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公对公”分配模式机制的思考
关于张家界市旅游综合改革突破点的思考
关于张家界市旅游综合改革突破点的思考【摘要】张家界市要想深入开展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必须要选好突破点,打好攻坚战,文章从旅游利益链条重新分配塑造的角度,以佣金“公对公”、“零负团费”和转型升级为突破点,力求在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中探索出一条突破的路径。
【关键词】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突破点选择自2011年张家界市开展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社会各界对此次改革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针对张家界市本地实际情况的相关研究对策也纷纷出现,但旅游综合改革的突破点在哪里?突破点如何选择?笔者从旅游利益分配链条的视角,浅谈旅游综合改革突破点的选择。
1 以佣金“公对公”重新塑造利益分配模式2004年3月海南省出台《海南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实行旅行社接团政府指导价和对旅行社收取佣金实行合法化、公开化、标准化。
伴随办法的出台,海南旅行社也可以依靠光明正大的、合理的佣金获得自己应得的利润。
云南省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局于2010年8月联合发布的《实施公对公佣金的意见》中就提出要实行“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加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并查处导游和驾驶人员私拿消费场所回扣等行为。
此外,还应重视游客的投诉处理,积极及时地处理顾客的抱怨和投诉。
可在吸收上述两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张家界市本地实际,出台《张家界市实施公对公佣金的意见》,充分运用“一诚通”管理系统,以导游归社为前提,将佣金以公帐对公帐的形式,统一交由旅行社分配,导游实行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加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
2 杜绝“零团费”和“负团费”行为即将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我们可以提前就张家界旅行社地接旅游成本认定方法作出界定。
由物价部门牵头,联合工商、旅游、质监等部门,从明码标价、旅游行程、游览时间、回扣管理等多个环节加以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旅行社低成本报价及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分配正义旅游发展中的利益博弈与均衡
政策建议
3、优化资源配置: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优化城市商业房地产资 源的配置,促进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例如,可以通过调整土地供应、税收 优惠等措施来引导市场发展。
政策建议
4、加强业主权益保护:政府应加强对业主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维权机制,防止业主权益受到损害。此外,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提 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政策建议
5、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商业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的透明 度和对称性,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利益冲突和损失。同时,应加强对新型信息 技术的运用,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以提高市场分析和预警能力。
结论
结论
城市商业房地产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博弈是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次演示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博弈分析和数据支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旨在 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诚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等,破解利益均衡博弈下的市场难 题。未来,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应继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和 利益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应用
3、供应链协调联盟:在供应链协调联盟中,不同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合作 关系复杂多变,该模型可以帮助协调供应链中的利益分配问题。
五、总结
五、总结
本次演示介绍了基于模糊博弈的合作联盟最优利益分配模型,该模型能够综 合考虑多个因素,为合作联盟的利益分配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该模型具有 广泛的应用前景,可以应用于各种合作联盟中。通过应用该模型,合作联盟可以 实现更稳定、更和谐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未来,将进一步研究该模 型的应用范围和效果,为更多的合作联盟提供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
政策建议
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分析,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规范市场行为:政府应加强对城市商业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 的行为,防止市场投机和恶意炒作,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基于公司治理理论的西湖旅游景区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摘 要 : 市 场 化 经济 的 迅 猛 发 展 的 背 景 之 下 , 湖 旅 游 景 区 的 管 理 模 式 面 临 着 革 新 的 巨大 挑 战 。从 公 司 治 理 理 论 的 在 西 角 度 出发 , 先 分 析 了 西 湖旅 游 景 区 管 理 模 式 现 状 及 管 理 模 式 创 新 的 必 要 性 , 首 然后 提 出 了基 于公 司 治 理 理 论 的 西 湖 旅 游 景
个 良好 的 公 司 治 理 模 式 对 公 司 的 健 康 发 展 有 着 至 关 景 区 的 综 合 治 理 。 当前 西 湖 景 区 在 管 理 模 式 方 面 还 存 在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 司 治 理 的 基 本 模 式 可 以 根 据 不 同 的 划 分 标 如 下 问 题 : 公 准 来实 现 。
以 及 相 关 利 益 人 员 的 共 同 利 益 而 对 企 业 的 服 务 对 象 、 能 、 2 1 西 湖 旅 游 景 区 管 理 模 式 现 状 分 析 功 .
风 险控 制以及利 益分配等有 着一套 完备 的治理体 系 。
1 2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本 模 式 .
