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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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基本药物的使用,为了

保障公民的基本药物需求,优先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并且通过合理使用

来降低药物的危害性和成本,提高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一项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是指对于维护公民的基本健康需求至关重要、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和供应可及的药物。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管理是保

障公众能够获得必需的药物,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1.优先供应基本药物。国家和地方应加大对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

储备力度,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药品经销企业应当优先保障基本药

物的供应,不得恶意囤积基本药物,造成供需紧张的局面。

2.合理用药宣传和教育。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合

理用药的宣传资料,并向患者和公众提供相关合理用药的指导和教育。政

府和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合理用药意识

和能力。

3.限制非基本药物的乱象。非基本药物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医疗适应症

的规定,不得滥用和过度使用非基本药物。医生和药品销售人员不得进行

不实宣传、虚假夸大疗效,以及推销非基本药物。

4.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政府和医疗部门应当加大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支

持和投入,提高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用药水平。基层医生应当严格按照

基本药物清单来开具处方,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非基本药物。

5.监督和处罚措施。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的

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对于以非正当手段获取基本药物、虚假销售基本药物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使得基本药物的供需矛盾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

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利,本文制定了以下办法:

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需遵循“一品两规”的原则,即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的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应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并接受公众监督。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照《处方点评规范》对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进行评估。

六、药剂科应加强药事行政管理,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并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八、医务科应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一、前言

药品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国家基本药物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的重要保障,是参保人群及医疗服务机构必备的药品,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根据我国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其所面临的问题,着重阐述了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二、基本药物的定位及选取

基本药物是指公认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临床必需,常用药物。传统药物需要基于病情进行选用,现代药物则会有不同适应症,无法一概而论。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位是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民和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需求中得到及时、规范、合理的药物服务,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保障之一。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是依据疾病谱、患病率、治疗效果、药物安全性、合理用药等因素进行选取,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在选取时应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患病率以及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全国范围内的应用情况等因素。同时,基本药物的选取还需与药品组合和基础医保制度结合,更好满足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

三、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1. 监测药品的供应状况

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应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供应状况,遇短缺及时向上级医疗服务机构馈报,由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并统筹协调,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提高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的保障水平。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积分制

对于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通过使用基本药物获得积分,积分可以用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同时,积分高低也会影响到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生的绩效评价,对于确诊、规范、标准化开具处方的医生及医疗服务机构,积分将得到提高,从而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及监督体系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及监督体系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5%。

二、对于国家和湖北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湖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四、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50%,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5%。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例和用药金额比例。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人员,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及反馈。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培训,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

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

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

基本药物是指在特定疾病防治、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的药物。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和临床实践,基本药物被确定为满足公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关键药物。

在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中,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根据临床需要和疗效评估,将基本药物列为优先供应的药物。这意味着在使用基本药物时,优先安排满足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药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医疗机构需要加强药品管理和分配措施,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供应。医务人员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以提高药物利用效率和效果。药品监管部门需要监督和管理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供应,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对于保障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优先安排基本药物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公众的医疗服

务水平,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此外,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还能够降低公众的药品费用支出,提高用药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基本药物优先应用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政策,能够保障公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在实施过程中,各方应加强合作,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符合指导原则,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药品遴选时,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和上海市补充基本药物的品种,根据医院临床实际情况进行足量配备,供临床优先选用。

二、药学部应保障基本药品的供应,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的品种、价格,并做好基本药物信息的维护工作。

三、各科临床医师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为用药依据。

四、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所占药品总金额需符合相关规定,医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临床科室的疾病收治情况,制订每个科室基本药物的使用指标。

五、医务部、药学部应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报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六、医务部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分析,公布不合理处方,干预不合理用药行

为。

七、对基本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结合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扣取相应分值。

八、定期组织医师和药师进行优先用药、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需求,提高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药物的管理和监管,国家制定了。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和配置是基于人民群众的疾病谱、临床需求和经济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确定的。

二、基本药物的确定和更新

1. 基本药物的确定要兼顾疾病的流行状况、可治愈率、病残率、疾病负担以及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等因素。

2. 基本药物的更新要定期进行,及时调整或替换失效的药物,增加创新药物,促进优质药物的进入市场,不断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疗效。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

1. 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合理配置药物库存,确保药物供应充足。

2. 药品生产企业要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不得垄断、虚假宣传或提高价格。

3. 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市场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

1. 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要求,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不得滥用抗生素和其他易滥用的药物。

2. 医师要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准确诊断,合理用药,提倡临床路径的应用,降低药物的使用风险和费用。

3. 患者要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不滥用、不超量使用,遵守药物的使用说明书,咨询医师和药师的建议。

五、基本药物的价格和支付

1. 基本药物的价格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不得擅自涨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2. 支付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保障基本药物的支付能力,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一、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本实施办法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XX市增补药物。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2、职责及分工

(1)基本药物优先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1、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作为新品种引进入院。价格根据XX市物价局、XX市卫生局等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2、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未挂网的品规由药剂科参照XX市药品交易所网上品种调整,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3、药剂科每季度将基本药物的调整情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相关措施

1、加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培训。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

2、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实行科主任责任制,各科根据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本科室常用基本药物目录,报医务科备案,临床用药需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XXXX医院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顺利实施,规范我院基本药物的临床合理使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具体工作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合理用药工作组承担。

