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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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基本要求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20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

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

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

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

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

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

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

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

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

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管理单位及人员,以及使用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是指将氧气、天然气集中供应到使用单位的管道系统。

第四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第二章设计第五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供气需求量合理确定系统设计参数,确保供气能力满足使用单位的需求;(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管道材料和设备,并经过质量检测和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三)遵循合理布局原则,确保供气系统的管道、阀门、泵站等设施安装牢固、连接可靠;(四)设置安全阀、疏水器、排气阀等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五)制定适当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设置防火防爆设备、防火墙等,确保系统安全。

第六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系统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清单、管线布局图、安全保护装置设计等内容。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施工第八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施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确保系统的管道、设备等安装工程质量;(二)设置专人或专班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爆防火措施;(三)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设备和消防器材齐全,并按时进行维护和检修;(四)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五)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六)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集气管压力管理规定

集气管压力管理规定

焦化厂集气管压力管理规定1、出炉段集气管压力白天不高于负450pa,天黑不能高于负400pa。

非出炉段集气管压力全天不高于负300pa。

超过规定值3分钟没有调节的考核鼓冷段每次100元。

2、焦炉循环氨水压力设定为2.2公斤——2.5公斤之间,超过标准每次考核鼓冷段每次100元。

3、中控室负责天黑后(四点班、零点班)对1#2#焦炉proven 系统坨冲洗一遍,没有冲洗或不按规定冲洗的考核当班工段300元。

4、碳化室压力不能长时间负压或微负压,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记录并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如需长时间降低碳化室压力的要通知当班生产段段长并在分厂工作群中说明原因,中控室做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孔考核生产段100元。

5、推焦完毕后要及时加煤,避免碳化室空炉时间过长,因空炉时间过长造成含氧量超标的,查明原因后考核责任工段100元。

6、加煤完毕后碳化室压力不能高于负100pa,如因炉门原因造成大面积跑火冒烟需控制碳化室压力的,控制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不按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工段100元。

7、生产三段负责对87#碳化室的炉门、加煤孔盖、炉门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每班检查不低于2次确保空气不能进入碳化室内并做好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工段200元。

8、中控室负责接班后对焦炉负压号及压力浮动大的炉号进行统计,统计完毕后通知仪表段进行处理。

中控室未及时通知仪表段检修考核中控室每孔50元,仪表段在接到中控室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每孔考核50元,有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做记录并通知当班段长。

9、仪表段加强对proven系统的维护,发现坨杆冒烟或喷洒管外置的要在二轮结焦周期内处理完毕,需更换的上升管盖及内衬要在下轮结焦时间内更换,不按规定执行的考核仪表段每孔100元。

2019年07月17日开始实施焦化厂。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潜在可燃气体泄漏风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储气罐区、矿井等。

3.工作场所负责人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措施。

二、检测设备要求1.工作场所应配备专业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校准。

2.检测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测量可燃气体浓度、氧气浓度、进行声光报警。

3.检测设备应具备屏幕显示浓度数值,方便人员及时了解气体浓度情况。

4.检测设备应具备数据记录功能,便于事后分析和溯源。

三、检测频率与要求1.根据工作场所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氧气检测频率和要求。

2.高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天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3.中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周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4.低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月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5.对于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警示、疏散等),并进行排查、修复。

四、检测操作规程1.检测前,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2.检测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设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3.检测时,应选择适当的检测点位,确保能够获取准确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数据。

4.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检测现场,避免发生事故。

5.检测时应确保周围无干扰物质存在,以免影响检测准确性。

五、异常情况处理1.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阈值时,检测设备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2.一旦接到报警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呼叫紧急救援队伍、疏散人员等。

3.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应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切勿盲目行动。

4.异常情况解除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随着人们对精细化生产和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氧气、天然气等高压气体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气体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并加强了管理和监控。

本文将深入分析这些规定,并探讨如何加强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

1.安全规定在氧气、天然气的集中供应过程中,必须符合以下的安全规定:1.1、设备安全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运行设备要满足一定的规范,包括:•设备应该特别设计制造,并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

•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设备应该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设备应该定期维护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1.2、安全操作规定操作人员是影响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方法,熟练掌握系统的运行情况。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稳定。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预防措施,在操作期间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

1.3、环境安全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也受到环境的影响,因此需要一些环境安全规定:•应确保供气系统的安装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确保供气系统使用环境不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

