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证明是什么-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写
房屋证明范文
房屋证明范文第一篇:房屋证明证明兹证明位于的建房为其产权归所有,现由做生意所用。
以此证明。
村委会第二篇:房屋证明房屋证明房屋证明一、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四、各级建设(房地产)、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制管理。
五、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
承印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刷企业应是已依法取得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印刷企业经建设部统一确定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六、各盛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的市、县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机关名称统一报建设部,由建设部统一编制注册号。
七、房屋权属证书的委托印刷单位为盛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八、委托印刷单位必须持建设部出具的委托印刷证明到建设部确定的印刷企业印刷房屋权属证书。
九、承印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刷企业必须验证建设部出具的委托印刷证明,以备查验。
印刷企业不得将接受委托印刷的房屋权属证书再委托他人印刷。
十、承印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刷企业不得保留房屋权属证书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房屋权属证书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一、印刷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唯一住房强制执行的可行性研究
唯一住房强制执行的可行性研究摘要: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常遇到被执行人仅有唯一住房可供执行的情形。
究竟是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居住权,还是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是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遇到的问题。
如何平衡债权人的权益和被执行人的权益,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进行处置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唯一住房强制执行可行性一、唯一住房的概念唯一住房即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可供被执行人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
但是该如何定义“唯一”和“住房”,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这也就造成了在执行过程中,法官适用自由裁量权界定“唯一”和“住房”的标准时存在差异。
在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不单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即认定被执行房产是唯一房产,当被执行人有宅基地、小产权房,或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但是实际可以居住的房屋时,法院不会认定争议的房屋是“唯一”的。
同时,在认定“住房”性质时,也不仅仅以房产登记信息中房屋产权性质认定是否为住房。
二、唯一住房在执行程序中遇到的困境2.1法律规定的困境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1]法院不得拍卖保障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
此规定一出,即引发了轩然大波。
被执行人以该规定作为规避执行的依据对抗强制执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
为了保障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针对设定抵押权的房产执行作出规定,确认设定抵押的房产可以强制执行拍卖,但需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必要时可以给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2]。
随着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又一次规定了要保留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人的生活必需品[3]。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往往误解该法律规定,以唯一住房为由提起执行异议,要求停止强制执行。
2.2法律理解适用的不一致现行法律对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唯一住房不等于生活所必需的房屋。
住建局的住房证明
住建局的住房证明一、办理住房证明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
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2,户口本户口簿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簿册。
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3,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二、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开:1.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2.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其中,有些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
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相关证件。
3.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前,应该先到市服务契税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然后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进行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房产交易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住房证明材料的办理一般在用人单位进行办理,由用人单位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证明,具体情况下,按照行政机关的程序和规定来处理,如果办理的情况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
房产证明样板
房产证明样板1. 概述房产证明是用于证明某人对一定房产的所有权的有效文件,通常由国家机关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
在购房或用房产作抵押时,常需要提供房产证明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房屋的价值。
本文将提供一份房产证明的样板,并介绍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2. 样板房产证明本证明为某某所有的房产证明,该房产位于××市××区××街道××号。
该房产为产权人依法取得的在中国境内唯一的房地产权证,并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本房地产权证无其他抵押或查封情况。
该房产由产权人依法购置,产权人为该房地产权的唯一所有人,该房地产权在产权人名下合法有效。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具体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上述房产产权归产权人所有,产权人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签发日期:××年××月××日3. 注意事项在开具房产证明时,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3.1 确认证明机构的合法性房产证明需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签发,因此在申请前需确保证明机构的资质合法,以免证明无效。
3.2 确认证明内容真实性在证明中需准确描述房产的地址、面积、用途等信息,并在证明中确认房产产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因此,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
3.3 注意证明格式和排版证明内容的格式和排版也很重要。
证明文件应采用正式的文字,具有法律效力。
而排版应简洁明了,容易阅读,以便在使用时能够清楚地传达所需信息。
4. 结论本文提供了一份房产证明样板,并介绍了其中注意事项。
在申请房产证明时,需要注意证明机构的合法性、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证明格式的规范,以免影响房产的交易或抵押。
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保证书
