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婴儿类档案在医院档案中的应用
如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如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作者:赵增辉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7年第06期摘要:《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是新生儿作为登记户籍、获得保健服务、证明血缘关系的法律文本,对于规范出生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十分重要。
它作为“人生第一证”,在公民入学、出国、遗产继承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档案管理。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出生醫学证明》档案管理的思想意识。
二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化。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根据《母婴保健法》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发文、结合《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如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结合本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需要,人们逐渐对《出生医学证明》提高了认识,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利用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人们逐渐对《出生医学证明》提高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工作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些资料与医疗涉法也有一定关系,及时有效地发挥人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作用,维护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实施《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印章、档案、废证等环节的监管,有效降低废证率,防止遗失,杜绝流失情况发生。
婴儿成长档案WORD模板
婴儿成长档案WORD模板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婴儿成长档案的WORD模板,方便用户记录宝宝的成长过程。
通过填写这份档案,父母可以留下宝宝成长的珍贵回忆,并有助于日后的健康监测和发展评估。
2. 档案内容该WORD模板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2.1 宝宝信息该部分用于记录宝宝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
2.2 体格发育在这一部分,用户可以记录宝宝的体重、身高、头围等指标。
通过监测体格发育的变化,可以了解宝宝的健康状况和成长趋势。
2.3 饮食记录在这一部分,用户可以详细记录宝宝的喂养情况,包括吃的食物种类、喂奶的次数和量,以及添加辅食的时间和内容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了解宝宝的饮食惯和健康营养摄入。
2.4 睡眠记录用户可以在这一部分记录宝宝的睡眠情况,包括睡眠时间、睡眠质量等。
良好的睡眠对宝宝的身心健康发展十分重要,通过记录睡眠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睡眠问题。
2.5 发育里程碑该部分用于记录宝宝的发育里程碑,例如抬头、翻身、爬行、坐立、站立、走路等。
用户可以根据宝宝的发育情况,记录下每个里程碑的实现时间和方式。
2.6 健康记录在这一部分,用户可以记录宝宝的健康情况,包括常见病症、接种疫苗情况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宝宝的健康问题。
3. 使用方法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在WORD模板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保存档案。
建议定期更新档案,以便全面记录宝宝的成长和发展。
4. 总结通过使用这份婴儿成长档案的WORD模板,用户可以方便地记录宝宝的成长过程,并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希望这个模板能为用户提供便利,也祝愿每个宝宝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妇幼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婴幼儿信息管理,保障婴幼儿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婴幼儿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婴幼儿信息档案的管理,包括出生、成长、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婴幼儿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等环节,确保婴幼儿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信息收集第四条婴幼儿信息收集应遵循合法性、必要性、最小化原则,不得收集与婴幼儿健康管理无关的信息。
第五条收集婴幼儿信息时,应取得婴幼儿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范围、存储期限等信息。
第六条收集的婴幼儿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等;2. 健康信息如疫苗接种记录、疾病史、生长发育状况等;3. 教育信息如入园记录、学习成绩等;4. 其他相关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信息整理与存储第七条婴幼儿信息档案应分类整理,明确标识,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婴幼儿信息档案的存储应采用电子化、保密性强的存储方式,确保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第九条电子档案存储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信息加密,防止未授权访问;2. 访问控制,记录操作日志;3. 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4. 数据恢复,应对意外情况。
第四章信息使用与共享第十条婴幼儿信息仅限于与婴幼儿健康管理、教育、救助等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婴幼儿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婴幼儿信息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共享,不得违反法律法规;2. 必需共享,仅限于实现特定目的;3. 安全共享,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信息安全与保护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婴幼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定期对婴幼儿信息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违反婴幼儿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空白证件领发保管制度(一)签发机构应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责任人,配备空白证件储存室和储存柜,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确保空白证件不遗失、不损毁、不失盗。
(二)签发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本单位本年度接生的活产婴儿数加5%的损耗,将下年度的空白证件需要数量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临时需要增加计划时,应专题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三)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空白证件入库、出库、库存数量、号段和首发、补发、换发、废证数量,每个月月底对库存空白证件进行一次盘底,并核对空白证件编号。
(四)严格空白证件领发手续,空白证件入库、出库要有登记、签收、审核手续,详细记录入库、出库时间、出入库数量、起止编号和库存数量,经手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
(五)所有签发人员均应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熟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法规、规章、规范,签发人员调整岗位必须做好交接,并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备案。
