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3·24”特大透水事故

合集下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五一”黄金周后期安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五一”黄金周后期安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五一”黄金周
后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5.04
【实施日期】2006.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五一”黄金周后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迅速安排部署了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近日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空中飞行等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

现通报如下:
煤矿发生2起特大事故:一是4月29日16时,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2人遇难。

初步查明,该矿属于违规违章作业,通风管理混乱,瓦斯监控缺失,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是5月2日20时许,贵州省毕节地区一非法采煤矿点发生瓦斯燃烧事故,14人遇难。

该非法采煤点多次被关闭炸封,多次死灰复燃,当地公安机
关正在缉拿两名逃逸的矿主。

非煤矿山发生一起特大事故:4月30日18时40分,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坝下9户居民房屋被毁,17人被淹埋,目前仍下落不明。

初步调查该尾矿库无正规扩容设计,违规施工,擅自加高坝体,严重超储。

发生两起轻型飞机坠机事故:5月1日10时,一架通用轻型飞机在湖北省鄂州良子湖岛进行旅游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陕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陕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
尾矿库溃坝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安监管发[2006]4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5.12
【实施日期】2006.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尾矿库溃坝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47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尾矿库溃坝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尾矿库溃坝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立即组织各县和有关部。

陕西永恒矿建公司双河钒矿尾矿库泄漏事故

陕西永恒矿建公司双河钒矿尾矿库泄漏事故

陕西永恒矿建公司双河钒矿尾矿库泄漏事故一、基本情况双河钒矿属民营小型矿山企业,主产五氧化二钒。

企业设计规模年处理矿石量3万吨,生产五氧化二钒约300吨。

发生泄漏的双河钒矿尾矿库,位于王闫乡双河村小河段,于1999年由企业自行建设,项目建设未经地质勘察和正规设计。

2003年11月,企业委托具有矿山工程甲级资质的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对该尾矿库进行了补充设计,设计库容3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4万立方米。

2005年1月,该尾矿库经商洛市宇明安全生产评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评价。

2006年9 月,该企业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对尾矿库坝体进行了稳定性分析,编制了岩石工程勘察报告,认定该尾矿库在现有条件正常运行时满足坝坡稳定的最小安全系数要求。

2007年7 月5日,陕西省安全监管局颁发了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

二、污染事故的应对处置措施(一)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泄漏事故发生后,山阳县政府领导立即带领县安全监管、环保、水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启动事故抢险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抢险控污工作。

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抓好抢险控污工作,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整治,防止汛期发生事故。

商洛市委、市政府在30分钟内,启动了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长杨冠军带领市安全监管、环保、工经、国土、水务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技术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实地勘察分析,紧急召开会议,成立了双河钒矿“722”尾矿库泄漏事故抢险控污指挥部,按照省长袁纯清的重要批示和市委书记魏增军的具体要求,在省政府工作组指导下,积极会商抢险控污方案,紧急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时限,整个抢险控污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二)落实应急措施,全力抢险控污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抢险控污指挥部紧急会商确认塌陷点,分析论证污染防控方式,在充分听取各位专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塌陷点封堵和污染物控制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是精心组织现场抢险。

2024年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2篇)

2024年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2篇)

2024年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2024年,井下矿山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透水事故,造成了大量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有关方面决定制定一套停产撤人的制度,以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生命。

一方面,制度将从源头上确保矿山的安全。

矿山企业将被要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包括地质勘探、地下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等方面的调查。

只有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并符合相关标准的矿山才能获准开采。

同时,矿山企业还将被要求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透水和其他灾害的应对措施。

另一方面,制度将确保透水预兆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矿山企业将被要求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用于实时监测地质环境的变化。

一旦发现了透水预兆,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并启动应急预案中的相应措施。

矿山企业还将配备专业的应急队伍,他们将负责处理透水事故,并组织矿工的撤离工作。

此外,制度还将确保矿工的培训和安全意识。

矿山企业将被要求定期组织矿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透水预兆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矿工将被要求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和模拟逃生的训练。

所谓“预防胜于治疗”,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就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通过全面的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透水预兆,以及对矿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将大大减少透水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工的安全和生命。

此外,制度还规定了矿山企业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

对于发生透水事故的矿山企业,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停产整顿、罚款、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这将有效地保护矿山企业的生产秩序,并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责任感。

