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告知书(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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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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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具体来说,甲方应向乙方告知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例如,在中段车间的切断工、电解工岗位,可能会产生噪声,从而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以及Ⅱ期和Ⅲ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等职业病。为了防范这些危害,乙方需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除了告知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甲方还需要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如果乙方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同时,乙方也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

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其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如果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如果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___高海英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噪音、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耳部、肺部、眼部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隔音罩、防尘口罩、防尘面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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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尊敬的工作人员: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和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向您发出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提醒您关于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遵守,以确保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一、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1.物理因素: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出现噪声、振动、辐射等物理因素的影响,长期暴露于这些因素中会导致听力损伤、骨关节病变、皮肤病等。

2.化学因素:部分工作岗位可能接触有毒化学物质,如有机溶剂、重金属、农药等,长期或大量接触会导致中毒、呼吸道疾病、皮肤病等。

3.生物因素:某些职业可能会接触到病原体,如病毒、细菌、真菌等,可能导致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4.粉尘与颗粒物:部分工作岗位可能会产生粉尘、颗粒物等,如煤尘、水泥粉尘等,长期暴露会导致尘肺病、结石病等。

5.职业性放射性物质:某些行业的工作环境中可能会遭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如核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长期暴露会导致放射性疾病的发生。

6.职业性应激:长期工作压力过大、心理负荷过重的职业,可能会导致心理疾病的发生,如抑郁症、焦虑症等。

二、职业病预防措施

1.加强个人防护意识: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合理佩戴防护用品,如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尽量减少对有害物质的直接接触。

2.注意工作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定期清理粉尘、清扫地面等,减少对有害颗粒物的吸入。

3.定期体检: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实施定期体检,及早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早期症状。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适当安排休息时间,缓解工作压力,保护心理健康。

钣金岗位危险告知书(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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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钣金岗位危险告知书

钣金、车钳岗位危险告知书

钣金、车钳作业,存在着触电、灼烫、有毒气体、辐射和火灾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一、电焊机、氧气乙炔简介:

1、电焊机是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使被接触物相结合的目的。其结构十分简单,就是一个大功率的变压器。电焊机一般按输出电源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交流电源、一种是直流电。他们利用电感的原理,电感量在接通和断开时会产生巨大的电压变化,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压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来使它们达到原子结合的目的。

2、乙炔,分子式C2H2,俗称风煤和电石气,是炔烃化合物系列中体积最小的一员,主要作工业用途,特别是烧焊金属方面。乙炔在室温下是一种无色、极易燃的气体。纯乙炔是无臭的,但工业用乙炔由于含有硫化氢、磷化氢等杂质,而有一股大蒜的气味。

乙炔(acetylene)最简单的炔烃,结构式H-C≡C-H,结构简式CH≡CH,最简式(又称实验式)CH,分子式 C2H2,乙炔中心C原子采用sp杂化。电子式 H:C┇┇C:H乙炔分子量 26.4,气体比重 0.91(Kg/m3),火焰温度3150 ℃,热值12800(千卡/m3)在氧气中燃烧速度7.5,纯乙炔在空气中燃烧2100度左右,在氧气中燃烧可达3600度。化学性质很活泼,能起加成、氧化、聚合及金属取代等反应。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完整版)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完整版)

职业危害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告知内容如下:

一、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等)以及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潮湿等)。

二、可导致的后果

分别是尘肺病、矽肺病、水泥尘肺病、职业性哮喘、氮氧化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硫中毒、硫化氢中毒、听力下降至噪声聋、手臂振动病、中暑、风湿病等疾病。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综合措施

1.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岗位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2.组织员工在上岗前、在岗期间、换岗时学习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3.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为员工提供如防尘口罩、自救器、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降温等防护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6.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与定期检测与评价,及时将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告知员工;

7.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职业危害及防护警示标

志。

(二)防尘措施

1.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综合防尘治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贯彻落实;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篇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离职时,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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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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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样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XXXXXX有限公司(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需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

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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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某某某先生/女士:

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二、您所在工作的岗位,存在煤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尘肺、噪声聋等的损害。在本岗位,本矿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口罩、耳塞等。

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矿将对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I,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如您患上职业病,本矿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待遇:

1.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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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在此告知书中,我们列出了甲方所在的各个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例如,生产车间的打包口操作工、投料口操作工、筒仓卸货操作工等可能会受到粉尘的危害,导致各种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因此,我们提供了除尘装置和防尘口罩等职业病防护措施。

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

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等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如果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如果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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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_______ 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危害告知书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车间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若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学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XXX公司(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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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_______ 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

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

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

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

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

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

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

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

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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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

一、你在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粉尘、高温、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矽肺、中暑性疾病、听力损伤等危害。二、你在工作中应遵守湿式钻眼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洒水降尘等防护设施,必须戴好口罩、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三、你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享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工伤社会保险等待遇。

用人单位(签章)劳动者(签名):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示例附后):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

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

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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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岗位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

措施

钣金车间钣金技师金属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

的疾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除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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