(六)签发机构撤销、合并,或注销、停止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应于6个月后清理盘底未签发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并上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一)签发机构应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并在签发窗口公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签发责任人员、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签发机构在对孕妇进行产前保健和对待产孕妇进行产时保健过程中,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要性及办理流程、需要提交资料和注意事项。
(三)签发人员应指导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认真审查其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现疑问及时澄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虚作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采录、上传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孕周、体重、身长等信息时,应严格依据产房或病房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姓名及父母信息应严格依据并查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与整理方法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与整理方法作者:王占伟管先海宋朝存来源:《档案管理》2016年第01期摘要:文章以南乐县档案馆为例,梳理出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基本文件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并且详细论述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原则和整理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时应当遵循的10个步骤:组卷、编制案卷页码、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填写卷内备考表、案卷装订、填写案卷封面和案卷号、编制案卷目录、装订案卷目录、编制档号、装盒。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归档范围;整理方法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指国家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信息、申领材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本文以南乐县档案馆为例,就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与整理方法谈谈笔者的看法。
1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就南乐县档案馆而言,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文件材料,包括助产机构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二是其他文件材料,包括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情况说明、亲子鉴定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当保存的相关文件材料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
具体来说,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又分为首次签发、换发、补发三种情况。
首次签发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换领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补领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补领《出生医学证明》书面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2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方法2.1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原则就南乐县档案馆而言,我们在整理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时遵循以下三大原则:一是以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即各级医院、卫生院)为档案的独立的立档、立卷单位原则;二是以一个新生儿为对象作为一件进行整理原则;三是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序排列文件原则。
档案最早年龄认定标准
档案的最早年龄认定标准通常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规定而定,不同地方和组织可能存在不同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档案最早年龄认定标准:
出生证明或出生记录:许多国家和地区要求在婴儿出生后立即颁发出生证明或出生记录。
这些文件通常包含了婴儿的出生日期和时间,可以作为档案的最早年龄认定标准之一。
医疗记录:婴儿出生后,医院或诊所通常会创建医疗记录,其中包括了婴儿的出生日期。
这些医疗记录可以作为证明最早年龄的依据。
护照或身份证:在一些国家,护照或身份证中会包含持有人的出生日期信息,这可以作为确认个人年龄的依据。
教育记录:学校和教育机构通常要求学生提供出生日期信息作为注册的一部分。
教育记录中包含的出生日期可以作为最早年龄的认定标准。
户口簿或居民证:在一些国家,户口簿或居民证中包含个人的出生日期信息。
这些文件也可以用来确定最早年龄。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使用数字化身份证明系统,包括生物识别信息,来确保个人的身份和年龄。
这种情况下,最早年龄认定标准可能会更依赖于数字化身份信息。
总之,最早年龄认定标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规定,可以是出生证明、医疗记录、护照、教育记录、户口簿等文件,具体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浙卫发〔2013〕261号
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浙卫发〔2013〕26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指国家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信息、申领材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国家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和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管单位),负责本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保管。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管单位应当明确档案保管人员,保证管理必需的设施、场所和经费,确保档案安全,并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设备。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依法指导、监督。
第四条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二)《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
(三)其他文件材料: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情况说明、亲子鉴定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应当保存的相关文件材料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
第五条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当在办理完毕后3个月内归档至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管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图文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第六条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归档,包括首次签发、换发、补发材料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
首次签发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换领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补领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补领《出生医学证明》书面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医院查出生档案流程
医院查出生档案流程
