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成品保护工作指引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和施工方案2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和施工方案2地基处理是土建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铺设在基础床上的混凝土不仅需要得到有效保护,也需要达到一定的强度和稳定性。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成品保护制度和施工方案对土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成品保护制度1. 环境布置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通风良好,避免高温、潮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另外,要合理规划施工区域,确保成品不受外部临时施工设施的影响。
2. 成品保护对已经铺设好的地基混凝土进行保护工作十分关键。
应采取覆盖防护措施,例如使用防护膜或橡胶板保护混凝土表面,避免受到外部压力和污染。
同时,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过程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执行施工方案,避免因施工不规范导致的成品损坏。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施工方案1. 确定施工工艺根据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工艺方案。
包括地基处理、混凝土铺设和保护措施等,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2. 严格监控施工过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管理。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3. 资源配置和协调合理配置施工资源,如人力、材料、机械等,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有效的施工协作机制。
4. 完善质量验收在土建工程完成后,要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工作。
通过抽检和实测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为后续使用提供可靠保障。
结语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和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成品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才能确保土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总结能够为土建工程的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市政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市政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市政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1. 简介市政工程是指建设、改建、扩建、维护、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和城市配套设施的工程项目。
市政工程成品是指完工或部分完工的市政工程项目,如道路、桥梁、给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等。
市政工程成品的保护是确保其正常运营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
本方案旨在制定市政工程成品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良好状态。
## 2. 市政工程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市政工程成品保护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公共设施的安全性:市政工程成品是服务于公众的重要基础设施,保护其安全性对公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延长使用寿命:适当的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延长市政工程成品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节约资源。
- 提高整体城市形象:市政工程成品的保护关乎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美观度,对于吸引投资和旅游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 3. 市政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市政工程成品,我们制定了以下几项保护措施:### 3.1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市政工程成品的状况,包括外观、结构、设备运行等方面。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以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
例如,对于道路和桥梁,应定期检查路面是否平整,桥梁承重结构是否稳定。
对于给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定期清理和维修管道和设备。
### 3.2 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市政工程成品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公众的安全。
这包括加强设备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提供明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指引,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等。
例如,对于道路和桥梁,可以设置监控摄像头以监测交通流量和监控设备的状况。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可以加强监测水质和设备运行情况等。
### 3.3 建立维护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市政工程成品维护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制定维护计划,包括保养周期、保养内容和负责人。
成品保护方案措施
成品保护方案、措施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和成品保护方案,并报业主、监理审批认可后严格实施;第一节成品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我公司进场后,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和成品保护方案,并报业主、监理审批认可后严格实施;一、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2、以现场生产经理、机电安装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3、工程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4、商务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二、成品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1、成品保护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2、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3、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4、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第二节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