一
于一 身 , “ 在 国家所有 , 分级管 理” 的原则之 下实 现西 湖旅 游
( ) 湖旅游 景 区在 所 有权 主 体 地 位 的缺 失 。西湖 旅 1西
( ) 照 公 司 治 理 所 涉 及 的 范 围 来 划 分 可 以 将 公 司 治 游 景 区 在 名 义 上 是 所 有 权 归 属 于 国 家 的 , 是 在 实 际 操 作 1按 但 因 理 机 制 划 分 为 内部 治 理 模 式 和 外 部 治 理 模 式 两 种 。 公 司 内 过 程 中 国家 的 不 同 的 下 属 部 门 具 有 一 定 的 管 理 权 力 , 此 西 部 治 理 模 式 是 在 以公 司 内部 人 为 基 础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公 司 内 难 免 造 成 了西 湖 旅 游 景 区 管 理 权 的 多 极 分 化 , 湖 旅 游 景
布达拉宫的旅游资源开发与公众参与机制构建
布达拉宫的旅游资源开发与公众参与机制构建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布达拉宫作为西藏自治区最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然而,如何合理开发布达拉宫的旅游资源,并且构建公众参与机制,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布达拉宫旅游资源的开发以及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旨在为相关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布达拉宫旅游资源的开发作为世界著名的文化遗产,布达拉宫以其雄伟壮丽的建筑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着大量游客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开发布达拉宫旅游资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保护与修复: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布达拉宫的保护工作,保持其原貌和历史特色。
同时,对已经受损的部分进行修复,确保游客能够亲身感受到布达拉宫的历史魅力。
2. 提升旅游设施: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我们需要建设更为完善的旅游设施,如游客中心、停车场、餐饮区等,以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
3. 丰富旅游产品:为了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我们可以开发更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如有针对性的文化考察、户外探险等,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4. 推广旅游品牌:布达拉宫是西藏最具代表性的旅游景点之一,我们可以通过积极推广旅游品牌,利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等渠道,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
二、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努力,更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因此,我们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让游客和当地居民都能够参与到旅游资源的管理中来。
1.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旅游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通过展览、宣传片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布达拉宫的文化价值和保护重要性。
2. 收集意见建议:设立投诉反馈机制,与游客建立良好的互动交流平台。
接受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取措施改进旅游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
3. 培训志愿者队伍:鼓励并组织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服务中来,培训一支专业的志愿者队伍,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加强当地人与游客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旅游产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旅游产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旅游产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引言:随着国内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产业公司成为了走向国际化的重要角色。
股权分配方案是一家旅游产业公司成功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通过对旅游产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进行详细剖析,探讨如何为投资者提供有吸引力的回报同时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
一、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股权分配应该基于员工贡献、风险承担以及公司盈利情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
2. 激励机制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该激励员工和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使其与公司利益相一致。
3. 风险分担原则:投资者和创始人应该分担风险,避免股权过度集中。
二、股权分配方案设计:1. 初期阶段:在旅游产业公司创立初期,创始人将拥有绝大部分股权,以保障对公司的控制权。
同时,可以根据创始人的创业经验和能力,给予其一定的额外股权奖励,以鼓励长期发展。
2. 驱动机制:为了激励员工和管理层积极参与公司的长期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为核心团队和重要员工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员工可以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业绩获得相应的股份。
- 设置激励目标,当员工达到一定的绩效指标时,可以获得额外的股权奖励。
- 实行锁定期制度,以防止员工迅速出售股权,同时鼓励员工长期持有股权,与公司利益一致。
3. 投资者参与:- 在公司发展阶段,可以引入优秀的投资人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并给予一定的股权。
- 投资者应该与公司共同承担风险,并以长期发展为导向,避免只追求短期利益。
- 为投资者设置退出机制,以保证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4. 盈利分配:- 公司的盈利应该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合理分配到股东的利润应该能够激励他们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作出贡献。
- 可以设立股息政策,将一定比例的盈利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同时留下一定比例用于公司的再投资。
三、股权分配方案的实施:1. 透明通明原则:公司应该对股权分配方案进行透明公开,向股东和员工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和原则,并及时更新股东权益。
旅游佣金“公对公”治“回扣”的解析
旅游佣金“公对公”治“回扣”的解析旅游佣金“公对公”是解决旅游业“回扣”现象、旅行社“零团费”、低价报团等问题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旅游佣金“公对公”对促进旅游经营活动链上的各主体的经济利益分配合理化,规避各主体的风险,促进导游人员报酬机制的优化等有积极一面,但对治理“回扣”现象还存在斩草未除根的现象。
因此,在实施“公对公”的基础上,必须要有政府的介入,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指导,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等措施才能彻底治理“回扣”现象。
标签:旅游佣金“公对公” 治理“回扣”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是解决旅游业”回扣”现象、旅行社“零团费”、低价报团等问题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账外暗中给与对手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而现在旅游业内,旅游单项产品供应方为了销售商品,给旅行社和导游等中介方各种各样的好处费,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这部分收入即未如实入旅行社的账,也未如实反映在导游和司机的薪酬的账户,同时也未在合同与其他协定中公开约定。
由于购物回扣通常数额大,发生频率高,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和影响旅游业的发展。
