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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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出租、增值或者出售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的会计核算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的,其中选择适合的会计核算模式非常重要。

本文将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进行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可以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或成本计量模式进行。

按公允
价值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即根据市场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估值,反映其实际价值。

这种模式可以更准确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变动,但同时也需要定期进行公允价值评估,会带来一定的成本和复杂性。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变动较小,或者投资策略更加注重长期持有并获得租金
收益,那么按成本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可能更为适合。

这样可以避免定期进行公允价值
评估带来的成本和复杂性,更加稳定和简单。

除了考虑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和投资策略,还需要考虑投资者和用户的需求。

投资者
可能更关心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变动和收益情况,而用户可能更关注投资性房地产的
长期租金收益和稳定性。

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模式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和用户的需求,
提供更有价值的财务信息。

选择适合的会计核算模式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非常重要。

在选择时应考虑投
资性房地产的特点和投资策略,以及投资者和用户的需求。

无论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还是按成本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核算,都应确保提供准确、可靠、有用的财务信息,为投资
决策提供支持。

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分析探讨

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分析探讨

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分析探讨新会计准则引入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新概念,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方法作了系统规范。

文中结合准则内容讨论投资性房地产确认、计量等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并通过分析,加深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了解。

标签房地产;会计核算;资产处置国家财政部于2006 年 2 月15 日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引入了投资性房地产作概念。

该准则中指出: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也就是指企业为投资目的、而不是为自用目的所持有的土地和建筑物,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

新会计准则不仅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也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和企业的其他资产相比,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内容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分为四个部分:①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②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③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④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本文将对讨论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及转换等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内容1.1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即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②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对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重新分类,并对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

1.2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继计量。

初始计量又包括两种情况:外购或者自建。

根据准则规定,可归纳总结如下:①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可直接归属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所有支出,但这必须是在同时出租的条件前提下。

分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分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分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9-000-01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腾飞,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都是不容小觑。

而发展之际也带来了不少令工作人员颇为头疼的问题。

随着人口的增长,房地产行业悄然走俏,近年来的发展势头极为迅猛。

而投资性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就存在不少问题,会计核算就是影响非常重要的其中一个。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内部行业的有关准则,明确指示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发展方向以及会计核算的有关要求。

本文接下来将针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的说明和研究,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改进建议近年来投资性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间接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市民的基本居住问题以及反映投资者对当前房产形势的预测。

但是一切预测都是需要以丰富的数据和精密的计算为基础的,所以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中的会计核算显得非常重要,它真实正确的反映当前房地产的各种走势以及投资风险等等。

由于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投资性房地产中的会计核算势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众多房地产投资者所重点关心的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一)基本概念所谓投资性房地产,就是投资人先对某一房地产搜集相应的数据再进行初始化成本计量,然后再与建筑方的管理人员就房产的出租日期和使用权进行细节的研讨。

一旦房产总经理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房产交接的书面协议,即使没有正式的租赁或者买卖协议,都称之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会计账簿会计核算的关键所在是会计人员负责的会计账簿,它集中了投资性房地产整个交易过程的所有数据,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一本信息完备条款清晰的会计账簿才能正确真实的反映出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各种信息。

具体而言,会计账簿有自己专属的记录格式和信息分类。

帐页由连缀纸张构成,这样有利于分类而且能全面记录房地产中的各种业务。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会计核算论文-会计论文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会计核算论文-会计论文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会计核算论文-会计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引言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整体运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国内房地产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也在实践过程中也得到了完善与提高,有效解决了我国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工作探究在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过程中,企业应首先对工程项目的初始成本进行计算,在准确把握工程项目的初始化成本以后再对工程项目建筑物的出租日期或者使用权限进行标准化的核算处理,以此保证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实际发展与运营过程中,企业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预期计划内的投资与经营程序进行核算与处理,如果企业董事会在短期内签订了书面协议,或者明确划分了建筑物与经营场所的出租所有权,那么该建筑物或者经营场所即使在没有签订租房协议的情况,其自身归属与所有权也不会发生变化,都会被重新定义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一部分。