引、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明确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协调监督的责任;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责任由我单位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责任工程师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施工人员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施工和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机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机电安装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5、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6、承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承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7、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应纳入总包控制计划;8、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9、项目经理部对承包单位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承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第三节、土建成品保护主要措施1、标识管理:对重要项目易污染损坏项目,如防水、油漆、门窗、石材及机电设备等通过各种标识管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成品保护;保护地面标识2、测量定位: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砼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3、土方和护坡工程1在人工清土过程中,在基坑底部应保持中间余土高于两端余土,以保证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内不积水,尤其是土方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保证基底土壤不受浸泡,以免影响地基的承载力;2基坑边坡施工成型后,在基坑周遍距离基坑边缘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在施工现场内形式的车辆,不得在基坑边缘行驶,防止边坡被破坏;4、临水、临电、临建工程1作为临水、临电等使用,运进施工现场的成品,例如:电箱、消火栓等应码放在平整、无积水、宽敞的场地,不与其它材料设备等混放在一起,并有防雨雪设施;2临水地下水管安装完毕,未进行回填土之前严禁进行踩踏;3临电电箱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在电箱上设防护棚,避免电箱和消火栓被碰撞坏,同时应注意消火栓和电箱上的油漆不被损坏;4临建房屋在达到成品阶段,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区域责任师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将临建工程的各个分项按照正式工程的成品保护标准进行保护,尤其应当注意临建CI部分不受破坏和污染;5、钢筋工程1墙筋:已绑扎好的墙筋禁止施工人员从墙筋中穿过,安装电管人员在安装时禁止搬、撬、踩墙筋,操作时临时采用马凳;2板筋:施工时先绑扎下层钢筋,再铺设水电电管一次到位,然后再绑扎负弯屈筋或上层钢筋,绑扎板筋时从一头开始向后退着绑扎,不许踩踏,为减少钢筋被踩踏,施工现场钢筋帮扎时必须采用跳板保护 ;施工现场钢筋帮扎时采用跳板保护示3当楼板或底板钢筋绑扎完毕后,严禁在成型的钢筋上随意走动或集中堆放施工荷载;4钢筋绑扎成型后,必须及时组织下道工序施工,防止长时间漏置在空气中或遇雨雪对钢筋造成腐蚀;5绑扎完的梁、板钢筋,要设钢筋蹬,上铺脚手板作人行通道,要防止板的负弯矩筋被踩下移以及受力构件配筋位置变化而改变受力构件结构;6绑扎完的墙、柱钢筋,人员上下要经过脚手架,禁止攀爬钢筋;7浇筑砼时,地泵管应用钢筋蹬架起并放置在跳板上,不允许直接铺放在绑好的钢筋上,以免泵管振动将结构钢筋振动移位;8浇筑砼时,应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跑位;9钢筋绑扎完成后,严禁施工机械的油污等污染钢筋,如果钢筋被油污污染可采用适当浓度的洗涤液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10钢筋绑扎成形后,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对钢筋的规格、数量、锚固长度、预留洞口的加固筋、构造加强筋等都要逐一检查核对,骨架的轴线、位置、垂直度都必须实测检查,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报请监理公司验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质量达到优良水平;6、预应力钢筋工程1在浇筑混凝土时,振捣棒不得长时间碰撞无粘结筋,防止钢绞线偏离原位或塑料皮受损伤;2尽量使各种管线为预应力筋让路,在穿设预应力筋之后,尽量减少电焊次数,以免损伤预应力筋;3封端保护a.无粘结筋的锚固区,必须有严格的密封防护措施,严防水汽进入,锈蚀预应力筋;因此,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完毕后,应立即对无粘结预应力筋进行封端保护;b.用砂轮切除多余预应力筋;无粘结预应力筋切断后露出锚具夹片外的长度应不得小于30mm;严禁采用电弧烧断;c.将外露预应力筋涂专用防腐润滑脂,并罩上封端塑料套;d.用微膨胀板同标号混凝土封堵张拉端后浇部分以保护锚具,混凝土中不得使用含氯离子的外加剂;封堵时应注意插捣密实;7、模板工程1墙模:墙体是定型大钢模,吊装就位时尽量要一次就位成功,不要用钢管及榔头敲、砸模板,以防模板变形;2楼板模板:支设完毕后,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不得随意损坏模板;机电安装人员水、电禁止在其上面配管,钢筋工堆放钢筋要分散堆放,不要使劲拽、拖、拉钢筋;3楼板模板支设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4支设楼板的多层板和木方在支设完毕后浇水润湿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浇水的数量,防止模板受潮过大而变形;5加工后的多层板、加工成型的门窗洞口模板,在拆模后必须集中堆放在干燥的区域内,防止模板变形;同时为了避免木材的含水率过大,在模板成型后,在模板的表面刷清漆,形成对木材的封闭,从而保证模板的几何形状和尺寸;8、混凝土工程1楼梯:已浇筑好的砼楼梯采用角钢或旧模板条保护踏步的护角;2墙面:禁止乱剔、乱凿、乱画,门洞口在范围内用旧模板保护,方法:将220mm 宽的旧模板用∩钢筋卡卡住;阳台栏板上口及窗台下口均采用旧模板∩钢筋卡卡住,一方边角被破坏;3楼板:避免在楼板上凿洞,做好各类洞口的封闭工作,随时清理楼面上的垃圾,保持楼面的清洁;4混凝土成型后严禁随意进行剔凿;5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保证钢筋不受油污、锈浊,防止降低混凝土与钢筋之间的握裹力;6交叉施工时,各工种对上道工序的成品、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和办理书面接交手续;7混凝土浇筑后未达到严禁上人采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8混凝土浇筑后,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楼板等处集中堆放模板、架料等集中荷载;9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控制拆模时间,严禁过早拆除模板,尤其是梁、板模板;凝土浇筑后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养护和保温;9、地下防水工程1底板防水施工时,严禁穿硬底带钉的鞋在上面行走,底板防水施工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做防水保护层;2保护墙两侧设计无保护层时,在绑扎钢筋时,为保护防水层,在保护墙内侧放置多层板,当钢筋绑扎完毕后把多层板移至他处周转使用,周边防水保护墙都需要保护;3对防水砼工程砼浇筑完毕后,拆模时要注意不得碰坏施工企口缝,撞动金属止水带和扯破橡塑变形缝止水带,并且对该部分成品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办理交接手续,责任工程师要将实际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做为一个重点检查项目;10、为防止施工操作层面上的雨水、施工用水和施工杂物落入下一完成面,保护完成楼层的环境,为下一部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我公司根据多年对工程环境管理的经验,总结出了一套具体的方法,即对后浇带、楼梯口、电梯口、管井等部位采取专项措施进行封闭;底板后浇带采用木板、塑料布、水泥砂浆保护,见下附图:2外墙板后浇带木板、塑料布、水泥砂浆保护,3电梯井道分别在首层、装修层上一层等位置进行封闭,能够使得雨水、施工用水和施工杂物有组织的清理运出;电梯厅井道楼层临时封闭示意图:4楼梯间、电梯井、楼层洞口均采取类似上述临时封闭的方法进行封闭;11、回填土工程1回填土施工完毕的每一层都必须防止被雨临或者被水浸泡;2当回填土施工的过程中如遇到雨天,应将已经回填的部分进行覆盖;12、砌筑工程:在砌筑围护工程中,水电专业及时配合预埋管线,以避免后期剔凿对结构质量造成隐患,墙面要随砌随清理,防止砂浆污染,雨季施工时要用塑料布及时覆盖已施工完的墙体;在构造柱、圈、梁、模板支设时,严禁在砌体上硬撑、硬拉;13、地面与楼地面工程1 