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及抽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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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抽样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抽样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抽样检测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材料抽样检测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中的材料抽样检测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材料检测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抽样检测计划。

2. 检测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抽样检测工作。

3. 检测小组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三、抽样原则1. 抽样应遵循随机性和代表性原则,确保样本能够真实反映整体材料的质量状况。

2. 抽样数量和频率应根据材料的重要性、风险程度和供应商信誉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对于关键性材料,应实施全检或提高抽检比例。

四、检测程序1. 制定详细的抽样检测计划,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方法和标准。

2. 在材料进场前,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3. 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抽样,确保抽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将抽取的样品送至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 收集并整理检测结果,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五、结果处理1. 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材料方可投入使用,同时记录检测结果备查。

2. 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3. 对于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重新评估其资质,必要时更换供应商。

六、记录与报告1. 所有抽样检测活动和结果都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抽样时间、地点、人员、方法、数量以及检测结果等。

2. 定期编制抽样检测报告,向项目管理团队和相关部门汇报。

七、监督与改进1.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抽样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对抽样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3. 定期对制度本身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取样管理制度(5篇)

取样管理制度(5篇)

取样管理制度(5篇)取样管理制度(通用5篇)取样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确保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取样化验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须对取样分析作业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品质化验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取样、分析作业活动。

3定义本管理规定,是指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化验而提供的室内外环境安全及工作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4取样安全管理1、取样前,根据所取样品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岗位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联系:(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

(2)无岗位操作工的配合监护。

(3)雷电、暴雨、浓雾、冰雪天气或风速超过六级以上的气候条件。

3、取样作业时必须两人同往,由运行部所在岗位当班操作工进行监护。

取样前应联系好岗位操作工一同前往,操作工监护,同时告知当班班长。

4、动火、受限空间从事采样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采样,须有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登高采样上下阶梯时,一手扶梯,确保安全。

6、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数据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7、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与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8、对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易燃易爆容器及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反应器、塔、釜、槽、罐等)的'入口,必须实现取样现场有人监护、并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分析安全管理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

确保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性。

2、环境要求:操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及排风通道。

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防爆设施,给水排水满足需要。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

目的:阐述取样环境、人员、工具、容器、方法及样品保留时间等规定,并规定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通则,保证取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代表性,减少因取样的片面性、随机性带来的差错。

范围:适用于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取样管理。

职责:质保部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1定义:(1)取样:从同批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中抽取一定量具有代表性的供检验或留样用样品的过程。

(2)直接样品:取自原包装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3)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4)平均供试品:供检验、复核和留样用的混合样品。

2取样人员:2.1质量管理室取样员:(1)负责进库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前的取样。

(2)负责库存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在贮存期满或贮存期内特殊情况下复验前的取样。

(3)负责待检成品的取样。

(4)负责退货、收回成品的取样。

(5)其它文件规定的由取样员取样或陪同取样的项目。

2.2质量管理室质量监督员:(1)生产工艺规程规定必须检验的中间产品,由质量监督员取样。

(2)工艺用水的取样。

(3)洁净室(区)的环境监测取样。

(4)其它文件规定的由质量监督员取样或陪同取样的项目。

2.3检测室生测员:(1)微生物限度检查取样。

(2)其它文件规定的由生测员取样或陪同取样的项目。

3取样工具、容器:(1)产品抽样棒、药材采样器(探子)、吸管、锥形瓶、塑料袋等取样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干燥,并符合被抽样品的要求,在使用和贮藏过程中防止受潮和异物混入。

(2)抽取的样品应迅速放入密闭容器中。

(3)取样工具、容器在使用后按“SOP-HM-006-00取样工具容器清洁规程”的规定清洗。

4取样量:4.1平均供试品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3倍数,即1/3供检测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留样保存。

成品的平均供试品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4倍数,其中一半为留样保存。

采样班管理制度

采样班管理制度

采样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采样班的管理,提高采样班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章采样班的任务与职责一、采样班的任务采样班是负责采集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分析和检测的专业机构。

