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办理合同备案及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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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5〕57号发文)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

(东府〔2005〕57号发文)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

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东府〔2005〕57号发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体系,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建立预防拖欠工程款及纠纷的市场化、法制化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证担保是指投标保证担保、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业主(发包人,下同)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

第三条在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应当实行保证担保。

单项工程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是否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第四条保证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担保业务的营业执照。

第五条业主保证担保费应当计入工程预算。

承包商保证担保费应当计入投标价格。

第六条市建设局依据本办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承包商不依照本办法实行保证担保的,市建设局应当依据本办法要求其改正。

第二章投标保证担保第七条投标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活动的担保。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保证担保的规定。

第八条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或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者转入。

投标保函可采用保证人出具的投标保函,也可采用银行保付支票或承兑汇票,由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提交的方式,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九条单项工程投标担保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保函填写样表

保函填写样表
担保金额(小写/万元)
如实填写履约保函上的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小写/万元)
如实填写支付保函上的担保金额
担保有效期
按保函如实填写,如“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
担保有效期
按保函如实填写,如“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支付完毕之日”
履约担保业务信息关联
请正确关联出具出具履约保函的单位网上填报的业务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如实填写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
本次监理合同备案工程名称
按监理合同上的工程名称填写
本次监理合同备案工程规模
按监理合同上的工程规模填写
监理工作内容
请填写“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对应条款内容”即可
本次监理合同备案房屋建筑工程规模(层数面积最大跨度栋数)
单体工程名称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请如实选填
施工业务登记关联
请点击关联已通过的本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
合同开工时间
填写施工合同上的开工时间
合同竣工时间
填写施工合同上的竣工时间
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工程内容”填写
包干范围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承包范围”填写
包干方式
建议按“包工包料”填写即可
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
请如实选填
注:必须与业务登记的项目负责人相一致;否则需办理业务登记变更
注册专业
请如实选填
注册证号
请如实选填
注册等级
请如实选填
注册章有效期
按注册章请如实选填
安考证号
请如实选填
有效期
请如实选填
项目专职安员配置情况
姓名

东莞市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情况流程

东莞市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情况流程

工程开、竣工办证手续情况说明第一前期阶段资料办理:前提具备条件必需具备国土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一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市规划局办理)-资料齐全25天办成1、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图纸及电子报批手续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规划部门确认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和用地总平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3、设计院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3套及电子文件(含总图,建筑平、立、剖面图、面积计算图、建筑三维效果图);4、实施电子报批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校核意见书》5、提交用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及国土证原件。

第二步:办理相关单位(设计、监理、勘察、施工承接业务登记)-市建设局办理-资料齐全施工单位业绩15天办成1、设计单位承接业务登记(含勘察单位办理承接业务登记),勘察单位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2、设计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东莞市建设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3、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由施工、监理单位办理承接业务记录。

第三步:办理镇区安全质量监督登记——镇区城建办办理——资料齐全15天完成1、去镇社保局办理工程项目社保手续并交纳工程社保费用2、去所属村委会派出所办理工人暂住证及劳务调配费用手续、市容卫生费(各镇街不同)3、建设单位交纳基础设施费用(按报建合同价的4-5%交纳)4、施工单位提交商品混凝土合同。

5、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支付保函或银行保函。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履约保函。

7、施工单位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的各项工程专项方案:(1、施工总设计方案。

2、模板方案3、脚手架方案。

4、施工用电方案。

5、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7、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或降排水方案。

8、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如高大模板、外脚手架方案需报市建筑科学研究所进行专家论证)8、办理视频监控合同——镇区电信局办理9、镇区安全监督部门来施工现场核查安全前提条件是否具备开工。

第四步:办理施工合同公证-镇区所属公证处办理——资料齐全20天完成1、工程规划许可证2、甲、乙两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保函填写样表

保函填写样表
注:此栏可按实际《规划证》数增加
该工程属
公开招标工程邀请招标工程直接发包工程
请如实选填
招标交易场所
市交易中心镇区填写其它招标单位自行招标
请如实选填,若属直接发包工程,则无需选填
承包单位
填写施工合同上的施工单位
公司联系电话
请如实选填
手册编号
填写施工单位的手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填写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注:必须与业务登记的项目负责人相一致;否则需办理业务登记变更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本次施工合同备案工程总合同价款(万元)
按施工合同上的总合同价款填写
单列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元)
按施工合同上第三部分第80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填写
单列人工费(元)
按施工合同上的人工费专项条款填写
本次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按《规划证》如实填写,没有规划证的按《审批手续办理意见表》的编号填写
注:本次备案的非商品住宅的无需填写以下内容
住宅建筑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上共平方米,占住宅建筑总面积%,共套;
住宅建筑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共平方米,占住宅建筑总面积%,共套;
承发包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向市建设局办理合同备案;对延期备案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是否已开工及延期办理的原因作出如下说明:
建筑面积(平方米)
最大高度(米)
最大跨度(米)
栋数(栋)
请按规划证内容填写
注:此栏可按本次监理的栋数增加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请如实选填
监理费取费方式

