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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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度

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基地的所有工作人员、学员及与培训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培训基地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确保培训效果和学员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培训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培训基地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课程安排、师资管理、学员管理、设施维护等。

第六条设立教务部,负责培训课程的设计、教学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设立财务部,负责培训基地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设立后勤保障部,负责培训基地的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学员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课程管理第九条培训课程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进行设计,确保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课程开发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符合培训基地的办学定位和特色;3. 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4.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课程实施前,应进行试讲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师资管理第十二条培训基地应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第十三条教师选拔应遵循以下标准:1.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2.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教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自身素质。

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十五条学员报名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填写报名表,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学员应遵守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

第十七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教务部反映,教务部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八条培训基地应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设施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2. 不得擅自改动设备;3. 不得损坏设备;4. 使用后应清洁并归位。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培训基地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体育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体育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体育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一、培训目标与理念1.明确培训基地的宗旨是培养具有优秀体育技能和良好品德素养的专业人才。

2.确立以科学训练、个性化指导、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培训理念。

二、学员选拔与招生1.制定明确的学员选拔标准,包括身体素质、运动天赋、学习能力等方面。

2.规范招生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师资队伍管理1.招聘具备专业资质、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师德的教练和教师。

2.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3.建立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激励优秀教师,淘汰不合格者。

四、培训课程与训练计划1.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课程体系,涵盖体能训练、技术训练、战术训练、心理训练等。

2.根据学员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

3.定期评估训练效果,及时调整训练方案。

五、设施与设备管理1.对培训基地的体育设施和训练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2.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规范使用流程。

3.根据培训需求,及时更新和补充先进的设施设备。

六、安全与医疗保障1.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训练场地和生活区域的安全巡查。

2.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和急救设备,为学员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3.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学员管理1.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基本信息、训练成绩、成长历程等。

2.规范学员的作息时间、饮食安排和日常行为规范。

3.关注学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八、考核与评价1.定期对学员进行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

2.建立学员成长跟踪机制,为优秀学员提供晋升和推荐机会。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1.积极开展与其他体育机构、学校、俱乐部的交流与合作。

2.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展示培训成果,提升基地知名度。

十、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和报销流程。

2.确保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合理控制成本。

十一、监督与反馈1.设立监督机制,接受学员、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定期收集学员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管理工作。

技能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技能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技能人才基地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技能人才基地的管理和运作水平,保障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技能人才基地的管理工作,相关责任主体包括技能人才基地的管理部门、教职员工、学员等。

三、管理制度1. 基地建设与管理1.1 技能人才基地应根据培训需求和方向,合理规划基地建设内容和方向。

1.2 基地管理者应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运作,保证基地的正常运转。

1.3 基地管理者应定期进行基地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2. 教学管理2.1 基地应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进行教学工作,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2.2 基地应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确保培训目标的顺利实现。

2.3 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3. 资金管理3.1 基地管理者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3.2 基地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经费的合理利用。

4. 安全管理4.1 基地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学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2 基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培训管理1. 培训方案1.1 基地应根据培训需求和学员水平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确保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2 基地应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培训目标调整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2. 师资队伍2.1 基地应配备专业的、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提供高水平的教学服务。

2.2 基地应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监督与评估基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技能人才基地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基地的管理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生效。

培训基地内的规章制度

培训基地内的规章制度

培训基地内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保障学员的安全和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教职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培训基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尊重教职员工,爱护设施设备,遵循学习纪律。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五条学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提前向基地管理机构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六条学员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训练,不得携带手机等影响学习的物品。

第七条学员要遵守学员宿舍的管理规定,保持卫生、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宿舍,避免发生意外。

第八条学员在使用培训基地设施设备时要爱护,维护好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私自搬动。

第九条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尊重教职员工,遵守学员守则,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故意干扰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员要遵守培训基地的安全规定,严禁私自翻越围墙,游泳等危险活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职员工要尊重学员,关心学员的健康和成长,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要服从管理机构的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调整课程进度,不得私自招生培训,不得教唆学员违规。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培训期间要主动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学员问题,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培训基地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培训基地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自修改或拆卸。

第十六条培训基地设施设备需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学员在使用设施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禁止乱扔废弃物品,禁止在设备上跳跃或滑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培训基地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学员安全。

第十九条学员在培训基地内要遵守防火规定,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设电热器。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