其任务是根据下达的任务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样品,进行分析和检测,并出具准确的检测报告。

二、采样班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和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采样、分析和检测工作。

2. 做好样品的分类、编号和存储工作,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负责编写检测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5. 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采样班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一、组织架构1. 采样班由班长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

2. 采样班设置有质检员、技术员、文员等职位。

3. 采样班设立质检部、技术部、行政部等部门。

二、职责分工1. 班长负责领导和协调采样班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

2. 质检员负责协助班长进行检测报告的编写和审核工作。

3. 技术员负责规划和执行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

4. 文员负责文件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四章采样班的工作流程和方法一、样品采集流程1. 接到任务后,质检员负责下达任务,并明确要求。

2. 技术员负责确定采样点和采样方法,并组织人员进行采样。

3. 采样完成后,质检员负责对样品进行初步检查和登记。

4. 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分析和检测。

二、分析和检测流程1. 样品送到实验室后,技术员负责对样品进行准备工作。

2. 实验员负责进行样品的分析和检测工作。

3. 检测完成后,质检员负责对分析结果进行审核和报告的编写。

第五章采样班的工作标准和质量控制一、工作标准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方法进行采样和检测工作。

2. 严格执行检测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严格按照采样班的工作流程和方法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抽样工作制度

抽样工作制度

抽样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抽样工作,确保抽样过程的科学性、代表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产品抽样工作,包括生产过程抽样、成品抽样、市场抽样等。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抽样计划,对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抽样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2. 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市场部门等相关部门应按照抽样计划的要求,配合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抽样工作。

3. 抽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抽样工作。

四、抽样过程1. 抽样前,应根据抽样计划制定详细的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时间、抽样人员等。

2. 抽样时,应按照抽样方案进行,抽样人员应详细记录抽样过程,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抽样数量、抽样方法等。

3. 抽样完成后,应将样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标记和保存,并及时送检。

4. 抽样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五、抽样结果处理1. 抽样结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对抽样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对抽样结果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应按照公司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3. 对抽样结果中发现的潜在问题,应进行跟踪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

六、记录和报告1. 抽样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抽样记录表,并对抽样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2. 质量管理部门应按照要求编写抽样报告,对抽样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3. 抽样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提交,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参考。

七、培训和考核1. 抽样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抽样技能和质量意识。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抽样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抽样工作的质量。

八、文件的控制1. 本制度应作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一部分,进行控制和保护。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应按照公司文件控制制度进行。

电厂随机采样工作制度

电厂随机采样工作制度

电厂随机采样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厂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规范随机采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燃料、中间产品、成品等物料的随机采样工作。

第三条随机采样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采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电厂应设立专门的随机采样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采样工作。

第二章随机采样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随机采样机构设采样管理员一名,负责采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设采样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执行采样任务。

第六条采样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采样计划和采样方案;(二)组织培训采样员,提高采样技能;(三)监督采样工作的实施,确保采样过程的规范性;(四)对采样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为生产过程改进提供依据;(五)建立和维护采样数据库,便于查询和管理采样数据。

第七条采样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采样计划和采样方案执行采样任务;(二)填写采样记录,确保采样数据的准确性;(三)对采样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采样设备的正常运行;(四)参与采样计划的制定和采样方案的讨论;(五)积极参加采样技能培训,提高采样质量。

第三章随机采样过程与要求第八条采样前,采样员应充分了解采样计划和采样方案,准备好所需的采样工具和设备。

第九条采样过程中,采样员应严格按照采样方案执行,确保采样点具有代表性、随机性和均匀性。

第十条采样员应正确使用采样工具和设备,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

第十一条采样员在采样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样品质量。

第十二条采样完成后,采样员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包括采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方法、采样数量、采样人员等信息。

第十三条采样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第四章采样数据分析与处理第十四条采样管理员应定期对采样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为生产过程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对采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样管理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解决。

