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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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从国外三类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入手,对每种模式加以分析,全面剖析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

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归纳分析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政治、法制、经济、服务、国民身份领域相关的五点启示。

标签:养老保险;制度;启示随着人口老龄化在全球范围快速发展,有效应对激增的养老需求成为世界性难题。

日益严重的高龄化趋势,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尚处于改革和发展期的我国是个严峻的考验,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和基础支撑,其社会作用和价值逐步突显出来。

本文通过对相对完善的国外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分类研究,通过与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横向比较,取长补短,努力寻求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路。

1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类目前,在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发达的国家,其养老保险制度也相对完善,值得我们研究学习借鉴,我们可以将世界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养老保险模式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分为以下三类。

1.1传统型养老模式,代表国家:美国、日本、德国等这种模式主要通过立法强制雇主和雇员参加养老保险,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它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是:由国家主管机构组织和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并履行实施和监督职能;按照一定的比例由雇主在每月发放薪酬时代扣雇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连同个人应缴纳的数额一起交到指定的养老保险收缴机构;該机构在养老保险费收齐后转存于养老保险基金;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组织,负责按照国家政策对养老基金进行投资运营;由养老主管部门委托专门机构统筹发放养老金。

例如:日本,其养老保险费用缴纳具有强制性,覆盖范围为20-60岁在日本居住的全体居民,所有劳动者被要求强制加入,并需要交纳年金保险达25年以上,才可以从6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国民年金的发放被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的,即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基础年金,这一部分需要缴纳金额固定;第二部分与退休前收入挂钩,按比例发放的年金,这一部分需要交纳的保险金随着收入水平变动;第三部分是个人年金,包括其他类别的额外缴纳保险金。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由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文化传统的差异,各国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尽相同。

纵观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大致划分为四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概览借鉴国外养老保险的成功经验和教训,针对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应当采取以下对策。

(一)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外成功经验表明,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我们应积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交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合理设置个人账户国外养老金个人账户制的成功经验表明,采用资本积累的个人账户制,能使公民建立对自己未来负责的观念,并促使长期储蓄制度的形成。

智利改革的成功,证明了个人账户制不仅适用于像新加坡那样的城市国家,同样可以在一个幅员较大的国家实现。

同时,可以鼓励建立各种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以此来弥补储蓄机制的再分配功能不足。

我国虽然在养老保险中设立的个人账户,但从实际运行来看,并不是十分成功,个人账户资金亏空严重,完全失去了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作用。

面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有必要对个人账户制进行适当改造,并根据我国国情来合理设置个人账户。

三)探索多种筹资方式探索多种筹资方式总结各国的实际做法,我们可以发现,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方式大致包括社会保险税、单位交费、个人交费、政府补贴等几种。

我们应当借鉴别国的做法,确立适合我国的养老保险筹资方式。

如何确立适合本国养老保险需要的筹资模式,以及所选筹资模式是否能够体现公平与效率标准,是各国政府在构建本国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

(四)完善基金投资运营机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不断增大,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应是缓解供给不足的最具潜力的途径。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第一篇: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机制及其启示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机制及其启示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机制及其启示摘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国际上统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全球社会保障改革的必然趋势。

本文主要对国外公职人员参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以求对其成功经验进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启示一、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国外公职人员范围可分为宽口径和窄口径两大类。

第一种为宽口径国家。

如:加拿大公务员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是全国具有联邦公务员或地方公务员身份的各类工作人员。

含在国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即在对国家的安全、文化与经济有重大关系的公有的独立机构。

法国、瑞典、比利时等国还将国有企业雇员、邮局雇员、公用事业人员都纳入公职人员养老保障范围。

第二种为窄口径国家。

美国属联邦自治国体,公务员分为联邦和地方公务员,联邦公务员的范围包括在美国联邦行政机构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而美国司法部门的法官等人员则不包括在公务员的。

美国的联邦政府雇员称为文官,按职务性质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美国的职业文官约有280万人,美国的公职人员显然属于窄口径国家。