医院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等到当年自己出生的医院,医院工作人员一般都可以帮忙查阅相关资料,二、派出所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等户籍地派出所要求查询,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帮忙查阅相关资料。
我国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等内容。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为了保证其有效性,不可折叠、撕开、过塑等。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作者:张敏来源:《档案天地》2019年第08期《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由医疗助产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情况、血缘关系、申报获得国籍、户籍登记、获得入托入学、社会保险保健服务、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等方面的重要医学凭证,是“人生第一证”。
同时,《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记载新生儿出生及依法依规签发其《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用于卫生部门换发及补发公民《出生医学证明》时原始资料的查询及提供依据,具有极高的身份证明价值及法律依据。
其内容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领发材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婴儿父母有效身份复印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存根等。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存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调查广西河池市12家医疗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管理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及对策,以期进一步提高《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的现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出生医学证明》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各阶层广泛重视和使用,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是,目前《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缺乏规范管理仍是不少医疗助产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数据来源与方法1.数据来源。
本次调研选取河池市12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2家,占16.7%;二级医院10家,占83.3%。
按医院类别分,综合医院8家,占66.6%;妇幼保健院2家,占16.7%;中医医院2家,占16.7%。
2.调查方法与内容。
设计《河池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其内容包括医院等级、助产业务开展时间、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專门的档案室、档案资料是否妥善保管、有无档案专管人员、管理人员的学历及技术职称、是否获得档案管理证书、相关档案管理知识的掌握情况、近期是否参加档案管理培训学习等,以调查表的形式由各医疗机构填报,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汇总及分析。
(2024.5)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汇编XXXX医院2024年3月目录一、出入库登记制度 (1)二、领取登记制度 (1)三、空白证件管理制度 (1)四、《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及管理制度 (2)附件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4)附件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图 (6)五、《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制度及流程 (7)附件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流程图 (8)六、《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制度 (8)七、《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制度 (10)八、《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制度 (12)九、《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3)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4)十一、《出生医医学证明》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5)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由国家统一印发,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有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专用印章,明确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责任,严格签发流程,落实人员责任。
严禁违法违规出具伪造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按照相关规定,本院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出入库登记制度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签字制度,落实专人运送和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入库时证件管理人员验收并登记。
如有损坏、编号或数量有误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妇幼保健上报情况,《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出库,不得进行调剂。
二、领取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到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并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本,将领取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库,并由领证人和发放人签字,做好登记。
三、空白证件管理制度1.保存场所房间独立,布局合理,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2.证件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至40度,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鼠和防火等措施齐全。
3.《出生医学证明》应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存放房间应加设铁门、内屋门锁和防盗门窗。
《出生医学证明》的档案归属与档案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的档案归属与档案管理作者:许安宇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 2017年第10期《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它是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最基本资格资料之一,具有作为“人生第一档”的重要意义。
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属《出生医学证明》是由有助产资格的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签发的。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
届时,武进区开始统一使用卫生部印发的出生证。
区妇保所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全区出生证管理工作,出生证全部由区妇保所一家单位负责发放。
出生证按要求归入档案管理,然而收集、整理还不是很规范。
2004年10月1日,根据市卫生局要求,按照“谁接生,谁签发”的原则,出生证开始由各医疗机构负责签发、补发。
2016年以前,《出生医学证明》由医院产科护士专人负责,签发的出生存根联、医学记录或证明属于病历的一部分,将其存放于单位的病案室。
由于病历档案的保管期限是30年,若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归于病历档案,则不符合永久保存的规定。
因此,《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以并入文书档案室存档和管理为宜。
