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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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4篇)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4篇)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的运作,保障供应质量和安全性,维护消毒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消毒供应中心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是负责提供消毒产品和设备的机构,其主要责任为保障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收购、管理、储存和供应消毒产品、设备以及消毒相关配套物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设有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仓储部门、运输部门等,每个部门各负责特定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管理部门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第七条:采购部门负责消毒产品、设备和配套物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八条:仓储部门负责消毒产品、设备和配套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整齐和易于操作。

第九条:运输部门负责消毒产品、设备和配套物品的运输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核、批准和报销,凡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使用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定期进行资金清查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必须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需要,对消毒产品、设备和配套物品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必须建立采购合同制度,并与供应商签署正式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数量和价格等重要条款。

第五章储存管理第十七条:仓储部门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仓库管理制度,保证消毒产品、设备和配套物品的安全和良好状态。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范文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范文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确保消毒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毒供应中心是指负责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采购、储存、供应和管理的机构。

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第四条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立管理岗位,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情况。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立以下部门:(一)采购部门:负责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仓储部门:负责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储存、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供应部门:负责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供应和配送工作。

(四)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消毒工作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依法确定采购渠道和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质量要求,对采购的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进行验收。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信誉、质量和服务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供应商库。

第四章仓储管理第十一条仓储部门应负责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储存、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仓储部门应建立物资分类管理和标识制度,保证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的安全、有序和便捷。

第十三条仓储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工作,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仓储部门应根据消毒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仓库空间和货架布局,确保物资管理的高效性和便利性。

第五章供应管理第十五条供应部门应按需供应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其他相关物资。

第十六条供应部门应建立供应台账,记录供应情况和消耗量,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G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WS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

WS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1 部分: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G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 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 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2 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3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 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 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 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 应的部门。

3.2去污区 decontamination areaCSSD 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 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CSSD 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 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CSSD 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供应室WS310-2016第一部分

供应室WS310-2016第一部分

WORD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10.1—2016代替WS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1:Managementstandard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部分4.1.2、4.1.5、4.1.7、7.2.1、7.2.6、8.6、10.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1—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增加了关于CSSD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见4.1.5),并提供了资料性附录A;——补充了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的管理要求(见4.1.6);——增加了对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的消毒供应管理要求(见4.1.8);——增加了对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定期进行工作质量分析的要求(见4.3.2);——增加了对工作区域化学物质容许浓度的要求和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收集、暂存、交接区域的建筑要求(见7.2.7、7.3);——增加了对水处理设备和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的要求(见8.4、8.6);——增加了最终灭菌包装材料符合YY/T0698的相应要求(见9.8);——增加了第10章对灭菌蒸汽用水和蒸汽冷凝物质量指标的要求,参照GB8599的要求,提供了资料性附录B。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XXX , 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最终灭菌医疗东西的包装XXX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XXX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消毒供应中心XXX department,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东西、器具和物品,进行收受接管、分类、清洗、消毒(包孕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域XXXCSSD内去污后的诊疗东西、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孕敷料制造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寄存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CSSD内寄存、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去XXX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外来医疗器械XXX instrumentation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新版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新版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毒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医疗器械的消毒清洗及供应工作。

第三条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中心应当遵守医疗器械消毒相关规定,确保医疗器械消毒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五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用器械的安全性。

第六条中心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确保工作质量。

第七条中心应当加强消毒技术、设备、消毒剂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提高消毒水平。

第八条中心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作中的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中心下设办公室、技术科、供应科等部门。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科负责医疗器械消毒技术研究、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等工作。

第十二条供应科负责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和供应工作。

第十三条中心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其他岗位。

第十四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医院领导任命。

第十五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是中心的法人代表。

第十六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中心工作,根据主任的安排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中心下设各种工作小组,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设立。

第十八条中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招聘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清洗员、消毒员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九条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

第二十条办公室还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中心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技术科主要负责医疗器械消毒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制定消毒流程、消毒标准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消毒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技术科还负责对中心员工进行消毒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步骤,确保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设的消毒供应中心。

3. 管理职责3.1 中心主任-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中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监督中心内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

- 确保中心内设备和物品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中心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3.2 操作人员-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消毒工作符合标准要求。

- 定期检查和维护所使用的消毒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统计和记录消毒工作数据,编制相关报表。

4. 工作流程4.1 消毒计划编制- 中心主任负责制定消毒计划。

- 消毒计划应明确消毒对象、消毒方法、消毒频次等内容。

4.2 消毒物品采购- 中心主任负责向供应部门提出消毒物品的采购需求。

- 采购部门按照要求购买符合标准的消毒物品,并提供相关购买记录。

4.3 消毒操作执行- 操作人员按照消毒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工作。

- 消毒操作应严格控制消毒剂的使用量,并确保操作安全。

4.4 消毒效果监测- 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消毒效果监测,确保消毒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 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给中心主任。