地砖楼地面a 水电的综合布线管槽、各类管道,都应全部完成,并经过监理检查认可后,与土建专业进行交接;b 土建将安装完毕的木门框,用9层胶合板将米以下框周围包钉好,防止碰撞,在地面施工时,要安排木工随时检查门框的位置、垂直度有无变动和错误,若有变动和错误,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校正和修改;c 运输砂浆或细石砼过程中,凡经过各类门口处时,推车要缓慢,防止撞坏门框;d 水电进入二次安装时,对使用的人字梯、高橙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花岗岩地面;2整体楼地面整体楼地面工程施工时,要加强对水电的种类管线、木门框的成品保护;整体楼地面面层压光后,要加强养护和封闭保护,养护期间严禁上人施工,等强度达到后严禁在其上面拌制砂浆;为防止墙面涂料、油漆对地面的污染,在其上层覆盖一层木屑进行成品保护;14、门窗工程1 木门框完成后,在米以下用9层板将框周围包钉好,防止碰撞,木门窗油漆应将五金件用纸胶带或塑料布包裹地,门窗套与墙面交接处贴纸胶带,以防止油漆对五金件及墙面的污染,油漆涂刷后漆膜未干前要安排人看护,防止触摸;2 铝合金门窗在安装前必须粘贴塑料保护胶带,以防止水泥砂浆的腐蚀和污染,在进行铝合金门窗与墙体的接缝处打密封胶时要及时清理多作的胶液;为有效的达到保护铝合金门窗的目的,建议业主采用钢附框,此项工艺措施不但能够避免由于交叉施工相互污染损坏,而且对缩短工期有积极的作用;3 在风天施工时要及时将门窗关闭好,以防止门窗玻璃打碎和门窗框松动力、变形;4 门窗玻璃要做好标识保护;15、装修楼梯踏步:对于抹灰踏步采取下图保护方法进行保护;地砖和抹灰面楼梯保护示意图:16、瓷砖墙面1镶贴好的磁砖墙面,要及时清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扇上的砂浆;特别是铝合金门窗框、扇,事先应粘贴好保护膜,预防污染;2其它工种水电、通风、设备、安装等的各种工作应做在陶瓷锦砖镶贴之前,防止损坏面砖;3拆除架子时注意不要碰撞墙面;17、玻璃幕墙工程1幕墙工程由专业分包商完成,属于易损、易污染材料,而且一旦破坏,损失很大,因此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诸如贴保护膜、设临时围挡等,还必须制定现场巡视检查、工作面书面交接以及严格的奖惩制度等;2填封密封胶条或玻璃胶的开启扇,应待24h后方可开启;3避免用强酸性洗涤剂清洗玻璃;热反射玻璃的反射膜面若溅上碱性砂浆,要立即用水冲洗干净,以免使反射膜变质;4不能用酸性洗剂或含研磨粉的去污粉清洗反射玻璃的反射膜面,以免在反射膜上留伤痕或使反射膜脱落;5防止焊接、切割及喷砂等作业产生的火花和飞溅的颗粒物质损伤门窗扇玻璃;如焊接火花飞溅到钢化玻璃上,会使其表面产生细微的伤痕,在受到风压或振动力的作用,伤痕就逐渐扩大,一旦进入玻璃厚度中心部分的拉应力层后,会引起玻璃突然全面地破碎;18、墙、顶棚涂料1墙面、顶棚涂料施工时要与水电、灯具、面板的安装穿插进行,其一般顺序为:顶棚涂料涂刷完成后,进行灯具、烟感、喷撒头等的安装,墙面在涂刷最后一遍涂料前,灯具、面板、空调等进行安装;灯具、面板安装时要戴清洁的白手套,以保持墙面、顶棚的清洁,并用塑料薄膜和胶带包裹好,由水电向土建进行交接,再进行最后一遍涂料施工;2墙面、顶棚涂料施工前应将地面清理干净,并用塑料布或报纸将地面覆盖,并对门窗进行包裹和保护,以便墙面涂料施工,防止对地面、门窗的污染;3在涂刷分界线时,采用纸胶带粘贴的方法,避免污染其它界面;4对滴在门窗框、窗台、地面的油漆、涂料要及时擦干净;20、屋面工程1屋面找平层应按设计的流水方向,向雨水口和天沟进行找坡找平;喷固化施工前要清扫干净,防止杂物将雨水口、雨水管堵塞;防水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将防水保护层做好;在施工中运送材料的手推车支腿应用庶布或胶皮包扎好,防止将防水层刮破,并安排防水人员随时检查,一但发现有刮破的,要及时进行修补;2在施工防水时,要注意防止对外墙和其屋面的设备的污染;第四节、机电工程成品保护措施1、成品保护的主要项目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参照一般高档写字楼的机电安装工程,机电重要设备如发电机组、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空调机、冷水机组、风机盘管、风机、热交换器、水泵、水箱、变频设备等、所有面层装置如阀门、开关、插座、风口、喷洒头、消火栓箱等、高档仪器仪表如调控仪表装置等、主要材料如钢塑复合管、阀部件、灯具等要重点采取措施防盗、防破坏、防污染;2、成品保护措施通则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制;1项目经理部总工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交底;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机电与土建,与其它专业分包商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3各专业施工需要其它专业配合时,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严禁随意拆改其它专业成品;4设备定货应给定准确到货时间,缩短设备进场库存时间;适当集中安装,减少安装延续时间;最好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进货,组织一次性进货到位,取消库存和二次搬运等中间环节;5材料、设备搬运过程中,对于易损材料,设备,轻拿轻放,搬运到操作面后再拆除外包装,严禁为便于搬运提前拆除外包装;6搬运材料、机具及施焊时,要有具体防护措施,不得将已做好的墙面和地面弄脏、砸坏;7在现场搭设库房,以便材料的存放,防止风、雨的侵蚀;对于不宜受潮、容易锈蚀的材料,在库房内搭设货架存放;如经除锈、刷油防腐处理后的管件、管材、型钢、托吊支架等金属制品,应放在有防雨、雷措施及运输畅通的专用场地,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存放时码放整齐,注意码放高度及稳固;8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等地面;9大型设备吊装时,要合理选择吊点,绳索在设备、配件上的绑扎处加软垫,并且要按顺序安装,避免返工;10对于必须安装而且易损坏,丢失的材料,设备及机房内的设备要在形成封闭条件后再安装,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变配电、控制室不宜用来充当现场临建;安装完毕后,如有其他承包商进入施工,要办理登记并要有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要进行及时检查,如发现有损坏,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由项目经理与责任方协调解决;11设备机房内发电机组、高低压开关柜、水泵、风机盘管及空调设备等均用塑料薄膜及外固包装箱板防护,以防灰尘等外因影响,留出两端接口处,供管道连接;12重要的控制箱、盘,通电后设立明显的“禁止触摸”标志,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触动,引起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13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14机电灯具、面板的安装应与墙面、天花的施工穿插进行,其顺序为:天花龙骨吊装施工开始但未完成前,进行灯具、空调风口、烟感、喷洒头等的安装,墙面在涂刷最后一遍涂料前,灯具、开关插座的面板等进行安装;灯具、面板安装时要戴清洁的白手套,以保持墙面、天花板的清洁,并用塑料薄膜和胶带包裹好,机电面层安装完成后,向土建进行交接,再进行最后的收尾施工;15机电的各类管道全部施工完成后,须经过总包方和监理检查认可后,与总包商及其它专业承包商进行交接;3、水、暖、卫成品保护1UPVC管:a、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b、安装完的管道应加强保护,尤其立管距地面2m以下时,应用木板捆绑保护;c、严禁利用塑料管道作为脚手架的支点或安全带的拉点,吊顶的吊点,不允许明火烘烤管道,以防管道变形;d、粉刷前应将管道用纸包裹,以免污染管道;2机制铸铁管:a、预留管口的临时封堵不得随意打开,以防掉进杂物,造成管道堵塞;在回填房心土时,对于已铺设好的管道上部要先用细土覆盖200mm以上,并逐层夯实,不许在管道上部用蛤蟆夯等机械夯土;b、预制好的管道要码放整齐,垫平,垫牢,不许用脚踩或物压,也不得双层平放;c、不许在安装好的支托、吊管道上搭设架子或拴吊物品,竖井内管道在每层楼板处做型钢支架固定;3暖气片:a、散热器试压安装过程中要立向抬运,码放整齐,应注意不要将门口、墙角、地面碰坏;应保护好柱型炉片的炉腿,避免碰断;翼型炉片防止翼片损坏;b、剔凿散热器托钩时,应注意不要将墙打穿;在轻质墙上栽托钩及固定卡时,应用手电钻打洞,防止将板墙剔裂;c、钢制串片散热器在安装过程中,防止将叶片碰倒,安装后不得随意蹬踩,应将卷。