为了规范旅游佣金收授行为,2002年,国家旅游局正式提出要将旅游行业的回佣纳入规范管理。
各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旅游佣金的管理,促进旅游市场发展。
旅游佣金“公对公”就是在这种一片叫好声中产生并在一些地方试行。
那么根据地方上旅游佣金“公对公”实施的情况,以及对解决旅游业内的“回扣”等问题的功效如何,笔者本着一分为二的态度对该制度从利与弊两个方面全面分析,以求得对该制度的全面认识,让业内人士都来关注、研究旅游业内佣金管理的有效办法。
一、旅游佣金“公对公”制度的内涵旅游佣金就是对景点、旅游购物等企业对旅行社(导游员、司机、部门经理)给付的回佣。
所谓“公对公”就是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的单位和机构之间进行协作,收授佣金。
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探析
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探析一.引言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本文将对国有旅游企业改革进行深入探析,并就其背景、目标、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背景介绍1.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概括总结了近年来学术界在此领域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
2. 我国旅游市场形势与需求变化:分析了我国旅游市场发展态势以及消费者需求变化情况。
3. 改革意义与必要性:说明为什么需要对国有旅游企业进行改革,以及这种改革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三.目标设定明确指出本次政策调整和实施后期待达到或解决问题:1. 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2. 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3. 推进资源优化配置;4 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放管服”模式下的管理机制建立1.权责清晰、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2.灵活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3. 完善监管体系和法律框架。
五.国有旅游企业改革路径选择1. 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市场主导地位。
2. 联营与混合所有制模式:探索多元股权结构,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经营。
3. 重组整合: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六.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1.政府角色定位明确,提供必要支持保障;2.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3.完善相关法规以减少潜在风险;七.“一带一路”倡议下国有旅游企业发展战略分析详细解读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意义,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具体分析:1)区域布局调整: 根据不同目标市场特点进行投资决策.2) 提升服务质量: 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推进技术创新.八.案例研究选取若干个成功或失败的案例来说明前述观点,分析其原因和经验教训。
九.结论总结全文内容,并对国有旅游企业改革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与建议。
附件:1. 相关政策文件;2. 国内外市场调研报告;3. 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治理:指在现代股份制公司中, 通过明确权力划分、责任界定以及信息披露机制等手段保证各方利益平衡。
我国公益旅游发展的影响因素与发展机制研究
层次 需求 的反 应 。 益旅 游是 一种将 利他 主义 的志 工 公 服务 与旅 游活 动结合 的非替代性 的新 型旅游形式 从
旅游 者个人 发展方 面来讲 . 公益旅游可提升旅游互动参 与水平 , 强个人学 习 、 增 沟通等 多方 面的能力 。 至会 影 甚
旅 游过程 中体验到更 多 的驴友 团 队友 谊 . 摆脱 了惯 常
环 境 中人际 的紧张 和不适 . 验到 自我 的归属感 和组 体 织 意识 东 方公益旅 游社 区 . 很少 出现像 西方 学者 所 说 的 “ 感 ”“ 反 、排斥 ” 负面对 抗态度 。 如 “ 等 例 多背 一公
斤 ” 游 活动 . 区中 的居 民绝 大 部 分表 示 欢迎 和支 旅 社 持. 并且体 现 出与志 工旅 游者互 动分 享 的关 系 。
游英 语 。
收 稿 日期 :0 l 0 — 6 2 1 一 9 0
基金 项 目 : 建省 教 育厅 社 科 项 目“ 内公 益旅 游动 机 、 福 国 体验 与影 响 研 究”J S0 5 ) 闽江 学 院 社科 育 苗 项 目“ 内外 ( 11 1 及 B 国
公 益旅 游 发 展 研 究 ” YS 9 0 阶段 性 成 果 。 ( Y0 0 3)
我 国公益旅游发展 的影 响因素与发展机制研究
宗圆圆
摘 要 : 需 求 、 给 、 境 和政 策 方 面分 析 了我 国公 益旅 游发 展 的 影 响 因素 . 出 了从 公 益 旅 游 动机 、 从 供 环 提 市场 和 宏 观 条 件 方
面构 建 我 国公 益旅 游发 展 机 制 的 思路 关 键 词 : 益旅 游 ; 愿 者 ; 游 组 织 ; 公 志 旅 动机 ; 场 ; 展 机 制 市 发
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总结
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总结旅游景区的开发运营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众多方面和环节。
不同的景区因其资源特色、地理位置、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差异,往往会采用不同的开发运营模式。
以下将对常见的几种旅游景区开发运营模式进行总结。
一、自主开发模式自主开发模式是指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归属于当地政府或相关国有企业,由其自主进行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景区的资源保护和公共利益保障具有较强的把控能力。
政府可以从长远角度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能够有效整合当地的旅游资源,形成规模效应。
例如,一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景区,往往采用自主开发模式。
以杭州西湖为例,作为中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杭州市政府在景区的保护、开发和管理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
通过免费开放西湖景区,带动了周边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了对西湖水质、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然而,自主开发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由于政府部门在经营管理方面可能缺乏专业的市场经验和高效的运营机制,容易导致景区的经营效益不高,市场反应不够灵敏。
此外,政府的财政投入压力较大,如果资金不足,可能会影响景区的开发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
二、企业主导开发模式企业主导开发模式是指由一家或多家企业通过租赁、承包或买断等方式获得景区的经营权,负责景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敏锐度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迅速做出决策和调整,提高景区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企业通常会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加大市场营销推广力度,开发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同时,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会积极寻求创新和突破,推动景区的不断发展和升级。
比如,国内一些知名的主题公园,如深圳的欢乐谷、广州的长隆旅游度假区等,都是由企业主导开发运营的成功案例。
分析研究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公平问题
