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合,相互支持。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记录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场所、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保证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第七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测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还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提供应急避险条件。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牌,明确相关安全措施和要求。
第四章安全操作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事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安全。
第十一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严格控制消毒药品的采购、入库、贮存和使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二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制定应急管理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方式。
第十三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足够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培训急救人员,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和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四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保持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监督人员,定期检查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正规范本(通用版)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1. 引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部门之一,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等的消毒和供应工作。
为了确保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且提高医疗设备、器械的消毒质量和供应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2. 质量管理2.1 消毒流程管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完善的消毒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标准。
消毒流程应包括内容:1.洗涤:对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清洗,去除表面污物和有害物质。
2.消毒: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对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消毒,确保其达到规定的消毒效果。
3.包装:对消毒后的医疗设备、器械进行包装,保证其在储运过程中不再受到污染。
4.储存:储存已消毒和包装的医疗设备、器械,确保其随时能够供应给临床科室使用。
2.2 质量控制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方面:1.设备校准: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消毒效果符合要求。
2.质量监测:对被消毒的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抽样检测,评估消毒效果。
3.培训和考核: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并进行考核,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规范。
4.知识管理:建立知识管理系统,收集整理行业标准和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更新操作规范。
3. 供应管理3.1 供应计划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制定供应计划。
供应计划应包括消毒设备、器械的种类和数量,供应时间等内容。
供应计划应与临床科室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2 供应管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供应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方面:1.供应登记:对消毒设备、器械进行登记管理,记录其种类、数量和供应情况。
2.库存管理:对已供应的消毒设备、器械进行库存管理,确保库存水平的合理和安全。
3.储运管理:对已消毒和包装的设备、器械进行储运管理,确保其不受污染和损坏。
4.退货管理:对临床科室退回的消毒设备、器械进行管理,确保其符合退货标准。
供应室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为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的科学管理,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特制定以下标准;一消毒供应室CSSD建筑要求基本原则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基本要求1. CSSD宜接近手术室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各工作区域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要求;表1: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表2:工作区域照明要求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充分考虑医院床位数、手术量、复用器械的工作量等因素;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5.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的要求;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二消毒供应室基本设备及设施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有条件可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有条件配去污工具,储存物品设施、手卫生设施及防护用具放置设施;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物品转运车等;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5.防护用品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6、洗手设施要求:各区洗手设施应是流动水、非接触式开关、洗手液、干手方式符合消毒隔离要求,避免二次污染;1.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洁剂;碱性清洁剂:pH值≥7.5,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中性清洁剂: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酸性清洁剂: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酶清洁剂:含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2.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3.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Us/cm25℃;4.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5.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他性能;6.包装材料:包括硬质容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无纺布等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纺织品材料:为非漂白织物;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去色;一用一清洗,应双层使用;无纺布:其微生物屏障性、抗水性、透气性、拉伸强度和坚韧性应符合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规定;一次性医用皱纹纸,要求清洁、完整;纸塑袋、塑料薄膜不能出现针孔类的缺陷,不能有异物,并符合有关封装的规定;开放性储槽、不锈钢盒等不能作为无菌屏障使用;清洁敷料应在清洁干燥环境放置;7.监测: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8. 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质量检验:应检查每批次物品的检验合格证、灭菌标识、产品标识和失效期;人员管理及资质要求1.由一名副院长分管消毒供应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消毒供应室直属护理部管理,设有护士长兼任;2.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压力蒸汽灭菌应设专职消毒员,并经专业培训及持证后方可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岗位培训证;3.