2016年9月区卫生局下发《关于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档案归档方法》(武卫妇﹝2016〕71号)明确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就归档于文书档案室,在目录号编制方案中增加相应目录号,按照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进行归档整理,永久保存。
二、《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管理(一)档案收集。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照档案完整性、准确性的收集原则进行收集,这是保证档案室资料质量的关键。
档案人员在收集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与办证人员协调配合,认真核对每一份材料,以件为单位核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室在每月15号收集上月的《出生医学证明》。
医院婴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婴儿档案管理,提高医院婴儿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婴儿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婴儿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婴儿档案是指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形成的、与婴儿有关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记录。
第四条婴儿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婴儿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全面管理原则:对婴儿档案实行全面、系统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
(三)保密原则:对婴儿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四)利用原则:充分发挥婴儿档案的作用,为医院诊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我院设立婴儿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婴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婴儿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婴儿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院婴儿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婴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婴儿档案的检索、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
(四)负责婴儿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婴儿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婴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婴儿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与婴儿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可靠。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婴儿档案,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九条婴儿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原则: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系统原则:保持档案的系统性、连续性。
(三)规范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规范档案的整理。
第十条婴儿档案的整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填写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类别、页数、形成时间、存放位置等。
妇幼年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婴幼儿年报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查询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婴幼儿年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婴幼儿年报档案是记录婴幼儿成长、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对于政策制定、科学研究、教育评估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婴幼儿年报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定期收集婴幼儿年报档案。
第六条档案收集内容包括:(一)婴幼儿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姓名等。
(二)婴幼儿健康档案: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记录、健康体检报告等。
(三)婴幼儿教育档案:入学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情况等。
(四)婴幼儿成长档案:成长记录、心理测评报告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进行。
第八条档案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二)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分类。
(三)按照档案保存期限分类。
第九条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类别、档案来源等。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规范的原则。
第十二条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查阅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档案。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阅记录,包括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第十九条档案销毁应采用碎纸机等设备进行,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第二十条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育儿知识:医院婴儿出生档案保存有必要吗
医院婴儿出生档案保存有必要吗相信很多朋友都是直到当了父母才知道,原来宝宝出生之后,医院是会将宝宝的出生档案进行保存的。
相信许多家长朋友都会感到困惑,觉得这个出生档案保存有没有必要。
由于许多家长都有这样的困惑,所以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医院婴儿出生档案保存有必要吗”这个问题。
医院婴儿出生档案保存有必要吗医院将婴儿的出生档案进行保存是很有必要的,主要是以下几点原因:第一,没出生医学证明,宝宝将一直是黑户。
如果没有出生证明,那么宝宝的户口将一直无法落实,宝宝连上学都成了大问题。
第二,证明上随便起个名,再改回来很难了。
很多父母都认为出生医学证明就是个过渡,户口一上,它便成了“废纸”,所以上面名字是啥并不重要。
可真等随便写个名字,问题就麻烦了。
办户口改名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
第三,现在几乎所有前往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父母均会被告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一旦录入将跟随终身,必须保证真实性,因为医学证明的重要性类似于中国绿卡,影响小孩今后上学、出国,甚至是医保办理,一旦出现虚假信息,后患无穷。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需注意什么1.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入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点、接生机构名称等信息,且每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都有一组唯一的编号。
2.父母姓名一定要和身份证上的一样,否则以后要改,必须做亲子鉴定,很麻烦。
3.一定要在孩子出生前就把名字想好。
4.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每一个信息,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现在各位朋友应该了解到医院方面保存婴儿出生档案的重要性了,这个档案是会跟随宝宝终生的。
所以各位朋友,如果生了宝宝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并且在为宝宝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做一些准备,并且要准备得很充分,这样才不会出现问题。
怀孕8周孕囊小怎么办怀孕8周的时候,已经到了孕两个月的时候。