分析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地公平问题-旅游管理分析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地公平问题作者简介:李媛媛,1989年2月,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河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13级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学.李媛媛我国旅游业在快速发展地同时,存在着规划、格式合同、发展和分配等方面地不公平现象.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对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地不公平现象进行了解读,将其划分为旅游规划不公平、旅游格式合同不公平、旅游发展不公平、利益分配不公平四个方面,并从规范旅游规划市场、建立有效地社会旅游机制和鼓励社区参与方面提出了建议与对策.一、研究背景2009年国务院下发地41号文件,提出要把我国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地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地现代服务业.在“大众化旅游”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地背景下,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地旅游和休闲需求与非均衡地产业结构且相对滞后地商业模式和旅游组织方式之间地矛盾日益突出,笔者认为该矛盾地根源在于旅游地惠众性未能达到.从发达国家旅游业地发展模式来看,衡量一个国家旅游业发展是否成熟地标志是旅游公平,其首要目标是要达到人人有机会参与旅游.但从我国旅游业地发展现状来看,其距离“人人可游,人人能游”地大众时代还有一定地距离.二、文献综述(一)基础理论1、公平理论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最先由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来地,该理论指出人地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地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从现代伦理学地角度,公平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公平、领域公平和领域内部公平;从经济学地角度,公平包括起点公平(也叫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2、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简称ST理论)是20世纪60年左右在西方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地.该理论是由Freeman在1984年其出版地《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地分析方法》一书中明确提出地,是指企业地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地利益要求而进行地管理活动.ST理论在旅游领域地应用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利益相关者地界定和划分、旅游活动中地利益相关者研究、旅游地利益相关者冲突与协调、旅游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等几个方面. 3、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是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在1987年发表地《布伦特兰报告》中提出地.该报告对可持续发展地解释是既满足当代人地需要而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地能力.旅游地可持续发展观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可持续发展观地内容体系,其公平原则是从机会选择地平等性地角度展开地,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同代人之间地平等,包括三个层次,即游客间地平等、游客与东道主地区居民间地平等、东道主地区居民与旅游开发商之间地平等;二是代际间地平等. (二)研究述评在CNKI数据库以“旅游公平”、“旅游惠众”、“旅游权利”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文献数量较少,但是却呈现逐年递增趋势.通过文献研究发现,我国学者对旅游公平地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概念研究刘好强(2014)依据公平理论,认为在社区参与旅游地背景下,旅游公平是指政府或旅游企业与旅游社区居民这一利益关系主体之间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权力和旅游收益等地使用和分配上地公平性.而关于旅游权利问题地系统研究是在2009年之后,伴随着旅游法地提议、起草而逐渐走入旅游学界地视野.王德刚(2009)最先从本体论地角度对旅游这种社会现象进行了重新认识,将旅游作为人地基本权利提到学术层面来进行讨论,并对弱势群体旅游权利地实现路径进行了初步探讨;之后,夏赞才、刘焱(2010)将旅游权利主张分为自由旅行权、带薪休假权和友善接待权三个方面,但是也指出了过度依赖和强调旅游权利会使旅游权利自身陷入道德困境.杜一力(2011)认为旅游权利是现代社会中人们离开常住地实施旅行游览活动地权利,是人们通过利用时间和空间去获得精神、文化、健康等需求地一种权利,包括旅游自由权、旅游资源享有权、休假权、权利救济.戴斌(2011)认为我国关于旅游权利研究相对较少,少数学者直接研究旅游权利概念,更多地是从休息权、旅游者合法权益和旅游伦理等相关地角度进行研究,我国研究者及立法者对旅游权虽有一定地认识和探讨,但有关旅游权地核心概念,包括其内涵、外延及其性质等,都还没有一个相对明确地统一地定义和表述.通过以上研究发现,我国学者并未对旅游公平与权利做一个明确地界定,甚至有混淆两者概念地嫌疑.笔者认为,旅游公平应包含旅游权利,其范围要远远超出旅游权利所涵盖地内容.2、现象研究在开发旅游之前,准备工作必须要公平公正.黄细嘉、陈志军(2007)根据自己多年参与地规划经验绘制了我国旅游规划利益相关者图,指出了当前我国旅游规划中存在地忽略社区参与、忽视环境保护机制、漠视社会公众利益、不尊重人文社会环境等不公平现象,从创新旅游规划理念(规划理念方法创新、规划技术路线优化、规划伦理思想建设)地角度提出了自己地建议与看法.在我国地旅游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较为显著地就是对弱势旅游群体地不公平和忽视社区参与.在2010年12月召开地“2010旅游行业年会暨旅游服务大奖颁奖礼”上,戴斌做了《保障公民旅游权利,让大众旅游成为现实》地主题报告,通过对欧洲平民旅游、福利旅游地考察和感受,强调我国旅游业今后地“平民、平稳、平等”地大众化发展方向.王德刚(2012)指出要想实现真正公平、平等和人人参与地“大众旅游”,应更关注弱势群体旅游权利地实现途径,为其提供必要地社会保障.我国旅游业在快速发展地同时,也导致了一些不公平地后果出现,例如各利益相关者地利益分配不公平问题导致地社区居民排斥旅游、甚至组织报复等行为.蒋焕洲(2008)认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失败地根本原因是当地居民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地经济利益过少、经济利益受损害从而丧失了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和发展地积极性,只有实现利益分配公平才能为民族文化旅游地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刘好强(2014)通过构建旅游公平对旅游社区居民社会排斥感和组织报复行为地影响模型发现,旅游景区或政府部门只有充分尊重社区居民地利益,营造公平地旅游环境,才是实现旅游景区和社区可持续发展地有效途径.整体来看,我国旅游学者对旅游公平地研究角度各不相同,未形成系统地理论性成果,多是从现象来发现问题,并无厚实地理论基础作支撑.三、关于我国旅游公平现状地解读笔者将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地种种旅游不公平地现象对其进行解读,并将其划分为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旅游规划不公平伴随着我国旅游业地快速发展,旅游规划市场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来自不同学科不同专业背景地人士都积极地参与到旅游规划地队伍中来分一杯羹.由于规划理论方法和管理制度地不完善,使得旅游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能顾及到所有利益相关者地利益,从而出现了在旅游规划中存在忽视社区参与和环境保护机制,漠视弱势群体利益现象地存在.此外,在旅游地规划过程中,门票价格和旅游项目也体现着其规划地不公平性.过高地景点门票会把广大农民群众和低收入者拒之门外,剥夺了他们享受国家大好河山和美景地权利.从西方国家旅游业地发展过程来看,景区景点门票最终实现免费开放政策对我国旅游业地发展具有一定地借鉴意义.(二)旅游格式合同不公平在旅游领域,格式合同是指旅游经营商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地条款.他们提供地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地条款即为不公平格式条款.如条款三“如果出现单男或单女,甲方须补交房差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自然单间地出现,并不是旅游者地过错,应由旅行社与宾馆协商解决,不应强迫旅游者补交房差.该条款是将原本属于旅行社地经营风险转嫁给旅游者,强制其来承担特殊情况下地新增成本,对旅游者来说也是不公平地.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管审查,强化旅游行业协会地作用,以此来保障旅游消费者地合法权益.(三)旅游发展不公平伴随着我国旅游业地快速发展,旅游供给设施基本趋于完善,但是在针对弱势群体方面地基础服务设施供给方面还存在部分空白.虽然全国大大小小地景区景点在门票上已对弱势群体进行了一定地减免政策,但是在食、住、行、游等方面却并没有设置特殊地服务设施,有地也仅仅是体现在绿色通道方面.此外一些高消费旅行产品在设计开发之初就已经存在了等级差异.例如游艇旅游、俱乐部等高端旅游产品相对其他大众旅游产品就略显得不够那么“接地气”.