核酸室采集工作制度

核酸室采集工作制度

核酸室采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采样点设置及人员资质准入1. 采样点设置(1)采样点应设置在通风良好、易于消毒的环境中,避免交叉感染。

(2)采样点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器材,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试管架、密封袋、专用安全密封箱、手电筒、无菌棉签、检验单及条形码、手消毒液、含氯消毒液、医疗垃圾桶等。

2. 人员资质准入(1)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应为取得医师、护士、检验初级以上技术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和院感防控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知识,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三、采样工作规程1. 采样前准备(1)采样人员穿戴好生物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

(2)检查采样器材是否齐全、合格,确保各种器材数量充足。

(3)核对采样信息,包括被采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采样时间等。

2. 采样操作流程(1)被采样人应保持站立姿势,头后仰,嘴张开,暴露出咽部。

(2)采样人员用无菌长棉签深入被采样人的咽部,轻轻旋转,采集咽部黏膜样本。

(3)将采集到的样本放入病毒采集试剂盒中,密封好,放回专用安全密封箱。

3. 采样后处理(1)采样人员脱去生物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手消毒。

(2)对采样点进行消毒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3)将采样后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采样质量控制1. 采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样,确保采样质量。

2. 采样人员应做好采样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防护,防止样本污染。

3. 采样人员应做好采样后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五、采样室安全管理1. 采样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

2. 采样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水、电、门窗的安全。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第一节原材料取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本规定仅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采样管理。

(二)原材料的检验结果,作为供需双方验收的依据。

(三)在供需双方同意下,允许将生产厂家的检验结果,作为原材料的检验结果。

(四)所取原材料样品,仅能代表本批产品。

(五)对不同批次原材料的检验一定要每批次单独取样,如果已证明一个批号中不同包装的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质量不尽相同,不均匀,应视为多个批次进行采样。

第二条取样准备(一)在接到申检单后,取样人员应根据申检单上不同的物料分别做好取样准备。

(二)取样前取样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小心取样。

(三)对于固体原材料应使用固体取样器,取样器应用不锈钢或铜管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塑料袋或聚乙烯袋。

(四)对于液体样品,采用取样管采样,采样管为普通玻璃或塑料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具塞烧瓶或具塞三角瓶。

(五)取样前应保证取样器械及盛样器清洁干燥,以免污染取样物料。

第三条取样前检查(一)检查待检物料生产厂家、名称、含量、生产批号是否与申检单一致,如不一致,则通知供应部,直至纠正后取样。

(二)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通知供销部,并准备取样。

第四条固体原料取样(一)开采件数:固体原料采样量,取决于货物的批次总数。

规定如下:小于3批(含3批),从每个批次随机抽取6件,每件产品抽取50g混合均匀后作为一个综合样。

大于3批,则随机抽取3批取样。

(二)取样:固体原料取样应从包装容器的上、中、下三部分取代表性样品。

固体倒入聚乙烯袋中,样品约占袋子的三分之一,密封袋口后上下颠倒10次以上,若采得块状得样品应破碎后再混合。

(三)对于较坚硬的固体原料如不能从上、中、下分别取样的,则上报于化验室主管,由化验室主管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供应部、生产部协商后,依据部门负责人反馈的信息进行。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一、规定目的本规定是为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规范产品检验流程,合理选择抽样比例及方法,并明确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确保企业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客户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检验。

三、抽样规律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特点及产品类型,采取不同的抽样规律。

1. 一般产品抽样方案对于大批量的一般产品,采取按序号逐个抽样的方式进行。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0个以内,抽样数量为全部。

•数量在51~150个之间,随机抽样3个。

•数量在15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5个。

•数量在501~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8个。

•数量在1501~10000个之间,随机抽样13个。

•数量在10001个及以上,随机抽样20个。

2. 高价值产品抽样方案对于高价值产品,采用为比例较高的抽样方法。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个以内,全部抽样。

