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发改委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57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25【实施日期】2016.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5日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再升级,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通”发展目标,坚持“质量为先、服务发展”理念,弘扬“崇信致先、强企惠民”质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南通质量、标准、品牌、信誉,为打造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升级版,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一)质量创新1.质量标杆。
培育争创江苏省质量奖或质量管理优秀奖1~2个;创市长质量奖2~4个,质量标兵企业30个,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30个;鲁班奖或国优工程3个,省级优质产品工程100个。
2.基础升级。
新增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数300个;省级能源管理示范企业3~5家;管理创新、质量改进课题40个;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有机产品认证100个;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1~2家;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50%以上;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1~2家,新增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企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0%以上。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05〕2号),南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改委是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2.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协作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1.强化对全市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
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搞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订。
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战略储备工作,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大力减少微观管理事务、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1 —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2.积极推进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二、主要职责(一)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规划;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报告。
激发消费潜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考——以南通市为研究对象
商贸主体培育壮大方面仍然滞后,对促进消费结构升
间,也伴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 同时,南通的县域经
级制约较大,导致消费外流。
济发达,县域新的消费力量、消费方式和消费场景正
在形成,为南通的消费增长带来巨大的潜力。 除此之
外,南通面临发展的风口期,各项重大国家级战略和
基础设施建设落地,使得南通城市能级不断得以提
作者简介:江立瑾(1984—) ,女,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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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2024 年 1 月
江苏科技信息 ·科学与社会
向大宗消费和重点领域消费的政策,有着力于整体
顶层设计的政策,也有阶段性恢复政策和制度配套
型政策。 通过税收、金融等多样化的政策工具,配合
地方的消费券、消费节为代表的促消费手段,全面发
2. 3 消费的供给端发展滞后
1. 4 消费增长的潜力空间待释放
划和差异化定位不够,特别是城区商圈重复建设,商
策保障。
南 通 城 镇 化 率 稳 步 提 升, 2022 年 城 镇 化 率 达
71. 2%,10 年期间提升 12. 47 个百分点
[6]
。 南通城镇
尽管商圈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商圈整体的规
2. 4 区域人口因素影响消费潜力释放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南通 60 岁以上人口
占总人口比例为 30% [8] ,属于中度老龄化城市,老龄
化人口占比高于全国和江苏。 尽管老龄化对消费产
升,从而对外来消费形成较大的吸引力。
生何种影响在学术界仍存有分歧,但人口老龄化对城
2 制约消费潜能释放的因素
力,促进消费提振,激发消费动能。 南通近年来在促
各级政策落地落实的同时,也结合南通的实际加快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91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16【实施日期】2016.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6日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在全面公开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做好市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法制办牵头落实〕(二)加强陆海统筹发展相关信息公开。
围绕陆海统筹发展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政策制定、公众关注热点等,采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在制定陆海空间布局规划等重要规划方案过程中,要主动公开草案内容和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海渔局牵头落实〕(三)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通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6〕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通政发〔2015〕4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38号),整合市区工业政策资源,聚焦发展重点,驱动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强化项目引领(一)鼓励重大项目。
对新开工总投资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三个节点分别考核,视企业投产后效益情况进行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鼓励技术改造。
对设备投资超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补助;当年开工且年内竣工投产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
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当年竣工投产且当年完成设备投入超1亿元的,专项补助1000万元,超2亿元的专项补助1500万元。
(三)鼓励“双百工程”。
对列入省市“双百工程”的项目,补助标准和上限分别提高50%。
二、扶持重点产业(四)扶持船舶产业。
全年新接船舶和海工装备订单50亿元以下的,每1亿元奖励8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全年新接船舶和海工装备订单5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为船舶海工企业开具保函,帮助企业解决争取海外订单困难的问题,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如出现保函项下履行订单的资金困难,政府将通过设立“资金池”等方式,积极统筹各类资源,化解金融风险。
实施船舶海工产业链补链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6•【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6日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现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特制定南通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质量发展纲要》和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大力弘扬城市质量精神,积极创新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市质量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2013年力争达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标准。
(二)具体目标:1.5个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县(市、区)督查考核验收;10个镇(街道)通过质量强镇先进镇(街道)督查考核验收;2.中洋长江河豚鲥鱼刀鱼养殖基地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鑫缘茧丝绸服装家纺争创江苏区域名牌;锻压机械产业基地争创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基地;5个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创建“质量先导区”;3.新增江苏名牌15~20个、南通名牌100个,名牌经济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额达35%;新增中国驰名商标4个,省著名商标15~20个,知名商标100个;4.力争醋纤公司等企业创中国质量奖1个,联发集团、中远川崎、鑫缘集团、中洋集团等企业争创江苏省质量奖1个;创市长质量奖2~3个,质量标兵企业30个;鑫缘集团等企业争创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个;醋纤公司、联发集团、林洋电子等企业争创国家或省卓越绩效孵化基地1个,省质量信用2A企业10个,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30个,设立首席质量官200个;5.蓝印花布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330个,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40项,国家、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5个,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99%;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0个,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品45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35%,研发经费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2.9%,新增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3个;专利申请量3万件;专利授权量2万件;6.新增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数300个;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有机产品认证10个;省级、市计量保证确认100个,强制检定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98%以上;7.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94%,重点食品监督检查合格率95%,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低于全国先进城市水平;主要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5%,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87%;8.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鲁班奖或国优工程3个,省级优质产品工程100个,高速公路、桥梁项目优良率99%;水利工程单元质量合格率100%;9.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84,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82,省级、市服务名牌4个;制(修)定行业、地方服务标准2个;环境质量综合指数82。
