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会章程▼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初稿)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初稿)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一、秘书处职责1. 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各项会务活动,为商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2. 协助商会会长、副会长处理重要事务,制定商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
3. 组织商会成员进行会员拓展和维护工作,增加商会的会籍和影响力。
4. 负责撰写并发布商会的宣传材料和工作报告,宣传商会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
5. 协助商会会长、副会长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合作项目。
6. 组织商会各个分支机构的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
7. 管理商会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保证商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8. 协助商会会员处理日常事务,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
二、秘书处人员岗位职责1. 秘书处主任(1)协助商会会长管理和领导秘书处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
(2)负责商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起草会议纪要,并及时向商会会员传达会议决议。
(3)协调和处理商会的日常事务,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商会工作的正常运转。
2. 组织人员(1)负责商会的招商、拓展和维护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会员拓展工作。
(2)负责商会各项会议和培训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负责撰写商会的宣传材料和工作报告,提高商会的形象和影响力。
3. 合作人员(1)负责商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寻求合作机会。
(2)协助商会会长、副会长开展合作项目,推动商会的发展。
(3)负责组织商会与其他行业商会的交流活动,增强合作和学习的机会。
三、秘书处工作流程1. 商会日常工作的任务分配:商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将各类工作任务分配给秘书处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时间。
2. 商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秘书处主任协助商会会长组织会议,完成会前准备工作,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向会员传达会议决议。
3. 商会会员拓展和维护:组织人员负责商会会员拓展和维护工作,通过电话、邮件、拜访等方式与潜在会员进行沟通,提升会员的满意度。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菏政办发〔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9日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奋斗目标,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结合菏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是指由市政府发起,主要采取由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构成的联动投资架构模式,按市场化方式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合作,重点投资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领域的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由市级财政出资30亿元设立(一期)。
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争取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返投,形成不少于15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
母基金再通过出资发起设立或增资若干只子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形成不少于400亿元的基金规模。
第四条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设立母基金,也可根据需要直接出资设立或增资参股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母基金和子基金,以下简称母(子)基金〕,或直接投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引导基金支持设立产业类、基础设施类、人才科技类、乡村振兴类、文化旅游类母基金。
第五条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及引导基金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下,允许母(子)基金采用平行出资,或引入结构化设计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章程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章程(本章程经2011年月日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全体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第二条本商会性质: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是菏泽市工商联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的以农业产业行业中非公有制企业代表人士为主体,相关行业参与的全市范围内的行业组织。
第三条本商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会员素质,商会是政府与会员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和纽带,为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促进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早日实现,为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菏泽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菏泽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会所:设在山东省菏泽市,本会的工作机构为秘书处。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六条主要任务(一)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和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三)组织会员开展一年一度的行业评比检查等活动,以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传统美德规范企业行为,净化行业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四)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促进会员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更新换代,营造产名牌、销名品、创名店的市场氛围,谋求工商携手共进共荣。
(五)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开展参观、考察、联谊、新产品推介和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为会员广交朋友、广获信息、广拓渠道、广播信誉、广聚财源提供机遇、创造条件。
(六)加强与市内外同行业的合作与交流,联手整合市内外展会资源,参予全省性农业产业产品展,共同培育行业大市场。
(七)通过各种渠道与省内外和港澳台侨的民间商会广泛联系,适时组织考察、互访、交流、贸易等活动,并建立外联渠道,在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和出口产品等方面为会员牵线搭桥,促进国际贸易合作与交流。
菏泽市创业补贴政策最新内容
