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博士公司管理制度
单位在职读博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单位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工作,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单位规定,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员工。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在职读博士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 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表现优秀;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4. 符合所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在职读博士招生条件;5. 经所在部门及单位领导同意。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申请在职读博士,应向所在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申请报告;2. 个人简历;3. 学术成果证明;4. 所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在职读博士招生简章。
第五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结论。
第七条单位领导根据评审意见,审批同意推荐的员工名单。
第四章支持与保障第八条单位为在职读博士员工提供以下支持与保障:1. 允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合理分配时间,参加在职读博士的学习和研究;2.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支持;3.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学术交流机会;4. 对取得博士学位的员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在职读博士员工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学习、研究进展情况。
第十条单位对在职读博士员工的学习、研究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在职读博士课程学习情况;2. 科研项目进展情况;3. 发表学术论文情况;4. 学术交流情况。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单位有权取消其在职读博士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
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
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
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
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协助解决科研难题。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竞争。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管理和服务,推动博士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八条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协调和管理全站工作。
第九条副站主任由站主任任命,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协助站长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专职管理人员由站主任指定,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家顾问组,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由站主任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科研方向,招收有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员。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招收、管理、评审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培训、人才评价、科研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公司工作期限为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不得超过5年。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的考核制度,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章科研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等支持,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科研合作的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奖励与待遇第十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进行奖励。
公司博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博士工作站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工作站以“创新驱动、人才为本、产学研结合”为指导思想,致力于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研发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作站主任组成。
第六条工作站主任全面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实施工作站科研项目;3. 管理工作站经费使用;4. 负责工作站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5. 协调工作站与公司各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积极参与工作站科研项目,按时完成研究任务;2. 服从工作站管理,遵守工作站规章制度;3. 主动与公司技术团队沟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4. 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科研水平。
第九条工作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条工作站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及福利;2. 科研项目经费;3. 设备购置及维护;4. 学术交流活动;5. 工作站日常运行费用。
第十一条工作站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节约、高效;2.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 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透明。
第五章合作交流第十二条工作站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博士绩效管理制度
博士绩效管理制度摘要:绩效管理是现代管理理论中的重要一环,着眼于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激励、监督和评价以实现组织的目标。
而对于博士生这一特殊的群体,其绩效管理制度更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主要从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出发,针对博士绩效管理的特殊性,分析了目前博士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
一、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绩效管理是现代管理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激励、监督和评价以实现组织的目标。
有效的绩效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提高效率和绩效,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保持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满意度。
而对博士生这一特殊群体的绩效管理更需要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因为博士生通常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和学术研究能力,他们的绩效不仅仅是组织的绩效,更是学术领域的绩效。
二、博士绩效管理的特殊性博士生作为高端知识型人才,其绩效管理具有许多特殊性。
首先,博士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个性化和专业化,他们通常需要进行复杂的学术研究工作,而不同的学术领域又有其特殊的研究要求。
其次,博士生通常在学术研究阶段就已经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和创新性,他们做研究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学位,更多的是出于对学术研究的热爱和对学术的追求。
再次,博士生与导师的关系十分重要,导师的指导和支持对博士生的绩效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基于以上特殊性,目前博士绩效管理中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缺乏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这导致了博士生的绩效考核陷入了泛泛的情况,无法真正反映博士生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成果。
二是绩效考核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许多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
三是导师与博士生的关系在绩效考核中没有被合理纳入,这导致了导师对博士生的支持和指导往往得不到真正体现。
三、改进方案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符合博士生特殊性的绩效考核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综合考虑博士生的学术能力、学术成果、研究项目和导师评价等多个方面,既要有量化指标也要有质量指标,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博士生的学术绩效。
公司博士工作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博士工作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工作室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研发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为公司内部设立的研究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室的设立、运行、考核和奖惩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室设立与人员组成第四条工作室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2. 充分发挥博士人才优势;3. 促进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工作室设立程序:1. 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2. 明确工作室研究方向、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3. 招募博士人才,组建团队。
第六条工作室人员组成:1. 工作室主任:负责工作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工作室发展负有直接责任;2. 博士研究员:负责工作室的研究工作,承担项目研发、论文发表等任务;3. 助理研究员:协助研究员开展研究工作,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
第三章工作室运行与管理第七条工作室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研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公司技术进步;2. 协作共赢: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3. 激励创新:设立奖励机制,激发团队成员创新活力。