•数量在6~5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50%。

•数量在51~1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30%。

•数量在101~3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20%。

•数量在301个以上,抽样比例为10%。

3. 特殊企业抽样方案对于特殊的生产企业和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四、具体抽样方法1.空间抽样法:将产品分成若干量或区,随即识别或采样。

2.时间抽样法:采用分时段或分批次抽样。

3.随机数抽样法:利用随机数表进行抽样。

五、抽样数量计算方法产品抽样数量=(a+b)/2×P×N•a: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b:不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P: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比例•N:产品总数六、抽样记录所有的抽样检验均需开具抽样检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检验日期、地点、方法、人员;•检验结论、抽样记录、不合格品记录。

七、抽样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发现抽样检验的产品不合格,应当按照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中不合格品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原辅料、包材的取样及留样管理SOP

原辅料、包材的取样及留样管理SOP

原辅料、包材的取样及留样管理SOP1. 目的本规程规范了本公司进厂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的取样和样品的留样管理,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并为样品的可追溯性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厂原辅料、内包材、外包材的取样和留样管理。

3. 定义3.1.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例如:化学药品制剂的原料是指原料药;生物制品的原料是指原材料;中药制剂的原料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外购中药提取物;原料药的原料是指用于原料药生产的除包装材料以外的其他物料。

3.2.原辅料:除包装材料之外,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

3.3.包装材料:药品包装所用的材料,包括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括发运用的外包装材料。

4.职责4.1.QC组长负责本规程的起草、审核、修订、培训和执行;4.2.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和相关QA负责本规程的审核;4.3.质量总监负责本规程的批准;4.4.QA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5. 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国生物制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6. 材料样品瓶(袋)、取样用三角瓶或其它适宜的取样盛装容器、吸取液体的工具(如取样勺、虹吸管)。

7. 流程图无8. 程序8.1.请验单编号规定8.1.1.请验单编号的编制原则为“品种名称英文缩写或拼音缩写(两个字母)+年(四位)+月(两位)+月流水号(两位)”。

举例:试剂氯化钠为2023年1月份第一次请验应写成SJ20230101,其他类别依此类推。

8.1.2.品种名称及缩写:请验的品种主要包括:化学试剂、包装材料(内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菌种、工艺用水、成品及其他类等。

其名称缩写为:8.2.物料请验、取样、检验流程8.2.1.请验:物料进厂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外包装完整性,核对品名、批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无误后,填写《请验单》,然后将请验单交于QC,QC在《请验单》接收人栏中签名/日期。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抽样及样品管理工作,确保抽样环节程序合法、样品运送过程合规、样品信息完整清晰可查、样品储存管理方法正确,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黑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的食品抽样、接收及样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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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抽样单位由组织抽检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机构组织抽样;(二)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章抽样准备第四条抽样部门应根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抽样工作计划。

其内容应包括: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一)抽样依据;(二)计划抽检品种、批次、抽样数量,样品运送方式;(三)计划抽检区域及抽检重点;(四)抽样人员及区域划分;(五)抽样工作完成时限;(六)抽样工作要求。

第五条抽样工作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时,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检验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抽样、检验人员分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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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抽样队伍人数各单位依抽检任务而定,抽样人员明确后,应尽可能按“老带新”进行每组不少于2人的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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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抽样单位应将执行国抽和省抽任务的人员名单,分别报省局抽检任务下达部门和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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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抽样单位应对参与抽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及抽检监测计划等相关文件。

样品收样与抽样管理制度

样品收样与抽样管理制度

样品收样与抽样管理制度第一篇:样品收样与抽样管理制度样品收样与抽样管理制度收样管理制度:1、专人负责收样与抽样、办理检测登记手续,对样品负责管理。

2、专门负责人应对样品品种、规格、数量及代表的批量、部位进行登记和编号。

3、专门负责人应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样品。

4、专门负责人(样品管理员)收样后立即通知检测人员领样试验。

5、按规定要求留样的应办理登记手续,对留样件做好标记以利查找。

6、人为造成样品丢失残缺不全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现场抽样管理制度:1、现场抽样人负责现场抽样工作,并办理检测登记手续。