随着2024年井下透水事故的发生,人们对矿山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深。

停产撤人制度的出台,将为我们今后的矿山安全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希望通过相关制度的执行和改进,能够尽可能地减少透水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4年井下出现透水预兆停产撤人制度(2)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长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6.04.29•【文号】安监总明电〔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6〕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2016年4月25日8时05分,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淹没工作面及部分运输和回风巷道,造成2人遇难、9人被困,目前事故抢险救援正在紧张进行。

照金矿业公司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属于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经初步分析,该公司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煤层顶板上覆洛河组砂岩含水层随直接顶冒落形成离层水体,因顶板周期来压形成导水通道,离层水溃入工作面,造成作业人员被困。

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认定。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水害防治不重视。

2013年该公司采煤工作面曾发生一次涌水量约50000立方米的透水事故,2015年12月、今年3月又相继发生两次小型突水,均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水害防治摆在重要位置,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

二是防治水责任体系不健全。

该公司防治水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三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

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出水点区段位于向斜轴部,岩层裂隙相对发育、易于充水,在工作面煤壁出现淋水征兆情况下,未采取探放水措施。

四是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薄弱。

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回采前,未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工作面顶板“三带”(冒落带、裂隙带、弯曲下沉带)发育资料,没有矿井主要含水层水质分析等水文地质资料。

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范本(二篇)

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范本(二篇)

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范本2024年,一起严重的透水事故在我国某煤矿发生,导致多名矿工不幸遇难。

这一悲剧引起了全国范围的震动,也引发了人们对煤矿安全问题的深思和反思。

在这次事故中,我们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总结和反思,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首先,我们要反思的是煤矿的安全管理问题。

在这次事故中,煤矿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例如,煤矿没有建立有效的透水事故预警机制,导致事故发生后才被发现,无法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此外,煤矿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也存在问题,有些矿工对透水事故的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无法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因此,对煤矿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必须加强安全培训,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其次,我们需要反思的是煤矿的设备和工艺问题。

煤矿的设备和工艺是确保矿产安全开采的重要保障。

在这次事故中,一些设备出现故障或失效,导致透水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此外,一些煤矿的工艺设计和操作技术也存在不合理和不规范的情况,增加了透水事故的风险。

因此,煤矿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工艺设计和操作技术的规范性要求,确保煤矿的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还有一点需要反思的是监管和执法问题。

在这次事故中,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能严格监督煤矿的操作行为。

此外,执法部门在对煤矿安全问题的查处和处理上存在不足,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因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煤矿安全问题的检查频率和力度。

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者,以起到警示作用。

最后,我们还需要反思的是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参与问题。

在这次事故中,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参与不足。

媒体和公众对煤矿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够高,对于透水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了解不足,无法有效推动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因此,媒体要积极参与到煤矿安全的宣传和监督中,通过曝光问题,引起公众的关注并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2 虎维岳 煤矿水害水害形成机理及其防治技术

2 虎维岳 煤矿水害水害形成机理及其防治技术

最高水位+1093m
井 最高水位+1093m
09009101工工作作面面回运风输顺顺槽5槽80长m1200m
图例:
1079m∠122320°m∠22°
井筒及斜巷 中央大巷及 煤巷道
煤巷道 被淹没巷道
中央胶带大 巷690m
井底标高 +870.712m
煤仓 高度45m
一号轨道斜巷斜 长160m ∠20
一号行人斜巷斜 长140m ∠20°
2. 矿井水害形成的机理—底板水害
隔水层梯段破坏
采掘扰动
推进方向
水位
地应力变化
Hp
Hp1 Hy
断层 裂隙带 导升带
含水层
突水机理及其复杂,几乎和水害形成的所
有因素都有关系(水压、隔水层特征、构造 性质、地应力、采掘活动、时间效应…….)
隔水层破坏
构造活化 水压力劈裂 与侵入渗透
通道贯通突水
2. 矿井水害形成的机理—底板水害
1. 矿井水害形成条件与控制因素 控制矿井水害危害程度的关键要素
丰富的水量 畅通的通道 高承压水头
水量供给和补 水流通过的 高速水流的
给条件
畅通性条件 驱动力条件
. Q = KS
J
1. 矿井水害形成条件与控制因素
矿井水害形成三大要素的不同组 合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矿井水害
1、岩溶陷落柱导通底板高压岩溶水特大突水灾害。 2、工作面顶板采动裂隙导通厚层砂岩水突水灾害。 3、导水断层诱发底板岩溶水突水灾害。 4、掘进巷道导通采空区积水突水水害。 5、封闭不良钻孔导通顶板第四系潜水溃水溃砂灾害。
含水层
突水发生机理的核心就是导水 通道的形成演化机理
2. 矿井水害形成的机理—底板水害

