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计算方式
各种停车位尺寸
城市公共停车场1.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m2计算。
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
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2. 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在城市的外环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
市内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又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3.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0%。
4.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5. 当计算市中心区公区停车场的停车位数时,机动车与自行车都应乘以高峰日系数1.1~1.3。
6. 机动车每个停车位的存车量以一天周转3~7次计算;自行车每个停车位的存车量以一天周转5~8次计算.7.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
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m2。
摩托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2.7m2。
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m2。
8.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2. 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3.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计算方式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自行车
小型汽车
旅馆
三星及以上星级
车位/客房
0.3
0.5
其他星级宾馆
车位/客房
0.2
0.4
普通旅馆
车位/客房
0.1
0.3
办公
建筑
行政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
1.2
商务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
0.8
工业类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0.5
商业零售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4
0.8
餐饮、娱乐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
3
市场
批发交易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6
0.6
超市(农贸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
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
0.8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5
0.5~1
体育
场馆
一类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20
4
二类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12
2.5
电影院
车位/100座
10
4
公园、风景区、游览场所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5
10
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
车位/1000高峰旅客数
30
25
学校
中小学校
车位/100名师生
50(中学)
15(小学)
0.4
大专院校
车位/100名师生
5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1总则1 总则1.0.1 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使车库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收起条文说明1.0.1 本规范是对《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的修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机动车无论是数量还是类型与十几年前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在大、中城市,机动车已经进入普通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家庭轿车及私有车位。
停车问题越来越显示其社会性与公共性,停车功能也已经成为很多建筑物必配的基本功能,停车设计也是建筑设计中大量涉及的基本设计问题,车库建筑规模、使用要求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同时新技术与新设备的不断发展与更新,使得停车方式也有了巨大的改变,如停车设施的不断完善与提升、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推陈出新等,因此对原有规范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尤为重要,同时更名为《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在机械式机动车库方面,更新充实了相应的内容,以符合当今新的社会现实需求。
制定并实施车库建筑的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不仅有利于改善车库建筑的热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还有利于车库建筑在全生命周期中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做出贡献。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建筑设计。
▲收起条文说明1.0.2 在我国当今社会条件下,非机动车作为人们传统出行方式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并且由于当今节能、低碳理念的倡导,非机动车的使用应该得到大力提倡,但以往规范中没有对非机动车车库的设计做出专门规定。
因此本次规范的修订中,扩大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将非机动车车库作为单独章节纳入进来,形成较为完整的设计规范体系。
本规范中车库停放的车辆为轿车、客车和货车为代表的机动车和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小型三轮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侧重于城镇中大量性的公共车库建筑。
修车库、特种车型机动车库、低层住宅、工厂及仓库等专用车库由于类型特殊,不具有广泛代表性,所以本规范没有将其纳入。
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国家标准与省级标准的比较-2014-9-10
一、国家规范解读1一般要求(1)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2)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5)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6)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7)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2设置条件(1)设置条件的量化指标1)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分为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类。
2)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周转率:宜按7车次/d~9车次/d计算。
3)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分机动车双向道路和单向道路两类,按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来确定泊位的设置条件。
4)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根据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的V/C比区间来确定泊位的设置条件。
5)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根据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的V/C比区间来确定泊位的设置条件。
6)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综合考虑4)、5)两个条件来确定泊位设置条件。
7)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分类准则为各级道路、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商店或大型文化公共机构、火车站/码头附件路段、长途汽车站四类项目,以及大城市、中小城市两类城市规模。
8)道路沿线出入口的安全视距:给出安全视距的计算公式。
(2)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即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弯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5)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
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地方行业标准)
0.60-0. 0.70-0.
80
90
B11
0.70-0. 0.80-1.
90
00
以零售功 能为主的 商铺、商场 等
大型超市、仓储 车位/100 m2 0.60
式超市
建筑面积
0.60-0 1.25-1. 1.30-1.
