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科技:关于2010年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0-04-23
新 大 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书 2011-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制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大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10年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保荐代表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员、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对新大陆的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环境、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进行了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经核查,新大陆目前已建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运作等,均作了相应规定。
经核查,新大陆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聘任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综合管理部、投资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部门设置能够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各机构间管理分工明确,信息沟通有效合理。
经核查,新大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布通知并按期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完整,会议记录中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等要件齐备,会议文件由专人归档保存;会议记录正常签署;监事会正常发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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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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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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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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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长城开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短期贷款美元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2010-12-28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公告编码:2010-060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短期贷款美元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1、为有效规避人民币对美元进一步升值所带来的风险,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开发”)短期贷款不超过等值3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以用于支付供应商美元货款,并同意由本公司以信用方式为香港开发以上美元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相关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以上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香港3、注册时间:1985年7月4、注册资本:390万港元谭文5、法定代表人:鋕6、主营业务:商业贸易7、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67,958.30万元,净资产56,230.66万元,资产负债率66.52%,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89,727.89万元,净利润12,479.62万元。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0-060三、董事会意见1、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不断增强,以及美元贷款低利率的情况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开发短期贷款美元提供信用担保,以用于支付供应商美元货款,有利于规避人民币对美元进一步升值所带来的风险。
被担保单位“香港开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对外商务平台,一直以来履约状况良好,不能偿还的风险很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时代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0-10-25
股票简称:时代科技股票代码:000611 公告编号:2010-48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自2010年10月11日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与有关方面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深入地分析、论证,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该项工作。
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二日。
ST 大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0年4月) 2010-04-2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10年4月23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信息,并按规定程序送达监管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认为无法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豁免申请:(一)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其证券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二)公司认为拟披露的信息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八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自然人版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自然人版本)第一部分声明一、基本情况1.上市公司全称:2.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代码:3.本人姓名:4.别名:5.曾用名:6.出生日期:7.住址:8.国籍:9.拥有哪些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如适用):10.专业资格(如适用):11.身份证号码:12.护照号码(如适用):13.近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14.最近五年工作经历:二、是否有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如是,请填报各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本人在该公司任职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否□(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是□否□(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曾违反《证券法》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七、是否曾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受到证券交易所处分?是□否□八、是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文章属性•【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号】(2015)鲁民三终字第151号•【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规则被诉侵权产品的研发、检测过程中并非必然使用涉案专利方法,用户购买被诉侵权产品后也并非必然使用涉案专利方法,被诉侵权产品仅仅是重新专利方法,权利人亦无法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产品构成侵权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正文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案号】一审:(2014)济民三初字第645号二审:(2015)鲁民三终字第151号【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20路417号。
法定代表人:武润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丁文蕴,系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许凯,系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金雀山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贾希文,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建成,系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秦雯,系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上诉人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银河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河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济民三初字第6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陕西银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丁文蕴、许凯,被上诉人山东天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建成、秦雯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陕西银河公司在原审中诉称,该公司一直致力于消防装备的研发、创新,拥有众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