第八条工作室管理职责:1. 工作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博士研究员负责具体项目研发、论文发表等工作;3. 助理研究员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协助研究员开展研究工作。
第九条工作室经费管理:1. 工作室经费由公司统一拨付,用于项目研发、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2. 工作室主任负责经费预算、使用和报销,确保经费合理使用;3. 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工作室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工作室考核:1. 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论文发表情况、成果转化情况等;2. 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室年度评优评先、人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工作室奖惩:1. 对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2. 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一、概述该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组织结构1.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博士后项目的审核和评审。
3.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培训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学术交流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
三、招聘与管理1. 博士后招聘按照公司需求和相关政策进行,招聘程序透明公正。
2.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个人发展需求,分配导师进行指导和管理。
3. 博士后工作站制定博士后管理规定,明确博士后的工作要求和评定标准。
四、项目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公司研究项目的需要和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制定个人研究计划及实施方案。
2. 博士后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研究资金和技术支持,保障博士后研究的顺利进行。
3. 博士后工作站定期组织研究进展汇报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博士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培训与评估1.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的培养需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科研方法培训。
2. 博士后工作站结合项目进展和成果,对博士后进行评估和考核,形成评估报告和工作建议。
六、权益保障1. 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博士后提供薪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博士后工作站关注博士后的职业发展和个人需求,提供就业咨询和推荐服务。
3. 博士后工作站保护博士后的学术独立性和知识产权,禁止侵犯博士后的研究成果。
七、违纪处理1. 对于博士后的违纪行为,博士后工作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撤销资助等。
2. 对于博士后的科研不端行为,博士后工作站严肃处理,包括取消项目资助、解除协议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博士后工作站所有。
2. 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本制度的权利,并将修订情况及时向博士后工作站的全体成员进行通知。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公司申请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院士或高级专家领衔、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规模、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应当与公司的科研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站主任、各学科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顶层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学科发展规划、人员培养计划和博士后项目管理。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科组织,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并提供学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团队,包括站长、副站长、科研秘书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人员招聘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四章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第十六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科研创新需求,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博世规章制度
博世规章制度篇一:博士盾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博士盾科技制度汇编二零一二年元月目录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 (4)2.日常行为规范 (6)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7)4.考勤制度 (8)5.出差管理制度 (10)6.值班管理制度 (11)7.例会制度 (12)8.请假管理规定 (14)9..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7)10.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1)911.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0)12.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22)13.食堂管理制度 (23)14.车辆管理制度 (24)1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6)16.印章管理规定…………………………………………………………………………..2717.保密制度…………………………..………………………………………………2818.档案管理制度…………………………………………………………………………...3019.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2)20.人事管理制度 (34)21.员工培训制度 (41)22.仓库管理制度 (44)23质量管理制度 (47)24.生产部管理制度 (49)25.采购部管理制度 (51)26.质量问题的责任界定、处理、损失赔偿办法 (54)27.关于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59)28.安全联保责任制………………………………………………………………..……..…..6129.门卫管理制度………………………………………………………………..……..…..63文件主题:日常行为规范日常行为规范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规范穿戴工装,保持衣冠整洁。
2.与客户、同事谈话时,要态度和蔼、热情、大方、稳重、有礼。
3.员工在公共场所应注重礼仪,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对外形象。
4.进入车间和办公区域内严禁抽烟,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办公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
电话铃响应尽快接,铃声响不得超过3声接,说话声音要温和、礼貌、言简意赅。
6.工作时间不准接待亲友,处理私事,特殊情况除外。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博士工作室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博士工作室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博士工作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工作室全体员工。
第三条博士工作室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博士工作室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进度。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推进工作室发展。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工作室商业秘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八条博士工作室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应按时参加考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条员工请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博士工作室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二)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给工作室造成严重损失的;(三)工作失职,给工作室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泄露工作室商业秘密,给工作室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有其他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博士工作室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博士工作室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实现自我价值。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员工与工作室之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员工与工作室之间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博士工作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企业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企业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探析》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培养人才,许多企业纷纷设立了博士创新实践基地。
这些基地旨在为博士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同时也为企业引入了新的科研力量和创新理念。
然而,在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制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企业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展开深入探讨。
一、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定位和作用博士创新实践基地是企业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而设立的平台。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为博士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二是为企业引入新的科研力量;三是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四是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定位必须明确,方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 人才选拔机制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人才选拔机制应该是第一个被重视的环节。
在选拔博士生时,除了学术能力外,还需要考察其创新意识、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企业需要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在选拔博士生时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人才资源。