护士长可兼任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医院感染及护理专业的基础和消毒供应中心专业实践的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性能及其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掌握各种清洗剂、消毒剂使用的有效浓度、配制方法及注意事项;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5、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消毒供应室的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市级以上的专业管理培训;工作人员每2年应参加区级以上的专业知识培训;消毒员每3年参加市级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6、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入岗前及每年度进行健康体检,患有活动期传染病、精神病及皮肤病的人员不宜从事消毒供应室的工作;规章制度1.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工作重点,并定时对工作质量进行分析与总结;2.工作制度:包括管理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下收、下送、清洗、包装等、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查对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及报告制度、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等;3.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回收、洗涤、包装、灭菌、无菌物品发放等;4.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检查者、灭菌者、锅号锅次、每锅消毒物品/包,灭菌日期、灭菌参数等,详实记录工作要求1.医院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手术器械集中处理暂时受限,应由手术室人员在手术室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区域进行处置;2.器械、器具、物品外包装清洗、消毒、灭菌,由消毒供应室回收并发放;3.压力蒸汽灭菌器有计量部门的定期检测记录;4.设有专人负责消毒灭菌质量监测工作;五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1.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2.负责全院各科室无菌器械、物品、敷料的供应工作;供应的医疗器械做到及时、准确、适用和绝对无菌;3.备齐和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和敷料,保证周转和处于备用状态;4.每日上午下收下送;根据各科工作需要,提供消毒灭菌物品;收回污染的失效物品,临时借用的物品,应办好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5.沾有脓血等体液的器械,应由使用科室洗涤清洁后交供应室消毒;6.科室自备包装的各种敷料桶、换药等治疗器材应注明科别及消毒日期,按规定时间送供应室消毒;7.所供敷料应符合临床要求,包布、治疗巾、洞巾保持清洁无损;8.各种包类应注明名称、消毒时间和有效日期以及打包人姓名;包内各种物品须认真核对,不得有误或遗漏;每日严格检查,凡灭菌物品失效或接近失效期,须重新灭菌;9.所有一次性用品均应把好质量关,做好抽样检测,并定期下科室了解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使用方便及确保安全; 10.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不得交叉混放或迁回传递,防止交叉感染; 11.对所有的物品器材应建立账目登记、请领、下发、报废及赔偿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定期保养,防止霉烂、生锈、损坏、丢失,如有损坏按规定处理、赔偿或补充; 12.定期深入临床各科检查常备无菌物品质量、数量、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13.每日工作完毕整理室内卫生,清扫地面,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及工作台面;每周五大扫除1次,保持工作间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14.每日空气消毒1次,每月空气培养1次;六消毒供应室操作及管理规范回收管理要求1.器械、物品包使用后,科室及时装入污物箱内保存,器械避免干燥;与手术室交接时,避免在手术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2.供应室工作人员每日定时带下收下送车,按照规定的路线到临床科室将污物回收至科内;并与临床科室人员交接、记录;3.回收后,回收人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并清点、核对包内物品是否齐全;每次回收后,车辆进行清洁、干燥存放;4.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再转运处理;分类管理要求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物品数量;2.根据器械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3.损伤性废物投入利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黄色带标识的垃圾桶内;4.污物如手术器械要保持湿润防止于燥,如不能在l~2 h之内及时清洗,需将物品浸于冷水或含酶液体中;清洗管理要求1.不同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目前一般采用手工清洗、超声波清洗方法清洗;2.对被有机物污染较重的器械初步处理以及机械难以去除的污渍,应该在机械清洗前采用手工清洗方法进行预处理;清洗基本流程:冲洗自来水→清洗手工+酶→漂洗自来水→消毒湿热消毒→终末漂洗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冲洗3-5min: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明显的污染物;清洗2-5min:酶可以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20-40℃,带关节的器械尽量打开;对于已凝固或污染较严重的器械应水面下刷洗;℃,至少可达中等水平消毒和干燥过程;因此机器清洗勿需先预处理消毒;漂洗:手工清洗完毕后,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消毒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2-4min;可先用自来水漂洗;终末漂洗:采用去离子水、蒸馏水、纯净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冲洗;管腔类器械应用压力水枪冲洗;注:清洗用具、消毒池应每天清洁与消毒;3.注意事项保证每次清洗彻底,否则污物凝固影响以后清洗效果和破坏物品;清洗前避免污物变干;复杂物品必须手工清洗,有机物污染较重、污物已干、物品较复杂应预先用酶洗涤剂浸泡2min以上;一般情况下主张先清洗,但必须注意自身保护;尽量不要直接用手对尖锐物分类和清洗;避免污物与身体的直接接触;因条件所限和其他原因不能很好地做到自身防护应先消毒后清洗;消毒管理要求1.消毒工作前应先彻底清除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有机物,再进行消毒处理;2.洗涤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首选热力消毒清洗消毒机,或可采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消毒;3.可采用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消毒要求进行消毒;如使用含氯消毒剂,其有效率≥500mg/L,浸泡30min;消毒液应保持其浓度及清洁度,消毒液浓度必须定时监测,并记录;4.如医院暂无清洗消毒机设备的情况下,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方法进行;器械干燥要求1.宜选用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如暂无干燥设备的情况下,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对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干燥处理;2.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器械,使用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3.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器械检查与保养要求1.采用目测和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2.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3.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产品作为润滑剂;物品包装质量要求1.器械与敷料应分开包装;2.包装者首先检查包装材料质量,在灯光下检查准备好的清洁干燥的纺织类包布,无破损,方可使用;3.包装者再次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核对内容是否齐全,齐全才能包装;4.盘、盆、碗等器皿单独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尖端采取保护措施;5.灭菌物品包装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单独包装器械;6.包装重量: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灭菌包体积不超过 30cm×30cm×25cm;7.包装完后,每包外都应贴灭菌化学指示物;闭合式包装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8.所需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灭菌质量要求1.检查灭菌前的准备、灭菌物品的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2.