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任何工程合同都应包含几个基本部分: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总金额;工期要求;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
这些是构成合同框架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们重点探讨在建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某在建工程合同范本为例,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应注明主要建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钢材价格上涨5%,则合同总价相应增加。
2. 变更订单管理:因设计变更或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确认。
变更订单需详细列出变更内容、影响成本及完成时间等,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 索赔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行处理。
这包括工期延误的补偿标准、损坏修复的责任分配等。
4. 结算方式:合同应明确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中期付款、竣工付款及最终结算的比例和时间节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
5.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建工程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清单结算单价调整方法
清单结算单价调整方法清单结算单价是指根据工程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和数量进行计算得出的单位工程的价格。
它是工程项目中最基础的计价方法之一,也是施工合同中重要的约定内容。
调整清单结算单价的目的是确保工程价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动和项目实际情况的变化。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清单结算单价调整方法:1、指导价调整法:根据建设部门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指导价,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该方法适用于有明确指导价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指导价进行调整。
2、价格指数调整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价格指数,如物价指数、建筑材料价格指数等,结合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该方法适用于对多种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进行综合调整。
3、竞争性调整法: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供需关系进行调整。
例如,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下降;相反,在市场供应紧缺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上涨。
该方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单价。
4、合理利润调整法:通过对工程清单中各项费用进行分析,适当调整利润率,以确保施工单位的合理利润。
该方法适用于项目的利润率不合理或项目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况下。
5、变更索赔调整法:根据工程变更以及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清单结算单价进行调整。
例如,如果工程发生了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单价需要相应调整。
该方法适用于发生工程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清单结算单价以反映实际变更情况。
1、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和供需状况,以确保调整后的价格能够体现市场价格的变化。
2、调整时应注意与其他计价方法的协调,以避免重复计价或漏计费用。
3、调整方法应明确,简洁,易于操作,避免复杂繁琐的计算方法,以提高计价的准确性和效率。
4、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双方合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清单结算单价的调整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合理的调整可以确保工程价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避免因价格变动或项目变更而产生的经济风险。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 ×Ji ÷ΣX i (i=1 到n)式中Xi ——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 ——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 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 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 预算与概算有什么区别:1、所起的作用不同。
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 并作为向国家或者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 经过审查批准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预算编制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的依据不同。
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而预售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
工程合同关于材料调价一、材料调价的基本原则1.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材料价格变化进行合理的调整。
2. 材料调价应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不得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
3. 调价应基于权威的价格信息来源,如国家或地方的官方发布的材料价格指数。
二、材料调价的触发条件1. 当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可启动调价程序。
2. 价格波动的基准应以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为准,或者以国家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3. 价格波动超过±5%(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时,视为超出正常波动范围。
三、材料调价的操作流程1. 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应共同确认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2. 乙方应在发现材料价格波动超出约定范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调价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3. 甲方在收到调价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双方共同审核确认。
4. 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并签署书面的调价协议。
四、材料调价的计算公式1. 材料费用调整额 =(实际采购价格 - 合同签订时的价格)× 材料用量 × 调整系数。
2. 调整系数根据材料的重要性和使用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3. 所有调整的费用应反映在最终的工程结算中。
五、其他相关事项1. 材料调价不应影响工程进度计划,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对于价格信息的获取和确认应及时、透明。
3. 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材料调价条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尊敬的合作伙伴:鉴于我们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对原合同的价款进行调整,并说明如下:一、调整原因本次合同价款调整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