菏泽市创业补贴政策最新内容现在在菏泽市做创业的朋友能够享受哪些补贴政策呢?最新的创业优惠政策又是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菏泽市创业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看完你就明白了!高校毕业生在菏泽自主创业:可享受五项优惠政策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自主创业的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财政不予贴息。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二是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不受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工商登记;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从事国家限制类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享受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五是鼓励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
对创办农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菏泽小微企业给一万元创业补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黄金20条”助推全民创业热潮今年,力争新增个体工商户5万户以上、私营企业6500家以上●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初创期自主创业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给予每人不低于 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市委、市政府每年将评选10名优秀创业者,授予“返乡创业,建设菏泽创业奖”,给予10万元(物资)奖励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掀起全民创业高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制定了鼓励和激励全民创业的“20条”政策和措施,通过构建具有菏泽特色的创业扶持体系,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开展全民创业的良性互动。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20•【字号】菏政办字〔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菏政办字〔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20日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预制菜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1. 支持建设预制菜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
充分发挥农业大市优势,推动预制菜产业向链条前端延伸。
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00万亩左右、总产量150亿斤以上;积极发展设施蔬菜、特色蔬菜,全市蔬菜播种面积不少于300万亩、产量不低于900万吨;持续稳定生猪产能,全市规模猪场保有量不低于756家,肉蛋奶年产量稳定在140万吨左右。
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与预制菜企业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2. 支持做大做强预制菜企业。
支持大型企业集团牵头建设预制菜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立完善智能化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冷藏仓储、分拣配送体系,打造预制菜“领航型”龙头企业。
强化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提高市场竞争力,逐步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
创新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电商销售”“健康数+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模式,发展团餐、电子商务等新业态。
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细则【模板】
XX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农业产业投资领域,推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和快速成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设立与运作XX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10号)、《XX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企〔2015〕3号),结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财农〔2015〕23号),设立XX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XX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市政府出资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按照市场化方式募集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主要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安排的XX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引导基金运行产生的收益等。
第四条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及与国家、省、区(市)等各级引导基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产业投资基金,也可视情况采取跟进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 1 -第五条引导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设立引导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是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由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确定引导基金的资金筹集、支持方向,对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进行决策,协调解决引导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根据需要,理事会也可以聘请适量的业内专家为成员。
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引导基金日常事务性工作。
市农委具体职责:负责牵头确定现代农业发展子基金支持重点、申报要求;负责牵头开展现代农业发展子基金设立方案评审;负责现代农业发展子基金企业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备选库,为参股子基金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并监督子基金投向,但不干预子基金具体投资业务和投资项目的确定;负责引导基金日常事务性工作。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初稿)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初稿)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秘书处的组成第三条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人数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秘书处下设综合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融资部、宣传部。
第四条在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会长领导下,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五条秘书处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理事会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执行商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向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长报告工作,制定并实施商会工作计划。
(三)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商会内务管理。