每批次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无湿包现象、无无菌物品污染和损坏,以上都符合要求才视为质量合格;无菌物品储存要求1.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2.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3.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4.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5.灭菌物品储存有效期:无菌物品存放区域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时相对湿度<70%,温度低于24℃,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6.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无菌物品发放要求1.发放者按要求着装并洗手或手消毒,再按使用科室需要发放;2.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3.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不得发出散包、湿包、落地包、不洁包、失效及标识不明确、灭菌不合格的包;植入物及植入型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4.发放的无菌物品都应具有可追溯性;5.运送无菌物品的车辆、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七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供应室通用要求1.应专人负责承担监测工作,无菌物品存放区每月进行一次手、空气、物体表面卫生学监测;2.应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卫生部医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规范的要求;3.应定期进行监测材料的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4.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灭菌器进行日常清洁与检查;5.设备的检测与验证: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有使用合格证明,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年进行校验,干热灭菌器应每锅用多点温度检测仪对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的温度进行物理监测;低温灭菌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消毒供应室清洗质量监测要求1.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或借助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定期抽查:每月应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可采用目测、光源放大镜检查、ATP生物荧光检测等方法,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要求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2.化学监测法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一般为包的中心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判定是否经过灭菌和灭菌是否合格;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一次;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将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或使用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标准生物监测包置于灭菌器排气口的上方或生产厂家建议的灭菌器内最难灭菌的部位,并设阳性对照;如果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且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则只设一次阳性对照即可;具体监测方法为:将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试验包的中心部位;标准试验包由16条41cm×66cm的全棉手术巾制成;制作方法: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3层,短边折成2层,然后叠放,制成<23cm>×<23cm>×<15 cm>大小的测试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察培养结果;灭菌植入型器械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放行;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日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包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3次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B-D测试失败,再监测1次,如不合格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5.批量监测;批量监测应对每批次灭菌过程中的物品以及对空腔类器械的灭菌质量进行监测;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用敷料型或管腔型PCD测试装置,并放于灭菌器门与排气口上方,与物品同步进行灭菌,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6.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对于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低温灭菌监测要求低温灭菌方法包括环氧乙烷灭菌法、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法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法等;通用要求新安装、移位、大修、灭菌失败、包装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应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1.环氧乙烷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者操作手册的要求;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生物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生物监测;2.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生物监测法: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消毒供应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提供净化消毒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一份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共计1000字。
一、消毒供应中心的设立和管理机构1. 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立在便于消毒物品储存和配送的地理位置,同时与相关医疗机构、卫生部门进行合作。
2. 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消毒物品的采购、入库、储存和配送工作。
3.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培训证书,能够熟练操作和管理消毒物品。
二、消毒物品的采购和入库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的消毒物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2. 采购的消毒物品应具备有效的消毒作用,并且具有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和生产批号。
3. 入库管理人员应对入库物品进行验收,检查商品的包装完整性和有效日期,并及时录入相应的入库记录。
三、消毒物品的储存管理1. 消毒物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和阴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 消毒物品应按照相应的分类和标签进行储存,防止不同类别的消毒物品混用和交叉污染。
3. 储存的消毒物品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和变质的产品。
四、消毒物品的配送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的配送系统,确保消毒物品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目标地点。
2. 消毒物品的配送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消毒物品的特性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安全配送。
3. 配送的消毒物品应根据实际需求,确保准确数量和品种,避免过剩或供应不足的情况。
五、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 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器材、消防器材等,保障中心和人员的安全。
3. 中心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规范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措施。
六、消毒供应中心的卫生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的干净和卫生。