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高技能人才成为各行各业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企业自身的资源和培训方式的限制,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人才的技能水平提升到企业所需要的高端水平。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为企业培训的重要手段,可以为企业带来新的人才和技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设一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提供适用性和先进性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注重开拓国内实习训练和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优秀的师资、实训课程和领先的科研成果,培养高水平职业技能人才,为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做出贡献。

三、项目内容1、职业技能培训:吸引优秀的培训师资和先进的课程设置,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

2、实习训练:与企业合作,为受训人员提供全面的实习训练,并通过实习考核确定其专业技能水平。

3、科研成果:与科研机构合作,提供最新的科技成果,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4、国际交流: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受训人员提供国际化的思维和视野,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四、项目实施流程1、立项:由企业负责人提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定立项。

2、策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编制项目预算,确定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实施时间表。

3、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专业团队、购置设备和教材,建设培训场所和实验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训练和科研成果输出。

4、验收和总结:按照合同要求,组织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为主,组织和协调项目各项工作。

2、项目实施团队:由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训练和科研成果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3、项目监督单位:由企业内部或外部机构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

六、项目预算与保障1、预算:根据项目需求,在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预算,并由企业内部部门或外部机构负责监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

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一、培训基地的目标与任务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的建立旨在提升农村人才素质,推动乡村振兴。

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并落实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农村人才;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等。

二、基地组织架构1. 基地主任:负责基地整体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培训教师:负责设计培训课程、教授知识和技能。

3. 行政人员: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支持。

4. 学员:参加基地培训的农村人才。

三、培训内容和模式1. 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如种植、养殖、农业机械操作等。

2. 乡村旅游服务培训:如接待礼仪、导游讲解等。

3. 管理与创业培训:如会计、营销、管理等知识的培训。

4. 实践教学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每年制定一年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和费用。

2. 培训评估:对每期培训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案。

3. 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4. 学员档案管理:建立学员档案,跟踪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成长经历。

五、培训效果评估1. 考核评价: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价,评定培训成绩和效果。

2. 效果反馈:及时向学员反馈培训效果,倾听学员意见和建议。

3. 成果展示:定期举办成果展示活动,展示学员的才能和成果。

六、培训基地的可持续发展1. 拓展合作渠道:与企业、政府、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基地的发展。

2. 创新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和实用性。

3.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基地的培训项目,吸引更多学员参与。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将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农村人才的培养和农村振兴做出贡献。

希望基地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们能够共同努力,把基地建设成为一所培养优秀农村人才的摇篮。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的硬软件建设,优化全区人才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门类齐全、布点广泛、师资优越的人才培训定点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区内从事人才培训工作、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企业内训机构等均可申报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

1.硬件设施齐备。

有专门的教学场所,有专职教职员工,具备适应不同人才培训要求的相应教学设施和硬件。

2.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

具有承担人才培训职能的资质证明,近两年连续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效果较好,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3.有严格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有良好的培养业绩。

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质量稳定。

能够根据培训项目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4.有培训课程研发能力。

能够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贴社会热点、难点,及时更新课程设置。

5.具备广泛的教师资源。

有一定的兼职师资力量,能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学者担任教学任务。

6.有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

注重培养学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较为齐全的班级管理、学员管理、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能按照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建立培训相关台帐。

第三条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申报1.区委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人才办)发布人才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公告。

2.申报单位应按照人才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写出书面报告,填写《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3.区委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论证,对论证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4.对于新成立培训机构的申报,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相关硬软件设施,有申报要求的,可先作试点基地,一年后考核认定。

第四条人才培训基地的职权和管理考核1.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有资格获得区内相应业务范围的人才文化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基地的所有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学员及参与培训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培训基地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管理原则: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2. 效率优先原则:确保培训工作的高效运行。

3. 服务至上原则:以学员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

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培训基地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培训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培训基地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培训基地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学员管理、教学安排等工作。

第六条培训基地设立教务处,负责课程设置、师资力量调配、教学资源管理等。

第七条培训基地设立后勤保障部,负责基地的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八条学员管理制度:1. 学员报名:学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资料。

2. 学员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对学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学员符合培训条件。

3. 学员考勤: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

4. 学员考核: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员培训成绩。

第九条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选拔:教务处负责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2. 教师培训: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技能提升。

3. 教师考核: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进行考核。

4. 教师激励: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

第十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设施设备维护:后勤保障部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 设施设备使用:学员和教师应合理使用设施设备,不得损坏。

3. 设施设备报修: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制度: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基地安全。