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

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

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标题:2024年透水事故反思总结——强化安全意识,构筑防范体系摘要:本文以2024年发生的一起严重透水事故为案例,从事故原因分析、对现有防范机制的反思以及针对未来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

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意识,构建更加完善的防范体系,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一、事故概述2024年X月X日,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透水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据初步调查,事故的发生源于矿井工作面的内外充水量不对称,加之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导致井下水压迅速增大,最终导致矿井透水。

该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思。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在事故发生前,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并未能及时发现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

工作面存在的矿层泥质化、矿石开裂等问题,预示着透水的危险,但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2. 预警系统不完善矿井未配备先进的预警系统,仅依赖仪器设备和矿工的感知能力进行预警。

矿工在发现地质异常时的反应往往较迟钝,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管理层对安全问题不重视矿井管理层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将生产效益放在首位而忽视了安全风险。

未能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用于安全管理,导致安全防范工作的薄弱。

4. 缺乏安全培训和教育在事故发生前,矿井未能对矿工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导致矿工在面对突发情况时不知所措,无法正确判断和应对。

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普遍较低。

三、对现有防范机制的反思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矿井应加大对矿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敏感度。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

培养矿工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的意识。

2. 完善防范体系建设矿井应完善预警系统,引入先进的地质监测设备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煤矿地质条件和水文环境的实时监控。

建立科学、完善的透水预警机制,提前发现和处理地质异常,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

目录目录 (1)前言 (2)1.设计依据 (7)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7)1.2 国家安全法律及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7)1.3 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7)2概况 (9)2.1企业地理位臵及交通 (9)2. 2地形地质条件 (9)4. 尾矿库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4)4.1 重大危险源辨识 (14)4.2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分析 (14)5. 尾矿库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21)5.1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21)5.2 尾矿库的施工管理措施 (23)5.3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措施 (23)5.4 尾矿库组织管理 (24)5.5 尾矿库的监测管理 (24)5.6 尾矿库的维修管理 (25)5.7 尾矿库的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25)5.8 尾矿筑坝的基本要求 (26)5.9 尾矿库的度汛管理 (27)5.1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策措施及建议 (28)4. 排洪系统可性靠分析 (31)4.1 排洪设施设计简述 (31)4.2 库区水文计算 (31)4.2 调洪计算 (32)4.2 排洪设施的过水能力计算 (33)4.3排洪系统的结构稳定性 (37)5.尾矿库初期坝及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 (39)5.1 计算原理及公式 (39)5.2力学指标参数的选用 (39)5.3浸润线分析 (40)5.4 初期坝及堆积坝的坝坡安全系数计算 (41)6. 尾矿库动态监测及通讯设备配臵的可靠性分析 (43)6.1 尾矿库的巡视与性状观测 (43)6.2 坝体监测系统的建立 (43)6.3 通讯设备的配臵 (44)6.尾矿库安全设施专项资金 (46)按工程性质投资构成表 (46)7. 预期效果分析 (47)前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些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和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非煤矿山三起事故的紧急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非煤矿山三起事故的紧急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非煤矿山三起事故的紧急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1.15•【字号】陕安监管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非煤矿山三起事故的紧急通报(陕安监管发〔2008〕3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年伊始,我省非煤矿山接连发生3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

其中渭南市一日之内发生两起,即1月10日4时许,潼关县广鹏矿业公司218坑口一坑,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月10日16时许,蒲城县上王乡浮阳村一采石场非法开采时,山体滑坡,造成2人死亡。

另一起为商洛市柞水县1月11日国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50坑道发生顶板脱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这3起事故的发生,充分表明部分市、县打击非法生产工作不力,隐患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劳动组织混乱,忽视安全、盲目生产的问题仍然突出。

特别是这3起事故发生在全省“两会”召开前夕,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期间,影响甚坏。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今年是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各市(区)安监局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对去年排查出来尚未整治到位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加快工作进度,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

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要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特别是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以及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

对排查整改不认真、疏漏了重大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各市(区)安监局要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立即开展一次打击非法开采专项行动的大检查活动。

2000-2011年全国煤矿透水事故统计

2000-2011年全国煤矿透水事故统计

2000-2011年全国煤矿透水事故统计2000年煤矿透水事故一览1. 2000年1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大黄山煤矿透水事故。

