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工程部施工围墙及共用施工道路管理制度(2007年版)
围墙施工管理制度
围墙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围墙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围墙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第三条围墙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围墙施工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五条围墙施工管理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围墙施工项目应成立相应的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施工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岗位,负责相关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化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设置专业的设计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计划,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员,规范施工作业流程。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阶段考虑施工安全问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施工质量管理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稳定。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配合性和可行性,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工程施工中所有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加强管理,全员参与,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并根据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督导,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主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章安全管理程序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施工安全预案,保证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疏散通道应当畅通无阻,安全警示标志应当醒目明显,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件,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
施工围墙及共用道路管理方案2
共用施工围墙及道路管理方案一、现场概况一期按建设方提供的建筑平面图及要求,开设了一期施工现场到大门口的道路,并建设好了施工项目大门(包括门外的设施)、洗车槽、冲车系统、围墙、喷淋及公益广告等系列设施。
三期、四期出图在即;二期正出土;因二期为了现场施工需要提出用一期施工大门(包括门外的设施)洗车槽、冲车系统、围墙、喷淋及公益广告等系列设施的请求;二期在建设方的协调下一期进行协商。
二、编制说明1、目的规范工程实施过程中二期用施工围墙及施工道路的管理2、适用范围海伦堡添林项目现场二期施工所用大门(包括门外的设施)、洗车槽、冲车系统、围墙、喷淋及公益广告等系列设施管理三、施工围墙管理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具体划分,各标区按各自区域施工彩钢板围墙围蔽。
2、定期对公共围墙进行清洁和维护,不允许围墙有明显污染和破损。
3、对有城市管理要求布置公益广告的部分围墙,目前现场所有公益广告已由一期施工完成,后期各自标段各自承担。
各标段内出入门口左右各5米范围内广告由各总包自行布置,三、四期段则由业主完成。
前期完成的用费用均按建筑面积支付。
四、共用施工道路管理1、围墙外施工道路由建设方指定一期施工单位修建完成,各标区施工单位负责分段日常管理维护。
2、围墙内临时施工道路由各家总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自行修建,并各自负责日常维护。
3、施工道路维护3.1、路基沉陷。
3.2、路面修整(整平、碾压、保证排水坡度)。
3.3、路面清洁:每天派专人对责任段进行清扫和冲洗保洁。
3.4、路边排水沟维修和保证排水畅通。
4、人车分流分隔栏若有设置人车分隔栏,由各标区施工单位共同完成,或由一家完成产生费用按建筑分摊处理。
五、安保人员管理进入工地的大门由一期统一管理协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对出入工地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标识管(注:各施工单位比例支付保安费用即可)。
各标区施工单位各自保安人员值守各自施工现场大门。
六、环境保护管理1、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目前仅两家施工单位在建,一期已安装完喷淋系统,二期按建筑面积比例支付费用。
公司围墙管理制度
公司围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围墙的管理,保障公司内部安全及信息保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围墙范围包括公司办公楼、厂区和其他公司产业范围内的围墙。
公司围墙由公司保安人员全天候进行监控。
第三条公司围墙管理以安全第一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围墙管理应做到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纪律严明、公开透明,实行全员参与,全员管理。
第二章公司围墙的划分及标识第五条公司围墙划分包括外墙和内墙,外墙是指围绕公司整个范围的围墙,内墙是指围绕公司大楼或办公区域的围墙。
第六条公司围墙应进行明显标识,标示公司名称、管理部门联系电话、警示标志等,保证外来人士可以清晰识别公司围墙。
第七条外墙的标识应设置不同颜色或图案以示区分,以便于管理人员及员工掌握公司围墙的范围。
第三章公司围墙的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围墙管理工作由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具体责任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公司围墙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措施;(二)组织实施公司围墙值守,确保安全巡查和监控;(三)负责外来人员出入管理,确保公司围墙安全;(四)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司围墙内暂时居住人员的管理;(五)审核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司围墙管理措施的检查及评估。
第九条公司围墙管理工作由公司保安部门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按照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章公司围墙的管理措施第十条公司围墙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保安巡查:定时巡查公司围墙,保证在深夜无夜间巡逻人员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做出应对;(二)技术监控:公司围墙内外进行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围墙周围的情况,确保安全;(三)围墙保洁:保持围墙周围环境整洁,不得有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以确保围墙附近无藏匿之处;(四)巡逻值守:定时组织巡逻员巡逻,确保公司围墙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五)紧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对公司围墙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预案工作,确保公司围墙安全。
施工道路管理工作规定范本
施工道路管理工作规定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施工道路的管理,确保施工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本管理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施工道路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道路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
2.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有序管理。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三、施工道路管理措施1. 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保证施工现场周围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
2. 设立明确的施工区域标识,包括施工区域标识牌、警示标志和标线等,确保施工区域的明确和清晰。
3. 建立施工道路交通管理方案,包括施工路段的交通疏导方案和交通管制措施等,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4. 执行临时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包括施工期间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路障等,确保交通安全。
5. 设立临时交通人员指挥岗位,负责指挥交通流量和疏导工作,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6. 加强对施工道路的巡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7.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8. 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施工道路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施工道路管理措施的执行1. 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道路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
2. 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管理规定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管理措施的执行方法和要求。
3. 施工现场要设立施工道路管理岗位,专门负责施工道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建设单位要定期组织施工道路管理措施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
五、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施工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停工等措施。
2. 大范围和严重违反施工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六、附则1. 本管理规定自施行之日起生效,并由建设单位组织执行。
道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道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工程管理,提高道路工程质量,确保道路工程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道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道路建设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建设、维护、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道路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至上、规范管理、有序施工、诚信经营”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道路工程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道路,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所有从事道路工程的单位及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道路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道路工程建设应依法审批,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方案。
