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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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1-10

当升科技: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1-1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10 年 11 月 12(周五)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当升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
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申请综合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
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
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应持代

莱宝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8

莱宝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8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0-029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0年10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报告正文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制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能扩充项目的议案》根据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投资建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正按进度开展中。

2010年牛股盘点

2010年牛股盘点

2010年牛股盘点:涨五倍广发证券今年最给力群雄逐鹿,终有胜负。

今天是2010年A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涨跌大局基本已定。

虽然两市的整体走势不尽如人意,但个股表现却是可圈可点,借壳上市的广发证券最终以近500%的涨幅摘得了2010年度的牛股桂冠。

从上涨原因看,资产重组、题材炒作依然是牛股制胜的法宝。

牛股第一名广发证券:年涨幅490.64%上涨理由:借壳上市由于前任总裁涉嫌内幕交易,监管部门一度叫停,广发证券(000776)的借壳之路一直走得十分艰辛。

历时39个月,今年2月12日,其终于得以复牌上市,首日涨幅达374.4%。

事实上,它的年度冠军,拿得有些欠缺说服力,因为若以2月12日收盘价48.05元为起点,此股今年涨幅只有5%。

年度统计,该股复牌前股价8.55元,最高63.15元,最低27.78元,最新收盘50.50元。

牛股第二名*ST光华:年涨幅362.33%上涨理由:重组借壳虽然世纪光华目前还戴着*ST的“不雅”帽子,但公司通过重组已成功变身为石化企业。

今年2月11日,*ST光华(000703)发布了资产置换公告,称浙江恒逸石化将通过资产注入世纪光华的方式来实现借壳整体上市。

受此消息刺激,该股随后毫无悬念地被连续拉出了7个涨停板。

年度统计,该股年初股价9.53元,最高44.06元,最低9.43元,最新收盘44.06元。

牛股第三名广晟有色:年涨幅294.96%上涨理由:稀土永磁题材今年的A股市场,稀土永磁概念无疑是最耀眼的概念明星,它造就了多只牛股,其中广晟有色(600259)居首。

5月19日,ST有色更名为广晟有色,随后走出九连阳,斩获4个涨停板,股价涨近七成。

9月初至10月中旬,其再次“发疯”,股价从31元左右一路进发,直至跻身百元股行列。

年度统计,该股年初股价15.66元,最高101.37元,最低14.80元,最新收盘61.85元。

牛股第四名 *ST威达:年涨幅284.59%上涨理由:资产重组5月5日,停牌两年有余的*ST威达(000603)复牌上市。

莱宝高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莱宝高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20-02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至2020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五号路9号公司光明工厂二期308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臧卫东先生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5,033,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28%。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1,214,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81%。

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4,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818,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6%。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莱宝高科: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1-18

莱宝高科: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1-1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10年11月17日上午9:30时,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召开。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85,478,4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25%。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1)公司部分董事;(2)公司部分监事;(3)公司董事会秘书;(4)公司总经理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莱宝高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10-03-27

莱宝高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10-03-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2009年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宝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莱宝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34.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65.70万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6)第1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08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59,601.81万元;2009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4,237.05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83,838.86万元。

按此计算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应为9,426.84万元;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13,420.29万元,较前述计算专户存款余额超出3,993.45万元,产生此项差异的原因是:1、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为3,956.12万元,其中2007年度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37.11万元,2008年度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727.02万元,2009年度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891.99万元。

2、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进口设备款等款项3,496.10万元,尚未由募集资金专户归还;2009年,公司新增使用自有资金垫付进口设备款等款项20,424.38万元,同年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归还自有资金垫付款项23,883.15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尚未由募集资金专户归还的公司自有资金垫付款余额为37.33万元,均为垫付的路桥费。

莱宝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20-01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改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参考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水平及市场行情,公司经与天健会计所初步协商,建议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80万元(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1、机构信息2、人员信息3、业务信息4、执业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5、诚信记录(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军(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涟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就是否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建议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010年度大事记

2010年度大事记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度大事记1、2010年1月8日辰能风投2007年投资的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九洲电气创业板成功上市标志着辰能风投公司投资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开始。