二、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职责

1、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完善《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及监督评价措施》;

2、负责全院基本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药物的审批;

3、每月对全院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4、不定期考核各科室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相关文件的掌握情况。

三、监督评价措施

1、对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使用总金额的25%,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2、对于国家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需求的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临床科室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旨在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不仅能够提高人民的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还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对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管理规定应该明确规定哪些药物属于国家基本药物,以及如何配备到各级医疗机构中。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应该是科学、公正的,需要充分考虑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人群等因素,确保选择的药物既能够满足基本的临床需求,又能够尽量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另外,管理规定应当规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标准,以确保基本药物能够覆盖到所有的医疗机构,并且合理分配和使用。

其次,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管理规定应当包括合理用药的指导和监督机制。合理用药是指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剂量、疗程和用药方式,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管理规定应当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审查、处方审核、用药监测等环节,确保医生和患者在用药方面的决策不受不必要的影响。此外,管理规定还应当规定药师的职责和权利,加强药师在药品治疗过程中的参与,提供药物知识和用药指导,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再次,管理规定还应当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机制。药品价格是影响患者用药选择的重要因素,也是药品合理使用的重要保障。管理规定应当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制定机制,包括药品价格的审定、优先采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和健康发展

需要,为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

建立的一套全面、科学、规范、有序的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优先使用基

本药物、限制高价药物使用、加强合理用药教育等多种措施,加强对药物

的合理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的

基本药物需求。基本药物是指适用于80%以上人民群众的常见、多发、急

慢性疾病的必需药物。通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

满意度,减轻负担,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的关键是限制高价药物的使用。高价药物是指治疗费用较高、患者普遍难以承担的药物。通过限制高价药

物的使用,可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避免药价虚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同时,也可以推动药品的合理定价,促进药品市场的正常竞争,保证药品

的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

监管和管理机制。包括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医保报销政策等。同时,还需

要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加强对医疗

机构和医药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然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如何确定基本药物目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病种的多样性、患者需求的差异性等因素。其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意识和

能力也需要提高,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此外,药品市场监管也需要加强,避免药品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药品的出现。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措施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措施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措施

一、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点评处方内容,由医务部组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四、医务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

五、医师和药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患者有权知悉处方中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药效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六、医务部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

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1)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的;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通过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实现对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管理。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质量,规范药物使用行为,保障用药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从容易于负担的价格购买到符合国际标准的基本药物,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首先,国家在制定基本药物列表时,依据公共卫生需求、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对药物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准则。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充分考虑了国内外临床实践、流行病学和药物研发等方面的数据和证据,确保基本药物的选择符合科学合理、适应性强的原则。

其次,国家建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通过统一采购、集中竞价等方式,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提高供应的稳定性和可及性。这种集中采购制度可以减少分散采购的浪费,并通过竞争来获得更好的价格和服务。同时,国家还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采购的基本药物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再次,国家通过健全的基本药物供应链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流通和分销环节的监管。国家设立了药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基本药物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物的质量符合要求。此外,国家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许可和备案,加强对药品市场的规范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

最后,国家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临床应用规范,明确基本药物的适应症、使用剂量、疗程等等。医生在用药决策时必须遵循这些规范,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国家还鼓励开展不同的临床疗效评价研究,通过科学评价来改进基本药物的使用策略和指南。

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的激励措施

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的激励措施

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的激励措施

由于基本药物对于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为了推动其采购和使用,可以考虑以下激励措施:

1. 价格优惠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减少基本药物的进口关税或提供补贴来降低药品价格,使其更加负担得起。

2. 药品供应保障:政府可以建立可靠的基本药物供应链,确保药品的持续供应和充足库存,并减少供应中的不确定性。

3. 医疗保险覆盖:政府可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使更多人能够享受基本药物的保健服务,并减轻负担。

4. 医生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医生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使用,可以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他们的药物知识和处方能力。

5. 消费者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重要性,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

6. 药品监管加强: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检测和监管,确保其安全有效,增强公众对基本药物的信任。

7. 鼓励研发和创新:通过提供研究经费、减免税收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投入基本药物的研发和创新,提高其质量和可获得性。

以上是一些可以采取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的激励措施。

这些措施有助于促进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基本药物方面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女全、有效、经济,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及措施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二、指导思想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河南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文)以及驻马店市《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驻卫药政【2019】4号文)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确保达到二级医院要求的使用比例,即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50%。

三、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组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供应、基础数据的维护。药剂科人员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点评,对科室是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把考核结果与科室质控相结合报质控办。并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时间,定期在河南省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系统网站进行网络直报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临时性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措施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措施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措施

一、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点评处方内容,由医务部组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四、医务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

五、医师和药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患者有权知悉处方中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药效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六、医务部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1) 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的;

(2) 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3) 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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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措施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5%。

二、对于国家和湖北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四、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50%,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5%。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例和用药金额比例。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人员,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及反馈。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培训,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完成较好的科室给予奖励,由于特殊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未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十一、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

职务。

1.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3.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十二、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或者予以解聘。

1.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

2.不按规定如实统计药品使用情况的;

3.不按规定认真查验申购药品的入库、出库,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没有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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