至1月21日,63名被困矿工41人生还,20人死亡,2人失踪。

2. 2000年12月4日,河南省荥阳市刘河镇新兴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截至12月8日12时,已确认有10名矿工死亡。

2001年煤矿透水事故一览1. 2001年1月5日,广西来宾县三五乡泡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22名民工仅1人生还。

2. 2001年3月26日,湖北通山县两煤矿连发穿水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另有3人失踪。

2. 2001年5月18日,四川省宜宾青龙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9人。

3. 2001年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社会保险公司道清小煤矿副井发生冒顶及溃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

4. 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拉甲坡矿、龙山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81人死亡。

5. 2001年11月17日,山东省章丘市琅沟煤矿发生矿井突水事故。

13人死亡。

2002年煤矿透水事故一览1. 2002年3月1日湖南一煤矿积水,3矿工死亡2. 2002年3月2日11时50分积水,湖南郴州嘉禾珍珠岭煤矿死亡4人3. 2002年3月4日15时10分攀枝花市仁和区新华乡灰加所煤矿透水,死亡2人4. 2002年3月15日本溪市本溪县田师傅镇周玉祥煤矿透水,5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5. 2002年3月18日22时55分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陆东煤矿透水,1人死亡6. 2002年3月24日21时0分湖北恩施州来凤县旧司乡元堡庄煤矿透水事故,3人失踪7. 2002年3月23日7时30分贵州黔南布州瓮安县平定云镇天生煤矿透水事故,3人下落不明8. 2002年3月26日11时0分四川达州市达县渡市乡磐洗煤矿透水事故,死亡4人9. 2002年5月30日,湖北省巴东县窑坡老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26名矿工被淹。

全部中毒身亡。

10. 2002年6月4日8时30分河北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城头村井下透水事故,5人失踪11. 2002年7月2日,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西沟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5名矿工遇难。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陕安监〔2018〕89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陕安监〔2018〕89号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今年1-6月份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商洛市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特别是进入7月中下旬以来,商洛市非煤矿山领域不到10天,接连发生3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致使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骤然严峻。

这3起事故分别是,2018年7月17日16时54分,商洛市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高山河一坑发生一起冒顶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受轻伤;7月19日14时许,洛南县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小峪坑口1340中段1名钻工被8号采场上山溜矿井矿渣掩埋,经紧急救援和抢救无效,于20日11时许死亡;7月26日17时40分,山阳县秦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抢救无效于7月27日死亡。

至此,商洛市今年已经发生了5起亡人事故,其中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已经接连发生了2起亡人事故。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有些地市、有关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尤其是商洛的一些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和中国黄金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抓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措施不硬,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观念不强,隐患查办和整治不力。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从讲政治、保平安、促发展的高度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不力,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极为淡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盲目冒险的随机行为十分突出。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和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米脂煤矿透水事故调查报告总结

米脂煤矿透水事故调查报告总结

米脂煤矿透水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当今世界,煤炭作为主要能源之一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米脂县是全国有名的产煤大县,多年来一直保持高强度开采。

近几年,随着工矿企业不断向深部延伸,对地下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和影响。

从2002年以后,米脂县的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并出现了一系列引人关注的问题。

2005年11月28日,由于连续降雨和巷道透水等原因,地处北部峁区的高家沟煤矿一回风巷掘进至1219米时,突然发生透水,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

2006年7月29日,米脂县枣林坪镇石家沟村三组,北滩煤矿井下运输大巷与西岔口采空区之间,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

2007年3月23日,由于连续降雨,位于北部峁区的柳沟煤矿一采区1305工作面局部垮落冒顶,造成8人死亡。

二、救援情况根据抢险指挥部指令,经初步核实,有15名被困职工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或留院观察。

截止到5月14日12时,全省已有33个抢险队伍在位于南部山区的救护中心集结待命,可投入救援工作的专业队伍达1032余人。

其他各类社会救助力量500余人,装备车辆90台,准备随时听候调遣参加救援行动。

同时还派出数百名机关干部奔赴米脂抗洪前线。

此外,根据统计,目前全省共储备编织袋58万条,彩条布4.2万平方米,救灾帐篷300顶,棉衣、棉被1300套,电筒1100把,手电1200把,药品40箱,折叠床80张,并且可供应的各种物资充足,可确保全省各级政府救援需求。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2008年5月4日,米脂县高家沟煤矿在巷道内发生透水事故。