2、抽样时不得少于二人,同一检测项目,抽样与测试工作不得由一个人承担。

抽样时原则上应由委托方、检测方共同见证取样。

3、抽样人员必须熟悉检测方案和与之相关的标准、规程及该项样品抽取方法的规定,并掌握抽样器具的使用方法。

4、抽样人员应拒绝抽取不符合要求的样品。

5、抽样人员应对其样品负责,抽样应按标准要求依次抽齐,样品一经抽取,应按标准要求妥善保管。

第二篇:样品留样管理制度连云港新浦区地赐饲料厂原辅料观察制度保密级别:秘密文件名称:原辅料样品留样管理制度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起草人:审核人: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1.目的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

2.范围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

3.内容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施。

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送样人、收样人。

3.3留样数量: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学校采样安排工作制度

学校采样安排工作制度

学校采样安排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本文从采样安排的原则、采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采样结果的分析与处理以及采样工作的监督与评价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采样安排的原则1. 全面性原则:采样安排应涵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各个方面,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2. 代表性原则:采样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确保样本能够反映学校整体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科学性原则:采样方法应具有科学性,遵循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规律,确保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动态性原则:采样安排应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采样工作始终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5. 公平性原则:采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个部门、班级、师生都能在采样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

二、采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1. 成立采样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成立专门的采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制定采样工作计划:采样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采样工作计划,明确采样目标、内容、方法、时间、地点等。

3. 培训采样人员:对参与采样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采样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采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实施采样:按照采样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采样工作。

采样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采样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5. 数据收集与整理:对采样过程中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 编制采样报告:根据采样数据分析结果,编制采样报告,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

三、采样结果的分析与处理1. 数据分析:对采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运用量化方法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问题诊断: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核酸采样区工作制度

核酸采样区工作制度

核酸采样区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核酸采样区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样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采样区设置与管理1. 核酸采样区应设置在通风良好、易于隔离、便于消毒的地方,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核酸采样区应配备足够的采样台、采样椅、医疗废物桶、消毒液等设施和物资。

3. 核酸采样区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立单独的出入口,实行单向流动,避免交叉感染。

4. 核酸采样区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三、采样人员管理1. 采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采样工作。

2. 采样人员应遵守采样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3. 采样人员应严格执行采样流程和采样规范,确保采样质量。

4. 采样人员应做好与受检者的沟通工作,告知受检者采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四、采样流程管理1. 受检者进入采样区后,应先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

2. 受检者按顺序进行采样,保持社交距离,避免聚集。

3. 采样人员应按照受检者的采样需求进行操作,确保采样部位准确。

4. 采样结束后,受检者应尽快离开采样区,避免逗留。

五、样本管理1. 样本应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包装、标记和储存,确保样本质量。

2. 样本应定期进行转运,避免长时间存放。

3. 样本应进行登记、编号,确保信息准确对应,避免样本流失或混淆。

4. 样本的保存条件和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样本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六、消毒与防护管理1. 采样区应定期进行消毒,使用有效的消毒剂,并按照消毒操作规程进行。

2. 采样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健康监测。

3. 采样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手套、口罩等。

4. 采样区应设置医疗废物桶,对废弃的采样用品和废物进行分类处理。

七、质量管理1. 采样区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整改。

2. 采样区应定期对采样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采样技能和质量意识。

食品安全检验抽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验抽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验抽样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抽样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

第三条组织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原则与目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承检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

第六条抽样检验计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的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对象、范围、数量和时间等。

第七条抽样检验程序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抽样检验计划进行评审,确保抽样检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详细的抽样检验方案,包括抽样方法、检验标准、检验流程等。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抽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的检验人员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抽样检验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抽样检验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抽样检验结果及时报告给承检机构,承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范本文档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范本文档