2. 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安全教育:定期对学员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人才培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人才培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人才培训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学员、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才培训基地的所有学员、工作人员、访客及基地内所有活动。

第三条人才培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基地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

第六条基地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人员管理1. 学员:学员应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离校。

2.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熟悉基地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3. 访客:访客应遵守基地安全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基地禁入区域。

第八条设施设备管理1. 基地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 禁止使用损坏、老化、故障的设施设备。

3. 针对特殊设备,应进行专项安全操作培训。

第九条用电安全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2. 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严禁在基地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1. 基地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 禁止在基地内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应急管理1. 基地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确保基地安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国 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国 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培训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决算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五条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六条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足额到位,并纳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统一管理。

第七条企业自筹资金应按照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投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第三章经费支出范围第八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培训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教材编写、培训项目实施、培训质量评估等方面的费用。

第九条培训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包括购置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相关的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设备、信息化设备等的费用。

第十条培训课程开发费用包括开展市场调研、制定课程标准、编写课程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等的费用。

第十一条师资队伍建设费用包括聘请专家讲学、教师培训进修、教师企业实践、教师教学竞赛等的费用。

第十二条培训教材编写费用包括编写培训教材、讲义、案例集等的费用。

第十三条培训项目实施费用包括组织培训教学、开展实践教学、提供培训服务等的费用。

第十四条培训质量评估费用包括开展培训质量监测、评估学员学习效果、进行培训满意度调查等的费用。

第四章经费预算编制第十五条培训基地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结合经费支出范围,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相关的监管制度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相关的监管制度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相关的监管制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相关的监管制度如下:
1、强化部门协同管理和属地管理。

基地原则上应向注册或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基地的培训实施机构、评价实施机构考核点、实训项目受资助机构应接受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属地管理。

2、严格考培分离设置组织机构。

基地应当严格按照管办分离、考培分离原则,规范设置牵头管理部门、培训实施机构、评价实施机构。

基地应按照管办分离原则设置独立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对基地工作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职责。

基地应严格按照考培分离原则,规范设置培训实施机构、评价实施机构,确保部门相对独立设置,并配备对应专职管理人员,明确职能分工,责任落实到位,严禁培训实施机构和评价实施机构人员交叉任职。

3、实施分类指导管理。

鼓励企业类基地的发展,使企业类基地成为具有技能人才项目开发、培养培训、技能评价、使用激励等功能的综合性基地。

高技能人才基地内部管理制度

高技能人才基地内部管理制度

高技能人才基地内部管理制度1. 引言高技能人才基地是培养和储备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场所,为了能够有效管理基地内的各项工作,并推动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制定了该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基地内部的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基地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组织架构高技能人才基地内部管理采用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以下职位和部门:2.1 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整个基地的管理和决策,并对基地的运营和发展负责。

2.2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负责基地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

2.3 培训指导部门培训指导部门负责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执行和评估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和总结。

2.4 辅助服务部门辅助服务部门负责基地的后勤保障和辅助服务,包括食堂管理、保洁服务、安全保卫等。

3. 内部管理流程3.1 人员管理流程基地的人员管理流程如下:•招聘:根据基地的需求,通过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行面试和筛选,录用合适的人员。

•培训:新加入的人员需要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基本工作流程、基础知识等培训内容。

•考核:对基地内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能力和表现,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支持。

•激励:对在基地内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的激励,如奖励、晋升等,以鼓励其积极工作和发展。

3.2 工作流程管理基地内部的工作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遵循以下原则:•目标制定:根据基地的发展目标和业务需求,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

•任务分配:将工作任务合理分配给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进度控制:对工作的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资源调配:合理管理和调配基地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务和设备等。

•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

3.3 培训管理流程培训是高技能人才基地的核心工作之一,培训管理流程如下:•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基地的需求和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培训基地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确保教育培训有效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基地是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的场所,是学员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

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是基地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基地进行培训活动的学员、教师、工作人员等,应按照本规章制度合理运营、规范行为。

第四条培训基地管理要坚持以学员为中心,服务教育教学,营造优质学习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员全面发展。

第五条培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等,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遵守。

第六条培训基地管理要注重科学管理、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地教学和管理的功能,促进基地教学技术的提高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第七条培训基地管理要注重团队协作,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培训基地管理要注重学风建设,提倡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的学风,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员的良好品德和学习习惯。

第九条培训基地管理要注重质量管理,严格控制教学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学员权益,提高培训效果。