2. 实践环境建设博士生在实践基地的工作环境对其学习和成长至关重要。
企业需投入资源建设良好的实践环境,包括实验室设施、技术设备、工作平台等,以提供良好的实践条件。
3. 激励机制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励博士生在实践基地取得突出成绩。
这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科研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
4. 管理与指导博士创新实践基地需设立专门的管理与指导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这些机构应当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经验,能够为博士生提供良好的指导与辅导。
三、对企业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企业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制度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其建立与完善对于企业和博士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深入探讨和总结,我认为企业在建立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其定位与作用,建立健全的人才选拔机制、实践环境、激励机制和管理与指导,从而为博士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为企业引入更多的科研力量,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工程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工程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队伍专业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集团公司与签署合作协议的相关高校(以下简称“合作高校”)联合培养工程硕士、博士协议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合培养工程硕士、博士,采取到合作高校在职攻读的方式,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集团公司科研、管理岗位,具有服务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第三条联合培养工程硕士、博士,遵循战略指引、按需培养、计划统筹的培养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控股出资企业,由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是工程硕士、博士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的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工程硕、博士培养管理事项,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是工程硕士、博士培养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计划、组织、协调、实施等职责,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推动工程硕士、博士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对接合作高校,争取获得工程硕士、博士点的相关政策。
(二)统筹集团公司工程硕士、博士管理工作,制定集团公司有关工程硕士、博士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内申报人员资格审核、选拔推荐和保障激励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出资企业工程硕士、博士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及其所属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程硕士、博士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工程硕士、博士申请推荐工作,落实有关保障激励政策。
第八条集团公司或各出资企业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协助对工程硕、博士培养提供科研项目及经费支持。
第三章申请资格及条件第九条集团公司总部或所属企业正式在岗职工,入职满3年及以上,要求思想进步、身心健康、学习刻苦、工作勤奋,热爱科学事业。
在职期间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第十条已获取相应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证明等,需符合合作高校工程硕士、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2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工作站的运行,提高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营造良好的研究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级博士后工作站。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以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科研需求为导向,开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工作,培养高层次的科研人才。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的领导机构为工作站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站长,由工作站指导委员会选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科研秘书,由工作站站长选聘,负责协助站长开展工作,组织会议,编制工作计划,汇总工作报告等。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博士后选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工作站指导委员会负责,公开招聘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期限为2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博士后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进行歧视,不能以任何理由干预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博士后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博士后管理条例,认真履行科研任务,完成工作计划,接受公司的管理和领导。
第四章科研工作第十二条:博士后应以公司的科研需求为导向,开展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实际需求的科研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应按照科研计划,定期组织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
第十四条:博士后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拓宽学术视野,增强学术交流。
第十五条:博士后应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学术影响力。
第五章培养工作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注重博士后的培养工作,推动博士后的职业发展。
第十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和科研设备。
博士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纺织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博士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挂规定,负责博士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第五条招收对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已有工作单位或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专业或研究方向对口,均可向工作站申请进站做博士科研人员。
第六条所需材料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1、《博士研究人员登记表》;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1、《博士研究人员登记表》;2、博士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联合培养博士的专业初步定为:纺织工程、材料科学、化学工艺、纺织机械、环境工程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公司博博士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人员的作用,加强公司科研创新力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博士后应在工作站开展科研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研项目,确保项目质量;2. 参与公司相关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方案;3. 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自身科研水平和公司科研影响力;4. 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站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工作条件与待遇第五条工作条件:1. 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设备、实验条件和办公环境;2. 为博士后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文献和实验材料;3. 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机会;4. 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治理结构:1. 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博士后工作的全面管理;2. 设立博士后导师组,负责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3. 设立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博士后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待遇:1. 按照国家博士后相关政策和公司规定,给予博士后相应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和住房补贴;2. 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博士后,给予一定的奖励;3. 博士后完成科研任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司需求,优先考虑留任或推荐至其他岗位。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科研成果:完成项目进度、质量、创新程度等;2. 学术交流:参与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3. 团队协作:与导师、同事的沟通与协作情况;4. 个人品行:遵守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
第九条博士后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工作站的科研经费、奖励、留任等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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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博士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
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
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
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
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
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
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
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