这些因素均超出了签约时双方的合理预见范围,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依据合同价款的调整将严格依照以下文件和规定执行:1. 原合同及其附件;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3. 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书面确认文件;4.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调整内容具体的价款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费用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原材料费用进行相应调整;2. 人工费用调整: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对人工费用进行适当调整;3. 机械使用费调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租赁价格,调整机械使用费;4. 其他直接费用的调整:包括运输费、检测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5. 间接费用的调整:如管理费、利润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四、调整计算方法合同价款的调整计算方法应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未作具体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调整基数:以原合同价款为基数,扣除已支付款项;2. 计算调整金额:根据变更内容和相关依据,计算出应调整的金额;3. 汇总调整结果:将各项调整金额汇总,得出最终的调整总金额。
五、生效与支付本次价款调整经双方确认后,将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将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
六、其他事项对于本次价款调整所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说明仅为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确定。
我们期待与贵方的进一步沟通,以确保合同价款调整的顺利进行。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一、引言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受到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原定的合同价款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兼顾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
二、调整原则1. 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基于合同约定的原则,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任何价款调整都应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市场材料价格变动、法律法规的更新等。
3. 调整过程中应保持公开透明,及时通知对方,并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三、调整流程1. 提出调整申请:当出现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和预估金额。
2. 审核评估:发包方收到调整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或审计。
3. 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审核评估结果,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最终的调整金额。
4.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达成一致,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及相关执行条款。
四、调整内容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施工方法改变,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程度调整合同价款。
2. 市场价格波动:若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尤其是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变化,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进行调整。
3. 法律法规变更: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应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4. 其他因素: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质量标准提高等,也应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考虑因素。
五、注意事项1. 所有调整必须基于事实和有效证据,避免主观臆断或不实陈述。
2. 调整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
3. 调整结果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六、结语本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说明旨在为合同双方提供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合同价款调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合理的调整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因各种因素引起的价款变动问题,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方案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调整方案一、编制依据在制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案之前,必须明确其编制依据。
这通常包括:- 工程项目合同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变更指令和现场签证记录;- 市场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实际施工过程中的计量支付记录。
二、价款调整原则价款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合理:确保调整后的价款能够反映实际工作量和成本变化;- 依法依规:所有调整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透明清晰:调整的过程和结果应对双方公开,避免产生纠纷;- 协商一致:任何价款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
三、价款调整内容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量变更:由于设计变更、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材料价格波动: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材料成本变化;- 人工费用调整:劳动力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引起的人工成本变动;- 设备使用费:设备租赁费用的变动或设备折旧费用的调整;- 其他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
四、调整流程合同价款的调整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由承包方或发包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价款调整申请;- 审核评估:双方共同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协商确定:通过协商确定调整的具体金额和细节;- 签署补充协议:将协商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实施执行:按照补充协议执行价款调整。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价款调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及时性:一旦发现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尽快提出并处理;- 准确性:确保所有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避免误差导致争议;- 文档保存:所有相关文档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实;- 法律咨询:在复杂或特殊的情况下,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六、结语。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材料的价格上涨,其幅度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或可调材料材料价格下跌,其幅度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时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材料的价格下跌,其幅度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或可调材料材料价格上涨,其幅度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时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材料的价格上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时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系数5%为例: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系数5%为例: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10)=10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10×(1+5%)=115.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调增(125-115.5)=9.5元/单位。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案范本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案范本工程名称项目自开工以来,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价格调整方案。
