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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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 造条件开辟沙地、水池、种植园地等,并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 图书和乐器等。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 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 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 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政策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 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 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惯、卫生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1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工作规程》(2020版)

幼儿园工作规程》(2020版)

幼儿园工作规程》(2020版)

幼儿园工作规程(2020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应遵守以下规定:

1.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幼儿园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2.幼儿健康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同时要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幼儿园还应定期分析、评价幼儿的健康发展状况,并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此外,幼儿园应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

3.卫生消毒和疾病防控: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晨检、

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此外,幼儿园还应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

4.膳食安全和营养均衡: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

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5.设备设施和饮用水: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幼儿园工作规程 (6)

幼儿园工作规程 (6)
第五章幼儿园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应当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三)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示引导的正面教育。
(四)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
活动。
教育活动内容应当根据教育目标、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确定,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教育活动的组织应当灵便地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形式,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充分参预的机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一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教育活动的过程应注重支持幼儿的主动探索、操作实践、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不应片面追求活动结果。

2016年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

2016年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

2016年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

信息名称:《幼儿园工作规程》

信息索引:360A02-03-2016-0002-1

生成日期:2016年3月1日

发文字号:教育部令第39号

信息类别:部门规章

概述:

幼儿园工作规程》于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旨在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本规程依据法律法规制定。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同时,幼儿园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一般为三年制。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惯、卫生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同时,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同时,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版)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版)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规范用药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用药管理

1. 用药原则:所有幼儿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建议进行,禁止擅自使用药物。

2. 用药登记:每次用药需要登记在册,记录幼儿姓名、用药时间、药品名称、剂量以及服用情况。

3. 药品存放:药品需妥善存放于专用药柜内,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4. 药品保质期: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5. 定时检查:定期检查药品的数量和品种,确保药品齐全并及时购买补充。

三、用药流程

1. 幼儿出现疾病症状,老师及时观察并记录相关情况。

2. 如需用药,家长需提供医生的处方,并填写用药登记表。

3. 保健员根据处方开出相应药品,由家长送达幼儿园。

4. 用药时段,由保健员负责给予幼儿服用药品,并记录服药情况。

5. 用药结束后,家长需签字确认服药情况,并保留相关记录。

四、急救措施

1. 幼儿在接种疫苗或发生意外事故时,需及时施行急救措施。

2. 每次急救后,需向家长通报情况,并填写相关报告。

五、用药安全

1. 严禁幼儿自行携带药品进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家长书面同意并由老师保管。

2. 幼儿园不得随意更改医生的处方剂量及药品种类。

3. 药品使用后需将剩余药品交还给家长,禁止在校内保存药品。

六、责任制度

1. 保健员:负责药品的开具、记录、储存和服用。

2. 老师:负责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及用药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保健员。

3. 家长:负责提供医生的处方,确认幼儿用药情况,并配合园方进行用药管理。

4. 幼儿园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用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

《幼儿园工作规程》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该《规程》分总则,幼儿入园和编班,幼儿园的安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园的教育,幼儿园的园舍、设备,幼儿园的教职工,幼儿园的经费,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幼儿园的管理,附则11章程66条,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9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予以废止。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

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增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加强体质,增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幼儿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服药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

为了确保幼儿园幼儿在服药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服药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的幼儿服药行为,并包括了药物清单、服药方式、记录、急救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二、幼儿园的责任

1.幼儿园必须确保每个幼儿在服药过程中得到妥善的照顾和监管。

2.幼儿园要保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幼儿服药的操作,该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3.幼儿园要定期进行幼儿服药的培训,使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儿童用药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三、家长的责任

