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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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标准,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制度,确保所有进场材料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材料供应商。

三、基本原则工程材料进场监理验收工作应坚持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确保每批材料都能得到严格检验。

四、验收程序1. 材料报验: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向监理单位提交报验申请,包括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2. 现场检查:监理单位应对照报验资料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核对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

3. 取样检测:对于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测的材料,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 结果评定:根据检查结果和检测报告,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合格情况进行评定。

5. 办理手续:合格的材料由监理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退场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责任划分1. 建设方负责提供准确的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验收制度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报验资料,并配合监理单位完成验收工作。

4. 材料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六、监督管理建设方应加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程序第一篇: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控制程序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伪劣产品保护,从而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特制订本程序。

二、制定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有关法规、规范和验收标准。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施工现场的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

四、职责1、项目经理:(1)负责安排施工单位提交材料进场计划;(2)负责检查现场建材设备进场控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现场工程师:(1)负责编写甲供材料进场计划;(2)负责进场材料、设备抽检;(3)负责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资料及供货商的资质;(4)检查材料质量,发现质量问题责令退场;(5)负责协助施工单位清点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6)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及标识;(7)负责进场材料设备在安装中的成品保护的检查。

五、控制程序1、开工前项目经理安排施工单位制定材料进场计划;2、每月现场工程师安排施工单位编制当月材料进场计划报给项目经理审批;3、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单位提前1-2天监理工程师,以便做好材料进场准备。

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1)材料进场时,由现场工程师组织供货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进场设备的具体情况对材料、设备进行抽检、全数检验。

(2)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现场工程师必须检查产品质量证、使用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国家安全认证标志。

(3)对于需送检的材料,如:钢筋焊接接头、承重结构用料、防水材料、混凝土、砂浆试块等必须由现场工程师负责安排监督取样送检。

(4)对于混合材料检查配合比是否正确,计量工具是否完备、完好。

(5)对于进场的材料设备需检查是否与样品吻合一致,外观是否有第二篇:工程材料进场验收1.审核材料的认可范围产品生产厂、钢号、级别、规格、标牌、外观检查、锈蚀度、重量正负差,并附生产厂家合格证、随货材质单2.材料的进场验收:品牌、规格、颜色、质量、数量(包括配件)、品质证明1)质量证明文件应反应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2)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规范》。

二、验收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砂浆、钢筋、水泥、沙子等。

三、验收程序1. 材料采购预备验收:在采购材料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提前对供应商的资质、信用、产品质量等进行初步调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2. 材料到货验收:材料运到工地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对到货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与订单一致。

3. 抽检样品送检:对一批批到货的材料,应抽取样品送往质检机构进行实验验证,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材料登记备案: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登记备案,建立材料台帐,便于日后的跟踪管理。

5. 不合格材料处理: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换货处理。

6. 验收记录备份:验收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证明和记录,均应妥善保管备份,以备查验。

四、验收标准1. 材料的品质、规格、数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技术要求。

2. 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3. 材料的外观应洁净无损坏,无明显的开裂、裂缝、变形等缺陷。

4. 材料应具有清晰的厂商标识、生产日期、批号等重要信息。

5. 粉状材料应密闭保存,防潮防尘;易生锈的材料应远离水源,防止生锈。

六、验收责任1. 建设单位应配备专职验收人员,负责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 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七、验收后处理1. 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按照施工计划及时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退换货,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提出整改意见。

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施工阶段工程材料质量处于有效受控状态,保障建设工程实体的质量,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结合公司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加工成品及半成品材料。

三.验收依据
3.1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3.2所订立的订购单
3.3施工设计图纸
四.验收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进场时间:进场时间是否按照采购单规定时间;
4.1.2外观检查:包括外包装和产品外观;
4.1.3数量清点:件数及重量;
4.1.4检查品名、型号、规格、颜色及技术参数是否与合同(采购单)和验收标准相符;
4.1.5材料标识:标识是否清晰辨认,是否便于存放区分;
4.1.6出厂资政:物资的出库单、质量合格证、检测证是否齐全、有效。

