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2017年二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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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2017]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建质[2017]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8.22•【文号】建质〔2017〕169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各地上报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的通过开展提升行动试点,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充分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手段,促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试点内容及试点地区(一)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

通过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同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试点地区: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

(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所有权人权益。

试点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

(三)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

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同时可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质[2017]57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7]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3日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7.12.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
•【施行日期】2017.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65号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附件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建部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8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建部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8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建部督查情况的通报正文:----------------------------------------------------------------------------------------------------------------------------------------------------关于住建部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8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协会、部分企业: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342号)文件要求,住建部第二督察组于2017年7月18日至22日对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住建部督查组在我省五天时间里,主要听取了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查看了主管部门的资料,抽取了西安市5个在建工程项目,长安区1个在建工程项目。

从施工质量、安全管理2个方面进行了仔细认真的检查,对我省的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的充分肯定。

7月22日住建部督察组反馈“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管部门情况住建部在我省督查期间,西安市建委和长安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积极与省厅对接,配合省厅迎接检查,能够提前主动请示省厅派出4个检查组,对西安市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并且认真细致的做好督察组在陕工作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

省质监总站能够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人与西安市一道做好项目的排查和抽查项目的迎检工作,省市两级质监站在检查期间派出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积极协调项目参建单位做好项目检查时的配合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发文字号】鄂建函[2017]496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7.07.13【实施日期】2017.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通报(鄂建函〔2017〕49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根据《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鄂建文〔2017〕24号)安排,2017年6月5日~15日,我厅对全省各市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巡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督查了17个市(州、林区)及其下辖的32个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抽查了32个在建工程项目及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

检查中发现,各市(州、林区)落实省厅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良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措施得到贯彻落实,针对危大工程的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均制订了具体方案,并根据工作要求组织了检查,中心城区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有一定的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安全监管不到位。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如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施工扬尘的专项整治等虽然组织了相应的检查工作,但是对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上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不严、行政处罚不及时,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市区执行不到位。

二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存在隐患。

部分项目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保工作不到位,如塔吊基础积水、附墙安装不到位、施工电梯防松绳失效、机械锁失灵等;部分项目脚手架管理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扫地杆缺失、脚手架水平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不符合要求,如模板支架扫地杆缺失、梁底无立杆等;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如现场存在一闸多接现象、楼层内电缆随意拖拉、泡水、设备使用倒顺开关等。

2017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2017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2017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效治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系列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建立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的行为,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5.25•【文号】建办市函〔2017〕353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3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指导和推进各地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以及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期报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一)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监管、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开展建筑评论、严格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清出等情况。

(二)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加强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执业保险等情况。

(三)推广工程总承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和项目落地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附件内容认真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二)从2017年二季度起至2018年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本地区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附件(含电子版)一并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郑海平王三星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7年5月25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5.17•【文号】建办质〔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并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针对工程实际,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列出可能涉及到的危大工程,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二、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一)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9.01•【文号】建市[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9月1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12.03•【文号】财办综[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财办综[2015]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工作,根据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综〔2015〕6号)要求,现就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数据及绩效评价报告事宜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地)2015年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情况;2016年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计划,即租赁补贴计划发放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和实施情况表》(附件1)。

(二)各地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完成情况和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附件2)。

(三)各地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和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附件3)。

(四)各地201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具体报送资料详见《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4)。

(五)各地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3.28•【文号】建办质函[2017]214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7]21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日,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工程发生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

3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裕华商务中心工程发生吊篮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安徽省安庆市桐城金色阳光城项目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湖北省麻城市仙山牡丹博览园水上乐园综合楼工程发生模板支撑脚手架坍塌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复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结合《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要求,突出重点,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11.05•【文号】建办质[2014]44号•【施行日期】2014.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授权书、承诺书式样可参考附件1、附件2。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土建质量员考试题库及答案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土建质量员考试题库及答案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员考试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筑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B、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C、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一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D、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半年以上(含半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正确答案:A2、下列关于危险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炸药属于第一类危险源B、工人操作失误是第二类危险源的C、人站在高处属于第二类危险源D、高处作业无防护栏杆属于第二类危险源正确答案:C3、外墙产生漏水需要三个要素,破坏任何一个要素,就可以阻止水的渗入。

下列要素,不属于产生外墙漏水的要素的是()。

A、水B、压力C、孔隙D、压差正确答案:B4、下列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B、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5年C、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应列为黑名单D、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异议信用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公开异议信用信息处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正确答案:B5、关于《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各专业的工程制图,下列错误的是()。

A、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B、原有建(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C、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D、BIM模型正确答案:D6、下列说法中,不属于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优点的是()。

A、安全可靠B、搭拆快速C、省材料D、搭设尺寸灵活正确答案:D7、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中无效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3.03•【文号】建质[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3月3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是什么?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是什么?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近几年频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一系列事故给给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

因此住建部采取了很多措施去管理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

那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是什么?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近几年频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一系列事故给给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