(四)利益分配不公平我国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因利益分配不均而出现地反抗旅游事件,如西递宏村地拆建房风波和拦车事件、江西婺源地村民拦阻游客事件等.这种现象从本质上反映了旅游社区居民与旅游开发商和政府之间地利益分配问题.我国不少景区景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少当地居民参与而在利益分成和土地流转方面存在争端和冲突,要解决该种问题地存在,必须要建立一种均衡地利益分配机制,防止利益相关者中地强势群体过多地占有旅游利益,同时保障各利益相关者均能平等、公平地在旅游发展中真正实现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四、建议与对策(一)规范旅游规划市场虽然目前我国规划市场蓬勃发展,但是还存在准入门槛较低、缺乏统一技术规范等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强化旅游协会地地位,定期举办旅游规划论坛,提升旅游规划地社会认可程度.同时完善相关规划法规制度文件,实施个人行业准入资质认证制度,提高规划市场准入门槛.(二)建立有效地社会旅游机制为了让所有人都参与旅游、实现旅游权利,为了让所有人都参与旅游、实现旅游权利,《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中把建立社会化旅游机制作为每个社会为那些没有机会行使其休息权利地公民所设立地目标.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可以在政府、社区、经营商、开发商等各利益群体地协作下,建立社会化旅游机制,例如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地低息或免息旅游接待、企业地奖励旅游等制度.(三)鼓励社区参与要想实现旅游作为人人享有地一项基本权利,笔者认为应当建立适应发展需要地社区参与制度与利益分配机制,从而才能让所有地社会成员不管在旅游开发前、开发中和开发后都能够平等参与、通过旅游去享受生活、通过参与旅游而受益.只有这样,真正公平地、人人参与地、利益均衡地“大众旅游”时代才能到来.(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版权申明本文部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理.版权为个人所有This article includes some parts, including text, pictures, and design. Copyright is personal ownership.b5E2R。
旅游产业“公对公”分配模式机制的思考
的佣 金制 度不 是可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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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托 改 进 ,影 响 了 参
认 为导游 的投机行 为和旅 行社激励制度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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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贸 易 经 济 类 核 心 期 刊 95
关键 词 :导 游 违 规 行 为 公 对 公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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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旅游者没 有这种 习惯和素养。 因此 , 过去相 当长 的一 段时间内 ,导游 的主要收 入不是来 自于旅 行社 ,而是来 自商业机构 的 回扣。 国家旅 游行政部门为抑制导游 的 违规行为和治理 商业 回扣 ,要求旅游产业 采取 “ 公对公 ”的佣 金制度 ,商业机构把 回扣返给旅行社 ,商业回扣在旅行社和导
◆ 中 图 分 类 号 :F 9 文 献 标 识 码 :A 50
少数民族旅游地的旅游利益分配问题初探——以广西民族旅游地为例
游 利 益 ,政 府 通 过 税 收 间 接 获 得 一 部 分 旅 游 利 益 ,某
些 情 况 下 社 区 会 通 过 收 取 一 部 分 管 理 费 获 得 小 部 分 利
益 ,但 当地 居 民 仅 仅 获 得 了提 供 劳 动力 换 取 微 薄 报 酬
的 机 会 ,不 能 体 现 作 为 “ 游 主 体 ” 应 当 享 有 的 地 旅 位 。 当地 居 民没 有 获 得 应 得 利 益 ,失 去 保 护 和 传 承 民 族 传 统 文 化 的 动 力 和 积 极 性 ;收 入 差 距 的 扩 大 加剧 了 社 会 不 和 谐 因素 ;开 发 商 的无 序 开 发 导 致 自然 资 源 的 浪 费 ,破 坏 当地 生 态 环 境 和 文 化 环 境 — — 由分 配 不公 引 发 的 一 系 列 问 题 最 终 是 各 方 利 益 受 损 ,从 长 远 来 看 ,没 有 赢 家 。 由此 可 见 ,少 数 民 族 地 区旅 游 开 发 必 须 处 理 好 各 方 的 利 益 分 配 问 题 ,特 别 是 要 照 顾 到 当地 居 民 的利
蛰
以广西 民族旅游 地为例
口 陆 秋 燕
( 西 民族博物馆 ,广西 南宁 5 0 2 ) 广 3 0 3
摘 要 :少数 民族地 区旅 游业的发展 离不开 当地居 民的参与 ,因此在旅游开发 中必须处理好旅 游利益的分配 问题 。然
而 目前在 少数 民族地 区旅 游开发 中普遍存 在着利益 分配不公 的问题 ,当地居 民的利益分配权被 长期 忽视 。为建立公 平合理
影 响 到 少 数 民族 传 统 文 化 的保 护 和 发 展 。 因此 ,探 讨 少 数 民族 旅 游 地 的旅 游 利 益 分 配 问 题 ,对 保 护 民族 传
旅游企业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
旅游企业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旅游业作为一种服务性行业,其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旅游企业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管理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满足客户的需求。
一、组织架构的重要性组织架构是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权力关系和沟通渠道。
一个良好的组织架构可以使企业的运作更加有序和高效。
在旅游企业中,组织架构的设计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 部门职责的明确:旅游企业通常包括市场部、销售部、运营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
每个部门都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需要在组织架构中明确界定,避免职责重叠或者职责不清晰的情况发生。
2. 权力关系的合理分配:在组织架构中,需要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和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渠道。
合理的权力分配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决策滞后或者决策失误的情况。
3. 沟通渠道的畅通:良好的沟通是组织架构中的关键要素之一。
旅游企业中,各个部门之间需要频繁地进行沟通和协作,以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解决。
二、管理模式的选择与创新管理模式是指企业在运营和管理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旅游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特点进行选择和创新。
1. 传统管理模式:传统的管理模式注重层级和权威,以管理者的意志为导向。
这种模式在旅游企业中仍然有一定的适用性,特别是在较大规模的企业中。
然而,传统管理模式存在信息传递滞后、决策效率低等问题,需要与现代管理理念相结合,进行改进和创新。
2. 平台化管理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平台化管理模式逐渐受到旅游企业的青睐。
平台化管理模式通过构建一个信息共享和协作的平台,可以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和协作。
例如,一些旅游企业通过建立在线预订平台和客户服务平台,实现了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3. 创新管理模式:旅游企业在管理模式上也需要不断创新。
例如,一些企业引入了弹性工作制度,允许员工按照自己的节奏和时间安排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坚持平民平等旅游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社会公平——对山东省创新旅游发展思路引领旅游发展理念的思考
境 界 , 是 社会 发 展理 念 的体 现 , 是 山东 省旅 游 这 也
行业 践 行科学 发展 观 、 建和 谐社会 和全 面推 进小 构
三 法律 规范 , 策推动 , 政 引领 旅 游休 闲 发 展理念 的转 变
《 马尼拉 世 界旅游 宣 言 》中实 际 上非常 明确 地
否定 了以发 展经 济为 目的的单一功利 化 旅游发 展导
康社会 建设的新实践 、 新探索 和新经 验。
强调 不论旅 游业 的经济效 益 多么现实 、 二 旅 游休闲是人的基本权利 , 平民平等 向, 指 出:“ 重 要 , 不会 也不 可能 是各 国做 出鼓 励发 展旅 游业 都 是旅游休闲的基本 准则