南通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南通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南通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6〕35号),在南通市水污染防治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市政府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了目标任务书。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目标任务书的要求,制定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2016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是: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全市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31个省考以上断面和70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64.5%和55.7%;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3个备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为100%;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9个城市河道断面水质较2015年有所改善,消除21条城市黑臭河道现象。
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中,流域地表水必须确保5个国考断面和26个省考断面达到“省‘水十条’”水质目标(见表1)。
此外,其他39个市考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5个方面的年度质量目标如表2所示:表1 2016年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目标注:1、国考断面中:九圩港桥断面为通州与港闸区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2、省考断面中:袁庄水站、勇敢大桥、曙光电灌站、孙窑大桥、天西大桥、货隆大桥、节制闸内7个断面为县(市、区)上下游跨界或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表2 2016年市考以上断面及其他水体水质目标注:1、括号“()”内数据为上下游跨界或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数量。
2、年度达标数:指2016年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2020年目标水质的断面年数量。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一)推进产业绿色转型1.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要求,压缩过剩产能,完成省经信委下达的任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4•【字号】通政办发〔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5号)和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会议要求,全力保障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现将做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确保不出现全省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实现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时段和区域(一)禁烧工作重点时段:禁烧工作重点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10月20日至11月20日。
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
(二)禁烧工作重点区域:1.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2.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3.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4.主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至5月20日,10月10日至10月20日)制定综合利用与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及禁烧巡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禁烧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考核奖励办法。
苏政发 - 南通市政府
69
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通政发〔2011〕75号
70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工作推进、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
通政发〔2011〕78号
71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政规〔2011〕6号
72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意见
61
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通政发〔2011〕54号
6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便民摊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政规〔2011〕4号
63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通政发〔2011〕61号
64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7〕46号
17
市政府批转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
通政发〔2007〕51号
18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试行)
通政发〔2007〕52号
19
市政府关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通政发〔2007〕64号
20
通政发〔2011〕41号
57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猪肉经营行为的通告
无文号
58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政发〔2011〕48号
59
市政府关于各县(市)和通州区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通政发〔2011〕49号
60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37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02【实施日期】2016.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日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速、增效、降本、惠民”为目标,围绕“5张清单、5个平台、5项重点改革、5大监管体系”总体框架,紧扣项目建设主线,巩固提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两大国家级试点成果,继续推进“五大整治行动”,持续在简政放权上求实效、在放管结合上求创新、在优化服务上求提升,努力打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南通品牌”。
一、主要工作(一)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提升简政放权改革实效1.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
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积极向基层政府下放管理权限,重点再下放一批与基层承接能力相匹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除涉及安全、环保外,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中不必要的审查、评估,促进就业创新,方便群众办事。
注重统筹机构编制、人员力量和技术支撑,强化放权部门对下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重视对基层权力运行监管,切实提升基层承接能力。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2.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7•【字号】通政办发〔2015〕37号•【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37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28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7日南通市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严格项目概算,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央、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经市政府批准,财政投资或补助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市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二)条管部门等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补助;(三)市政府批准在基本建设资金中列支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市级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应当符合下列原则:(一)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须经市基本建设决策程序确定,原则上实行代建制;(二)区分轻重缓急,纯公益性项目、续建项目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财政支持的项目优先考虑;(三)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成本,杜绝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四)项目建设须先动用建设单位自有资金、资产置换收入、非税资金和上级补助等来源,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市发改委是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牵头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牵头组织对申请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形成项目前期研究意见报市政府;(二)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项目估算;(三)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前期研究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0]108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6.25【实施日期】2010.06.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2010年南通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6月)2010年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继续推进农村、企业、事业、市场、社会、政府等各领域改革,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推动南通经济转型升级、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围绕经济转型,突出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力量的培育。