同时也改写了自2003年以来黑龙江省地区无新上市公司的历史,作为我省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将对我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起到积极地引领和示范作用。

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兼国资委主任赵杰、辰能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贾哲、辰能风投总经理刘国超、副总经理冯文善应邀出席深交所为创业板上市仪式。

2、2010年1月11日黑龙江日报整版刊登专访《辰能风投,助力九洲电气上市的神奇之手—九洲电气创业板上市揭秘》,记者详细介绍了辰能风投公司对九洲电气的投资、管理输出、上市申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全过程。

3、2010年3月24日刘国超总经理荣获第六届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

黑龙江省第六届经济风云人物评选活动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副省长吕维峰、省政协副主席孙东生等领导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企业家颁奖。

黑龙江日报整版刊登“第六届黑龙江经济风云人物风采展”,记者专访《为龙江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增色生辉—聚焦2009黑龙江十大经济风云人物,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国超》。

4、2010年5月21日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赵克非来辰能集团公司就集团资本运作、辰能风投和环保公司的上市运作进行专题调研,对辰能风投的发展、管理创新、员工激励等问题做了重要指示。

鼓励辰能风投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和业绩考评模式。

5、2010年6月3日辰能风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会议在辰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省国资委副主任盖鲁林、辰能集团监事会主席王玺斌及省国资委有关处室的领导参加会议。

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张德春处长一行作为本次工作会议的嘉宾应邀莅临会议。

集团董事长贾哲、总经理王智奎等集团领导和集团有关部门到会。

莱宝高科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0-04-07.

莱宝高科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0-04-0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0-009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0 年4 月16 日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

2010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和梁正先生提交的《提请莱宝高科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内容是:天堂硅谷原提名吉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

鉴于吉清先生近日已从天堂硅谷离职,天堂硅谷和梁正现增加提名袁维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公司按规定程序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0年4月1 日,天堂硅谷持有公司992.142万股、梁正持有公司269.0269万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该提案人的申请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与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十二名董事候选人一起,一并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麻云燕、熊楚熊、袁桐、林涌就上述临时提案发表的独立意见是: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堂硅谷和梁正先生提交的《提请莱宝高科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莱宝高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3-27

莱宝高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3-27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目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件
200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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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附件: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深圳
1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金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位:人民币元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2009 年期初 2009 年度占用
方名称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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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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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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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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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为了更好地理解莱宝高科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莱宝高科公 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国民技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2

国民技术: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2-0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2010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上述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作出了说明。

2010年12月1日,本次股东大会按前述公告的时间、地点召开,并完成了公告所列明的议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所持(代表)股份数为69,483,6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6%。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持有有效证明文件。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莱宝高科: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XXXX年1

莱宝高科: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XXXX年1

莱宝高科: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XXXX年1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起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防范资金占用原则第四条公司与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三)委托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代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中 关 村: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06

中 关 村: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2-06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0-00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9日书面发出,2010年2月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递交的辞呈。

黄志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公司决定聘任王晶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截止至2012年3月30日。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五条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王晶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有关资料,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审议及表决程1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决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如下:明确监察审计部由董事会直接管理,向董事会负责;撤消规划设计委员会和工程招标委员会设置;公司副董事长主管法律事务部;成立财务管理中心,主管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由原财务管理部分拆设立);成立人事行政中心,主管人力资源部、党群事业部、行政管理部;成立营运管理中心,主管经营管理部(原投资管理部)、营销策划部(由原策划部、销售管理部合并产生)和项目管理部(由原市场拓展部、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合并设立)。

莱宝高科独董履职风波谁之过?

莱宝高科独董履职风波谁之过?