物资抽检规章制度范本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抽检工作,保障物资质量,提高物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进货、仓储、生产、供应和销售的各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的抽检和质量检测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抽检管理、抽检程序、抽检标准、抽检结果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抽检管理第四条抽检工作是指对进货、仓储、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中的物资,依据一定的抽样原则和方法,进行随机、不定期的检验和检查。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抽检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抽检工作,明确抽检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升抽检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编制抽检计划,根据物资的种类、来源、重要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抽检频次和抽检量。

第八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建立物资抽检台账,对抽检的物资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抽检结果可追溯。

第九条抽检部门或专人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抽检工作。

第三章抽检程序第十条抽检程序包括抽样、取样、检验、评定等环节,具体步骤如下:(一)抽样:根据抽检计划,按照一定标准和方法,确定抽检的范围和对象。

(二)取样:对符合抽检要求的物资进行随机取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三)检验:对取样的物资进行检验和检查,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评定物资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评定:根据检验结果,给出评定意见,确定物资是否合格,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供应。

第十一条抽检程序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规定,确保抽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抽检过程中,应当保持抽检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杜绝作假和舞弊行为。

第四章抽检标准第十三条抽检标准是指评定物资质量的依据和准则,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物资的种类和用途,确定适合的抽检标准,明确抽检对象应当符合的要求和标准。

采样规范及流程

采样规范及流程

采样规范及流程一、采样概念:从大量的分析对象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样品作为分析化验样品,这项工作即称为样品的采集或采样二、采样目的:为便于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鉴别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保证所采样品的原始性、均匀性和代表性,特制定本规程三、采样前操作规范:1、采样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采样前用75%酒精棉球进行手消毒2、采样用棉拭子、盐水等要求经高压灭菌消毒3、采样容器要求密闭、内壁光滑、清洁干燥,经灭菌处理4、镊子、剪刀等用具,使用前经酒精灯灼烧灭菌后使用四、采样应遵循的原则:1、采集的样品要均匀一致、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被分析食品的整体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2、在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如水分、气味、挥发性酸等)或带入杂质和污染五、采样方法:采样的一般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和代表性取样1、随机抽样:随机抽样是按照随机的原则,从分析的整批物料中抽取出一部分样品2、代表性抽样:是用系统抽样法进行采样,即已经掌握了样品随空间(位置)和时间变化的规律,按照这个规律采取样品,从而使采取到的样品能代表其相应部分的组成和质量,如对整批物料进行分层取样、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取样、采取不同时间的食品取样等六、采集样品量:1、理化检验的样品量(GB/T5009.1-2003)(1)一式不少于两份,每份固体样品不少于500g,液体样品不少于500ml(2)国标特殊要求2、微生物检验的样品量(GB 4789.1-2003)(1)固体样品不少于250g,液体样品不少于250ml(2)国标特殊要求。

如:检测商业无菌,除满足最少采样量外,至少4个包装七、采样注意事项:1、在仓库采集样品时应了解原辅料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厂方检验报告单及现场卫生情况,同时注意食品的运输、保存条件、外观、包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由于采样对检品造成新的污染和病原扩散3、采样后应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单,盛装样品的器具或样品袋上要贴牢标签,注明样品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日期、样品批号、采样数量、分析项目及采样人4、样品采集完后,应在4小时之内迅速送往化验室进行分析检测,以免发生变化。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15篇样品管理制度11.目的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4度冰箱)(-20℃冰箱)、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3.职责①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分析测试实验室样品管理。

②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③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④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4.样品的取样①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取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②当有突发情况,另时需要取样分析时,由相关样品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登记。

③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账。

④分析人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品管人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样品的识别①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②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标识内容包括检验样品编号、分析项目、注明采样时间和日期。

③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④实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