17时45分许,救护队员赶到现场,将13名被困人员陆续抬出井底,其中8人自行走上地面,另9人仍在井下失去联络。

18时10分,经过抢险队长申军带领救援队继续进行搜救,又先后找到5名遇难者遗体,另2人无法判明是否存活。

19时05分,省委书记袁纯清、代省长赵正永及其他省领导相继做出批示,并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启动《陕西省特别重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21时25分,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君做出指示:“尽快查明米脂煤矿透水原因,防范次生事故”。

桃树峪铁矿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桃树峪铁矿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桃树峪铁矿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观后感近日,在观看了桃树峪铁矿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

该片以真实的案例为背景,通过讲述透水事故发生时的情景,深刻展现了透水事故给矿山工作带来的巨大危害和损失。

该片不仅让我切身感受到透水事故的可怕,更加加深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对自我保护的意识。

以下是我观后感的详细内容。

首先,该片展现了透水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情况。

在片中,矿工们正在采矿作业时,突然发现隧道开始出现漏水的现象。

当初开始时,矿工们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这只是小问题不会带来大的危害。

然而随着漏水越来越严重,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整个过程中,矿工们的慌乱和无助感让人心有余悸,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透水事故的瞬间威胁性。

其次,该片展现了透水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可怕影响。

在片中,透水事故不仅导致了矿山的停产,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造成了多名矿工的伤亡。

其中有的矿工因为不及时撤离被困在隧道里,无法获救,这让我感到非常心痛。

这些惨痛的经历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再次,该片呼吁我们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透水事故的发生,常常是因为矿工们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所导致的。

在片中,矿工们对于漏水现象的漠视和无知,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时刻警惕潜在的危险,提高安全意识,学会正确的自救方法,遇到危险时能够冷静应对,及时撤离。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最后,该片还向我们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在矿山工作中,不只是企业和管理者需要关注安全生产,每一个矿工都要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时刻注意隐患,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培训,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出自己的贡献。

只有全员参与,共同推动,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安全保障。

总的来说,桃树峪铁矿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真实案例的展示,深刻揭示了透水事故对矿山工作和矿工生命的危害性,提醒我们时刻保持警惕,重视安全生产。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9·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9·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9·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陕安委办〔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9·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2018〕59号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2018年9月3日23时20分左右,汉中市洋县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在进行碎石出料作业过程中, 3名人员从碎石储存库卸料观察孔进入库内处理积料时,积料坍塌将3人掩埋,另外2人在施救过程中因积料下陷被石料卷入掩埋。

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

省安全监管局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和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赶赴现场,组织进行全力施救及处理善后等相关工作。

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违规违章操作、应急措施不力、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教训非常沉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和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更加严厉的举措,强化工作力度,既要集中精力抓非煤矿山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也绝不能忽视非重点区域的安全责任落实,要从源头上、从本质上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按照《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陕安委〔2018〕14号)要求,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把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放在首位,把防范各类事故挺在前面,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

陕西省米脂县煤矿渗水事故报告

陕西省米脂县煤矿渗水事故报告

陕西省米脂县煤矿渗水事故报告2022年7月26日,陕西省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发生透水事故,3人被困,目前正在紧张救援中。

该矿为地方国有企业,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11503运输顺槽掘进至井田边界附近时,综掘机导通相邻的子洲县候石畔茂源煤矿老空水。

事故发生时该掘进工作面共有5人,2人逃生。

经初步了解,事故暴露出主要问题:一是老空水致灾因素不清,在接近井田边界时,盲目掘进施工;二是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探放水;三是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人,继续安排掘进作业。

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查明。

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4月、5月、6月三次安全防范视频会议要求,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回头看”,坚决防范透水、淹井、滑坡、溃坝等事故发生。

一要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发现不认真、走过场、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清的推倒重来。

对中介机构与企业共同造假的,要严肃处理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二要开展防治水“三区”管理。

根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对防治水进行“三区”划分,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采掘活动。

三要严格执行防治水“三必须、五严禁”要求,尤其是煤矿必须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探放水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必须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明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老空水分布情况。

四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将陆续公布去年以来重大和典型事故案例及处理情况,公布警示教育片。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辖区煤矿企业认真学习,找差距、补短板,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2022年5月17日至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开展安全监察时,发现该矿存在重大隐患,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作出停产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停产整顿煤矿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确保整改到位,并接受社会监督。

昌吉透水事故报告

昌吉透水事故报告

昌吉透水事故报告1. 引言本报告旨在对昌吉透水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昌吉透水事故是指发生在中国昌吉市某煤矿的一起透水事故。