4.2基本程序:
4.2.1项目部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材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工作,验收场地、工具、人员,验收所需要的文件、标准和相关资料,需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参加材料进场验收的应提前一天通知;
4.2.2卸车前应与供方送货人员核对发货单与订购单内容是否一致;并在材料验收单上现场签字确认,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4.2.3对进场材料合理储存,分类标识(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进场时间、使用部位),做好入库登记制度。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容4.1.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1.3.1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容(1)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配各种受力钢筋应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应由施工单位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进场数量。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并做出鉴定处理结论。

(3)使用进口钢筋应有商检证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进场后应严格遵守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检验,其各项指标符合国产相应级别钢筋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根据其应用围用于工程。

当进口钢筋的国别及强度级别不明时,可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钢筋级别,但不应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冷拉钢筋、冷拔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母材的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冷拉、冷拔、冷轧后的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5)预应力砼工程所用的热处理钢筋、钢绞线、碳素钢丝、冷拔钢丝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6)无粘结预应力筋(系指带有专用防腐油脂涂料层和外包层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现场抽样检验的力学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JG3006的要求。

防腐润滑脂应提供合格证,其有关指标必须符合《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3007标准的规定。

(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标准后方可用于工程。

无合格证时,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的质量检验和合格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

(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后方可用于工程。

工程材料入场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入场验收制度

工程材料入场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材料入场验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以确保材料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工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项目的具体要求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砌块、电线电缆、管材管件、装饰材料等。

三、验收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材料必须具有合法来源,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2. 质量合格原则:材料必须通过质量检验,具备相应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3. 透明公正原则:验收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不受侵害。

四、验收流程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检查,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等。

3. 若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4. 对于重要材料或批量较大的材料,应抽样送检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验。

5. 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入库使用;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场或做相应处理。

五、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

对于特殊材料,还应考虑其特定的性能指标和应用要求。

六、责任分配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格的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七、记录与报告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检验结果、供应商信息等。

对于不合格材料,还应记录处理结果和后续措施。

八、不合格材料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情况采取退货、更换或其他补救措施。

必要时,可对供应商进行追责。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三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三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公正、科学、透明。

第四条材料检查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两个阶段。

初验是指在材料进场前或进场后进行的一次性的验收工作,主要检查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数量;复验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对材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验收,主要检查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执行情况。

第五条材料检查验收应有专门的检查验收人员,检查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要经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六条材料检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

第七条对于不符合检查验收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

第八条在材料检查验收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资源,防止浪费和污染。

第二章初验第九条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前应进行初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材料的质量和外观,确保材料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二)检查材料的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三)检查材料的数量,确保与采购合同和设计要求一致;(四)检查材料的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确保材料的合格;(五)对于具有危险性的材料,应进行特殊处理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初验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十一条初验合格的材料应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填写相应的验收表格,并由三方单位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对于初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向供货商提出整改要求,并且限期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初验。

第十三条初验合格的材料可以进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使用,但仍需经过复验的检查验收。

第三章复验第十四条复验应包括定期复验和不定期复验。

(一)定期复验是指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定期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一、概述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是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的关键性工作。

因此,建立健全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二、目的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旨在规范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合格度,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施工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等。

四、主要内容1. 进场材料设备清单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需要按照清单逐一进行验收,清单中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

2. 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要求(1)外观检查: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缝、无划痕等。

(2)功能检查:对设备类材料设备进行功能检查,确保其能正常运转。

(3)质量检查: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质量问题等。

(4)数量检查: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进行检查,确保其与清单一致。

(5)存放检查:对材料设备的存放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存放合理,避免损坏。

3. 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标准(1)外观验收标准:外观平整、无裂缝、无划痕等。

(2)功能验收标准:设备能正常运转、材料符合设计要求等。

(3)质量验收标准: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无质量问题等。

(4)数量验收标准:材料设备数量与清单一致。

(5)存放验收标准:材料设备存放合理、无损坏迹象等。

4. 材料设备的验收流程(1)进场登记:进场的材料设备需要进行登记,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材料设备验收:按照清单逐一进行材料设备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质量检查、数量检查、存放检查等。

(3)验收结果记录:将材料设备验收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合格与否、存在的问题等。