陕西银河公司依法享有“多核驱动的多级增压组合式消防排烟装置”(专利号:ZL201010277144.3)发明专利权,山东天河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侵犯了涉案专利权的产品,其行为侵犯了陕西银河公司的合法权利,给陕西银河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西藏发展: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7
关于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受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刘静律师、张靖律师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事项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1.公司章程;2.公司刊登于2010年11月19日巨潮资讯网()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4.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5.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根据《规则》之要求,本所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1.2010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股东参加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事项。
BARCLAYS BANK PLC
企业信用报告_深圳市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7)1.5 联系方式 (8)二、股东信息 (8)三、对外投资信息 (8)四、企业年报 (9)五、重点关注 (10)5.1 被执行人 (10)5.2 失信信息 (10)5.3 裁判文书 (10)5.4 法院公告 (10)5.5 行政处罚 (10)5.6 严重违法 (11)5.7 股权出质 (11)5.8 动产抵押 (11)5.9 开庭公告 (11)5.11 股权冻结 (11)5.12 清算信息 (11)5.13 公示催告 (11)六、知识产权 (12)6.1 商标信息 (12)6.2 专利信息 (12)6.3 软件著作权 (12)6.4 作品著作权 (12)6.5 网站备案 (12)七、企业发展 (12)7.1 融资信息 (12)7.2 核心成员 (13)7.3 竞品信息 (13)7.4 企业品牌项目 (13)八、经营状况 (13)8.1 招投标 (13)8.2 税务评级 (13)8.3 资质证书 (14)8.4 抽查检查 (14)8.5 进出口信用 (14)8.6 行政许可 (14)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深圳市银河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0301105903502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587914185C法定代表人:沈大凯组织机构代码:58791418-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时间:2011-12-1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704营业期限:2011-12-16 至 2041-12-1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医疗用品及器材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广告业务。
(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证券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股改后的第一桩造假事件 银河系瞒天没过海
东现金资助 , 包装报表的时期 。 大股 东银问 集团为何能 够在 收购长
征 电器 将 耗 费近 15 的 情 况下 , 有 余 力 .亿 还
由此 , 银河科技成为第一个在股改 后
被 挖 出 造假 事件 的 上 市 公 司 。
了前面 已出场的广西银河科技之外 , 还有
一
这个花魁尽管拿得很 不光 彩, 但是多 少有些实用 。
维普资讯
b sn s e o t 金 茧 u i e sr p r 儡资奉
股改后的第一桩造假事件
银 河 系瞒天没过海
一
时间很多人在猜测 , 银河系两家公司是否有些微妙的呼应 , 并可能影响到报表数字。
流 通 股 东 接 受 了 股 改 对 价 方 案 之 后 , 被 再
2 0 . 2 3 04 1.1
364 3 9 364 3 9
20 1 3 0 3. 2. 1 592 57 5 92 57
2 0 .2 3 0 2 1 1 583 66 583 66
货币资金
中心则发现 , 银河科技近年来现金流存在 异动 。 笔者随后发现该公司2 0 年突然 出 04 现 了2 5 .个多亿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资高达5 5 亿元后时 隔不 到一年 ,0 3 。4 20 年 3 月初银河集团就成功收购 了长征 电器 , 出
价 14 亿 。 .4 而此 时 , 是 银河 科 技 获 得大 股 正
入2 6亿元, , .3 另外 公司隐瞒了2 7 .亿元的银
行借款。
职。 在银河 系旗下的两家 上市公司 中, 除
科技资金3 9 ̄ 元 , 中有2 7 .3L 其 f .亿还属于银 行贷款 ・ PA 位C 认为 , 从这一 点来看 , 银
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案例分析
收缩性资本管理—————-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为例小组成员: 王威信、李鸿飞王兆鑫、孙泽林辛可心、操凡目录一、并购双方简介1、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浙江佐力药业股份二、案例背景分析三、案例分析四、近期股权变动五、分拆后的影响六、案例总结一、分拆双方简介1、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的销售业务的公司。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前列康牌普乐安片与胶囊、天保宁牌银杏叶片、天保康牌葛根素注射液,康恩贝牌刻停片、乌灵胶囊,公司系中国中药五十强企业,为国家科技部门认定为的火炬计划重点高科技术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全面通过GMP 认证或GSP认证.2010年,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项。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项.申报省级以上客气项目二十一项,其中,国家级5项,其中银杏叶制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先进技术产业产业化示范,项目获批国家发改委中药长夜花专项,银杏叶关键技术研究与国际认证获批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十二五重大新药创新项目立项.新立项研发项目28项,总在研项目80余项,其中创新项目十九项。
中药六类新药黄婐胶囊通过技术审批,生产批件已在审批阶段。
中药五类新药菊花舒心片启动IIa期临床试验。
完成化药三类新药瑞舒伐他汀钙原料及片剂临床试验。
7个产品申请报注册获受理.获得药品生产批件3项和保健食品生产批件1项.2、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药制造综合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乌灵菌粉和乌灵胶囊为现代中药行业分类之创新中药的药用真菌药类别。
其核心技术特征是运用生物技术来制备现代中药。
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改进,实现了珍稀中药材-乌灵参的产业化生产,实现了传统中药材和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的结合,填补了中药材领域的空白..二、案例背景分析佐力药业曾为主板上市公司康恩贝(600572)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04年6月至2007年11月康恩贝直接、间接共持有佐力药业63%的股权。
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经过董事会审议和监管机构的批准,我们特此公告,公司将对外担保一笔债券,该债券的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的净资产的10%。
该项对外担保的具体细节如下:(在此处提供详细信息)
我们公司决定进行此项担保是出于对相关方的信任和与其长期合作的考虑。
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有充分的信心,并相信该笔担保将能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商机和利益。
我们将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控制风险等手段,保证公司获益的最大化,并保护公司和各方利益的安全。
我们将持续监控和评估该笔担保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敬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
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日期:(公告日期)。
鲁 泰A: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正后) 2010-10-23