以零售功
B11 能为主的
.90
75
80
超市等
综合市场、农贸 车位/100 m2 -
设、统一使用的条件下,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推进公共建筑和居住项目配建停车场错时共享。
3.0.3 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车为标准车型,核算配建机动车位数量时应换算成标准车型统计。各类车辆
停车位的换算系数应符合表 3.0.3 的规定。建筑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尾数不足 1 个的
按 1 个计算。
1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引导机动车可持续发展,建立 与动态交通发展相平衡的静态交通发展格局,结合本市当前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建筑机动车配建停车场规划建设。 1.0.3 公共建筑机动车配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应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宜采用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楼。 鼓励停车设施的智慧化、共享化,提高配建停车场使用效率。 1.0.4 公共建筑机动车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现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功能的为主
B22 艺术传媒、研发设计、贸易
70
90
的工厂、其
B23 咨询等综合性办公
他建筑物主
B29
体功能为办
公的类别等
机动车停配建标准
临安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1 总则1.0.1为加强我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合理的车辆停放需求,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市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
1.0.3本标准在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机动车停车需求特点,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
1.0.4 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的配置和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2 术语2.0.1城市建筑工程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泛指城市规划区内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以及工厂、仓库等。
2.0.2 公共建筑public building泛指为人们提供公共服务和使用的各类建筑,主要有行政办公建筑、文教体卫建筑、商业金融业建筑等。
2.0.3 配建停车设施accessory parking facilities指在各类建筑或设施附属建设,为与之相关的出行者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设施。
2.0.4 基地出入口entrance/exit of bases指为各类建筑工程建设用地上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的连接口。
2.0.5交通影响分析traffic impact analysis指通过研究城市开发项目与交通需求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开发项目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而确定保持服务水平不下降的对策或修改方案,实施补偿政策,以减少开发项目对城市交通负荷的影响。
3 一般规定3.0.1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按第4章表中规定的指标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原建筑已有机动车停车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者,应在改、扩建规划设计时按规定的标准配置。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是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它涉及到停车位的数量、布局、使用率等多个方面,对于城市交通流量、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在停车位的数量方面,需要考虑到城市的人口、车辆数量、交通流量等因素。
如果停车位数量不足,就会导致车辆无处停放,进而引发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停车位,以满足城市交通的需求。
其次,停车位的布局也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根据城市道路的分布、车流量的流向等因素,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布局,使其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空间,同时方便车辆的停放和取用。
此外,还应该考虑到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以确保其能够满足城市交通的需求。
在使用率方面,停车位的使用率直接影响到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果停车位的使用率不高,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会影响到城市交通的顺畅和效率。
因此,应该采取措施提高停车位的使用率,例如加强停车位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停车行为,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成本。
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如果成本过高,就会导致停车场的价格过高,影响车主的出行和经济生活。
因此,在规划停车场时应该充分考虑成本因素,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以保证停车场能够可持续地运营和发展。
同时,还应该注重停车位的共享和智能化管理。
通过共享停车位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停车位浪费现象。
此外,智能化管理也可以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例如通过智能停车系统、电子收费等方式实现自动管理、实时监控等。
总之,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是一个涉及到多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的需求、停车位的数量、布局、使用率、成本以及智能化管理等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充分的考虑和规划,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城市交通中的问题,促进城市交通的顺畅和可持续发展。
北京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
北京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停车问题也成为制约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规范和管理机动车停车,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停车政策和配建指标。
首先,北京市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是指在公共建筑规划设计中对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要求。
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北京市规定了不同的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
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停车位(数量、类型、布局)、车位设计标准、竣工验收等内容。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的数据,大致可以了解到北京市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的一些要求。
首先是公建规划中的停车位率。
北京市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规定了不同的停车位率,例如,对于大型商场和超市,停车位率一般为1:25~1:40;对于医院,停车位率一般为1:3~1:10;对于学校,停车位率一般为1:10~1:30;对于体育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停车位率一般为1:100~1:200。
这些停车位率规定了公共建筑规划设计中停车位数量的基本要求。
其次是停车位的布局和设计。
北京市规定停车位的布局要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包括车位面积、通道宽度、进出口位置等。
例如,停车位的大小一般为2.5米×5米,通道宽度一般为5米,进出口位置应考虑交通组织和安全要求等。
此外,还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便于机动车的进出和停放,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安全通道的设置。
最后是竣工验收。
在公共建筑的竣工验收中,机动车停车位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
按照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停车位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停车位的设置、数量是否达标、布局是否合理等方面。
只有通过竣工验收的停车位才能被认可并投入使用。
总体来说,北京市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机动车停车,提高城市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