中海地产成品保护管理指引
中海地产成品保护管理指引中海地产成品保护管理指引1. 简介中海地产作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领军者,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客户的利益和提升项目的整体品质,中海地产特别重视成品保护管理。
本文将深入探讨中海地产的成品保护管理指引,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2. 成品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在房地产项目交付之前,开发商需要保证所提供的成品装修能够符合相关标准,以提供良好的居住体验。
成品保护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内外部设施的功能完好、外观无损,并保持长期稳定。
只有通过有效的成品保护管理,才能够达到项目交付后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目标。
3. 成品保护管理指引的内容中海地产的成品保护管理指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耐久性设计与选择在项目建设初期,中海地产将对建筑材料、设备和装修方案进行全面评估,选择具有良好耐久性和质量保证的成品。
这样可以降低后期维护、修复和更换的成本,并延长成品的使用寿命。
3.2 监督管理体系中海地产建立了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建筑和装修过程的质量检查,以确保成品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中海地产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成品交付时达到预期质量水平。
3.3 环境保护与安全中海地产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自然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中海地产会选择环保建材和设备,降低能耗和水耗,并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和防火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 我的观点和理解我认为中海地产在成品保护管理方面的指引非常值得肯定。
通过对耐久性的重视和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中海地产能够确保项目交付后的建筑质量和居住环境的稳定性。
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也是中海地产的重要关注点,这一点体现了中海地产对社会责任的认真态度。
总结:中海地产成品保护管理指引的内容涵盖了耐久性设计与选择、监督管理体系以及环境保护与安全等方面。
这些指引旨在确保项目交付后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抹灰前必须事先把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嵌塞密实,门口钉设木板保护。
2、要及时清扫干净残留在门窗框上的砂浆。
铝合金门窗框必须有保护膜,并保持到快要竣工需擦洗玻璃为止。
3、推小车或搬运东西时,要注意不要损坏口角和墙面。
抹灰用的大杠和铁锹把不要靠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防止损坏其棱角。
4、拆除脚手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材料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角和口角。
5、要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窗帘钩、通风篦子等。
墙上的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备洞等不要随意抹死。
6、内保温工程作业时同抹灰工程。
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预制施工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在施工现场用工厂预制构件组装的建筑物,“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
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在编制施工方案和其他技术文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有首要责任。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建筑构件及其他与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的生产,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的施工管理应由国家实施、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第八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一)施工单位应当将预制施工项目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质量是工程中重点控制的一项内容,做好工程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品保护的主要内容
对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序各阶段或竣工移交前,由各自承包人负责保护,任何其他分包人对其使用或在其基础上施工,必须得到总承包人的许可。
同时,总承包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
二.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1.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本工程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为此,总承包将负责设立独立的成品保护队伍,建立健全以总承包为首的,各职能部门和各专业分包联动的成品保护小组,协调各单位一致动作,有纪律,有秩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2.成品保护职责划分。
本工程各参建单位按“谁施工,谁保护”,“保护自己的成品,不破坏他人的成品”,“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成品保护职责的划分,处理成品保护。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第一部分:总则
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成品保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手段,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公司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3. 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成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部分:成品保护措施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
2. 对于易受损的成品或半成品,应采取覆盖、包裹、隔离等措施进行保护。