法国、加拿大、美国、瑞典、德国、韩国、日本、比利时八国,同是国会,及司法部门雇员,在大部分国家都包括在公务员中,而在美国则不包括在其中。

从联邦德国看,对于那些在公共服务机构中工作,但本人又不是公务员、法官或军人的人员,基本上是参加了法定养老保险。

所以,这些人员的社会保险属法定养老保险的范畴。

他们养老金的最高额略低于公务员的养老金水平。

二、国外公务员退休养老保险的筹资办法关于退休金的来源,各国的做法大体有四种:一是政府和公务员联合筹措制,即个人缴纳一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大部分国家都采用这种办法,如法国公务员每月扣缴工资的6%,不足的款项由国家预算支付;二是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如英国、瑞典的公务员退休金,都由政府筹措款项列入国家预算,以现金拨付;三是由用人单位和公务员共同筹集,如美国公务员的基本退休金,由公务员每月按其工资的7%缴纳保险费,另由单位缴纳相同的数额;四是退休金由个人、单位和政府共同筹集,挪威的国家保险体制的资金即由雇员、雇用单位和政府共同筹集。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给付标 准 、 付条 件上各 不相 同 , 务员要 同时参 给 公
加 数种 保险 。英 国及 日本是实 行复合 型公务 员养 老 保 险制度 的代表 。 英 国覆盖 所有退 休公 民的养老金 制度是 政府 主 办 的国家养 老 金 制度 , 由基 本养 老 金 制 度 和补
德 国和法 国是 实行 单一 型公务 员养 老保 险制
国民年金又称 基 础 年金 , 指 凡达 到 一 定年 龄 的 是 国民均须加入 的 养 老金 制度 ; 共济 年 金 是公 务 员 在参加基 础年 金 的基 础 上 , 必 须 参 加 的与 收 入 还 联动 的养 老金制 度 。 ( 过渡 型养老保 险制 度 三) 过 渡型养 老保 险制 度 的代表 国家是美 国。这
中 图分 类 号 : 8 文 献 标 识 码 : F4 A 文 章 编 号 : 6 11 0 ( 0 8 0 —0 5 0 1 7 — 1 6 2 0 ) 30 1 -5
我 国公 务员 养老保 险制 度改 革是 社会各 界密
切关 注 的热点之 一 。重构公 务员 养老保 险 制度有 必要 借鉴 他 国经 验 。本 文 主要 以发达 国家公 务员
( ) 一型公 务员 养老保 险 制度 一 单 单 一型公 务员 养老保 险制 度是 指政 府为公 务
员 制定 独立 的养老 保险 制度 , 其交 费方式 、 付标 给
准 、 付条件 都 与社 会 雇 员 的 养老 保 险 制度 存 在 给
明显 区别 , 务 员也 不 参 加针 对 其 他 雇 员 的社 会 公 养老保 险 。
业 人 员 , 国公务 员不 参加法定 养 老保险 , 德 公务员 的养 老保 险按照《 联邦 公务员 社会保 险法 》 的规定

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及启示

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及启示

关于养老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及启示养老保障制度是各国普遍面临的重要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各国都在探索更加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

本文将以国际比较的方式分析几个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并提出一些启示和思考。

瑞典瑞典的养老保障制度是以基于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包括基本养老金、积累养老金、养老服务以及其它社会保障服务。

其中,基本养老金是由政府管理并由社会财政出资提供的,而积累养老金是由个人通过自愿投资的养老储蓄计划进行积累。

此外,瑞典政府还为老年人提供了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住房服务等。

瑞典的养老保障制度具有以下优点:•相对公正:基本养老金是政府提供的,对于所有退休人员都是一致的,而积累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贡献进行计算的,因此可以避免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稳定可靠:瑞典的养老保障制度是基于公共财政提供的,因此可以避免个人养老金计划的风险和不稳定性问题;•多元化服务:瑞典政府为老年人提供了多项服务,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住房服务等,方便老年人的生活和照顾。

但瑞典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存在以下问题:•财务压力:由于瑞典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和经济衰退,政府面临着财务压力,使得未来的养老保障制度存在不确定性;•个人经济压力:瑞典的积累养老金制度需要个人自愿投资,因此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人来说,其积累养老金的贡献可能会比较少,最终导致退休后的生活质量降低。

美国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由社保计划和退休金计划组成。

社保计划是由政府管理的,其收入来源是来自于税收;而退休金计划则是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参与的养老金储蓄计划,受到美国政府税收支持,但具体的退休金数额和收益率都由计划本身决定。

