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设土地发展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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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设土地发展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摘要从研究土地整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入手,分析了传统土地整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土地整理建议,最后对苏州土地整理的生态文明建设措施进行了探讨。
Abstract Starting with the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of land consolidation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this paper analyzed the main problems in traditional land consolidat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related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Finally,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measures of land reconsolidation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 Suzhou City.
Key words land consolidation;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suggestions ;measures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1]。十八大更明确提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2]。而土地整理是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的重新规划与调整,其本质特征是调整人与地的关系,科学合理的土地整理能具体体现合理开发利用国土、促进土地资源保护的目的[2-4]。目前对土地整理的研究已经有很多成果,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成果更多,这些研究对土地整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分别做了全面的论述,但土地整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的研究还很少。十八大提出的国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土地整理工作的方向。对人类而言,土地既具有经济价值和功能,又具有生态作用和功能,十八大要求土地整理工作更加注重土地生态建设,将数量、质量、生态一体的理念引入土地整理,生态化是土地整理的发展趋势[2,5]。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土地整理探析对合理开发利用国土、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解决我国土地利用问题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土地整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内涵
1.1 土地整理
从世界发展历史来看,西欧国家德国最先出现了“土地整理”的概念,其被记载在巴伐利亚州的法律中。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土地整理制度最先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的井田制度就是土地整理的雏形。而正式提出土地整理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土地整理在我国已经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6]。
土地整理的目的是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依据是土地规划或者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土地利用的方
式是综合治理和调整改造。总之进行土地利用是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7]。在实际生产中对土地整理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分。狭义的土地整理仅仅是指利用多种手段,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使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增加,同时提高土地的质量,增加农业生产的收入,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而广义的土地整理的内容则包括了土地垦复和土地开发[8]。土地垦复是指经过规划和设计,利用科学合理的措施,使已经遭到破坏的土地重新被利用;土地开发则是指对未利用地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和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的过程[9]。
1.2 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10]。对于生态文明基本内涵的理解,学者们从文明的组成要素和进程2个维度给出了见解(图1)[11]。从文明的组成要素来看,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对应;从文明的进程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12]。生态文明要求在利用现有资源获得利益的基础上,不改变原有的文明状态,在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不影响子孙后代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五位一体、相辅相成。生态文明建设须贯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1]。4 苏州土地整理的生态文明建设措施
苏州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缺,用地矛盾十分突出,这对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30]。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苏州一直是一个积极实践、努力创新的典型地区[31]。苏州的土地整理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展开:一是坚持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和生物的“四生”功能定位,确立“四个百万亩”的农业产业布局规划[31-32]。加大土地整理力度,落实百万亩优质水稻、百万亩特色水产、百万亩高效园艺、百万亩生态林地[33]。围绕“四个百万亩”,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维护耕地生态功能。二是在无国家级和省级湿地专门立法的情况下,出台《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湿地保护、开发和管理力度[34]。苏州湿地资源丰富,其中永久性水稻田占很大的比例,《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永久性水稻田纳入湿地保护的范围,加强了对稻田生态价值的认识和保护[35]。三是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江苏全省率先探索试行生态补偿机制[36],及时将《意见》进行补充和完善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以基本农田、水源地、生态湿地和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进行经济补偿,形成了有利于保护农田、水域、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32-33]。
5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