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应当依法建立,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和评估其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设立环境监测点,监测并记录环境质量数据,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和污染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做好环境事故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污染物减排与治理第九条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和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改善排放状况,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合理使用和管理资源,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章环境风险评估与预防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通过科学技术手段,预测和评估环境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第五章环境信息公开与参与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六章环境保护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奖励制度,激励和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接受环境保护监督和检查,定期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五篇)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
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治理第一条项目部成立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丁良静;副组长:张英、高伟;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
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二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治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查。
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四条具体要求1、以上治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____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第一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条加强生产技术治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
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三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
环保规章制度
环保规章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环
保规章制度:
一、资源利用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
2. 禁止非法采矿、乱伐森林、滥捕野生动物等破坏资源的行为。
二、环境保护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环境,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物。
2. 禁止乱倾倒垃圾、乱排废水、乱排废气等破坏环境的行为。
三、生态保护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自然生态,不得破坏生态系统。
2. 禁止破坏湿地、破坏生态保护区、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规定。
1. 对于违反环保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于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奖惩制度。
1. 对于积极参与环保、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2. 对于违反环保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惩罚。
六、宣传教育规定。
1.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加强环保知识普及,提高环保技术水平。
七、监督检查规定。
1. 建立环保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环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
2. 对于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环保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和企业能够共同遵守,共同保护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乐观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本领,并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我公司决议成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确保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1.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隶属于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直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
2.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立全职环境保护岗位,由经过环保培训合格的员工担负,确保具备必需的环保专业知识与技能。
3.确保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有充分的工作经费和必需的工作设备,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1.订立和监督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计划,确保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与公司战略目标全都。
2.建立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订立和推行环保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合理、科学地订立环境保护措施,并督促各部门和员工严格执行。
4.监测和评估企业环境污染情况,对环境问题及时发现、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管理环保设备和处理设施,确保其合规运行和有效性。
6.协调公司与环保部门的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环保法律法规的变动,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审查公司与环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方案,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8.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的环保意识,加强大家的环保责任感。
9.乐观参加环境监测、检验和评估工作,定期向公司和相关部门汇报环保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10.响应政府环境保护政策,乐观参加环境保护活动,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四、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流程1.订立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预算,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组织落实。
2.针对环境污染物排放源,订立监测方案,建立监测和报告机制,确保环境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和及时报告。
3.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确保项目合规与环保法规要求全都。
环保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促进全员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建立和谐的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合作单位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应当带头履行环保责任,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第二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五条禁止一切形式的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乱倒垃圾、乱排废水、乱扔废弃物等。
第六条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减少对环境的负担。
第七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避免加班和超负荷工作,减少能源的消耗。
第八条使用环保产品和设备,如节能灯具、环保电子设备等。
第九条加强对危险品和有害物质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运输和储存。
第三章环境保护行为第十条全员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第十一条提倡绿色出行,鼓励步行、骑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的使用。
第十二条停止使用或减少对环境有害的一次性产品,尽量使用可再生的材料和产品。
第十三条提倡垃圾分类,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如何正确分类和处理垃圾。
第十四条积极参与环保志愿者活动,投身于社会环保事业中,发挥个人的贡献。
第十五条遇到环境污染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纪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停工等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重大环境破坏或污染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对于无法涵盖的具体环保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环保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全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行动的规范。
环保规章制度
环保规章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环保规章制度:
一、节约能源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使用能源,减少能源浪费。
2. 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使用暖气、空调等能源消耗设备。
二、垃圾分类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2. 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应当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三、水资源保护规定。
1. 禁止乱倒废水,应当将废水排放到指定的排水口。
2. 禁止在河流、湖泊等水域乱倒垃圾或排放有害物质。
四、植树造林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促进森林生态
保护。
2. 禁止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树木,保护森林资源。
五、环境保护宣传规定。
1.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2. 禁止传播虚假的环保信息,损害环保形象。
六、环境违法处罚规定。
1. 对于违反环保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环保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七、环保奖励规定。
1. 对于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对于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特别奖励。
以上环保规章制度,将有助于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共同保护地球家园。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4篇)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和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公司的规模、行业特点和环保需求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些通用的环保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环保组织机构情况:1. 环保部门: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部门,通常设有环保主管或经理。
2. 环保小组:由公司各部门的环保责任人组成,负责协调和推动环保工作。
3. 环保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环保专家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环保工作。
4. 环保顾问:公司可以雇佣专业的环保顾问来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公司的环保工作合规和有效。
管理制度:1. 环保政策:公司应制定和宣布明确的环保政策,包括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等。
2. 环保目标:公司应设定明确的环保目标,如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量等,并定期监测和评估达成情况。
3. 环境影响评估:在进行新的项目或业务活动之前,公司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监测计划。
4. 环保培训:公司应定期开展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知识,确保员工能够遵守环保规定和操作规程。
5. 环保报告:公司应定期编制环保报告,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公司的环境性能和环保工作情况。
6. 环保监督与内审:公司应建立环保监督制度,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以确保环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以上是一些通用的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和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2)一、企业环保____机构图1、责任和配置:____组长:(总经理):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1.2副组长(人力部)。