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具有以下优点:•私人化:美国的退休金计划相对于公共养老金计划而言更为私人化,退休金的数额和收益都由个人所选的计划决定,个人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稳定性强:美国的社保计划是由政府管理的,因此具有更稳定的财政基础;•良好的运作效率:美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相对来说,更为灵活,更具有竞争性,可以提高整个体系的效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的成为各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英国作为发达国家之一,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本文将以英国为例,探讨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其次,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推行了个人养老金计划。

个人养老金计划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退休后可以得到个人养老金的津贴。

这一制度的好处是能够让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投资,从而增加养老金的收益。

此外,个人养老金计划还能够鼓励个人提前进行储蓄,为退休生活做好充分准备。

再次,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提倡了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计划,员工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金,并在退休后得到企业提供的养老金福利。

这一制度除了能够帮助员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外,还能够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英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经验和做法对中国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首先,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国家养老金制度,建立起以税收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所有人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

其次,中国可以推行个人养老金计划,让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并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方式来增加养老金的收益。

最后,中国可以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企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这给中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应该借鉴和学习英国的经验,建立起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发布时间:2021-10-15T06:44:04.872Z 来源:《探索科学》2021年9月上17期作者:王诗雨[导读] 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关键组成部分。

财务收支规模常年在各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中居于首位。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几乎占据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的四分之三。

与此同时,就覆盖面而言,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在社会保险全部项目中是最大的。

总结国内外经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成败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国家也存在。

英国和瑞典一些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已经显现出严重的弊端,促使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通过介绍国外两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型的案例,进而对我国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王诗雨摘要: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关键组成部分。

财务收支规模常年在各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中居于首位。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几乎占据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的四分之三。

与此同时,就覆盖面而言,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在社会保险全部项目中是最大的。

总结国内外经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成败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国家也存在。

英国和瑞典一些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已经显现出严重的弊端,促使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通过介绍国外两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型的案例,进而对我国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改革转型;有效措施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1995年,欧亚六国大胆引入了一个崭新的社会保障模式——“名义缴费确定型”(NDC.简称“名义账户”制)。

几年的实际运行表明,它能妥善解决由现收现付制向个人积累制转轨所带来的隐性债务问题。

所谓“名义账户”制,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待遇确定型与缴费确定型的一种混合模式。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
4. 合理制定政策: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公职人员养老金的稳定增长,防止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养老金造成影响。
5.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本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6. 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对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宣传,促使公众更加关注和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来,形成共识和支持。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在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养老金待遇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只有深入研究和比较,才能更好地了解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和优劣,为我国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进建议提供借鉴和参考。
2.4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在很多国家存在着资金缺口问题。由于公职人员养老金的支付通常来自政府的财政预算,而政府的财政状况可能出现问题,导致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给公职人员,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困扰。
2. 正文
2.1 国内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国内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指我国政府为公职人员设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公职人员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和福利。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全民参保、社会分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都应参加养老保险,并通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实现社会共同承担养老风险的目的。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公职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权享受养老金等福利,但也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并遵守相关规定。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主要由政府部门和专门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制定保险政策、管理基金、审核待遇等事务。
国内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在保障公职人员养老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改进的空间,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

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成为了新一轮改革的重点之一。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设立的为公职人员提供退休金等养老保障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给予公职人员带来更好的社会保障。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

本文将针对国内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一、美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在美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州和市政府负责,具体管理单位根据不同地方的规定而不同。

美国联邦政府雇员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统一的制度,被称为领等雇员退休金计划(FERS)。

FERS是一个由三个附加方案组成的计划:退休金计划,节俭储蓄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

退休金计划是FERS的核心制度,该计划为联邦政府雇员提供退休金、残疾退休金、灾难退休金和家属退休金。

联邦政府还向雇员提供了可选择的其他两项计划:节俭储蓄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

在节俭储蓄计划中,雇员可以将自己的税前工资储蓄到401(k)帐户中。

在医疗保险计划中,联邦政府为雇员提供了医疗保险和视力保险。

二、中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国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负责管理的全民社会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职工。

具体来说,它覆盖了市县级政府及其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等人群。

此外,政府也制定了专门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为公务员提供更为安全、体面、有保障的退休生活。

在中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职工和雇主共同支付。

雇主要按照职工的工资连续缴纳10年以上。

而职工方面,则是根据工资和缴费年限来确定其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数额。

三、对比分析1. 管理模式不同在美国,联邦政府中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由政府统一管理,由政府与雇员共同投保,而各州和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独立运作。