4.5 废弃物处理- 中心主任负责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案,确保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4.6 档案管理- 中心主任负责建立和维护消毒工作档案。

- 档案应包括消毒计划、采购记录、操作记录、监测记录等相关内容。

5. 监督检查5.1 内部监督- 中心主任应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中心工作人员也应相互监督,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5.2 外部监督- 卫生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应及时整改,并上报给上级机构。

6. 管理文件- 本管理规范属于中心管理文件之一。

- 中心主任负责对管理文件进行修订和发布。

消毒中心供应室两规一标

消毒中心供应室两规一标

消毒中心供应室两规一标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消毒中心供应室“两规一标”第1 部分:管理规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灭菌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供应室WS310 2016第一部分

供应室WS310 2016第一部分

精选文档WORD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10.1—2016代替WS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1:Managementstandard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部分4.1.2、4.1.5、4.1.7、7.2.1、7.2.6、8.6、10.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1—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增加了关于CSSD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见4.1.5),并提供了资料性附录A;——补充了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的管理要求(见4.1.6);——增加了对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的消毒供应管理要求11/ 1精选文档(见4.1.8);——增加了对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定期进行工作质量分析的要求(见4.3.2);——增加了对工作区域化学物质容许浓度的要求和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收集、暂存、交接区域的建筑要求(见7.2.7、7.3);——增加了对水处理设备和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的要求(见8.4、8.6);——增加了最终灭菌包装材料符合YY/T0698的相应要求(见9.8);——增加了第10章对灭菌蒸汽用水和蒸汽冷凝物质量指标的要求,参照GB8599的要求,提供了资料性附录B。

供应室WS310-2016第一部分

供应室WS310-2016第一部分

WORD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10.1—2016代替WS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1:Managementstandard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部分4.1.2、4.1.5、4.1.7、7.2.1、7.2.6、8.6、10.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1—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增加了关于CSSD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见4.1.5),并提供了资料性附录A;——补充了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的管理要求(见4.1.6);——增加了对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的消毒供应管理要求(见4.1.8);——增加了对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定期进行工作质量分析的要求(见4.3.2);——增加了对工作区域化学物质容许浓度的要求和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收集、暂存、交接区域的建筑要求(见7.2.7、7.3);——增加了对水处理设备和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的要求(见8.4、8.6);——增加了最终灭菌包装材料符合YY/T0698的相应要求(见9.8);——增加了第10章对灭菌蒸汽用水和蒸汽冷凝物质量指标的要求,参照GB8599的要求,提供了资料性附录B。

消毒供应中心质控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质控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前提,符合以下要求:1、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2、建筑面积符合医院建设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3、建筑布局分为工作区域和办公区域。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和灭菌物品存放区。

办公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4、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的原则,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和灭菌物品存放区;去污区与检查包装灭菌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人员出入缓冲间(带)和物品通道。

5、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

墙角宜采用弧形设计以减少死角。

电源插座应采用嵌墙式防水安全型。

6、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

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

7、工作区域的洗手设施应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灭菌物品存放区不宜设洗手池。

洁具清洗间应采用封闭式设计。

8、工作区域空气流向由洁到污,温度、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符合要求;照明符合要求。

9、污水应排入符合环保要求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医院应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及配套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及清洗装置、分类台、手工清洗槽及相应清洗用品、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烘干机等;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检查、包装设备:须配有辅助照明装置和照明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封口机及清洁物品装载设备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须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卸载设备等。

根据需要配备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

各类灭菌器须符合国家标准。

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灭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设施等。

5、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须配备非手触式洗手、干手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齐全,包括护目镜、口罩、面罩、帽子、防护手套、防水衣或防水围裙、防护鞋等;在去污区宜配置洗眼装置。

供应室WS3102016第一部分

供应室WS3102016第一部分

WORD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WS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2016代替—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1:Managementstandard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部分、、、、、、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增加了关于CSSD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见,并提供了资料性附录A;——补充了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的管理要求(见——增加了对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的消毒供应管理要求(见;——增加了对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专岗负责制、定期进行工作质量分析的要求(见——增加了对工作区域化学物质容许浓度的要求和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收集、暂存、交接区域的建筑要求(见、;——增加了对水处理设备和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的要求(见、;——增加了最终符合YY/T0698的相应要求(见;——增加了第10章对灭菌蒸汽用水和蒸汽冷凝物质量指标的要求,参照GB8599的要求,提供了资料性附录B。

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G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G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area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andpackingsterilizationarea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articlesstorearea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

本文档旨在确保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以确保医
疗设施的消毒过程达到高质量和合规要求。

1. 人员管理
- 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消毒流程、操作规范和
个人卫生要求。

- 工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书,并在工作期间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 配置足够的人员以确保消毒过程的实施和监督。

2. 消毒设备和材料
- 所有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保养、检修和测试以
确保其正常运行。

