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第25页
6.减毒特征
(1)如研制减毒活疫苗应对原始菌毒株 生物学、血清型、基因型和免疫原性进 行研究;减毒方法、减毒过程、减毒程 度和减毒后生物学、血清型、基因型和 免疫原性,并进行减毒前后特征对比, 尤其要对减毒后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作出 确切结论;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第26页
第20页
原疫苗(original Vaccine):指按生 产单位技术规范制备疫苗,在临床试验 中是安全和有免疫原性。 工作种子批(Working Seed Lot):按 国家药品管理当局( NRA)同意方法,从
主种子批传代而得到活病毒或细菌。工 作种子批用于生产疫苗。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第21页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第15页
3.确定分离菌株所用培养基名称、种类, 以及分离培养温度和条件。
(三)菌、毒株分离传代特征 应包含样品处理方法、首次盲传确证菌毒 株阳性代次、菌毒株确证检定方法、每代 培养天数、病毒滴度、滴定方法、动物是 否发病或死亡等资料。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第16页
盲传:普通是用于分离样本(血清,体 液等)中微生物(主要是细胞内寄生, 比如病毒)。 取一定量血清,接种某种 细胞,培养一定时间(7天),不论上清 中有没有微生物(如病毒),都取该上 清,继续接种这种细胞,如此循环几次, 就称为盲传几代 。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第10页
清洁普通动物(Clean conventional animal,CCV)(亦称最低程度疾病动物 MOA)或称清洁动物(Clean animal,CL)
来自屏障系统SPF动物,喂养在温湿度恒 定普通设施中动物。垫料、饲料、用具 等均应经过高压消毒。空气亦应经过一 定过滤,工作人员穿洁净服装操作,这 类动物微生物控制标准基本与SPF相同, 不一样之处为血清病毒抗体检验(脑脊 髓炎病毒、鼠肝炎病毒……)经常可检 出一定滴度抗体,但不允许出现临床症 状和脏器病理改变和自然死亡。
ELISPOT技术应用简介
具体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
◆ 操作流程演示
◆ 常见问题小结
13
第一天
第二天
1 2 3 4 5 6 7
PVDF膜酒精浸润 PBS洗涤三次 预包被可 加包被抗体过夜 以省去的 步骤 PBS洗涤三次 封闭,室温2小时 PBS洗涤三次 加入细胞和刺激物孵育过夜
无 菌 操 作
第三天
8 去除细胞,PBST4℃十分钟后洗涤三次 9 加检测抗体,室温孵育1.5小时 10 PBST洗涤三次 11 加SAP室温孵育1小时 12 PBST洗涤三次 13 加入 BCIP/NBT显色 14 计数,结果分析
1 2 3
人血分离 PBMC 方案
小鼠脾脏 淋巴细胞 分离方案
小鼠、大 鼠、兔子 血液淋巴 细胞 分离方案
40
厂家
产品编号 AS1114544 AS1114545 用途 主要成分 密度 渗透压 AS1019818
产品名称 LymphoprepTM 分离液(即 用型) (也称之为淋巴细胞分离液)
规格
MABTECH ELISpot技术 应用简介
任东 莱兹技术部
1
ELISpot原理、优势及应用
主 要 内 容
具体操作步骤 常见问题总结
技术的改进
参考文献
2
Mabtech 公司是世界首家研发和生产ELISpot 试 剂盒的公司,为广大科研和临床用户提供稳定的 高质量的产品,包括人类、非人灵长类、大鼠、 小鼠等种属的T淋巴细胞因子和B细胞分泌抗体检 测产品,其中非人灵长类试剂盒是科研人员首选 之品。
36
爱恨交加的 血清培养基
血清这一生物制品,含有 许多未知成分,以及受着 动物个体差异的影响
实验需要血清
细胞孵育离 不开血清 实验要避开 血清干扰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预防性疫苗的临床研究中,发生由临床 医师认定的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临床事件, 其强度均被认为是4级,包括:癫痫、昏 迷、手足抽搐、糖尿病酮酸中毒、弥散性 血管内凝血、弥散性瘀斑、麻痹或瘫痪、 急性精神病、严重抑郁症等
样本量
疫苗临床试验样本的大小取决于方法学和统计学考虑, 同时是基于所采用的方法学、统计学及临床和流行病学 的科学判定,并且视制品而异。在满足统计学要求的前 提下,应不低于法规规定的样本量(见药品注册管理办 法)。 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数量必须足够以确保结果可靠, 疫苗效力试验的样本量应足够大,以得到精确的效力区 间估计。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判定终点所需的样本量不 同。 设计方案应说明每一个主要判定终点(免疫原性, 安全性和效力)的研究所需样本量的计算,最终估计值 决定了试验所需的受试者数目,同时应仔细考虑对疫苗
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典型疾病 病例为基础,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 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 苗后所预防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百分比。 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与对照相比, 疫苗效力非劣效性试验的典型设计是为说 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感染的相对危险度 (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不大于 事先确定的临床相关数值。 桥接试验:是指在支持某产品从一种组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则