什么是备案合同合同备案

什么是备案合同合同备案

什么是备案合同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的是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需要到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呢?其备案流程又是怎样的?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大家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备案合同法律常识:备案合同是指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通过一定的流程进行的。

通过合同备案流程进行的备案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同时对于合同双方的约束具有了更严格的法律效力,也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有利于合同的争议解决,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备案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榜样文本订立合同。

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意思?一、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意思?施工合同备案是指中标人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一种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是:1、网上申报。

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2〕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和投标第三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权限实施:(一)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粮食和能源、工业和信息产业、水利、交通(含城市路桥)、环境保护、林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分别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水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负责。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首要的是合同文本本身。

这包括了所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它必须清晰明确,不能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规模、质量要求、工期安排、价格以及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

合同双方的信息也不可或缺,包括甲乙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

需要提供参与方的资质证明文件。

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这些文件证明了参与方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专业能力,是进行合同备案不可或缺的部分。

另一个重要的资料是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证明了该建设项目已经得到了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而施工许可证则表明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可以进行建设活动。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还需要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这两份文件体现了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承诺,也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在财务方面,预付款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的凭证也是备案过程中不可缺少的。

这些金融保证手段能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同的顺利执行。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确保了项目的合法性和对环境的友好性。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需要准备的资料繁多且细致。

从合同文本到参与方的资质证明,再到各种许可证和保函,每一项都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因此,作为项目负责人,务必要提前准备,确保每一份文件都符合要求,以便高效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工作。

高新区报建流程

高新区报建流程

高新区(包括高新西区)报建流程一: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包括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1、市政工程合同备案8楼规划建设局城建处窗口办理;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在3楼窗口办理。

2、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各5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填写《合同备案办理登记表》、《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常监督小组》一览表,如不使用劳务企业,需填写不使用劳务企业《承诺书》。

《合同备案登记表》只需要在规划局城建处填写登记,《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常监督监督小组》一览表和不适用劳务企业《承诺书》。

4、高新区的项目需先办理总承包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招标人方可凭备案合同办理该标段工程的中标备案收讫。

二: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质检备案:1、在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取《质量监督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企业鲜章;2、提供加盖建设单位鲜章的《见证取样授权书》3、提供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4、如是建筑工程还需提供《氡气检测报告》5、提供该项目标段的《成都市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6、资料齐全,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当天办理。

三: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含高新西区)的建设工程安检备案:1、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安监站窗口领取《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成都市高新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4份,加盖鲜章;2、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3、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4、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任命书(原件)5、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6、该项目标段的实时性《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组织平面)7、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8、资料齐全,在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中心安监站窗口办理,待审查现场通过,发放带有安检编号的《成都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劳务合同备案预约办理单

劳务合同备案预约办理单

【预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预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预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一、备案基本信息1.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3.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4.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备案内容1.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4. 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 5. 合同主要内容摘要:-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三、备案材料清单1. 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2. 合同文本原件;3.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合同文本;4.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者入职证明;5. 劳动者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证明(如有);6.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凭证(如有);7.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如有);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预约办理说明1. 预约单位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预约地点,携带以上备案材料;2. 办理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预约编号;3. 办理人员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4. 如备案材料存在问题,办理人员将现场告知,并要求预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5. 办理完毕后,预约单位将获得备案证明。

东莞备案购房合同查询网

东莞备案购房合同查询网

1. 线上查询:
- 您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莞e住建”进行查询。

首先,在微信中搜索“莞e 住建”小程序,然后点击“服务”选项,选择“合同备案信息查询”,进行实名认证后,点击“出具查询结果”即可查询到您的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

2.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官网查询:
- 打开浏览器,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进入官网。