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保卫科负责厂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
1.3副组长(生产部经理)。
负责车间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车间用电用水的控制。
1.4副组长(工程部)。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表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生态平衡,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和规范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
第三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守。
第四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当遵循科学、严谨、民主、依法的原则,注重实际操作性,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第二章环境资源保护第五条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及各类自然资源。
第六条禁止乱砍滥伐树木,破坏植被覆盖,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控制森林破坏的趋势。
第七条保护水资源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管理水资源,建立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的制度。
第八条加强空气污染治理,减少有害气体排放,推广清洁能源,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健康。
第九条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加强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第十条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重点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维护物种多样性。
第十二条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空气质量,打造宜居城市。
第十三条加强对土壤污染的治理,加强农田环境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鼓励各类生态工程项目,推动绿色发展。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开展对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生态系统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定期公布环境监测结果,及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第十七条建立环境标准,推动制定环境质量核准标准,指导环境监管工作。
安全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保障公司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经理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保卫部,安环部部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公司任命安全环保保卫部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并按集团公司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后生效。
第五条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工程或电气、机械等安全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安全及安全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
第六条各工区、班组配备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工区、班组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其职务的任免须经公司安全环保保卫部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决定,推动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
(二)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划、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重点工作措施。
(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较大问题,总结、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五)提出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
(六)审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第九条安全环保保卫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环保公司有哪些规章制度
环保公司有哪些规章制度一、公司机构设置1.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济任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基本规定。
2. 公司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明确各级机构之间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3. 部门设置:按照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规模,设立环保技术部、环保工程部、环保监督部等不同职能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4. 岗位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二、公司运营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决策机制、管理方式、人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制度等,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营。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运营等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资产安全。
3. 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财务核算、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制度,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
4.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专利申请等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 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环境政策、目标、环保方案、监测方法等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6. 资源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资源利用、节约与保护的制度,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7.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市场定位、产品推广、客户管理等市场营销策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员工管理制度1. 招聘与培训制度:规定员工的招聘标准、程序和培训安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职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责任、权利、福利待遇等,建立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
3. 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员工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4. 员工培训制度: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四、信息化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制度:规定公司的信息存储、传输、处理的安全标准和控制措施,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受泄露和攻击。
2. 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信息采集、存储、整理和使用的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5篇)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环境保护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国家、地方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物排放控制,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六条个人应当保护环境,不随意乱扔垃圾,不破坏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公布监测数据,并对环境状况进行分析和预警。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的环境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环境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对污染物进行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环境修复与复原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修复与复原计划,加强对环境修复与复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修复与复原计划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复原。
第六章环境保护的奖惩机制第十五条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上墙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环境质量,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持。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章环境污染防治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污染环境的行为,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和废弃物。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废弃物的合理处理,确保排放达标。
第七条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测和检查,发现超标排放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八条严禁倾倒有害废弃物,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第九条对未经准许,在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活动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环境污染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恢复和修复工作应当及时展开,确保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第三章生态保护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生态保护规划,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有效防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十二条生态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开荒、开矿、开垦等破坏性行为,对违规者将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和修复工程应当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能够快速恢复。
第十四条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第四章绿色生活第十五条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倡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十六条推广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的理念,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鼓励推广绿色交通,鼓励骑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环保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环保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依法设立环保机构,制定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保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环保管理职能,负责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及管理等职责。
第三条环保机构设立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模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环保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性、专业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环保机构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第五条环保机构在环保工作中,应当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环保宣传教育,推动环保技术创新,加强环保监测和执法,促进环保经验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环保机构的组织结构第六条环保机构的组织结构由机构设置、部门设置、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等构成,保障环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环保机构的机构设置应当合理规范,包括机构设置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综合机构和服务机构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关系。