(4)问题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材料设备,需要进行整改,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5)验收报告: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需编制验收报告,包括进场登记信息、验收结果等。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范文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范文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范文一、目的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依法合规,合理控制施工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的材料进场和验收过程。

三、责任部门1. 施工单位:负责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作。

3. 业主代表:负责审核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作。

四、进场验收流程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对所需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并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将材料组织进场。

2. 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前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提交进场申请,申请中需提供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收到申请后,协助施工单位组织对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根据材料清单核对材料的数量和规格是否与申请一致;b. 检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识等相关证明文件;c. 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明显的损坏和瑕疵;d. 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质量达标。

4. 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签发材料进场证明,施工单位可将材料按照工程需求安排使用。

5.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回,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提交退货申请。

6.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按合同规定处理退货过程,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质量。

五、进场验收注意事项1. 进场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验收程序的顺利进行。

2. 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归档相关证明文件,便于后续工程管理和验收查阅。

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需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并及时做好退货处理工作,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 施工单位要保证材料的安全、完整和质量,严禁私自调换或篡改材料标识。

5. 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报告不合格情况,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六、进场验收记录和归档1. 施工单位应对每次进场验收的材料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工程施工材料进场验收

工程施工材料进场验收

工程施工材料进场验收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因此,对进场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从验收制度、验收流程、验收标准和验收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验收制度1.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制定。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明确验收职责、流程和标准。

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材料进场计划,并做好材料配送过程的防护工作。

4.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材料进场验收,确保验收过程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

二、验收流程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或监理部进行材料进场报审,注明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产地等信息。

2. 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组织项目部、材料部、工程部和监理部门进行实体检查验收。

3. 验收人员应核对进场材料的凭证和票据,检查材料品种是否与所需相符。

4. 验收人员应目测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如有损坏或破损严重的,应作出记录并及时上报总工办。

5.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如称重、点件、检尺等方法。

6. 对验收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登帐,并将质量复检资料存档备案。

三、验收标准1. 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2. 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材料的外观质量应无明显缺陷,如损坏、破损、污渍等。

4. 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工程需求,如强度、耐久性、安全性等。

四、验收注意事项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验收标准和流程。

2. 验收过程应客观、公正、准确,避免人为因素影响验收结果。

3. 验收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材料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验收日期等信息。

4.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坚决拒绝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一、概述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材料的品质和完整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进场验收制度。

二、监理材料进场验收范围监理材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使用的各类文件、图纸、规范、技术资料等。

进场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理合同及其附件;2. 工程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3.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等;4.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5.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资料;6. 其他监理工作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三、监理材料进场验收程序1. 提交申请监理单位在进场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验收准备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人进行监理材料的进场验收准备工作,包括验收人员的组织、验收地点的准备等。

3. 验收材料验收人员按照监理材料清单逐一对监理材料进行验收,重点关注监理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4.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被验收监理材料的名称、数量、品质等内容,并由验收人员和申请单位签字确认。

5. 验收结果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结果做出评定,合格的监理材料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的监理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要求整改。

6. 复验对于不合格的监理材料,建设单位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验收人员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验。

四、其他事项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熟悉监理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理材料管理制度,保证监理材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监理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以上是工程监理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工程建设相关人员有所帮助,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验收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应与采购合同、订单和发票等文件相符。

2.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准备验收工具和器材,包括质量测量仪器、取样工具等。

3.验收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培训,了解验收标准和方法,熟悉各类施工材料的特点和性能。

二、材料进场验收程序1.材料到达工程现场后,验收人员应与供应商或运输方确认货物的数量和规格,并核对货物的运输状况是否完好。

2.验收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3.对于需要抽样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并将取样标本封存备查。

4.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包括表面是否有破损、变形、脱层等问题。

5.对于需要进行外观鉴定的材料,如涂料、涂层等,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其色泽、光泽、厚度等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6.对于需要进行物理性能测试的材料,验收人员应使用相应的仪器对其进行检测,如强度试验、耐久性试验等。

7.检查材料的尺寸和规格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长度、宽度、高度、厚度等参数。

8.进行材料的技术性能测试,如耐磨性、防水性、抗冻性、抗压性等。

9.对于需要进行化学分析的材料,如水泥、钢材等,验收人员应进行采样,并送至实验室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10.对于需要进行其他特殊性能测试的材料,如隔热材料、隔音材料等,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测试。