- 在官网中找到“业务查询”部分,点击进入“预(销)售合同查询及密码修改”,然后进入“合同查询”系统。

- 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查询,即可看到房产备案信息。

3. 前往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如果您是未成年人、境外人士、企事业单位法人,或者存在委托办理等无法使用电子签章情形的购房人,可以预约到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预约方式是通过微信搜索“i莞家”公众号,进入“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优先窗(注销合同、非网签合同校对;项目建楼盘表咨询、合同备案信息查询)”进行预约。

在进行查询或办理相关手续时,请确保携带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并按照提示操作,以确保查询和办理的顺利进行。

东莞市商务局备案变更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商务局备案变更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商务局备案变更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第一篇:东莞市商务局备案变更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受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委托人因需到东莞市商务局办理业务,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办理。

受托人一的权限为:代为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

受托人二的权限为:同上,或。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声明:受托人在前述权限内所从事的有关行为均视为委托人自己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及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年月日第二篇: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范本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范本120xx年08月01日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所属地市:深圳办理单位开户、过户、预约销户、正式销户等业务时,如机主本人无法到场,代办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前往服务厅办理,具体办理条件请咨询10086或沟通100服务厅。

适用客户: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单位客户的“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上需加盖公章。

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致: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兹授权刘艳为我(本人)代理人,代为办理我(本人)名下手机号码的相关业务。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本人)。

具体情况如下:说明:委托书内容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单位客户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日期: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范本2委托人(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保全;起诉立案;申请证人出庭;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调查取证;出庭、陈述事实;代为承认、反驳、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上诉;申请追加当事人、第三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和申请评估;申请诉讼中止;申请撤诉;代收法律文书;______________。

东莞市办理合同备案及保函

东莞市办理合同备案及保函
□3、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
注:未提交已登记的施工、监理企业承接业务记录表的,不予受理合同备案、保函备案。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案工程项目属“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的需附:市规划部门核准的小区总平面图原件(在事项办结时与备案凭证一并领回);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保函备案(凡保函备案资料审查不通过的,将不予发出合同备案凭证)
□1、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函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注:从2011年1月1日起,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须已建立信用管理档案,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将通过担保公司网上填报的业务情况核实保函备案资料。
履约保证担保函应当采用建设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请登陆建设部网站下载),有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属非财政投资的工程,其保函有效期的设定应按东府[2005]57号文规定约定为“承包商履约保证保函有效期应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内”;属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其保函有效期的设定应按东府[2006]118号文规定约定为“应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确定之后7天”。否则不予受理。
□4、从2010年10月1日起,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非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业主支付担保》公证文件原件。
□5、《办理保函保管应提供信息表》;
注:表格可从东莞建设网下载,应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三、施工(监理)项目注销业务登记和合同备案(对非已完工项目)
以下资料无特殊说明均收取原件:
说明:1、合同竣工日期早于办理合同备案时间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对提交延期协议的,经向工程所在地城建办咨询确认未完工的,予以办理,同时按违法建筑查处;对经向工程所在地城建办咨询确认已基本完工的,将发出不予办理通知。

东莞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查询

东莞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查询

东莞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查询
要进行勘察合同备案查询,需要了解查询的基本流程。

通常,勘察单位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备案。

一旦备
案成功,这些信息就会被录入到相应的管理系统中,以供公众查询。

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查询步骤:
1. 访问东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

这通常是通过东莞市建设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
专门的在线服务平台进行访问。

2. 在系统中注册用户账号。

如果是首次使用该平台,需要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注册账号。

3. 登录系统。

使用注册好的账号登录,进入主界面。

4. 选择“勘察合同备案查询”功能。

在系统的功能菜单中找到相关选项,点击进入查询页面。

5. 输入查询条件。

根据需要,输入工程项目名称、勘察单位名称、合同编号等信息,以便
系统能够检索到具体的备案信息。

6. 查看查询结果。

提交查询条件后,系统会显示出相关的备案信息。

仔细核对显示的信息
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7. 如有需要,可以下载或打印备案证明。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备案成功,系统通常会提供备
案证明的下载或打印选项。

在进行查询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网络连接稳定,以免在查询过程中出现断线等问题。

- 如果遇到系统故障或其他技术问题,可以联系系统客服寻求帮助。

- 查询时提供的信息越详细,查询结果越准确。

- 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东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东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东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东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东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佟星二000年六月二日东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的监督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签订或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合同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和履行合同;(二)依法对合同进行鉴证;(三)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调解合同纠纷;(四)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五)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六)对拍卖行为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拍卖行为;(七)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并负责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自行拟制的合同文本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八)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评选活动;(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四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届单位的合同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完善合同自律机制,包括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履行、委托代理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使用或参照国家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自行拟制的格式合同,应按规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合同文本。