该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对当地经济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报告将对事故的原因、过程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2. 事故概述昌吉透水事故发生于20XX年X月X日,该煤矿是昌吉市的一家大型煤矿企业,日产煤量约为XXX吨。

事故发生前,矿井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共有XXX名矿工在井下作业。

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复杂,存在透水风险。

3. 事故原因分析经初步调查,昌吉透水事故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3.1 地质条件不稳定矿井所在地地质条件复杂,岩层结构不稳定,存在多种透水层。

在事故发生前,煤矿并未采取足够的措施进行地质勘探和预警,对不稳定的地质条件缺乏准确的了解。

3.2 管理不善煤矿管理层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失。

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对于矿井透水问题,煤矿未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能力不足。

3.3 技术水平低下煤矿在技术设备和工艺上存在较大的薄弱环节。

水文地质勘测和地下水管理方面的技术手段和设备不到位,无法提供准确的地质勘测数据和及时的水文监测。

4. 事故过程分析事故发生时,煤矿井下遭受突泉地区透水,煤矿井下矿工未能及时撤离。

透水情况较严重,矿工受困在井下,无法及时脱险。

煤矿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成功营救部分被困矿工。

5. 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后,煤矿及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应急处理措施:5.1 救援工作展开煤矿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包括专业救援队、医疗救援队等,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救援人员冒着生命危险,进入透水区域,进行搜救和疏散被困矿工。

5.2 危险区域封锁煤矿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封锁危险区域,以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对事故区域进行严格管控,限制人员进入,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郭家河煤矿透水事故以案四说

郭家河煤矿透水事故以案四说

郭家河煤矿透水事故以案四说
2021年8月21日上午,宝鸡市郭家河煤业公司1309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工作面风流阻断,1名矿工失联。

接到事故报告后,陕西省省长赵一德、常务副省长梁桂、宝鸡市委书记惠进才、市长杨广亭等省市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常务副市长刘荣贤及副市长时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彭世忠带领市救援工作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麟游县政府和郭家河煤业公司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经过陕西煤矿安监局、省应急管理厅、市县政府及徐矿集团、郭家河煤业公司、救援专家的共同不懈努力,克服现场环境复杂、极易引发次生灾害等困难,全力开展排水搜救工作,最终历时55小时成功救出被困矿工,取得抢险救援阶段性胜利。

目前该矿工身体各项指标正常,精神状态良好。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
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安委办发[2007]1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4.18
【实施日期】2007.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陕安委办发〔2007〕1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全省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94起,其中重大事故91起,特大事故3起。

截至2007年4月15日,由我省负责调查处理的93起事故已全部批复结案,结案率为100%;由国家负责的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煤矿“4.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正在进行。

在已批复结案的93 起事故中,追究行政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事故49起,共有138人受到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68人,其他人员56人。

另有3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一次死亡3-9人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3·24”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一、矿井情况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矿区位于陕西省某县境内的店头镇,南距西安市220公里,北距延安市199公里,矿区东32公里处有西(安)延(安)铁路经过,矿区铁路专线接轨于西延铁路的秦家川车站。

公路交通便利,从店头镇到某县28公里处与西(安)包(头)公路衔接,西经双龙镇可达甘肃省。

某矿区初设660万吨/年,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一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20万吨/年,优化后一期300万吨/年。

矿区含煤地层为中下侏罗纪延安组,煤层埋藏较浅,赋存稳定,便于开采。

煤田总面积242.5平方公里,地质储量6.4亿吨,可采储量4.5亿吨,煤质具有中灰、中磷,特低硫、高发热量等特点,是优质的动力煤和化工用煤。

该矿区于1989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国家投资近15亿元,其中一号煤矿完成投资9Cb644万元,完成井巷工程31843m,今年可形成100万吨/年生产能力,产、洗、运、销一条龙,矿区初具规模。

二、事故经过1999年1月17日8点班,一号煤矿皮带队队长樊强在井下检查工作时,发现距一号平峒口880m处的巷道左壁有涌水,水量大约200m3/h,立即报告了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立即派人查看情况后,决定装设三台37kW水泵进行排水,并安排用料石砌墙堵水。

1月17日至3月24日,该处涌水基本保持在200m3/h,三台水泵完全可以将水排出。

1999年3月24日早班,一号煤矿井下各工作正常进行,察看情况,发现原涌水处涌水量突然增大,约800m3/h,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矿调度室立即向矿、公司领导进行了报告。