这个时候的孕囊已经发育得比较大了,可以在b超中看到孕囊了。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豫卫妇幼[2017]9号文件精神,遵循出生证明档案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做到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严防遗失和损毁。
2、档案专人管理,未经档案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档案。
3、出生证明签发完毕,应及时归档入库保存。
归档范围包括:存根联、首次签发表、换发申请表、补发申请表、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出生情况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出生证签发登记本及其他应当保存的相关材料。
4、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摘抄和复印,复印的档案材料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方可有效;严禁涂改、画圈、批注、污损、抽换及伪造出生证档案。
5、严格执行出生证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
丢失补发、换发查询出生证签发档案,需提供婴儿父母身份证件,非婴儿父母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核对
证件无误方可查询、复印,将查档人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
归档,并及时记录档案查询登记本。
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母婴护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母婴护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提高护理质量,规范母婴护理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母婴护理工作的单位。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母婴护理档案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母婴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2. 安全保密原则:母婴护理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3. 规范化原则:母婴护理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4. 效率原则:母婴护理档案应便于查阅、检索和利用。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母婴护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母婴护理档案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母婴护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护理人员:负责提供母婴护理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档案管理内容1. 母婴基本信息:包括孕妇姓名、年龄、孕周、预产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孕期检查记录:包括孕检日期、孕检结果、孕期保健指导等。
3. 分娩记录:包括分娩日期、分娩方式、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缺陷等。
4. 产后护理记录:包括产后访视日期、产后恢复情况、新生儿护理情况等。
5. 婴儿生长发育记录:包括婴儿出生至满月、3个月、6个月、1岁、2岁等各阶段的生长发育情况。
6. 疾病预防接种记录:包括婴儿预防接种日期、疫苗种类、接种情况等。
7. 母婴护理指导记录:包括孕期、分娩期、产后及婴儿期的护理指导内容。
8. 母婴护理问题及处理记录:包括母婴护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护理人员按照规定收集母婴护理信息,填写相关表格。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的完好情况。
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空白证件领发保管制度(一)签发机构应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责任人,配备空白证件储存室和储存柜,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确保空白证件不遗失、不损毁、不失盗.(二)签发机构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本单位本年度接生的活产婴儿数加5%的损耗,将下年度的空白证件需要数量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临时需要增加计划时,应专题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三)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空白证件入库、出库、库存数量、号段和首发、补发、换发、废证数量,每个月月底对库存空白证件进行一次盘底,并核对空白证件编号。
(四)严格空白证件领发手续,空白证件入库、出库要有登记、签收、审核手续,详细记录入库、出库时间、出入库数量、起止编号和库存数量,经手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五)所有签发人员均应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熟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法规、规章、规范,签发人员调整岗位必须做好交接,并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备案。
(六)签发机构撤销、合并,或注销、停止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应于6个月后清理盘底未签发完的《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并上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管理机构。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一)签发机构应设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并在签发窗口公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签发责任人员、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签发机构在对孕妇进行产前保健和对待产孕妇进行产时保健过程中,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告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要性及办理流程、需要提交资料和注意事项.(三)签发人员应指导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认真审查其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现疑问及时澄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虚作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采录、上传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孕周、体重、身长等信息时,应严格依据产房或病房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姓名及父母信息应严格依据并查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新生儿建档流程
新生儿建档流程新生儿建档是指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将新生儿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记录在档案中,以便于婴儿的监护人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追溯。
下面是一篇描述新生儿建档流程的700字的文章。
新生儿建档是新生儿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它从婴儿刚出生的那一刻开始,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将新生儿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记录在档案中,以便于婴儿的监护人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追溯。
新生儿建档的第一步是登记基本信息。
通常是在婴儿出生后的24小时内,由医生或助产士将相关信息记录下来。
这些信息主要包括婴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以及家庭住址等。
同时,还需要记录一些重要的医学信息,如出生体重、身长、头围等。
接下来,就是进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是确保婴儿各个器官发育正常的重要步骤。
通常,医生会对婴儿的外貌进行详细的观察,检查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
此外,还会测量婴儿的体温、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以确保婴儿的健康状况。