第七条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抵押物登记。

工程项目合同备案表

工程项目合同备案表

工程项目合同备案表【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项目的全称)【甲方】(此处填写甲方的全称及法定代表人)【乙方】(此处填写乙方的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合同编号】(此处填写合同的唯一编号)【合同金额】(此处填写合同的总金额)【工程地点】(此处填写工程的具体地点)【工程内容】(此处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标准、要求等)【工期要求】(此处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任何中间节点的时间要求)【质量标准】(此处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付款方式】(此处详细列出付款的条件、时间、比例等)【变更与索赔】(此处说明合同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及相关的处理流程)【保证金与履约保函】(此处说明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时间、退还条件等,以及履约保函的开具银行、金额、有效期等信息)【违约责任】(此处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争议解决】(此处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其他条款】(此处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约定其他需要遵守的条款)【附件】(如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附件,应在此列明)【签字盖章】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备案机关意见】(此处留给备案机关填写审核意见、备案号等信息)【备案日期】(此处填写备案的日期)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备案表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

双方都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每一条款,确保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建设施工合同异地备案

建设施工合同异地备案

建设施工合同异地备案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与施工单位所在地区不一致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项目所在地区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异地备案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异地备案的依据和流程1. 依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合同需要在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备案流程:(1)准备备案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原件及副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书、担保保函等。

(2)网上申报:登录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合同备案表,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备案表。

(3)办理备案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领取备案证书:备案完成后,领取合同备案证书。

二、异地备案的注意事项1. 备案时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备案材料:备案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施工合同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合同变更:如果施工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4. 法律责任:未进行备案或备案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异地备案的优点1. 规范管理:异地备案有助于加强对建设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工程质量的保障。

2. 提高效率:通过网上申报和办理备案手续,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资源,提高了合同备案的效率。

3. 降低风险:备案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降低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4. 保障权益:备案制度有助于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项目的稳定进行。

工程合同有没有备案怎么查

工程合同有没有备案怎么查

工程合同有没有备案怎么查工程合同的备案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那么,工程合同有没有备案,我们又该如何查询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程合同备案。

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过程。

那么,我们如何查询工程合同是否已经备案呢?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方式:1. 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查询在建委窗口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如果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份,留存副本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份)、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份)、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份)、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份)、《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

2. 在线查询部分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在线查询服务,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工程合同备案信息。

例如,要查询上海地区备案的工程合同,可以进入“上海建筑建材业”官网,点击“网上办事项目类”,然后点击“网上查询上海市建设项目信息”,填写项目名称后便可查询该项目已备案的合同。