韩续军
一、前言
人用疫苗包括:含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灭 活但仍具有免疫原性的微生物灭活疫苗; 对人无毒或减毒但保留免疫原性的活微生 物,即减毒活疫苗;由生物体或其分泌物 提取及重组DNA等技术获得的抗原制备的 疫苗。 疫苗的研发主要分为两部分: 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本指导原则仅对 预防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要求,疫 苗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品临 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进行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前言由病毒、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为起始材料,经培养增殖等制成的减毒、灭活的病原体,或再经分离、提取等方法制备的富含免疫原性组份(亚单位),免疫机体后可诱导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而达到预防某种疾病的产品,为预防用疫苗。
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采用传统方法(灭活、减毒、分离提取)制备的预防用疫苗,目的是为该类制品的临床前研究提供应遵循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一)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应对所预防的疾病的流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疾病的危害程度,所涉及的人群特点,病原体的分型及流行趋势等;(三)应对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四)评估疫苗接种的风险与效益,并提出拟采取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或不良反应的措施。
二、用于疫苗生产的菌毒种疫苗生产用菌毒种必须证明为引起相应疾病的细菌、病毒或其他病原体,如该菌毒株分离自人体,应明确提供以下信息:(一)菌毒株名称及来源1.菌毒株名称。
2.菌毒株来源:(1)菌毒株来源的宿主一般情况。
(2)发病地点、发病日期;临床确诊疾病名称及日期、实验室确诊的主要依据、检测项目、结果及日期;病人病程及转归。
3.菌毒株分离样本来源:咽拭子、漱口液、痰液、血液、粪便、尿液、组织标本。
取样日期;取样时病人的病期。
应提供病人治疗期间使用的主要药物包括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的剂量和疗程等资料。
鉴于人类的血液、脑脊液等在同一时间内相对较少感染多种病毒或细菌,因此用病人血液等分离的菌、毒株较适宜用于疫苗的研发和生产。
其他来源分离的菌、毒株的自然样本参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二)菌、毒株分离过程1.病毒分离用细胞名称、代次、来源应清楚,应进行无菌、支原体和外源因子等检测;病毒分离不得使用肿瘤原性的细胞系,应使用非肿瘤原性细胞,如原代细胞、人二倍体细胞或Vero细胞等。
2.病毒分离用动物名称、品系、级别、年龄、接种途径、饲养条件和制备毒种的动物脏器名称等需详细记载;如再适应到细胞,应参照上述对病毒分离用细胞的要求。
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清单
临床药物基因组学:早期临床研究的上市前评估和标签的建议
2013年1月
22
IND研究新药申请和BA/BE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安全性报告要求
2012年12月
23
重要上市后药品安全性问题的分类
2012年3月
24
药物安全性信息—FDA与公众的交流
2012年3月
25
确定上市前末期和批准后临床研究所需的安全性数据收集范围
2005年2月
48
因临床研究者失职叫停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
2004年9月
49
无菌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4年9月
50
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样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
2004年5月
51
新药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药学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2003年5月
52
临床研究进程中沟通交流会的药学资料准备要求
2001年5月
CFDA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4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5
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申办须知
6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7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8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9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0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11