国内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需要会计核算部门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以后才可以进行系统化的初始化计量工作,在初始化计量工作的持续开展过程中逐渐完善企业自身的会计工作运作架构。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往往需要相应的工作人员对房地产入账价值进行多次的确认与探究,在确切认真以后实现对企业自身价值的核算。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统计,国内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实践运营过程中过度追求租金与企业资金的增值,致使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实践运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价格偏差,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工作形同虚设,严重侵害了住户与投资建设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

二、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计量转换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工作在实践环节往往会采用转换计量的方式来提高企业的实际运营效益,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应用优势,能够帮助企业快速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短时间内帮助企业获得较大的市场收益,然而,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计量转换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严重危害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运营情况。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包括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是指投资性房
地产以成本减值法进行会计核算,即将房地产的购买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计入
资产负债表。

公允价值模式是指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即将房地
产的公允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表。

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需要考虑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市
场环境良好且稳定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成本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成本模式相对
简单且稳定。

在市场环境波动较大或者法律法规对公允价值模式有要求的情况下,投资者
需要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进行会计核算,以及时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变动。

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需要考虑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如果投资者是长期
持有投资性房地产,并且主要关注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长期增值的潜力,那么成本模式可
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因为成本模式可以将投资收益分摊到多年来实现的购买成本上,降
低了短期波动的影响。

如果投资者是短期投资或者注重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的投资者,那
么公允价值模式可能更适合,因为公允价值模式可以更及时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
动。

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以及报表使用者的需求。

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以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投资者也应该不断关注市场的变化,随时调整会计核算模式,以
适应市场的需求。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思考讨究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思考讨究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思考讨究摘要:2006年出台的会计准则体系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单独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3号会计准则),并附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本文就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的用途转换问题和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质疑.并通过分析。

提出了建议性观点。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转换根据3号会计准则的规定.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照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

计入“资本公积”,只有将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后。

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才真正实现,转入当期损益。

这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同时。

3号会计准则又规定,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与自用房地产发生用途转换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账务处理出现了不一致。

举例说明:甲企业拥有一处厂房,原值90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50o 万元。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将该厂房租赁给乙企业使用。

租期一年。

甲企业对该出租厂房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租赁开始日该厂房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

2009~12fl 31日。

该厂房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

2010年4月30日,租赁期满,甲企业将厂房收回自用.该日公允价值为10200万元。

则其会计核算过程为:①2009年5月1日.甲企业将该厂房整体出租时,为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9500累计折旧 500贷:固定资产——厂房 9000资本公积 1000②2009年12月31日。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与改进措施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与改进措施探讨
价 值 时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在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时 也 可 以 按 照 公 允 计 量 模 式 进
在《 投 资性 房 地 产 准 则 》 中, 对 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情 况 下 的 会 计 核 算 做 了 这 样 的规 定 : 在 计 量 过 程 中按 照公 允 价 值 模 式 . 对 于
《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中的 房 地 产 主 要 包 括 “ 土 地使 用 权 ” 以及 建 设 在 这 些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土 地 上 的建 筑 物 , 其 内容 主 要 包 括 : 已经 出租 给其 他
企 业 或 者 个 人 的土 地 使 用 权 , 其 出租 是 指 经 营 性 的 租 赁 , 而 不 包 含 融 资 租 赁 。企 业 持 有 的 闲 置 土 地 。在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过程 中 . 企 业 常 常 持有 大
地使用权 , 已经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 不 包 含 自用 房 地 产 、 存 货房地产 ) 等 。很
公允价值 , 其 差 额 就 记人 到 资本 公 积 项 目之 中 。
( 二) 在 投 癸 性 房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情 况 下套 计植 算 中 的 问题
显 然 ,这 些 房 地 产 在 状 态 、持 有 目 的 以及 用 途 方 面具 有 明 显 的 投 资 性 质 ,和 企 业 固定 资 产 中的 自用 房 地 产 以及 存 货 房 地 产 存 在 着 明显 的不 同 。作 为 投 资 性 项 目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需 要 单 独 地进 行 计 量 与 出售 , 在 计 量过程 中。 常 常 进 行 成 本 模 式 的后 续 计 量 , 当能 够 持 续 取 得 可 靠 的公 允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论文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论文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论文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获得租金收益、资本增值或二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投资房地产来获取长期回报。