第七条道路工程建设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确保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道路工程建设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第九条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十条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三章道路工程维护管理第十一条道路工程维护管理是保证道路畅通、安全和舒适的重要环节,各级道路维护单位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检查维护路况,及时修复损坏路面。
第十二条道路工程维护过程中,应根据道路等级、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维护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道路工程维护中如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道路工程监理管理第十四条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监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第五章道路工程设计管理第十七条道路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环境,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道路工程上墙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上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道路工程上墙管理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道路工程施工中上墙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管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组织对道路工程上墙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上墙施工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上墙工作,确保施工质量。
3. 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工程上墙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管理要求1.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上墙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上墙施工,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
3. 在进行上墙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4. 上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五、管理流程1. 施工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上墙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2. 施工单位根据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施工方案,并包括了上墙工程施工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3. 监理单位对已经修改的上墙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终审,并出具审核意见。
4. 施工单位按照终审意见制定上墙工程施工计划书,报送监理单位。
5. 监理单位对上墙工程施工计划书进行审核,确定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6. 施工单位在得到监理单位的批准后,开始进行上墙施工。
7. 上墙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并向监理单位报告。
8. 监理单位对上墙施工进行验收,确认施工质量合格,并出具监理报告。
六、管理措施1. 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达到规定标准。
2.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撤销其施工资质。
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施工规范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4. 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如由于做出相应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修改。
2. 如对本管理制度有疑问或需要解释的,可向管理部门咨询。
重庆市2007年建筑管理
重庆市2007年建筑管理工作会议待议文件之四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的质量行为和安全行为管理。
第三条监理质量行为和安全行为,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按照建设管理权限,负责对建筑行业市级管理权限的工程现场的监理行为实施行政监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分别直接负责对监理现场的质量行为和安全行为实施监督。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行业工程监理现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监理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七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道路维修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维修施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道路维修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与环保,提高道路使用寿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组织与管理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进度、人员组织、安全防护措施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的全面工作。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安全文明。
第三条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道路结构层厚度、强度等指标符合要求。
2. 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设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与节能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扬尘、废水等污染。
3. 施工单位应合理利用资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
第六条施工验收与保修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道路工程质量。
2.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施工资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妥善保管施工资料。
第七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围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围墙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员工及访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围墙、门禁系统及与之相关的设施、设备。
第三条公司围墙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围墙设施的完好、安全运行。
第二章围墙设施管理第四条围墙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大门、门禁系统、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
第五条围墙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换及保养工作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确保围墙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六条围墙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换及保养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围墙设施的日常保养工作由安保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围墙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程部门。
第三章门禁系统管理第八条门禁系统是公司围墙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安保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门禁系统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公司内部人员及访客的安全;2. 便于公司内部人员出入;3. 便于公司对访客进行管理。
第十条门禁系统的使用:1. 公司内部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员工卡等)进入公司;2. 访客需提前向安保部门预约,并携带有效证件;3. 访客进入公司时,需在门禁系统进行登记,并接受安保部门的询问。
第十一条门禁系统的维护与更新:1. 安保部门应定期检查门禁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2. 当门禁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工程部门进行维修;3. 随着公司发展和技术进步,门禁系统需进行更新换代时,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四章监控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监控设备是公司围墙管理的重要手段,由安保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十三条监控设备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覆盖公司围墙及重要区域;2. 保证监控画面清晰、无死角;3. 便于安保人员实时监控。
第十四条监控设备的维护与更新:1. 安保部门应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2. 当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工程部门进行维修;3. 随着公司发展和技术进步,监控设备需进行更新换代时,由工程部门负责。
公路施工工程部管理制度
公路施工工程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施工工程部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施工工程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第三条公路施工工程部要贯彻落实“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路施工工程部的组织机构分为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等。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管理、决策和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公司的施工工程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计划、材料采购、人力调配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公司的综合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管理、决策和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公司会议,制定公司的发展计划和政策。