2011年11月
4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2010年8月
5
药物或生物技术产品开发相关的生物标记物:验证申请的背景资料、结构和格式
2010年8月
6
上市后安全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
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DNA疫苗是将外源目的基因片段构建在DNA质粒中,重组后的DNA导入机体后可表达目的蛋白,目的蛋白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学反应而达到预防某种疾病的生物制剂。
该指导原适用于以DNA质粒为载体的预防用制品。
其目的是为该类制剂提供一个共同的原则,具体的方案应根据这些原则,确定具体的申报内容。
其基本原则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同时应鼓励创新,促进DNA疫苗的研究。
对一些新的技术路线要建立相应的质控要求,可有一定的灵活性,应注意到DNA疫苗只是处于研究的初级阶段,而且与常规生物制品相比有其本身的特点,需要不断的积累经验。
为此,申请者应加强咨询和论证,提出一个确保安全有效而又适合实际的申报资料。
同时,对每个方案中各个阶段的操作过程、中间及最终产品的制备,务必制订标准操作规程及质控标准,并予严格实施。
二、DNA疫苗构建的基本要求(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和目的及预期效果:1.应了解所预防疾病的流行情况、疾病的危害程度等;包括国内及国外对该类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手段。
2.应了解国内外同类产品研究和开发等情况,其中包括所用的DNA载体、目的基因片段、简单的生产工艺、临床前试验和临床试验的结果及进展,以及该类产品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3.对研制该类DNA制品用于预防疾病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4.应对该方案与国内外已批准的或正在进行的方案的不同之处、特点及其优越性等进行分析。
凡属新的方案,应提供其优越性及安全性的依据。
5.利益风险比。
根据该预防方案可能达到的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或危害,对总体的利弊权衡进行评价,并提出拟采取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或副作用的措施。
这种评价将是该方案能否获得批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DNA载体及宿主菌1.测定DNA载体的全长核苷酸序列,以及与已知人类基因的同源性比较和分析。
2.对DNA载体的控制元件和选择标记的序列与来源,如:真核启动子、增强子、终止序列、抗生素抗性标记等进行分析。
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S】G P T2-1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目录一、概述 (2)二、适用范围 (3)三、试验设计中的重点问题 (3)(一)相关动物 (3)(二)免疫毒性 (4)(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四、研究内容 (5)(一)急性毒性试验 (5)(二)长期毒性试验 (5)(三)局部刺激性试验 (7)(四)过敏试验 (7)(五)生殖毒性试验 (8)(六)其它特殊考虑 (8)1.免疫原性试验和保护力试验 (8)2. 佐剂 (9)3.其它 (10)五、结语 (10)六、参考文献 (10)七、起草说明 (11)八、著者 (117)一、概述预防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疫苗)系指含有抗原、能够诱导人体产生特异性主动免疫的制剂,它可以保护机体免受感染原、毒素,以及感染原引起的抗原性物质的损伤。
疫苗的安全性评价贯穿非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评价。
它包括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过程的控制、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的检定、动物安全性评价、临床安全性评价以及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等一系列过程。
本文适用于疫苗的临床前动物安全性评价。
临床前动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目的系通过相关动物来考察疫苗的安全性,包括对免疫器官和其它毒性靶器官的影响、毒性的可逆性,以及与临床相关的参数,预测其在大规模人群中使用时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降低临床试验受试者和临床使用者承担的风险,并为临床试验方案的制订提供依据。
疫苗可能导致的毒性反应主要包括:制品成分本身作为毒性物质对机体的直接损伤、诱导免疫系统引起的与免疫相关的毒性,以及污染物和残余杂质引起的毒性。
由于疫苗系通过诱导免疫系统产生抗体及/或效应T细胞发挥作用,因此其最主要的潜在毒性来自与免疫系统相关的毒性,常规药物安全性评价的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疫苗。
本文仅代表目前对疫苗安全性评价的基本认识,其中的内容并不完全是注册申请人进行开发时必须完成的内容,仅作为技术审评的一般原则。
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4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5
