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径赛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二、跑道测量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
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O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X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
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现,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0三、起点工作1、发令协调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
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田径裁判法
2、招回发令员:协助发令员处理发令事宜,如若有运动员抢跑或其他犯 规现象,应及时鸣枪把运动员招回。在发令员未鸣枪时,不得鸣枪把运动 员招回,而应用声音把运动员招回。
3、助理发令员:负责与检录员进行运动员交接,并检查运动员的赛次、 组别、号码等是否正确;负责组织运动员上(重新上)集合线;负责把接 力棒交到1棒运动员。在发令员下达“各就位”“预备”口令后分别检查 运动员的姿势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不则改之,好则示意发令员可以继续发 令。
4)、竞赛组召开总裁判长、主裁判、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介绍竞赛组工作筹备情况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的意见, 讨论竞赛有关问题(升高计划,踏板位置等)并取得同一意见, 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总裁判长
任务:具体组织领导全体裁判员公正、正确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竞 赛规程,确保各项裁判任务的完成。 职责: 1、全面了解竞赛规程和场地设备情况,制定裁判工作计划。 2、选派裁判长、主裁判、裁判员。 3、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4、检查场地和器材。在技术会议上定下各项与比赛有关的规定。 5、督促比赛按时进行;掌握比赛的进程。 6、处理与比赛有关的各项问题 7、召开主裁判会议,总结问题。 8、宣布比赛成绩。 9、做好比赛裁判工作总结,处理善后适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对总裁判长负责。
8:00
检录结 束时间
8:10
进场 时间
8:20
比赛 时间
8:30
2
初中女子100米
30人5组 8:20 8:30 8:40 8:50
3
负责检查运动员 服装、号码布、 商标、钉鞋等物 品。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一. 径赛项目
一、田径裁判工作系统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队伍的组织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结构,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队伍的组织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结构,竞赛时采用大 兵团作战,因此组织工作要严密,管理工作要严格。 兵团作战,因此组织工作要严密,管理工作要严格。
(一)技术代表
1.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田径竞赛规则 的规定。 的规定。 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 2.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 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3.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4.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对参赛运动员进行 确认。 确认。 5.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抽签排定道次以及全能分 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 组等编排工作。 组等编排工作。 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6.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2.赛中工作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1)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 , 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督促 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掌握各项竞赛进程。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狂风暴雨) (2) 掌握各项竞赛进程 。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 如狂风暴雨) , 比 赛不能继续进行时, 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应与技术代表和竟委会负责人共同研究停赛 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 (3) 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 。 对有可能 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童, 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童,以便发现问题 能及时处理。 能及时处理。 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 (4) 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 。 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 , 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每天比赛结束后, (5) 每天比赛结束后 , 应召集裁判长或根据需要召开有主裁判参加 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 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 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 研究和解决问题。 议,研究和解决问题。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引言:田径运动作为一项普及广泛、历史悠久的体育运动项目,在全球都备受关注。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裁判法在田径运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的基本原则、各项目裁判法的要点以及常见违规和裁判员的职责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的基本原则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客观、权威。
裁判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则,保持中立,不偏不废地对待每一场比赛。
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裁判素养,准确判断各项比赛环节中的违规情况,确保比赛结果的公平性和正当性。
二、各项目裁判法的要点2.1 短跑项目短跑项目的裁判法主要包括起跑、加速、终点等环节的裁判要点。
裁判员需注意运动员起跑时是否有假发出,对于加速和终点时的位置、平行道内的交趾状态等也需要特别关注。
2.2 跳远项目跳远项目的裁判法主要包括起跳、飞行、落地等环节的裁判要点。
裁判员需准确判断起跳的位置和时机,对运动员的飞行动作进行评分,并注意他们的落地姿势和着地点是否合规。