•供气系统周围应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周边环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

2.安全管理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全过程的安全性。

具体规定如下:2.1、日常巡检与维护每日员工应对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并维护,即对气源设备、压缩机、分离装置、储存装置、输送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等进行检查,排除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2、安全操作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基本的技能和安全操作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内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和资产安全,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三条【设计要求】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2.设计必需考虑系统的容量、管道布局、供气压力和流量等参数,合理布置各个部件,并确保通风、排烟等要求。

3.高压管道设计必需参照国家相关规范,确保管道的材质、壁厚和接口等满足相关要求。

第四条【安装要求】1.安装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企业进行,严禁擅自施工或委托不合格单位。

2.安装过程必需依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管道连接、阀门、压力传感器等设备的正确安装,防止任何漏气和安全隐患。

3.安装完成后,必需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和试运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五条【日常运行】1.运行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岗位培训,了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流程。

2.运行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运行,严禁私自操作、开启或关闭阀门。

3.定期检查氧气、自然气供应压力和流量,确保运行参数正常。

4.清洁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道和设备,确保无积尘、异物等。

第六条【维护保养】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必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含清洁、检修、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2.维护保养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操作。

3.维护保养记录必需认真记录,包含工作内容、时间、人员等,并保管备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安全培训】1.进入企业的新员工必需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

2.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示员工注意系统的安全事项、事故案例和安全求救流程。

第八条【应急处理】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需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气源并报警。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是现代城市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必不可少的能源供应。

然而,氧气、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物质,一旦泄漏,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重点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逼。

因此,针对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需要订立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系统运行安全,下面是一份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岗位责任。

(二)各级管理人员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运行安全负责,必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考核和评定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定的紧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制度(一)订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订立应急预案。

(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订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防护计划。

(三)建立保养制度,建立设备档案。

设立设备清理和养护专门岗位,对设备管路清洗、调试、养护等工作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

(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订立月度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检查评估。

(五)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宣扬教育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一)加强常态化安全风险管理,从源头掌控风险,坚决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现场安全管理,佩戴防静电、防静电脚套、无菌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进入设备管路运行区域前应全面了解区域内各种安全设施,全面了解设备管路安全运行情况、起、止阀位置等。

(三)定期从供气泵和瓶区供气管道,通风系统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开展检查记录,现场管理要做到随时记录发觉的异常情况,并适时报告。

(四)其中氧气管路安全事故常常会以燃爆,火灾等重点事故形式显现。

因此,全部开放火源项目不得与氧气管道放在同一区域,对于燃烧性物质应避开进行操作。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和损害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和设施。

3. 安全管理人员3.1. 每个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应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该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

4. 设备维护和检修4.1. 所有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备必须按照厂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4.2. 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5. 环境安全要求5.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能够确保气体能够迅速扩散和排除。

5.2. 禁止在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内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5.3. 禁止在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内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操作。

6. 安全操作要求6.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才能进行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操作。

6.2.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连接情况,确保安全。

6.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操作参数和操作方法。

6.4.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7. 紧急情况处理7.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7.2. 紧急情况处理应按照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

8. 事故报告和调查8.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8.2. 事故调查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9. 安全演习和培训9.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演习应定期进行,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下面是一些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
1. 系统设计和建造: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采用合适的材料和设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和安装。

2. 安全阀和压力表:所有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阀和压力表,以确保供气系统在正常工作范围内保持安全压力。

3. 泄漏检测: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必须安装泄漏检测装置,能够及时发现和通知系统操作人员有关泄漏的情况。

4. 火灾防护: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必须配备适当的火灾防护措施,例如防火墙、火焰防护罩等。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火灾应急培训,并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 定期检查和维护: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清洁管道、更换老化设备和阀门、校准压力表等。

6. 紧急停气和疏散:在发生氧气和天然气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供气,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

7. 培训和警示标识:所有与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相关的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并能够识别和理解相关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标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氧气和天然气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在实施这些规定时,还应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煤气、氧气、氮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氧气、氮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氧气、氮气安全管理制度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

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

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

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穿行和逗留。

8、检修与煤气设施相联系的其它设施时,要注意监测和实验空气中CO的浓度,并采取预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

