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DOC 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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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人事部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人事部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全文) 海口晚报网11月17日讯中国人事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立足学校岗位设置现状,着眼于人才队伍长远发展,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坚持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环境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夯实基础。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科学设岗。

坚持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合理确定岗位数量,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学校聘用制度改革,建立人才遴选、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发展、自主调节和自我约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依据《关于学院岗位设置调整变更的批复》,确定我校岗位总量为863个。

第五条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

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

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二级。

第七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样本)

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样本)

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样本)本方案仅供参考,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__ 字X 号签发人:__关于《__ 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__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经我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决定后,已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现随文上报,请审示批复。

__ 2021 年_月_日__ 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行管理规范的管理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__ 工作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__ 工作不断发展。

二、岗位聘用的依据和基本原则(一)根据《X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X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修订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__ 的岗位总量,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坚持科学高效、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成立“__ 工作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聘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完成本次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坚持原则、坚持政策、顺利实施。

组长:副组长:成员:四、实施范围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现在编在册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五、岗位设置本单位是公益X 类事业单位,根据市委编办核定的职能职责主要提供__ 服务或工作,主体以专业技术岗为主。

单位现核定编制X 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X 正X 副,现实有注册X 人。

(一)岗位总量及类别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设×类岗位共x 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x x 个,占岗位总量的x x %;专业技术岗位x x 个(含双肩挑专技岗位x 个),占岗位总量的x x %;工勤岗位x x个,占岗位总量的__%。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太仓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太委办[2010]16号)和《关于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苏人保事[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学院事业编制内的各类人员。

二、岗位类别岗位类别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1)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2)专职辅导员岗位是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包括学生处副处长、教学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学院中层副职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岗位。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职研究、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新闻、档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中心)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院设置教职工岗位总数为390个。

(二)岗位类别比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与学院实际,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占岗位总量的75%、20%和5%。

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6%、8%和16%。

各类岗位数如下:1.专业技术岗位(1)根据学院功能、规格、规模等因素,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27∶56∶1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2∶24∶56∶18。

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学校人力资源,全面落实高校岗位聘用制,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优化教职工队伍的结构,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范围(一)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办法。

(二)学校各类雇员制人员的岗位聘用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上述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系列评聘与管理。

二、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逐步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四)分类指导,协调发展。

区别不同类型岗位及不同学院、不同学科的发展情况、队伍建设状况实行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三、岗位设置方案(一)岗位总量根据学校各类在校生规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需要,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拟设置岗位总量为3139个(其中专职科研岗位100个)。

(二)岗位比例在学校设置的岗位总量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7%,其中,教师岗位(含辅导员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62⅝,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5%;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8%;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5%。

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修改稿2)(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R)通〔2009〕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围绕建设国家级高水平示范学校的办学目标,从人才培养、专业发展和服务社会的需求出发,统筹规划,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根据学校教学、专业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科学设置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并能够体现现代高职校制度特征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

(四)分类管理,协调发展。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特点和人才队伍的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学校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学校所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岗位设置类别及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我校学生(在籍在校)规模8000人,按照生师比1:16的比例确定教职工岗位总数为500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学校的岗位类别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管理实施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的组织实施⼯作,根据《岗位设置⽅案》的⽂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基本原则(⼀)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员编制总数和岗位结构控制⽐例范围内,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例,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向教学科研⼀线倾斜,向重点学科倾斜。

(三)优化各类专业技术⼈员结构⽐例,合理配置⼈⼒资源,稳定和激励专业技术⾻⼲,建设⾼⽔平的师资队伍。

(四)逐步建⽴科学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进⼀步完善岗位考核制度,促进专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发展。

⼆、岗位聘⽤范围我校从事专业技术⼯作且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员均纳⼊本次岗位聘⽤范围。

三、岗位设置(⼀)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专业技术⾼级岗位为⼀⾄七级,其中正⾼级岗位为⼀⾄四级,副⾼级岗位为五⾄七级;中级岗位为⼋⾄⼗级;初级岗位为⼗⼀⾄⼗三级,其中⼗三级为员级岗位。

(⼆)岗位结构⽐例学校根据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控制⽐例,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现有各级各类岗位⼈员情况,调整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例。

各类岗位设置结构⽐例的⼈员基数以现有各类专业技术⼈员数为准。

其中三级、四级的⽐例原则上为3:7,五级、六级、七级⽐例为2∶4∶4,⼋级、九级、⼗级⽐例为3∶4∶3,⼗⼀级、⼗⼆级⽐例为5∶5。

在岗位设置与聘⽤⼯作中,学校坚持统筹兼顾,并向教学科研⼀线和重点学科适当倾斜。

四、岗位聘⽤条件(⼀)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

2、具备与履⾏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和技能条件。

3、教师岗位应具有⾼等学校教师资格。

4、符合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员。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