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运营,保护员工及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组织与职责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制度及演练计划和培训。
4. 安全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
5. 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2. 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逃生技能。
3. 员工不得随意存放可燃物品,禁止在消毒供应中心的通道、电梯、消防通道等地堆放杂物。
4. 发现火警或烟雾报警时,应立即触动报警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逃生。
四、应急救援管理1. 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员工的职责和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2. 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备急救箱和AED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3. 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
3. 根据需要,消毒供应中心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六、安全检查和纪律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
2. 员工对安全隐患和问题有义务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整改。
3. 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将依据公司相关纪律处理条例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消毒供应中心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毒供应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二)(1)在护理部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质控小组。
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责任和职权领导团队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有一个明确的领导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规范。
领导团队应该包括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例如医院管理人员和卫生部门代表。
责任和职权所有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理解和履行其职责。
他们应该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消毒工作并遵守卫生标准。
审核和监控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监控,以确保符合规范和政策的要求。
审核和监控应由专门的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该小组应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医疗设备消毒规范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确保医疗设备的彻底消毒,以防止感染和交叉传播疾病。
以下是医疗设备消毒规范的要点:1. 清洁与消毒:所有医疗设备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按照相关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2. 质量控制: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消毒程序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3. 培训和指导: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保证他们正确地执行消毒程序。
包装材料和用品消毒规范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还应确保所有包装材料和用品的消毒,以防止细菌和污染物的传播。
以下是包装材料和用品消毒规范的要点:1. 规范要求:所有包装材料和用品应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且应存放在干燥、洁净的环境中。
2. 消毒程序: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和执行适当的消毒程序,确保包装材料和用品的彻底消毒。
3. 检验和验证: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进行检验和验证,以确保消毒程序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总结本文档规定了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重点包括医疗设备和包装材料的消毒规范。
这些规范的执行将有助于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与卫生,减少感染和疾病的传播风险。
医院环境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遵守本规范的要求,并定期进行审核和监控,以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六篇)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1、消毒供应中心布局应按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办公生活区,严格划分;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各区人员不得随意在各区来回穿梭.2、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换鞋入室,按要求洗手,必要时着防护服.口罩.戴手套,严格遵守各区操作原则.3、严格划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区标志醒目,非灭菌物品不得与灭菌物品混放.灭菌物品应存放于灭菌物品存放间的货柜或架上.4、分别设置污染.清洁.灭菌物品的发放窗口和通道,不得交叉.回收的污染物品均应经过标准清洗流程后再包装灭菌.5、下送车和下收车应分开放置.分开使用.每天下送下收完毕回科室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清洗用具如拖把.盆.桶.抹布等严格按小区分开专用,不得交叉使用,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6、去污区所有回收人员必须遵循标准防护原则和操作流程.被朊毒体污染的一次性诊疗器械应直接焚烧.接触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7、去污区、敷料室、无菌物品存放区的传递窗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一次.每日用空气消毒器照射或消毒溶液擦洗消毒一次.8、质量监测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监测工作.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1、在护士长领导下,成立____人以上的质量管理小组,设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测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质量控制管理小组会议。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各项质量控制标准及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改进方案。
3、加强质量管理,每天专人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开展质量监控,对各环节.各流程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全面检查。
4、定期分析.通报和讲评质量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二)供应室修订目录一、一般工作制度二、质量管理制度三、查对制度四、安全管理制度五、消毒隔离制度六、沟通协调制度七、监测制度八、质量追溯制度九、包布管理制度十、器械管理制度十一、设备管理制度十二、交接班制度十三、库房管理制度十四、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十五、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十六、科务会制度十七、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十八、护理差错处理措施十九、医疗器械日常管理制度二十、感染管理制度二十一、灭菌物品召回制度一、一般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熟熟悉各类器械与物品的性能、用途、清洗、消毒、保养、包装和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类物品的处理流程,保证各类器材、物品完整、性能良好。
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
范
本文档旨在确保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以确保医
疗设施的消毒过程达到高质量和合规要求。
1. 人员管理
- 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消毒流程、操作规范和
个人卫生要求。
- 工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书,并在工作期间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 配置足够的人员以确保消毒过程的实施和监督。