第八条环保机构的部门设置应当分为环境监测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环境执法部门和环境应急救援部门等,做好环保工作全方位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环保机构的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类岗位和辅助类岗位等,确保环保机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环保机构的职责范围应当涵盖环保管理、环保监测、环保修复、环保宣传、环保法规执行等内容,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章环保机构的工作机制第十一条环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环保工作高效运转。
第十二条环保机构的决策机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多级决策体系,确保环保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
第十三条环保机构的执行机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执行工作任务,做到有责任、有担当、有实绩。
第十四条环保机构的监督机制应当更加注重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和外部评估,加强对环保机构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的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生污染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规范行为和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全民参与、源头预防、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五条所有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履行环境责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第二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六条所有组织和个人在从事产生污染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活动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环境监测是指对环境中污染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的含量、分布和影响进行定量和定性的监测分析。
第八条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对自身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九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对环境问题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环境管理与控制第十一条在进行污染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十二条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组织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第十三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稳定。
第四章环境法律与责任第十六条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活动。
环保机构设置、规章制度
苏州卡非科电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机构设置我公司自投建以来就秉承“保护环境,建设国家" 的生产发展理念,严格遵守“三同时"建设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将“建设发展与绿色环保并重" ,建立完善的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1、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图2、责任和配置:⑴组长:(总经理) :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⑵副组长(副经理):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办公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负责必要的环保设备的购置。
⑶副组长(场站负责人):负责场站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场站用电用水的控制.配备必要的节能防护装置。
1、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领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归口负责。
2、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⑴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⑵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环保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治理规划和目标.⑶审核本公司年度环保治理项目计划,审核有关环保治理项目,并及时上报审核。
⑷每月召开一次环保管理工作例会,部署下一阶段工作.3、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⑴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⑵制定公司节能、节水、环保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监督、检查和实施.⑶编制公司年度环保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实施。
⑷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环保工作会议,积极总结交流环保管理及技术经验。
4、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网络,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环保管理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并认真落实。
设置节能环保管理岗位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节能、节水、环保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日常工作。
二、环保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制定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
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定
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法规范各级安全质量环保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到专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类别、综合素质等满足法规要求,满足企业与现场管理需要。
第二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股份劳〔2011〕71 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常态化稽查的有关要求,加强企业内部安全质量环保监管工作,健全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第三条安全生产总监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生产总监 1 人,分公司安全生产总监除独立设置岗位外,在条件成熟时应进入领导班子。
各级安全生产总监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稽查工作,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四条安质环保部门分公司与所属项目部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环保监管专职机构。
专职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重大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控制;负责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年度达标考核;负责安标工地、优质工程创建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事故的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参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分公司的专职人员配备须满足下列要求:部门正职 1 人,副职至少 1 人;分公司根据工程项目数量、设备管理和施工生产需要,在满足专职人员数量的基础之上,努力做到专职人员覆盖营业领域各个专业,综合素质满足需求。
二、项目部的专职人员配备须满足下列要求:(一)总承包项目1、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2、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3、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园区环保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园区环保机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园区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区环保机构是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园区环保机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园区应设立环保局,作为园区环保机构,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园区环保局设局长一名,副局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局长负责园区环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第六条园区环保局设立环境监察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科、生态保护科等职能科室,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园区环保局的工作职责如下:(一)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三)负责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对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负责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对园区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源进行监管。
(五)负责园区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对园区内生态破坏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修复。
(六)负责园区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对园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和统计。
(七)负责园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组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园区环保局根据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
第九条园区环保局对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条园区环保局对园区内污染源进行监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按照执法程序进行。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园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园区环保局的工作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范本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责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水平,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是本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协助本企业制定、实施和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专门机构,享有独立的权力和职责。
第三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根据本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设置,具体职责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第四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由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任命,并向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包括设置部门、设立岗位、明确职责。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有配备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制定企业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计划,监督、检查和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二)组织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组织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制定和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四)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督促各部门、岗位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计划;(五)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和推广环境保护技术和措施;(六)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七)负责与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及时报送环境保护信息和相关报告;(八)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和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九)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保护检查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十)定期向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十一)接受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的委托,参与重大环境投资和决策过程,提供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环保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环保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环保政策、计划和目标,监督和评价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