三、事故抢险救灾情况事故发生后,某矿业公司先后向省煤炭局、某县政府、延安市政府、省政府、省经贸委、省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煤炭局、中煤建设集团公司汇报了情况,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成立了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动员矿业公司和一号煤矿全体职工在平峒内设立了六道挡水墙(三道沙袋墙和三道混凝土墙),阻止了涌水流向井下主要巷道,保住了井下中央变电所及生产场所,避免了矿井更大的损失。

随后,抢险领导小组多方采购大流量水泵、安设管道,于3月25日晚即开始排水。

3月24日晚12时,省煤炭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帮助抢险救灾。

4月10日,国家煤炭局委派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荣立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

抢险期间,省有关部门多次到矿区了解情况,研究抢险救灾和治理方案,帮助解决问题,采取“堵排结合,以堵为主”的措施,使抢险救灾工作进展顺利。

四、事故原因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组提交的《某矿业公司“3·24”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原因分析报告》,造成本次特别重大事故的原因是:(一)直接原因陕西煤炭建设公司所属的某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属越界非法开采。

1991年7月3日,陕西省原煤炭工业厅下发了《关于某矿区苍村一号斜井井田境界划分意见的批复》(陕煤厅基函字[1991]029号),将某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划归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但陕煤建司和苍村一号斜井在接到省煤炭厅的批复后,并未认真落实,仍在西采区非法开采至1998年9月13日矿井被淹。

在1990年至1998年期间,苍村一号斜井将该西采区承包给了甘肃省的一个民工队,以包代管,盲目蛮干,致使井下开采秩序混乱,造成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平峒保安煤柱被采通,使沮河水由某矿业公司一号井起至沮河上游双龙乡河蒲村8公里范围内沿沮河两岸相互打通的小煤窑,经牛武矿-水沟矿-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进入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

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的非法越界开采,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原因1.某县个体牛武煤矿非法开采沮河河床煤柱,并越界穿过沮河同个体水沟煤矿多处相互打通(水沟矿于1996年11月由苍村一号斜井收购)。

1998年9月13日,牛武矿发生透水后(主要是来自与该矿打通的上游小煤窑透入的沮河水),井沿水沟矿涌人某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

9月14日,苍村煤矿一号斜井组织人员、材料在牛武矿边界处用料石砌墙堵水。

9月16日晚,牛武矿将堵水墙炸开泄水。

9月18日,某县政府接苍村煤矿报告后,县矿产局、煤炭局等有关部门立即赴事故现场进行协调处理,但因牛武矿提出20万吨的资源补偿和经济损失补偿等条件阻止苍村煤矿再次下井堵水,直至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被淹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个体水沟煤矿矿主王小平、吴海杰,于1995年8月未经批准,非法启封已经陕政办发[1988]162号和陕计能发[1989]420号文件收购补偿并取缔了的水沟煤矿,进行无证非法开采,并与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多处打通。

在既成事实又无法阻止的情况下,苍村一号斜井将水沟煤矿于1996年11月收购后做为风井使用。

个体水沟矿的非法开采,并与牛武矿、苍村一号斜井多处打通,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三)次要原因1.某县对煤炭资源和小煤窑的管理工作跟不上。

八十年代初,在“放开搞活,有水快流”的政策指导下,沮河两岸河滩小煤窑发展迅速,加之某县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多次变更,曾先后由县乡企局、煤炭局、矿管站和矿管局分别管理。

办证审查不严,管理水平低,且在短时间内突击为23个小煤窑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使所发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界线不清,导致河床煤柱被采,河床多处塌陷,小窑相互打通,沮河河水泄入井下采空区,形成地下暗河。

1998年9月13日透水事故发生后。

某县尽管组成调查组,做了一些工作,但在治水工作受阻后,未采取果断措施,也未向上级及时汇报情况。

2.陕西煤炭建设公司在接到原省煤炭厅1991年7月3日“关于某矿区苍村一号斜井井田境界划分意见的批复”后,未认真执行批复意见,对苍村一号斜井越界非法开采放任不管,监督检查不力。

1998年9月13日透水事故发生后,虽曾与某县协商洽水方案,但在工作受阻后,没有积极想办法解决,致使灾害治理工作不了了之。

3.陕西省原煤炭工业厅在1991年7月3日下发“关于某矿区苍村一号斜井井田境界划分意见的批复”后,在长达7年时间内,对陕煤建司和苍村一号斜井不落实文件精神,继续非法开采的问题监督查处工作不到位。