(四)严格执行《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协调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切实做好会费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商会文件、档案、资料、通讯的管理,负责商会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会刊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六)负责商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七)负责建立健全会员个人及组织档案;负责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日常联络工作。
(八)负责与国家和山东省农业产业商会的沟通和联络。
接待各地、各行业商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的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接受菏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接受菏泽市工商联和其他行政及业务部门的指导,接受菏泽市民政局的监督;负责做好商会对外联络工作,巩固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不断开展新的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工作任务。
(一)负责商会的日常接待工作。
(二)负责商会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包括安排会议室,下达会议通知,印发会议材料等。
(三)负责协调解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业务以外的困难和问题。
(四)负责商会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
(五)负责协助会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及人事管理工作。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3•【字号】菏政办发[2006]106号•【施行日期】2006.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的通知(菏政办发〔2006〕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人民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三日菏泽市人民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菏泽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政策适用于市外和境外客商,市外和境外客商统称外商。
第二条外资企业是指在菏泽境内兴办的外商合资经营企业、外商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除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外,同时享受本政策。
第二章财政奖励政策第四条外商在菏泽境内兴办工业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 年以上,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纳税年度起,第1 至第2 年全额由同级财政奖励给企业,第3 至第5 年奖励50 %。
第五条外商在市开发区和9 个省级工业园区内兴办工业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 年以上,可享受更优惠的政策。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从纳税年度起,第1 至第2 年全额由同级财政奖励给企业,第3 至第5 年奖励50 %。
第六条外商投资商贸物流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纳税年度起,5 年内由同级财政奖励给企业50 %。
第七条外商在省级工业园区外投资10 亿元人民币或1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经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同等享受第五条规定的政策。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3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3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7•【字号】菏政办发[2007]31号•【施行日期】200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3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菏政办发〔2007〕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和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壮大,市政府确定对3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扶,并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市政府决定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7家企业和3家大型农产品专业市场,对其余重点帮扶的23家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分管领导负责联系。
对联系企业的领导和30户龙头企业、3家农产品市场,实行一月一调度、三月一总结,半年一观摩,由联系企业的县级领导进行汇报、介绍。
各联系企业的同志要树立只给企业出主意、办好事,不给企业添麻烦的思想,深入企业,了解发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企业和联系人要共同对企业年底要实现的经济指标,如销售收入、税收、技术创新等列出计划,逐项落实。
二、帮助支持企业搞好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帮助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起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双赢关系与良性循环机制。
利用支农政策,根据企业需要,协调组织农民建设优质农产品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化生产基地。
三、努力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要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不断扩大资金规模;各县区要拿出启动资金,引导企业出资入股,加快组建担保公司。
县区担保公司要把30户重点企业列为重点参保企业。
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菏泽商会章程
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菏泽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是由设立在菏泽从事国际贸易、商务交流、投资合作和其他商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组成的地区性商会组织。
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HEZE CHAMBER。
第二条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的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会员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国际业务的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会员意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是经菏泽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菏泽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会址设在菏泽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中国国际商会菏泽商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征询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会员向立法机关、有关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转达或提出建议和诉求;(二)协助会员与有关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国际组织等进行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三)介绍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法规政策和投资环境等,为