而在中国,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负责管理,同时也与职工有着密切的关系。

外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外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外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各国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有两种:一是为公职人员单独实行一套专门的养老保险计划,一是进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辅以补充养老保险。

但总体来看,后一种情况——即建立包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基本养老金制度,是许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近二十年,一些原对公职人员实行专门制度的国家也相继进行了改革,普遍将公职人员纳入了统一的国家基本制度覆盖范围。

如日本在1985年实行年金改革,将原先分立的公职人员共济年金与企业雇员及私营人员的厚生年金、国民年金融合重组,在统一的国民年金基础上,实行附加的共济年金。

新加坡公务员在1986年4月以前实行退休金制度,但从4月1日以后,除几类人员外,初聘的公务员都被纳入了与雇员相同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美国公务员养老保险过去一直单独立法,1987年开始实行新的退休制度,新制度规定新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包括三项内容:国民社会保险津贴,基本津贴及个人储蓄计划,其中第一项纳入整个国民保险体系,第二项的管理方式与私营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一样。

从待遇水平看,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比企业雇员优厚,客观上也就起到了稳定公职人员队伍、降低流失率的作用。

具体办法是在全民共享的养老保险待遇之外,另行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当然,对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设立专门制度的国家,养老金替代率一般也要高于企业水平。

从退休待遇构成看,国外公职人员的养老金虽然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在总体上待遇构成都是多元化的。

如瑞士公职人员的养老金由退休金、退休补贴、遗属补助金三部分组成:一般公务员退休后每年可领到原工资40%~60%的退休金;退休补贴依据公务员的工作时间长短领取不同标准的补贴额,加发的补贴额从每年1/12到1/5的年薪不等;符合条件的,遗属还可享受一定数额的遗属补贴。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各国政府亟需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这些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目标、主要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目标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

首先是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避免。

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

其次是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的需要。

养老保险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

因此,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建立一个可持续、公平、稳定的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国外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的主要措施。

首先是提高退休年龄的措施。

随着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的改善,延迟退休年龄已成为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常见措施。

其次是提高养老金缴存比例的措施。

通过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养老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保障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国外养老保险制度还包括延长缴费期限、增加透明度和监管等措施。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制度的已经势在必行。

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及早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可持续、公平、稳定的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我国也应该考虑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的措施。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晚年健康状况相对较好的人群增多,提高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

此外,我国还应该加强养老金缴存比例的监管,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建立可持续、公平、稳定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年龄、增加养老金缴存比例等方面。

我国应该及早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和完善,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

不同类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以英国 德国 新加坡为例

不同类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以英国 德国 新加坡为例

新加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新加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新加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5年,由政府设立独立的机构来管理公 务员的养老基金。该制度采用个人账户积累制,通过个人储蓄来为公务员提供养 老金。此外,新加坡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补充养老金计划,如职业年金计划等, 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养老保障水平。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对于英国、德国和新加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 究。普遍认为,这些国家的制度设计各具特色,优势和不足并存。英国的制度以 职业年金为基础,政府对公务员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德国则强调公平性和福利 性,建立全面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新加坡则注重激励性和效率,实施中央公 积金制度。然而,对于哪种制度更优,研究成果存在争议。
英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英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英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年金、国家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 职业年金是为公务员提供的强制性养老金计划,旨在补充国家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国家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平均工资水平计算,体现公平性。补充养老金则根据工 作年限和其他因素提供额外养老金。
德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不同类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3、覆盖范围:三个国家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均覆盖全体公务员,但在具体 实施中存在差异。例如,德国不仅覆盖公务员,还覆盖部分事业单位员工,而新 加坡则将部分临时工排除在外。
不同类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4、养老水平:三个国家的养老水平均与工作年限和其他因素相关。但是,英 国和新加坡的养老水平较高,而德国的养老水平相对较低。
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启示
2、建立多元化的养老金筹措机制:英国、德国和新加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 度都采用了多元化的筹措机制,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个人储蓄和补充养老金计划 等。对于中国来说,可以借鉴这种多元化的筹措机制,逐步改变单一的养老金筹 措模式。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备受瞩目。

其中,以英国为例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其先进性和成熟性被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英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例,探讨其对中国的启示。

首先,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逐步引入个人账户制度。

在过去,英国的养老保险主要依靠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家负担越来越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国政府于2002年引入了个人账户制度,即“职业养老金”(Stakeholder Pension),建立了一个强制性基金,用于个人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这种个人账户制度的推行,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个人的养老金收入,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对于中国来说,逐步引入个人账户制度有助于缓解养老保险金支付压力,并激励个人提高储蓄水平。