第十条工程部负责公司的施工工程管理,负责编制施工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负责资金的统筹调度、会计核算等工作,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稳定增长。
第十二条综合部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定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三条公路施工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制度包括施工计划管理、工程进度管理、材料管理、人力管理等内容,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材料质量管理、施工工艺管理、质量检查管理等内容,要求杜绝次品,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监督、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要求严格遵守,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公路施工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岗位进行绩效评估,奖励优秀者,惩罚不良行为。
围墙道路工程施工规范
围墙道路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水平,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施工。
1.3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应遵守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规定。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并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
2.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3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勘察,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2.4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清理,设置施工临时设施,包括临时道路、围挡、临时供水、供电等。
三、围挡施工3.1 围挡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安全性、美观性。
3.2 围挡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能耐久使用。
3.3 围挡的设置应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并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出入口。
3.4 围挡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置警示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5 围挡施工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道路工程施工4.1 道路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4.2 道路工程施工应遵循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规定。
4.3 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4 道路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5.1 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重庆工程管理制度
重庆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重庆地区工程管理活动,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进度和预算,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重庆地区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工程管理机构1.工程管理委员会设立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工程管理委员会由重庆市工程管理局主持,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并完善工程管理制度。
2.工程管理部门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等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工程管理流程1.规划阶段(1)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编制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并报工程管理委员会审批。
(2)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2.设计阶段(1)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报审批。
(2)深化设计,编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设计审查,经过专家评审和部门审批,确保设计合理和完善。
3.施工阶段(1)招标控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确保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
(2)施工过程监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
4.验收阶段(1)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工程质量保证,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五、重庆工程管理制度的特点1.规范性强:重庆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避免出现问题。
2.灵活性强:重庆工程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进行灵活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综合性强:重庆工程管理制度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等各个环节均有规定,确保工程项目全面管理。
工程施工道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工程施工道路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内所有道路及临时道路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与管理1. 施工现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2. 交通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交通安全问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交通安全管理小组应加强对施工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四、道路设施管理1. 施工道路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2. 交通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施工现场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五、车辆与行人管理1. 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2. 施工现场内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施工现场内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道路时应走斑马线,不得随意穿行。
4. 施工现场内禁止无关车辆和行人进入施工区域。
六、安全教育培训1. 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
2. 项目经理应组织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项目经理组织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道路施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道路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道路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等道路工程。
第三条道路施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为本、追求卓越;3. 合理安排、高效施工;4. 严格规范、廉洁自律。
二、施工准备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接到道路施工任务后,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施工现场条件、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3.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4.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等手续。
5.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施工过程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管理规定: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与交通道路隔离。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顺序、施工方法、质量标准等。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材料、设备、工艺等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环节。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道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升项目进展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工程施工管理实践,为企业的道路工程项目供应引导和支持。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的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包含新建、改建、维护和修理等各类道路工程。
3. 责任与权限•企业管理负责人为本制度的最终责任人,对制度实施负总责。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施工管理,包含施工组织、技术交底、质量掌控等。
•监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
•全部参加道路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依照各自职责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施工前准备1. 前期调研在开展道路工程前,项目经理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前期调研,包含地质勘测、交通情况调查、环境影响评估等,以确保施工方案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方案编制项目经理负责编制认真的施工方案,包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工期计划等,并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资源准备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布置施工所需的人力、物资和设备资源,确保施工过程中资源的及时供应和合理利用。