三、验收结果处理1.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详细记录材料的验收情况,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产地、批号、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结果等。

2.对于符合要求的材料,验收人员应及时将其移送到指定的材料库,做好编号、存储和保管工作。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要求其进行处理或进行退换,并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四、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的注意事项1.验收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各类建筑材料的特性和验收标准。

2.验收应公正、客观,不能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原因对材料进行偏袒或予以歧视。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指引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指引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指引一、引言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为了确保所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从而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针对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的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二、验收步骤1.预验收在正式进行验收之前,需要提前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的目的主要是检查材料设备的制造厂家、型号规格以及其它关键信息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

通过预验收,可以尽早了解到材料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状况,并对其合格性进行初步评估。

2.正式验收正式验收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技术性能检查和合格性评估等步骤。

外观检查:对所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检查有无明显的变形、损坏、腐蚀、破损等情况,确保外观完好。

技术性能检查: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对材料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检查,包括测量外形尺寸、检测功能参数、检查电气接地等。

合格性评估:通过以上的检查,对所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合格性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验收要点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2.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材料设备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其处于有效期内。

3.材料设备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易受损,验收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损坏或漏液等情况,并进行记录。

4.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材料设备的标识和包装,确保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

5.抽样检验是材料设备验收的重要手段之一,应根据工程的需要和验收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于需要进行安装和调试的材料设备,验收时应按照安装图纸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安装正确,并进行相应的调试工作。

7.验收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并签订验收书。

四、验收记录验收记录是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进场材料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5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5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

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述证明的建设工程材料严禁用于工程。

4.3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抽样、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等要求。

材料进场验收报告

材料进场验收报告

材料进场验收报告
材料进场验收报告是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其主要通过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材料质量或数量上的错漏和浪费。

下面本文将详细阐述材料进场验收报告的步骤。

第一步:检查运输环境
检查材料运输时的环境,看是否有受潮或者破损的现象。

器材进出厂家要有专人把关,严格验收,避免过程中对材料造成破损。

第二步:检查材料标识
每一种材料都应该有相关的标识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传递方式进行追溯,以便确定质量和来源,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可以能够找到源头供追查。

第三步:测量材料尺寸
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水泥等,每束物料应该符合规定的大小、长度。

可以使用相关设备进行测量,以确保进口的物料符合规定尺寸。

第四步:抽样检测
抽出一部分材料进行检验,如需要进行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等,可以代为检测,检测结果标准应该符合建筑工程要求,保证建筑构件品质。

第五步:检查外观质量
如果进口材料呈现棱角分明、色泽清晰,表面光滑等外观特征,则可视情况而定决定是否接收。

第六步:记录检验结果
每个检验过程都应该记录下来并且告知相关人员。

如检测发现问题,应该立即对质量问题进行通报,派遣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材料进场验收报告旨在确保进口材料质量和数量性格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建筑项目进展的经济性和可靠性。

在材料
进场验收的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工作,加强物料使用的追溯能力,确保全面、规范、可靠的材料验收。

施工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及见证取样

施工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及见证取样

施工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及见证取样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在施工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和现场材料员将共同进行材料验收。

通过验收的材料需要进行入库手续,并存放在规定位置,同时进行标识。

对于需要复验或质量有怀疑的材料,不能入库,更不能投入使用。

这些材料应该被单独存放在指定的待检区域,并进行“待验”的标识和记录,以确保不会被误用。

进货检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进货文件的验证:进货单上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标准是否与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相符;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效。

2)实物验证:进货的实物是否与进货文件相符;进货数量是否与进货单相符;进货质量抽验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材料的包装、标识、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和标识清楚。

现场抽样送检需要由现场材料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通知试验员进行取样并送到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或试验。

试验结果应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确认。

确认为合格的材料方可投入使用或办理入库手续,存放在规定位置,并将原来的“等检”标识改为“合格”标识。

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确认为质量等级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可以使用的材料,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监理或顾客协商,经监理或顾客同意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后方可降级使用。