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申办须知
6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7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8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9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0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2015年7月
2
妊娠、哺乳和生殖潜能: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内容和格式—行业指南(小企业遵从指南)
2015年6月
3
申办方-研究者准备和提交的研究新药申请
2015年5月
4
风险评估和减低对策:修改和校正
2015年4月
5
抗非小细胞肺癌药物和生物制品批准的临床试验终点
2015年4月
6
在临床研究中使用电子知情同意书—问题和解答
2008-09-04
20
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1
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2
人用重组DNA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3
细胞培养用牛血清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4
人用单克隆抗体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36
临床试验中应用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5月
37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5月
38
以临床为目标制定研发策略
2007年3月
ELISPOT实验技术
酶联免疫斑点技术介绍一、 ELISPOT技术概述1. 技术原理和技术特点ELISPOT全名为酶联免疫斑点检测,英文:Enzyme-linked Immunospot Assay。
它结合了细胞培养技术与酶联免疫吸附技术(即ELISA技术),能够在单细胞水平检测细胞因子的分泌情况。
其技术原理,一句话概括就是:用抗体捕获培养中的细胞分泌的细胞因子,并以酶联斑点显色的方式将其表现出来(Sedgwick JD 2005)。
该技术检测细胞因子具有三大优点:其一,灵敏度高。
在一百万个阴性细胞中只要有一个分泌细胞因子的阳性细胞即可被检测出来。
这是目前为止,最为灵敏的检测技术,灵敏度比传统的的ELISA方法高2-3个数量级。
其二,单细胞水平,活细胞功能检测。
ELISPOT检测的是单个细胞分泌,而非细胞群体的平均分泌。
在检测的过程中,有活细胞培养与抗原刺激阶段,检测的是活细胞的功能,而非死细胞的遗留物。
其三,操作简便经济,可以进行高筒量筛选。
ELISPOT没有复杂的细胞体外扩增过程,不使用同位素,不需要大型的、专门的实验仪器设备。
按照标准化的实验操作,一个实验者可以同时处理数百个样品,效率远远高于其它检测方法(Kalyuzhny AE 2005)。
实验设计在96孔培养板上进行,直接以培养板的塑料板底或者PVDF膜以及硝酸纤维素膜为基质,包被上特异性的单克隆抗体,用以捕获细胞分泌的细胞因子。
(由于涉及到细胞培养的过程,对单克隆抗体的要求要远高于ELISA中的捕获抗体,该抗体需要无毒,不含内毒素,亲和力高等特点。
)之后,在培养板的孔内加入细胞培养基(现在无血清ELISPOT技术已经成熟,培养基中可以不再含有血清)、待检测的细胞以及抗原刺激物进行培养。
在特异性的抗原或者非特异性的有丝分裂原的刺激下,数小时之内,T细胞就会开始分泌各种细胞因子。
细胞因子当即就被位于细胞下方的膜上的单克隆抗体所捕获。
在洗去细胞之后,被捕获的细胞因子可以与生物素标记的第二抗体结合,然后用酶标亲和素再与生物素结合,进行化学酶联显色,就可以在膜的局部形成一个个圆形的斑点。
(完整word版)新药研究指导原则汇总——总目录
新药研究指导原则汇总——总目录2010。
7。
23注释:1。
本汇总包括已经颁布和正在起草征求意见的化药、中药、天然药物及生物制品研究的指导原则、评审一般原则及技术标准/技术要求.2.每条指导原则的状态标注于指导原则标题后.[2005 颁布]表示该指导原则或者审评原则是2005年颁布的,[2008 化药]表示该化药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是2008年发行的。
3.红色字体的指导原则已经汇总整理到《指导原则具体内容.doc》里。
蓝色的尚未整理。
4.此目录和《指导原则具体内容.doc》里每条原则对应的编号一致.1.化药1.1临床前研究1.1。
1药学1。
1。
1.1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1.2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和结构确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 颁布] 1.1。
1。
3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
1.1。
4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
1.1。
5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1.6化学药物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5颁布]1。
1.1.7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1。
8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颁布]1。