1.家长需要及时向幼儿园书面报告幼儿服药的相关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

2.家长需要提供幼儿的身体状况和过敏史等相关信息,以帮助幼儿园制定个性化的服药方案。

3.家长应确保幼儿服用的药物没有过期,药品包装完好,药物被正确储存。

四、服药方式

1.幼儿服药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在指定的位置进行操作,保证操作过程安全。

2.服用液体药物时,护士将药物倒入医用注射器中,同时小心地向幼儿口中滴放。

3.服用固体药物时,必须先将药物切碎或研磨,然后与食物混合一起给幼儿服用。

五、记录

1.每次幼儿服药都必须在服药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等相关信息。

2.幼儿园要在家长接送时进行及时的书面通知,告知幼儿的服药情况和相应的效果。

六、急救流程

1.在幼儿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告幼儿园管理人员。

七、药物管理

1.幼儿园将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保证药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2.药物要储存在专门的药柜中,严禁幼儿接触和触摸药品。

幼儿园患病儿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幼儿园患病儿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幼儿园患病儿童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

幼儿园患病儿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幼儿园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并规范患病儿童的管理流程,保护幼儿园全体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患病儿童的管理,包括各类传染病、急慢性疾病等。

三、患病儿童的管理

1. 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应如实告知孩子是否患有传染病或慢性疾病,以便幼儿园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幼儿园接到家长告知孩子患有传染病或慢性疾病的信息后,应立即向医务室报备并核实。

3. 医务室对患病儿童进行初步检查和诊断,确诊后及时通知幼儿园管理人员,并提供详细的治疗方案和注意事项。

4. 幼儿园将患病儿童的个人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等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其他家长和幼儿园人员。

5. 患病儿童须在家居住期间,按照医生的嘱咐进行治疗和休息,确保康复后再返园。

6. 患病儿童的家长需及时向幼儿园提供医生的证明,说明儿童已康复、病情稳定后方可返园。

7. 幼儿园对患病儿童的睡眠、饮食、活动等进行关注和管理,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

8. 患病儿童返回幼儿园后,幼儿园医务室将进行再次的体检和评估,确保儿童的健康状况。

四、传染病的管理

1. 幼儿园将建立健全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机制,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2. 幼儿园将定期进行室内外环境的消毒,特别是公共场所、餐厅、卫生间等易感染的区域。

3. 幼儿园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卫生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幼儿园将及时通报和报告任何传染病疫情,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和控制措施。

5. 幼儿园将对传染病患儿进行隔离管理,确保其不与健康儿童接触,避免疾病的传播。

幼儿园幼儿带药制度

幼儿园幼儿带药制度

幼儿园幼儿带药制度

一、携带与登记

1.幼儿在出现感冒、流鼻涕、咳嗽等轻微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诊断确诊幼儿无传染性疾病、无高烧的情况,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口服药品来园。

2.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药品登记制度。

3.药品登记中应注意事项:家长必须在服药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幼儿姓名、所带药品名称、服用时间、服用剂量、服用方法及服药注意事项,并签署家长姓名向当班老师交代清楚。

4.家长未签字或服用方法不清楚的,幼儿园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

二、自带药品的存放管理。

1.家长认真进行药品登记后应亲自将携带药品交到当班教师手中,不得委托他人及幼儿带药。

2.当班教师接收药品时要认真检查药品有效期,并与家长双方共同核对填写的服药登记表是否清楚,确定无误后签名,再根据幼儿姓名将药物放入规定的地点。

3.交接班时,当班教师要做好药品服用的文字记录并签字。

4.每名幼儿只带一日药量,晚上离园前,当班老师清理药橱。需长期服用保健药品的幼儿,需家长在服药记录上写明药物服用周期并签字。

三、自带药品的服用

1.保健员每日8:30点进入班级巡检,对各班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进行检查,并正确指导教师工作。

2.早班教师负责幼儿服药,班长监督复查。

3.严格按家长的服药登记说明为患儿服药,服药前认真做好“三查五对”工作,(“三查”即查服药登记单上的姓名药名,药袋上的姓名药名,呼叫幼儿姓名;“五对”即与服药登记单对幼儿姓名、药品名称、药品用量、服用方法、服用时间)确定无误后方可服用。