6.样品的贮存①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品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中心品管部本标准起草人:索伟本标准审核人:边静本标准批准人:白振华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品管部负责解释.本标准为B版首次发布。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1 范围本作业文件的目的是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保证客户产品符合要求,分清质量责任。

本作业文件规定了本公司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检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X-C-2016-002 记录管理程序3 职责和权限3.1 品管部负责OEM产品、原材料和车间产品的取样工作,并负责对检测过的样品进行保管、留存。

3.2 生产中心负责配合检验员对车间产成品的取样。

3.3 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负责配合检验员对OEM产品、原材料的取样。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取样4。

1.1取样前准备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确保工具及盛器干净无污染.4.1.2 OEM产品和原材料取样4.1。

2。

1检验员接到物流中心采购部提供的供方质检单,核实其内容,无误后,依据仓库保管人员填写的《取样通知单》,由检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员在取样过程中核对到货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是否与《取样通知单》上的内容相符)。

4。

1。

2.2粉体产品取样4.1。

2.2.1物流中心装卸工卸货时,每打一个托盘甩出2包,供品管部取样。

4.1。

2。

2.2进货数量在2吨及以下,取样数量不得小于3件,进货数量在2-5吨时,取样数量为全部来货量的1%抽取预样,超过100件以上,抽样按交货数量的5%抽取预样,超过 10吨且购进时为同一批号按每10吨抽取1个预样进行平行测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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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及抽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药材质量检验取样科学、正确、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部和质保部。

3.职责生产部和质保部对其采样的正确性、科学性负责。

4.内容
4.1 基地采样人员须由熟悉药品性质,接受过采样知识技能培训合格的药学专业技术员担任。

一般由质保部负责人采样。

基地可派一人配合协助。

4.2 采样前应作好采样准备工作,按规定准备洁净、干燥的采样工具及样品包装袋。

基地药材采收前应视具体情况对基地药材进行分次采样,一般每月一次。

直至农残量、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4.3 药品抽样抽样人员抽取药材前应对其进行初验收,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度、有无水迹、霉变或污染等。

如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抽验,并作好初验收记录。

4.4 同批药材包件抽取量如下: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

100~1000件的按5%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份按1%取样。

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每包件取样量: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 g,贵重药材5~10 g。

一般药材采样及抽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量,贵重药材取其一次全检量的2倍量。

4.5 最终样品,应按规定统一签封。

封签上应注明:品名、批号、产地、采样或抽样量、采样或抽样人、采样或抽样日期,采样或抽样人如实填写《取样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采样或抽样单位、一份由质保部保存。

4.7 最终样品应及时送质检单位进行检测,以防其包装破损、受潮、发霉、变质等。

4.8 附《取样或抽样记录》样式。

工艺规程的制定、审核、批准、发放及变更程序
目的:建立工艺规程的制定、审核、批准、发放及变更的程序,确保工艺规程的管理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工艺规程的管理。

三、责任者:科技质量副总经理、生产部经理、质保部经理、工艺员。

四、程序:
1.工艺规程的制定:工艺规程由生产部经理和工艺组织编写,在制写过程中应征求质保部的意见,使工艺规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工艺规程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处方、生产工艺、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

2.工艺规程的审核:工艺规程编写后,交科技质量副部经理审核。

3.工艺规程的批准:经审核后的工艺规程,按标准的格式打印,先由生产部主编人签名,再科技术质理副总经理签名,最后交总经理批准,注明批准日期和执行日期。

4.工艺规程的发放:经批准的工艺规程由办公室复印四份,总工办留存一份,其余分发给生产部、质保部及办公室存档,收件部门上在发文记录上签上姓及收件日期。

5.工艺规程的变更:
5.1 工艺规程变更的频次:一般3—5年修订变更一次,如遇有工艺的改变,设备的变更等情况时可随时修订;
5.2 变更时,按制定的程序进行修订、审核、批准发放手续。

5.3 当新的工艺规程执行时,收回旧的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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