证券代码:000726 证券简称:鲁 泰A 公告编号:2010-02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石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2010.9.30 2009.12.31增减幅度(%)总资产(元)6,321,978,573.366,303,066,959.60 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239,544,843.203,919,660,709.28 8.16%股本(股)994,864,800.00994,864,800.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263.94 8.12%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1,367,077,728.8724.63%3,613,928,645.73 2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6,560,238.1742.79%573,438,189.54 40.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68,833,190.81 167.1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77 165.5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40.00%0.58 41.46%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40.00%0.58 41.4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9% 1.06%14.06% 2.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5%-0.50%12.85% 0.88%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142,950.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603,403.36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9,392,471.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47,238.96 所得税影响额3,267,409.0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154,147.96合计49,313,424.7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9,223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24,956,700 人民币普通股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S 40,626,252 境内上市外资股MANULIFE GLOBAL FUND 12,461,342 境内上市外资股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982,512 人民币普通股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8,737,087 人民币普通股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895,824 人民币普通股MACQUARIE INV MGT LTD AS RE FOR PREMIUM CN FD 4,223,589 境内上市外资股HTHK-V ALUE PARTNERS INTELLIGENT FD-CHINA B SHS FD 3,603,926 境内上市外资股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393,527 人民币普通股TOYO SECURITIES ASIA LIMITED-A/C CLIENT. 3,314,440 境内上市外资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报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1、_应收帐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2.17%,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应收帐款相应增加所致。
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的思考
F inance F o rum |金融论苑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的思考谌莉刘思敏[ 摘要] 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促进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的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防范风险,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
笔者从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和完善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风险防范途径。
[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27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06 -5024 (2014 )09 -01 71 -04[ 作者简介] 谌莉,江西省审计厅教育审计处高级审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会计与审计;( 江西南昌330006 )刘思敏,江西师范大学国教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为英语国际会计。
( 江西南昌330022 )A b s t r a c t: I n recent y e a r s,l oc al g o v ernm ent f i n a nc i n g p la t f orm has p lay e d a po si t i v e ro l e i n prom ot i n g peop l e' s li v e lih oo d i m pro v e-m ent,i mpro v i n g g o v ernm ent p ubli c s er v i ce abili t y,su pport i n g l oc al i n f r as tr u ct u re con s tr u ct i on,a n d g ua r a ntee i n g t h e sus- t ai n abl e d e v e l opm ent o f econom y,s oc i et y a n d eco l o g i c al en v i ronm ent〃B u t t h e pro bl em s such as r a p id e x p a n si on o f d e b t f i- n a n ci n g scal e a n d i n su ff ici ent s t a n da r d oper a t i on ha v e caus e d a w id e a ttent i on o f t h e s oc i et y〃T h ere f ore,h o w to f u rt h er s tren g t h en t h e m a n a g em ent o f t h e f i n a n ci n g p la t f orm c om p a n y a n d g ua r d a g ai n s t t h e r isk has b ecome a m ore a n d m ore i m- port a nt top i c〃T h e au t h or dis c uss e s t h e r isk pre v ent i on o f l oc al g o v ernm ent f i n a nc i n g p la t f orm f rom t h e f o u r as pect s o f s tren g t h en i n g t h e m a n a g em ent,e s t ablishi n g a s t a n da r di z e d re as on abl e d e b t m a n a g em ent a n d r isk w a rn i n g mec ha n is m,e s- t ablishi n g a t r a n s p a rent,s t a n da r di z e d u r ba n con s tr u ct i on i n v e s tm ent a n d f i n a nc i n g m ec ha n is m a n d p er f ect e x tern al su per v i- si on m ec ha n is m〃Key words: local government; financing platform; risk prevention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内涵及积极作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佰朋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佰朋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9【案件字号】(2019)鲁民终272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栾建德李守军张豪【审理法官】栾建德李守军张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佰朋;储小晗;李佳蔓;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佰朋储小晗李佳蔓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安佰朋储小晗李佳蔓【当事人-公司】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小涛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杨永强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李红伟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小涛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杨永强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李红伟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小涛杨永强李红伟【代理律所】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安佰朋;储小晗;李佳蔓;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对于千城公司提交工商登记机关的档案材料本院予以采信,能够证明:千城公司于2016年7月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根据上诉人的上诉与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保证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即千城公司在本案中应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民事行为能力无效恶意串通追认撤销委托代理民事权利违约金过错合同约定管辖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撤诉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上诉人的上诉与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保证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即千城公司在本案中应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00288大恒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9,5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7%)提供担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48%)提供担保人民币9,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1-1号法定代表人:张家林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有效期至2016年04月19日)。