其次,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根据英国的养老金计划,退休年龄将逐步延长至66岁,并有可能进一步上调。

这样的措施可以使养老金制度更加可持续,并推迟养老金支出的时间,减轻国家负担。

与之类似,中国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的预测,到205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将超过4亿人。

因此,适时调整退休年龄,推迟养老金支付时间,对于中国来说也是必要的。

不仅可以减轻财政压力,还可以促进就业,提高劳动力参与度。

此外,英国养老保险制度还强调了私人养老金的重要性。

为了激励个人更多地参与养老金储备,英国政府为个人提供税收减免政策。

例如,养老金缴费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个人养老金收入也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收。

这些政策的推行增加了私人养老金的吸引力,提高了个人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与之相似,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个人养老金更多的优惠,激励个人更多地储备养老金。

总的来说,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给中国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逐步引入个人账户制度、提高退休年龄、加大私人养老金的推广力度以及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积极合作,都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可借鉴的经验。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与改革借鉴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与改革借鉴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与改革借鉴王延中龙玉其*一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在了解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之前,首先要明确公职人员的概念㊂由于各国的文化㊁历史㊁政治等方面的差异,对公职人员的界定也有所不同,因而在养老保险实践中也有所差别㊂国外对公职人员的定义分为狭义㊁中义和广义三种㊂狭义的公职人员,主要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中的公务人员,如在美国㊁澳大利亚㊁荷兰等国㊂中义的公职人员,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军队㊁政党和各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科研院所㊁医院㊁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工作人员,如在新加坡㊁韩国㊁日本㊁法国等国㊂广义的公职人员包括的对象除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如在加拿大㊁德国㊁瑞典㊁英国等国㊂在本文所选取的10个国家中,既有欧美国家,也有亚洲国家,这些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运行上,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㊂其中亚洲的韩国㊁日本㊁新加坡三国在历史㊁文化㊁地*本文作者:王延中,196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龙玉其, 198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生㊂缘等方面比较接近,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更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㊂以下从覆盖对象㊁制度模式㊁管理体制㊁资金筹集㊁基金管理㊁待遇享受㊁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见表1)㊂表1各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国家项目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瑞典覆盖对象联邦和地方政府公务员联邦和地方公务员㊁法官㊁军人所有政府㊁公共部门雇员政府㊁议会㊁军队㊁铁路㊁电力㊁燃气公司雇员政府公务员和公共部门职员制度模式参加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部分积累式建立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三支柱:基本养老保险㊁补充养老保险㊁个人储蓄积累公职人员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的 名义账户制 ,并设立职业养老金制度,即基础养老金+职业(公务员)养老金的模式管理体制由社会保障署管理,在全国各州设立经办机构由联邦政府独立的公务员养老机构管理由社会保障部管理由财政部和国家信托局管理,各省市设经办机构国家成立社会保障委员会,各省设有社会保障管理办公室资金筹集由国家或雇主和雇员按比例缴纳,目前各缴纳雇员工资的7.5%,费率根据收支平衡原则进行调整,缴费基数有上限由政府财政统一负担,通过税收融资由国家㊁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按雇员毛工资收入的一定比率(18%)收缴,由政府或单位(10.8%)和个人(7.2%)分别缴纳由国家或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总费率为18.5%),由税务局收缴863җҗ 专题三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续表国家项目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瑞典基金管理积累基金统一转入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由财政部负责管理与运营,主要用于购买联邦政府发行的债券由政府财政统一预算和管理由政府统一管理由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会管理名义个人账户由国民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职业养老金由私营保险公司运营待遇支付年满65岁并在工作期间缴费满10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以退休者一生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并根据物价进行指数化调整㊂提前退休者减发养老金,70岁退休者可全额领取退休年龄统一为65岁,退休后即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㊂养老金税前达到平均工资的75%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㊂退休后即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为60岁,养老金根据 退休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ˑ服务年限ˑ2% 的公式计算㊂服务年限最低为15年,最高37.5年65岁退休后即可领取养老金㊂提前退休(但不得早于60岁)养老金相应减少,推迟退休则增发养老金㊂除退休金外,还可领取残疾养老金㊁遗属养老金㊁补充性养老金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法“‘养老保险法“‘联邦公务员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法“‘养老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章程“‘全国养老金法案“963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与改革借鉴җҗ。