第十条培训基地管理要注重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员、教师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基地正常运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培训基地管理机构包括校长办公会、教务处、后勤保障中心、学生管理中心、安全保卫中心等部门。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基地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后勤保障中心主任等组成,负责基地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第十三条教务处负责基地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质量监控、教材选用、师资培训等工作。

第十四条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基地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管理中心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员招生、学籍管理、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工作。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的硬软件建设,优化全区人才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门类齐全、布点广泛、师资优越的人才培训定点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区内从事人才培训工作、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企业内训机构等均可申报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

1.硬件设施齐备。

有专门的教学场所,有专职教职员工,具备适应不同人才培训要求的相应教学设施和硬件。

2.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

具有承担人才培训职能的资质证明,近两年连续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效果较好,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3.有严格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有良好的培养业绩。

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质量稳定。

能够根据培训项目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4.有培训课程研发能力。

能够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贴社会热点、难点,及时更新课程设置。

5.具备广泛的教师资源。

有一定的兼职师资力量,能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学者担任教学任务。

6.有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

注重培养学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较为齐全的班级管理、学员管理、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能按照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建立培训相关台帐。

第三条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申报1.区委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人才办)发布人才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公告。

2.申报单位应按照人才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写出书面报告,填写《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3.区委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论证,对论证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4.对于新成立培训机构的申报,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相关硬软件设施,有申报要求的,可先作试点基地,一年后考核认定。

第四条人才培训基地的职权和管理考核1.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有资格获得区内相应业务范围的人才文化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2020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2020

附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精神,建立支撑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规范建设和运行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是指经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科技部火炬中心”)备案,依托有关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机构”),承担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养任务的实体培训机构。

第三条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在业务上接受依托机构上级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科技部火炬中心是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备案、考核、调整和撤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交流,并监督指导其运行。

第五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是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具体管理,制定实施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管理制度,审核并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和总结报告,负责中高级技术转移专业人员备案组织工作。

第六条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基地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基地运行管理办法,具体承担培训实施工作和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托机构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跟踪反馈等制度;(三)具备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强、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四)具备用于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活动的稳定场所;(五)具备满足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学和辅助设施;(六)具备围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拓展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的能力。

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方案

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方案

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方案一、前言。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人才培养是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储备人才,我公司决定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实施方案,以期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目标。

1.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基地,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2. 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3.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的持续性和系统性。

三、实施方案。

1. 确定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提升、职业素养培养等方面。

2. 制定培训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确保培训计划的全面性和实施性。

3. 确定培训方式。

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灵活运用各种培训资源,确保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4. 建立培训评估机制。

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实施步骤。

1. 确定培训基地的具体位置和场地,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和设备。

2. 拟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时间表和培训对象。

3. 择优选择培训师资,确保培训师资的专业性和教学水平。

4. 开展培训宣传,提高员工对培训的重视和参与度。

5. 按计划进行培训,监督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五、预期效果。

1. 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

2.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意识。

3. 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总结。

人才培训基地的建立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培训工作,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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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的硬软件建设,优化全区人才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门类齐全、布点广泛、师资优越的人才培训定点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区内从事人才培训工作、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企业内训机构等均可申报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

1.硬件设施齐备。

有专门的教学场所,有专职教职员工,具备适应不同人才培训要求的相应教学设施和硬件。

2.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

具有承担人才培训职能的资质证明,近两年连续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效果较好,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3.有严格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有良好的培养业绩。

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质量稳定。

能够根据培训项目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4.有培训课程研发能力。

能够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贴社会热点、难点,及时更新课程设置。

5.具备广泛的教师资源。

有一定的兼职师资力量,能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学者担任教学任务。

6.有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

注重培养学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较为齐全的班级管理、学员管理、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能按照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建立培训相关台帐。

第三条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申报
1.区委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人才办)发布人才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公告。

2.申报单位应按照人才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写出书面报告,填写《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3.区委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论证,对论证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4.对于新成立培训机构的申报,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相关硬软件设施,有申报要求的,可先作试点基地,一年后考核认定。

第四条人才培训基地的职权和管理考核
1.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有资格获得区内相应业务范围的人才文化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2.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开展区内人才培训项目,按照人才培训项目考核管理办法,接受培训项目有关管理部门的考核。

3.区委人才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对获得资格的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展资格条件情况的考察。

对连续两年未接受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区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4.建立培训基地激励制度。

开展人才培训机构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对培训项目考核多次获得好评的培训基地,经考评授予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培训经费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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