会员经营提供商务信息和咨询、法律顾问、仲裁调解、国际欠款追收等服务,经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出具商事纠纷的公评意见和各种商事证明、签发原产地证和ATA单证册等;(四)与各国家和地区商会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友好往来与业务合作,参与有关政策规则的研究制定,并推广国际商会的各项服务以及最新的政策、规则;(五)在国际贸易准则、管理理论与实务、市场经营能力、专业水平资质、技术技能等方面开展培训业务,帮助会员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六)经有关部门批准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展览会、商务研讨、洽谈活动及其他业务事项,为会员开拓市场和国际化经营提供服务;(七)为会员提供交流、沟通、商谈、推介、宣传的机会和平台,帮助会员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提高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八)承担业务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委托交办的工作;(九)根据会员要求,依法开展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
菏泽市中小企业协会名单
菏泽市中小企业协会名单牡丹区:1.曹德建菏泽市丰源棉业有限公司2.邬敏娴菏泽鹏翔文具有限公司3.岳智山山东一鸣建设集团菏泽中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4.伍哼平菏泽一诺医疗用品有限公司5.张保进菏泽市胜华木业有限公司6.李良岭菏泽市福泰木业有限公司7.侯良义山东良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8.刘建军菏泽鑫宜瑞达包装有限公司9.李玉堂菏泽裕鲁西达食品有限公司10.察海生菏泽金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陈效阳菏泽泰和木业有限公司12.丁传英山东华英食品有限公司13.马俊华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肖焕立菏泽市胜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15.于宝生菏泽市易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曹县:1.安军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2.刘志杰山东辉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3.李军山东曹县森园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4.李明永山东永明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李少雷山东坤泰食品有限公司6.冯中福曹县金海雪源纺织有限公司7.王平生曹县思达化工有限公司8.张志雄菏泽深港环球工艺品有限公司9.朱文英山东鑫马特制衣有限公司10.严志宏山东和成印铁制罐有限公司11.高木安山东曹县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2.蔡秀芳山东曹县云龙木雕工艺有限公司13.王付东曹县康源医用卫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4.牟骏曹县好多亿工艺品有限公司15.赵茂生曹县中信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16.丁永跃曹县富澳实业有限公司17.郭现起曹县国盛纺织有限公司18.刘文轩山东东奥面粉有限公司定陶县:1.李桂玲地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2.谢启华定陶九源食品有限公司3.张本军定陶康迈龙食品有限公司4.张富国山东丽天抽纱有限公司5.徐建军山东百瑞制药有限公司6.李垂举菏泽市金龙纺织有限公司7.张朝贺定陶天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8.张晗玲山东盛雪龙化工有限公司9.李波定陶鑫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10.刘平定陶国龙食品有限公司11.陈先发山东定陶火旺塑料编织有限公司12.潘柏青定陶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吴善巧定陶三化药业有限公司14.黄官华菏泽市清源化工有限公司15.章爱和菏泽市盼达化工有限公司16.李海振山东天山丰耘生态肥业有限公司17.张善绪山东泉润纸业有限公司18.郝方雷定陶林盾化工有限公司成武县:1.陈同会山东华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孙胜峰山东谊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3.贾华泊菏泽市银信纺织有限公司4.郭克锋成武恒源纺织有限公司5.陈同启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6.王忠庆成武县华源纺织有限公司7.何爱兰山东成武金山峦蒜业有限公司8.田留稳成武县锦源纺织有限公司9.魏国庆成武利通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10.谷士坤成武县鲁兴波纹管有限公司11.王继存山东成武县医用制品厂12.孙胜峰山东谊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13.马付印山东成武印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4.马振东成武县振东纺织有限公司15.孔桂林山东盛翔置业有限公司16.周玲娟成武玖德实业有限公司17.陈加华成武东恒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单县:1.郑涛山东郑大肥业有限公司2.刘瑞轩单县鸿瑞化工有限公司3.庞全岭单县莱河集团4.奚卫平单县东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高潮山东高棉棉业有限公司6.陈勉山东瑞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7.于强单县鲁顺糠醛有限公司8.夏鲁北单县天成玻纤有限公司9.张跃东单县东盛家禽加工有限公司10.宋喜银单县鑫合纺织有限公司11.帅俊才单县阳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孙新华山东大阳车业科技有限公司13.黄汝航单县宇航纺织有限公司14.黄继明单县宏达金属铸造有限公司15.刘永东单县金鑫铸造有限公司16.石峰山东星控电子有限公司17.朱启军山东湖西王集团18.赵学坤菏泽乾坤铸业有限公司19.张世合山东省百寿坊食品有限公司巨野县:1.薛乃峰巨野县晨农天然产物有限公司2.庞军巨野县博大纺织有限公司3.庞宝德巨野县众发纺织有限公司4.孙振彬巨野县春源实业有限公司5.田信文巨野县田丰纸业有限公司6.王海珠巨野山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7.宗建华山东巨野巨工管业公司8.丁文胜巨野博开水泥制品有限公司9.刘奇厅山东巨野麟瑞物流有限公司10.庞守恩山东聚祥机械有限公司11.王海峰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12.闫广立巨野县阳光搪瓷制品有限公司13.杨长稳中国重汽集团山东视运专用汽车公司14.郭念杰巨野县大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王洪波巨野润隆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县:1.陈灵山东华灵集团有限公司2.郑从军郓城县恒基机械有限公司3.张勤成山东神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4.赵继涛山东瑞丰搪瓷制品有限公司5.刘成亮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6.宋宗标郓城县银天纺织有限公司7.杨平菏泽富士达食品有限公司8.闫继平郓城县宏远肠衣有限公司9.王彦波郓城县大华木业有限公司10.陈传文郓城县顺兴木业有限公司11.桑圣钦山东圣达实业集团纺织有限公司12.杨廷宽郓城县明星纺织有限公司13.李继峰山东圣隆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4.陈殿杰郓城县郓百集团有限公司15.刘长荣郓城县东盛纺织有限公司鄄城县:1.王念广鄄城县供电公司2.陈杰鄄城县泓坤纺织有限公司3.刘建华菏泽华意化工有限公司4.刘东杰山东沃蓝化工有限公司5.王海青菏泽奥斯卡发制品有限公司6.勒兆新鄄城县新华发制品厂7.杨玉霞鄄城县鲁鑫纺织有限公司8.刘飞鄄城县华升工艺品有限公司9.于鲁卫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10.胡长江山东长江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1.庞学强鄄城县源祥化工有限公司12.冯福坤山东伯斯莱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3.王江永鄄城经纬纺织有限公司14.翟贵连鄄城亘古清泉啤酒有限公司15.张洪印山东汇康食品有限公司东明县:1.李石金东明金利达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赵占起山东欧宝板业有限公司3.郑文戈山东明大集团4.徐少民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李运杰山东省鑫河食品有限公司6.刘文雷山东绿宝珠生物肥业有限公司7.