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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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13篇)

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13篇)

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13篇)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精选13篇)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篇11、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内,装入个人档案。

3、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1)、教师师德总结;(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3)、教师互评评分表;(4)、领导打分表;(5)、家长打分表;(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4、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5、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6、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7、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

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认可。

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篇2为提高教师素质,塑造教师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精于奉献、富于创新”的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特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以监督教师行为,培养教师美德,促进师德行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建设、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三、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四、按教师奖惩情况,根据教师行为和业绩,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五、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六、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

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师德师风建设档案制度篇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4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规范全镇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城关镇中心学校决定从__年2月开始在全镇学校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师德档案,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记录和评价,为教师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师德档案内容第四条师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职称、职务、政治面貌等。

2. 教师工作经历:任教学校、任职时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3. 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关爱学生、团结协作、教育教学质量等。

4. 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考核等级、考核时间、考核依据等。

5. 教师违反师德行为记录:违反师德行为的时间、地点、事实、处理结果等。

6. 教师师德培训情况:参加师德培训的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7. 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三章师德档案管理第五条师德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六条师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收集:教师入职时,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其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等材料;教师在任教期间,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其师德表现、考核结果、培训情况等材料。

2. 整理:将收集到的材料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整理好的师德档案及时归档。

4. 保管: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师德档案的安全、完整。

5. 利用:在教师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中,根据需要查阅师德档案。

第四章师德档案考核第七条师德档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日常考核:由学校领导、同事、学生等对教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评价。

2. 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全面评价。

第八条师德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师德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记录教师的师德表现,为师德考核、晋升、奖惩提供依据。

2. 促进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3.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师。

四、师德档案内容1. 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

2. 师德表现记录:(1)教师参加师德教育培训情况;(2)教师参加师德考核情况;(3)教师获得师德表彰、奖励情况;(4)教师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情况;(5)教师处理学生、家长、同事关系情况;(6)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7)教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8)其他需要记录的师德表现。

3. 师德考核结果:(1)师德考核等级;(2)师德考核评语;(3)师德考核奖惩情况。

五、师德档案管理1. 教师所在学校应设立师德档案管理员,负责师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师德档案应按照教师姓名、学号、职称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

3. 师德档案应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查阅、复制、传播。

4. 师德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师德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六、师德档案利用1. 师德档案主要用于师德考核、晋升、奖惩等事项。

2. 在师德考核、晋升、奖惩等事项中,师德档案作为重要依据,应充分运用。

3. 师德档案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是学校对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进行评估和记录的重要手段,是教师日常工作评价和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师,包括正式编制教师、临时教师以及兼职教师。

学校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统一的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对教师从业以来的表现进行全面记录。

档案内容包括教师的职业荣誉、奖励情况,违规违纪行为等信息。

第五条教师的师德师风档案应当以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进行记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篡改或销毁档案。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师德师风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第七条教师在受到奖励或处分时,学校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录于师德师风档案中,并告知教师有关内容。

教师有权对档案内容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申诉。

第三章档案评估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档案进行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九条学校师德师风档案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 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情况;2. 教师的职业操守: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权益等情况;3. 教师的事故责任:如发生学生伤害事件或其他重大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4. 教师的业绩和贡献: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教师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等情况;5. 教师的德育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品德教育等情况。

第十条档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形成评估意见。

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教师有权查阅自己的师德师风档案,并可以提出异议或申诉。

第四章档案使用第十二条学校师德师风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评审职称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学校可以将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评先等评价层次的重要依据。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师队伍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编在岗教师。

第三条师德师风档案是教师个人职业行为的重要记录,是评价教师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师德师风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入职时间等;2. 教师个人品德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3. 教学工作表现: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价;4. 教育教学成果:教学竞赛获奖情况、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指导学生获奖等;5. 职业道德培训与考核:参加职业道德培训的记录、考核结果等;6. 违纪违规行为: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教育教学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记录;7. 其他:其他与师德师风相关的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师德师风档案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各相关部门协助。

第六条师德师风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第七条教师个人品德表现、教育教学成果等内容,由所在部门或学校进行收集、整理,人事部门负责归档。

第八条教师个人品德表现、教育教学成果等材料,应当真实、客观、准确。

第九条师德师风档案的查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2. 符合查阅目的,确保查阅内容与目的相符;3. 保障教师个人隐私权。

第十条师德师风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建立健全档案室,确保档案安全;2. 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3. 档案存放应当有序,便于查阅;4.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管理。

第三条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档案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反映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

(三)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完整,便于查阅和利用。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师德师风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入职时间等。