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保证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我,XXX(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现住址为XXX,特此书面向贵部门递交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以确保我所申请的住房能够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本人郑重声明如下:一、家庭情况我是我家庭中的唯一购房人,没有其他住房产权证明,并且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我承诺所购房屋只供我和我的家人居住,并不从事其他商业性质活动。
二、购房目的我购买住房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解决自己及家人的居住需求,而非进行投机炒作或其他非法行为。
我承诺将以居住为主要目的,遵守国家、地方及小区内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诚信守法我郑重承诺,我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我所购房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保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守,不做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同时,我也将履行积极的公民义务,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及社区活动。
四、维护小区和谐我将尊重和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小区的社会和谐。
我承诺不在小区内随意乱扔垃圾、凌乱停放车辆以及产生吵闹等不良行为,积极参与小区的和谐建设和管理。
五、履行义务我将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房产登记、评估、验收等相关手续。
同时,我承诺不会将房产转让给他人或出租给非亲属,确保房产的合法性和居住稳定性。
六、不得违规变更我保证不会擅自改变房产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分割、改建、出租等行为。
如确有需要对房产进行改变,我将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确保依法合规。
七、诚信违约处理若我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相关部门作出处罚或处理,我将自觉接受并按要求配合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贵部门核实,我将立即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所需材料的提交,并愿意接受相关的管理及监督。
本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保证。
保证人:XXX日期:XXX。
论唯一房产的认定及执行
论唯一房产的认定及执行房产作为被执行人的一项重要财产,除因我国法律标准体系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混乱规定致使了农村衡宇的处置难题之外,是不存在执行中的阻却事由的。
对被执行人而言,房产同其它财产并无什么不同,在其未履行法概念务之前,随时有被人民法院强制处置房产的危险,而不论该衡宇是不是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因为,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均是其所欠债务的担保,被执行人应当承担普遍的财产责任。
2005年1月1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的正式实施,依照该《查封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社会各界得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执行的结论,唯一住房的执行问题从而产生。
若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不能够取得强制执行,当被执行人没有其它财产或财产权益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将得不到实现。
针对社会各界对《查封规定》的各类争议式明白得,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5年12月14日出台了司法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衡宇的规定》(以下简称《抵押规定》)。
但是,唯一房产如何认定,可否执行,如何执行的问题仍然未能完全解决,在民事执行中仍存在很多困惑。
一、对法律规定、司法说明的不同明白得上述两个说明的制定依据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关。
笔者暂将该几个条文整理如下。
(一)、《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第二百二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信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份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的生活必需费用。
……”(2)、“第二百二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信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份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的生活必需品。
”(二)、《查封规定》的规定:(1)“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以下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个人首套房证明
个人首套房证明【导语】下面作者给大家整理了个人首套房证明(共9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个人首套房证明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特此证明.夫妻双方签名**年**月**日篇2:个人首套房证明兹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经我单位/社区核实,系我单位/社区职工/员工,在我我单位/辖区无固定住房,所购买的永仁县永定镇“天和人家”小区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特此证明!单位(盖章) 社区(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篇3:个人首套房证明兹有,性别:男,身份证号:,配偶,身份证号:,在本房管所无房无产权登记记录,现本人(及家庭成员长子,次子陈 )名下无其他房产。
特此证明!夫妻双方签名:盖章:双牌县房产管理局 20**年8月1日篇4:首套房证明“11月1日是买房签合同的'时间?还是交完税的时间?”上个月看到新政时,市民张先生就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他是今年上半年买的房,房子正好符合新政的有关要求。
对此,记者昨天从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11月1日的时间点有严格界定,商品房是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是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此外,财政部要求,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但具体到南京,证明如何开,又有什么程序?“因为房屋产权的档案全部在我们这,所以证明应该在我们这开。
但如何证明买房人所购的是首套房的操作细则还没有出来。
”市房产局产权市场管理处相关人士称,目前办理证明的程序还在制定中,具体操作细则有望在下周出台。
但据记者了解,如果由房管部门开具证明,操作上会有不少漏洞,因为目前江南八区、江宁、浦口、六合等地的房产登记系统都不联网,外地购房记录更是很难查实,想钻空子并不难。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为了刺激楼市,财政部的契税优惠政策肯定在下周就将全面执行,南京全市的房产登记信息,在短期内实现联网不太现实。
个人唯一住房承诺书模板
个人唯一住房承诺书模板
尊敬的XX部门/机构/公司:
我,(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您的身份证号码),承诺以下事项与您共
同确认,以确保我所拥有的房屋符合“个人唯一住房”的要求。
1. 我郑重声明,我自己购买的或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房屋,是我个人或者我
和我的配偶共同所唯一使用的住房,没有违规转让、转租或者变更用途的行为。
2. 我保证符合国家、地方或相关政策要求,没有购买、拥有或共有其他房屋。
如果我在购买或拥有本房屋之后购买了其他房屋,我会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机构/
公司进行申报和处理。
3. 我保证在享受相关政策时,不会将本房屋作为抵押物或借款担保,不会将房
屋用于非法目的或违法行为。
4. 我在唯一住房承诺期间内,如有违反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接受
相关部门/机构/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5. 我承诺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唯一住房的政策并及时了解和配合相关政策的变化、调整。
6. 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
隐瞒重要事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完全了解并理解以上承诺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有违反,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相关的行政处罚。
再次对我的承诺进行确认,并表示我将始终遵守相关规定。
谨此承诺!
