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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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即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下面是收集的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服务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制作和销售食品。
2、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等不利于学生健康的物品。
1、主食要足斤足两,做到价格适宜,严格按规定标价销售。
2、副食种类按不同季节选配,要做到有营养、味道好、新鲜、卫生,高、中、低档搭配。
3、主副食品要明码标价,学校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按核准价格销售。
1、对主要原料(油、米、盐、面、肉等)实行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各种证件齐全,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
2、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的食品,如有违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不混杂,副食品和调味品分开储藏,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炊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炊具。
1、食堂周围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2、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无苍蝇、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窗明几净。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出售食品时要戴口罩,使用工具售饭,不得提供塑料袋和一次性饭盒。
4、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师生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
5、餐厅卫生要保持清洁,随时保持地面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保证使用完好。
6、食堂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7、学校每周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例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1、食堂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制作间、消毒间、更衣间,有符合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照明、通风、抽烟装置符合要求。烹饪间和烧火间要严格分开。
2、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有够用的冷藏设备,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3、配备足够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食堂内防盗、防火、用电安全工作。
1、建立健全菜谱菜价公示制度,每日及时制定菜谱,并将菜谱、菜价及时公布上墙。菜谱的制定要做到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价格适中。
2、严格采购食品验收登记制度,食堂采购的所有食品,均应经过验收并及时登记,建立完善的档案备查。
3、食堂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食堂情况,考核食堂各项责任目标。
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师生所购饭菜票要出具票据,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学接受食堂管理委员会和师生的监督。
5、实行量化管理。学校对食堂饭菜分数量、质量、卫生、服务态度、保证供饭时间五个方面制定管理细则。由食堂管理委员会每月考核一次,评出好、中、差,综合评议后,纳入学校管理。
6、召开学生生活座谈会。对食堂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法提出意见或建议,学校评议后反馈到食堂,限期改正。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 __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__[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__。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__等具体,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