4.服药期间注意事项

幼儿园工作规程与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与管理条例

其次条幼儿园是对 3 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训练的机构。幼儿园训练是基础训练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训练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训练方针,根据保育与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训练,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对幼儿家长供应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普通为 3 周岁至 6 周岁。幼

儿园普通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训练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加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哺育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预体育活动的爱好。

(二)发展幼儿智力,哺育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力量,增进对环境的熟悉,哺育有益的爱好和求知欲望,哺育初步的动手探索力量。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哺育诚恳、自信、友爱、英勇、勤学、好问、爱惜公物、克服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哺育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力量。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敬重、爱惜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污辱幼儿人格等伤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其次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寻常如有缺额,可随

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看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训练力量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看。

幼儿园工作规程全文

幼儿园工作规程全文

幼儿园工作规程全文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一般为三年制。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

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惯、卫生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

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

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提升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2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3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做到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方方面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4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5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改善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6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制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7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2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8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幼儿园工作规程解读育儿知识幼儿教育教育专区

幼儿园工作规程解读育儿知识幼儿教育教育专区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当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 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开展水平, 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他们提倡身心和谐开展的思想
有关于幼儿园的政策法规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1990年 2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学前教育的行政法规,旨在保护幼儿教 育权益。
?幼儿园工作规程?——2021年12月14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为标准幼儿园内部管 理所制定的规章。
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开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响结果。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开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 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 门做好方案免疫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 防控工作。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当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 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 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

幼儿园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

幼儿园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

幼儿园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

一、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应是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正规门诊)开具的药品,并在药袋内写清楚;幼儿姓名、班级、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未注明以上内容的药品,保健教师将不予喂服;

二、我园禁止幼儿带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回园口服;如发现有此情况,园医将不予喂服;

三、建议家长不要自购自配药品让幼儿带回幼儿园服用,如有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非处方药品带回园服用应由家长亲自用字条写清楚幼儿姓名、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

四、如幼儿当天需在园服药,请家长亲自送药入药,并做好幼儿服药家长委托登记表,和保健教师做好登记手续,并亲自告知本班老师,以方便教师照顾。

以上规定即日生效,多谢各位家长为了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配合我园共同施行本制度!

附:

所谓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处方药的标识为Rx。常用的有阿莫西林胶囊头孢罗红霉素人工牛黄甲硝唑阿奇霉素等

所谓非处方药,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这类药毒副作用较少、较轻,而且也容易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肯定。非处方药主要用于病情较轻、稳定、诊断明确的疾病。一句话,非处方药属于可以在药店随意购买的药品。但非处方药是随着社会发展,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而诞生,所以要遵循见病吃药、对症吃药、明白吃药、依法(用法、用量)吃药。非处方药包装上有“otc”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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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

一、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应是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正规门诊)开具的药品,并在药袋内写清楚;幼儿姓名、班级、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未注明以上内容的药品,保健教师将不予喂服;

二、我园禁止幼儿带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回园口服;如发现有此情况,园医将不予喂服;

三、建议家长不要自购自配药品让幼儿带回幼儿园服用,如有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非处方药品带回园服用应由家长亲自用字条写清楚幼儿姓名、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

四、如幼儿当天需在园服药,请家长亲自送药入药,并做好幼儿服药家长委托登记表,和保健教师做好登记手续,并亲自告知本班老师,以方便教师照顾。

以上规定即日生效,多谢各位家长为了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配合我园共同施行本制度!

附:

所谓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处方药的标识为Rx。常用的有阿莫西林胶囊头孢罗红霉素人工牛黄甲硝唑阿奇霉素等

所谓非处方药,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这类药毒副作用较少、较轻,而且也容易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肯定。非处方药主要用于病情较轻、稳定、诊断明确的疾病。一句话,非处方药属于可以在药店随意购买的药品。但非处方药是随着社会发展,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而诞生,所以要遵循见病吃药、对症吃药、明白吃药、依法(用法、用量)吃药。非处方药包装上有“otc”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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