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修订版)》的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施行日期】202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修订版)》的通知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更好的规范药品监督管理处罚程序,保障省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省局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结合工作实际,对《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格式范本》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5日起,省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处室、检查分局在以省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时,应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修改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二、办案机构在以省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时,应使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
(一)行政处罚文书名称表述结构为“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全称”。
(二)行政处罚文书编号表述结构为“吉+药监+执法类别+行政处罚文书简称+〔年份〕+顺序号。
执法类别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分类缩写为“药”、“械”、“化”。
(三)行政处罚文书编号的顺序号表述结构为“办案机构代码+流水号”。
行政处罚文书顺序号的办案机构代码为办案机构拼音简称的大写字母:1.药品注册管理处YZ;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YS;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YL;4.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XZ;5.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XJ;6.化妆品监督管理处HJ;7.督查指导处DZ;8.长春检查分局CC;9.吉林检查分局JL;10.四平检查分局SP;11.辽源检查分局LY;12.通化检查分局TH;13.白山检查分局BS;14.松原检查分局SY;15.白城检查分局BC;16.延边检查分局YB。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注意事项】1.本文档的所有条款仅供参考使用,不构成法律意见,使用者需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适用性。
2.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部分仅做参考,具体解释以法律实施文件为准。
【文档正文】行政处罚文书编号:[编号]当事人:[被处罚单位/个人]地质:[被处罚单位/个人地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人姓名]违法事实:[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法律法规]第[条款],决定对被处罚单位/个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金额]元;2.停产停业:[自何时至何时];3.吊销许可证(证号:[证号]);4.【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处罚内容】违法事实和证据:[详细描述违法事实并附带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取证、调查报告、监督检查记录等]行政处罚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解释说明:[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解释相关法律名词的含义和使用范围]履行方式和期限:1.被处罚单位/个人应在接到本文书15日内将罚款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2.被处罚单位/个人应在接到本文书3日内停产停业;3.被处罚单位/个人应在接到本文书1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吊销许可证的履行;4.【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履行方式和期限】附则:1.被处罚单位/个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未申请或者申请超过法定期限的,视为放弃上述申请权利。
2.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文书送达地质:[送达地质]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日期:[日期]【附件】1.[相关证据材料,如现场取证照片、调查报告等]【法律名词及注释】[法律名词及其注释]。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文档模板范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证,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第一章违法事实及证据1.1 [事实1]介绍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违法人员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书面证明、录像资料、抽检报告等。
1.2 [事实2]介绍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违法人员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书面证明、录像资料、抽检报告等。
...第二章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2.1 违法行为的性质对违法行为的性质进行详细描述,包括违法行为的种类、程度等。
2.2 违法行为的情节对违法行为的情节进行详细描述,包括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违法所得、社会危害等方面。
...第三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第XX条第X款,对你单位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第四章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局决定对你单位进行以下行政处罚:4.1 [处罚措施1]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4.2 [处罚措施2]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第五章处罚决定的履行和申诉途径5.1 处罚决定的履行被处罚单位必须按照本决定书的内容,及时履行并纠正违法行为。
5.2 申诉途径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监管机构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1名称]2. [附件2名称]...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律名词1]:[注释]2. [法律名词2]:[注释]...。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2014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201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2014一、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被处罚方存在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的行为,故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二、案件事实被处罚方自2013年5月开始经营以来,没有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保留商品样品,并且在食品销售点销售过期食品。
经调查证实,被处罚方违法行为事实确凿,情节严重。
三、处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应当保留销售的食品样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销售过期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违法者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处罚决定根据被处罚方的违法事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的职权,决定对被处罚方做出以下处罚决定:1. 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调查资料,被处罚方销售过期食品的总销售额为人民币20,000元,依法应该没收违法所得。
2.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处罚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3.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鉴于被处罚方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吊销被处罚方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执法日期本处罚决定自文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六、申请复议和诉讼的途径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本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处罚执行要求被处罚方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缴纳罚款。
八、处罚决定的公告本处罚决定自执行之日起,在被处罚方所在地区主要报纸上公布一周,从公布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文书使用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使用规范一、引言行政处罚文书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所使用的法定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合法和有效执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使用的文书。
三、基本要求1. 文书格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应使用标准的文书格式,包括标题、文号、文书、签发人、签发日期等要素。
文书格式应统一、简洁、清晰,便于被执行人理解和接受。
2. 文字表述准确行政处罚文书的文字表述应准确、明确,不得模糊、含糊其辞。