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

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

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

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对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和权限1.企业职能部门负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2.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搭配企业职能部门,共同负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第四条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设置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应设置特地的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防爆装置、报警装置、通风设施等。

2.安全设施和设备应依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布置和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五条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第六条燃气管道的设计和安装1.燃气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

2.管道料子应具备耐压、耐腐蚀等性能要求。

第七条燃气管道的维护和检修1.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泄漏情况,对有泄漏风险的管道及时处理。

2.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燃气泄漏的处理1.发现燃气泄漏情况,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泄漏风险得到掌控。

第四章管理制度和培训第九条管理制度和培训1.企业应建立健全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推广。

2.对从事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考核和惩罚第十条考核标准1.对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包含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燃气管道的维护情况等。

2.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奖惩,对达标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嘉奖,对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判和惩罚。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模版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模版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中所使用的煤气成为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

煤气的安全使用是保障生产安全和环保的重要环节。

而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是煤气使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对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进行分析和总结,以确保煤气的安全和可靠使用。

二、集气管压力的管理规定1. 压力标准在煤气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正常供气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制定一定的压力标准。

一般情况下,集气管的压力应根据设备的要求以及生产工艺进行合理设置。

同时,集气管的压力应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在允许范围内。

2. 压力监测与报警系统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集气管压力异常情况,需要安装相应的监测与报警系统。

这些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测集气管的压力变化,并在超过预设范围时发出警报。

此外,还应建立紧急响应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

3. 压力调节与维护集气管压力的调节与维护是保持压力稳定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调节与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洗管道、检查阀门、更换密封件等。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以便后期追溯和分析。

三、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1. 含氧量标准煤气中的氧气含量是判断煤气燃烧效果和安全性的重要参数之一。

一般情况下,煤气中的氧气含量应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进行标准设定。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和环保,煤气中含氧量的标准应不低于一定的数值。

2. 含氧量检测与监测为了确保煤气中的氧气含量符合标准要求,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测与监测机制。

这些机制可以包括定期抽样检测、在线监测系统等。

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3. 含氧量调节与控制为了保持煤气中的氧气含量稳定,需要进行相应的调节与控制。

这包括煤气的储存与输送过程中的氧气控制,以及煤气燃烧设备中的氧气供应控制。

调节和控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确保煤气的安全和可靠使用。

四、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管理的其他规定1. 人员培训与操作规程为了保证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和民用领域,为各种设施和设备提供能源。

然而,由于氧气和天然气的特殊性质,使用和管理集中供气系统必须遵循一定的安全规定,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性。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

2. 系统设计与安装2.1 设计原则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以下原则:•采用合适的材料和设备,以防止泄露和火灾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设置合理的管道布局和安装位置,以方便操作和维护,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泄漏风险。

•采用安全控制装置,如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和阀门等,及时监测和控制系统运行状态。

•保证氧气和天然气的供应质量,避免通过集中供气系统传输的氧气和天然气含有杂质和有害物质。

2.2 安装要求•管道连接必须采用合适的工艺和方法,确保连接紧密可靠。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线路布局和安全距离,以防止管道损坏和人员意外接触。

•安装气体泄漏报警器和防爆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避免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安装天然气检测仪,定期检测系统中天然气的含量,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3. 管理与维护3.1 管理责任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责任应明确分工,包括:•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操作和管理系统。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2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和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清洁和保养设备,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定期更换易损件和老化设备,避免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4. 安全使用4.1 使用规范•使用人员必须接受正规培训和持证上岗,了解系统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规定。

•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和维护集中供气系统。

•严禁擅自修改和调整系统参数和接口,以免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风险防控•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毒面具和防火服等,在危险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规定是为了保障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

二、管理机构1.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机构由供气公司设立,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监控。

2. 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护和紧急处理等工作。

3. 管理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

三、安全设施1.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设施,包括气体泄漏报警器、防火墙、安全隔离阀门等。

2. 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3. 安全设施的维护记录和检修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

四、操作规程1.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置和参数。

3.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事故应急1. 发生氧气、天然气泄漏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2. 管理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报告和协调处置。

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考核1. 系统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学习新的安全知识和技术。

2. 操作人员应通过相关考试,获得操作证书并及时进行更新。

3. 管理机构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能力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力。

七、监督与检查1. 相关政府部门应对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管理机构的设施、操作和安全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 监督部门有权对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操作。