3.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已完成的成品造成损害,如有特殊情况需对成品进行改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4. 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应设置专人监管,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
1. 成品保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3. 对于成品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成品保护不力的,应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总结:。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证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完好交付,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合同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规范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员工等。
三、成品保护责任1. 承建单位负责组织并实施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建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验收。
3. 施工员工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成品保护。
四、成品保护措施1. 在进场施工前,承建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并张贴相关警示标识,区分不同材料及构件的存放位置。
3. 承建单位应配备专门负责成品保护的人员,并由其负责成品保护区域的管理和监督。
4. 对不同类型的成品,承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覆盖防护膜、遮挡布等。
5.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清理,避免成品受到杂物和尘土的污染。
6. 对于易受损和易变形的成品,承建单位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例如加固、封装等。
7. 承建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和处理。
8. 在成品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震、防摔等措施,确保成品不受损坏。
9. 承建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成品的污染。
五、成品保护记录1. 承建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记录,包括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人员记录、成品检查记录等。
2. 成品保护人员记录应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岗位、保护区域负责情况等。
3. 成品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
六、成品保护验收1. 监理单位应对承建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验收,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
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是指为了保护工程中已经完成的成品(如建筑物、设备等)免受损坏、浪费或盗窃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在施工期间,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用的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首先,对于建筑物等大型成品的保护,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临时围栏的搭建,确保未完工的建筑物不受外界破坏。
二是加固临时施工道路,以保护建筑物的地基和地面结构。
三是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危险因素,避免成品受到损坏。
其次,对于设备等小型成品的保护,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对设备进行分类存放,并标示清晰。
二是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在使用、移动、维修等过程中不受损坏。
三是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修复可能存在的问题,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此外,还可以采取一些额外的措施来增加工程成品的保护。
一是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人和施工设备的安全。
二是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进度,以减少工程成品暴露于外界环境的时间。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人为操作错误导致的损坏。
在进行工程成品保护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合理选择和使用材料,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二是遵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成品造成损害。
三是及时处理工程中的事故和问题,避免其对成品的影响扩大化。
总的来说,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措施和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工程成品的损坏和浪费,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高工程成品保护的效果。
通过多方面的保护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成品的损坏,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高标准完成。
钢筋工程工作指引
一、钢筋工程1.钢筋标准做法1.1 原材料进场1.1.1.钢筋进场卸货前,检查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钢筋标识牌、钢筋上的标识,钢筋外观质量。
所标注的供应商名称、牌号、炉号(批号)、型号、规格、重量等应保持一致。
1.1.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分别建立钢筋送检台账(台账内容要反映钢筋规格、型号、等级、批号、批量、使用部位、进场时间、检验时间、检验情况等),每月将台帐报送项目部审查留底。
1.1.3.钢筋进场后,必须在12小时内报监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为:钢筋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钢筋应平直(盘园除外)、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和片状老锈,用卡尺对钢筋直径进行检查(对螺纹钢和有疑问的圆钢可称重进行理论重量换算),验收应有书面和影像记录并经总包和监理相关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1.1.4.钢筋进场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报验、见证取样、见证送检,送检结果未出来前不得使用,原材料就地封存处理。
1.1.5.送检不合格的钢筋原材了退场处理要有影像记录和书面资料。
1.2 钢筋堆放及加工1.2.1.钢筋堆放场地应作硬化处理且应有排水措施,不得将钢筋直接堆放在泥土和有积水处,且应距硬化后的地面10cm以上(应设垫木或砼坎),长期放置未使用的钢筋,宜室内堆放,以免钢筋在使用前锈蚀。
1.2.2.各类钢筋原材料,应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并挂好标识牌,堆放场所应有遮盖,防止日晒雨淋。