陈冰海东明中电耐特磁电科技有限公司8.尚东华东明东方化工有限公司9.陈铁良东明宏丰化工有限公司10.范万石东明县东华沥青有限公司11.曹伟东明县金永利棉业有限公司12.薛旭华东明县华鑫棉业有限公司13.李树立菏泽市长兴化工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1.李进义山东华泽精密模塑有限公司2.郑子昌菏泽市诚信集团有限公司3.仪松涛菏泽康之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4.张学锋菏泽开发区曹州农用化学有限公司5.冯英菏泽市亿丰实业有限公司6.吴斌山东樱花五金集团菏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马利亭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8.刘卫东菏泽京九肥料化工有限公司9.韩玉海菏泽山木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王建群山东天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1.李宪德山东杨湖酒业有限公司12.郭克征菏泽瀚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3.张韦宾菏泽市鑫正钢结构工程公司14.武中湘山东菏泽星原铁塔有限公司。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菏政办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2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2日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量及时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根据国家确定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整合归集行政管理、水费、燃气费、科技研发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上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明确由地方归集共享的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信用信息共享清单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限要求完成。
对属于全国集中管理,但尚未实现“总对总”共享或共享内容不充分的信用信息,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市本级、各县区先行推进共享。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鼓励企业自主申报信用信息鼓励全市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网站,以“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补充完善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有益补充,提升企业信用信息覆盖面。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菏政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2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5日菏泽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抓好《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和高标准保护,对标《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10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审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
加大对定陶区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力度,推动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提升市场准入管理效能。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按照企业注销指引,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家禽业发展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家禽业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2•【字号】菏政办发[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家禽业发展的通知(菏政办发〔2004〕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9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对疫区扑杀、强制免疫、非强制免疫的财政补贴标准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强制免疫和非强制免疫疫苗费用,除中央和省财政负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疫区扑杀补助经费市财政承担20%,其余的由县区承担;强制免疫和建立省边际免疫隔离带的疫苗费用,市每羽补助0.02元,其余的由县区承担;其他非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用,市每羽补助0.02元,其余的由县和农户承担。
二、多措并举,确保扶持养禽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市是一个畜禽养殖大市,要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鲁政办发〔2004〕19号文件为突破口,多措并举,促进我市家禽业健康发展。
(一)搞好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工具,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把国家、省的扶持政策和市里的实施意见送到村,送到场(厂),送到户,确保禽类养殖户和相关企业不折不扣地享受到政策实惠。
(二)做好计划。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农业、畜牧、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家禽业情况和落实政策所需资金进行一次调查摸底,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明确分工。
对疫区扑杀、强制免疫、非强制免疫给予的财政补贴,由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抓好实施。
第四届中国(菏泽)农资交易会成功举办
平方米 。湖北新洋丰肥业 、山东金沂蒙肥业 、山东 垦利来化工等知名企业均来菏参展。中
国石 油 和 化 学工 业 协 会 、 山东 、江 苏 、河 南 等 省 贸促 会 有 关 负责 人 、菏 泽市 有 关领 导 、部 分 参 展 企 业 代表 等 出 席 了 本届 交 易 会 。此 外 , 还有 俄 罗 斯 奥 廖 尔市 市 长 弗 拉基 米 尔 - 格 劳 温 纳 夫 、 波 兰普 克 市 市 长 马 克 ・ 特 恩 等 国 外 嘉 宾 出 席 开 幕 式 并 发 表 讲 话 。 瑞 中 国( 泽 ) 资交 易 会 从 20 年 开 始 , 已连 续 成 功 举 办 了 三 届 。本 届 展 会 为 期三 天, 菏 农 06 于 2月 2 8日顺 利 闭 幕 。( /本 报 记 者 赵 军 ) 文
l 万吨左右和 2 多万吨的购煤协议,据了解这些海外煤到岸价均 3 0
比国 内市场 电煤 价格 低 l 至 2 元 /吨 。与此 同时 , 电力系 统还 正 0 0 在 联 合 与澳 大 利 亚 煤 企 谈 判 一 个 整 体 购 煤 协 议 , 计 划 加大 采 购 量 , 将澳 煤 到 岸价 谈 到 7 美元 /吨 (80 卡 动 力煤 ) 0 50 大 。
策。针对符合减免税要求的进 口钾肥等,各地海 关加快减免税手
续办 理 速 度 ,提 高 企业 资 金 运转 效 率 。 同时 ,各 地 海 关 纷纷 对进 口农 资 开 辟 “ 色 通道 ” 采取 “ 优 先 ” 即 优 先审 单 、优 先 查 绿 , 三 , 验 、优 先 放行 ,实 行 2 时 随到 随 验 ,加 快 进 口农 资通 关 速度 , 4小 力争 在 第 一 时 间把 农 资物 品送 达 国 内粮 食 主 产 区 。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菏政办发[2013]45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菏政办发〔2013〕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快推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打造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促进菏泽现代新型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服务“三农”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任务目标。