3. 电话咨询如果不想亲自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在线查询不方便,还可以选择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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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函备案(凡保函备案资料审查不通过的,将不予发出合同备案凭证)
□1、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函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注:从2011年1月1日起,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须已建立信用管理档案,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将通过担保公司网上填报的业务情况核实保函备案资料。
履约保证担保函应当采用建设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请登陆建设部网站下载),有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属非财政投资的工程,其保函有效期的设定应按东府[2005]57号文规定约定为“承包商履约保证保函有效期应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内”;属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其保函有效期的设定应按东府[2006]118号文规定约定为“应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确定之后7天”。否则不予受理。
□7、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劳务分包企业在莞已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无需提交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应当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建设单位加具意见,由工程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办出具相关意见);
□2、原建设局已加具意见的《承接业务记录表》;
□3、已施工部分的质量验评合格文件;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监理合同因故终止合同的,无需提交本项资料。
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4、《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核销表》和《东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核销表》(各两份);
□2、从2010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非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还需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承包商履约担保保函》公证文件原件(公证书的办理程序可在“相关表格”中下载)。
□3、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函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注:从2011年1月1日起,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须已建立信用管理档案,否则不予备案;我局将通过担保公司网上填报的业务情况核实保函备案资料。
□8、招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
注:本次备案的施工单位、合同价款、工程承包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9、不纳入招标范围的提交发改局立项文件或其他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非发改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需出具《外商投资项目企业(出资方)信息登记表》及项目合同、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企业(出资方)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
注:未提交已登记的施工、监理企业承接业务记录表的,不予受理合同备案、保函备案。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案工程项目属“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的需附:市规划部门核准的小区总平面图原件(在事项办结时与备案凭证一并领回);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函应当采用建设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请登陆建设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有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属非财政投资的工程,其保函有效期的设定应按东府[2005]57号文规定约定为“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函有效期应至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支付完毕之日”,否则不予受理。属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其中使用财政资金投资部分由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出具资金证明的,可不需另行提供保证担保。财政资金证明应包括财政投资额、拨付方式和时间等。
(一)建设施工双方主合同(含已终止合同或终止协议书)债务实际履行完毕的:
建设单位提交:
□1、建设单位《关于取回支付担保保函的申请》;
□2、市住建局开具的保函收讫回执;
□3、施工单位开具的《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一览表》(按样式提交);
□4、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款(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外的应收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二)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索赔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索赔方凭规定的索赔文件副本;
□3、索赔情况报告(申请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加具意见及公章);
□4、市住建局开具的保函收讫回执。
注:除第(二)种情况外,在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届满前,保证人、被保证人和受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保函。
其他工程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从2010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交:□《工程预算书》。
注:合同应当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省建设厅制),并含人工费总额专门条款,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应填写完整。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合同竣工日期不得早于办理合同备案时间,否则不予受理。《工程预算书》需由在莞已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
说明:1、合同竣工日期早于办理合同备案时间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对提交延期协议的,经向工程所在地城建办咨询确认未完工的,予以办理,同时按违法建筑查处;对经向工程所在地城建办咨询确认已基本完工的,将发出不予办理通知。
2、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详见《企业资质证书》备注或建设部令第113号第十五条规定),在莞承接工程符合规定的无需提交信用管理手册,但应凭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按“建筑业企业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指南”中的“在莞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先行办理好“网上信用管理档案”。
□4、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协议书,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等相关证件回执;
□5、加盖原合同甲方与施工单位双方公章的工程款结算证明和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并由镇(街)规划建设办加具意见和原合同甲方与监理方双方公章的工程款结算证明,并由镇(街)规划建设办加具意见;
□6、原建设单位属国有或集体经济成份的项目,需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施工单位提交:
□1、施工单位开具的《关于取回履约保函的申请》;
□2、市住建局开具的保函收讫回执;
□3、建设单位开具的《关于同意施工单位取回担保函证明》(按样式提交)并加盖公章;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属终止合同的提交相应分部分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办)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停工报告副本(终止合同的提交)。
□7、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外,还需提交所有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增加一份申请报告。
四、核销合同备案(对已完工项目)
□1、《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核销表》和《东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核销表》(各两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五、保函退回:
以下资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收取原件。
劳务分包合同须由施工承包企业与本市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如施工承包企业与市外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有隶属关系的,也可与该劳务分包企业签订,须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双方有隶属关系的资料。
从2010年6月1日起,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需提交与已领取《信用管理手册》或建立信用档案的本市(外市)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
□4、从2010年10月1日起,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非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业主支付担保》公证文件原件。
□5、《办理保函保管应提供信息表》;
注:表格可从东莞建设网下载,应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三、施工(监理)项目注销业务登记和合同备案(对非已完工项目)
以下资料无特殊说明均收取原件:
注: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合同第一部份及第三部份应填写完整,加盖合同双方的骑缝章;合同必须提交原件,由法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非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交:□由公证处密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加盖公证处密封章,公证书的办理程序可在“相关表格”中下载);
一、施工、监理合同备案(以下资料未特殊注明的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从2010-8-2起正式开通合同备案网上填报系统,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在办理合同备案前,凭企业帐号、密码登陆“东莞建设网-信用管理-合同备案”进行网上填报,提交数据后打印一份网上合同备案表加盖企业公章。
□1、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
□2、监理企业填报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履约管理手册》原件;
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填写,需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在合同备案后,监理企业随合同凭证领取网上“施工监理合同履约通报平台”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东建市〔2008〕64号、东建市〔2010〕42号的规定将合同履约定期跟踪检查的五个阶段情况通过“东莞建设网-合同备案履约监管系统”上报建设局,否则将发出扣分通知。
如同一规划许可证的工程规模已备案部分单体工程,所剩的面积应≥本次备案的单体工程面积。本次监理合同计费基数应≥本次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款。
5、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采取企业注册地或广东省(东莞市)工商管理部门监制格式;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已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原件的无需再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必须先行办理好施工、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网上登记后,方可办理合同备案、保函备案。申请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需对照《工程项目办理“业务登记、合同备案、保函备案”资料自查表》表中内容自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办理手续前予以改正,以便加快事项办理。
4、监理合同备案的工程规模应≥本次施工合同备案的工程规模应≤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规模;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必须与规划许可证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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