2.3 铅球项目铅球项目的裁判法主要包括起投、转体、着地等环节的裁判要点。
裁判员要注意运动员的起投点是否符合规定,运动员的转体动作是否合理,以及铅球着地点是否在指定区域内等。
2.4 马拉松项目马拉松项目的裁判法主要包括起跑、沿途监督、终点等环节的裁判要点。
裁判员需注意起跑时是否有违规行为,对比赛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确保终点的判定准确无误。
三、常见违规和裁判员的职责3.1 假发行为运动员在起跑时使用假发来蒙混裁判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违规行为。
裁判员应当细心观察,如发现该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2 线路越界运动员在比赛中越过指定线路的行为也属于违规行为。
裁判员应当全程关注运动员的动态,并在发现线路越界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比赛的公平性。
3.3 不当交趾在短跑项目中,如果运动员在同一条跑道上交趾或推搡对手,也属于违规行为。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
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
§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
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
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田径运动作为一项全面发展运动,吸引了大批运动员和观众的参与和关注。
而在田径比赛中,裁判的作用不可忽视。
裁判的严格执法和公正判断,保障了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为了确保田径比赛的公正性和竞技性,竞赛裁判法在此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田径竞赛裁判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
一、竞赛裁判法的目的和原则田径竞赛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赛公正、规范和有序进行。
其主要原则包括:1. 公正性原则:裁判应公正、客观、中立地对待所有参赛选手,不偏袒任何一方,真实、准确地评判比赛成绩和犯规情况。
2. 规范性原则:竞赛裁判法应具备明确的规定,对各项竞赛项目中的规则和裁判标准进行规范,确保比赛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稳定性原则:竞赛裁判法应保持相对稳定,不随主观因素或个人喜好而改变,确保比赛在整个过程中的公平性和连续性。
二、田径竞赛裁判法的内容田径竞赛裁判法主要包括项目规则、裁判责任、技术规范和违例处理等内容。
1. 项目规则:田径运动包括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着特定的规则和要求。
竞赛裁判法应明确不同项目的规则和要求,确保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则。
2. 裁判责任:竞赛裁判法明确裁判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裁判员的选任、培训、考核,以及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的职责要求。
裁判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比赛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能够独立、公正地做出裁判决定。
3. 技术规范:竞赛裁判法应具备详细的技术规范,包括比赛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裁判员对选手表现和成绩的评判标准,以及各种器材和装备的规格和要求等。
技术规范应根据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的规定进行制定,确保国内比赛与国际标准接轨。
4. 违例处理:竞赛裁判法应明确对不同违例行为的处理方法和措施,包括犯规判罚、成绩无效、取消比赛资格等。
违规行为可能包括用药违规、违反竞赛规则、擅自更换号码等。
违例处理措施应公开、透明,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三、竞赛裁判法的实施为了保证竞赛裁判法的有效实施,以下措施可供参考:1. 制定和修订:竞赛裁判法应由权威机构或相关专家团队制定和修订,确保其内容和标准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田径裁判法田赛部分课件
11、记录员告诉检查记录员准备试跳运动员的 号码,检查记录员在显示牌上显示。管理裁判 员通知该运动员做好试跳准备。起跳点裁判员 将红旗平举,运动员准备试跳。红旗放下,运 动员开始试跳。
12、准备试跳的高度,凡超过世界、亚洲、全国 纪录时,主裁判应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 对横杆的高度进行核查。
三、投掷裁判组工作方法的共同点
(一)赛前工作
1、主裁判根据每名裁判员的特长,定岗、 定位、明确职责。
2、在主裁判的组织领导下,学习竞赛规程 和规则有关章节,统一对规则的理解。
3、研究裁判方法,组织现场实习,熟练 地掌握岗位工作方法,以及各岗位之间 的相互配合。
4、检查场地、器材设备,领取裁判用具 5、确定对自备器械的检查办法和时间。 6、根据比赛现场情况,绘制场地、设备
3、赛前30分钟,主裁判接收参赛运动员 并向其通告比赛中的注意事项,然后宣 布开始丈量步点。记录员通知管理裁判 员、风速测量员、时限员、终端操作员, 检录表有无变动及其变动情况。
4、赛前20—25分钟,起跳点裁判员、记录员、 管理裁判员,在主裁判指挥下共同组织运动员, 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试跳1—2轮次。
在比赛中跳高架不应移动,除非裁判长 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不适宜于比赛(此 类移动只能在一轮试跳完毕进行):丈量 好第一个试跳高度,并显示在公告牌上。
放置横杆和丈量高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横杆两端与立柱之间至少有1厘米的空 隙。
(2)丈量高度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杆上 沿的最低点。丈量时应以1厘米为单位, 不足1厘米不计。
4)错过该次试跳顺序者;
(5)超过时限者。
运动员在试跳中,倘一脚触及落地区,而 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 应判为试跳失败。 运动员在试跳过程 中,遇有下列情况,也不应判为该次试 跳失败,可令其重新试跳: ①横杆被风 吹落。 ②横杆托松脱横杆下落。
田径裁判法
7、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运动员有犯规情况, 必须立即填写检查报告表,以备查存。在 长距离跑中,运动员中途自己退出比赛, 临近检查员不仅应收回小号码,还应填写 其退出比赛的地点和情况并交主裁判。 8、各个项目的检查方法和检查员的站位。 (1)分到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检查重点。 这些项目容易出现串道、阻挡他人或因跌 倒及摆臂影响他人;踩踏左侧分道线从中 获利;未过抢道标志线就切入里道,或过 标志线后强行切入阻挡他人。 (2)方法:运动员出发后,检查员的目 光追随运动员移动,当运动员进入自己的 检查区域后,应仔细观察有无犯规情况。
※ — 计时员
+××××××
— 检查记录员
跳高裁判工作 一:分工与职责 1、主裁判:全面负责本组的裁判工作 组织全组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实习。 向运动员宣布比赛注意事项及起跳高度 和升高计划,组织运动员赛前练习。掌握 比赛进程、测量横杆高度、判定试跳成功 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如不能解决 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审批运动员的请假 事项;审查成绩和录取名次并签名;运动 员破纪录后报请有关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审 核成绩并签字。
跳远(三级跳远) 场地器材示意图
⊙
+×××
— 主裁判 — 风速测量员 — 服务员
— 成绩测量员 — 计时员
+ — 管理裁判员 ⊙ —记录员 — 检查记录员
× — 运动员