国外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011年第9期○李鹏随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

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是稳定公务员队伍,增进社会和谐、完善社会保障顶层设计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外的差距和问题和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当前正处于从完全由政府包办到逐渐与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接轨的过程中,在项目建设、制度设计、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正经历着明显的变革,制度定型仍任重道远。

首先,我国对公务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

发达国家公务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历史悠久,如法国的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1796年实行的公务员个人缴费制度;英国早在1859年就为其公职人员制定了《老年退休法》,1946年又将公务员养老保障纳入统一的《国民保险法》;美国在1920年就已实施了“公务员退休金计划”(CSRS )。

而我国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如养老保险,仍然由国家包办,公务员个人形式上不缴费(此项费用国家在确定公务员工资时做了扣除),事实上不能称为社会保险项目;又如医疗保险,虽然已经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畴,但从1998年制度正式建立到现在运行时间不长,且中央国家机关目前仍游离于这一制度之外。

其次,我国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与国家整体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可持续运行能力较差。

这方面最突出的是养老保障制度,国外大多已基本实现了公务员养老保障计划与面向全民的相应社会保险项目的衔接,而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障仍然处于独立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的封闭运行状态。

以美国为例,1920年美国开始实施“公务员退休金计划”(CSRS ),随后为了实现与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的协调,1987年联邦政府又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修改,建立了“联邦雇员退休金计划”(FERS ),使国民养老金成为了公务员养老保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最终实现了公务员养老保险既与国民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又能够保证公务员退休后有较好的生活(需要说明,FERS 是一个残疾、工伤保险于一体的综合保险计划)。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际经验与启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际经验与启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际经验与启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十分关注,专门是在«社会保险法»的审议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引起了专门大争议和极大关注。

2020年关于在广东等五省市推进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更是将争议和关注推向高潮。

针对目前有关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讨论,本报告要紧总结分析假设干国家公职人员的养老制度,以期为我国的讨论提供借鉴。

一、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证制度的进展为公职人员建立养老保证制度的历史由来已久。

专门多国家在全国养老保证体系建设起来之前,就差不多有了公职人员的养老保证制度。

像孟加拉、博茨瓦纳、黎巴嫩、马尔代夫等国,至今正式的养老金制度还仅局限于公职人员中。

公职人员在养老保证方面的优先性和必要性,大致可认为是以此保证公职人员的正直、敬业和独立,增强公共职务的吸引力。

〔一〕假设干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证制度我们选取了十个国家,介绍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证制度的覆盖对象、制度模式、治理体制、资金筹集、基金治理、待遇享受、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信息,详见表1和表2。

这些国家中,既有欧美的发达国家,也有亚洲的部分国家。

这些国家在经济进展水平和公职人员养老保证制度的进展与运行上,均具有专门强的代表性。

其中亚洲的韩国、日本、新加坡三国在历史、文化、地缘等方面比较接近,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证制度建设,更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从表1、表2中能够看出,各国的公职人员养老打算多种多样。

如在制度模式方面,既有参加国民养老打算的,也有独立的,还有部分参加辅以职业年金性质的。

在资金筹集方面,既有由财政负担的,也有雇员和政府共同缴费的。

在待遇支付方面,各国的退休年龄也有差异,支付条件也有所差异;在支付标准上一样与个人工资挂钩,但在是否依照物价调整,以何种工资运算等方面也有所差异。

〔二〕公职人员养老打算与国民养老打算之间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各国普遍是先为公职人员建立了养老打算。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全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全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发国外常见的养老保险模式大致有储蓄积存型、福利GJ型、GJ保险型与投保资助型。

以美、日、德为代表的发达GJ属于投保资助型;英国、瑞典等北欧GJ属于GJ福利型;澳大利亚属于GJ保险型;新加坡属于储蓄积存型。

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模式具有不同特点,对GJ经济的影响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一、发达GJ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北欧诸国十分重视公民平等权利,所以它的社会福利制度十分完善。

他们认为,公民有享受福利的权力,谋福利是社会不可推卸之责任。

在现实福利分配中,政府担当着积极而重要的角色,甚至超越了市场的作用,政府建立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旨在使社会福利普遍化、法律化。