1.2.3.注意防止钢筋的污染,并做好钢筋的除锈、防锈工作。
直螺纹丝扣戴好保护套,防止撞伤丝扣。
1.2.4.所有用到主体结构的钢筋必须现场加工,不得进行场外加工(场外加工必须经监理、甲方同意,并定期抽样送检记录)。
1.3 钢筋连接钢筋连接时采用下列连接方式:竖向钢筋:Φ14以上采用电渣压力焊或机械连接;其余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方式,在连接区域需要加密箍筋;水平钢筋:底板内Φ25以上(含)钢筋可采用套筒连接,Φ25以下采用焊接连接,18mm以内采用闪光对焊连接;梁内水平钢筋按照闪光对焊连接,18mm 以上可采用套筒连接。
工程项目部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项目部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的制定需基于对工程项目特点的深入理解。
任何一项工程,无论是高楼大厦还是基础设施,从原材料进场到最终交付使用,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成品质量。
因此,制度必须覆盖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储存、施工过程、成品验收及后期维护等阶段。
材料储存是成品保护的起点。
制度应规定所有材料在进场前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针对不同材料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潮、防腐蚀、防变形等。
仓库环境应保持干燥清洁,定期检查以防虫害和霉变。
施工过程中的保护同样重要。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隔离,防止施工操作对其造成损害。
同时,工人在施工时需遵循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避免硬物碰撞和压伤成品表面。
成品验收环节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
制度要求在项目完工后进行细致的成品检查,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以及功能性能等方面。
只有通过验收的产品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或投入使用。
后期维护不容忽视。
制度中应包含定期检查和维护的条款,确保成品在使用过程中维持良好状态。
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修复并记录,以利于后续改进工作。
为了确保成品保护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的内部审核、员工培训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每位员工都明白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并将其内化为自觉行动。
(建筑安全)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施工单位进场工作指引全套
施工单位进场工作指引全套・进场管理1.1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须接受总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定,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包单位交缴配合费(费用于合同内约定)。
1.2总包单位须按合同提供以下条件: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垂直运输工具及脚手架使用等。
13项目部负责总承包商与独立分包商间的协调。
・文件传递2.1所有施工单位应在进场后三天内,出具由合同法人单位开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相关人员代表其公司收发相关文档,未经授权不得领取任何来往函件。
2.2所有施工单位在接收文件时除在发放记录上签具姓名及时间外,同时须在工程通知单及项目部存档的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首页签具姓名及时间。
23所有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及拒收文件,项目部外发文件经48小时施工单位拒绝领取,视为施工单位已收到该文件并认可其内容, 以甲方及监理签字时间为准,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生效。
2.4施工单位收到的文件应在限期内回复(文件注明无须回复的除外),超过限期视为同意文件内容,文件未注明期限的以72小时为限。
2.5施工单位的往来函必须按照各自公司标准格式,以书面形式联系。
2.6工程支付申请及验收等甲方有格式要求的文件必须以甲方最新版本为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1施工单位须于合同签订7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及项目部审批,否则每延迟壹日罚款IOOO元。
3.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审批。
3.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4.1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深入细致的熟悉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将对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疑问详细记录,以便图纸会审及交底时要求甲方及设计作出解答。
4.2按时参加由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议,以及发现时解决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问题,并如实做好记录经各方签字后存档。
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项处罚对照表
81
门框基层板在潮湿环境中未有效与地面隔断
0.5
82
防水层上返高度不足
1
83
幕墙
幕墙构配件规格与图纸不符
1
84
预埋件、转接件、连接件或挂件等规格与图纸不符
1-5
85
打胶不密实、厚度或饱满度不符合要求
0.5-2
86
幕墙龙骨、构配件、开启扇风撑、锁点等构件锈蚀严重
0.5-2
87
“四性”试验不及时或不合格,现场已大面积施工
31
钢筋安装中降低钢筋等级或钢筋数量不足,连接方式错误,
0.5
32
焊接质量、焊接方式不符合要求,如虚焊、脱焊、焊伤主筋等
0.5-2
33
混凝土与砌筑
混凝土结构出现大面积蜂窝、麻面、烂根、漏筋、构件尺寸偏位、渗漏等质量缺陷
1-5
34
保护层厚度多处不足
0.5
35
预埋孔洞(构件)漏埋、错埋
1-3
36
未按规范要求,提前拆模
3-5
101
给排水
饮用水系统未进行消毒,水质不达标
3-5
102
室内管道漏水、不通水,水压、水量不足问题突出
5-10
103
生活水池、水箱内未按方案进行防腐等处理
3-5
104
水池漏水严重、洁净度不达标、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合用时无保证消防水源不被他用的措施
3-5
105
室外管道基础层与规范严重不符
1-3
106
1
66
卫生洁具安装
污染、破损、划伤、变形、五金缺少、松动、锈蚀现象普遍
0.5
67
通水不畅、水量不足现象普遍,每处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为了理顺建设管理流程,更好地指引工程建设,结合我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环节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提炼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要点。
1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基本取得用地到基础开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1现场查勘1.1.1取得原始地形地貌图和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图基本达成土地意向后,督促开发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索取原始地形地貌图和周边道路市政管网图,并进行复核,如误差较大,不满足要求时,应外委有资质的第三方重新绘制。