通过对停车位数量、布局和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可以实现对机动车停车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这些配建指标对于保障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计算方式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计算方式一、室内停车场的计算方法:1.基本车位数量计算:室内停车场一般根据建筑面积计算,通常的规划要求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具体数量根据当地的规划标准来确定。
一般来说,商业建筑的标准是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1个停车位,办公楼的标准是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5-7个停车位。
例如,一个10,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根据标准每100平方米配置一个停车位,可以计算出需要100个停车位。
2.特殊需求车位数量计算:室内停车场中,还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一些特殊车位,如残疾人车位、儿童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等。
这些特殊车位的数量通常需要根据当地规划要求来确定,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配备。
例如,一般规定每100个车位中应配置1个残疾人车位,每个停车场至少配置1个儿童车位。
3.车位使用率计算:室内停车场的车位使用率会直接影响停车位数量的计算。
一般而言,停车场的车位使用率可以按照日均停车时间来计算。
例如,如果停车场日均停车时间为10小时,那么车位使用率就可以计算为停车时间占用总时间的百分比(10小时/24小时=42%)。
根据车位使用率可以调整停车位数量,来满足实际需求。
二、室外停车场的计算方法:1.基本车位数量计算:室外停车场的车位数量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停车场的面积来确定。
一般来说,停车位的面积需要根据车位大小来计算,并考虑车位之间的通道、缓冲区等因素。
常用的车位大小是2.5米*5米,也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停车位的计算公式可以使用停车位面积=停车数量*单个车位面积来进行计算。
例如,一个停车场的面积为2000平方米,停车位大小为2.5米*5米,那么可以计算出该停车场可以容纳的停车位数量为:2000平方米/(2.5米*5米)=160个。
2.特殊需求车位数量计算:室外停车场中,也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一些特殊车位,如残疾人车位、儿童车位等。
特殊车位的数量可以根据当地规划要求来确定,通常是按照一定比例配备。
停车位数量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停车位数量设计规范篇一:停车场_设计规范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881003实施日期890101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
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
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
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
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停车位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
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
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
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
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各类建筑设计配套停车位计算(含幼儿园)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一)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应符合表3.4的规定。
表3.4用途分类单位标准住宅拆迁安置住宅车位/户0.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单元式住宅车位/120m2建筑面积1.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旧城区取0.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独立式及联排式住宅车位/户 2.0商业商业建筑(区)车位/100m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 m2部分取2.0;超过2000 m2的以2000 m2为基数往上递增,递增部分取0.8~1.0;旧城区取0.4~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5批发交易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1.5~2.0,旧城区取0.5~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5农贸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旧城区取0.5~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酒店车位/客房四、五星级宾馆0.4~0.6车位/客房,其他星级宾馆0.3-0.5车位/客房自行车及摩托车取0.2专业餐饮、餐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2.5-3.5,旧城区取0.5~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6办公行政办公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1.5~2.0,旧城区取0.6~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商业办公楼(写字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1.8~2.2,旧城区取0.6~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0.4其它办公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1.2~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工业厂房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6 仓库车位/1000m2建筑面积0.4~0.6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车位/1000m2占地面积0.5~1.5其它公园车位/公顷占地面积需进行专题研究文体设施大型体育场馆车位/100座 3.0~4.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小型体育场馆车位/100座 2.0~3.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市级影剧院车位/100座4.5~5.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0一般影剧院车位/100座2.0~3.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博物馆、图书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0.5~1.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仅供参考用途分类单位标准展览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0.7~1.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医疗设施区以下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4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0 区以上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0.4~0.8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教育设施中学车位/100学生0.7~1.5;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0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小学车位/100学生0.5~1.2;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幼儿园车位/100学生0.5~1.2;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交通设施火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3.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长途汽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2.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 公交枢纽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5;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注:1、交通发展策略确定的控制地区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该策略的规定执行。
汽车库设计规范2015
1 总则1.0.1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使车库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建筑设计。
1.0.3车库建筑按所停车辆类型分为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按建设方式可划分为独立式和附建式。