然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问题也因此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本文将探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一些重要问题,包括资产确认、计量、披露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呈现等。

首先,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确认是一个重要问题。

在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地产的所有权是明确的,但房地产的价值不断变化。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投资性房地产应该在成本或公允价值中选择一个较低的金额来确认。

然而,如何确定房地产的成本或公允价值仍然存在一些争议。

有些人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应该包括购买价款、交易费用以及房地产的直接费用,例如装修费用。

其他人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应该包括购买价款以及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一些间接费用,例如市场调研费用和法律费用。

此外,还有一些人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应该包括购买价款和与房地产直接关联的费用,但还应该考虑到房地产的未来收益的概率。

这些争议使得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确认变得复杂和有挑战性。

其次,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IFRS,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以成本或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成本是购买房地产时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加上交付和分配房地产的直接费用。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中,买方愿意支付的金额,卖方愿意接受的金额。

然而,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确定公允价值变得困难。

有些人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应该根据市场上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

其他人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应该考虑到经济条件、市场前景、房地产的位置以及租金收益等因素。

这些不同的观点导致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第三,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IFRS,公司应该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其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公允价值、抵押和租金收入等信息。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 教材所写会计处理应 借 记 “ 允价 值 变动损 益 ” 目 ; 公 科 转换 日的公允 价值 大于 账 面价 和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因此,
按 借 投 值的。 按其 差 额 , 贷记 “ 资本 公积—— 其他 资本 公积 ” 目。 该 修 改 为 : 转 换 日转 换 资产 的账 面 价 值 , 记 “ 资性 房 地产 科 待
收入 。 0 7年 1 20 0月 。 甲企 业完 成 了搬 迁工 作 , 原办 公楼停 止 自 用。2 0 年 1 07 2月 , 甲企业 与乙企 业签订 了租赁协议 , 原办公 将
楼 租赁给 乙企 业使 用 , 赁期开 始 日为 2 0 租 0 8年 1 1日 . 月 租赁 累计 折旧 贷: 固定资产
贷 记“ 其他 业 务收入 ” 目。 科 例 12 0 年 6月 , :0 7 甲企 业打算 搬 迁至 新建办 公楼 , 由于原 目。具体 会计处 理如 下 : 借 : 资性房 地产— — X X 公楼 ( 投 办 成本 )
35 0 0 7 5O 00
办 公楼 处 于商 业 繁 华地 段 , 甲企 业准 备将 其 出租 , 以赚取 租 金
面 余额 , “ 贷记 固定 资 产 ” “ 形资 产 ” 目; 已计提 的累计 使得 会计信 息 失去其真 实性 。二是 违背 了投资 性房地产 按成本 或 无 科 按
摊 销或 累计 折 旧 。 借记 “ 累计 摊 销 ” “ 或 累计 折 旧 ” 目, 已计 初 始确认计 量 的原则 。投资 性房地 产的计 量分 为初始 计量和后 科 原 提 减值 准备 的 ,借 记 “ 无形 资产 减值 准备 ” “ 、固定 资产 减值 准 续计 量 两 种情 况 , 初 始计 量都 应 按其 取 得 时的 实际 成 本( 而 即 备” 目, 科 同时 。 换 日的公 允价值 小于 账 面价值 的 , 转 按其 差额 , 历 史成本 ) 量 , 计 只有在 后续 计量 时 , 区分为按 成本 模式 计量 才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一、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所谓投资性房地产,就是指那些以资本增值、以赚取房租为目的,或二者皆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已经出租的建筑物,那些被计划用于租出但尚未出租的建筑物不在此列。

二是已经被持有,并准备在增值后将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不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列为闲置土地的不在此列。

三是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那些计划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此列。