1.1.2现场查勘收地前,工程部应组织现场查勘,详细了解场地内的情况: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坟墓、高低压电线(电缆)、通讯电缆(光缆)、排水(给水或灌溉)渠(管)、地上附着物等,尤其是有无矿产、文物、溶洞、防空洞等,并绘制在总图上。
1.1.3地形地貌、地质资料、周边道路管网资料和现场查勘资料是拿地决策、编制总规以及施工组织的重要依据,应及时取得并向有关部门提供。
根据现场查勘和取得资料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普勘。
1.2综合策划新开发项目在详规批复一周内或开工前,由工程部牵头,公司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
1.3围蔽1.3.1收地围蔽(1)准备工作。
①办理收地手续。
②明确征地红线。
工程部根据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一般找当地测绘院取得),按征地红线图放出征地红线,做好标记。
做好征地红线的复测工作,红线控制点坐标须由测量工程师全数复核。
若征地红线图中给出的坐标点与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出入较大,应联系开发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③测算围蔽工程量,制订围蔽工程的实施方案。
④对可能引发的民众阻扰事件有充分的估计,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取得支持,并做好预案。
⑤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围蔽工程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准备。
(2)围蔽实施①对征地围蔽精心策划,做到:范围准确、速度快捷、围蔽实施时间保密并择机实施,避免与当地群众纠纷。
②围蔽进场和实施过程中做好拍照取证和新闻媒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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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工作指引1、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成品保护行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提高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2、适用本指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管理。
3、定义成品保护:指对工程中已施工(安装)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的保护,是为了防止在工序衔接、交叉作业、竣工验收前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腐蚀、污染、丢失、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材质损失、功能损失及质量缺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与管理手段。
4、部门职责4.1 区域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4.1.1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成品保护实施方案;4.1.2 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审批的成品保护方案得到落实;4.1.3 参与成品保护工作面的移交;4.1.4 负责处理成品保护工作中的纠纷;4.1.5负责界定因成品保护不善或不按照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材质损失、功能损失及质量缺陷的有关方责任,责令和监督有关责任方对损坏成品的修复工作。
4.2 区域公司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4.2.1 负责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成品保护实施方案;4.2.2 负责抽查成品保护执行情况。
4.3 设计管理部门(公建设计管理中心或规划市政园林设计管理中心)4.3.1 参与重点成品保护项目保护实施方案的评审。
4.4 招采管理中心4.4.1 负责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范围,以及成品保护的要求与标准;4.4.2 负责在评标过程中评审投标文件中有关成品保护的措施是否完善、合理、符合招标要求。
4.5成本管理中心4.5.1负责明确承包报价中包含的成品保护费用。
5、成品保护原则5.1总包全面负责原则: 总包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所有成品保护工作。
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所有关于成品保护的资料均需由总包单位核查和监督实施。
总包单位负责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及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并负责有关纠纷的处理。
需项目部处理的纠纷或其他问题,总包单位应予协助与配合。
5.2作业区域负责原则:各施工单位对各自施工区域内的相应成品负保护责任,包括对己方成品和移交接手成品采取的保护措施、看管和巡视的责任、工程移交时与总包和后续施工单位协调和提示的责任。
5.3责任持续原则:成品施工方负有对成品采取保护措施、进行持续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破坏、丢失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更换的义务,并应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对破坏和偷盗成品的单位或个人,提请赔偿和处罚。
5.4责任转移原则:成品接收单位对接管后的成品负有管理责任,包括成品验收及采取保护措施。
成品接收方必须保证移交后成品的完好性。
5.5合理工序原则: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序流程,尽量避免同一作业空间内有多个专业单位交叉作业。
当交叉作业难以避免时,各方应加强协商、明确责任,采取共同的成品保护措施。
6、主要工作内容6.1招标阶段的成品保护相关工作6.1.1 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过程中,招采管理中心应将成品保护相关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
成品保护条款应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工程材料属性、质量品质、成品保护标准及投入等多方面要求确定;6.1.2 在有成品保护要求的招标中,招采管理中心应评判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是否有合理的成品保护要求与成品保护措施的响应。
6.2工程实施阶段成品保护管理6.2.1 项目部在开工前制定工程项目成品保护制度及违规处罚条例,并在对总包的交底以及总包对分包的交底中进行宣贯落实;6.2.2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体现成品保护管理的总体部署、管理方案、保护措施。
包括:明确合理施工顺序、工序流程、作业面优化;主体施工期间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各工序之间相互影响而需采取的成品保护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组织措施;6.2.3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在施工前将各自的成品保护实施方案报送给监理与项目部审核、管理部审批。
对重点成品保护项目的成品保护实施方案,设计管理部门参与其评审工作。
对于分包单位报送的成品保护实施方案,总包单位应预先进行审核,预审通过后报送给监理与项目部审核,管理部审批。
6.2.4 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宣贯相关的成品保护制度及处罚条例。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需按照审批的成品保护实施措施开展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项目部负责对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6.2.5 项目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均设置专人对接开展成品保护管理工作。