八、处罚与责任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负有重大责任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规范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系统安全管理责任第三条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由企业的管理负责人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包含以下内容:1.订立并完善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2.对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3.组织进行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维护和维护和修理;4.确保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设备的更新和升级;5.供应必需的安全培训,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6.确保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执行;7.做好与供气系统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搭配工作。

第五条管理负责人应当具备承当安全管理职责的资格和本领,了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特点和应急处理方法,能够有效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章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企业应订立并实施相应的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下发到相关人员。

第七条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系统使用及操作管理规定:明确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使用人员及其权限,规定使用前的系统检查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2.系统巡查和检测要求:规定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定期巡查和检测要求,明确巡查和检测的频次、内容和记录方法。

3.系统维护和维护和修理管理规定:明确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维护和维护和修理责任,规定维护和维护和修理的方法和要求,确保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

4.系统设备更新和升级管理规定:规定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设备更新和升级的管理程序,确保系统设备始终处于可靠状态。

5.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明确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频次和方式,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规定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业生产中的安全性和效率性。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是工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

本文将介绍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标准和管理措施。

二、集气管压力的管理规定1. 标准压力范围集气管的标准压力范围应在设备设计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之内。

具体的压力范围应根据工艺的需要和设备的特点来确定,并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整。

2. 压力监测与报警集气管的压力应该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压力在安全范围内,并设置报警系统。

当集气管压力超出安全范围时,报警系统应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压力,防止事故发生。

3. 压力调整与控制为了保持集气管的稳定运行,必要时需要进行压力调整与控制。

调整和控制压力的方法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工艺的需要来确定,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性评估和控制措施。

4. 压力维修与保养集气管的压力维修和保养是保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定期进行压力维修和保养工作,检查管道的完整性和紧固件的连接情况,以确保集气管的安全运行。

三、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1. 含氧量标准煤气中的含氧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具体的含氧量标准应根据工艺的需要和设备的特点来确定,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整。

2. 含氧量监测与报警煤气中的含氧量应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含氧量在安全范围内,并设置报警系统。

当煤气中的含氧量超出安全范围时,报警系统应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含氧量,防止事故发生。

3. 含氧量调整与控制为了保持煤气中的含氧量稳定,必要时需要进行含氧量的调整与控制。

调整和控制含氧量的方法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工艺的需要来确定,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性评估和控制措施。

4. 含氧量维修与保养煤气管道的含氧量维修和保养是保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定期进行含氧量维修和保养工作,检查管道的完整性和紧固件的连接情况,以确保煤气的安全运行。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 安全责任:公司应明确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相关人员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2. 安全培训:公司应对从事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 设备安全: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备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安全检查:公司应定期对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5. 防火安全:公司应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包括禁止吸烟和明火进入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区域,设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加强火灾应急演练等。

6. 泄漏管理:公司应建立氧气、天然气泄漏管理制度,包括泄漏报警、泄漏处理和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泄漏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处理和控制。

7. 安全标识:公司应在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入内标识、警示标识和操作指导标识等,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8. 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组织方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

9. 安全监控:公司应建立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监控系统,对气体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设立专门的监控人员负责系统的运行和安全。

10. 事故记录和报告:公司应及时记录和报告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发生的事故和安全事件,包括事故原因、损失情况和处理结果等,以便进行事故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确定正确的集气管压力