对于那些没有被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增值的建筑物,笔者这样认为,首先,这些建筑物虽然从结果上来看是发生了增值,但是最初持有这些建筑物的目的却不一定是为了增值,可能只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或居住的需要,而投资性房地产则必须要同时具备“资本”和“增值”两大目的。

因此,企业所持有的已经发生增值的建筑物只要没用用于出租,就不会有租金产生,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就没有流入企业,这样就不具备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不过,对于如何判断企业持有某项土地使用权的目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明或者统一的判断依据,所以目前还只能通过企业在有关部门所办理文件的书面内容对其进行判断。

所以,为了避免企业私自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变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应尽快给出相应的判断标准和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企业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临时出租,但是却将其归入企业存货的范畴,如果从经济实质上看,企业在临时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过程中,其目的就已经变成了赚取租金,这样,该房地产就具备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而租金向企业的流入则进一步明确了将其列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条件。

二、后续计量模式的有关问题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指出,一旦投资性房地产的模式得到了确定,就不能随意进行更改。

因此,如果房地产市场能够满足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条件,那么企业就可以将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转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作者:苏露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5期基于人口大国的国情,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相对具有优势,然而也存在着值得探讨与解决的问题。

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标准,但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该行业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转换计量过程中的一些工作准则仍需要深化完善。

一、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1.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项目属于资产使用权过度行为,主要是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以此来获取收益。

其经营的目的是追求资本增值和赚取租金。

此外,该行业也会在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进行土地权转让,这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经营形式,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的需求变化以及其他增值收益等方面的制约,从本质上来看,这种经营方式是一种以增值后转让获利的行为,大部分该类企业会选择这种经营行为。

从税法的规定来看,出租房产或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属于企业经济活动之一,其所得租金、转让收益都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若转让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则例外,但我国几乎不存在这种情况。

2.会计核算的内涵会计核算是指企业会计与企业活动相关的记账、算账与报账过程。

作为我国的官方流通货币,会计核算的记账单位只能是人民币这一币种,这也是会计准则的硬性要求。

在企业发展的高峰期,会计核算具有重要地位。

会计人员借助会计凭证和记录账簿来记录和管理经营活动,有利于确保形成准确的企业会计报表,进而顺利对财产进行全面的清点和盘查。

另一方面,会计的高效监督和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定期成本及财务指标的优化。

会计账簿汇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信息进行了整理与归类,确保所呈现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全面性与有序性,它是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确保管理人员在房产经营决策过程中获取全面科学的参考数据信息。

此外,会计账簿对房地产经营活动起着支撑作用,为有效的决策提供保障。

3.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特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需要在行业准则的指导下进行,有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这两种类型。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讨苏露娜摘要: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项目以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为主,该类经济活动与核算以及记账等会计业务具有紧密联系,因此投资性房地产需要重视核算及记账工作的深入推进。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关于如何决定核算指标的依据模糊,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出入较大。

本文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需要进一步明确核算科目,以促进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投资造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会允价值计量基于人口大国的国情,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相对具有优势,然而也存在着值得探讨与解决的问题。

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标准,但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该行业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转换计量过程中的一些工作准则仍需要深化完善。

一、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1.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项目属于资产使用权过度行为,主要是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以此来获取收益。

其经营的目的是追求资本增值和赚取租金。

此外,该行业也会在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进行土地权转让,这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经营形式,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的需求变化以及其他增值收益等方面的制约,从本质上来看,这种经营方式是一种以增值后转让获利的行为,大部分该类企业会选择这种经营行为。

从税法的规定来看,出租房产或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属于企业经济活动之一,其所得租金、转让收益都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若转让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则例外,但我国几乎不存在这种情况。

2.会计核算的内涵会计核算是指企业会计与企业活动相关的记账、算账与报账过程。

作为我国的官方流通货币,会计核算的记账单位只能是人民币这一币种,这也是会计准则的硬性要求。

在企业发展的高峰期,会计核算具有重要地位。

会计人员借助会计凭证和记录账簿来记录和管理经营活险,从而为坏账计提提供了切实有用的信息。

2.燃气企业必须要构建相应的风险数据库,对相应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预测。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投资收益而持有的房地产,其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

