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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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

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2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自我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活动。

2. 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计划应当明确自检自查的对象、内容、方法、频率等,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3. 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

自检自查的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设施、卫生管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销售环节等。

自检自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档案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4. 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检自查结果,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包括问题和风险的发现、整改和改进措施等。

5. 报告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结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报送给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食品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可以提高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目录
1. 概述
1.1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1.1 制度内容
1.1.2 实施流程
1.2 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1.2.1 报告内容
1.2.2 提交要求
1.3 监督管理
1.3.1 监督机构
1.3.2 处罚措施
1. 概述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而建立的重要制度。

1.1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1.1 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包括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1.1.2 实施流程
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需要建立规范的自查流程,包括自查内容、责任人员、频次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监控和整改措施。

1.2 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1.2.1 报告内容
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提交食品安全报告,包括生产经营情况、检测结果、风险评估等内容。

1.2.2 提交要求
食品安全报告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格式提交给监管部门,
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3 监督管理
1.3.1 监督机构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监督管理由相关的食品监管机构负责,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1.3.2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的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要求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是指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自身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建立起一套自我监管机制,通过定期自检、自查和报告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的过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 自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例如,检查原材料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的合规性,检查整个生产流程中的卫生条件、操作规范和设备设施等。

2. 自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主动排查和整改。

例如,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产品中的污染物含量等。

3. 报告: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自检自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报告内容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同时,通过报告的方式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展示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这有助于增加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信任度,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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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89095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89095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食品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二、自检自查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6、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7、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8、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保障,随着食品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日趋严重。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旨在通过自主检测和报告,保障食品安全。

一、自检自查食品生产商及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应该实行自检自查,确保产品的质量以及健康安全。

自检自查包括常规检查与特殊检查。

常规检查主要是指对原材料、生产工艺、仓储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

特殊检查是指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消费者反馈的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应当通过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以备食品安全事故的溯源和追责。

二、报告制度自检自查出现的问题需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形成食品安全的信息反馈机制。

食品生产商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原材料使用、重大事故、消费者投诉等情况。

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恢复,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制度运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运行机制与监管管理。

制度运行包括制度的宣传推广、制度的执行检查与制度的评估反馈。

1. 制度的宣传推广要加强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关注食品质量与安全,并深入了解食品生产商及经营者自检自查的实施情况,形成对食品安全制度的共识和认同。

2. 制度的执行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检查主要由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自检自查的实施情况、报告食品安全事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商及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企业进行惩罚处理,确保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制度的评估反馈食品安全制度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反馈,对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发现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

同时,需要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对各方的表现进行反馈和评价。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可以有效的提高食品生产商及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加强监管机制,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内部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定期的自我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到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自检自查的组织与职责1、成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质量控制人员、生产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2、职责分工组长负责统筹协调自检自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质量控制人员负责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和分析,制定检验标准和方法。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设备维护等情况。

采购人员负责检查原料供应商的资质、原料的验收和储存情况。

三、自检自查的内容1、原料采购环节检查原料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验收原料时,检查原料的外观、气味、质地等是否正常,是否有变质、污染等情况。

查看原料的检验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生产加工环节检查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维护和清洁。

核实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员工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检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

3、储存运输环节检查仓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的存放是否分类、分区,有无交叉污染的风险。

运输车辆和工具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具备相应的保鲜、冷藏或冷冻设施。

4、销售服务环节检查销售场所的卫生状况,陈列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核实销售人员是否具备食品安全知识,能否正确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x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x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x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二、自查内容及流程1.生产环境自查(1)确保生产区域的卫生状况良好,包括设施设备、工作台面、通风、照明等;(2)检查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包括穿戴工作服、戴帽子、佩戴口罩等;(3)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食品存放于符合要求的环境中;(4)定期清理、消毒生产设备和工具。

2.原材料自查(1)严格查验原材料的供应商证照情况,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可靠;(2)检查原材料的标识和包装是否完好;(3)进行实验室检测,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生产过程自查(1)检查生产线上的工艺参数是否符合标准,包括温度、时间、压力等;(2)检查生产线上的操作规范是否符合要求;(3)监测生产线上的卫生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4.产品自查(1)进行产品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2)检查产品的标识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3)记录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批次信息。