022因为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而申请辞职,莱宝高科股价暴跌,资深独立董事蒋大兴一时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随着各方关注、回应,一个标志性的上市公司治理事件真相,逐渐在动态拼接中得以基本还原。

这为人们理性、客观观察和思辨,提供了可能。

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到董事会,从董秘、财务总监到董事长,莱宝高科的诸多治理主体在此次事件中,究竟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这对法治倒逼、急剧变化中的独董制度以及公司治理改革,有怎样的启示?参与本次金圆桌论坛讨论的嘉宾,皆为资深上市公司独董,具有财务、法律等领域专业技能与丰富经验。

主持人:陈捷 《董事会》杂志编辑讨论嘉宾:李若山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刘运宏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 杨为乔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莱宝高科独董履职风波谁之过?Cover Story 封面报道+金圆桌论坛023讨论I :独董履职风波究竟怎么看?《董事会》:各位都是资深独董,从同行视角看,莱宝高科独董在此次事件中“孤军奋战”式的履职行为、行权方式,应当如何看待?杨为乔:总体来讲,我认为,作为独立董事,蒋大兴无论是在交易所《特别问询函》中所涉及的诸多公司事项,还是他后来的辞职,并无不当。

相反,我相信当投资者们看到蒋大兴对《特别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更能看出这是一位勤勉尽责的独立董事。

显然,用“是非”来评判蒋大兴的履职与辞职行为,太过简单。

至少,应当将履职与辞职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事项来评判。

首先,在履职环节,也就是《特别问询函》所特别关注的七项具体事项而言,我个人认为蒋先生在事件进程中的关注、质疑乃至反对,均有客观事实依据,符合合理关切,也是独立董事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之法定职责的必要。

其次,对于独立董事的辞职问题,应当区分辞职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只能是直接原因或者理由。

但现在有些声音在评价蒋先生辞职行为时,却过多地将间接原因作为依据,这对蒋先生很不公平,也不专业。

在我看来,辞职是法律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辞职不应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辞职不应以规避法律责任和独立董事责任为目的。

莱宝高科: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pdf

莱宝高科: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pdf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目录页码一、审计报告1-2二、已审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3-42、合并利润表 53、合并现金流量表 6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7-85、资产负债表9-106、利润表117、现金流量表12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3-149、财务报表附注15-59三、附件1、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审计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审计报告中审国际审字【2011】01020028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莱宝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莱宝高科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莱宝高科公司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公司及合并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信用报告_莱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莱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1 5.11 股权冻结..................................................................................................................................................12 5.12 清算信息..................................................................................................................................................12 5.13 公示催告..................................................................................................................................................12 六、知识产权 .......................................................................................................................................................12 6.1 商标信息 ....................................................................................................................................................12 6.2 专利信息 ....................................................................................................................................................13 6.3 软件著作权................................................................................................................................................13 6.4 作品著作权................................................................................................................................................13 6.5 网站备案 ....................................................................................................................................................13 七、企业发展 .......................................................................................................................................................13 7.1 融资信息 ....................................................................................................................................................13 7.2 核心成员 ....................................................................................................................................................13 7.3 竞品信息 ....................................................................................................................................................14 7.4 企业品牌项目............................................................................................................................................14 八、经营状况 .......................................................................................................................................................14 8.1 招投标 ........................................................................................................................................................14 8.2 税务评级 ....................................................................................................................................................14 8.3 资质证书 ....................................................................................................................................................14 8.4 抽查检查 ....................................................................................................................................................14 8.5 进出口信用................................................................................................................................................15 8.6 行政许可 ....................................................................................................................................................15

002106莱宝高科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106莱宝高科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莱宝高科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21,398.7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5,927.0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7.47%。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1,399.6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5,951.6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7.54%。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同时经营利润也大幅度下降,企业经营业务开展得很不理想。

二、成本费用分析莱宝高科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252,689.38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236,637.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3.65%;销售费用为1,96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78%;管理费用为10,113.3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财务费用为-10,456.0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1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785.2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71%;研发费用为12,643.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1,96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891.14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96%。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所增长,但营业收入却仍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活动开展得不太理想。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10,113.3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1,300.2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0.5%。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67%,与2022年上半年的3.15%相比有所提高,提高0.52个百分点。

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资产结构分析莱宝高科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664,37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01,791.97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54.85%、31.26%和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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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10-03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9:30-10: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臧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478,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5%。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能扩充项目议案》
表决结果:185,478,4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宋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85,478,4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85,478,4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许志刚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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