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董事会”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45bc0acb83d049649b6658f9.png)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与弊端◆公司设立条件低,设立程序简便◆公司运营成本低,公司经营灵活◆股权集中,股东变动小,股东凝聚力和责任感强优势◆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需公开,商业秘密及公司秘密不易泄露◆组织机构设置简单,运行效率高◆公司治理结构强制性规定少,公司章程可约定事项多◆公司发展规模容易受限制◆股东投资风险较高◆公司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弊端◆股权转让限制多,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资本的集中、风险的分散◆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水平难以提高◆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利于公司价值评定◆公司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经营不具有稳定性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利与弊优势:1、容易集中大量资本,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壮大◆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的大量集中,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
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公司的成长速度2、健全和规范财务制度,有利于公司价值评定和融资◆在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梳理,对财务历史问题进行规范,在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后,更有利于对公司的价值评定和融资3、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三会议事规则,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建立了完善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以董事和经理为中心的专门机构管理着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则只领取股息红利,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这种专门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股份公司通过挂牌上市,其股票可以自由流动,使投资者可以通过“以脚投票” 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实施外在的监督和压力,促使公司管理层尽职尽力地为公司服务。
4、股份分散,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众多股东,由于股份金额较小,众多股东中的每个人实际拥有的股份数仅占公司资本的很少一部分,而股东又仅以其拥有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会”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会”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20ae9d979e31433238689344.png)
职权
会议类型 定期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视;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左。
3、审议批准“2报告、4方案“: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除左侧权利外,还有以下特别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会议类型及频率
决议规则 记录签名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同左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以后的股东(大)会会议
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能召集和主持的,连 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
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一人一票 除《公司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可以设经理 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
同左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应当设经理 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应当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不得少于3人(≥3人)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不同点](https://img.taocdn.com/s3/m/87d7ab02a300a6c30c229fdb.png)
议事会议形式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经济法》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两次会议,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且董事会可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不同点
公司类型
不同方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组成人员规模
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董事会由5-19人组成
董事会成员组成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并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
董事会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在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
董事长产生办法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通过半数的选举产生
申请设立的方法
董事会不具有报送申请书,验资证明文件的权力,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不同点公司类型不同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规模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董事会由519人组成董事会成员组成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并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https://img.taocdn.com/s3/m/fb8ebbba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cd.png)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它们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点。
首先,它们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自己的财产和负债。
此外,它们都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然而,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司所有权的性质和管理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则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或者经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监事会。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追偿时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承担其所持股份的全部责任。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转让其所持股份。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所有权的性质、管理方式和股东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在选择企业类型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6b692deabe23482fb5da4c67.png)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内容4.缴纳出资;5.验资;6.申请设立登记;7.登记发照;4.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5.履行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6.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5股东会一、股东及股东出资:1.股东构成1)凡是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2)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股权人;3)公司增资时的新股东2.股东权利1)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2)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6)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7)公司解散时,分取剩余资产;8)其他依法应享有的权利;3.股东出资1)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2)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30%;一、股份与股票1.股份基本特点1)金额性;2)平等性;3)不可分性;3)可转让性;2.股份发行(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或为其他目的而向投资者出售或分配自己股份的行为)1)股份发行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2)股份发行价格评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3.股票(股份的表现形式)1)特征A.股票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签发给股东证明其所有股份的凭证;B.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C.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D.股票是一种无限期证券;二、股东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报酬;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二、股东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报酬;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9.对公司债券作出会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会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股东会议召集: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1/3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二、股东会议召集:临时会议: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认为必要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集人:董事会;监事会;法定比例的股东(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四、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1.普通决议(代表1/2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2.特别决议(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四、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1.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3)公司解散;4)修改公司章程;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3)公司解散;4)修改公司章程;6董事会一、董事会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董事会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董事会的组成1.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2.3-13名董事组成;3.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各股东每票有与所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5.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6.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的产生办法有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https://img.taocdn.com/s3/m/e87bd91a77232f60ddcca15b.png)
民商法2作业:姓名:高传华学号:2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1. 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都实行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都实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
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
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dd7dfb18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5.png)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区别总结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属于公司类型的企业,但是它们的组织机构有很大的区别。