三、报告内容及要求1.自查报告内容(1)自查的时间、地点、人员;(2)自查内容和操作过程;(3)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4)自查的结果和评价。

2.报告制度(1)自查报告应每月填写一次,并由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签字确认;(2)自查报告应于每月月底前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备查;(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风险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四、监督与处罚1.监督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进行监督和指导。

2.处罚措施对违反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公告,影响企业声誉。

以上为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范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目录
1.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1.1 自检内容
1.2 自查方式
2. 报告制度
2.1 报告内容
2.2 报告途径
1.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1.1 自检内容
食品安全自检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从业者
对自身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自检的内容通
常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及配料的质量检测、生产设备的清洁与消毒情况、生产工艺流程的合规性、员工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

1.2 自查方式
自查是指从业者对自身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
时纠正的过程。

自查的方式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自查计划和流程、设立专门的自查人员、定期进行自查、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建立自
查档案记录等步骤。

2. 报告制度
2.1 报告内容
食品安全报告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主体公开
披露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食品质量情况、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等相关信
息的制度。

报告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相关控制措施、食品质量
检测报告等内容。

2.2 报告途径
食品安全报告的途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例如:向食品药品监管
部门提交报告、在企业官方网站公开披露、向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

选择合适的报告途径是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落实的重要环节。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_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_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_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018食品安全自查制度_2018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应制定规范的2018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8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2018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21、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以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目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全过程的自检自查。

3、职责(1)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实施自检自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跟踪验证。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并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

(3)员工有义务发现并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4、自检自查内容(1)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生产经营相符。

(2)人员管理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接受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3)环境卫生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有污染源,防虫、防鼠、防尘设施是否完善。

(4)设备设施检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原辅料采购检查原辅料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采购的原辅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进行了进货查验和记录。

(6)生产过程控制检查食品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标准操作,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有效监控。

(7)食品储存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类存放,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食品。

(8)食品添加剂使用检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进行了备案和公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

(9)食品检验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食品检验,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10)食品标签标识检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篇一:2021产品质量自查自检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排查与报告制度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附卷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食品安全公司目前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均,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并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安全卫生方案,组建食品安全整改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开始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要求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画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安全卫生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有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遭遇外界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3食品安全整改意见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二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1由自查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施行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副组长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提供方便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公函,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自查自纠编成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1召开一次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各司其职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申明自查方案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国家和公众的重要问题。

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各国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我国建立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自查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和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和食品市场的不断壮大,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存在着食品质量不安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这些问题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我国建立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二、目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内容食品安全自查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环节: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操作、卫生管理、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

2.加工环节:包括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采购、储存、防污染、工艺流程控制等。

3.流通环节:包括食品流通企业的仓储管理、运输管理、温度控制、环境卫生等。

4.销售环节:包括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标签、包装质量、保质期、销售场所等。

5.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加工操作、卫生条件等。

四、实施为了有效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我国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自查的要求和责任。

2.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相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自查机制,明确了各环节的自查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措施为了确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国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1.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长效机制,确保自查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营业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8、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9、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进行公示。

桂林市润心怡商贸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每个人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而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则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要求各类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自查,并将自查结果进行报告。

其目的是通过内部自查,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保证民众身体健康。

1.自查频率和内容: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应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并且将自查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详细记录。

自查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储存条件、卫生状况等方面。

2.自查方式和方法: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自查方式和方法。

可以采用抽查、检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食品安全相关环节进行检查。

同时,还应建立相关记录,如自查表格、检查记录等。

3.自查结果报告: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自查结果进行报告。

报告应明确自查内容、自查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

同时,还应建立报告归档制度,以备日后检查和监督。

4.监管机构的作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监管和指导,及时解答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在自查中遇到的问题,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有效分析和评估。

同时,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的自查结果真实可靠。

1.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在定期进行自查的过程中,会加深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形成食品安全优先的理念。

2.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通过自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及时进行整改,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3.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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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只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夏磊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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