2. 环保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的环保措施和方案,协调各部门配合做好环保工作。
三、环保目标1. 实施绿色生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3. 积极采取节水、节电、减排等措施,完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合规;4. 定期开展环保宣教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四、环保管理制度1. 环保责任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责,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和整改,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环境评价制度:对公司的生产活动、环保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
3. 环保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废物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废物分类、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利用废物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废水处理制度:配备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环保公司排放的废水,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6. 废气治理制度:配备适当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环保公司排放的废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7. 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对公司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环保事故的及时处理。
五、环保奖惩制度1. 环保奖励: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激励他们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环保惩罚:对违反环保规定的个人或部门给予相应的惩罚,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的环保形象。
六、环保监督检查1. 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对环保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
2. 接受环保相关部门的检查,配合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环保合规。
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管理,明确总公司及各公司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内容,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产品研发、过程设计、选型安装、生产运行和末端管理等污染防控工作的管理;通过规范上述过程的环保管理,促进污染防治的全系统优化,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参考及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公司相关文件、14000 标准要求等。
3 机构、职责和职权3.1 机构设置总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对环保工作实施战略管控。
总公司环保部是全公司环保工作的策划、监管部门。
各子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为首的环保管理分会,负责本公司环保的综合管理工作,各公司成立环保专职管理部门,主管环保工作。
各公司研发部门和车间设置专职(兼职)环保管理员,协助单位领导管理环保工作。
3.2 总公司职责和职权a.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总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
督导各公司建立健全子公司级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
对各公司在环保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b.建立起总公司环保管理机构,督导各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和机构;c.负责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审批各公司的环保重点管理项目方案和计划,督导实施。
参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方案的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
d.组织对各公司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难题进行攻关。
为各单位在产品研发,工程项目实施和污染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环保管理和分离工程技术支持和服务。
e.督导各公司加强和完善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做好三废设施档案建立、生产排污技术资料采集、信息采集统计、定额的制定等工作;f.督导各公司做好环保专业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工作;g.督导技术研发部门和各公司加强污染源头防治工作,完善源头管理环保责任制,确保工艺技术和设备材料符合循环利用、污染减排要求;h.督导各公司规范实施末端管理,规范运行环保设施;i.负责制定公司环保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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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卡非科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一、机构设置
我公司自投建以来就秉承“保护环境,建设国家”的生产发展理念,严格遵守“三同时”建设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将“建设发展与绿色环保并重”,建立完善的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1、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图
2、责任和配置:
⑴组长:(总经理):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⑵副组长(副经理):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办公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负责必要的环保设备的购置。
⑶副组长(场站负责人):负责场站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场站用电用水的控制。
配备必要的节能防护装置。
1、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领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归口负责。
2、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
⑵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环保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治理规划和目标。
⑶审核本公司年度环保治理项目计划,审核有关环保治理项目,并及时上报审核。
⑷每月召开一次环保管理工作例会,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
⑵制定公司节能、节水、环保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监督、检查和实施。
⑶编制公司年度环保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实施。
⑷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环保工作会议,积极总结交流环保管理及技术经验。
4、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网络,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环保管理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并认真落实。
设置节能环保管理岗位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节能、节水、环保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日常工作。
二、环保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制定实
施措施和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
2、凡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扩)建、技改项目,在规划阶段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并向集团公司环保处汇报,共同参与论证,并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集团公司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3、根据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各项措施,预防污染事件的发生。
污染处理设施需拆除或者闲置、改造、更新,须报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并由节能减排办公室报集团公司环保处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实施。
污染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行,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严格管理放射源,新购、在用放射源必须办理环评手续。
5、加强环保统计和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统计资料,按规定期限报送环境保护月度和年度统计报表,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6、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工作,逐步建立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管理程序,实现对矿区环境质量持续有效的改善。
7、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全面核查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合理缴纳排污费,维护企业整体利益。
8、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发展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产业,提高防治污染能力和技术水平。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循环经济链接技术研究,大力推广洁净煤工艺。
重点发展洁净型煤、烟气脱硫和节能节水技术等,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的工艺改造和创新,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9、积极配合、完成本公司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
及监测工作,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办法”的规定执行。
10、积极开展矿区生态恢复工作。
坚持矸石不转移、不出采区、不出水平,就地处理的原则,不断研究有效方法,降低矸石的生成量和转运量,杜绝矸石堆积占地。
11、积极推行CDM清洁发展机制。
三、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定
1、矿区建设项目中综合利用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凡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均须设立资源综合利用篇章,并同时审批。
2、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矿产资源“三废”以及余热、余压等回收和利用工作。
3、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和技术创新。
积极研究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经济政策,重大的资源综合利用科研与技术开发课题要纳入公司和各单位的科技攻关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复审工作
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组织企业、产品开展认定、审核、复审工作,申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⑵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及复审程序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⑶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必须由节能减排办公室初步审核后,统一报集团公司审核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认定证书一份报环保处备案。
资源综合利用报表和认定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报送。
四、奖惩措施
1、上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来我公司进行检查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
如有违反环保管理规定出现罚款时,哪个单位出现问题罚款本单位自行承担。
2、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各责任单位工作的完成情况。
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公司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3、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如有违反规定的,按下列方式处罚:
⑴发现一项违规罚款100元;
⑵发现一次多项违规罚款300元;
⑶前两项处理后,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现违规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