五、事故性质本次事故为特别重大生产责任事故。

六、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1.刘广才和吴苍宏,个体牛武矿矿长和副矿长。

1998年9月13日发生透水事故后,苍村煤矿立即在其与牛武矿边界砌墙堵水,矿长刘广才即命令炸墙泄水。

特别严重的是,当县政府调查组再次组织有关方面下井堵水时,吴苍宏用威胁手段百般阻止,并称“你们现在搞,我就关闸,要犯法我犯法”。

刘广才态度强硬,不允许从该矿井口下料堵水,导致延误堵水时机,致使灾害扩大,苍村矿西采区被浦,是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刘广才、吴苍宏两人刑事责任。

2.高春峰,陕西煤炭建设公司苍村煤矿原矿长(现任陕西煤炭建设公司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在任职期间,对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以包代管,致使民工队越界非法开采,盲目蛮干,造成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乎峒保安煤柱被采通,对本次事故应负重要管理责任,给予撤销陕西煤炭建设公司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处分。

3.杨爱虎、苍村煤矿原副矿长,分管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对西采区民工队非法越界开采、盲目蛮干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平峒保安煤柱被采通,对本次事故应负重要管理资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佛盂德,苍村煤矿一号斜井西采区综合队原副队长,分管西采区安全生产工作,对民工队非法越界开采、盲目蛮干放任不管,造成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平峒保安煤柱被采通,对本次事故应负重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康明虎,陕西煤炭建设公司苍村煤矿原矿长、公司副经理。

在任矿长期间,对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以包代管,对民工队越界非法开采放任不管6在任公司副经理后。

继续分管苍村煤矿工作,对民工队越界非法开采,盲目蛮干,造成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平峒保安煤校被采通问题的监督查处工作不力,对本次事故应负重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

袁宏平,苍村煤矿一号斜井西采区综合队原技术员,负责西采区技术工作,对民工队生产既无图纸资料又无安全技术措施、盲目蛮干问题的监督查处工作不到位,造成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平峒保安煤柱被打通,对本次事故应负重要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苍村煤矿原总工程师钱兆样、苍村煤矿一号斜井西采区综合队原队长王长育、苍村煤矿一号斜井西采区综合队原党支部书记李维吕等3人现已退休,故免予追究。

8.张清泉,某县主管工业副县长,对1998年9月13日个体牛武矿炸毁牛武矿与苍村水沟煤矿井下堵水墙事件,做了批示和安排,但在堵水受阻后工作不力,后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被淹,对本次事故埋下了隐患,责成其向省安委会写出深刻检查。

9.某县政府,在“放开搞活,有水快流”的政策指导下,从八十年代起沮河河滩小煤窑迅速发展,数量增长较快,县政府在短时间内突击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由于办证审查不严,使小煤窑资源界线不清,相互打通,河床多处煤柱被采,数处塌陷,沮河水泄入井下采空区,形成地下暗河。

1998年9月13日透水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组成调查组,制定了堵水方案,但在治水工作受阻后,未采取果断措施,也未向上级及时汇报情况,导致救灾战机被延误,对本次事故埋下了重大隐患,由省安委会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10.陕西煤炭建设公司,在接到原省煤炭厅1991年7月3日“关于某矿区苍村一号斜井井田境界划分意见的批复”后,未认真执行批复意见,对苍村一号斜井越界非法开采放任不管,监督检查不力。

1998年9月13日透水事故发生后,虽然与某县协商治水方案,但在工作受阻后,没有采取进一步解决措施,致使灾害治理不了了之,对本次事故埋下了重大隐患,责成向省煤炭局写出深刻检查,由省安委会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11.省煤炭工业局,1991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某矿区苍村一号斜井井田境界划分意见的批复”后,在长达7年时间内,对陕煤建司和苍村一号斜井不落实文件精神,继续非法开采问题的监督查处工作不到位,责成省煤炭局向省政府和国家经贸委写出深刻检查。

12.个体牛武矿,非法开采沮河河床煤柱,并越界穿过沮河同个体水沟矿多处相互打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责成某县政府收回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予以关闭。

13.水沟煤矿,1995年8月未经任何部门批准,非法启封已经收购补偿并取缔了的水沟煤矿,无证非法开采一年多,并与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和牛武矿多处打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责成某县政府收回其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予以关闭。

14.某苍村煤矿,非法越界开采苍村一号斜井西采区资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由省地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七、防范措施及建议1.由省经贸委牵头,对某矿业公司一号煤矿附近的小煤窑和苍村煤矿进行整顿,绘制详尽的开采实测图纸,对本起特别重大透水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