三、施工管理1. 施工组织项目经理负责订立施工组织方案,明确各工程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确保施工队伍的协调运作。
2. 技术交底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队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明确工程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人员理解和遵守。
3. 施工质量掌控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中的质量掌控工作,包含:—施工前进行料子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矫正问题;—实施隐藏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质量标准;—建立施工质量档案,记录施工全过程和关键节点的质量情况。
4. 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应订立认真的安全管理方案,包含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安全源掌控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重庆公司工程部施工围墙及共用施工道路管理制度(2007年版)
1、施工围墙
1.1 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具体划分,各标区按各自区域施工彩钢板围墙,对围墙的共用部分,本作先进场的一家负责施工的原则处理。
1.2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围墙进行清洁和维护,不允许围墙有明显污染和破损。
1.3 对我司营销部要求布置广告的部分围墙,在围墙施工前由甲方项目部提供围墙施工图,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保证广告公司顺利布置广告。
2、共用施工道路管理办法
2.1 围墙外共用施工道路由建设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建,各标区施工单位负责分段日常维护。
注:各项目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补充分段范围及管理单位。
2.2 围墙内临时施工道路由各家总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自行修建,并各自负责日常维。
2.3 施工道路维护
2.3.1 路基沉陷。
2.3.2 路面修整(整平、碾压、保证排水坡度)。
2.3.3 路面清洁:每天派专人对责任段进行清扫和冲洗保洁。
2.3.4 路边排水沟维修和保证排水畅通。
3、监理、建设方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围墙、共用道路维护行为的管理督促
3.1 若施工单位未能按照一、二的相关要求执行,监理、建设方有权按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2 凡在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中发现围墙及道路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而被罚款,该罚款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壁挂按总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3 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活动(如参观检查活动、对业主开放日等),及时清理围墙及共用施工道路。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 2007年6月26日。
道路工程部规章制度
道路工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工程部的管理和运行,保障道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道路工程部是负责道路建设和维护工作的机构,其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和方针,完成道路工程建设的任务。
第三条道路工程部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公正执法、诚实守信、服务为民。
第四条道路工程部的工作目标是提高道路建设和维护的水平,确保道路畅通、安全、舒适和方便。
第五条道路工程部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由部长、副部长和各部门主管组成。
第六条道路工程部的人员构成包括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和工人。
第七条道路工程部的基本任务是: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组织施工和监理工作、开展相关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和维护道路设施。
第八条道路工程部的工作原则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和部门政策办事,依法保护企业利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道路工程部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
第十条道路工程部的领导班子由部长、副部长和各部门主管组成,部长是部门的领导人,负责全面领导和指导工作。
第十一条道路工程部设立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设计部、施工监理部、科研推广部、管理维护部等。
第十二条道路工程部的各职能部门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道路工程部的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完成部门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四条道路工程部的部长负责领导和指导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定重大决策,领导部门的发展和改革。
第十五条道路工程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具体的职能部门,参与部门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六条道路工程部的各职能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推动部门的发展和改革。
第十七条道路工程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八条道路工程部的领导班子对部门的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责任,保证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道路施工管理制度
道路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道路施工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施工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道路施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施工项目中的各个阶段,包含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竣工验收等。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三条在道路施工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相关部门应进行认真的工程调查和勘察,了解工程背景、环境条件、施工现场情况等,并编制认真的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
第四条依据施工计划,项目部门应及时采购所需的料子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检验和试验,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并做好料子和设备的管理和保护。
第五条项目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订立相应的安全防备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六条在前期准备阶段,项目部门还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业主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并开展必需的协商与合作。
第七条项目部门应依照施工计划和方案,科学组织施工队伍,严格依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并采取必需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最小化。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门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需的技术和安全意识,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项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掌控与检验机制,对施工料子、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和难题,项目部门应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四章施工竣工验收第十二条施工竣工验收前,项目部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竣工验收应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竣工验收后,项目部门应及时进行工程保养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的工程档案和管理制度,为后续运营和维护供应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施工围墙
1.1 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具体划分,各标区按各自区域施工彩钢板围墙,对围墙的共用部分,本作先进场的一家负责施工的原则处理。
1.2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围墙进行清洁和维护,不允许围墙有明显污染和破损。
1.3 对我司营销部要求布置广告的部分围墙,在围墙施工前由甲方项目部提供围墙施工图,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保证广告公司顺利布置广告。
2、共用施工道路管理办法
2.1 围墙外共用施工道路由建设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建,各标区施工单位负责分段日常维护。
注:各项目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补充分段范围及管理单位。
2.2 围墙内临时施工道路由各家总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自行修建,并各自负责日常维。
2.3 施工道路维护
2.3.1 路基沉陷。
2.3.2 路面修整(整平、碾压、保证排水坡度)。
2.3.3 路面清洁:每天派专人对责任段进行清扫和冲洗保洁。
2.3.4 路边排水沟维修和保证排水畅通。
3、监理、建设方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围墙、共用道路维护行为的管理督促
3.1 若施工单位未能按照一、二的相关要求执行,监理、建设方有权按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2 凡在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中发现围墙及道路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而被罚款,该罚款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壁挂按总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3 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活动(如参观检查活动、对业主开放日等),及时清理围墙及共用施工道路。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