1.0.4机动车车库建筑规模应按停车当量数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非机动车库应按停车当量数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车库建筑规模及停车当量数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1.0.5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并应满足所在城市及地区交通管理的要求。
1.0.6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车库parking garage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建筑物。
2.0.2机动车motor vehicle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3非机动车non motor vehicle以人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2.0.4 机动车库motor vehicle garage停放机动车的建筑物。
2.0.5非机动车库non-motor vehicle garage停放非机动车的建筑物。
2.0.6地下车库underground garage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净高1月的车库。
2.0.7独立式车库detached garage单独建造的,具有独立完整的建筑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车库。
2.0.8附建式车库garage attached to building与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结合建造,并共用或部分共用建筑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车库。
2.0.9复式机动车库compound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停车位计算
小区停车位计算:根据所在城市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而定,也不知道楼主是是哪座城市的,只好以我所在的城市的指标举例:每千建筑面积4辆汽车泊位,按每户100—120平方米平均计算的话,合每两户一个车位,这是中等城市的要求,可能大型的城市会更高些。
规范里是这样规定的8.0。
6。
1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8.0。
6.2 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8。
0。
6.3 居民停车场、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中心区停车位计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6。
0.5。
1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0.5的规定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45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45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大于或等于7.5 大于或等于0.30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3.6 大于或等于0.30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 大于或等于0.3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
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
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
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公共建筑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大楼、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在这些场所,机动车停车位的配建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交通拥堵问题,还涉及到城市空间的规划和交通管理的问题。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对停车位数量的要求是不同的。
一般而言,政府机关大楼和商业综合体的停车位数量要求较高,因为这些地方通常会有较多的车辆流量,特别是商业综合体附近往往会有商店和餐厅,吸引了更多的车辆进入。
而医院和学校等其他公共建筑的停车位数量则要相对较少,因为这些场所通常会有较少的车辆流量。
其次,停车位的布局也是需要考虑的。
在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中,需要将停车位的布局与建筑物的功能需求相结合。
例如,政府机关大楼和商业综合体通常会有多层停车场,以满足停车需求;而医院和学校则通常会在院内设置一些停车位,以方便患者和家长使用。
此外,停车位的规划还需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中,应该鼓励和促进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车出行,减少机动车的使用量。
因此,应该提供足够便捷的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并且设置公共交通工具的站点,以方便市民的出行选择。
最后,停车位的规划还需要考虑到场地的可用性和运营成本。
在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中,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避免浪费和过度占地。
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停车位的运营和管理成本,包括停车位的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等。
综上所述,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是对公共建筑物中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和配建的要求。
这不仅涉及到停车位数量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到停车位的布局、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场地的可用性和运营成本等因素,以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并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效率。
机动车停车位指标
旅馆机动车停车位指标
注:1.一类:中央,省级机关,外贸机构及外国驻华办事机构;
2.二类:其他机构。
注:以接待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华侨为主的商业场所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应适当增加。
注:1.体育场停车位指标可适当减少;
2体育馆:一类座位数≥4000;二类座位数<4000;
3.体育场:一类座位数≥15000;二类座位数<15000。
影(剧)院停车位指标
二类:一般影(剧)院。
展览馆停车位指标
医院停车位指标
注:1.一类:古典园林,风景名胜;
2.二类:一般性城市公园。
注:一类:国内高级住宅以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等使用的住宅;
二类: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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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类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12
2.5
电影院
车位/100座
10
4
公园、风景区、游览场所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5
10
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
车位/1000高峰旅客数
30
25
学校
中小学校
车位/100名师生
50(中学)
15(小学)
0.4
大专院校
车位/100名师生
50
5
工业
单层工业厂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表三 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自行车
小型汽车
旅馆
三星及以上星级
车位/客房
0.3
0.5
其他星级宾馆
车位/客房
0.2
0.4
普通旅馆
车位/客房
0.1
0.3
办公
建筑
行政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
1.2
商务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
0.8
工业类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0.5
商业零售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4
0.8
餐饮、娱乐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
3
市场
批发交易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6
0.6
超市(农贸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1
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
0.8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5
0.5~1
体育
场馆
一类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0.25
拆迁恢复房(市政工程村民)
车位/120m2
2
0.5
别墅
车位/120m2
1
1.5
普通住宅(含公寓)
车位/户
1
1
新区(滨湖新区、政务区、三大开发区)
经济适用房
车位/户
2
0.25
拆迁恢复房(市政工程村民)
车位/户
2
0.5
别墅
车位/户
1
1.5
上述各项指标均为下限。
0.1
多层工业厂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住宅
普通住宅(含公寓)
车位/户
1
1
铜陵路、临泉路、潜山路、望江路合围范围内
经济适用房
车位/户
2
0.25
拆迁恢复房(市政工程村民)
车位/户
2
0.5
普通住宅(含公寓)
车位/120m2
1
1
铜陵路、临泉路、潜山m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