一、价格调整原则1. 公平公正:价格调整应基于实际市场情况,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2. 透明可查:所有调整的价格应有明确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确保过程的透明度。
3. 灵活机动: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避免因价格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二、价格调整范围本价格调整方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原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2. 人工成本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3. 法律法规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成本变化。
三、价格调整流程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可能影响工程成本的市场信息。
2. 乙方在发现成本变动时,应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甲方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3. 甲乙双方应共同核实成本变动的事实性和合理性。
4. 经双方确认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价格及生效时间。
四、价格调整计算方法1. 原材料价格调整:根据市场价格指数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2. 人工成本调整: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行业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 其他成本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幅度。
五、后续管理与监督1. 甲乙双方应建立价格调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传递。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成本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本价格调整方案作为原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在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价格指数法
价格指数法是一种常用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按照行业相关指数的变动,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施工合同中会注明针对其中一行业指数进行调整的比例。
当指数变动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比例,计算出实际的调整金额。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公平公正,可以及时应对物价上涨的情况。
二、市场调查法
市场调查法是指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市场,了解当前工程材料的实际市场行情,从而进行价格调整。
一般来说,调查人员会有针对性地了解目标材料的市场价位,并结合其他因素(如供应能力、批发价格、生产成本等),决定是否需要调整价格。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灵活性较强,可以较为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动情况,但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
三、定期公示法
定期公示法是一种较为公开透明的价格调整方法。
施工单位可以定期公示工程材料的市场行情,通过公示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公平公正,双方都能够明确知晓价格调整的依据和结果,避免了争议和不确定性。
四、合理成本法
合理成本法是指根据材料的生产成本、加工成本、运输成本等多个因素进行价格调整。
这种方法主要是用于对工程材料进行初步定价,预估合
理的价格水平,从而减少后期价格调整的冲突。
但需要注意,材料的成本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进行综合考虑。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整方法。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注重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公平性,以确保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工程造价管理:物价变化引起的调价
例题
• 某项目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的水泥价格风险是±%5,超出部分采用造价信息法调整。 3月份,水泥的实际结算价格为( )元/t
价格种类 价格/元/t
投标价格 430
基准价格 440
信息价(3月份) 400
• 430×(1-5%)=408元/t • 信息价400<风险边界值408,超出了8元/t • 单价需要调整 实际结算价格为( 430-8=422 )元/t • 注:意味着承包人只需要承担风险边界值以外的8元/t
价格种类 价格/元/t
投标价格 450
基准价格 440
信息价(3月份) 430
• 风险边界值440×(1-5%)=418元/t • • 信息价 430>风险边界值418 在承包商的风险范围之内,不调整
例题
• 某项目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的水泥价格风险是±%5,超出部分采用造价信息法调整。 3月份,水泥的实际结算价格为( )元/t
情况2:投标人的报价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
• 如何调整?
• 材料
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
• 材料 分 按时调整
时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 超过的部
ps:最后的价格调整是对投标报价的调整
例题
• 某项目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的水泥价格风险是±%5,超出部分采用造价信息法调整。 3月份,水泥的实际结算价格为( )元/t
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 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较低的作 为调价系数
例题讲解
• 某施工合同约定采用价格指数及价格调整公式调整价格差额,调价因素及有关数据见下 表,某月完成进度款为1500万元,则该月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格调整金额为多少万 元?
权重系数
基准日价格或指数 现行价格或指数
工程合同结算材料调差范围
工程合同结算材料调差范围一、定义与原则1. 材料调差: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波动、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的原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出现差异时,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款进行的相应调整。
2. 适用条件:材料调差的适用范围应严格限定于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价格变动,且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公正客观:材料调差的计算和确认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二、材料调差的范围与条件1. 材料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
2. 价格基准:以合同签订之日的国家或地区发布的官方指导价或市场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3. 调差幅度:当市场价格与基准价相比波动超过±5%时,方可进行材料调差。
4. 时间限制:材料调差应在实际采购完成后的30天内提出,并由双方共同核实确认。
三、材料调差的计算方法1. 计算公式:材料调差金额 =(实际采购单价 - 合同基准单价)× 实际使用数量。
2. 审核程序:承包方应提供完整的采购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发包方或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审核确认。
3. 争议解决:如双方对材料价格或数量有异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四、不纳入调差范围的情况1. 合同中已明确固定总价的材料费用。
2. 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材料浪费或超出合理损耗的部分。
3. 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波动,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
4. 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质量标准采购的材料。