文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使用具有歧义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词语。
3. 事实和理由充分行政处罚文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必须充分、准确地叙述,不能遗漏重要事实和理由,也不能含有虚假或不实的陈述。
4. 法律依据明确行政处罚文书要明确违法违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引用的法律条文应准确无误,避免错误引用或滥用法律条文。
5. 处罚决定明确行政处罚文书中应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包括罚款金额、行政拘留天数、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的具体内容。
处罚决定应依法、合理,并且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6. 公告和送达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送达,公告和送达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应合法、合理,确保被执行人能够及时收到文书并进行相应的申诉。
四、附则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使用行政处罚文书。
,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质量和效率。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结束语通过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可以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合法和有效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希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守本规范,做到文书规范化、权威性和有效性。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 其他文书)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行罚[ ]号
被处罚单位(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职务: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已经违反了__________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依据__________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__________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__________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文书共三份,分别用于存档、交被处罚单位、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数据来源:/ws/detail10967.html。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一、概述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违法生产、销售或者使用食品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书面文书,是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主要内容1.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是整个文书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处罚对象、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处罚期限、处罚缘由、申诉渠道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处罚种类,此部分内容也有所差异。
2.违法事实:违法事实是指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在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或使用环节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或不作为,包括行为违法和怠于职守违法两类。
3.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是指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等。
4.处罚种类: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处罚种类,以达到惩戒违法、纠正行为的目的。
5.处罚期限:处罚期限是针对罚款、停产、停业等带有时间维度的处罚措施设定的,具体期限根据处罚种类、违法事实、法律依据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6.处罚缘由:处罚缘由是指为什么对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做出这样的处罚决定,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说明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7.申诉渠道:申诉渠道是指规定的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可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渠道,包括行政复议、诉讼等。
三、撰写要点1.准确记录违法行为:在记录违法事实时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具体,正确陈述违法行为的经过、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
2.规范使用法律条文:在列举法律依据时,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规范使用法律条款,确保法律依据与横向统一、纵向严密,避免在后续的申诉或诉讼过程中被指出程序不当。
3.使处罚种类与违法事实相符:在确定处罚种类时,要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积极选择,保证处罚种类与违法事实相符。
4.表述精准、简练:在书写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时,要力求语言精准、简练,用词准确、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抽象的词语或术语;同时,也要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以免影响在审核和执行过程中的严肃性。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
表10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保〔年份〕×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见(××)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
在此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保存条件:保存期限:七日附件:(××)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公章)×年×月×日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第联表 11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食药监×登保处〔年份〕×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年×月×日(××)食药监×登保〔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中《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载明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附件:(××)食药监×登保处〔年份〕×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清单》(公章)×年×月×日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
表12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查扣〔年份〕×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第条第款第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人)涉嫌(存在)问题,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
在查封(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
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监督执法行为,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制定本规范。
关联法规:第二条《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
第三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附的36种文书样式印制使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相应文书。
关联法规:第四条设有编号的执法文书编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
如:(京朝)药行罚(2003)5号。
京朝→代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药→代表执法类别为药品类案件(如械→代表医疗器械类案件),行罚→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2003→代表年份,5号→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排序第5号。
第五条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空项应当用杠线表示),不得遗漏或者涂改。
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当场填写的笔录文书当事人认为记录有误,要求修改的,应当在修改处由当事人签字或者按指纹。
第六条填写执法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文字规范,用词准确,标点正确。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第一联留存归档。
第七条文书设定的《( )副页》(附表36),是《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案件合议记录》、《陈述申辩笔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等文书的续页,( )中应当填写连接文书名称,如《(调查笔录)副页》。
第八条文书设定的《( )物品清单》(附表12),是《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没收物品凭证》等文书的附件,( )中应当填写连接文书名称,如《(解除)物品清单》。