(二)师德师风考核记录: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考核意见、考核评语等。

(三)表彰奖励情况: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获得情况。

(四)违纪违规情况: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调查处理情况、处分决定等。

(五)教育培训情况:参加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的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成果等。

(六)其他相关资料: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师德师风宣传报道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鉴定和归档。

(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按照规定权限,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第八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及时收集师德师风工作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资料。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师德档案是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表现的重要文件,对于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师德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师德档案内容教师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等。

师德教育经历:包括参加的师德教育活动、培训等。

师德表现记录:包括教学、育人、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师德表现。

师德考核结果:包括定期的师德考核评分、评语等。

师德荣誉与奖励:包括获得的师德方面的荣誉证书、奖励等。

师德问题与处理:包括师德失范行为及处理结果。

三、师德档案建立档案建立责任:由学校人事部门或指定的师德建设负责部门建立和保管师德档案。

信息收集:教师本人需提供基本信息,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师德表现记录等资料。

档案更新:教师每学期需更新个人信息,师德表现记录应实时更新。

四、师德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师德档案涉及教师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档案查阅:教师本人、学校领导、人事部门等相关人员可按规定查阅档案。

档案保管:师德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遗失、损坏。

五、师德档案使用考核依据: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奖等的重要依据。

问题处理:师德档案记录的问题可作为处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依据。

激励机制:师德档案中的优秀表现可作为教师激励和表彰的依据。

六、师德档案监督监督机构:学校应成立师德建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师德档案的建立和使用。

定期检查:监督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师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违规处理:对违反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建设负责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八、结语建立和完善师德档案管理制度,是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

让我们共同努力,以高尚的师德,为培养新时代的接班人贡献力量。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档案管理范围(1)教师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包括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业绩、奖惩情况等。

(3)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档案:包括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结业证书等。

(4)教师荣誉与表彰档案:包括荣誉称号、奖励证书等。

2. 档案管理职责(1)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师德师风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各相关科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3. 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销毁。

(2)档案材料应分类存放,编号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档案查阅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4. 师德师风考核(1)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态度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表彰的重要依据。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教育、调整工作岗位等措施。

5. 档案利用与监督(1)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师德师风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学校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引言: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师德师风是教育事业的灵魂。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一、为何需要建立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师德是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道德表现,师风是教育工作特定时期内的风貌特征。

建立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旨在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全面评估和有效管理,以保障教育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档案内容师德师风档案应包含教师的个人简历、任职信息、奖惩情况、教育成果、社会评价等。

同时,也可以包括患有疾病和职业失误情况等,作为教育发展的参考依据。

2. 档案管理为保证师德师风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包括指定负责人、专业人员负责评估和管理,制定档案管理规范等。

3. 考核评价针对师德师风,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从专业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观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为教师业绩的正确认定提供依据。

三、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 激励教师专业发展师德师风档案记录了教师的奖惩情况、教育成就等信息,可以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参考依据。

通过对档案的管理和评估,激励教师实现个人发展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

2.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教师的短板和问题,加强培训和改进工作。

有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从而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3. 增强教师社会责任感通过对师德师风的评估和管理,可以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教师需要明确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以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4. 为教育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师德师风档案是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评估和综合分析,可以为教育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

结语:建立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通过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科学评估和有效管理,才能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师德档案是教师个人师德情况的记录,是教师评价、考核、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教师师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职称、政治面貌、家庭情况等。

(二)师德表现: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表彰奖励、师德培训情况、师德举报查处情况等。

(三)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教研成果等。

(四)社会服务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等。

(五)违纪违规情况:违反师德规范、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等情况。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师德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师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更新等工作。

第六条教师师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教师师德档案。

(三)保密性:严格保护教师个人信息和档案内容。

第七条教师师德档案的查询和使用:(一)查询:教师本人、学校领导、教师管理部门、学生和家长等,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二)使用:师德档案主要用于教师评价、考核、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

第四章奖惩与问责第八条对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师德档案中予以记录。

第九条对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师德档案中予以记录。

第十条对师德档案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教师个人信息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教师的师德表现,为教师评价、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教师师德建设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号等。

2. 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入党时间、党派组织关系、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等。

3. 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4. 教师业务水平:教学成绩、教学研究、学术成果、参加业务培训情况等。

5. 教师奖惩情况:获奖情况、受表彰情况、受处分情况等。

6. 教师参与师德建设活动情况:参加师德教育培训、参与师德师风评议、参与志愿服务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教师师德建设档案实行学校统一管理,各学校设立专门的师德建设档案室。

第六条教师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档案记录应真实、客观、公正,不得篡改、伪造。

2. 保密原则:教师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档案内容。

3. 安全原则: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泄露。

第七条教师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收集:学校应定期收集教师师德建设相关资料,包括教师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等。

