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课件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第一章总那么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 保证电力线路平安运行,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实.设备应有铭牌.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实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标准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疑心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外表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外表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举措.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第2.0.6条金属附件及镁栓外表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具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m论差?的粗牙三级标准.第2.0.7条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外表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二、线夹船体压板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第2.0.8条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曹,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第2.0.9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外表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毫米;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第2.0.10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外表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二、应无纵,横向裂缝;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第2.0.11条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第2.0.12条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第三章电杆基坑与根底埋设第3.0.1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电缆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二、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顺线路方向位移均不应超过50毫米.第3.0.2条电杆根底坑底应符合设计规定. 电杆根底坑深度的允许偏差为+ 100毫米、-50毫米.同基根底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操平.第3. 0. 3条双杆基坑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根开的中央偏差不应超过土30毫米;二、两杆坑探度宜一致词.第3. 0. 4条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央线垂直,找正后应填上劣实至底盘外表.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第3.0.5条电杆根底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二、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土50毫米.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毫米;三、与电杆连接应紧密.第3. 0. 6条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土块应打碎.二、35KV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0毫米应夯实一次;10KV以及上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0毫米应夯实一次.三、松软土质的坑,回填土时应增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举措.四、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毫米.五、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第3.0.7条现浇根底、岩石根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 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4.0.1条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第4.0.2条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测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二、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去除干净;三、钢圈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毫米的焊口缝隙.如钢圈有偏心时,其错口不应大于2 毫米;四、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焊条牌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牌号相同;五、当钢圈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堵塞焊条或其它金属;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增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表焊缝增强面尺寸〔七、焊缝外表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根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拆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纹.根本金属的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毫米,且不应超过圆周长的10%.八、雨、雪、大风天气施焊应采取妥善举措;施焊中电杆内不应有穿堂风.当气温低于-20C 时,应采取预热举措,预热温度100〜120C,焊后应使温度缓慢下降;严禁用水降温.九、焊完后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辖断重新焊接.十、当采用气焊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圈的宽度不应小于140毫米.2.加热时间宜短,并采取必要的降温举措.焊接后,当钢圈与水泥粘接处附近水泥产生宽度大于0. 05毫米纵向裂缝时,应予补修.3.电石产生的乙烘气体,应经过滤.第4.0.3条电杆的钢圈焊后应将外表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第4.0.4条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二、直线电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3%;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不应大于杆稍直径的1/2;三、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四、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其外角的倾斜位移不应大于一个杆梢直径.第4. 0. 5条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予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第4.0.6条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杆结构中央与中央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转角杆结构中央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毫米;二、迈步不应大于30毫米;三、根开不应超过± 30毫米.第4. 0. 7条以抱箍连接的叉梁,其上端抱箍组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在±5毫米范围内;分段组合叉梁组合后应正直,不应有明显的鼓肚、弯曲、各部连接应牢固.第4. 0. 8条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三、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第4. 0. 9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二、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第4.0.10条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度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第4.0.11条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二、磺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毫米.三、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第4.0.12条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毫米;二、当水平安装时,顶端直向上翘起5〜15度,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三、当安装于转角杆,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瓷横担安装在支架的外角侧〕.四、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第4. 0. 13条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预防积水.二、安装进应去除外表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三、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1.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外,无卡压现象.2.耐第用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不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或穿入.3.悬垂用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四、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毫米.第4. 0. 14条采用的闭口销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应为30- 60度.严禁用线材或其它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第4. 0. 15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枯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兆欧.第五章拉线安装第5. 0. 1条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局部的长度应为500— 700毫米.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坑宜设防沉层.第5.0.2条拉线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1.35KV架空电力线品&不应大于1度;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3度;3.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二、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央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三、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米.四、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是不庆损伤线股;3.拉线弯曲局部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毫米,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5. 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 /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五、当采用绑扎固定的拉线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2.钢绞线拉线,宜采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绑扎应整洁、紧密,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第5.0.3条采用拉柱杆拉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拉桩杆埋设深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采用坠线的,不应小于拉线柱长的1/6;2.采用无坠线的,应按其受力情况确定.二、拉线柱应向张力反方向倾斜10〜20度;三、坠线与拉线柱夹角不应小于30度;四、坠线上端固定点的位置距拉线柱顶端应为0. 2 5米;五、坠线采用镀锌铁线绑扎固定时,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第5. 0. 4条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第5.0.5条采用镀锌铁线合股组成的拉线,其股数不应少于三股,镀锌铁线的单股直径不应小于4.0毫米,绞合应均匀、受力相等,不应出现抽筋现象.第5. 0. 6条合股组成镀锌铁线拉线,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镀锌铁线绑扎固定, 绑扎应整洁紧密,缠绕长度为:五股及以下者,上端:200毫米;中端有绝缘子的两端:200毫米;下缠150毫米,花缠250毫米,上缠L100毫米.当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拉线采用自身缠绕固定时,缠绕应整洁紧密,缠绕长度:3股线不应小于80毫米,5股线不应小于150毫米.第5.0.7条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当装设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米.第5.0.8条顶〔撑〕杆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顶杆底部埋深不宜小于0. 5米,且设有防沉举措.二、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度.三、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第六章导线架设第6.0.1条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对已展放的导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等现象.第6.0.2条导线在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以下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一、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二、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局部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三、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0注:1. “同一处〞损伤截面是指该损害处在一个节距内的每股铝丝沿铝股损伤最严重外的深度换算出的截面积总和〔下同〕.2.当单股损伤深度到达直径的1/2时按断股论.四、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第6. 0. 3条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6. 0. 3的规定.表6. 0. 3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导线类别损伤情况处理方法二、当采用缠绕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2.