跳远裁判工作 一:分工与职责 1、主裁判:全面负责本组的裁判工作。 组织全组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赛前组织 实习。 向运动员宣布比赛注意事项,组织运动 员赛前练习。掌握比赛进程、测量远度、 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 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 审批运动员的请假事项;审查成绩和录取 名次并签名;运动员破纪录后报请有关裁 判长和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字。
精品田径裁判法最新版
1人检查服装、广告、覆盖广告,跟队、查号码佩戴。
任何违反规定的物品将由检录裁判员收管并开收据,物品交保管员后,发 给运动员一个收据。广告超标要用胶带覆盖。
第一次检录结束后,组长与计算机终端操作员核实检录情况,修改、确认后 输出一份检录单,检录员签字,检录主管签字。两名检录员一前一后,按时将 径赛运动员带人第二次检录厅,将田赛运动员直接带人赛场。
(五)引导员5人(派专人,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俄语、 德语或葡葡牙语、意大利语等)
引导员负责引导运动员人室,担任外语翻译工作。
(六)检录裁判员22人(一检5组×4人/二检2人)
在第一次检录厅,运动员进人检录指定地点后,检录组按事先的分工: 一组长1人负责该检录室项目标志牌显示、迎接人室,督导检录工 作,负责确认、签字、联络工作;
四、表格、设备与物品
(一)表格 检录流程表(每日15份),物品签收表(30份),物品保管收据(1式3联
200套)、运动员缺席情况统计表(30份)
(二) 设备与物品
1.计算机终端2套(径赛1套、田赛1套),带打印机2套 2.大屏幕显示设备1套(电动翻牌式)大屏幕显示设备2台(一检、二 检监视用) 3.广播扩音设备1套(其中大音箱3个:检录室外、径赛训练场、田赛 训练场) 4.项目标志牌、架1套。 5.电子大钟8座(第一检录厅内外各1座、第二检录厅1座、5个检录室 各1座);手提喇叭3只(田赛裁判员用); 6.裁判桌6张,椅子20把,长椅20条(每条可坐4人); 7.对讲机2部、电话1部; 8.粘贴式道次小号码1一8号1000套、长跑顺序小号码1一30号200套; 9.卡尺5把,塑料袋100个,安全别针5大盒,针线盒6个,宽胶带纸10 卷(盖广告),大信封30个; 10.夹板、铅笔等文具30套,记号笔2支、空白大号码布30块(应急备 用); 11.空调或电扇(降温送风); 12.标志、路标若干(如第一次检录厅、第二次检录厅、第一检录室至 第五检录室、洗手间、饮水站、医务处、人口、出口等)。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要点与裁判方法
• 7、全能的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橫杆每轮次升高 的高度:跳高始终为3公分、撑杆跳高始终为10 公分。
跳远裁判工作
• 1. 跳远、三级跳远裁判组的工作任务 • 依据田径竞赛规程、规则,执行跳远、三级跳远
无故延误的判罚
• 如果在比赛中运动员第一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 有关要求进行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其无故迟 误比赛,按试掷或试跳失败 处理,如果在比赛中 运动员第二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有关要求进行 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取消该运动员继续比赛 的资格,但该运动员在此之前的比赛成绩仍然有 效。。
铅球比赛规则要点
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
• 1、田赛跳高项目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按裁判长 教练员技术会议议定的升高计划进行,通常情况 下不得小于2厘米。
• 2、当比赛只剩下一名运动员,而且他已稳获该项 目比赛冠军时,橫杆上升幅度可以根据运动员要 求进行上升,但不得小于1厘米。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 对于运动员请求免跳的处理
• 1、运动员在任何高度都可以请求免跳。 • 2、一旦运动员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则不能在该
高度恢复试跳。
• 3、运动员在任何高度试跳如果连续失败三次,则 应取消该运动负继续比赛的资格。
• 注:在某一高度上某运动员已失败但该运动员仍 可请求免跳,裁判员根据规则应予准许,但该运 动员在下一高度的试跳次数只能是剩余次数。
• 丈量员二人,负责丈量运动员有效试跳成绩及整 理比赛场地。
田赛项目规则要点
• (二)跳高比赛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 须用单脚起跳。试跳中将横杆碰掉,则判为试跳失败。在 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横杆后沿(靠近助跑道 )垂直面以前的地面或落地区,也判试跳失败。如果运动 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 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 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一 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比赛时,运动 员可以在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 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或请求 免跳。但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则不允许在该高度上 恢复试跳。丈量高度时,须使丈量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 量至横杆上沿最低点。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方法
学校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方法一、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长的工作(一)仲裁委员会根据比赛需要可设置3人或5人或7人的仲裁委员会,对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等书面抗议进行处理。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总裁判长是全体裁判员的最高领导者。
总裁判长的任务是督导全体裁判员公正、准确地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确保完成各项裁判工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1.职责(1)全面组织、领导裁判工作。
(2)赛前要熟悉竞赛规程、竞赛日程及其他有关竞赛的文件资料,了解裁判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组织各裁判组严格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
(3)赛前领导、组织全体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4)保证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贯彻执行,根据规则精神处理竞赛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对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做出决定。
(5)当裁判长的判定意见不一致时,可作最后决定。
(6)对可能犯规和不服从裁判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
(7)有权更改比赛场地。
(8)有权宣布某项比赛无效,并做出重新比赛的决定。
2.工作方法(1)赛前全面了解和熟悉竞赛规程等文件资料,重温规则裁判法。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裁判学习和实习计划。
(3)检查编排记录公告裁判组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4)召开裁判长和主裁判会议,明确任务与要求,讨论研究比赛中的重大问题。
(5)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向全体裁判员提出具体要求,必要时进行规则和裁判法的辅导。
(6)参加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对比赛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提交大会讨论决定。
(7)比赛中亲临赛场,观察比赛情况,及时了解问题,掌握进程,根据规则精神处理比赛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8)在闭幕式上宣布团体总分名次及破记录名单,写出裁判工作的书面总结。