所有材料验收资料及复试或试验资料需要经过质检人员签字认可。

材料的验收、测试或试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由专人登记保管。

在紧急情况下,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材料可以进行紧急放行处理。

如果可以及时追回和更换的材料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也可以进行紧急放行处理。

对需要作紧急放行的材料,必须由工长填写材料“紧急放行批准单”,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紧急放行的材料必须由工长进行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公司工程部组织项目材料人员实施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建筑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及管理-最终版

建筑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及管理-最终版

进场材料验收及管理1、材料计划提报(1)项目建设部协助劳务分包单位按单位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图纸设计要求及时、准确的提报材料计划。

属于劳务分包单位自购的材料,需由劳务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部汇报材料采购计划与供应单位等信息,会同项目考察确认。

(2)为减少现场积压材料,降低资金占压,项目建设部要本着据实原则,根据进度计划做好前置使用计划的提报。

2、材料样品(封样、交接、存放)(1)封样。

采购部要求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做好样品封样,样品必须符合招标设计要求,封样标签必须签字齐全,并注明使用项目,无封样的材料拒收。

(2)交接。

采购部及时将封样样品移交至使用项目,并做好交接记录。

(3)存放。

项目建设部应设置材料样品室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样品存放整齐、安全。

3、进场验收(1)进场材料由项目建设部组织验收,用料单位、项目建设部、监理、质监经理共同参与材料验收。

(2)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

对照封样样品对进场材料细查真验,根据材料规格实测实量。

(3)对进场验收合格的材料,不需复试的,现场进行验收结果会签;对需要复试的材料,要及时送检,试验合格后,进行验收结果会签。

(4)项目建设部要安排专人建立材料进场台账,以便核实材料计划供应情况,及时进行计划纠偏。

4、材料取样复试需复试的材料,用料单位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在质监经理、监理人员见证下按规定及时取样、封样,共同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检验。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本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取样人员应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台账,见证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5、不合格材料处置(1)对进场材料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收货,拒绝现场卸货存放并做退场处理,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予以退换;需要复试的材料,复试结果不合格的,退场处理。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一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商砼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6、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用优质材料替代劣质材料检测。

第二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4.1.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1.3.1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根本要求和内容〔1〕凡构造设计施工图所配各种受力钢筋应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应由施工单位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进场数量。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应进展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并做出鉴定处理结论。

〔3〕使用进口钢筋应有商检证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进场后应严格遵守先检验后使用的原那么进展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检验,其各项指标符合国产相应级别钢筋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根据其应用X围用于工程。

当进口钢筋的国别及强度级别不明时,可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钢筋级别,但不应用在主要承重构造的重要部位。

〔4〕冷拉钢筋、冷拔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母材的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冷拉、冷拔、冷轧后的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5〕预应力砼工程所用的热处理钢筋、钢绞线、碳素钢丝、冷拔钢丝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X的规定。

〔6〕无粘结预应力筋〔系指带有专用防腐油脂涂料层和外包层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现场抽样检验的力学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JG3006的要求。

防腐润滑脂应提供合格证,其有关指标必须符合?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3007标准的规定。

〔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标准前方可用于工程。

无合格证时,应按国家标准进展质量检验。

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的质量检验和合格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

〔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前方可用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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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4.1.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1.3.1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配各种受力钢筋应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应由施工单位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进场数量。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并做出鉴定处理结论。

(3)使用进口钢筋应有商检证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进场后应严格遵守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检验,其各项指标符合国产相应级别钢筋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根据其应用范围用于工程。

当进口钢筋的国别及强度级别不明时,可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钢筋级别,但不应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冷拉钢筋、冷拔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母材的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冷拉、冷拔、冷轧后的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5)预应力砼工程所用的热处理钢筋、钢绞线、碳素钢丝、冷拔钢丝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无粘结预应力筋(系指带有专用防腐油脂涂料层和外包层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现场抽样检验的力学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JG3006的要求。

防腐润滑脂应提供合格证,其有关指标必须符合《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3007标准的规定。

(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标准后方可用于工程。

无合格证时,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的质量检验和合格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

(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后方可用于工程。

(9)钢材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1-1~12格式内容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0)钢材进场后的抽样检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不大于60t为一批。