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毫米;3.缠绕中央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局部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三、当采用补修预绞丝补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预绞丝中的预定;3.补修预绞丝的中央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四、当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2,补修管的中央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需补修导线的范围应于管内各20毫米处;3.当采用液压施工时应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流程? 〔试行〕的规定.第6. 0. 4条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以下发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局部全部割去,重新以直线续管连接:一、损失强度或损伤截面积超过本标准第6. 0. 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二、连续损伤其强度,截面积虽未超过本标准第6. 0. 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能补修的范围.三、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股.四、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直径的1. 5倍而又无法修复.五、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第6. 0. 5条作为避雷线的钢绞线、具损伤处理标准,应符合表6. 0. 5的规定.表6. 0. 5钢绞线损伤处理标准第6.0.6条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第6. 0. 7条采用接续管连接的导线或避雷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的规定,连接后的握着力与原导线或避雷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接续管不小于95%.二、螺栓式耐张线夹不小于90%.第6.0.8条导线与连接管连接前应去除导线外表和连接管内壁的污垢,去除长度应为连接局部的2倍.连接部位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去除外表氧化膜, 保存涂料,进行压接.第6.0.9条导线与接续管采用钳压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接续管型号与导线的规格应配套;二、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表6.0.9的规定;三、压口位置、操作顺序应按图6.0.9进行.四、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毫米,导线端头绑线应保存;五、压接后的接续管弯曲度不应大于管长的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六、压接后或校直后的接续管不应有裂纹;七、压接后接续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八、压接后接续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局部,应涂刷电力复合脂.九、压后尺寸的允许误差,铝绞线钳接管为土1. 0毫米;钢芯铝绞线钳接管为± 0. 5毫米.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表铝统战策统级续表压接管上数字1、2、3、……表示压接操作顺序第6. 0. 10条导线或避雷线采用液压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加榨送电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流程?中有有关规定.第6. 0. 11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壁雷线,当采用爆炸压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爆炸压接施工工艺流程?〔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第6. 0. 12条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当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局部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第6. 0. 13条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大于0. 5米,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第6. 0. 14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过1个直线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补修管之间、补修管与直线接续管之间及直线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第6. 0. 15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观测弧垂时应实测导线或避雷线周围空气的温度;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当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1档.二、当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1档.三、当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各选择1档.第6. 0. 16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紧弧重应挂线后随即检查,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2. 5%,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毫米.第6. 0. 17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直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垂相差不应大于500毫米.第6. 0. 18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的弧垂直一致,在满足弧垂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误差,不应超过200毫米.第6. 0. 19条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第6.0.20条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可靠,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二、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三、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应缠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局部30毫米;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第6. 0. 21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绑扎长度值表6.0.21导线截面〔mm绑扎长度〔mmLJ —50、LGJ— 50 及以下>150LJ-70>200第6. 0. 22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采用悬垂线夹时,绝缘子应垂直地平面.特殊情况下, 其在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的倾斜角,不应超过5度.第6. 0. 23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震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距离误差不应大于± 30毫米.第6. 0. 24条10 —35KV架空电力线路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去除氧化膜,涂电力复合脂.第6.0.25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线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具;、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5的规定;绑扎长度值表6.0.25三、绑扎连接时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四、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其直径不应小于2. 0毫米.第6.0.26条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少于2.0毫米.第6.0.27条1〜10千伏线路每相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 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毫米;1千伏以下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0毫米.第6. 0. 28条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成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35KV时,不应小于600毫米;1〜10KV时,不应小于200毫米;1千伏以下时,不应小于100毫米.第6. 0. 29条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架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展放中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二、导线固定应牢固可靠,当采用蝶式绝缘子作耐张且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本标准第6. 0. 21条的规定.三、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第6. 0. 30条沿墙架设的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支持物牢固可靠.二、接头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缠绕绝缘带.三、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安装在靠墙侧.第6. 0. 31条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7. 0.1条电杆上电气设备的平安,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安装应牢固可靠;二、电气连接应接触紧密,不同金属连接,应有过渡举措;三、瓷件外表光洁,无裂纹、破损等现象;第7.0.2条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的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水平倾斜不应大于台架根开的1/100;二、一、二次引线应排列整洁、绑扎牢固;三、油沈,油位正常,外壳干净;四、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五、套管压线螺栓等部件齐全;六、呼吸孔道通畅.第7.0.3条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各局部零件完整;二、转轴光滑灵活、铸件不应有裂纹、砂眼、锈蚀;三、瓷件良好;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或弯曲现象;四、熔断器安装牢固、排列整洁、上下一致,熔管轴线与地面的垂线夹角为15〜30度; 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五、操作时灵活可靠、接触紧密,合熔丝管时上触头应有一定的压缩行程;六、上、下引线应压紧、与线路导线的连接应紧密可靠.第7. 0. 4条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的安装,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水平倾斜不大于托架长度的1/100;。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验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项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送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六: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栓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
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七: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3、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八: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瓷件与铁件组合午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瓷釉光滑,无裂纹、确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九、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泥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2、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自验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应按程序及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一章器材检验第一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二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2、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三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五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2、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3、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六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七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九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十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2、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十一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第一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2、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第一章总那么第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平安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前方可使用。