2. 消毒设备和材料
- 所有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保养、检修和测试以
确保其正常运行。
- 所有消毒材料应由可靠的供应商提供,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
储存和使用。
3. 操作流程
- 制定详细的消毒操作流程,并将其明确传达给所有工作人员。
- 确保使用正确的消毒方法、浓度和时间。
- 定期对操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符合最新的行业标准。
4. 监督与记录
- 建立消毒过程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抽样检测和日常巡查。
- 记录并储存所有消毒活动的相关数据,如消毒剂使用量、浓度、时间和操作人员等信息。
- 对消毒过程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医疗院所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规范,旨在确保医疗设施的消毒工作符合法规要求,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优化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行业需求。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是医疗行业中重要的一环,对于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在此制定了以下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1. 资质要求: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认证,如消毒供应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和从业资格证书。
2. 设施要求: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具备完善的消毒设施和器材,确保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 管理要求: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消毒管理制度,包括消毒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医疗机构1. 人员要求: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消毒人员,确保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2. 设施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器械、病房等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医疗环境的卫生安全。
3. 检查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三、其他相关单位1. 合作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应与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机构等紧密合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消毒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培训要求:其他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消毒工作水平。
3. 紧急处理:其他相关单位应建立紧急处理机制,对于突发事件如感染性疾病爆发等可以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通过以上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运转。
同时,也可以有效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规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规程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重要部门。
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安全和患者的生命健康。
为了确保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规范、高效、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程。
一、人员管理1、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
3、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消毒供应工作的疾病者,应调离工作岗位。
二、环境管理1、消毒供应中心应布局合理,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之间应设有实际屏障,人流、物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2、工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3、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表面应定期擦拭消毒。
三、设备管理1、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备齐全的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如清洗机、灭菌器、干燥箱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新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和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等情况。
四、物品回收与分类1、回收人员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回收车或容器,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到各科室回收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2、回收的物品应在去污区进行分类,根据物品的材质、污染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3、锐利器械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刺伤工作人员。
五、清洗与消毒1、根据物品的性质和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清洗方法,如手工清洗、机械清洗等。
2、清洗过程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等步骤。
3、清洗后的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和消毒要求选择,如湿热消毒、化学消毒等。
六、包装与灭菌1、检查包装人员应认真检查清洗消毒后的物品,确保其清洁、干燥、无污渍、无锈斑、无损坏。
2、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确保包装严密、无破损。
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的意义消毒供应中心是一个协调和管理消毒用品供应的机构,为了确保消毒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流程。
下面将介绍消毒供应中心的三个重要规范,并阐述其意义。
规范一:严格执行消毒用品采购程序执行消毒用品采购程序是保证消毒工作持续运行的关键。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消毒用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指标和质量要求,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确保采购品质可靠;实行多元化采购,降低采购风险,避免供应中断;建立采购档案,完善采购文书流转,以备查阅和追溯;及时更新采购信息,与供应商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市场动态。
通过严格执行消毒用品采购程序,消毒供应中心可以确保消毒用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可靠,提高消毒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规范二:建立完善的消毒用品库存管理制度有效管理消毒用品库存对于保障消毒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合理确定库存量和库存周期,根据消毒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需求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采购计划和补货机制,及时补充库存,避免因库存不足导致的工作中断;建立库存档案,记录消毒用品的进出库流水,实现库存的追溯和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理,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消毒用品,确保库存的品质和安全性。
通过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消毒供应中心可以保证消毒用品的充足供应和库存的合理管理,提高消毒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规范三:开展消毒用品质量监督和评估开展消毒用品质量监督和评估是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证。