2)钢结构工程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以同一牌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不大于60t为一批。

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及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不大于60t为一批。

4)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以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钢绞线、钢丝束不大于30t为一批。

5)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以同一类产品、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验收批。

外观检查抽取10%,且不少于10套。

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硬度检验抽取5%,且不少于5套。

静载锚固能力检验抽取3套试件的锚具、夹具或连接器。

6)冷轧带肋钢筋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交货状态的钢筋为一验收批,每批不大于60t。

取样数量:弯曲试验每批2个,拉伸试验每盘1个。

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每批抽检9件圆管试样(12件扁管试样)。

8)其它建筑用钢材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组批。

(11)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时,如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应根据不同种类钢材的抽样方法从同批钢材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该项目的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材即为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品的钢材必须有处理情况说明,并应归档备查。

(1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Ⅱ核查办法(1)按照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质控(建)表4.1.3.10),核查钢材出厂合格证(商检证)与进场检验报告是否一致,有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是否按批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3)核查合格证、检验报告中各项技术数据、信息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及计算结论是否正确,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检验后使用,先鉴定后隐蔽的原则。

(4)核查钢筋代换使用是否有设计签证。

Ⅲ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承重构件的受力钢筋(含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钢材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当钢材的品种、规格与设计文件不一致时,无钢材代换设计签证书。

(4)钢材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不齐全、力学性能指标不合格,且未按规定进行复验。

(5)进口钢材技术指标经检验不符合国产相应级别的钢材技术标准,又未作技术鉴定。

4.1.3.2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凡建设工程用的水泥均应按厂别、品种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备注栏中由施工单位填明单位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进场数量,散装水泥还应提供出厂卡片。

(2)水泥进场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检验。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并提供水泥检验报告单:1)水泥出厂时间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2)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3)水泥因运输或存放条件不良,有受潮结块等异常现象;4)使用进口水泥;5)设计中有特殊要求的水泥。

(4)水泥检验应按批进行,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水泥抽样不少于一次,散装水泥取样必须在散装车上,以一辆次为一取样点,每点取样不少于1kg,累积留样不得少于12kg,袋装水泥可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5)水泥检验报告按质控(建)表4.1.3.2填写,并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之前提供,检验结论要明确。

(6)当水泥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中的初凝时间或安定性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时均为废品,不得用于工程。

终凝时间、细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经鉴定可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处理。

(7)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8)进口水泥除须按国产水泥检验标准做检验外尚应对水泥有害成分含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做检验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9)特种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低热水泥、膨胀水泥)也应提供合格证或按(2)条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0)水泥检验报告上注明的水泥品种、出厂日期、强度等级、出厂编号等应与水泥合格证相一致。

Ⅱ核查办法(1)核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项目(如水泥品种、各项技术性能、编号、出厂日期等)是否填写齐全,检验项目是否完整,数据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对照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质控(建)4.1.3.10),核对水泥出厂合格证与进场检验报告、砼配合比试配报告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厂别、编号是否一致;核对出厂日期和实际使用的日期是否超期而未做抽样检验;各批量水泥之和是否与单位工程的需用量基本一致。

Ⅲ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水泥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本节Ⅰ(3)条所列情况的各种水泥,未提供水泥检验报告。

(4)主要的检验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5)实际使用的水泥与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上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厂家不相一致。

4.1.3.3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其外观检验、强度检验数据及结论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烧结普通砖》GB/T5101、《烧结多孔砖》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和《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标准的要求。

(2)进场的砌墙砖应按规定取样检验,并提供强度检验报告。

(3)砖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3填写。

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砌墙砖试验方法》GB2542规定,加气砼砌块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11969规定。

(4)砌墙砖应以同厂家、同规格3.5万~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的按一批计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每批按标准规定抽取一定数量做有关项目的检验。

Ⅱ核查办法(1)核查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砖的强度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砖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4.1.3.4 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Ⅰ基本要求和内容(1)砼用砂、石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同时砼用砂、石还要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要求。

(2)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3)砂、石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4-1~2填写,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和《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规定。

(4)砂、石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检验,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5)每批砂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如对其它指标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使用新产源的砂时,应由供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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