11.9化学药物口服缓释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颁布]1.1.1。
10吸入制剂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7颁布]1。
1.1.11化学药品技术标准[2008化药]1.1。
1.12多组分生化药技术标准[2008化药]1。
1.1.13化药药品研究资料及图谱真实性问题判定标准[2008化药]1。
1.1。
14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2008化药]1。
1.1。
15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2008化药]1。
1.2毒理学1。
1。
2。
1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
1.2。
2化学药物长期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发布日期】2005-10-14【生效日期】2005-10-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疫苗研发行为,指导疫苗研究单位科学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等6个技术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并请转发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五年十月十四日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前言结合(以蛋白为载体的细菌多糖类)疫苗是指采用化学方法将多糖共价结合在蛋白载体上所制备成的多糖-蛋白结合疫苗,用于提高细菌疫苗多糖抗原的免疫原性,如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和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等。
结合疫苗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药品GMP要求。
其制造及检定方法的标准操作规范、验证和修订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或认可。
本原则适用于多糖-蛋白结合疫苗生产的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
应根据疫苗生产用菌种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分类,在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条件下进行各项生产用菌种的操作。
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培训,并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例如免疫接种相应的疫苗。
必须制订详细的和切实可行的紧急处理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细菌溢出、渗漏等其它细菌播散事故时,可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避免危害人身和环境的安全。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pptx
清洁普通动物(Clean conventional animal,CCV)(亦称最低限度疾病动物 MOA)或称清洁动物(Clean animal,CL)
来自屏障系统的SPF动物,饲养在温湿度 恒定的普通设施中的动物。垫料、饲料、 用具等均应经过高压消毒。空气亦应经 过一定的过滤,工作人员穿干净服装操 作,此类动物的微生物控制标准基本与 SPF相同,不同之处为血清病毒抗体检查 (脑脊髓炎病毒、鼠肝炎病毒……)经 常可检出一定滴度的抗体,但不允许出 现临床症状和脏器的病理变化和自然死 亡。
一、基本原则 (一)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对所预防的疾病的流行情况进行 研究,包括疾病的危害程度所涉及的人群 及病原的型和亚型等; (三)对研制该类制品用于预防疾病的 有效性、安全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四)应对该制品用于预防该疾病的利 益风险比进行研究。根据该制品的预防 方案可能达到的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作 用或危害,对总体的利弊权衡进行评价, 并提出拟采取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或副 作用的措施。这种评价将是该方案能否 获得批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菌、毒株分离传代特性 应包括样品处理方法、首次盲传确证菌毒 株阳性代次、菌毒株确证检定方法、每代 培养天数、病毒滴度、滴定方法、动物是 否发病或死亡等资料。
盲传:一般是用于分离样本(血清,体 液等)中的微生物(主要是细胞内寄生 的,比如病毒)。 取一定量的血清,接 种某种细胞,培养一定时间(7天),无 论上清中有没有微生物(如病毒),都 取该上清,继续接种这种细胞,如此循 环几次,就称为盲传几代 。
无菌动物(Germ free animals)是指机 体内外均无任何寄生物(微生物和寄生虫) 的动物。此种动物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 必须用人为的方法培育出来。方法:一般 将临产前的健康动物用麻醉药品或颈椎臼 法处死后,立即浸泡在37℃灭菌液中,送 进无菌室(或无菌隔离器),按无菌手术 进行剖腹,切除带胎子宫(子宫内首先应 无菌),将其浸入消毒液里并输送到另一 隔离器中,切开子宫取胎,经用灭菌纱布 揩拭仔体并断脐(电刀切断)后,放隔离 器内人工喂乳或用其它品系的无菌母鼠作 保姆供养。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随着科技和医学的不断发展,疫苗的研发和生产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疫苗的制造和使用涉及到许多方面的考虑,因此在研究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