会计处理标准的制定是保障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信息准确性的基础,定义与分类则有助于确定其计量和披露方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报告,而在实际处理中常见问题如确定回报率、资产价值评估等需要关注。

为规避这些风险,可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定期进行资产评估等措施。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标准和方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标准、定义与分类、会计处理方法、常见问题、风险规避、探讨、结论1. 引言1.1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获取长期收益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例如出租房屋、商业用地或发展用地。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一直是财务会计领域的热点和难点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处理标准、定义、分类以及方法都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带来一些常见问题和风险。

制定会计处理标准是确保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规范的关键。

会计处理标准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和准确。

定义和分类也是保证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正确的基础。

只有明确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和种类,才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是按照成本进行资产核算和折旧,公允价值模式是按照市场价格或评估值进行资产核算。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中,常见问题包括资产价值的判断、折旧计提、成本的核算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信息不准确,影响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判断。

为规避会计处理中的风险,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及时更新财务会计准则,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保证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出租、增值或经营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这些房地产的主要盈利方式是通过租金收入、资产增值和出售收入。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选择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企业自身的特点、法律法规的要求、税务政策等等。

本文将围绕这些方面展开讨论,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应当符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业务需求。

企业在选择会计核算模式时,应当考虑到自身的财务实力、管理水平、投资规模、经营策略等因素。

如果企业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可以选择更为复杂的会计核算模式,以更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和盈利能力;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选择相对简单的会计核算模式,以降低成本和管理难度。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能涉及多个地区、多种类型,对于这种情况,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会计核算模式,以更好地适应实际经营需求。

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企业选择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重要因素。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会计准则和规定,企业在选择会计核算模式时,需要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避免违规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在中国,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税务政策也是企业选择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重要考虑因素。

不同的会计核算模式可能会对企业的税务负担和税务优惠产生不同的影响。

选择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可能会导致更高的税前盈利,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而选择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可能会导致更低的税前盈利,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企业在选择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时,需要充分考虑税务政策的影响,选择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的会计核算模式。

企业在选择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时,还需要考虑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其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对于企业的决策和投资者的信心都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思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投资性房地产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投资手段之一。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用于投资目的而购买的,能够产生资金流入和资产增值的房地产物业。

而对于这样一种涉及巨额资金和高风险的投资形式而言,合理的会计核算模式同样显得尤为重要。

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有多种会计核算模式可供选择。

然而,如何选择一种合适的会计核算模式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就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思考。

1.不同会计核算模式的基本概念和适用条件目前,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三种模式: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和混合模式。

成本模式主要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直到资产处置时按照实际处置额扣除成本,公允价值模式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核算,混合模式则是将两种模式加以结合使用。

对于成本模式而言,主要适用于房地产持有期较长、且价格波动较小的情况。

而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房地产,则更加适用于公允价值模式。

在实际中,也可以通过混合模式的方式进行核算,即结合两种模式的优势来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

2.公允价值模式的特点和风险公允价值是指在有足够的市场参与者的情况下,会计准则规定可用来确定购买或出售资产的金额。

公允价值模式不仅能够反映当前市场的价格,而且更能够预示未来的市场走势和风险。

然而,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对于房地产投资而言,其价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公允价值可能会受到市场行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可能存在较大的波动。

此外,公允价值可能还受房屋质量、入住率等因素的影响,风险较大。

成本模式主要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成本相对稳定,因此能够更好地反映房地产物业的真实成本和收益情况。

同时,成本模式的实施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更为适用于投资物业成本容易估算或相对稳定且价格波动不大的情况。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购置或建造后,以出租、出售或增值等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其会计处理与普通房地产有所不同。

以下是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浅谈。

1.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首先,企业在购置或建造房地产后,需要判断其是否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在购置或建成后,参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确认其资产原值。

同时,应当在采用成本模式的会计制度下将其列为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其原值包括房地产的购置价款、建造成本和其他直接与房地产有关的支出。

