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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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工工作前应检查各工具设备是否良好,明确分工,设有专人指挥,危险的吊装现场应设围栏或挂警告标志。
2,使用旧的起重工具时,必须按其新旧程序选用较大的安全系数,以保证安全作业。操作人员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工作,信号不明确或看不清时不得作业。
3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许乱动设备,吊装过程中,操作人不得离开岗位。
4起吊较大、重物件时,应系有牢固的溜绳,防止吊物在空中招摇、旋转。
5起吊物体前,应准确的估计物体重量、掌握钢丝绳、索具的承载能力和受力情况,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如必须超负荷使用时,应制订出可靠的安全措施。
6起吊物体如有刃面,栓吊绳时应用木料等物垫好,以免损坏钢丝绳发生事故。
7起吊物体应绑牢,防止脱钩,绳子应绑在吊件的中心部位,以免重物脱落,吊钩与钢丝绳保持垂直,钢丝绳应受力均匀,不要吊钩斜着拖吊物件。被吊物己挂上钩,未提起前,吊车不得移动或转向。
8物件吊起100—200mm后,应检查各处受力情况,确定无问题后,再正式起吊。
9吊装时,起重物上不准站人,吊装过程中不要将重物长时间停在
空中或其它物体上。
10使用千斤顶把重物顶起后,应随时加高垫木,并检查地基垫木重心等是否正常,以兔倾斜发生事故。。
11运输中用的滚杠,其长度应大于被运物的底部宽度,运输中应注意滚杠的运动情况,不准用手脚滚杠,应使用锤和撬棒,防止压伤手脚。
12多人抬运大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同时起落。
13拖拉绳越过马路时,离路面不得低于7米,以免防碍交通,钢丝绳及吊车与电线应保持两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与电线接触。
14遇有六级以一大风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
15起重机械、工具应设专人经常维护保养,并妥善保管。伤止损坏和腐蚀,钢丝绳不许有打结、扭绕现象。
16起重机应定期作技术检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对新安装或大修过的起重机使用前也应作技术检验。静负荷试验为额定负荷量的125%。动负荷试验应为额定负荷量的110%。
17动点必须按施工方案设置,应先调查清楚结构情况,在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
18绞磨机应安置在平稳牢固的地方,必须有制动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49 起重较大物件或危险性较大的物件时,起吊前应事先拟定好起
吊方案,主管设备、安全等部门要会同起重单位负责人一起对绳扣、索具、锚坑、拉绳等进行全面的检查,认定合格后方可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