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09
常铝股份: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19-015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卫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2号)核准。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2018年11月29日,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鼎鑫”)成为常铝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2019年1月3日,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新股32,326,530股完成登记并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9年1月10日及2019年2月2日,公司持续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及2019-010号)。
2019年1月16日,公司按照《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卫平关于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将人民币14,784万元支付给周卫平,至此公司收购泰安鼎鑫应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常铝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20-060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司股东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诣实业”)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助实业”)、兰薇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86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
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7,955,820股;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15,911,640股。
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5日、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2020-05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朗诣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股份减持完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整体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日,朗诣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减持公司股票2386.6899万股,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三、其他相关说明1、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朗诣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朗诣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常柴A: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3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0-01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党委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5名监事,实到5名,为吕伟民、袁小冬、倪明亮、吴克云、卢仲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伟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核销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核销兴化飞达机械公司等7家单位欠款11,928,876.38元坏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于2010年4月13日届满,经监事会研究,拟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吕伟民、袁小冬、吴克云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倪明亮、卢仲贵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4月23日监事候选人简历吕伟民,男,1954年10月出生,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职称。
历任常州柴油机厂团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常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联会主席、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质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罚或谴责。
不持有公司股票。
袁小冬,女,1963年1月出生,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
历任常州市财政局预算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常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副处长,现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处处长。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铝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20-047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75,443,9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6217%,其中现场投票5人、代表股份275,426,1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6195%;网络投票5人,代表股份1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5,429,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75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5,429,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常宝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1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公告编号:临2010-006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0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上市后一个月内须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事宜。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行为,事先经由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程序和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再次审议通过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现行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常铝股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1-17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由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议程、会议的召集人、有权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等,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锂离子电池铝箔
作者李卿云摘要锂离子电池铝箔指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用铝及铝合金箔,与磷酸铁锂、钴酸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共同组成锂离子电池正极的一部分,根据制作工艺与材料的区别,可分为光箔、涂层箔与复合铝箔。
锂离子电池铝箔属于高端铝箔,相较其他铝箔产品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
由于降低集流体厚度能提升电池能量密度,中国电池企业对锂离子电池铝箔的减薄需求日益迫切。
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增长,未来性能更优的复合铝箔与涂层箔将成为锂离子电池集流体的主要材料,当前企业正积极布局复合铝箔与涂层箔产能。
中国锂离子电池铝箔行业规模整体呈高速增长态势,从需求口径测算,2022年锂离子电池铝箔总需求量达35.2万吨,2027年总需求量有望达263.8万吨,2022-2027年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9.6%。
目前中国仅有鼎胜新材、南山铝业、华北铝业等少数几家企业拥有量产供货锂离子电池电极用铝箔的能力,且总体产能规模较小,锂离子电池铝箔出现供不应求状况,进入卖方市场。
其中龙头企业鼎胜新材入局较早,凭借产能优势与技术积累遥遥领先,2021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铝箔产量达14万吨,鼎胜新材电池铝箔产量5.8万吨,占比超过40%。
未来市场份额将进一步集中到成本控制能力强、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市场信誉良好的大型铝箔生产企业中。
行业头豹分类/能源、采矿业头豹分类/能源、采矿业/能源设备与服务头豹分类/能源、采矿业/能源设备与服务/能源设备与服务港股分类法/能源关键词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铝箔电池箔复合铝箔锂离子电池铝箔锂离子电池铝箔行业定义1.锂离子电池铝箔指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用铝及铝合金箔,与磷酸铁锂、钴酸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共同组成锂离子电池正极的一部分,其中纯铝指铝的质量分数不小于99.00%的金属,铝合金指以铝为基体且其质量分数小于99.00%的合金。
锂离子电池铝箔是一种横断面呈矩形、厚度均一且在0.008-0.020mm 之间、宽度不大于1,600.0mm 、成卷交货的轧制产品。
常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龚菊明顾维军赵曾耀
2019年10月23日。
常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3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平石幸雄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协商变更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由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为1700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常铝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1-06-30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11-02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截至2011年6月29日,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名称:常铝股份;代码:002160)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1年6月28日、6月2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6月3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1小时后复牌。
二、股票交易的关注、核实情况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除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行为,且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在《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中对2011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0%~50%。
605006山东玻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2021-03-10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属公司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
本次交易不收取担保费用,未提供反担保,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法、刘英新、孙琦铼
2021年3月9日。
26130616_风险警示
2013年第36期陆家嘴600663粤宏远A000573湘电股份600416明星电缆603333行业·公司|机构鉴股Industry ·Company近日,公司未能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卢东先生及董事、财务总监杨萍女士取得联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指定姜向东代行财务总监职权的议案》。