企业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状况和物价等因素对其进行定期的减值测试,并对减值进行调整。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当按照其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摊销是指将资产原值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每个会计年度中,以反映资产使用的程度和降低其原值。

企业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等因素,定期计提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减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情况和物价等因素进行。

如发现已经减值的投资性房地产已经恢复了原价值,则应当恢复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拟将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则应当将其分类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持有待售的资产应当按照其可变现净值计量,并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单独列示。

一旦决定出售,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记录出售收入。

总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需要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核算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核算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核算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本文分析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会计核算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优化策略。

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核算提供有益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问题;对策1.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会计处理1.1基本属性投资性房地产与自建建筑物基本特征的差异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房地产房产主要目的并非自己持有上。

通常,此类资产一般是在升值空间大的优良地段建设,由其名称及定义即能够发现,自带投资属性,企业参与相关业务的主要目的就是等待差价及赚取租金,以收获利益。

1.2主要类型会计准则主要将投资性房地产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现阶段持有同时准备增值后进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租出的土地使用权。

在企业持有此类资产的期限结束之后,若是企业不对经营目的进行改变,并且暂时空置,则应该根据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企业仅有在把产权属自己的建筑物通过经营方式租赁过程中,才能根据投资性角度开展核算。

虽然持有同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投资性核算范围内,然而闲置土地禁止纳入投资性核算范畴。

1.3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能够相互转换,即企业原自用投资房地产、具备存货性质的房地产能够进行投资性转换,租赁合同的生效日期即转换日期。

通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根据公允价值开展计量工作,若是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方式基于历史成本法对自用房地产重新计量,相应公允价值即初始入账的价值。

转换时,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非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产生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转换方式下产生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相互转换直接按照账面价值转换即可。

2.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分析2.1第二次租出房地产的确认问题近年来,部分新兴企业通过租入房屋后再次以租出方式获取利润,即“二房东”。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问题的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问题的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问题的探讨作者:李红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4期李红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房地产投资的形式已经变得多种多样,投资性房地产属于一项长期的资产投资活动,因此,对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问题已经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一、如何正确选择真正适合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模式随着新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发布,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问题的问题上,由于新旧准则中相关制度下会计处理的不同,如何正确选择真正适合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模式已经成为重要议题。

首先,根据新的会计计量模式,企业必须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对企业资产所能够达到的基本效益进行重新分类、计量和确认。

例如,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模式时候,通常会在“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方面进行资产负债表科目的核算。

并且在实际的具体过程操作中,根据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对于企业能够取得的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者增值效益进行可靠、合理的成本计量,并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对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进行单独统计和核算出售。

其次,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新规定,按照不同的购买价格和投资房产的相关税费对于已经可以作为入账价值的公允价格进行不同形式的交易活动。

同样,对于企业用于生产的产品,例如,相关建筑物的使用权等不固定资产可以通过租赁方式——母公司向子公司出租的房地产,并且要经过编制合并财务等相关报表来向相关的企业集团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除此之外,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也随之完善,因此,根据我国现阶段财务管理的现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必须做好基本的财务工作。

例如,无论货币交易还是非货币交易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到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进行办事,同时积极探索财务管理中的先进工作经验,防止财务规章制度停留在表面,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营运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的市场能力。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发布时间:2022-08-28T05:58:33.986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2年4月8期作者:崔云云[导读]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逐渐发现了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中的会计在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崔云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东滨州 256600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逐渐发现了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中的会计在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来说,存在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房地产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因此本文对于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提出了四点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引言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的探索,是刻不容缓的。

一、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核算方法的选择不够准确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现在采取的核算方式和应该采取的核算方式往往并不是适配的。

[1]因为不同的情况下,所需要的成本会计核算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不能够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进行核算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核算结果不够准确,这样一来核算的数据就会变得无效化,而这显然是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二)多种核算方法的结合不够恰当由于许多更加复杂化的成本是不能够采取单一的核算方法来进行核算[2],而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现在所采取的要么就是使用一种单一的方法,要么他们就是将两种方法进行简单化的结合。

这两种形式的会计核算方式其实都是不足够的,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只有将这两种核算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来效果。