2. 档案整理: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档案保管: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的完好。

4. 档案查阅:教师本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查阅本人师德建设档案。

高校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师德档案管理制度,对教师师德表现进行全程跟踪、记录、评价,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师德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师德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师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教师师德档案的日常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师德档案内容第七条师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学历、职称、教龄等。

(二)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奖惩情况等。

(三)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考核等级、师德考核意见等。

(四)师德培训:参加师德培训的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五)师德举报:师德举报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

第四章师德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教师入职时,由所在学院(部)负责收集整理师德档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九条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师德档案作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教师师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更新。

第十一条教师如有重大师德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学院(部)报告,由学院(部)及时上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第五章师德档案利用第十二条师德档案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教师师德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作为重要依据。

(二)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为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

(三)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四)学校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效。

第六章师德档案安全第十三条师德档案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师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 师德档案的建立师德档案是教师个人职业道德的记录,包括师德表现、教学成果、荣誉奖励、违纪违规等情况。

师德档案由学校统一建立,每位教师均需建立个人师德档案。

2. 师德档案的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任教年级、任教科目等。

(2)师德表现:包括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等方面。

(3)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论文、课题研究、优质课、教学竞赛等方面。

(4)荣誉奖励:包括各级各类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5)违纪违规:包括违反师德规范、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

3. 师德档案的管理(1)师德档案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师德档案实行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方便查阅和统计。

(3)师德档案的查阅需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泄露他人隐私。

三、师德档案的使用与考核1. 师德档案的使用(1)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2)师德档案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师德考核的重要参考。

2. 师德档案的考核(1)师德考核由学校组织,每学期进行一次。

(2)师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等方面。

(3)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师德档案的整改与反馈1. 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2. 整改期间,学校将对教师进行跟踪考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整改结束后,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复评,如复评合格,则恢复正常待遇;如复评不合格,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师德档案建档管理制度

学校师德档案建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教师师德表现,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评价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实习教师等。

第三条师德档案是教师个人师德表现的重要记录,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建档原则第四条坚持真实性原则,师德档案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全面。

第五条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师德档案应根据教师师德表现的变化及时更新。

第六条坚持保密性原则,妥善保管师德档案,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建档内容第七条师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任教时间等。

(二)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质量、关爱学生、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

(三)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奖惩情况、参加师德培训情况等。

(四)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参与情况:参与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

(五)学生、家长和社会评价: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社会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评价。

第四章建档程序第八条师德档案的建立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教师入职后,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个月内完成师德档案的建立。

第十条教师每年进行一次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纳入师德档案。

第十一条教师如有师德方面的变动,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更新师德档案。

第五章师德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师德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第十三条师德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须由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师德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对师德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奖惩与责任第十六条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降低职称等级、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锦集15篇)篇1:师德档案管理制度师德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3.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4.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6.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7.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10.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1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12.积极参加上级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13.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二,档案保密制度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1.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2.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3.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4.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5.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三,档案借阅制度1.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2.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3.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4.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5.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6.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四,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1.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2.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篇2:师德师风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师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师德工作档案管理,提高师德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和兼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师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师德工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四条师德工作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

2. 教师师德表现:师德考核、师德培训、师德表彰、师德举报等。

3.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质量评估、教育教学改革等。

4. 教师学术研究:科研成果、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等。

5. 教师获奖情况: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奖励等。

6. 教师违纪违规情况: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教师个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师德工作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

第六条学校师德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1. 制定师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教师个人保管好师德工作档案。

3. 收集、整理、归档教师师德工作档案。

4. 对师德工作档案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更新。

5. 对涉及师德工作档案的查询、借阅等事宜进行管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师德工作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2. 档案资料分类清楚、排列有序。

3. 档案资料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档案资料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5. 档案资料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八条师德工作档案的利用与查询,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符合学校师德工作管理需要。

3. 保护教师个人隐私。

4. 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师德师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个人档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和临时聘用教师。

第三条师德师档案是教师个人品德、教学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反映,是教师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师德师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任教岗位等。

2. 师德表现: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关爱学生等方面。

3. 教学业绩:教学计划、教案、教学反思、学生评价、教学质量检查结果等。

4. 教研成果:参与或主持的教研项目、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课件制作等。

5. 社会服务:参与社会服务、志愿服务、扶贫支教等情况。

6. 奖惩情况: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处分等。

7. 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总结、考核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师德师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六条教师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七条教师个人档案的收集,由教师本人提供相关材料,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归档。

第八条教师个人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进行。

第九条教师个人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十条教师个人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十一条教师个人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