监督和评估措施包括建立消毒用品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明确监督和评估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加强对消毒用品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建立供应商质量信誉档案;定期进行消毒用品质量抽检和检验,确保消毒用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开展消毒用品使用效果评估,了解消毒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组织开展消毒用品质量培训和技术交流,提升消毒用品使用和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消毒用品质量监督和评估,消毒供应中心可以保证消毒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消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步骤,确保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设的消毒供应中心。
3. 管理职责3.1 中心主任-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中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监督中心内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
- 确保中心内设备和物品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中心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3.2 操作人员-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消毒工作符合标准要求。
- 定期检查和维护所使用的消毒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统计和记录消毒工作数据,编制相关报表。
4. 工作流程4.1 消毒计划编制- 中心主任负责制定消毒计划。
- 消毒计划应明确消毒对象、消毒方法、消毒频次等内容。
4.2 消毒物品采购- 中心主任负责向供应部门提出消毒物品的采购需求。
- 采购部门按照要求购买符合标准的消毒物品,并提供相关购买记录。
4.3 消毒操作执行- 操作人员按照消毒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工作。
- 消毒操作应严格控制消毒剂的使用量,并确保操作安全。
4.4 消毒效果监测- 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消毒效果监测,确保消毒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 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给中心主任。
4.5 废弃物处理- 中心主任负责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案,确保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4.6 档案管理- 中心主任负责建立和维护消毒工作档案。
- 档案应包括消毒计划、采购记录、操作记录、监测记录等相关内容。
5. 监督检查5.1 内部监督- 中心主任应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中心工作人员也应相互监督,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5.2 外部监督- 卫生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应及时整改,并上报给上级机构。
6. 管理文件- 本管理规范属于中心管理文件之一。
- 中心主任负责对管理文件进行修订和发布。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四篇)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是医疗机构内负责存放和管理消毒用品和设备的场所,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的正常运行起到关键作用。
以下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的一些规范:1. 环境要求:消毒供应室应位于干燥、通风良好的位置,离病房、手术室、无菌室等工作区域近并有较好的防尘、防虫措施。
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
2. 区分存放:根据消毒用品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
如分开存放消毒剂、器械、清洁剂等,各类物品应放在明显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3. 温度和湿度控制:消毒供应室的温度和湿度要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以保证消毒物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夏季要注意室内温度不要过高,冬季要防止室内过于潮湿。
4. 条码管理:可以使用条码管理系统对消毒用品进行标记和追溯,方便管理和查询。
每个消毒用品都应有唯一的编号,记录其购进、发放和使用情况。
5. 库存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消毒用品,淘汰过期或失效的物品。
同时要进行消毒用品的消耗统计,预测和调配合理的物资。
6. 使用培训:对消毒供应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其熟练掌握使用和管理消毒用品的方法。
7. 安全措施:消毒供应室要配备消防设施和安全保护措施,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消防安全。
8. 记录管理:建立健全的记录系统,记录库存情况、领用情况、物品消毒记录等,方便日常管理和监督。
9.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消毒供应室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消除隐患。
以上是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的一些规范,通过良好的管理,可以确保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证医疗机构的安全与卫生。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和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是指负责医疗机构消毒器械、器具和消毒药品等的收购、储存、保管、分发以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工作场所。
第三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必须保证其管理和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细致的原则,确保消毒供应工作的安全、高效、优质。
二、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六条质量管理小组应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进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内容(一)人员管理第七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消毒供应工作的安全、高效。
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者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设备管理第十条消毒供应中心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设备、清洗设备、灭菌设备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一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等情况。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物料管理第十三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物料采购、验收、储存、发放等制度,确保物料质量。
第十四条物料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
第十五条物料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物料质量合格。
第十六条物料储存应按照规定条件存放,防止过期、变质。
(四)消毒灭菌管理第十七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制定完善的消毒灭菌操作规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第十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对消毒灭菌设备进行校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定期对消毒剂、灭菌剂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本(2篇)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本一、消毒供应室的基本要求:1. 消毒供应室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并设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以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
2. 室内应保持整洁和干燥,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3. 消毒物品和器械应摆放整齐,分类储存,并与非消毒物品进行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
4. 消毒供应室应设置相应的温湿度监测设备,确保库房内环境条件符合消毒物品的储存要求。
二、消毒物品采购与储存:1. 消毒物品的采购应向合法渠道购买,确保产品质量和有效成分的准确性。
2. 消毒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产品的储存要求,如需冷藏或阴凉干燥的环境,请妥善保管并进行定期检查。
3. 消毒物品应按照其类别进行分类储存,同时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或柜子,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