确定正确的集气管压力
(三)“若集气管压力不能保持炭化室底部结焦末期为正压,或压力低于燃烧系统,则炭化室砌体中的石墨将被烧掉,并引起串漏,严重时砌体还会出现熔洞和渣蚀现象,”我们首先假定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为负压,且稍小于燃烧系统压力。在结焦初期,由于保持了较低的集气管压力,炭化室和燃烧室压力差较小(此时炭化室压力高于燃烧室压力),串漏对燃烧室温度影响较小,串漏的荒煤气热解后的游离碳逐渐在墙缝中结成石墨。结焦末期燃烧室内气体串入炭化室,由于气体含氧量较低和时间较短,不会影响炉墙的石墨。那么当炭化室底部在结焦末期为负压时,有多少空气进入炭化室呢?这些空气会不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呢?我们通过下面的两个计算说明这个问题。
(1)当炭化室底部在结焦末期压力为-50Pa时(-5.l mm水柱),炉门刀边下部有一直径为10毫米的半园形缺口,计算因炭化室负压每小时有多少空气进入炭化室(忽略了空气流动阻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由柏努利方程:
其中位压头Z1=Z2=0,空气初速度U1=0,
V空=SU2t=0.5×(0.005)2×π×9.11×3600=1.29(m3)
5、加快了荒煤气的导出速度,减少了煤气在炭化室内的二次分解,提高化产收率。
总之,通过理论分析和新旧两个原则的对比,说明了新原则的重要性及其使用推广的迫切性。如果能把新原则用于焦炉管理中去,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将是极为显著的,而且不用投资,比较有效地解决炼焦污染问题,这必将对炼焦事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为保证炭化室在整个结焦时间内各部位的压力稍大于加热系统的压力,并防止吸入外界的空气,以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不小于0.5毫米水柱为原则,确定集气管压力。”当确定了投化室底部在结焦末期不小于0.5毫米水柱时,因燃烧系统为负压,所以在客观上已经不存在炭化室压力梢大于加热系统压力,而应该说它们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压差。由于确定的集气管压力较高,使大量的荒煤气从炉门、框后、加煤口、上升管等部位漏出进入大气,这样既浪费了能源,又污染了大气,恶化了操作环境,同时这也是导致焦炉着火烧坏炉门、炉框及护炉铁件的原因所在。护炉铁件的损坏与失效,加速了炉体的老化。

介质气体(煤气、氧气)及相关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介质气体(煤气、氧气)及相关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炼钢厂介质气体(煤气、氧气)及相关设备设施检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煤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第一炼钢厂煤气管理,实现安全用气,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艺规程、安全作业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科、生产科为第一炼钢厂煤气主管部门,负责第一炼钢厂煤气系统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的制定,对煤气管网进行责任划分。

第三条:各煤气使用单位及岗位,应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爱护煤气设施,协助机动科做好煤气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四条:煤气设备管理实行区域管理,煤气管网以进入用户前的阀门组为界。

阀门组外的设施由维修车间负责统一维护管理,阀门组内的设施由各用户维护管理。

第五条:机动科对煤气输送专用管道中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走台等设施上进行统一编号,并标在明显位置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覆盖,涂改,拆除或损坏。

第六条:严禁任何人员擅自启动关闭或拆除损坏煤气管网中阀门、冷凝水排水器、调压器等煤气设施。

第七条:机动科负责建立煤气设施技术档案,并建立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设备记录。

第八条:煤气设施进行日、季、年检查,对于设施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

第九条:未经许可严禁在煤气管道及其设施上施工,需要进行施工时,必须办理许可证,并需动力厂煤气防护人员的现场监护,设置警戒区域,确保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及用户发现煤气设施损坏,有管道破裂,漏气等,应远离现场并立即报告炼钢调度室抢修,属责任事故的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如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煤气设施管道下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有煤气设施、管道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严禁用做卧室。

第十二条:煤气管道压力低于4KPa时,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停止使用煤气设备,待煤气压力回升至7KPa且稳定后,经防护站确认,方可再次点火。

第十三条:除本岗位操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严禁擅自启动关闭煤气设施及设施包含的煤气阀门、排水阀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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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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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焦化厂煤气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煤气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化产车间鼓冷操作工、炼焦车间相关操作工。

三、规定及要求:
煤气中含氧量控制在0.8%以下,要求相关岗位相互沟通,精心操作。

四、数据采集:
含氧检测数据、集气管压力数据均以化产电脑显示数据为准。

五、考核:
1、集气管压力不平衡,低于100Pa罚款500元,化产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30%,炼焦操作工占70%。

2、集气管压力均低于100Pa罚款500元。

化产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70%,炼焦操作工占30%。

3、含氧量超过0.8%(包含0.8%),罚款100元/次。

超过1.0%(包含1.0%),罚款200元/次。

(1)因焦油盒处吸入空气导致含氧量超标,炼焦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70%,化产操作工占30%。

(2)集气管压力正常,因高压氨水打开时间过长等焦炉操作原因导致含氧量超标,由炼焦相应岗位工承担全部罚款。

(3)因化产设备泄漏或化产岗位工操作原因导致含氧量超标,由化产相应岗位工承担全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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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上罚款同时纳入车间月度打分标准进行扣分(1分/20元)。

七、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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