鉴于沈卢东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杨萍女士目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决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盛业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盛业武不再兼任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董事会决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向东先生全面代行财务总监的职权。
该股高管发生非正常性变动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此前筹划重大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从2013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购买资产,但由于实施的相关条件尚未成熟,合作各方无法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事项。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级市场上,该股在2013年9月2日复牌后大幅下跌,成交量巨额放大,资金出逃迹象明显,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2013年8月12日接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湘电集团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3日起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27日刊登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与有关方面就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了积极的洽谈,2013年9月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由于各方难以就资产重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相关各方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常铝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 2011-02-28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11-007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预计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2011年合同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
鉴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故该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单位:万元人民币二、关联方介绍1、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佐佐木淳一注册资本:美元510万元住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C区外高桥大厦504室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下列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粮油食品(含酒类);矿产品,金属及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合成树脂、橡胶及其制品;土畜产品、木材及木材产品、纸张及造纸原料、建筑材料;日用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品;机电设备、家电产品、电子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工艺美术品(文物除外)。
区内仓储及商业性简单加工;房地产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是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6%的股份,另外,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通过日本伊藤忠非铁材料株式会社持有本公司9%的股份,两者合计持有公司1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常铝股份2021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同比 65.47% 65.47% 59.43% 60.47% 19.43% 77.04% 33.00% 10.86%
-134.27% -413.49% 1284.38%
-2.95% -414.90%
18.52% -324.59%
-330.49%
1160.70% -329.87% -329.87% -96.42% -184.90%
5,444,736.96 56,384,181.23 30,749,080.38 23,599,677.28 1,042,338.64 -44,564,158.4 1,623,213.18
11,156.43 -42,952,101.65
240,099.47 -43,192,201.12
-42,433,389.61
营业总收入 (元 ) 1,332,913,248.77 1,500,690,496.12 1,163,613,610.31
营业收入 (元 ) 1,332,913,248.77 1,500,690,496.12 1,163,613,610.31
营业总成本 (元 ) 1,309,660,855.18 1,411,021,127.19 1,174,740,987.32
营业成本 (元 ) 1,090,875,961.07 1,311,326,459.54 993,649,787.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元 ) 4,917,198.46 5,696,572.88 4,908,229.21
销售费用 (元 ) 102,771,854.56 -68,564,018.53 64,222,942.84
30,592,202.0 107,094,107.79 -6,006,174.07
所 得 税 费 用665,264.54 2,953,109.6
常铝股份: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20-018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1、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43.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5%;实现利润总额3982.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9.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20.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5.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计提了4.46亿元商誉减值准备而造成2018年度亏损。
2、财务状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9.95亿元,较年初减少6.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26亿元,较年初增加4.16%。
总股本增加5.15%,主要是报告期内配套融资发行新增股份38,985,505股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803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95%。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20年1月31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6)中预计的业绩区间不存在差异。
四、风险提示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拥有独立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员会(CANS)认证实验室,公司在专业化、规模化等方面处于行业前列。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电解铝制造商 和代理商进行采购,公司与国内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电解铝和铝带卷制造 商建立了常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采购铝锭(铝水)的定价方式按照参照发货前 约定时间长江有色金属网的现货价格平均价格确定。铝水则在上述所确认的电解 铝价格的基础上下浮一定额度,铝坯料则在上述所确认的电解铝价格的基础上浮 (另加加工费),具体加工费水平由公司与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
综上,按季度分析,因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市场季节性波动及医疗健康 洁净业务收入确认方式较为集中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并具 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79.02%,其 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69.12%。请说明: (1)结合行业地位、采购政策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是否对特定供应商存在重大依 赖;
1、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净利润分别为-1,847.67 万元、2,635.15 万
元、385.58 万元、1,025.01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行业特征,说明各季 度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
2019 年各季度净利润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一、营业收入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104,309.73 112,697.4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00.10
-9.65
002160常铝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常铝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2,065.2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9,998.84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79.35%。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2,083.9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9,883.48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减少,下降78.92%。
营业收入增长不大,亏损下降,企业降低成本费用开支的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应当继续努力。
二、成本费用分析常铝股份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167,197.62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47,729.2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8.36%;销售费用为3,826.5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29%;管理费用为4,272.9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56%;财务费用为3,072.7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8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551.3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33%;研发费用为7,744.7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63%。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3,826.5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627.6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5.48%。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尽管销售费用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呈下降趋势,表明企业市场销售形势不太理想。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4,272.9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013.0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6.48%。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与2022年三季度的2.25%相比变化不大。
三、资产结构分析常铝股份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786,93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12,577.68万元,主要以存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3.79%、30.3%和9.86%。
非流动资产为274,360.58万元,主要以固定资产、商誉、在建工程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59.67%、19.38%和7.13%。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公告编号:2010-03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0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2月0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平石幸雄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协商变更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由人民币17000万元变更为2100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