第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标准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疑心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外表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外表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条金属附件及镙栓外表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 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合塔里木油田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一、 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 2、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3、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 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十二、 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mm。 2、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15°;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 大于20mm。 3、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 侧(瓷横担应装在支架的外角侧)。 4、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十三、 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2、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2.5
2.5-3.0
3、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制基 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200号。 八、杆基基础防腐 1、杆基埋入地下部分,应做“三油两布”防腐,杆体防腐部 分应 高出地面500mm-600mm。 2、底盘、卡盘应刷防腐漆。
第四章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一、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 二、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 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 2、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清除干净。 3、钢圈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mm的焊口缝隙。当钢圈有偏心时,其错口不 应大于2mm。 4、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焊条牌号应与正式焊接 用的焊条牌号相同。 5、当钢圈厚度大于6mm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 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填塞焊条或其它金属。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10KV_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本规是根据中华人民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J232-82),结合塔里木油田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
二、本规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10-35kV及以下架空线施工规范GB50173-93课件
目录通知及修订说明 (2)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3)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4)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5)第五章拉线安装 (8)第六章导线架设 (10)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安装 (16)第八章接户线 (18)第九章接地工程 (18)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 (19)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20)附加说明 (2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91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二篇“35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
修订中,经我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本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10KV与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自验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应按程序及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一章器材检验第一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二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2、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三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五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2、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3、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六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七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九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十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2、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十一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第一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2、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 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 拉线安装第六章? 导线架设第七章? 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 接户线第九章? 接地工程第十章? 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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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六、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
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七、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3、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八、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九、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2、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十、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2、应无纵、横向裂缝。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十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向裂缝等缺陷。
十二、采用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一、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
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二、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
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持平。
三、双杆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mm。
2、两杆坑深度宜一致。
三、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
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四、电杆基础采用卡盘,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
2、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
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3、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五、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
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
六、电杆埋设1、电杆的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
单回路的配电线路,电杆埋设深度宜采用下表所列数值。
2、采用双杆双X拉线的,电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3、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制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200号。
七、杆基基础防腐1、杆基埋入地下部分,应做“三油两布”防腐,杆体防腐部分应高出地面500mm-600mm。
2、底盘、卡盘应刷防腐漆。
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一、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
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
二、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图4.0.2焊缝加强面尺寸七、焊缝表面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折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缝。
基本金属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且不应超过圆周长的10%。
八、焊接的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割断重新焊接。
第4.0.3条电杆的钢圈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
第4.0.4条单电杆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二、直线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
三、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四、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第4.0.5条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第4.0.6条双杆立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直线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转角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二、迈步不应大于30mm。
三、根开不应超过±30mm。
横隔梁安装后,应保持水平;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在±50mm范围内。
第4.0.8条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
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三、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第4.0.9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二、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第4.0.10条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第4.0.11条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
二、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三、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第4.0.12条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mm。
二、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15°;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mm。
三、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瓷横担应装在支架的外角侧)。
四、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第4.0.13条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二、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及附着物。
三、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2.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
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右穿入。
3.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
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四、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第4.0.14条采用的闭口销或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
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应为30°~60°。
严禁用线材或其它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第4.0.15条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
在干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MΩ。
第五章拉线安装第5.0.1条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
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
拉线坑宜设防沉层。
第5.0.2条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1°;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3°;3.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三、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m。
四、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3.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5.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
五、当采用绑扎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2.钢绞线拉线,应采用直径不大于3.2mm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
绑扎应整齐、紧密,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第5.0.3条采用拉线柱拉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拉线柱的埋设深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坠线的,不应小于拉线柱长的1/6;2.采用无坠线的,应按其受力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