三、消毒物品的使用与管理:1. 消毒物品的使用前应核对有效期和包装完好性,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2. 消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消毒程序进行,确保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3. 消毒物品的使用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以防止接触和吸入有害物质。
4. 消毒物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准确,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以备查。
四、消毒供应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1. 消毒供应室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2. 定期对消毒供应室的通风设施、储存架、工具等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消毒供应室内的消毒物品、器械、纸张等应定期检查有效期,并进行消毒或更替,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五、消毒供应室的文明和安全管理:1. 消毒供应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食用食品,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2. 使用消毒剂等有害物质时应做好标识和警示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 消毒供应室应设立疫情防控宣传牌,定期开展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定期对消毒供应室进行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日常质量管理。
第三条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消毒供应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组织,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协调消毒供应中心各部门的工作;(三)监督、指导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四)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五)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成员。
第七条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问题进行排查和处理;(三)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四)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质量管理内容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人员管理: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设备管理: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物品管理:对消毒供应中心的物品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发放,确保物品安全、有效。
(四)消毒灭菌管理: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灭菌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五)质量控制: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质量监测、分析和改进。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二)接受过消毒供应专业培训;(三)熟悉消毒供应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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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四稿)2006年7月15-17日会议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医源性传播,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并需要清洗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和供应。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附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必须经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应当与其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与《消毒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凡需要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特殊感染性疾病(破伤风、碳疽、朊毒体等)污染的器械应执行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处理流程。
第六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必须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一节人员要求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消毒供应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护士、消毒员和技术工人等工作人员。
从事消毒供应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建筑及设施要求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应根据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以下要求:1.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邻近临床科室,便于收、送;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采光良好。
2.建筑设计应符合医院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考虑适应未来功能、任务发展的需求。
3.建筑布局应分为办公区域和工作区域。
工作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去污区和检查包装区设立人员出入缓冲间(带)和物品通道。
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各区域的功能应达到如下要求:1.平面设计有利于消毒供应中心实现“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
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去污区主要进行污染物品回收与分类、清洗、下收下送车辆、塑料箱冲洗消毒等工作;检查与包装区主要进行物品的检查与包装、敷料制作、灭菌等工作;灭菌物品存放区主要灭菌物品的储存与发放。
2.办公区域设置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
3.洗手设施应符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灭菌物品存放区不宜设洗手池。
物流路线上不得设置墩布池;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下水道出口应采取防鼠措施;污水应集中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4.天花板、墙壁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洗和消毒;墙角宜采用弧形设计以减少死角。
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附蚀。
电源插座应采用嵌墙式防水安全型。
第十条工作区域空气流向由洁到污,温度为20℃~25℃,检查包装区与灭菌物品存放区的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照明设施应满足器械检查等功能的需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其规模、任务、消毒供应种类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配有圬物回收车及分类台、机械清洗消毒设备、手工清洗槽及相应清洗用品、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机、烘干机、车辆清洗装置等。
机械清洗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检查、包装设备:配有辅助照明装置和照明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敷料及器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及切割机、封口机以及清洁物品装载车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卸载车、篮筐等。
根据需要配备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
各类灭菌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灭菌物品存放架及下送车等。
5.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口罩、面罩、帽子、防护手套、防水衣(围裙)及防护鞋等。
第三节材料要求消毒供应中心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清洁剂、洗涤用水、润滑剂、消毒剂、包装材料(含硬质容器、特殊包装材料)、监测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清洁剂的要求:应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无泡清洁剂,尽量减少通过物理摩擦的方法清洗。