- 所有消毒材料应由可靠的供应商提供,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
储存和使用。

3. 操作流程
- 制定详细的消毒操作流程,并将其明确传达给所有工作人员。

- 确保使用正确的消毒方法、浓度和时间。

- 定期对操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符合最新的行业标准。

4. 监督与记录
- 建立消毒过程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抽样检测和日常巡查。

- 记录并储存所有消毒活动的相关数据,如消毒剂使用量、浓度、时间和操作人员等信息。

- 对消毒过程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旨在确保医疗设施的消毒工作符合法规要求,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优化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行业需求。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消毒供应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提供净化消毒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一份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共计1000字。

一、消毒供应中心的设立和管理机构1. 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立在便于消毒物品储存和配送的地理位置,同时与相关医疗机构、卫生部门进行合作。

2. 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消毒物品的采购、入库、储存和配送工作。

3.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培训证书,能够熟练操作和管理消毒物品。

二、消毒物品的采购和入库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的消毒物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2. 采购的消毒物品应具备有效的消毒作用,并且具有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和生产批号。

3. 入库管理人员应对入库物品进行验收,检查商品的包装完整性和有效日期,并及时录入相应的入库记录。

三、消毒物品的储存管理1. 消毒物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和阴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 消毒物品应按照相应的分类和标签进行储存,防止不同类别的消毒物品混用和交叉污染。

3. 储存的消毒物品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和变质的产品。

四、消毒物品的配送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的配送系统,确保消毒物品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目标地点。

2. 消毒物品的配送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消毒物品的特性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安全配送。

3. 配送的消毒物品应根据实际需求,确保准确数量和品种,避免过剩或供应不足的情况。

五、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 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器材、消防器材等,保障中心和人员的安全。

3. 中心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规范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措施。

六、消毒供应中心的卫生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的干净和卫生。

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卫生。

本部分将重点介绍管理的一些基本规范和指南。

2. 人员管理- 为了保证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的正常运营,必须配备足够的合格人员。

- 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正确的消毒程序和安全操作。

- 定期进行内部考核和培训,以确保人员技能更新和符合要求。

3. 设备和设施- 设备和设施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其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 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并遵循正确的消毒流程。

4. 采购和储存- 采购消毒用品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确保其有效期限。

- 采购需按照合理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以满足医疗设施的实际消毒需求。

- 消毒用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和避热的地方,以保证其质量和有效性。

5. 记录和报告- 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消毒操作和相关信息。

- 每次消毒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消毒日期、消毒剂使用量、消毒人员等。

- 定期汇总和分析记录,制作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 监督和审查- 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监督和审查制度,以确保规范的执行。

- 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 合理处理投诉和意见,改进管理和服务质量。

7. 紧急情况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应急预案应包括适当的人员安排、设备使用和沟通流程等内容。

- 在紧急情况下,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应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8. 结论本部分介绍了医疗设施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包括人员管理、设备和设施、采购和储存、记录和报告、监督和审查,以及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我们可以确保医疗设施的安全和卫生,提高服务质量。

接下来的部分将进一步介绍消毒操作和流程,以及一些相关的指导原则。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1-2016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感染控制杂志》
【年(卷),期】2017(016)009
【摘要】前言本部分4.1.2、4.1.5、4.1.7、7.2.1、7.2.6、8.6、10.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WS 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
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 310的第1部分.
【总页数】6页(P887-89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87
【相关文献】
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 [J],
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16 [J],
3.规范化管理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应用 [J], 李倩
4.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J], 李玲;刘勇
5.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国卫通[2016]23号)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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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1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域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去污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外来医疗器械loaner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
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医院
4.1.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

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4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消毒供应中心
4.2.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
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4.2.3.1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基本原则
5.1 CSSD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310.2 和WS310.3的规定。

5.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源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6人员要求
6.1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6.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和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6.3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7建筑要求
7.1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7.2基本要求
7.2.1 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2.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7.2.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7.2.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7.2.4.1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
息室、卫生间
等。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7.2.4.2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a)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7.2.4.3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的要求。

表1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工作区域温度(℃) 相对湿度(%) 换气次数(次/h) 去污区16~21 30~60 10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低于24 低于70 4~10
无菌物品存放区20~23 30~60 10
表2工作区域照明要求
工作面/功能最低照度(lux) 平均照度(lux) 最高照度(lux) 普通检查500 750 1000 精细检查1000 1500 2000 清洗池500 750 1000 普通工作区域200 300 500
无菌物品存放区200 300 500
7.2.4.4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b)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

c)缓冲间(带)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d)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专用洁具间应采用封闭式设计。

e)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8设备、设施
8.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8.1.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8.1.2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8.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洗
物品装载设备等。

8.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

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

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8.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8.5防护用品
8.5.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8.5.2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9耗材要求
9.1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洁剂。

9.1.1碱性清洁剂:pH值≥7.5,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9.1.2中性清洁剂: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

9.1.3酸性清洁剂: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

9.1.4酶清洁剂:含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

9.2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9.3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

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μS/cm(25℃)。

9.4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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