(三)径赛裁判长和田赛裁判长径赛裁判长和田赛裁判长分别领导全体径赛和田赛裁判员,负责径赛和田赛项目的裁判工作。
通常设径赛和田赛裁判长各1~2名。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田径运动竞赛是一项充满激情和挑战的体育活动,而裁判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要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还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要做好裁判工作,就需要熟悉并准确运用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和环节。
首先是赛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熟悉比赛规则和裁判法、检查比赛场地和器材、组织裁判员培训等。
比赛场地的检查至关重要。
裁判需要确保跑道的平整度、长度和宽度符合标准,跳远、跳高场地的沙坑松软适度,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和落地区没有安全隐患。
器材方面,要检查发令枪、起跑器、丈量工具等是否正常工作,保证比赛能够顺利进行。
裁判员的培训也是赛前准备的重要环节。
所有裁判员都必须熟悉比赛规则和裁判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对于一些关键的裁判岗位,如径赛的终点裁判、田赛的丈量裁判等,还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演练,以提高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比赛过程中,径赛项目的裁判工作是最为复杂和关键的。
起跑环节,发令员要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发令程序,确保运动员在公平的条件下起跑。
如果出现抢跑等违规行为,要及时做出判罚。
途中跑阶段,裁判要密切关注运动员的比赛情况,特别是在弯道处,要防止运动员串道。
同时,还要注意观察运动员是否有犯规动作,如拉扯、阻挡等。
终点冲刺是径赛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也是裁判工作最为紧张的环节。
终点裁判要凭借敏锐的目光和准确的判断,确定运动员的先后顺序。
在判断名次时,要以运动员身体躯干(不包括头、颈、臂、腿、手或足)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先后顺序为准。
田赛项目也有其独特的裁判要求。
在跳远和三级跳远项目中,丈量裁判要准确测量运动员的成绩。
起跳时,运动员不能踩线,否则成绩无效。
在跳高项目中,横杆的高度调整要准确无误,运动员试跳成功或失败的判定要公正。
投掷项目中,裁判要注意运动员的投掷动作是否合规,投掷物出手的瞬间脚不能踩线。
同时,要确保测量成绩的准确性。
在比赛中,计时和计分工作也非常重要。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裁判员工作中需做到哪些?1、认真学习规则和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3、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均应佩带臂章或标志,以资识别;4、除执行裁判任务外,均不得在场内停留。
径赛裁判长职责:1、组织领导赛前、赛后控制中心、终点、计时、检查各组主裁判和发令员、径赛风速测量员以及全体径赛裁判员进行工作;2、同意径赛各组之间的联络方式、单据走向和长跑比赛终点计时计圈方法;3、检查、核实比赛场地器材设施;4、掌握径赛的比赛进程、解决径赛有关问题;5、有权警告、取消径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6、审核径赛每组比赛的名次和成绩并签名。
如设两名径赛裁判长,一人在终点记录处审核名次和成绩,另一人游动,检查处理径赛的有关问题。
田赛裁判长的职责:1、组织领导田赛裁判员和田赛风速测量员进行工作;2、组织各组统一裁判方法,审核跳高、撑杆跳高的起跳高度和每轮升高计划;3、检查、核实田赛场地器材设施;4、掌握田赛的比赛进程、解决田赛有关问题;5、有权警告、取消田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6、审核成绩、签名后请技术官员签名。
编排日程应遵循的原则:1、按照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编排时注意同一项目各赛次之间、全能比赛各项目之间的休息时间,应保证至少按最低标准留出休息时间。
各项比赛任一赛次的最后一组和后继赛次或决赛的第一组之间,最短间隔时间为:200米及以下各项目为45分钟;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目为90分钟;1000米以上各项目不在同一天举行;全能比赛各单项之间为30分钟,如有可能,第一天的最后一项与第二天的第一项之间为10小时;如有可能,举行田赛及格赛后隔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
2、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将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3、某些性质相近项目,编排时要注意先后顺序。
如先100米后 200米,先跳远后三级跳远,先铅球后铁饼。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延长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
竞赛裁判法
发令要求:发令时的口令“各就位”响些,“预备” 发令要求:发令时的口令“各就位”响些,“预备”要短、柔和、 轻声些,不能给运动员有突然感,造成无谓的紧张。 起跑犯规: 1、发出信号之前开始动作; 2、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未能在适当时间内执 、在“各就位” 预备” 行起跑命令者; 3、用声音或其他方式干扰其他运动员。 判罚:对第一次犯规者给予警告,之后每次犯规的运动员将取消 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全能每人二次机会)。2010年 该项目比赛资格(全能每人二次机会)。2010年1月1日始, 有抢跑即取消资格。
计时工作
人员配备:计时长一人,裁判员24人以上。 人员配备:计时长一人,裁判员24人以上。 人员分工:三人一组,其中一人为小组长,负责填写。 工作方法: 计时长:负责全组工作。宣读检录单,提醒裁判员比赛进程, 收取计时单并汇总,而后与终点裁判长核对名次与成绩。结束 送交记录员。 计时员:听计时长指挥开、停表。开看烟,停看线。 计时员:听计时长指挥开、停表。开看烟,停看线。成绩取其 听计时长指挥开 中,计时表分栏中填写1/100秒(手计时);决定成绩栏填1 计时表分栏中填写1 100秒 手计时);决定成绩栏填 );决定成绩栏填1 10秒 没有计时长的提醒不得回表。开表后检查表况, /10秒。没有计时长的提醒不得回表。开表后检查表况,若有 故障即刻报告计时长处理。计时记录符号: ),分 故障即刻报告计时长处理。计时记录符号:时(:),分(:), 如马拉松成绩记为2:18:33.。 秒(.)如马拉松成绩记为2:18:33.。 分道和部分分道项目按道次计时或按名次计时。 不分道项目人盯人计时、记圈、记名次、记脱圈,包干到底。
田赛裁判工作
一、跳部裁判工作:主裁判一人,据需要可分远度组高度组,每 组4人以上。 远度组工作方法 1、两人丈量兼看落点,2人记录与通知,主裁判负责判罚; 、两人丈量兼看落点,2 2、旗语,红、白旗; 3、检录:检录处,服装、号码、器械等,带入,带出; 4、比赛:注意事项-练习期间可告知运动员误差情况但无权指导 、比赛:注意事项-赛前5分钟停止练习-整理场地器材; 赛前5分钟停止练习5、丈量; 6、轮次:三跳结束排定名次后,前八名按名次倒序试跳4、5轮, 、轮次:三跳结束排定名次后,前八名按名次倒序试跳4 在再排名后倒序跳最后一轮(06新规则)仅为远度项目; 在再排名后倒序跳最后一轮(06新规则)仅为远度项目; 7、兼项处理、时限(叫号至运动员起跳开始)。 8、比赛结束,记录员、主裁判、裁判长核查成绩无误,分别签 字后送编排记录组,再次核查无误后,公告。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 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 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 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 (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 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 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 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 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三)田赛主要规则