本文将对这两种企业的组织机构进行详细的比较和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型公司,其组织机构包括: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力和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董事、审查董事会工作报告、审批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领导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机构。
它有一个或多个董事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位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计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决定重要业务和投资、管理公司财务等。
3.监事会监事会主要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法律合规和行为道德。
监事会通常由三至五名监事组成,执行监事会主席制,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管理层、发现并纠正违纪行为、提出改进公司工作的建议等。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五十名以上股东组成的公司,其组织机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五至十五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审议并通过财务预算、正式决议的股权置换、合并或分立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只要两个以上,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五十个以上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可以是公司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士。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则必须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3.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或股东协议中约定转让股份的方式,股东间的股份转让受到较大的限制。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转让。
4.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普遍设立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也设立,但一般并不常见,并且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职权较为局限。
总而言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类型的企业,其组织机构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不同企业组织结构比较
![不同企业组织结构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5389ac7302768e9951e73880.png)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相同点 ① 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管理结构;
② 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管理机构;
③ 股东负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④ 我国《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
接支配和控制这部分财产”。
股东 ①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 2 ①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一
③ 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筹集资本 只能向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 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
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 资金,其股票可以上市交易。
能上市交易。
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本;股东依法 股东所拥有的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
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 但不能退股。
有法人资格
投资人数 2 个以上,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上合
伙人设立
承担责任 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
税收
无企业所得税
双重征税
人以上 50 人以下;
般应当有 5 人以上为发起人,但没有
② 不一定设立股东大会。
最高上限;
② 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
司最高权力机构。
注册资本 ① 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人民币; ①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② 出资证明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 万元;
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②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设置股东会,董事会
对比三:个体户与有限责任公司
个体户
注册资本 没有注册资本最低要求
法律责任 无限责任
税收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地位 无法人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67e11f6148d7c1c708a14589.png)
2012《经济法》难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知识点概述: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公司法一章的学习,可以通过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入手,把握两种不同公司形式的具体规定。
下面主要通过比较九个具体项目来对这章学习的要点进行说明。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二、股权证明形式(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
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所谓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在两种公司设立程序中,还要注意以下两点:(1)名称预先核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预先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而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规定有比较大的修改。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327e72ca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12.png)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这两种形式在法律和治理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影响着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治理方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商业实体形式,该实体形式允许商业所有者以有限的责任承担方式经营公司。
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组成,他们被称为股东。
这些股东在公司运营中负有有限的责任,即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法律诉讼,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影响。
与此不同,股份公司是一种由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商业实体形式。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成立,并通过股份交易市场进行股份交易。
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由股东以购买股票的方式获得。
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行使权力和控制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会议来影响公司的决策。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通常取决于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根据股份比例。
这使得在股东之间更容易达成一致,允许灵活性和合作精神的存在。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个人、合伙人、其他公司或外国个体拥有,这增加了公司结构的灵活性。
股份公司通常具有更复杂的治理结构。
它们由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和高管团队管理。
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来行使对公司的决策权,并通过股东会议来审查重要决策。
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与此相比,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没有董事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层级结构。
取而代之的是,公司的管理可能由股东直接或间接实施。
在法律责任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诉讼的影响。
这意味着,如果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的个人资产通常得到保护。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相反,股份公司中的股东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股份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可能需要使用自己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比较表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比较表](https://img.taocdn.com/s3/m/b7a03ad33186bceb19e8bb6e.png)
1.1/4以上 的表决权 的股东 2.1/3以上 的董事提 议时 3.1/3以上 的监事提 议时
1.持有10%股 权的股东请求 时 2.董事会认 为必要时 3.监事会提 议时 4.董事人数 不足法定人数 的1/3时 5.公司未弥 补的亏损达股 本总额的1/3 时
1/3以上 董事提
议
董事长
公司法未 由章程规
无特别 决议的 规定,表 决程序 和方式 由章程 规定
无特别决 议的规 定,一切 决议均须 全体董事 过半数通 过
无特别决议的规定,表 决程序和方式由章程规 定
主持会 议者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公司法未 由章程规
规定
定
会议记 录
由出席会 议的股东 在记录上
由出席会议的 董事在记录上
签名
由出席 会议的 董事在
由出席会 议的董事 和记录员
公司法未 规定
由章程规 定
列席人 员
董事会 决议违 法或违 反章程时来自签名 未规定未规定
未规定
股东有权向人 民法院要求停 止违法行为的
诉讼
记录上 签名
监事、经 理
未规定
在记录上 签名
监事、经 理
参与决议 的董事对 公司负赔 偿责任, 除非在表 决时普表 示异议并 记载于会 议记录的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比较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项目
有限责任 公司
股份有限公 司
有限责 股份有限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
任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是否
是
设置
是
是
可以不设
是
可以不设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对比 图表版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对比 图表版](https://img.taocdn.com/s3/m/2bd3ca15ff00bed5b9f31d12.png)
组织机构
成员
人数限制
任期
产生方式
地位/职权
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
至少2人
/
由出资产生
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
全体董事
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
5-19人
由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业务执行权、决定权、提案权、股东会的召集权等,对股东大会负责
一、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
成员
人数限制
任期
产生方式
地位/职权
股东会
全体股东
/
/
由出资产生
最高权利机构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章程决定;
3-13人
不设董事会的,应设一名执行董事
由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由股东选举产生
业务执行权、决定权、提案权、股东会的召集权等,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或监事
由全体监事组成(董事和高管不得兼任监事);应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不设监事会的,设1-2名监事
每届3年,连选可以连任。
由股东选举产生
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经理
可由执行董事兼任
由董事会决定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负责日常经营活动
监事会
全体监事(董事和高管不得兼任监事),应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设主席一人,可设副主席