(三)一些员工对于不同的核算方法不能够很好的掌握一些员工由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是不足够的,因此他们对常用的两种核算方法都不能很好的掌握,那么他们在核算的过程中就会产生一定的核算问题,而这样一来,核算方法在他们的使用下也是无法发挥出其应当发挥出来的作用和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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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再探讨
【摘要】: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其规模不断壮大,经济业务种类繁多,错综复杂,为加强对房地产业务的核算与管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产的定义、计量及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理论研究与实践表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上仍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

本文仅就此进行一些探索,以供读者参考。

【关健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它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通常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而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并且,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以成本模式或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两者所形成的收入或已实现的收益无论何种情况一概都直接计入或最终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从长期来看,虽然不会对企业的最终利益产生影响,但这种处理方法,会影响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各期利润的真实性,给上市公司以调控利润的空间和时间,进而也误导广大的投资者和消费者。

同时,也给我们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管理与会计核算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因此,进一步探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问题,有着广泛的现实与深远意义。

一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或摊销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模式核算的房屋或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计提折旧,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采用成本模式核算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按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摊销。

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

而对投资性房地
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进行减值测试。

诚然,对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并于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对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折旧或摊销,应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这既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也将会影响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各期的利润水平,使得上市公司利润虚增,影响了企业各期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达到了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进而误导了广大的投资者与消费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与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屋,其在出租期间都会发生有形或无形的损耗,其成本与费用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因此,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理,也应比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存续期间按其成本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以真实的反映企业各期的利润水平。

企业可设置和通过“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科目核算,也可在“累计折旧(摊销)”科目下设置“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明细科目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明细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是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还要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收入,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一并转入。

这一规定存在有如下问题:一是,没有区分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或者报废、毁损等具体情形,两者在核算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
出售、转让的处置较为简单,可以直接从售价收入中予以扣除,而报废、毁损的情况却很复杂,两者在会计处理上一概而论,显然不妥;二是,投资性房地产,特别是房屋及建筑物这种投资性房地产,在出售、转让或者报废、毁损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相关税费不进行核算,而是直接从处置收入中予以扣除,将扣除后的净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这显得过于简化。

因为,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一样,其出售、转让或者报废、毁损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情况较多且较为复杂,况且,在会计核算也可能会存在一个时间差,如果按现行的会计准则这样处理,会很容易造成了实物管理与会计核算上的混乱;三是,作为房屋及建筑屋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形成了营业利润,而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屋及建筑屋在报废或毁损时的处置净收入,则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这样,同一建筑物报废或毁损处理不同,对利润结构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准确判断,给企业留下了进行利润结构操纵的空间,更为特别的是,它粉饰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到广大投资者与消费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解读及其对其业绩变动趋势的分析,进而影响到其投资决策。

因此,为便于正确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或者报废、毁损等经济业务,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构成,也为了便于投资者和消费者能正确地理解、把握和分析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企业应分别对此类业务进行核算,应:(1)出售、转让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准则规定,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设置和通过“投资性房地产清理”帐户,以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存续期间因报废、毁损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损失(3)投资性房地产在存续期间因出售、转让或报废、毁损所发生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4)投资性房地产收回自用后发生的转让、出售或报废、毁损的处置净损益应比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出售或报废、毁损的会计处理一样,作为利得列作营业外收支处理。

总之,本人认为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上述方法核算比按现行准则核算更科学、更合理、更具可比性、操作性,更能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和经营业绩,更便于广大会计工作者对会计准
则的理解、把握和运用,也便于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正确解读企业会计报表,以作出正确的投资、消费决策。

随着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迅速发展,各种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在实践应用的基础上,对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就更显得越来越紧迫,需要不断的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更科学合理地做好投资性房地产的管理与核算。

【参考资料】:
1.《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编,立信会计出版社。

3.《新企业会计准则精读精讲》第一版,2006年,人民出版社。

4.《中级会计实务》,2007年1月第一版,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经济科学出版出版。

毕业论文
专业会计电算化
题目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再探讨姓名赵艳
准考证号
山西财经大学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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