总包单位组织专人,划分责任区域进行保安巡查与成品巡视检查,严防破坏、偷盗行为发生。
分包单位专职人员负责分包作业区域内的巡视和检查,并接受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项目部专职人员负责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上述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管理与纠纷处理,定期检查重点成品保护项目,并填写成品保护检查记录(见附件一)。
管理部不定期抽查成品保护工作情况。
6.2.6 成品保护重点项目是指对项目品质、工期影响较大,或容易污染、受损、被盗,或成品价值较高,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成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6.2.6.1 后浇带处预留钢筋的保护6.2.6.2 防水层的保护(包括卷材、涂膜等防水层)6.2.6.3 墙面的保护(包含抹灰、装饰面层、墙布墙纸等)6.2.6.4 弱电管线的保护6.2.6.5 室内水管的保护6.2.6.6 金属门窗的保护6.2.6.7 幕墙及金属屋面的保护6.2.6.8 电梯的保护6.2.7 施工单位结束施工任务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后,交与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时应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在交接验收后担负起对前道工序及其施工区域内所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移交签字确认后交总包方备案。
6.2.8 业主分包的工程验收移交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经各方签字确认后由总包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发生损失由总包承担。
6.2.9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移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违者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论处。
6.2.10 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均由验收前的成品接收单位负责,如发生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6.2.11 对总包单位违反成品保护的行为,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应及时纠正,对造成成品损坏的,应根据违规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6.2.12 对分包单位违反成品保护的行为,总包单位应及时纠正,对造成成品损坏的,应根据违规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总包单位若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不作为,项目部有权责令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纠正与处罚,并追究总包单位不作为的责任。
6.2.13 成品保护工作中如产生纠纷,应由监理单位认定后提交项目部处理。
6.3成品变更管理6.3.1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对现场设备、成品、半成品的状态变更(例如需要挪动成品或半成品),造成成品保护工作量增加的,按照《工程签证工作指引》或《设计变更工作指引》办理手续,总包单位牵头执行该变更;6.3.2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对现场设备、成品、半成品的状态变更,造成成品保护工作量增加的,按照《工程签证工作指引》第3.5条办理签证手续,总包单位牵头执行该变更,成品保护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6.3.3 由于设计变更原因对设备、成品、半成品的状态进行变更,则按照《设计变更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总包单位牵头执行该变更。
6.4成品损坏整改与追责6.4.1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成品保护的行为,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应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或口头沟通无效的,项目部应对总包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见附件二),同时抄送相关分包单位,要求总包单位限期整改并回复整改结果。
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收到整改回复后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和评价。
6.4.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责任明确的成品损坏,经监理拍照并签字确认,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或项目部通过签证形式按价扣罚责任单位并补偿受损单位;6.4.3 忽视天气变化未关闭门窗造成成品损坏、临时断电(断水)期间未关闭电闸(水龙头)造成成品保护对象损坏,由该作业区域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6.4.4 分包单位接收工作面后,因疏于管理、措施不力造成的材料、设备、产品损坏、丢失等经济损失,由该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6.4.5 损坏或丢失的成品、半成品,均由原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经维修、更换的产品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并重新验收办理移交;6.4.6 如发生偷盗、蓄意破坏,经调查取证可认定肇事责任人和单位的,由肇事人和单位承担因损坏或丢失所产生的后果,情节严重者将肇事人移送公安机关。
7. 责任7.1 各部门在成品保护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本指引第4条的相应职责,严格执行本指引第6条的主要工作内容。
如果违反本指引的规定,公司将按照《建设项目过程管理违规问责办法》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8. 附则8.1 本指引附件为本指引的组成部分,与本指引正文具有相同约束力;8.2 本指引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8.3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9. 相关文件9.1 工程签证工作指引;9.2 设计变更工作指引。
10. 附件附件一《成品保护检查记录》附件二《工程整改通知单》附件一(防水)工程成品保护检查记录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防水工程成品保护基本要求: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1 □屋面防水层的保护2 □墙面防水层的保护3 □卫生间防水层的保护4 □厨房防水层的保护5 □地下室防水层的保护6 □阳台防水层的保护7 □外窗防水层的保护8 □楼地面防水层的保护9 □其他部位防水层的保护施工单位:日期:监理单位:日期:项目部:日期:附件二工程整改通知单项目名称:通知单编号: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抄送单位整改事宜整改期限整改内容及要求签发单位:(签字/盖章)日期:整改结果总包单位:(签字/盖章)日期:整改验收结果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日期:备注: 1.总包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将整改结果反馈监理与业主确认;2.总包单位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须承担违约金责任,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