1.碱性清洁剂pH值≥7.5,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2.中性清洁剂pH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
3.酸性清洁剂pH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的溶解去处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
4.多酶洗液在清洁剂中加入多种酶,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与脂肪等多种有机污染物;应具有防锈功能,与清洁剂和医疗器械有较好的相容性。
第十三条洗涤用水的要求:应有冷热自来水供应,自来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配有软化水、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其水质标准应符合中国国家实验室用水标准GB6682-92中的三级标准,电导率应小于5μs/cm(25℃)。
每年应对洗涤用水的化学指标进行检测,确定其是否符合软化水和去离子水或蒸馏水的标准。
第十四条润滑剂的要求:应为水溶性,成分符合药典的要求,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
不会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它性能。
具有很低的表面张力,较高的表面活性、高度的疏水性和较好的抗剪切力性能。
第十五条包装材料的要求1.纸质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 200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的要求。
2.棉布包装材料:应为〉120支纱的非漂白棉布,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进行脱脂去浆处理,使用次数不得超过50次;无破损,不得缝补后使用。
3.无纺包装材料:应为纺织纤维和/或无纺纤维组成联结的网织品,不包括矿物质纤维。
其微生物屏障性、抗水性、与人体组织相容性、透气性、抗盐水性、表面吸收度、毒理学试验、最大等效孔径、悬垂度、拉伸强度、湿拉伸度和耐破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专用于医疗用途,应一次性使用。
4.纸塑包装材料:⑴纸质应符合纸质包装材料的要求。
⑵塑料薄膜:具用两层复合或多层共挤,不得使用具有毒性物质的材料,塑料薄膜不能出现针孔类的缺陷,不能有任何异物,并符合有关封装的规定5.封闭式硬质容器的要求封闭式硬质容器的材料、设计、结构和表面应该有利于内部和外部的清洗及消毒灭菌,所有的内角应该呈圆弧状。
硬质容器或其零部件的材料不应使用带有静电感应的材料。
硬质容器应该设计和制造成可安全堆叠装载的形式,进入灭菌器时,在硬质容器之间可使蒸汽和/或空气自由流通。
硬质容器不会发生永久性的变形,性能参数不会发生改变,密封性能符合有关要求。
6.非封闭式硬质容器的要求:除与密封有关的内容不作要求外,其余应符合封闭式硬质容器的要求。
第十六条监测材料的要求: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
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第十七条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应将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控制纳入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1.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全院消毒,灭菌物品的供应,其职责为:⑴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措施,并具体落实,确保医疗用品使用安全;⑵参与对购进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清洁敷料等的质量验收,定期对医疗用品,耗材的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⑶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调查与改进,保证及时,安全的物品供应;⑷实施在职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⑸密切与科室的联系,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医院感染及其原因,对器械,用品处理的特殊要求和意见;⑹掌握突然停水、停电,设备出现故障及突发意外事件等紧急处理措施。
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的技术,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有应对措施;⑺负责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2.护理管理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⑴负责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并将其绩效纳入护理工作目标管理;⑵定期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指导,质量监督和评价;⑶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和调配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落实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消毒供应专业知识的岗位培训制度,将其继续教育纳入人员教育规划,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⑷根据本规范要求,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⑸协调后勤、设备等相关部门,保障消毒供应中心的物资供应与正常运作;⑹发生由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
3.设备管理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⑴专人负责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建立设备维护记录,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抢修措施;⑵负责对购置设备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工作,配合设备的安装工作;建立对厂家设备检修的质量审核制度;⑶就设备使用,异常判断及日常维护方法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设备使用手册及设备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指南;⑷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敷料等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购入材料的质量。
4.后勤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⑴消毒供应中心新建,改建和扩建,其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规定,应征求相关部门和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意见;⑵保证消毒供应中心的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工作;⑶提供消毒供应中心正常工作的物资条件,并做好维修和补充。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在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⑴根据消毒供应工作的特点和中心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岗位情况,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⑵对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⑶组织、协调消毒供应中心和相关部门对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感染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⑷对消毒供应中心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的审核;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管理,消毒隔离,监测,仪器与设备管理,职业防护,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追溯等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
第四章培训第十九条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新上岗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压力蒸汽灭菌器械操作人员还必须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现在岗人员应分期分批接受岗位培训。
1.卫生部成立由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护理管理、消毒供应管理、临床微生物、疾病控制、医院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和消毒灭菌设备研究的有关专家组成的消毒供应岗位培训专家咨询组,建立实践培训基地,并履行下列职责:⑴拟定消毒供应岗位培训规范、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基地标准和培训考核标准,并根据国内外消毒供应工作进展持续改进;⑵为各地师资和省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理论和实践的岗位培训;⑶为各地消毒供应中心岗位培训工作提供指导与咨询;⑷提供本规范和岗位培训实施进展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