世 界旅游 组织 18 年发布 的 《 90 马尼 拉世 界旅游 之 决策 的唯一标 准。 但 是 长期 以来 , ” 由于社 会经济 宣言 》是世 界旅 游业 发 展 的纲 领 性 文件 , 文件从 发 展 水平和人们 旅游 发展 理念 的局 限 , 该 特别 是 一些 旅 游的社 会作用出发 , 强调对 于人 类个体 而言, 旅游 地 方政 府和 旅游 企业 对 经济利益 的过 度追 求 , 以发 作 用的 “ 神因素 比技 术 和物 质 因素 占有更重 要 的 展 经济为主要 目的的功 利化 导向—直是 地 方政 府、 精 地 位 ”, 提 高个人 综 合素 质 、“ 底实 现 人的 自身 旅 游 企业 、 括 学 术机 构 的 主要选 择 , 是 彻 包 旅游 的 平 等
底层 的弱势群体——老年人、 青少 年 、 低收 入和失 业 众 。
者 、 疾 人 和智 障 者等 都有 机会 平 等 、 平地 参 与 残 公
平 等原 则 。 l 旅游休 闲活 动本身所 需要 的客 由于
旅游景点门票收入分配方案
旅游景点门票收入分配方案背景旅游景点门票收入是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对于景点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个合理的门票收入分配方案,合理使用这些资金,对于景点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目标本方案旨在确保旅游景点门票收入的合理分配,满足以下目标:1. 公平公正:确保门票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可持续发展:将门票收入合理用于景点的运营、维护和发展,促进景点的可持续发展。
3. 激励机制:设立激励机制,鼓励景点管理人员创新和提升服务质量。
方案根据以上目标,提出以下门票收入分配方案:1. 经营成本分配:将门票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景点的日常运营成本,包括工资、维护费用、设施更新等方面。
2. 发展基金设立:设立一定比例的门票收入作为发展基金,用于景点的长期发展和改善,如新增设施、环境保护等。
3. 员工奖励:设立一定比例的门票收入作为员工奖励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进行分配,以激励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4. 地方贡献:将一定比例的门票收入用于地方贡献,例如用于当地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项目。
实施为保证门票收入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建议以下实施步骤:1. 制定具体政策:明确门票收入分配方案的具体细节和比例,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宣传说明:向游客和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宣传,让其了解门票收入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3.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门票收入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执行效果和公平性。
4. 调整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门票收入分配方案,以适应景点发展的需要。
结论旅游景点门票收入分配方案是确保景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方案旨在公平公正地分配门票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激励机制。
通过积极地实施和不断地调整改进,相信将有效促进旅游景点的良性发展。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农村旅游发展的协同机制分析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农村旅游发展的协同机制分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农村旅游发展的协同机制。
一、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农村旅游发展的基础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农村旅游发展的基础,它包括了交通、水、电、通信、卫生、教育等各方面的设施。
这些设施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农村旅游业的发展。
如果农村交通不便、水电供应不足、通信网络不畅,将会严重制约农村旅游的发展。
因此,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农村旅游发展的首要任务。
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三、农村旅游发展需要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受益农村旅游发展需要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受益。
农村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支撑,只有这样才能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服务品质。
因此,农村旅游发展应该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协调,相互促进。
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与农村旅游发展相适应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与农村旅游发展相适应。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该根据当地的农村旅游资源和发展规划来进行,注重发挥农村旅游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同时,还需要与农村旅游业的发展相结合,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五、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与农村旅游发展相协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与农村旅游发展相协同。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目标应该与农村旅游发展的目标相一致,相互促进。
同时,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旅游发展之间应该加强协调,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例如,可以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与农村旅游景点的联动机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六、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农村旅游发展相互促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农村旅游发展相互促进。
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
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标题:反思公款旅游: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公款旅游问题频频受到人们的关注。
针对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关注。
这一事件暴露了公款旅游问题的严重性,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警示。
二、事件回顾1. 事件发生经过在某年某月,一些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以“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的事件被曝光。
这些单位以公款的名义组织了一些毫无实质内容的“培训”,通过此举来变相享受旅游待遇。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 事件涉及的问题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公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部门的形象。
这种行为严重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公款旅游不仅涉及道德问题,更是一种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三、教训与反思1. 对公款使用的警示这一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高度警惕公款使用中的各种乱象和不良行为。
公款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必须严格合理使用,不能被滥用和浪费。
2. 诚信教育的重要性此事件也彰显了诚信教育的迫切重要性。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坚守诚信底线,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引发的思考及对策建议1. 深入剖析公款旅游的根源我们需要深刻剖析公款旅游背后的根源问题,探讨导致公款旅游频发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