?第九条文书中“案由”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法律责任”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罚则”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章中的规范用语填写。
关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试行)》的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2019年以来,“两品一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一个相对集中的制修订阶段,在《药品管理法》修订和《疫苗管理法》出台后,国家局又制定了配套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也进行了修订。
“两品一械”监管执法依据比较繁杂,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特别是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也即将实施,对行政处罚行为提出新的规范和要求。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既是省局指导全省系统行政处罚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执法人员具体工作的迫切需要。
原省食药监局制发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裁量基准(2015版)》,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省局应当重新制定相关文件。
二、修订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省局从2019年10月开始组织全省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的修订工作。
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分别完成了药品类、医疗器械类、化妆品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订,法规处修订了裁量适用规则。
2021年5月,在全省监管系统内对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并在省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未反馈修改意见,系统内征集4条修改意见。
考虑到裁量基准中已经明确了执法原则、详细划分了不同程度的违法情形、涵盖所提出的相应违法情况,无需另增加相关内容,因此4条反馈意见未采纳。
三、主要内容《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2021版)》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是对行政处罚裁量的总体性规定和要求,普遍适用于行政处罚裁量,此次修订主要以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厅相关裁量规定为依据。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其他行政规范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的一种行政行为。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则是特指对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的处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时所书写的法律文件。
下面是一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的示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XXX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地址:XXX违法事实:根据监管部门对XXX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的调查与核实,XXX食品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违法事实如下:1. 2021年1月,X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XXX产品被监管部门发现含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添加剂XXX,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XX条的规定。
2. 2021年3月,X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XXX产品使用了超过国家规定限量的防腐剂XXX,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XX条的规定。
3. 2021年6月,XXX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擅自使用了过期的原材料,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XX条的规定。
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XXX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市场秩序,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
处罚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我机关依法对XXX 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审核和评估,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对XXX食品有限公司罚款XXX万元,并责令停产整顿三个月。
2.撤销XXX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限制其在食品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期限和处罚依据:本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自通知之日起五日内缴纳罚款。
处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第XX条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决定的法律后果:如果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新版)(空白)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新版)(空白)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范本目录1.案件来源注销表2.立案审批表3.案件移送书4.涉嫌立功案件移送审批表5.涉嫌立功案件移送书6.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7.讯问调查笔录8.现场反省笔录9.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0.先行注销保管物品通知书11.先行注销保管物品处置决议书12.查封〔扣押〕决议书13.封条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6.先行处置物品通知书17.解除查封〔扣押〕决议书18.案件合议记载19.案件团体讨论记载20.责令矫正通知书21.撤案审批表22.听证告知书23.听证通知书24.听证笔录25.听证意见书26.行政处分事前告知书27.行政处分决议审批表28.行政处分决议书29.当场行政处分决议书30.没收物品凭证31.没收物品处置清单32.实行行政处分决议催告书33.行政处分强迫执行央求书34.陈说申辩笔录35.陈说申辩复核意见书36.( )副页37.( )物品清单38.送达回执39.( )审批表40.行政处分结案报告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案件来源注销表〔〕食药监案源〔〕号案件来源:□监视反省□赞扬/揭发□下级交办□下级报请□监视抽验□移送□其他当事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担任人〕/自然人: 联络:法定代表人〔担任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注销时间:年月日时分基本状况引见:附件:记载人:年月日处置意见:担任人:年月日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立案审批表案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担任人〕:地址:联络方式:案件来源:案情摘要: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犯了的规则,央求予以立案。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建议本案由、承办。
承办部门担任人:〔签字〕年月日审批意见:分管担任人:〔签字〕年月日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案移〔〕号:一案,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条的规则,现移送你单位处置。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1.31【实施日期】2013.01.3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人员培训及执法文书印制等各项准备工作。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1月31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适用于全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所附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各市(州)、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自行增加文书种类或改变文书格式。
第四条《举报登记表》,是受理举报人投诉举报时制作的内部文书。
“举报内容”要简明扼要地记录举报人举报的违法事实。
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违法标的物的货值金额、数量、违法所得、相应的危害后果等都应记录清楚。
“处理意见”是承办部门负责人根据举报内容作出的处理决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被罚单位名称:公司
根据《食品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我局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处罚:
1. 违法事实:
(1)你单位生产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违反了《食品药品管理法》第X条的规定;
(2)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违反了《食品药品管理法》第X条的规定;
(3)你单位未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复和整改工作,违反了《食品药品管理法》第X条的规定。
2. 处罚决定:
(1)罚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2)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责令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进行召回,并进行销毁处理;