这种福利方式在给公民带来巨大福利、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也给GJ带来了巨大负担。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贸易集团,市场机制也更加完善和成熟,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十分重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因此,美国的福利制度不同于一些欧洲GJ,在福利分配上存在着严峻的贫富悬殊问题。

由于奉行市场机制,所以养老保险主要以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存在,这对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群体产生较大影响。

日本养老保险则是通过GJ立法实行的强制性社会保险,主要由雇主、雇员、GJ三方负担。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是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正常生活,并具有一定购买力。

德国养老保险分为私人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法定养老保险,其中法定养老保险由雇主、雇员承担,并享受GJ的特别补贴。

以上GJ的养老保险虽然采取了不同类型的保险方式,但都是由政府、企业及个人分别承担责任,雇主和雇员承担主要的社保资金,政府制定严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投保开支,在支出大于收入时由GJ税收弥补空缺。

因此,积极投保是公民的义务,享受养老保险是公民的基本权力。

二、国外养老保险的进展方向随着全球老龄化趋势的日益严峻,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课题,各国的改革方式各具特色,但总的来说都是逐步向多层次、私有化进展。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国内外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关键词:启示,国内外,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改革的市场化改革启示本文简介:本作论文目录导航:【题目】云南省公务员养老保险养老金制度改革探究【导论】公务员养老保险模式的优化探析导论【第一章】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第二章】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改革的市场化改革启示【第三章】云南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制度现状和问题【第四章】云南省公务员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对策【结国内外制度性社保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内容: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云南省公务员养老保险市场定价制度市场化改革探究【导论】公务员养老保险模式的优化探析导论【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第二章】中外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第三章】云南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和问题【第四章】云南省公务员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对策【结语参考文献】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第二章中外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第一节国内城镇职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一、由国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沿革得到给予的启示(一)国内社保养老保险制度沿革1951 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时至今日已过去近 50 余年。

中国发展养老保险制度的城镇职工主要历经了以下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 1951 年 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开办的设立。

实行参加劳动保险的企业、事业、机关行政单位基层单位按月缴纳社保费用,作为劳动保险金。

劳动保险金同时实现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形成全国统筹安排的局面,并由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为保管。

国务院于1953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行若干修改,扩大了劳动保险企业范围。

第二阶段是 1966 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被破坏,劳动保险制度也无法正常运行。

第三阶段是在十一届三中全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使得开始大部分国有企业逐步实行独立核算,形成自负盈亏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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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稳定和发展。

各个国家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具体国情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来临,社会条件的变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及启示赵江利王裕明王金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市201620)摘要: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和改革趋势,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指出了其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明确改革的目的和方向、明确改革的对象和内容、建立完善的职业年金制度。

关键词:公职人员;养老保险;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中图分类号:84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243(2010)6-10-3.5[6]蒙丽珍.东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情况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山西:山西财经大学,2008[7]周永建.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浙江:浙江大学,2007[8]胡伟.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安徽:安徽农业大学,2007[9]崔沙沙.三招化解转移难[J].中国劳动保障,2009,05: 27-28[10]曹庆庆,方筱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困难分析[J].经营管理者,2009,12:196[11]夏云.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困境和出路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广东:暨南大学,2008[12]黄胜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题待破解[J].四川劳动保障, 2009,(Z1):27[13]桂世勋.中国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探索及建议[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7(5):12-17[14]罗志先.当前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现状、缺失原因及其对策思考[N]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4)[15]彭惠.关于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保问题的探讨[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8(3):71-74[16]翟从海.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J].社会保障制度,2004(6):26-28[17]陈荟如.地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什理干部学院学报[J]2009,(1):31-32[18]何雄浪.朱旭光.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的原因及其矫正探讨[J].当代经济管理,2009,(2):46-50[19]吕鹏博.雒庆举.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对比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9(3):29-34[20]廖耀辉.我国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湖南:湖南农业大学,2008[21]章贝贝,冯履冰.农民工养老保险改革中“分段计算”模式的借鉴———基于社会公平的视角[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3-17[22]张伟兵.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究竟如何建设———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出台的方案谈起[J].中州学刊,2009,(3):121-126[23]赵鑫.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立法思考[D]:[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大学,2008[24]Robert Holzmann,Joseph E.Stiglits.New Ideas about old Age SecurityToward Sustainable Pension Systems in the 21st Century.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2001[25]S.Charles MauriceThe McGraw-Hill Christopher R. Thomas,Managerial Pconomics,Published by mpanies,2002注释:①《暂行办法》,皆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②齐杏发: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评估[N].山东社会科学,2008-6-03③郭士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154页④郭士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154页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⑥朱文.欧盟:流动劳动力的社保待遇支付[J].中国社会保障, 2008(2):24-25作者简介:林萍:(1987—)女,广东潮州人。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在读。