2. 严格规范公款使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必须严格规范公款使用的范围和程序,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公款使用的监督和审计,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责任。
3. 推进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和自警意识。
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结构张力与弥合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结构张力与弥合机制目录1. 内容描述 (2)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2)1.2 研究目的和方法 (3)2. 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概念界定 (5)2.1 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 (6)2.2 旅游的概念 (6)2.3 融合发展与结构张力的概念 (7)3. 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外部环境分析 (8)3.1 政策环境 (10)3.2 经济环境 (11)3.3 社会文化环境 (11)4. 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内在机制 (13)4.1 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旅游发展 (15)4.2 旅游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 (17)4.3 双方深度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 (18)5. 融合发展中的结构张力 (19)5.1 需求差异导致的张力 (21)5.2 供给矛盾带来的张力 (22)5.3 组织结构冲突产生的张力 (23)6. 弥合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中结构张力的机制 (24)6.1 建立合作机制 (25)6.2 优化服务内容 (27)6.3 加强资源配置 (28)7. 实践案例分析 (29)7.1 案例选取与分析方法 (30)7.2 典型案例分析 (31)7.2.1 案例一 (32)7.2.2 案例二 (34)8. 总结与展望 (36)8.1 研究结论 (37)8.2 对策建议 (38)8.3 未来研究方向 (40)1. 内容描述该文旨在探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结构张力及其有效的弥合机制。
随着休闲旅游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文化消费的升级,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增强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体验,同时也可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的结构优化。
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结构性张力,包括资源配置、管理机制、目标对齐、品牌差异等方面,这些张力制约着融合发展的速度和成效。
该文将从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两个维度,深入剖析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面临的结构性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弥合机制,以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构建更加和谐、包容、可持续的文化旅游体系。
公共服务、旅游公共服务
旅游公共服务一、旅游公共服务的基本构成旅游公共需求是旅游部门存在的客观需要,决定着旅游部门活动的范围。
旅游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就是为了满足旅游公共需求。
从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实践看,旅游公共需求是随着旅游的消费水平、产业规模和社会功能的不断提升而变迁并逐步扩展的。
如改革开放初期,旅游业承担着为国家创汇的任务,旅游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利用公共资源组织有效供给,为广大海外游客提供服务;随后进入产业规模扩大和设施建设阶段,旅游部门通过财政支持、规划引导和标准推广等措施,建立了一系列崭新的旅游公共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中心工作,旅游部门需要发挥综合功能,更好地为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以及扩大就业等需要,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因此,从旅游业的发展规律看,旅游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一样,有着共性的公共服务,但更多的是基于国情和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性而衍生出来的公共服务,需要我们不断深化认识,把握规律,促进发展。
(一)基础性旅游公共服务。
它是政府公共部门生产的、提供全体社会成员平等消费和享有的无差别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二)市场性旅游公共服务。
它是既能满足公共需要,又能满足企业和个人需要,可以吸收企业、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行生产的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二、旅游公共服务的现状分析(一)旅游行政管理延续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旅游行政管理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企业管理阶段。
以旅游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为主要行政对象,把提供有效供给、搞好经营管理作为主要目标,进行重点带动和管理,时间大约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延续了1个五年计划。
行业管理阶段。
以旅行社、饭店、车船、购物点和旅游直接从业人员为主要行政对象,把扩大供给规模、规范服务行为作为主要目标,实施法规、标准等规范指导,时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延续了三个五年计划。
产业促进阶段。
以旅游产业群和消费市场为主要行政对象,把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和协调促进作为主要目标,逐步确立了“完善产业体系、提高产业质量和发挥产业功能”三大任务,时间从本世纪开始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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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公对公”分配模式机制的思考内容摘要:导游是旅行社的重要人力资源,导游的服务质量决定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为规范导游的服务行为,有关部门提出了解决导游回扣的“公对公”分配模式。
本文分析了导游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行为和合谋行为,指出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和合谋因素,“公对公”分配模式不是一个可自动实施机制。
然后为使其成为可自动实施机制,引入了导游的收益分享权,分析了“公对公”模式可实施的条件。
最后,本文建立了基于收益分享的“公对公”模式实施条件和激励机制模型,分析了激励机制的特征并提出激励机制设计的启示。
关键词:导游违规行为公对公模式可实施机制激励机制我国旅游业是改革开放以后全面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近20年来,国内旅游人数以每年4%-10%速度增长;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许多地方政府已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
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旅行社服务质量一直是投诉的热点,服务质量满足不了旅游者的要求,导游的违规行为普遍存在。
导游最集中的违规行为是大量增加旅游购物活动,与商家合谋,谋取商业利益,以及非法回扣。
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必须解决导游的商业开发行为,抑制导游谋取非法回扣的驱动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张学梅(2006)、李云霞(2003)认为旅游系统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导游薪酬结构不合理是导游谋取商业回扣的主要原因。
禹贡(2005)认为导游的投机行为和旅行社激励制度的不完善是导游谋取商业回扣的主要原因。
为解决导游违规和商业回扣问题,有关研究构建了以导游人员报酬机制为核心、同时兼及导游人员的隶属机制和日常管理机制的合理导游人员职业机制模型。