因此住建部采取了很多措施去管理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

那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是什么?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022年江西省土建安全员模拟题

2022年江西省土建安全员模拟题

2022年江西省土建安全员模拟题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有25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错选不得分)1、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 )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A.出租单位B.使用单位C.监理单位D.建设单位参考答案:B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 )制度。

A.责任保险B.安全保险C.质量保险D.执业保险参考答案:D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A.协会B.工会C.安全协会D.企业负责人参考答案:B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 )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A.7B.10C.15D.30参考答案:D5、消防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M。

A.50B.80C.100D.120参考答案:D6、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 )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A.3米B.5米C.2米D.4米参考答案:B7、国家安委会《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明确政府监督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包括:是否建立了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 )范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

A.安全生产责任B.安全岗位责任C.安全岗位职责D.安全岗位管理参考答案:A8、在监理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 )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4.29•【文号】建办城函〔2022〕178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17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措施,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涉及燃气各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对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摸清本地区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固化为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继续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按照聚焦重点、安全第一,规划先行、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统筹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全面梳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基础上,抓紧规划部署,研究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梳理确定2022年更新改造计划及项目清单,并科学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二、加强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管理。

及时组织清掏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雨水收集口和检查井,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闸门、拍门等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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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新 竣工 工程 永久性 标牌 制度 落实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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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新建 工程签 署委 托书 、承诺 书情 况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 法检查情况
2 0 1 7年二季度 ,各地 共检查 工程项 目 2 1 0 4 3 1 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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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各地监 督 执法检 查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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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7年 二 季 度 ,各 地 共 下 发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整 改 单 4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1 1 8 6 0 9份 、行 政 处 罚 书 7 2 1 9 份 ,处 罚 相 关 单 位 6 2 3 6
个 ,处 罚 相 关 人 员 1 7 8 0名。 其 中省 级 住 房 城 乡建 设 主 2 0 1 7年 二季 度 ,全 国实 施 施 工图设 计 文 件审 查 的工
市 县 级住 房 城 乡建设 主 管 部 门下 发 监督 执 法 检 查 整 改单 准 3 5 1 3 2 条次 , 平均 每百 个项 目违 反 强制 性条 文 3 8 条次 。 1 1 5 6 5 8 份、 行政 处 罚书 6 1 7 5 份, 处罚 相关 单位 5 4 9 5 个, 初次审查合格率与 2 0 1 6年相 比 有较 大提 升 ,平 均 每 百
2 0 1 7年 二 季 度 。全 国 新 办 理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工 程 3 4 1 8 6项 ,其 中有 3 2 7 0 7项工 程设 立 永久 性 标牌 ,覆 盖
42 工程建设标准化・ 2 0 1 7年第1 0期
mp l e m e n t a t i o n a n d S u p e r v i s i o n实施 与监 督 ■■_
管 部 门下 发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整 改 单 2 9 5 1 份 、行 政 处 罚 书 程共 计 9 1 3 4 7项 ,其 中初 次 审查合 格 项 目 4 3 0 2 6项 ,初 1 0 4 4 份 ,处 罚相 关单 位 7 4 1 个 ,处 罚相 关人 员 1 3 4名 ; 次 审查 合 格 率 4 7 . 1 %。 共 审查 出违 反 工程 建 设 强制 性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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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 0 1 7年 二 季 度 ,各 地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化 考评 率平 均 为 4 3 2 1 % ,上 海 、福建 、云 南 、黑龙 江 4省 ( 市 ) 考评 率 相 对 较 高 ;在 建 房屋 市 政 工程 项 目 考评 率 平均 为 5 7 . 5 8 %, 上海、 湖南、 福建、 天津 4 省( 市 ) 考评 率达 1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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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与监督 I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 a n d S u p e r v i s i o n
住房城 乡建设部 办公厅 通报 2 0 1 7年=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 隋况
1 “ 两书一牌 ”制度落实情况
率为 9 5 . 6 7 % ,安 徽 、广 东 、浙江 等 1 6个 省 ( 区 、市 ) 和 新 疆 生产 建 设 兵 团覆 盖率 达 1 0 0 %;有 2 9 7 9 1 项 工 程 7 . 1 4 %,安 徽 、浙江 、上 2 0 1 7年二季度,全国新力哩 质量 撂 手续的工程共 5 4 9 3 2 建立质 量信 用档 案 ,覆 盖率 为 8 0 个省 ( 区 、市 ) 覆 盖率 达 1 0 0 %。 项, 其 中已签署法定代表 ^ 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海等 1 的工程有 5 4 3 8 9 项 ,覆盖率为 9 9 0 1 %,山东、浙江、新疆等 1 9 个省 ( 区、市 )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 覆盖率达 l g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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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 门检 查项 目数 为 1 9 5 1 1 7 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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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 化考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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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省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 门检查项 目数 为 1 5 3 1 4 项次 , 案例数 量 看 ,河南 、江 西 、湖南 3省 曝光 力度 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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