(责任编辑晓风)化发展,各个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都在进行着改革,对我国当前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一)各国家对公职人员的定义不同各个国家由于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对公职人员的定义也存在很大差异,主要可以分为狭义、中义和广义三种。

狭义的公职人员,主要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中的公务人员,如美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国;中义的公职人员,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军队、政党和各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医院、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人员,如新加坡、韩国、日本、法国等;广义的公职人员包括的对象除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如加拿大、德国、瑞典、英国等。

[1](二)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三种基本模式根据各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按照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关系来分,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基本模式:公职人员实行单独地养老保险制度,如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体现公职人员的优越性,如英国、瑞典、美国;实行全国完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如新加坡、智利、澳大利亚、意大利。

1.公职人员实行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统计,在全球172个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78个国家单独建立了公职人员制度,占总数的45%。

其中,OECD国家(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英国、德国、法国、瑞典、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30个国家)中有13个国家单独建立了公职人员制度,占总数的43%;欧盟27国中有8个单独建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占总数的29%。

[2]这种养老保险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为公职人员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对于其它群体而言,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例如,德国对其联邦、州以及各个地方的公务员、军人、法官等公职人员建立了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

有专门的法律,即1976年颁布的《联邦官员供养福利法》,同时也有单独的养老金管理机构。

对公职人员来说,其资金完全来源于政府财政,个人不缴纳任何养老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5岁即可按照规定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替代率最高可达75%。

又如,法国的公共部门雇员即公职人员也实行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实行待遇确定制,年满60岁并且缴费年限达到37.5年的工作人员,其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达到75%。

2.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体现公职人员的优越性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在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上并没有为公职人员设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在全国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前提下,通过一定措施来体现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英国、瑞典作为福利型国家的典型代表,养老保险制度强调普遍平等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居民,同样包括公职人员。

但公职人员除享受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仍然有一定的优越性。

例如,英国公务员60周岁即可退休,65周岁强制退休,而其它雇员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子65周岁、女子60周岁。

瑞典公职人员除享受全国养老金计划外还享受公务员退休计划以及其他津贴,公职人员凡达到65岁,工龄满30年即可退休,养老金替代率为100%。

3.实行全国完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全国范围内实行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完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公职人员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例如,智利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开始实行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全国完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即开始实行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

新加坡目前也实行全国统一的中央公积金计划。

(三)不同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同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并不一定覆盖全部公职人员。

例如德国的公职人员主要包括联邦、州以及各个地方的公务员、军人、法官以及其它在公共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工作人员。

但是德国只对联邦、州以及各个地方的公务员、军人、法官建立单独地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在公共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其他公职人员则主要实行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和遗属福利制度等。

英国的公务员在养老保险制度上享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英国的公务员,是指政府部门中除去政务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即事务类公务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议员、首相、部长、国务大臣等政务官,也不包括政府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自治地方工作人员,更不包括法官和军人。

(四)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相对于其它群体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从国外公职人员的三种基本模式可以看出,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完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外,前两种模式中公职人员养老保险都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缴费义务、退休年龄、养老金替代率等方面。

如德国养老金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个人不缴纳任何养老费用。

德国、法国公职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最高均可达75%,瑞典可以全额领取。

二、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一)人口老龄化带来严重的财政危机目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退休人数急剧增加,随之增加的退休金给各个国家带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如前所述,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相对于其它群体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尤其像德国这种实行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的国家,更是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财政负担。

而广泛进行的机构调整和高失业率,更加剧了养老基金的承受能力。

提高缴费率、限制待遇水平等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年负担比增加带来的问题,而且提高缴费率会产生收缴率下降、收缴成本上升等问题,降低待遇水平又会影响社会保险的公众形象和公众的参与配合。

(二)各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为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各个国家都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

主要措施包括:提高退休年龄、延长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工作年限、提高缴费率、降低长期待遇水平、调整养老金调整机制、提高基金积累程度等。

公职人员本来就享受较优越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人员之间养老待遇存在较大差距,引发了一定的社会矛盾。

因此,公职人员进行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匹配的改革已难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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