以前导游收入模式是底薪+出团补贴+回扣+小费。
导游的特有工作模式(时间、空间上的独立性;努力行为的不可观测性;违规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普遍性)使旅行社缺乏对导游的信任,旅行社尽可能的控制固定工资的支出,底薪占得比重很小。
小费是西方的一种消费模式,我国大多数旅游者没有这种习惯和素养。
因此,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导游的主要收入不是来自于旅行社,而是来自商业机构的回扣。
国家旅游行政部门为抑制导游的违规行为和治理商业回扣,要求旅游产业采取“公对公”的佣金制度,商业机构把回扣返给旅行社,商业回扣在旅行社和导游之间分配。
作为治理商业回扣的“公对公”的佣金制度能否自动实施;这种制度的实施条件;在实施“公对公”的佣金制度过程中,如何激励导游的积极性,使各参与人都能得到更大的收益,都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本文在分析了导游工作过程的信息不对称和合谋行为后,认为目前的“公对公”的佣金制度不是可自动实施机制,与旧机制比,它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影响了参与人的利益,因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导游的回扣问题。
为使其成为可自动实施机制,本文引入了导游的收益分享权,分析了“公对公”模式可实施的条件。
最后,论文建立了基于收益分享的“公对公”模式的实施条件和激励机制模型,分析了激励机制的特征并提出激励机制设计的启示。
“公对公”模式及其实施机制分析在旅游系统中,导游作为代理人,承担了三边的委托任务,这种三边委托-代理关系如图1所示。
图1中:→表示委托-代理关系;表示产出和转移支付过程。
旅游系统中,导游接受旅行社的委托,完成旅游任务,旅行社支付导游薪酬;在旅游的过程中,由于导游所拥有的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导游又接受旅游者的委托,完成服务任务;导游在完成旅行社的主要委托任务的同时,还谋求自己的独立利益,即接受商业机构的委托,为其推销产品,同时谋取商业回扣。
商业回扣是导游违规的最主要驱动力之一。
导游为了谋求更大的商业回扣,经常采用缩短旅游时间,变更旅游线路,降低服务接待标准等一系列的违规措施。
因此解决商业回扣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违规问题,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者满意度的关键措施。
为了解决导游的商业回扣问题,国家旅游局提出了“公对公”的商业利益处理模式。
在“公对公”的模式下,导游同样接受商业机构的委托,承担产品推销和市场开发的任务;商业机构将商业回扣返还给旅行社,旅行社再将商业回扣进行分配。
“公对公”模式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利益分享机制如图2所示。
“公对公”模式作为旅游系统的一种新的利益分配模式。
所谓自动实施是指系统的所有参与人能够从新的分配模式中得到帕累托改进的收益,每个人的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失,每个人都有积极性遵守新的分配规则。
“公对公”模式是旅游行业管理者为提高整个产业链的利益而制定的,符合管理者的目标和利益,但这种分配模式对其他参与人则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公对公”模式缺乏可自动实施性旅游系统中,商业机构和导游是独立的参与人,他们的决策都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在两种不同的模式下,分配制度对商业机构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商业机构和导游之间没有合谋,则商业机构的利益没有变化,但“公对公”模式下承担了新制度的实施成本;如果存在合谋,则在旧的分配模式下,商业机构取得部分商业利益,新模式下利益为零。
因此,商业机构没有积极性去帮助旅行社实施“公对公”模式。
在“公对公”模式中,如果导游的固定收入部分不变,则导游只能拿到原来部分商业回扣,导游的实际收入是降低的。
因此,导游也没有积极性推行“公对公”模式,而导游又是实施“公对公”模式的关键参与人。
导游的商业服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商业利益的产出依赖于环境和导游的努力行为,这些都是导游的私人信息,导游拥有决策优势,这就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
旅行社是有积极性推行“公对公”分配模式的。
导游系统的特有工作模式,如导游工作时间、空间上的独立性;导游努力行为的不可观测性等,实际上使旅行社缺乏对导游活动的直接监控能力,即有积极性实施“公对公”模式的旅行社实际上缺乏实施这种模式所必须的监督能力和控制能力。
总之,“公对公”模式不是可自动实施机制,有信息优势的参与人(导游)利益受到损失,没有积极性执行;没有信息优势的参与人(旅行社)有积极性,但缺乏执行能力。
目前,在“公对公”模式下,大量的导游还在继续谋取商业回扣,就说明了这种制度的不可自动实施性。
(二)对“公对公”模式的改进若使“公对公”模式成为一种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则必须改变目前导游的分配机制,否则,导游的帕累托改进就难以成立。
目前导游的收入模式是底薪+出团补贴+回扣+小费,导游的收入没有和劳动成果挂钩。
这不符合委托-代理理论中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思想。
在一个委托-代理系统中,委托人为了激励代理人,则必须让其收入与产出挂钩,必须让代理人承担一部分风险。
因此本文引入导游对收益实施分享这样一种分配模式,这一种模式既是为了让导游的收入与产出挂钩,激励导游更加努力工作,也是为了使“公对公”模式成为一种可自动实施的分配机制。
实际上,收益分享理论就是这种收益分配模式的理论基础。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创立了人力资本理论。
他认为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状况都是“人力资本”,劳动者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M•L•威茨曼提出了劳资共享收益的分享经济理论,其本质上是一种产权分布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激励劳动者努力工作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有之路。
在收益分享和“公对公”模式的条件下,导游的新收入模式为:底薪+出团补贴+收益分享系数X(团费收入+商业回扣)。
其中底薪+出团补贴是固定部分,收益分享系数X(团费收入+商业回扣)是变动部分。
(三)改进后“公对公”分配模式成为可实施机制的条件在收益共享的条件下,要使“公对公”分配模式成为可实施机制,则必须满足:“公对公”模式与原来的模式比,无论对导游还是对旅行社,都必须是个帕累托改进,即双方的收益都没有降低,否则,参与人没有积极性实施;“公对公”模式影响导游的工作努力水平。
导游按照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决定努力水平。
导游努力水平提高创造的超额商业回扣要能够弥补实施团费收入分享给旅行社带来的损失。
基于收益分享的“公对公”分配模式中的激励机制设计在导游工作过程中,导游接受旅行社、旅游者和商业机构的委托开展工作,形成一种三边委托-代理关系,为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工作是生产性努力,为商业机构的工作原来属于投机性努力,在“公对公”的模式下,则属于生产性努力。
在原来的收益体系中,导游不参与团费分配,故会努力去参与商业开发活动,以牟取更大的商业回扣。
在团费分享体系下,旅行社与商业企业采取“公对公”的合作方式,商业回扣归旅行社所有,旅行社再对团费收入和商业回扣进行分配。
商业回扣的降低会降低导游的工作积极性,团费收入的分享会激发导游的工作积极性,导游会在两种影响之间做出权衡(trade-off)。
过去的研究偏重于共享对单一生产性行为的影响,近几年开始出现研究共享对双边努力行为的影响。
本文采用张维迎(2003)和张勇、吴传文(2005)中对代理人(导游)的假设,即代理人的期望产出是努力水平的线性函数。
当导游商业努力水平为f∈[0,+∞)时,产出水平为Kf +θ,其中K是促销努力水平的边际产出,θ为均值为0、方差为δ2的正态随机变量,表示导游在商业促销中努力行为对产出的不确定性。
R为一次旅游活动的团费收入,故两种努力水平的总产出为R+Kf +θ。
用表示导游的促销努力工作成本,α(>0)是努力水平对促销成本的边际增量。
导游有两种情况选择:如果导游与商业机构合谋,则商业产出Kf +θ在导游和商业机构之间分配,导游的分成系数为γ(00)是固定收入部分。
导游作为一个独立的决策主体在做决策时,其个人理性会使他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表现为导游在与商业机构合谋或者在与旅行社合作之间行进选择,导游在努力行为和收益之间做出权衡(trade-off)。
在收益分享体系下,旅行社的期望收益为-α+(1-β)[R+Kf ]。
因此,基于收益分享的“公对公”分配模式下的旅行社激励机制设计问题为:约束条件:(1)激励约束(2)导游和旅行社帕累托改进约束(1) 表示:导游与旅行社在“公对公”分配模式下收益不小于原分配体系下的收益时,“公对公”分配模式才是一个可执行机制,否则,参与人没有积极性实施该模式。
这反应了导游系统的集体理性。
激励约束(2)表示:导游会选择努力水平,使其收益最大化。
这反应了导游的个人理性。
本文的模型与标准的委托-代理模型相比,帕累托改进约束代替了参与约束。
因为帕累托改进约束说明在新分配模式中,参与人的收益不小于原来分配模式中的收益,而在原来的分配模式中,导游就有积极性参加,因此,在新的分配模式中,导游不存在没有积极性参加问题。
由激励约束(2)式,导游的收益为努力水平f 的凹函数。
由(2)式的一阶条件,得到:(3)(3)式表示:导游的努力水平受许多因素的影响,是其分享系数β的增函数,β越大,对导游的激励就越大;导游的努力水平是产出效率的增函数,是边际成本的减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