(4)责令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改造,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责令对人员进行再培训,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或修改处罚措施)。
3. 执行方式:
(2)你单位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向我局报告整顿情况;
(3)你单位应立即召回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并向我局报告召回销毁情况;
(4)你单位应立即开始设备维护保养和改造工作,并向我局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5)你单位应在X日内提交对人员培训的计划,并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培训。
特此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归档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机关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等部门法律和行政处罚法等基础法律的基本职能,必须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根据案件办理年度、适用程序,坚持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一个案件从收案、结案到归档保管以及所有的法律文书和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听证的案件另行编号。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签发,由经办案件的股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二、材料的收集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收案以后,案件承办人员应立即着手收集本案有关的各种文书材料。
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第五条卷内各种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重份的文书材料一律剔除。
多余的处罚决定书,以备日后查考,可将其夹在已装订好的卷内。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来信,可以不立卷归档。
(1)不属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范围,归口交办的人民来信;(2)答复来信来访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信件或记录;(3)询问一般法律手续问题的来信来访;(4)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5)内容、地址不清的申诉信件;(6)确系精神病人的来信。
上述各项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三、材料的排列第七条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内部程序性文书按照倒序进行排列,证据性文书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第八条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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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目录1.案件来源登记表2.立案审批表3.( )审批表4.案件移送审批表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6.案件移送书7.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8. 授权委托书9.现场检查笔录10.调查笔录11. ( )物品清单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14.查封(扣押)决定书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1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18.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19.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委托书20.责令召回通知书21. 责令改正通知书22.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3. 案件合议记录24.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5.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6.陈述申辩笔录27.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28.听证告知书29.听证通知书30.听证笔录31.听证意见书3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33.行政处罚决定书3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5. 撤案审批表36.没收物品凭证37.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8.送达回执39. 延(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40.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41.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42. 票据粘贴表43.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44. ( )副页45. 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食药监××案源〔年份〕××号案件来源:□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监督抽验□移送□其他当事人:×××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基本情况介绍:(负责人,案发时间、地点,重要证据,危害后果及其影响等)附件:现场检查笔录、投诉举报材料、检测(检验)报告、相关部门移送材料等记录人:××××年×月×日处理意见:负责人:××××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审批表案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住址):×××联系方式:×××案件来源:×××案情摘要:(简要介绍案情,指明当事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律法规名称及其条、款、项)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经办人:××××年×月×日建议本案由×××、×××承办。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表案件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的概述+案)审批事项:×××报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附件:案件承办人:×××、××××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审批表案由:×××案件来源:×××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住址):×××联系方式:×××受移送机关:×××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附件:案件承办人:×××、××××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罪移〔年份〕××号×××公安局:×××(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一案,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查处。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在接到你单位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单位。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如认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我局,退回有关案卷材料。
附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三份,分别存档、交被移送公安机关和抄送人民检察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案移〔年份〕××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的概述)一案,经调查,×××(案件发生的时间、主要违法事实及移送原因),根据《××××××》第×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案情简介及有关材料×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两份。
分别存档、交被移送单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查扣移〔年份〕××号×××公安局:因×××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查封(扣押)的有关物品(见××食药监××查扣决〔年份〕××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移交给你单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三份,分别交公安机关、存档、抄送当事人。
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地址(住址):×××××××××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住址:×××××××××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涉嫌×××××××××案中,作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1.代为陪同现场检查、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并在有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2.代为行使陈述申辩和申请案件听证权利,并在有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3.×××××××××委托单位(人):×××(公章)受委托人:××××年×月×日注:本文书仅一份存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第页共页被检查单位(人):××××××检查现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请你过目。
问:请问你是否看清楚?答: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请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