2. 公开透明:档案利用应公开透明,确保教师个人权益。

3. 保护隐私:尊重教师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档案信息。

第十二条教师个人档案的查阅,需经本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师德档案制度

师德档案制度

师德档案制度师德档案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实施。

一、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

2.学习经历:记录教师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等学习经历。

3.工作经历:包括教师的工作单位、任职时间、职务等工作经历。

4.培训情况:记录教师参加的各类培训、研修、进修等情况,包括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5.师德评价:反映教师的师德表现,包括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评价等。

6.奖惩记录:记录教师的奖励和惩戒情况,包括获得的荣誉称号、受到的处分等。

7.教学成果:记录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编写、教学研究等。

二、档案管理1.建立档案: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教师的师德档案,并对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管理。

2.档案保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教师的师德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档案更新:定期更新教师的师德档案,记录教师的各项信息和评价结果。

4.档案查询:教师本人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师德档案,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查询服务。

5.档案使用:师德档案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对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档案评价1.师德考核:定期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教师的师德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

2.师德评价:通过学生、家长、同事等的评价,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评价,形成客观的评价结果。

3.评价结果:根据师德考核和评价结果,对教师进行奖励或者处分,激励教师提高自身师德素质。

四、档案保密1.保密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守档案保密责任,确保教师的个人信息和评价结果不被泄露。

2.信息安全:采取措施确保师德档案的信息安全,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或者篡改。

3.授权访问:惟独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干访问教师的师德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师德档案制度

师德档案制度

师德档案制度一、背景介绍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要求。

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师德档案制度是必要的。

师德档案制度是指对教师的师德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以便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师德档案的建立1.档案内容师德档案包括教师的个人信息、教育背景、职业资格、教学经历、师德评价等内容。

个人信息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等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包括教师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职业资格包括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等;教学经历包括教师的任教学校、任教科目、任教年限等;师德评价包括教师的师德考核结果、师德奖惩记录等。

2.档案建立流程教师的师德档案由学校教务处或者人事处负责建立。

教师入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教育背景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学校将根据教师的档案要求,对教师的师德行为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师德档案中。

在教师任教期间,学校会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更新到师德档案中。

三、师德档案的管理1.档案保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师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师德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师德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同时,学校应制定相关的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教师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师德档案。

2.档案使用师德档案主要用于教师的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奖惩管理等方面。

教师在申请职称评审或者岗位晋升时,需要提供师德档案作为评审依据。

同时,学校还可以根据教师的师德档案,对教师进行奖惩管理,如表彰优秀教师、处理违纪教师等。

3.档案监督学校应建立师德档案的监督机制,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学校可以通过定期抽查、随机核实等方式对教师的师德档案进行监督。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师德委员会或者师德督导组织,负责对教师的师德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

四、师德档案的意义1.规范教师行为师德档案制度可以明确教师的行为规范,对教师的师德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从而规范教师的行为,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师德档案制度

师德档案制度

师德档案制度师德档案制度是一种用于记录和评价教师师德表现的管理制度。

它旨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师德档案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师德档案的建立1. 教师入职时,学校应建立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师德档案应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评价、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师德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3. 师德档案的建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的权益和隐私。

二、师德档案的管理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师德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师德档案的管理工作。

2. 师德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师德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教师本人允许,不得向外界披露档案内容。

三、师德档案的评价标准1. 教师的职业道德评价应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生权益、积极参预学校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2. 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应包括学生学业成绩、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3. 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评价应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4. 师德表现的评价应包括教师的言行举止、师生关系、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的内容。

四、师德档案的应用1. 师德档案可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依据,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赋予表彰和奖励。

2. 师德档案可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师德档案可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参考依据,匡助教师发现自身的不足和提升空间。

5. 师德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师德档案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应建立师德档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评估和指导。

2. 学校可以组织专家对师德档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学校应建立师德档案的申诉机制,对于教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赋予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以上是关于师德档案制度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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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
三、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四、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八、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九、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十、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十一、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十二、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十三、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档案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一、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二、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
三、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
四、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
五、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档案借阅制度
一、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
二、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
五、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
六、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一、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三、销毁档案时,可采取两种法:一是就地焚烧,二是在监销人员的监督下送造纸厂销毁.
立卷归档制度
一、根据归档范围,按照文件材料形成自然规律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查找"的原则,搞好立卷归档工作.
二、凡属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实物等,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积累,立卷归档.
三、依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文件材料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分别立卷,编目,存放.
四、归档的案卷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质量达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标题简明确切,卷内目录完整,书写工整,装订结实,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合理.
五、文书立卷归档每年一次.三月份完成上年度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四月份立卷归档完毕,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各专业档案的归档可按各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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