疫苗质量控制的原则疫苗质量控制是指在整个疫苗生产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来监控和保证疫苗的质量符合标准。
生产过程控制在疫苗生产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以监测可能导致疫苗污染或变质的情况。
这些过程包括疫苗原料、疫苗生产的洁净度、病毒制备和疫苗储存条件等诸多因素。
检测方法为保证疫苗质量,需要建立有效的检测方法。
疫苗的检测方法应该是特异的、敏感的、可重复的、可靠的。
这些检测方法包括疫苗的理化检测和微生物学检测,如细胞培养、酶标记法、聚合酶链式反应等。
立法法规生产和使用疫苗必须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针对疫苗质量、生产方法、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立法法规。
因此,在疫苗的生产、检测、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必须遵循所在国家的相关法规。
临床研究技术的指导原则临床研究技术是指在研究疫苗的过程中,以严谨的科学方法进行实验室和临床试验,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标准。
试验设计试验的设计是成功完成疫苗研究的关键之一。
优秀的实验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试验的数据质量和可靠性,减少数据偏差的影响,从而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控制组和针对人群试验应该有对照组,并且针对恰当的人群进行。
例如,针对该疾病的高风险人群,或是那些由于种种原因无法通过典型手段进行预防的人群。
伦理原则所有临床试验都必须遵守固定的伦理原则,如受试者知情同意、保护隐私、尊重病人权利、进行反馈等。
试验过程应该接受专门的伦理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试验结果和分析在试验完成后,需要严密的分析数据。
结果应该是独立的、不偏倚的和可重复的。
通过制定分析计划和统计方法、调查有关的潜在偏倚,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新的数据前提下在不同受试者(包括性别、种族等)中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用疫苗(以下简称疫苗)临床试验和提高临床研发水平,保证同类疫苗注册上市时具有相似的安全有效性,指导非创新性疫苗的临床研发和评价,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所述非创新性疫苗是指已有同类疫苗在中国境内上市,其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上市同类疫苗具有可比性的疫苗。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免疫原性替代终点进行有效性评价的非创新性疫苗。
对涉及处方和生产工艺等变更的疫苗,如需要通过临床可比性研究进一步评价其变更可行性的,也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的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当前的观点和认识,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临床试验前的考虑对于非创新性疫苗,在研发立项时应充分评估已上市同类疫苗临床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通常应首先进行候选疫苗(或称试验疫苗)与已上市同类疫苗(或称对照疫苗)在药学和非临床方面的比对研究,其比较数据结合临床试验结果用于评价两种疫苗的可比性。
上市疫苗关键质量标准项目的可接受限度(如抗原含量/效价、病毒滴度、产品及工艺相关杂质等),不仅须根据生产工艺能力、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数据确定,还需结合非临床研究批次和结果、注册临床试验批次的核定结果及临床试验安全有效性结果分析论证其合理性。
因此,应在充分考虑生产规模的预期放大、生产工艺地址变更、生产参数调整及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变异度、产品货架期降解等因素基础上,选取在上述因素方面可代表上市生产的试验疫苗进入注册临床试验。
建议采用商业化规模生产的疫苗用于申请上市许可的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含加强免疫)。
三、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对于非创新性疫苗,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该疫苗与对照疫苗在安全有效性方面的可比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94号——关于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94号——关于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12.1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94号