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激光、红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音视频设备、通信、精密机械、自动化控制、精细化工及生物工程设备、电光源产品和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3年3月31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44,425.4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7,976.4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7,017.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人民币62,499.45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1,743.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463.2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5,850万元。
何觉敏诉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虚假陈述案
何觉敏诉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虚假陈述案(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南市民二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8)桂民二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虚假陈述侵权纠纷。
3.诉讼双方原告(上诉人):何觉敏。
委托代理人(一审):王国利,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宋一欣、张瑜,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勇彪,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唐捷,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二审):杨宋波,该公司副总裁。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蔡琼瑶,该公司法律事务室职员。
被告(被上诉人):潘琦,原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被上诉人):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协春,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刘文俊,该公司广西分所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黄贻帅,该公司广西分所副所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桂芬;审判员:张志基、蒙恪民。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鲍容琴;代理审判员:张国华、张捷。
6.审结时间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12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9月17日。
(二)一审诉辩主张原告何觉敏诉称:原告根据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银河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临时报告、2003年年报等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相关信息,经认真阅读后,据此得出北海银河公司业绩优良的判断,进而作出对北海银河公司的股票(证券名称为银河科技)进行投资的判断。
原告在2004年2月10日以后买进银河科技股票,并于2006年1月11日后仍持有或卖出。
2005年6月8日,财政部作出了财监[2005] 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1)北海银河公司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隐瞒银行借款2.7亿元;(2)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寅会计所)在对北海银河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未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应收账款有效实施函证及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对该公司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隐瞒银行借款2.7亿元的报表数据予以确认,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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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 券 代 码 :000806
证 券简 称 :银 河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0-010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0 年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控股公司
3、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98号; 法定代表人:赖永久; 注册资本:4529.7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自产自销及代理销售电阻器、电位器、应用电路、集成电路、半 导体器件、数模转换器、衰减器、电阻网络、电子元件、工业专用设备、模具、 零件及材料,电力自动化整机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99.34% 。 2009年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9529.45万元,负债总额7391.06万元,净资产 12138.40万元,资产负债率37.85%,总收入7586.69万元,利润总额969.08万元, 净利润942.8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上述子(孙)公司提供2010年度银行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 的担保。公司将在上述提供担保的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以上控股 子(孙)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银 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由于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拥有绝对优势的控股权,上述公司 其资产和财务均受本公司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
2、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3月; 注册地点: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D-32-2号; 法定代表人:徐志坚;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有载调压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干 式配电变压器、交流高低压配电屏、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的生产、销售,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新产品的开发、货物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90.08%。 2009年财务状况:资产总额40,838.78万元,负债总额20,905.36万元,净资产 19,933.43万元,资产负债率51.19%,总收入26,614.69万元,利润总额2,187.45 万元,净利润1,853.56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21,499.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6249.46 万元,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0750万元,对外担保45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 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0年将为控股子(孙)公司提
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
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现做如下安排:
子(孙)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 (万元)
本公司 持股比例
2009 年末 资产负债率
占公司2009 年 经审计净资产 117,891.85万元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3000
90.08%
64.03%
19.51%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 器有限责任公司
5000
90.08%
51.19%
4.24%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 公司
2000
99.34%
37.85%
1.70%
合计
30000
-
-
25.45%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经 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