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 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 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 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 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 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 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 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 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 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 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走, 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 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卢竞荣
杭州师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主要内容: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前言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 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 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 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 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 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 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 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三)田赛主要规则
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 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 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 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 动员在某一பைடு நூலகம்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 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 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 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 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 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 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 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 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 赛的权利。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 理: 3)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 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 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4)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 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 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 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 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 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 绩较差者为准。
(三)田赛主要规则
(三)田赛主要规则
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 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 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 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 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 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 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 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 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三)田赛主要规则
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与 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 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置 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 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紧 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 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 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 距离为1~3米。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 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 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 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二)径赛主要规则 (三)田赛主要规则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 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 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 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 比赛资格。
(二)径赛主要规则
(三)田赛主要规则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 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 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 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 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 得继续比赛。
(三)田赛主要规则
4、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 论持器械与否,均不得使用投掷或落地区以 内地面练习投掷。应从投掷圈内将铅球推出。 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 员触及铁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 部将铅球推出。当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 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 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 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 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 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 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 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 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签应在有关 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 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 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 则并列。
(三)田赛主要规则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 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 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 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 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 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 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 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 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 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 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 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 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 后名次。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 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 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 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 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 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 的总和排定名次。
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 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 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 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 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 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 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 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 (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 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 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 (见下页)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 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 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 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三)田赛主要规则
3、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 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 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 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动 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 败。
(三)田赛主要规则
4、推铅球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掷顺 序。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 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 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前3次试掷后的排 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出现 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 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 均可试掷6次。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 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组应按抽签 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 监督之下。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 理: 2)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 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 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 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 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 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 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 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 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 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 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 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 斗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