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人员重在做到 “ 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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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人员重在做到“五要”

近年来,各级党委对督查工作越来越重视,作为督查工作的载体,督查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督查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督查工作人员应该做到“五要”。

一,要善于谋划,不当“传声筒”。督查工作是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进行的,是协助领导抓落实的,这就要求督查工作人员一定要紧贴党委思路和领导意图开展工作。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要站在领导的高度来“谋其政”、“想其策”、“当高参”。部署工作任务和反馈工作落实结果,不能仅仅当“传声筒”,而是要当好“孵化器”,创造性地进行工作,才能取得最佳效果。由于社会实践是复杂的、多变的、发展的,有些情况在决策时难以预料,落实一项工作任务时常常涉及几个部门,或牵扯到多种利益关系。因此,布置工作任务时就要多考虑各种相关因素,选择最佳的工作落实途径。科学决策是个过程,包括决策问题的提,决策方案的制订、评价和决断,以及决策的实施和反馈。督查工作是负责决策的后半程, 对反馈工作落实的情况,要进行科学分析,不能下面反馈什么,我们就照本宣科地向领导反馈什么,必须坚持对下边报上来的材料进行分析、思考、鉴别,善于在决策落实中正确识别有没有不落实的问题。自己组织的督查活动,更要精心谋划,认真安排,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二,要勤于钻研,不当“懒和尚”。督查工作要想出成果,就必须勤奋,要“善于动脑”、“勤于思考”,不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首先,要勤于学习。荀子讲过一句话,“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就是说,终日坐在那里冥思苦想,不如挤出一点时间学习的效果好。我们既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更要学习实践证明成功的经验。要注重知识面的广度,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也要加强对督查业务的学习,包括学习外界的先进经验等等。第二,要勤于思考。“一个能思考的人,才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在工作中当一个“思想产品”形成以后,不要急于出手,要反复推敲,使之成为“精品”。尤其是对报送上级和呈送本级党委领导的重要材料,都要做到精雕细琢,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定要贴切、可行,有充分的基础材料和数据作为支撑,这样才能有说服力。第三,要勤于深入。既然督查工作是要把领导的思想和正确决策转化为具体的实践,就要了解、掌握基层和部门在工作推进

落实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因此,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近年来我省一些市(地)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从督查工作的实际出发,主动把督查视角前移,现场督查、跟踪督查,强化联动、互动意识,形成“大督查格局”等等,都为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第四,要勤于总结。督查工作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后,或工作进展到一定阶段,必须回过头来进行总结,这件事或这一阶段经验是什么?还有什么做得不够的地方?今后应该怎么改进等等,都要进行梳理和谋划,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水平,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要乐于争先,不当“马后炮”。督查干部必须在主动服务上下功夫,有“只争朝夕”的精神,抢抓机遇,敢于争先,乐于争先。第一,要增强主动性。督查工作是被动的,是一种授权行为,但工作不能被动,要积极主动,同时也要注意不能越权。在领导授权后,就应积极地为各级党委主动服务,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问效,督促落实。重要事项需要创造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向党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以此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第二,要增强开拓性。在督查工作中,真正做到不墨守成规,积极开拓,对于一些大的重点工作要与政府督查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必要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督查等诸多方式,建立“大督查”的工作格局,这样才能开拓工作的新局面。第三,要增强实效性。实效性是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督查工作的本质要求和目的。党委督查部门的工作,就是为了保证党委的决策得到认真的实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督查工作都是党委领导关注的重要问题,衡量督查工作做得好不好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决策是不是得到落实,是不是收到实效。一项决策付诸实施后,领导往往希望尽快知道该项决策在实践中执行的情况,作为每一名督查工作者,不但要及时地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时限要求落实决策,而且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把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以及决策落实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这样才有利于指导工作。

四,要敢于碰硬,不当“软柿子”。督查工作是领导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工作性质是上级对下级工作的督促、检查,这就决定了督查工作必须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权威性。督查工作失去了约束力和权威性,就没有力度,没有力度就没有实效。抓落实必然要遇到矛盾和问题,必须要正视和面对这些问题,敢于出手解决这些问题。在督查实践中,既要解决“谁

管抓落实”的问题,又要解决“不落实的事谁来管”的问题,要利用好这种约束力和权威性,把着力点牢牢放在解决“不落实”的问题上。督查部门能够代替领导行使督促检查的职能,在本辖区内,对党委的决策实施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有权进行督促检查。对逾期不办、不积极、不主动,落实不好,甚至搞阳奉阴违的人和事,有权对其进行批评、通报。因此,督查工作要取得实效、树立权威,就要敢于解决“不落实”的问题,不能怕得罪人,不能见硬就回。既要敢于碰硬,更要善于碰硬。只有敢于碰硬,才能树立督查部门的权威性;只有善于碰硬才能推动工作。督查部门和督查人员在督查过程中,通过对不落实的环节和问题,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原因和症结,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促进决策的落实。

五,要工于精细,不当“马大哈”。认真细致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这是对我们从事督查工作同志的基本要求。即使99%工作是做得好的,但 1%出了问题,这 1%的错误就会带来100%的失败。搞督查工作就要做到精益求精。督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既办文又办事,办文、办事交织在一起,既要“大胆”,更要“心细”,千万不能成为“马大哈”。只有严格要求,才能促进工作水平提高。在具体的督查工作中,要制定详细的督查、反侦预案,每个环节都要设计得十分严密,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这就要求平时要善于积累,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库”、“资料库”,遇到一件工作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依据或有价值的“参照系”,提高为领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的材料中,内容上面要做到全面、准确,形式上要简洁、明了,语言上要精炼、生动。这样,才能提高使用价值。督查工作涉及面较宽,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重要问题都可能涉及。在督查工作中,要与社会各种人发生接触和联系,这就需要细心、严谨地处理好各种关系,以准确迅速的方式、方法办好具体督查事务。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也是督查人员应具备的能力之一。在向领导反馈情况时,如何使用精炼的语言,几句话就能抓住问题的本质,需要多学多练才能运用自如。面对纷繁的原始材料,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才能挖掘出隐藏在材料堆中的“珠宝”。所以,一定要认真再认真,细致再细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党委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作者系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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