五、其他相关条款1. 通知义务:承包方在进行材料采购前,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提供样品或相关资料供发包方确认。
2. 记录保存:双方应妥善保存所有与材料采购相关的单据、通讯记录等证据,以便必要时进行核查。
3. 法律适用:本范本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解释权归属地法院。
工程造价结算调价方案模板
工程造价结算调价方案模板一、调价依据1. 本工程调价依据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报批后执行。
2. 按照工程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无法预见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以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原因,均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故须进行工程结算调价。
二、调价依据1. 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调价之前,应提供充分的调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技术调整文件、正式的工程量清单变更等。
2. 除了有关变更文件外,还应提供有关市场行情变化的资料,如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租赁等价格的变动情况,确保调价的合理性。
3. 调价依据应经过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确保调价依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三、调价计算方法1. 工程造价结算调价的计算方法应遵循《建设工程造价调整办法》的规定。
2. 在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计算出新旧工程量的差额,结合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确保调价合理合法。
3. 在市场行情变化等原因下,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比原始合同价格和变更后市场行情价格的差额进行计算,确保调价合理合法。
四、调价流程1. 工程造价结算调价应经过以下流程:编制调价依据、调价审批、审计确认、报批执行等程序。
2. 每一步骤的流程和责任人员应明确,确保调价流程的规范和透明。
3. 调价流程的每一步骤均应有相应的文件备查,确保调价过程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五、调价风险控制1. 工程造价结算调价的过程中,应设定相应的调价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价金额上限、审批权限、调价依据的真实性审核、调价流程的规范等。
2. 对调价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前制定相应风险应对方案,确保调价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在调价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调价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调价过程的公开透明,避免出现潜在的风险。
六、调价执行1. 工程造价结算调价经过审批确认后,应及时报批执行,确保在施工进度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及调整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及调整方法摘要:建设工程造价中的材料费,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以上,在装饰工程中占80%以上。
所以,材料费的准确与否,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影响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工程实例,对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调整方法。
关键词:材料结算,价格偏高,原因,调整建筑工程成本中材料费的比重占60%以上,因此材料费成本的控制是实现目标成本的关键,加强材料成本的控制是提高工程施工利润最有效、最直接的一项工作手段。
但是,在实际工程中,材料价格常常偏高,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造价。
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及调整方法的研究,有利于对材料费用的控制。
1、材料费中材料价格不实的主要表现1.1甲供材料工作内容不清,造成价格不实按照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流程,工程主要材料应由甲供,比如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通常我们认可的市价普遍都包括现场安装费。
但实际施工中,有些是供货商没有进行现场安装,而仍按含安装费的价格进行调差,有些是供货商进行了现场安装,而总承包单位在结算时又计取了安装费。
两种结果都造成了该材料价格以至该此项造价的虚增。
诸如此类的材料还有防盗门、屋面吊顶及新型建材。
其品种、规格呈日益递增的趋势。
1.2甲供材料范围不清,手续不全相当一部分工程对甲供材料的范围在合同中只列主要材料,而没有详细清单。
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把应甲供材料未按甲供,造成结算价格不实。
1.3实物质量与价格不符,以次充好这主要是在总承包项目中,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工程施工前,甲方需认定自购材料的价格和质量,但由于这部分材料品种杂、规格多,材质不易鉴别等因素影响,加之甲方相关人员在认质认价的幌子下,事先与供应商谈定价格,从中牟利,而后指定乙方使用,乙方在采购中以次等的同规格产品代替,或在原定价格的基础上,再虚加单价,作为市场购价,从而造成材料价格不实。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审计核定签证量的工作,其难度和工作量都很大,再加上有些单位现场管理内部控制不全,有关人员不配合,使得审计人员在做审计结论时左右为难,既增加了审计风险,也影响了审计质量。
工程合同价调整的五种方法
⼯程合同价调整的五种⽅法发承包双⽅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事项,⼤致包括五⼤类: ⼀、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程变更类:主要包括⼯程变更、项⽬特征不符、⼯程量清单缺项、⼯程量偏差、计⽇⼯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提前竣⼯(赶⼯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付。
⼀、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承担。
(⼀)基准⽇的确定 对于实⾏招标的建设⼯程,⼀般以施⼯招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对于不实⾏招标的建设⼯程,⼀般以建设⼯程施⼯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
(⼆)合同价款的调整⽅法 施⼯合同履⾏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程基准⽇之后发⽣变化,且因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程造价发⽣增减变化的,合同双⽅当事⼈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的原因导致的⼯期延误,在⼯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变化引起⼯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 ⼆、⼯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程变 1、⼯程变更的范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作,或追加额外的⼯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作,但转由他⼈实施的⼯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程的基线、标⾼、位置和尺⼨; (5)改变⼯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
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4。
价格指数调整法: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
工程合同材料调价
工程合同材料调价---工程合同材料调价条款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________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需对原合同中的部分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特订立本调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调价原则1. 材料调价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 调价范围仅限于原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包括劳务费、机械使用费等其他费用。
3. 调价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不得违反国家的价格管理规定。
二、调价材料范围本协议所涉及的调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电线电缆、管材管件、油漆涂料等主要建筑材料。
三、调价基准1. 调价基准为原合同签订时的材料预算价格。
2. 若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原合同预算价格的5%,则启动调价机制。