至少3人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每届3年,连选可以连任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5cc1b69e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97.png)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合伙企业系列谈之二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为了能相对清晰的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的主要特点进行一个概况的总结,并便于非专业人士能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出判断,本文将重点分十个要素对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做一个对比分析。
一、企业设立的依据任何一种法律认可的企业组织形式之所以具有其特质,均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法律所赋予的。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首先体现在其设立的法律依据上面。
(一) 合伙企业。
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二、企业设立的条件所谓设立的条件,即法律对该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的基本要件。
考虑到笔者的行文目的,本文将重点就法律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要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一) 出资人数要求1、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3、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 出资方式要求1、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比总结(2016年最新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比总结(2016年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8ef52a2731126edb6e1a1017.png)
主持 事务决议 方式 监事形成
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必须有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设1-2名监 事,不设监事会) 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由国资委委派; 必须有职工代表,比例 不低于1/3 不得少于5人 国资委委派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原则)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必须有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不得少于3人 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股权 (股 份) 转让
具体情况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无 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有代表股份总数50%以上的发起人、认股人 出席方可举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不设股东会 不设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发起人+认股人) (由股东行使权力) (由国资委行使权利) 一般都是“决定”、“决策”、“计划”等;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过; 普通事务:由公司章程规定; 特殊事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特殊事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特殊事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 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 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 更公司形式):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全部股东) 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式;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担保金额超 通过。 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临时会议: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②1/3以上的董事、③监事会或者不设 监事会的监事提议召开。 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会议:①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时;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时;⑥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2个月内召开。
新公司法(2018年修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对比分析
![新公司法(2018年修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对比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d8a48c77581b6bd97f19eac8.png)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对比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 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注册资本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范围、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住所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 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 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最高权力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
法律: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三会制度比较
![法律: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三会制度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285fb61b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e4.png)
法律: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三会制度⽐较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三会制度⽐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特别规定股东会⼈数要求1-49⼈⼆⼈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百零⼀条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在两个⽉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数不⾜本法规定⼈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数的三分之⼆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规定第四⼗⼀条。
董事会或者执⾏董事不能履⾏或者不履⾏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第⼀百零⼆条。
董事会不能履⾏或者不履⾏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连续九⼗⽇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会议通知第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五⽇前通知各股东;发⾏⽆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dde1ebfa551810a6f4248605.png)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与弊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利与弊
优势:
1、容易集中大量资本,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壮大
◆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的大量集中,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
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成股份制改制后,更有利于对公司的价值评定和融资管理着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则只领取股息红利,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这种专门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股份公司通过挂牌上市,其股票可以自由流动,使投资者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实施外在的监督和压力,促使公司管理层尽职尽力地为公司服务。
仅占公司资本的很少一部分,而股东又仅以其拥有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一旦公司经营亏损,其风险则由所有股东共同分但,有利于分散公司经营的风险
使其组织存在受到影响,所以它是一种最为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6、股份转让自由,资本流动性强,便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资源整合
◆通过股份制改造,可以引入私募、风投等机构投资者,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以及人脉资源,
有限责任公司更强
弊端:
1、公司设立程序复杂严格,运营成本高
◆公司设立条件、程序比较严格、复杂,发起人设立责任比较重,审批环节多,不仅易出纰漏而且在检查中不易发现问题所在;公司在设立后需为建立、完善以及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支
东操纵和控制,进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个公司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灵活性以及工作效率降低。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4a58943e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0e.png)
比较内容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分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为限营业执照公司形式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转投资公司担保违规处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相互变更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各自目标形式的要求,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相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有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内容,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天内请求法院撤销。
法定股东人数最低注50 人以下3 万发起股东 2-200 人,半数以上在国内有住所500 万册资本设立方式设立条件认缴出资出资方式出资责任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缴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非公开募集设立)(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1,50)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200)(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2)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 股分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 有公司住所(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分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 有公司住所(1) 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1) 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额,其余部份由股东自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额,其余部份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缴足;日起 2 年内缴足;(2) 投资公司可以在 5 年内缴足(2) 投资公司可以在 5 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分(3)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流转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
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必设 成员人数 职工代表 任期 董事长产生方式
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 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成员为 3-13 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 职工代表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 成员为 5-19 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 表
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 员兼任经理
兼任经理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 理。
开会次数
无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方式和表决程序
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 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