(一)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进一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拓宽市场准入领域,拓展产业发展领域。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合作、项目融资、BOT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共事业、城中村改造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鼓励民营资本领办或参与组建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协同联动的改革试点。
保护私营、合伙企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培育壮大创业主体,通过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程、外来人员创业工程、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工程,不断壮大现有创业主体,培育潜在创业主体。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0•【字号】通政办发〔2016〕19号•【施行日期】2016.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制订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我市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积极贡献力量。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0日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的南通公共安全形势和突发事件发展趋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强基础、建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加快构建“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关口前移、反应灵敏,社会协同、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不断增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一)编制实施“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围绕安全发展理念、基础能力建设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大任务,强化应急管理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南通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重要举措和重大项目。
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抓紧制订本级“十三五”专项规划,提高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文本6月底前报市应急办备案。
(二)切实发挥应急预案指导作用。
继续完善市级专项预案体系,年内重点编制金融突发事件、放射源辐射、房屋安全、口岸传染病、监狱应急等专项预案。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
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12
•【字号】通政办发〔2016〕169号
•【施行日期】2016.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169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15年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通政办发〔2015〕130号)进行部分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部分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附件
部分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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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发改委2016年工
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发改办[2016]1号
【发布部门】810120003
【发布日期】2016.03.10
【实施日期】2016.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发改委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发改办〔2016〕1号)
本委各处室:
现将《南通市发改委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南通市发改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市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全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的目标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和江海联动开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贯彻稳增长政策,加快释放需求增长潜力
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现预期增长目标,必须认识、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需求增长新动向,确保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一)狠抓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入。
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挂钩、会办点评、督查考核等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全力推进30个省级重大项目和总投资5050亿元的160个市级重大项目,确保市级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超760亿元。
重点加快沪通铁路、宁启铁路二期、海启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通富微电智能芯片封装测试、华峰超纤、德奥航空制造、沪通铁路南通平东物流园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积极跟踪推进北沿江高速铁路、盐通铁路、锡通高速等重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相关规划,或尽早开工建设。
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在棚户区改造等民生改善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更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
(责任处室:投资处、能交处)
(二)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
全面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进一
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引导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新兴消费需求,加快电商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企业、专业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多层级实体店+跨区域网店+高效率物流配送网络”新型商业布局体系。
(责任处室:外资处、服务业处)
(三)转变外贸方式,稳定外贸增长。
支持、配合海门叠石桥加快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继续贯彻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推进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家纺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进口贴息等政策性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步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
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地区互利合作,做好江海博览会、“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等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我委承担的工作。
(责任处室:外资处、高技处、协作处)
二、推进创新驱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南通市“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南通市“十三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深入研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转型升级、制造业服务化等专题。
跟踪服务一批结构优、附加值高、效益好的新增长点项目。
强势推进船舶海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成“3+3”重点产业推进体系。
推动主导产业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攀升,集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
继续按照《中国制造2025南通行动纲要》的要求,强化技术创新,推进制造业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尽快形成精益化生产新优势。
(责任处室:高技处)
(二)推进服务业量质提升。
深入实施五大发展工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新兴服务业加快扩量提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端和精细化转变,全市服务业增
加值占比46%以上。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实行“一月一通报、双月一检查、一季一点评”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推动100个亿元以上服务业产业项目如期开工,跟踪服务好近40个储备开工项目,全年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2400亿元。
二是集聚区提升工程。
重点推进15家市级示范性集聚区建设,引导52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加快集聚一批重点企业、项目及高端人才,力争实现营业收入3500亿元。
三是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型企业,全年新增市级创新示范企业10家,新增应税销售超50亿元、100亿元企业各1家;鼓励引导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业企业上市或挂牌。
四是楼宇经济特色发展工程。
围绕金融服务、创意设计等主题,开展星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