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1-8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
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
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
”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
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答案】BC【解析】A选项,《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据此可知,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题中,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仅为保证,并非债权人甲将其应收账款出质,不成立质权。
A项错误。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本题中,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成立保证,丙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项正确。
C选项,《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C项正确。
D选项,并存的债务承担意味着原债务人和债务承担人对该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成立保证,而不是债务承担,丙公司不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人。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1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8-13
2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答案】B
27.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
证据将其拘留。
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答案】C
28.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1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8-18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答案】D
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C
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2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8-20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
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
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
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
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
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
请回答第1—3题。
1.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
2.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D
【考点】: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2-4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2-481.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答案】AD【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市场支配地位。
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A选项,《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并无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是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A项正确。
B、C选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除了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外,相关因素也很多,包括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B、C 项错误。
D选项,《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项正确。
2.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
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81.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考点】消费权利、瑕疵产品侵权【解析】A项考查瑕疵产品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产品质量法》本题钱某不是本法所规定的消费者,故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可依据《产品质量法》请求赔偿。
A说法正确,不选。
B项考查瑕疵产品损害赔偿的消费者选择权。
依据《产品质量法》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据此,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B项说法正确,不选。
C项考查生产商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因此,虽然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免责事由,其中缺陷不存在,则可免责。
C项说法正确,不选。
D项考查考查生产者的免责事由。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3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321.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A项:《仲裁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由条文可知A项表述正确。
B项:《仲裁法解释》第26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条文可知B项正确。
C项:《仲裁法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条文可知C项表述正确。
D项:《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不能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D项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
2.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2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211.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
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
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其他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转让的,乙取得合伙人地位B.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C.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甲退伙或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可对退伙财产进行分割D.其他合伙人对转让、退伙、退还财产均不同意,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乙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该题是对此法条的考查,由此规定可知,BCD三项正确。
2.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
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
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
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乙在分配财产时,可多分C.丙无权继承遗产D.分配遗产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遗产的分割。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11.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答案】D【考点】WTO争端解决机制【解析】A项考查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磋商。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但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
磋商应予保密,并不损害任何一方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的权利。
因此,A项错误。
B项考查专家组的职权范围。
专家组的权限范围仅限于申请设立专家组的申请中所指明的具体争议措施和申诉的法律依据概要。
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不属于专家组的权限范围。
故B项错误。
C项考查上诉机构的职权范围。
上诉机构负责对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进行的法律解释进行审查,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裁决和结论,但上诉机构没有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的权力。
故C项错误。
D项考查上诉机构的组织。
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常设机构,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的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故D项正确。
2.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
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答案】A【考点】投资争端解决【解析】A项考查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管辖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21.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查B.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自发现其涉嫌重婚之日起重新计算C.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田某构成挪用公款而不构成重婚,应当对重婚罪作出不起诉决定D.如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重婚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答案】AD【考点】补充侦查提起公诉的程序2.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
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报警称甲驾车撞倒乙。
急救中,乙曾短暂清醒并告诉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
医生将此话告知警察,并称从甲送乙入院时的神态看,甲应该就是肇事者。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性B.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属于直接证据C.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属于传来证据D.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属于符合一般生活经验的推断性证言,可作为定案依据【答案】AC【考点】刑事证据的种类、刑事证据的分类、刑事证据规则3.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法院应当予以支持?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答案】BC【考点】刑事诉讼证明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C.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答案】AB【考点】刑事诉讼证明5.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限内审结【答案】BD【考点】强制措施概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0-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0-11.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
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
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A项:《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安排》第2条第2款规定:“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安排》第2条第3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由条文可推知本案中甲公司向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时,可选择乙公司财产所在地的广东或上海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不能分别向它们提出,A项错误。
B项:《安排》第1条规定:“内地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法规在澳门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适用本安排。
本安排没有规定的,适用认可和执行地的程序法律规定。
”由条文可知B项错误。
C项:《安排》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3-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3-8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
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答案】B【考点】技术合同【解析】A项考查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排斥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术。
故A项错误。
B项考查商业秘密。
乙公司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因此,未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不得使用。
故B项正确。
C项、D项考查技术改进。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限制技术改进之约定显然因妨碍技术进步而无效。
故C项、D项错误。
2.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答案】D【考点】汇编作品的著作权【解析】本题考查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依据《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81.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
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
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进入2017年,紫霞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于8月决定收购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用于职工奖励。
关于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公司此次可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上限为100万股B.公司可动用任意公积金作为此次股份收购的资金C.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可在两年内完成实施对职工的股份奖励D.如在2017年底公司仍持有所收购的股份,则在利润分配时不得对该股份进行利润分配【答案】D【考点】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解析】《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A项错误。
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万股,用于激励的总额不得超过5%,即50万股。
B项错误。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C项错误。
应当在一年内转让股给职工。
D项正确。
该股份是激励员工的,不能用于利润分配,说法正确。
2.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
甲国法院缺席判决朗曼10年有期徒刑。
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
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法院判决生效后,甲国可派出军队进入乙国捉拿朗曼,执行判决B.乙国可以给予朗曼庇护C.乙国有义务给予朗曼庇护D.甲国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乙国有义务将朗曼逮捕并移交甲国【答案】B【考点】引渡与庇护【解析】根据主权平等原则,在判决生效后甲国也不能派军队进入乙国,这是侵犯乙国主权的行为,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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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8-1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
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
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
甲以此方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
坏财物罪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答案】CD
87.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答案】BC
88.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