•【施行日期】2019.12.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
则的通告
2019年第94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疫苗临床研发水平,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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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以病毒为载体的预防用活疫苗是指将外源目的基因片段构建在病毒载体中,重组后的病毒载体导入机体后可表达目的蛋白,目的蛋白通过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学反应而达到预防某种疾病的目的。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以病毒为载体的预防用活疫苗制品。
其目的是为该类制剂提供一个共同的原则,具体的方案应根据这些原则,确定具体的申报内容。
其基本原则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同时应鼓励创新,促进以病毒为载体疫苗的研究。
对一些新的技术路线要建立相应的质控要求,可有一定的灵活性,应注意到以病毒为载体活疫苗只是处于研究的初级阶段,而且与常规生物制品相比有其本身的特点,需要不断的积累经验。
为此,申请者应加强咨询和论证,提出一个确保安全有效而又适合实际的申报资料。
同时,对每个方案中各个阶段的操作过程、中间及最终产品的制备,务必制订标准操作规程及质控标准,并予严格实施。
二、疫苗构建的基本要求(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和目的及预期效果1.应了解所预防或治疗疾病的流行情况、疾病的危害程度等;包括国内及国外对该类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手段。
2.应了解国内外同类产品研究和开发等情况,其中包括所用的DNA载体、目的基因片段、生产工艺、临床前试验和临床试验的结果及进展,以及该类产品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3.对研制该类DNA制品用于预防疾病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4.应对该方案与国外内已批准的或正在进行的方案的不同之处、特点及其优越性等进行分析。
凡属新的方案,应提供其优越性及安全性的依据。
5.利益风险比。
根据该预防方案可能达到的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或危害,对总体的利弊权衡的进行评价,并提出拟采取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或副作用的措施。
这种评价将是该方案能否获得批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病毒载体及宿主细胞的有关内容1.目前所用的病毒载体主要包括逆转录病毒载体、腺病毒载体、腺相关病毒载体以及痘苗病毒载体等。
为此,应明确病毒载体的来源、结构,并进行必要的专利查询,其中包括载体DNA的限制性内切酶图谱。
若有特殊的元件,如启动子、增强子以及PolyA位点等,应提供详细资料。
若改变结构(如丢失片段或插入片段),须对相应片段进行测序分析。
若属新的或改变结构的病毒载体,须对组建的材料、方法、组建步骤及鉴定进行详细的研究。
2.生产用细胞:来源、传代历史以及质控的材料。
包括细胞形态学、染色体组型、支原体、细菌、病毒等外源因子的检测结果。
若需用其它辅助病毒,须明确来源、分离的方法步骤等。
(三)目的基因1.明确目的基因来源的病原体及其它相关生物分子的基因序列及结构,并与我国主要流行株的核苷酸和氨基酸同源性进行分析以及明确其血清型、基因型和亚型,对该种基因型或血清型的流行情况进行分析,若存在不同的血清型或基因型,应对所选择的血清型或基因型与其它血清型或基因型交叉反应或交叉保护性进行分析和研究。
2.对目的基因的序列、大小、来源以及表达产物的预计大小进行分析;明确目的基因选择的依据以及其表达蛋白在防中的作用。
3.若对目的基因进行了修饰,应对其修饰后的基因序列以及修饰后基因与人类已知基因序列的同源性进行分析。
若在表达的目的重组蛋白以外有其它氨基酸寡肽同时表达时,应对寡肽的作用和选择的依据进行分析。
并对基因修饰或重组的利弊权衡进行分析。
(四)重组病毒的构建及种子细胞库的建立1.应对穿梭质粒与目的基因连接的详细步骤进行研究,并对构建以后的重组穿梭质粒进行检定和确证。
对重组穿梭质粒的转化、扩增和纯化条件进行研究。
2.对目的基因片段导入病毒的过程进行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筛选和确证的方法。
对含有目的基因片段的重组病毒的特征进行分析。
3.对重组病毒的特性进行检定,必要时进行序列分析,研究必要的控制元件和选择标记基因有无变异以及对插入的目的基因序列进行分析,检查有无变异。
4.应当对重组病毒感染细胞条件进行优化。
对重组病毒的的浓度、含量等进行分析。
对重组的保存条件以及稳定性进行研究。
应当建立重组病毒库。
应对重组病毒库的外源因子进行分析。
5.产病毒的种子细胞库的组建:由病毒载体转染包装细胞或非包装细胞所组建的能复制并产生病毒的细胞系称为产病毒细胞系,即原始种子细胞库。
该原始种子细胞库的组建过程必须予以详细说明,包括材料、方法、步骤、细胞系的鉴定。
其中应当包括细胞形态学、染色体组型、传代次数、稳定性、病毒滴度的检测、病毒介导目的基因的表达活性以及外源因子的检查等。
6.复制型病毒的检测:包括方法、技术可靠性及结果(五)对表达产物的分析1.将重组病毒感染合适的哺乳动物细胞,对感染条件进行优化。
2.建立对表达产物的分析方法,包括表达产物的大小、特征等。
3.建立对表达产物的免疫学反应的特征进行分析的方法。
三、生产工艺(一)工作细胞库的建立及质控:须明确工作细胞扩增的方法、传代次数、倍增时间、可允许的传代次数(保持同样的病毒滴度及转导基因的活性)及工作细胞库的规模、保存条件。
并对以下内容进行研究:1.细胞的均一性:包括细胞形态学、染色体组型、表型、导入基因的存在状态及其表达。