(您的姓名)
(日期)。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唯一住房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是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对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认定和判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制定,对于合理确定家庭住房情况,保障住房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人口情况。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房产。
如果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并且该住房为其实际居住地,且无其他房产,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其次,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应当考虑住房的产权情况。
唯一住房应当是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且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对产权证明进行核实,确保住房的产权合法有效,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此外,唯一住房认定标准还应当考虑住房的实际使用情况。
唯一住房应当为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地,且需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对住房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住房为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地,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最后,唯一住房认定标准还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经济条件。
家庭成员的经济条件是认定唯一住房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因素,确保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公平公正。
总之,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是保障家庭住房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的重要依据。
在制定和执行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人口情况、住房的产权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确保认定标准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同时,应当加强对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家庭成员的认知水平,促进唯一住房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满五唯一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也在不断完善。
其中,“满五唯一”法律规定是针对房产交易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购房者、卖房者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满五唯一”法律规定的定义、背景、具体内容、应用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定义与背景“满五唯一”是指房屋产权证满五年且该房屋为唯一住宅。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个人出售住宅,目的是为了遏制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1. 定义(1)满五年:指房屋产权证自取得之日起满五年。
(2)唯一住宅:指在出售房屋前五年内,个人名下没有购买过其他住宅。
2. 背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房价不断攀升,炒房现象严重。
为抑制炒房行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满五唯一”规定便是其中之一。
该政策旨在鼓励个人出售自住房屋,抑制炒房行为,同时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二、具体内容“满五唯一”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优惠(1)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满五唯一的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及附加:个人出售满五唯一的住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2. 土地增值税(1)满五唯一住宅出售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2)非满五唯一住宅出售时,按转让所得的30%缴纳土地增值税。
3. 契税(1)满五唯一住宅出售时,按购房价格缴纳契税。
(2)非满五唯一住宅出售时,按购房价格的3%缴纳契税。
三、应用“满五唯一”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购房者(1)购房者可以通过查询房屋产权证,了解房屋是否符合“满五唯一”条件。
(2)购房者可以关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
2. 卖房者(1)卖房者需要了解“满五唯一”法律规定,确保房屋符合条件。
(2)卖房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
3. 房地产中介机构(1)房地产中介机构需要了解“满五唯一”法律规定,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服务。
(2)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以协助购房者、卖房者办理相关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杭州市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杭州市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杭州市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是根据杭州市房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的。
根据规定,杭州市的家庭在申请认定其为唯一住房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
首先,家庭必须是杭州市户籍家庭,并且在申请认定时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文件。
这意味着非杭州市户籍家庭将无法申请唯一住房的认定。
其次,申请唯一住房认定的家庭必须拥有一套房屋,并且该房屋需要符合杭州市房屋规定的相关要求。
这包括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的建筑面积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家庭在申请认定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文件,以证明家庭的资产情况。
这是为了确保唯一住房认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最后,家庭在申请认定时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且按照杭州市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需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和提交,否则可能会影响到认定结果的审批进程。
总之,根据杭州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家庭在申请唯一住房认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家庭应该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请认定的顺利进行。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是指在购房政策中对购房者唯一住房的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不同对购房者的购房资格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了解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对购房者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在购房时必须是家庭的唯一住房所有者,即购房者不能同时拥有其他住房;其次,购房者必须在购房时无房产记录,即购房者不能在任何地方拥有其他住房的记录;最后,购房者必须在购房时无住房转让记录,即购房者不能在任何地方有住房的转让记录。
这些是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基本内容。
其次,对于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具体执行,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唯一住房认定标准会相对严格一些,而一些中小城市的认定标准可能会相对宽松一些。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该了解当地的唯一住房认定标准,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导致购房资格受限。
再次,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提供户口本、结婚证、
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该提前准备好这些证明材料,以免延误购房进程。
最后,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该遵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违规手段获取购房资格。
一旦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