四、调价计算方法1. 材料调价金额=(现行市场价格 - 原合同预算价格)× 材料实际使用量。
2. 现行市场价格以乙方采购材料的正规发票或有效凭证为准。
五、调价程序1. 乙方应在发现材料价格变动达到调价条件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 甲乙双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个工作日内共同核实材料价格,并确认调价金额。
3. 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调价,并相应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旦生效,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结算解决措施方案
工程结算解决措施方案一、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结算问题解决措施1. 建立合理的材料价格调整机制材料价格波动是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长期工程项目来说,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结算金额造成较大影响。
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合理的材料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的实际变化对结算金额进行调整。
这个机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得双方对材料价格波动有一个合理的预期,有利于避免后期的纠纷和争议。
2. 建立稳定的供应商渠道为了应对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结算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稳定的供应商渠道来稳定材料价格。
这可以通过签订长期合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来实现,从而保障工程项目在材料供应方面的稳定性,降低结算风险。
二、工程变更引起的结算问题解决措施1. 建立合理的变更管理机制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更情况,如设计变更、现场调整等,这些变更会对结算金额产生影响。
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合理的变更管理机制,对于工程变更进行及时的记录和审核,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对结算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2. 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和协商在面对工程变更引起的结算问题时,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
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变更的情况,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量和费用,从而保障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需要施工单位具备一定的协商能力和沟通能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工程变更带来的结算问题。
三、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是解决工程结算问题的根本途径。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水平,才能有效地避免工程结算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难点。
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监督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监督是预防工程结算问题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等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过度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从而降低结算风险,保障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调整问题
浅谈工程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调整问题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6-000-02摘要在建筑工程结算中,工程造价的确定常会遇到材料价格变化的情况,调整材料的价差是工程结算中的主要工作之一,价差调整费用是工程结算造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及因素、材料价格的形式及特点、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对如何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提出了自己的拙见。
关键词工程结算材料价差调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最直接的利益,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建筑工程中材料的耗用资金约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70%,材料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工程造价的直接变化。
因此,如何合理地调整建筑工程的材料价差,实行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对合理的编制以及审核工程结算、确定工程造价,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及因素现行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根据全国统一定额相关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及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基价的汇总形成的工程直接费用。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材料价格的取定将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费用。
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变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地区差异、时间差异、市场因素等的影响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
产生材料价差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1.1体制因素。
在当前工程材料价格双轨制条件下,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材料不到,而必须自行采购市场材料,从而形成的计划供应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1.2地区因素。
预算定额估价表编制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与同一时期执行该定额的不同地区的材料价格差异。
1.3时间因素。
定额估价表编制年度定额材料预算价格与项目实施年度执行材料价格的差异。
1.4市场因素。
即市场采购材料因产、供、销系统变化而引起的市场价格变化形成的价差。
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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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
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
的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
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10×(1+5%)=115.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调增(125-115.5)=9.5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9.5)=119.5元/单位。
③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0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
即该材料
的结算价为(10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
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25元/单位,即
调增(125-105)=20元/单位。
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00+20)=120元/单位。
④如某项工程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
如其中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
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0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如施工期为5个月,对比基准价,各月该材料的信息价涨幅或跌幅依次为15%、10%、20%、5%、-10%,则平均涨幅为(15%+10%+20%+5%-10%)/5=8%,则调增100×(8%-5%)=3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