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
2018年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除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关于傅静坤赵文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吴雪芳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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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陈永宏)本人自2016年5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公司于年初启动董事会的提前换届,结合战略投资者情况等,适当引入新的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代表担任公司董事,优化调整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本人自2018年2月8日起不再履行公司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2018年本人履职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将2018年履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1984年湖南大学财政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经济学专业毕业;1984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湖南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湖南省委驻通道县社教工作队副组长,1993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1999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16年7月1日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本人目前还担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职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自2016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2月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8年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2018年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参加股东大会2次,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整体的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出具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采取约谈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等人员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关注公司的重大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本人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李冬梅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李冬梅2018年度,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自2018年5月3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尽到了诚信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义务。
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应列席的股东大会。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8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5月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5日,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电力”)的独立董事,2018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有关制度规定,我们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2018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如下:李秀华,1949年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
历任财政部预算司中央预算执行处和总会计处副处长、处长;财政部预算司助理巡视员;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副局级稽察特派员助理,办事处负责人;中央企业工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任副局级、正局级专职监事,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已退休。
高德步,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教授。
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副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在美国UCLA做高级访问学者。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
肖湘宁,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
历任华北电力大学科研处处长、电力系主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电力系统保护与动态安全监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曾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意大利巴里大学从事研究工作。
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吕跃刚,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
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测控技术与仪器教研室主任,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代会主席。
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检测技术与自动化学科带头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董事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中,我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发展状况。
在此向董事会汇报过去一年的工作,并提出建议,希望对公司的发展有所助益。
一、履行职责作为独立董事,我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1.参与公司决策我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我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决策过程中提供独立的观点和建议,保障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监督内部控制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针对关键风险和问题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措施。
我参与了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了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
3.监督公司治理我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参与了公司的治理评估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改进建议。
二、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在过去一年中,我密切关注了公司的经营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核报告等方式获取信息,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面临的挑战。
1.财务状况我通过审查财务报告和相关数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评估。
我注意到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所增长,并保持了良好的财务稳定性。
在此基础上,我建议公司继续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市场竞争我密切关注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
我注意到公司在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技术变革的挑战。
我建议公司加强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差异化竞争力,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3.风险管理我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议。
我认为,风险管理是公司经营的关键环节,需要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
我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三、建议与展望根据我对公司的了解和观察,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我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对公司的发展有所助益。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我担任贵公司独立董事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我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现将我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工作概况自我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始终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建议。
二、参与决策监督1.参与董事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会议,定期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
在会议中,我始终站在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重大投资、战略决策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并就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2.审查和建议公司财务报告。
通过与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沟通,我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提供了合理、准确的财务信息。
3.审查和建议公司的治理结构。
在公司治理方面,我积极参与审查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推动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改善董事会的决策透明度和有效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讲解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关注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主动向董事会介绍、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并为公司提供解读和应对建议,帮助公司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政策环境变化。
同时,我还向董事会介绍了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趋势,帮助公司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市场机会,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风险提示和建议在大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我积极关注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发出风险预警和提示。
同时,我也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提出了一些改进和优化建议,包括改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五、提醒和督促作为独立董事,我时刻保持对公司的关注和监督,定期与公司高层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和问题,并提醒公司高层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督促其及时解决,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金永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人2018年度担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及发表意见情况亲自全部出席了2018年度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对董事会2018年度全部审议事项都发表了同意意见,没有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诚信勤勉履职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恪守诚信原则,勤勉工作,尽职尽责,维护所有股东权益,本着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股东忠实和勤勉的态度,积极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
严肃认真审阅了2018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和相关财务报告,积极主动对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参与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保护股东的各项权利,促进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职业操守,正确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没有干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没有为本人及关系人谋取私利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没有兼任与独立董事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坚持勤勉尽职,依照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
参加会议的频次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领域的职责。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一、引言尊敬的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们:大家好!我是XXX公司的独立董事XXX,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时刻向各位述职。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担任独立董事一职,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通过不断努力,我尽力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下面,我将向大家汇报近一年来我在公司的工作和成果。
二、工作概述1. 参加董事会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时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财务报告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
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运营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 监督公司治理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监督工作,通过审核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和协助董事会处理公司重大事项等,确保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3. 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我通过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出了一些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我的建议主要包括:•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凝聚力。
同时,我也关注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加强可持续发展和公益慈善等方面的建议。
4.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我参与了公司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包括战略规划、投资决策、并购重组等。
在这些过程中,我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根据我的专业经验和市场判断,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成效展示1.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在过去一年中,我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紧密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我们对现有治理结构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一系列改进方案,包括增加董事会独立成员比例、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高管层的监督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决策效率、防范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 内部控制体系的加强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部门合作,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3篇)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尊敬的董事会成员、股东们:大家好!我是XX公司的独立董事XXX,在这里向大家呈交我为期一年的述职报告。
过去一年来,我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力以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助力。
在这里,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一、监督公司治理作为独立董事,我始终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状况,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决策过程。
我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背景,在关键事项上提出了明智的建议,并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结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监督和评估。
通过与其他董事的合作,我通过提供独立的见解和反馈,帮助董事会做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策,确保了公司在法律、道德和规范的框架内运作。
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面临了诸多重大决策,例如资本运作、合并收购、投资项目等。
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参与了这些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并根据自身经验和专业知识,提供了中立、客观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合规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我在董事会决策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确保了公司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合理、合规,并体现了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作为独立董事,我认识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过去一年,我积极参与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对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改进措施。
同时,我也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不定期的审计和评估,确保其有效运行。
在我参与的工作中,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四、关注股东权益作为独立董事,我始终关注公司股东的权益,并履行了维护股东权益的职责。
我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代表股东提出了一些关于公司经营和治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并通过与股东的沟通,及时反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
与此同时,我也密切关注股东的关切和意见,通过推动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股东沟通工作,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盛先磊)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任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发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1、2018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2018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18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2018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18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未有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三、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两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2018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X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度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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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报告期内,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并经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1)李柏龄,男,1954年出生,本科,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总监,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2)邓传洲,男,1968年出生,博士,英国牛津大学、加拿大艾尔伯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总裁助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致同(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陈岱松,男,1975年出生,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访问学者。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独立董事年报报告期间工作指引》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广药白云山”)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认真的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充分发挥我们的经验和专长,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们于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储小平先生,64岁,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储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曾任广东省汕头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商学院副院长、院长及在香港大学做访问学者,曾担任广东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和拉芳家化股份公司独立董事6年,另担任欧派家居集团、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储先生现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储先生在组织与领导力、创新与企业持续成长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较好的经验。
姜文奇先生,61岁,临床医学和高级卫生管理双硕士学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
姜先生于1982年上海医科大学医疗专业毕业,1988年广州中山大学肿瘤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师、副院长兼内科主任、深圳大学医学院院长。
姜先生现任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内科主任、中山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副所长。
姜先生在医药行业、卫生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黄显荣先生,56岁,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发之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黄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董事学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为了加强和规范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18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高管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一)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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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10 4 6 10 0 0 否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决策做好充分准备。
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追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18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8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任的总经理以及补选的董事进行了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听取审计部每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并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有关公司和行业的信息和报道,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讨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等,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参与公司现场考察,
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密切沟通和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化工、电力、环保、新能源等行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并及时向公司传递有关信息;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和上市协会等组织的相关独立董事或董事的培训,进而让自己可以及时了解到资本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监管要求等,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
2019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彬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