2.病毒滴度3.转导基因的活性4.外源因子的检测结果5.复制病毒的检测所有以上的项目在自检的基础上,均须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或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单位检定。
(二)种子细胞培养方法和扩增的步骤进行优化,建立培养过程中的质控指标。
(三)对重组病毒的分离、富集及纯化的工艺进行优化,并建立相应的质控指标。
(四)对原液的稀释分装的工艺进行优化,并建立质控指标。
(五)添加物的质控:在细胞培养、制备过程中使用血清、生长因子、抗菌素等时,应对去除该类添加物的过程及效果进行研究。
并应对保存液成份应进行安全性研究。
四、制品的药理、毒理学研究(一)安全性试验1.复制型病毒的检测,应严格检查复制型病毒并制定相应的标准。
2.特种添加物:除细胞培养及保存所用的试剂外,如使用明胶、缝线或金属粒子等其它添加物,应对此类物质进行动物安全性研究。
3.分子遗传学的评估:应对目的基因在体内的存在状态以及分布情况进行研究。
4.目前用于载体的病毒有疫苗株和非疫苗株,对非疫苗株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研究。
(二)毒理反应的评估这也是安全性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目的基因可能导致的毒性外,导入系统的安全性评价至为重要,其安全性评估应包括急性毒性(最大耐受量)及长期毒性试验。
毒性试验所用的剂量,除包括相当于临床使用剂量(按体重或表面积计算)外,尚需有一个较大的剂量。
给药途径应尽可能模拟临床给药或导入的形式。
若改变途径须说明其原因及依据。
毒性反应的观察,除常规检测项目外,应包括其它相关的检测指标。
还应对局部刺激进行研究。
(三)免疫学的评估应注意进入体内后的免疫反应有关的问题,包括过敏反应、排斥反应以及机体的自身免疫反应等。
应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监控及处理措施。
五、质量控制及检定的要求(一)生产过程中质量监控标准的建立及要求在生产工艺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中对其产品均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标准,以便后续工艺的进行。
由于各申报者所选择的工艺不同,所制定的监控标准和在何步骤进行监控可能不同,但其原则是保证产品的质量、工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产品的质量检定与要求1.外观检查:根据样品的特征建立外观检查的质量标准。
2.pH值检测,可根据一般生物制品的要求建立标准,一般为7.2±0.5。
3.鉴别实验,主要包括对病毒载体的鉴别和对表达产物的鉴别试验,对病毒载体的鉴别主要通过免疫学方法检测病毒蛋白、检测病毒核酸的大小或限制性内切酶对重组病毒的核酸进行酶切分析。
对表达产物的分析主要用免疫反应检测基因表达产物和用PCR方法检测插入基因。
4.建立适当的方法对病毒的滴度及含量进行检测。
5.体外效力实验:检测其体外表达量,需建立定量检测表达抗原的方法以及表达抗原的定量标准,并对该检测方法的敏感性以及定量的准确性进行验证;还应检测表达抗原的图谱,其各表达目的抗原的大小应与预计大小相同,应建立相应的方法并进行验证。
制定各表达抗原的量和图谱的质量控制标准。
6.建立适当的方法检测复制型病毒,并制定相应的质控标准。
7.无菌实验:应检测需氧菌、厌氧菌以及支原体等,制品中应无该类微生物的污染。
8.热原试验:主要检测制品中有无热原物质,可用鲎试剂检测细菌的内毒素,并制定相应的质控标准。
9.异常毒性实验:主要用小鼠和豚鼠进行试验,一般小鼠腹腔接种一个人用剂量,豚鼠接种5个人用剂量。
该试验是控制该类制品质量的重要指标,由于该制品与一般生物制品相比又有其特殊性,应根据病毒的特征建立不同的病毒特异性毒性反应,如可将以痘苗病毒为载体的制剂接种在兔背皮下观察肪性反应。
10.属逆转录病毒的导入系统,应特别注意复制型病毒的检测。
检测范围,包括前述种子细胞库、工作细胞库及最后病毒制品。
细胞上清液的取样应相当于培养上清液的5%。
细胞须用共培养法,产病毒细胞取样量须达到每批中1%。
检测方法,须用S+/L-法、标记挽救法或RT/PCR中的两种方法。
必须用阳性对照(COS4070A上清液)及阴性对照作严格定量标化,证明其敏感性及可靠性。
PCR 应利用放射同位素杂交或同样敏感的系统。
11.若最终制品为腺病毒,须补充以下资料:(1)腺病毒颗粒数及感染单位的测定:目前公认的腺病毒的定量,是腺病毒颗粒测定,以腺病毒基因组DNA定量为依据,以1个OD260单位作为1.11012颗粒;同时要测定感染滴度。
(2)复制型腺病毒的检测:参考美国FDA1996的建议,在一个病人用的腺病毒的总量中,复制病毒不超过1个PFU。
在整个制备过程中,从种子细胞库、工作细胞库的建立以及以后制备用于临床的病毒制剂,均需检测复制型腺病毒。
检测必须有阳性对照,感染分子比率(MOI)在10~100之间(过高MOI可抑制复制型病毒的生长)。
12.对残余宿主细胞的蛋白进行检测并建立质控标准。
13.生物效价:应评价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的生物效价。
在评价体液免疫效价时,应选择实验动物的品系,建立检测动物血清抗体的方法,并对该方法进行验证,可以计算小鼠ED50以及抗体产生的滴度,如有必要和可行,还应当建立评价抗体质量的方法,对抗体的质进行评价;在评价细胞免疫效价时,应当建立检测评价细胞免疫的方法(如特异性CTL反应的方法或Elispot方法等),也可通过对细胞因子的定量检测评价其细胞免疫情况,如属于常规检定项目,该类方法应稳定、重复性好、可操作性强,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若已有蛋白类疫苗,其评价方法应参照有关蛋白类疫苗的评价方法。
若有动物模型,可进行动物保护性实验。
14.佐剂或呈递物质的质量评价:如在最终重组DNA制品含有佐剂或呈递物质,则应建立检测该类物质的量以及与重组DNA结合率的方法,并制定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