(⼆)岗位聘⽤条件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聘⽤者除满⾜基本任职条件外,根据不同系列不同等级需要,还应达到以下相应等级岗位聘⽤条件。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doc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doc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办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试行工作。

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

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

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人事部二○○六年七月四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在编)为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和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核准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岗位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编制员额和医院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建立符合医院特点和要求的管理制度。

2、医院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3、我院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

4、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医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医院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医院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我院的专业技术岗位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等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医院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逐步核减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医院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一)本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一)根据《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XX〕X号)和XXX发〔xxxx〕X号《关于核准县XX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有关聘任问题的通知》精神,XX单位编制(XX)个,现有人员XX人。

(二)XX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其中管理岗位X个,占岗位总量的X%;专业技术岗位X个,占岗位总量的X%,工勤技能岗位X个,占岗位总量的X%。

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确定。

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九级职员岗位。

2、中层领导管理岗位数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确定,共X个,即九级职员岗位X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1,分别设置高级岗位X个、中级岗位X个、初级岗位X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1:3,设置五级岗位X个、六级岗位X个、七级岗位X个。

3、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6:4,设置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X个、十级岗位X个。

4、设置初级岗位XX级岗位X个。

5、对符合二级(三级等)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按省(X市)文件规定另行申报。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1、设置技术工岗位X个,其中技术工三级X个、技术工四级X个、技术工五级X个。

技术工三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X%,技术工四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X%,技术工五级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X%。

四、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我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XX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XX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XX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机制,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我院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XX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依据XX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XX的总体思路,建立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逐步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等职业院校教职工特点的、促进教职工综合能力和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二)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合理调控。

坚持从人材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专业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在满足XX省岗位设置核定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优化结构就是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材队伍建设。

完善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努力构建人材梯队的金字塔形结构,进而推动学院各层次、各系列人材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按岗聘用就是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材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规定,采用公开、择优、竞争的方式,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材聘到相应的岗位。

原则上岗位聘用不突破职称系列,可实行高职低聘,以促进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科学论证,稳步实施。

坚持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学院实际出发,做好政策衔接。

为此,学院在岗位聘任前设置过渡期,坚持标准,履行程序,逐步完善岗位聘任条件与办法,实现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的平稳推进。

二、实施范围(一)学院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含20XX年1月1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

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

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

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促进我市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全市重点设置的专业技术专任岗位,由市人事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根据我市社会事业单位发展和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统筹安排设置。

第三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优中选优,鼓励创新、创造、创业。

第四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机结构构比例数应控制在各旗县区、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0%以内。

对高级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含量高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聘用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可提高5个百分点。

第五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聘用工作在一线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范围与条件第六条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为我市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所在单位,或准备引进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单位,均可申请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第七条拟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三)任四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第八条拟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下列奖项或业绩之一。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国家或自治区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选。

(二)获得国家自认科学、技术发明、国际合作、青年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第一完成人)。

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大学文件河海校政〔2013〕171号────────────────────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依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规范“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经研究,特制定《“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校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大学2013年12月10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12月10日印发录入:吴君明校对:蔡宇青“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依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规范“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坚持人才、学科与科研三位一体,努力建立以“开放、联合、竞争、流动”为核心、不拘一格的选才用人制度、人才发展促进制度、人才评价与分配激励制度,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把中心建成本学科领域世界范围的人才强区和人才高地。

第三条中心为加强高校与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协同,结合国家人事政策,考虑学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实际,统筹设岗、按需招聘、跨单位聘任、绩效考评、稳定支持。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根据中心创新目标和任务统筹设置创新岗位,岗位类型主要分为:中心主任岗位、平台主任岗位、创新团队岗位(包括首席科学家、骨干研究人员)、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

按照在中心工作的时间分为全职和非全职两类。

(1)中心主任岗位中心由**大学牵头协同多家单位组建,设置主任岗位1名、副主任岗位2名,负责中心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平台主任岗位中心下设协同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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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试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太仓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太委办[2010]16号)和《关于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苏人保事[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学院事业编制内的各类人员。

二、岗位类别岗位类别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1)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2)专职辅导员岗位是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包括学生处副处长、教学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学院中层副职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岗位。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职研究、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新闻、档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中心)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院设置教职工岗位总数为390个。