在完善基本信息和体格检查后,就是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筛查。
这些检查和筛查通常包括新生儿听力、新生儿病毒筛查、新生儿粪便筛查等。
通过这些检查和筛查,可以及时发现婴儿存在的健康问题,并及早进行干预和治疗。
接着,就是进行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的信息登记。
这些信息包括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此外,还需要记录婴儿的家庭背景、亲属关系等。
这些信息的记录和管理,有助于婴儿的家庭成员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最后,就是签署相关的文件和协议。
这些文件和协议通常包括知情同意书、隐私保护协议等。
通过签署这些文件和协议,可以确保婴儿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规范医疗机构在婴儿管理中的行为。
新生儿建档是新生儿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婴儿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也有利于与婴儿的家庭成员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通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新生儿建档,可以确保新生儿得到更好的管理和照顾,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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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婴儿类档案在医院档案中的应用
作者:符穗湘
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 2016年第9期
【摘要】为规范与加强人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出生婴儿类档案工作制度,
维护国家、公民与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各个医疗卫生机构需加强出生婴儿类档案管理,促进新
生婴儿类档案更好地发挥作用。
本文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实际,阐述了当前出生婴儿类档案在医
院档案中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出生婴儿类档案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出生婴儿类档案;医院档案;应用
出生婴儿类档案为国家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统一编号,助产机构
出具的,可证明刚出生婴儿的血亲关系、出生状态、户籍、申报国籍等的法定医学证明存根与
相关信息、申领材料等有规范保存意义的文件材料。
本文主要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例,就出生婴儿类档案在医院档案的应用谈几点看法。
一、出生婴儿类档案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为国家民生档案的关键组成部分,出生婴儿类证明材料在国家政
府部门进一步规范出生人口登记,落实母婴保健,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现今,出
生婴儿类档案在落户、入学、出国、遗产继承、住房等的重要性日渐被人们熟知,此类业务的
办理均离不开出生婴儿类档案的利用。
因此,进一步落实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材料整理、收集、利用与保管工作.已成为医院综合档案管理的重要职责之一。
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
们对出生婴儿类档案的重要性有了新认识,在生活中出生婴儿类档案利用率越来越高,在依法
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开展中意义重大。
此外,这类资料与医疗涉法关系紧密,可有效发挥出生
婴儿类档案作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可见,加强出生婴儿类档案在医院档案中的大力
应用相当重要,是时代赋予的任务和要求。
二、我院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收集、整理情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属于广州市三甲综合医院,每年在我院出生的婴儿约3000人,且每年回我院综合档案室查找出生婴儿类档案证明的约30多人,加之二胎政策的开放,将有更多新生儿在我院出生。
为了更加规范婴儿出生类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笔者所在医院制定了《婴
儿出生类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院出生、记录婴儿出生过程的材料,称婴儿出生档案,
并规定需由产科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负责登记、收集、保管,专职档案管理者应每3个月在产
科收集期间出生的婴儿类医学证明与相应材料,移交至医院综合档案科。
我院出生婴儿类档案
主要是以立卷的方式进行归档,档案员对婴儿出生材料,按出生时间先后顺序,以年度为单位
进行组卷,每页编写页码,填写卷类目录。
对原始分娩记录、围产保健产时管理卡、出生医学
证明基本情况表、计算机围产保健管理卡、出生医学记录等材料做永久保存。
婴儿出生类档号
由年度号、出生档案分类号和案卷号组成;年度号采用婴儿档案形成的自然年度,按婴儿出生
时间的先后顺序,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目前,我院的婴儿类档案有400多册。
三、我院高效利用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情况
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与管理目的,从实质来讲就是保护档案与利用档案。
出生婴儿类医学
证明档案有较强的法律效应,需规范现有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借阅制度,严把档案审批手续关卡。
笔者所在院出生婴儿类档案借阅制度要求,对需要查阅出生婴儿
类档案的人员需经医务科、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且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不可外借,仅
可当场查阅,复制、复印的出生婴儿类医学档案证明材料应加盖档案室复制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院建立婴儿出生类档案,可便利地查找婴儿出生情况,迅速地重出婴儿出生证。
来我院进行
出生证明档案查阅的有:遗失出生证的、财产继承的、出国留学的、办理入户的等,出生婴儿
类档案都为此类情况提供了便利。
虽出生婴儿类档案在档案管理的应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不断改进,不断创新。
四、加强出生婴儿类档案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收集。
出生婴儿类档案材料在收集时,应认真
核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姓名正确与否、材料齐全与否,若有出入,应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对更正。
资料填写时是否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若使用的是彩色笔、铅笔或圆珠笔等不耐久字迹,应及时补救。
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经常发现新生儿父母使用圆珠笔填写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登记表,此种书写材料不利于出生婴儿类医学档案的永久性保存,因此建议出生婴儿类档案医学证
明管理办公室严把审核关卡,符合标准要求才能递交至档案室。
(二)强化监督,促使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更规范。
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综合档案部
门应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应条例,结合相关机构发布
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定期监督管理该管辖区域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工作,将监督范围扩大到出生婴儿类档案的首次签发、信息管理、印章管理、换发等多环节中,
使医院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更规范,更好地为医院发展服务。
总之,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为“人生第一证”,相当重要。
医院应重视出生婴儿医学
证明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调阅、销毁等流
程相关要求,让出生婴儿类医学证明档案发挥更大价值。
【参考文献】
[1]孙超峰,蒋红.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举措[J].护士进修杂志,2011(05):464-465.
[2]高茵茵,王青,张爱连,等.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现状及思考[J].中国妇幼保健,2013(35):5765-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