力争在2014年末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力争在创新涉农信贷产品、破解支农关键制约因素上实现突破,包括抵押担保物范围进一步拓宽,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和担保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统筹利用财政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等形式支持金融惠农,建立并完善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二是力争在深化银保支农合作上实现突破,包括全市县域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农业保险品种不断增加,保险收入逐年增长,“贷款+保险”合作模式进一步丰富,各县区都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银保合作模式;三是力争在支农金融规模上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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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2011年12月11日下午会长办公会议决议,决定成立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会。
第二条设立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会员认缴基金,汇集使用,解决或缓解会员企业发展过程中短期、应急资金需要,为会员企业合作发展做一些积极的探索。
第二章基金的来源
第三条本互助基金全部来源于会员企业的认购。
商会副会长单位必须认购,一般会员单位自愿认购。
第四条互助基金扩充和退出:
(一)本互助基金正常情况下每年度扩充一次,会员自愿认购;
(二)在有项目运作的时候可定向向会员募集;
(三)会员退出基金会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年度决算后方可退出;
(四)对严重违反本章程和《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会员,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退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加强互助基金的运作和管理,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理事会选出6名理事同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共同组成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会基金管理委员会。
除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外,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商会会长办公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制订和修改基金会章程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基金的筹集和清算;
(三)组织和实施基金的运作;
(四)执行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
第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商会常务副会长分管,商会秘书长具体负责。
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运营小组和基金监管小组(各三人)。
第九条基金会会议由会长召集,每年召开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基金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或占基金总额50%以上会员出席方可举行。
基金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方能通过。
第四章会员
第十二条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会员,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和《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申请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可成为基金会会员。
其入会条件为: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资信良好,申请入会前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自愿认缴基金;
(四)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当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用款请求;
(二)按出资比例,享有基金相应的收益;
(三)享有参加基金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对基金使用情况有知晓权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基金会章程和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积极向基金会推荐符合基金宗旨的对象和项目;
(四)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依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基金损失。
第十五条会员缴纳基金额度与出资方式:
会员自愿认缴,一般会员认缴金额不低于伍万元,理事会会员不低于捌万元,会长、副会长不低于拾万元。
各会员企业的出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至互助基金专用账户。
第十六条会员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基金、办理入会手续后,即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必须严格执行基金会章程和《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申请、使用和偿还互助基金,对违约会员企业,除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外,同时予以下列惩罚:
(一)按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使用款项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未能还款额的日万分之八支付延迟利息;
(二)通报各金融机构,建议降低其信用等级;
(三)在商会网站公布,并通报所有会员企业;
(四)对有恶意违约、严重违约行为的责令退会,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欠款。
第五章互助业务
第十八条基金服务的对象为互助基金会会员企业。
第十九条互助规模。
根据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最高额度为会员企业实缴基金的5-10倍,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每位会员同一时期只能申请用款一次。
第二十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互助基金会不提供互助服务:
(一)有不良信用记录与民事经济纠纷的;
(二)经营状况恶化,经咨询诊断,难以改变经营状况的。
第二十一条互助基金由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设立专户管理,每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公布。
第六章互助基金会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二条互助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解散:
(一)商会、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或出现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的;
(二)二分之一以上会员要求撤资的。
第二十三条互助基金会解散,应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申请,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并成立清算小组完成清算工作。
第二十四条清算工作结束后,剩余财产或收益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根据本章程制定的《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是确保互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的措施之一,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与本章程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