(二)岗位类别比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与学院实际,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占岗位总量的75%、20%和5%。

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6%、8%和16%。

各类岗位数如下:(三)岗位等级比例1.专业技术岗位(1)根据学院功能、规格、规模等因素,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27∶56∶1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2∶24∶56∶18。

(2)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均为5∶5。

具体岗位设置数如下:2.管理岗位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学院岗位总量的20%。

“双肩挑”(指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需要现在在管理岗位工作,并仍继续承担部分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管理人员总数的15%,原则上应设在中层正职以上岗位。

“双肩挑”人员不占教师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数如下:3.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具体岗位设置数如下:四、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各类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由学院人事部门根据设置岗位的职能和具体任务等情况负责制定,报学院批准后列入每个岗位的聘约管理。

具体见附件1~附件5。

五、聘用程序1.学院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和审定的岗位说明书,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各院(系、中心)、部门接受个人竞聘上岗的申请报告。

3.各院(系、中心)、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聘用权限推荐岗位聘用人选。

4.学院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聘用决定。

5.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合同管理1.学院从完成岗位聘用的下月起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5〕123号)执行。

2.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聘用期限、工作任务、工资待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等。

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学院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3.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3年。

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则聘用合同签至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为止。

延长退休年龄的教授,聘用合同签至退休期满为止。

凡学院与个人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有服务期要求的,仍然继续执行有关服务期的相关规定。

4.首聘后,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新调入人员和新接收的毕业生按其自身条件、学院相关岗位任职条件等聘用到相应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考核聘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1.年度考核主要按照《太仓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及学院的年度考核实施意见进行综合考核。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受党纪政纪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2.聘期考核每3年进行1次,重点考核3年聘期内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下次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

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应低聘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低聘一级岗位或解聘。

八、首次设岗聘用过渡办法本次聘用,岗位数以上级部门确定岗位数为基数,将现有人员按照新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岗位。

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数聘任不足的岗位,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

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进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

在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之前,原则上不得晋升更高等级岗位。

九、争议处理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申诉工作组。

应聘者如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等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申诉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对聘用管理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知情者可以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对弄虚作假者,降级聘用;对诬告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申诉工作组有责任为举报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十、其他1.新进人员按其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在相应岗位。

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实行3个月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初期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本科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

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2.工勤人员一般聘用在相关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因学院需要聘用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其他待遇按所聘岗位待遇执行,退休时工资待遇,仍按工勤人员身份办理。

3.因岗位或聘用条件限制未聘用上岗的人员为聘余人员。

聘余人员学院给予3个月择业期,择业期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4.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的聘余人员,按劳动法与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退休之前的最后一个聘期可申请比前一个聘期高一级的岗位,已聘在本档次最高级的除外。

6.申报同一级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工作年限长的、贡献大的优先考虑。

7.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经考核审批后可聘用在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

聘期内职位调整的,应聘用在相应职位。

8.会计、审计、档案、编辑和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须持有对应岗位任职资格证书。

十一、有关说明1.聘任条件中所涉及教科研成果及其奖励的时间要求为任现职以来至2011年12月31日,成果排名以结题评审表为准,同类型成果仅限使用一次。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

从外单位调入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一致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不一致的应从调入我院时按规定重新计算。

3.在聘用条件中所涉及的“XXX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4.各级岗位的工作成果是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具体认定范围为:十二、附则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一、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1.主持或分工负责本专业(学科)的规划与建设;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3.开展学术研究,主持重大科研或教改项目,完成规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任务并取得成绩;4.承担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5.带领本专业教学科研团队开展工作,指导初、中级岗位教师教学科研业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6.带头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利用专业所长服务社会;7.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教授岗位1.协助做好或分工负责本专业(学科)的建设工作;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3.开展学术研究,主持科研或教改项目,完成规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任务;4.承担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指导初、中级岗位教师的教学科研业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6.积极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利用专业所长服务社会;7.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讲师岗位1.积极参与本专业(学科)的建设工作,主持或分工负责课程建设;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工作;3.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4.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发表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论文等;5.积极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注重提高自身的“双师”素质;6.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助教岗位1.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或辅助教学任务;3.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或承担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工作;4.加强继续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水平;5.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3.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具体条件1.三级岗位(1)受聘教授岗位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履行重要的专业(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为学院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任现职以来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2)受聘教授岗位5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受聘教授岗位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教授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并报省教育厅批准: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励: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前4名,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国家级前5名,省级特等奖前4名,省级一等奖前3名,省级二等奖前2名,省级三等奖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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