其他违规手段获取购房资格,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且购房资格
可能会被取消。
综上所述,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对购房者的购房资格有着直接的
影响,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该了解当地的认定标准,并且按规定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违规行为而导致购房资格受限。
希望购房者能够在购房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获取
购房资格。
满五唯一的唯一的标准
满五唯一的唯一的标准在购房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满五唯一”的说法,这是指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房屋已经满足了五年的产权年限,那么就可以享受唯一住房的政策。
这个政策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因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政策支持。
那么,满五唯一的唯一标准到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满五唯一的唯一标准是指房屋产权已满五年,且房屋唯一。
产权满五年是指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足五年的产权年限。
唯一住房是指购房者名下没有其他住房,或者名下有住房但已出售或者赠与他人。
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能够享受到满五唯一的政策。
其次,满五唯一的唯一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对于满五唯一的标准都是比较严格的,需要购房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符合条件。
因此,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当地的政策,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再次,满五唯一的唯一标准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比如说在购房税、贷款利率等方面都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
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来说,满五唯一的政策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最后,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享受满五唯一政策的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相关的规定。
比如说在购房合同上需要明确注明房屋产权已满五年,以及购房者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等情况。
另外,在享受政策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导致政策失效的情况。
总之,满五唯一的唯一标准是购房者非常关注的一个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但是在享受政策的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的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购房顺利,享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唯一住房证明书
3.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处理与唯一住房证明相关的咨询、协调、沟通等事宜。
三、委托权限
1.受托人有权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独立作出与唯一住房证明事宜相关的决定。
2.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申请材料。
九、签字确认
委托人(签名):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本委托书旨在确保唯一住房证明事宜的顺利进行,委人与受托人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七、其他约定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本委托书的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委托书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双方因履行本委托书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有关唯一住房证明事宜,为确保相关事宜得以顺利进行,特此出具本委托书,委派以下受托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与唯一住房证明相关的各项事宜。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_______(姓名)
受托人:_______(姓名)
二、委托事项
1.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前往相关政府部门、机构查询、申请、领取唯一住房证明。
2.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办理唯一住房证明事宜,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受托人在办理本委托书项下事项过程中,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人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东莞市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申请书
东莞市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申请书
申请人:(□已婚□未婚),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购买了坐落于
的房屋,购房合同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是申请人家庭唯一住房,符合《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对此,申请人郑重承诺,愿就其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申请办理《东莞市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
申请人:
被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备注:申请人是指房屋购买人。
若房屋购买人为多方,且不属于同一家庭成员的,其中任一购买人家庭已购买了其他住房,则该房屋的全部购买人均不能申请开具《东莞市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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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证明是什么?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写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自2010年9月29日国家房地产经过二次调控,“新国五条”政策便出台,房地产交易环节需要交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后,购房者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就层出不穷。
今天就来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相关知识。
唯一住房的证明是什么?唯一住房证明又怎么写?
唯一住房证明是什么
唯一住房是指中国合法公民在境内拥有一套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的情况。
很多城市是作如下规定:对个人购买的房产,属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享受契税的优惠政策。
但是纳税人需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应在纳税申报时提供家庭唯一的住房证明。
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按照不同家庭需分别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分别按照适用的税率缴纳契税,分别开具完税凭证。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开具后规定的查询之日起二日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效,逾期无效。
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
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省财政厅契税新政细则明确规定,继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也就是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减半征收契税;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交纳契税时税率降为按1%计算。
“家庭唯一住房”的判定权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来执行。
唯一住房证明模板
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以下是唯一住房证明书:
证明
至XXX地方税务局: 经查询,截止到年月日, (身份证号: )的住房无登记记录,本证明不包括本辖区以外其他地方的住房登记。
特此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公章)
年月日
据了解,4种情况不需开“唯一住房”证明,可直接到地
税窗口缴税,即已有1套以上房产的,房龄未满5年转让的,房屋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离婚、继承、赠与和非住宅转让的。
大家记得了解情况后再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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