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是指学院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将教学档案纳入学院的管理范畴,规范教学档案的保存、归档、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一、教学档案的定义和范围教学档案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教学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学生作业、学生成绩、教学评价等。
二、教学档案的保存和归档1. 学院应建立适当的教学档案保存空间,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教学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便捷查阅。
3. 教学档案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确定,过期的教学档案应进行安全销毁。
三、教学档案的查询和利用1. 教学档案应建立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机制,确保教师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和使用档案信息。
2. 除了学院内部使用外,教学档案还可用于教学改进、教学研究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四、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1. 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限制教学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毁。
2. 教学档案应妥善保管,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腐、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教学档案的审查和评估1. 学院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档案的记录和反馈工作。
2. 教学档案的评估结果可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教师的教学评优、晋升等提供参考。
六、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1. 学院应制定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学院应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意识。
以上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科组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教师个人基本信息;2. 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日志、教学反思等教学文件;3. 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等学术成果;4. 教学比赛、课题研究、培训进修等业务活动记录;5. 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文件;6. 其他与教师业务相关的材料。
第八条教师业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进行排列;3. 文件内容完整、清晰、准确;4. 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档案袋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业务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2.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经学校领导批准;2. 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归档与销毁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时间:1. 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归档;2. 教师离职时,其业务档案应随其人事档案归档。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的销毁:1. 档案保管期满,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予以销毁;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学档案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教师档案、课程档案、教学活动档案等。
第三条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实行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专人管理的体制。
(二)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便于查阅,提高效率:简化查阅手续,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领导负责全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组应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学生档案:学生学籍、成绩、奖惩、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材料。
(二)教师档案:教师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荣誉、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材料。
(三)课程档案: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材料。
(四)教学活动档案:教研活动、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等材料。
第八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重要性进行分类、排列。
(二)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填写规范。
(三)档案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学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二)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三)档案的借阅、复制、查询等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档案的复制、借阅等手续需由教务处负责办理。
五、奖惩与监督第十一条对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的一套规范教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教务档案是对教育工作中各项事宜的记录和归档,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等相关资料。
以下是教务档案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教务档案的建档与维护:确定教务档案的建档标准和要求,明确档案的存储方式、保管期限和保密措施。
同时,规定教务档案的定期维护和整理工作。
2. 教务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对教务档案进行分类,包括教学档案、教师档案、学生档案等,明确各类档案的内容和管理要求。
并规定档案的归档时间和归档程序。
3. 教务档案的查阅与利用:制定教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
同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规定档案的提取和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
4. 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动教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同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数据备份、安全性保护等方面。
5. 教务档案的销毁与转移:制定教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规定,明确销毁的条件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于有转移需求的档案,规定转移程序和目标档案馆的要求。
6. 教务档案的管理责任:明确教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团队,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教务档案管理宣传和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教务档案,提高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同时,也能够保护教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和便捷性。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对教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教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便捷的管理。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定各类教务档案的名称、编号、格式、内容、存储方式等,并依据规定的流程建立档案。
2. 档案的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库,严格管理教务档案的存放、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一、教学档案的重要性教学档案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教学过程和成果,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规范的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二、教学档案的组成教学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学生信息、教师信息、课程设置、教材教具、课堂教学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评价等。
这些内容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信息,它们的准确记录和妥善管理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三、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教师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应及时提交教学记录和学生成绩等相关信息,教务部门则要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保存和合理利用。
四、教学档案的保密性教学档案属于敏感信息,涉及到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因此必须严格保密。
学校要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以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五、教学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是教务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也是教师和学生自我反思的重要依据。
因此,学校应建立起教师和学生自主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的渠道,以推动教学素质的提高和个人成长。
六、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趋势。
学校应积极推进教学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七、教学档案管理的挑战教学档案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信息传递不畅、档案整理不准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和教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以应对这些挑战。
八、教学档案管理的经验和启示教学档案管理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经验总结和经验借鉴。
学校应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吸收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档案管理。
九、教学档案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1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1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高校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学籍档案、教学档案、考试档案、教材档案、教务管理档案等。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完整、连续,不得随意拆散、遗漏。
3. 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4. 安全性: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5. 利用性: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设立教务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
第五条教务处职责:1. 负责制定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
3. 负责教务档案的利用和提供咨询服务。
4. 负责教务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档案员职责:1. 负责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
2. 负责教务档案的检索、查询、复制和提供利用。
3. 负责教务档案的保密工作。
4. 参与制定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执行相关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务档案的收集范围:1.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生毕业证书等。
2.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
3. 考试档案:包括试卷、考试成绩、考试分析报告等。
4. 教材档案:包括教材选用意见、教材使用情况、教材评价等。
5. 教务管理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务规章制度、教务通知等。
第八条教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 分类: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检索和查询。
3. 立卷: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装订成卷,编制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师和学生教育信息的保存和利用,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务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按照统一,保密,便捷,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教务档案的管理第一节教务档案的保存和归档第四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教务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有教务档案进行统一保存和归档。
第五条教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教务档案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第七条教务档案应按照学年、教学期等时间段进行分类归档,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八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流程,确保教务档案的规范管理。
第二节教务档案的利用第九条教务档案可以供学校教师和教务部门进行教学计划、教学评估和教育决策等工作时使用。
第十条学生的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职业规划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学校的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教学素材。
第十二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提供教务档案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但必须确保教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教务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务档案管理,并配合学校教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教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务档案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会依法依纪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教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总计536字。
根据实际情况,需求方可根据该范本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参照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为了加强教师的教学业务管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师业务水平方面的情况,以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应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教务处
为加强学校教务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教务处档案管理员负责教务处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教务处档案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安排、教师教案、学生成绩、考试试卷、学籍管理、教学质量评估、招生就业等资料。
2. 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
3.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教务处档案应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 档案保管应实行分室保管、专人负责制度,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3. 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1)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查阅。
(2)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整洁,不得在档案上涂写、勾画、折叠、撕毁。
(3)查阅档案需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4)查阅档案时,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档案管理员批准。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并报教务处负责人批准。
3. 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对教师从业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教师的聘任、薪酬评定、晋升、培训和业务研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了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主体1. 学校的教务处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由教务处秘书负责。
2. 各二级学院设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院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员由教务处聘任,具备相应的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经验。
三、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1. 教师入职时必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和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并由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
2. 教师的业务档案应以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电子档案主要保存在学校的教务系统中,纸质档案存放在教务处指定的档案室中。
3. 教师的业务档案应分类保存,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职称任职、教学研究、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四、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1. 档案的保管:档案室应定期清理档案,确保教师业务档案的保存完整和有效性。
同时,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的检索:教师可以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档案的查询和下载,同时也可以向教务处提出档案查询申请。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信息,并保证教师档案的保密性。
3. 档案的更新:教师在任职期间,如有个人信息变更、学历提升、职称评审、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变化,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员进行更新。
4. 档案的移交:教师调离学校或离退休时,应将个人业务档案移交给原教务处,并做好移交手续。
原教务处要及时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并及时通知新单位或退休处进行接收。
五、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1.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绩效评估、职称评审、薪酬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各相关部门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应及时、准确地提供教师的业务档案。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课程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日志、课堂笔记、学生作业、试卷、成绩单、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教学研究论文、教师培训资料等。
2. 教学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资源等。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教学部门负责提供教学档案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教师负责整理、归档自己的教学档案,并对所归档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教学档案的管理制度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教务处应按照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收集教学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教学档案的整理:教务处应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3. 教学档案的归档: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教学档案交由教务处归档。
4. 教学档案的保管:教务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 教学档案的利用: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利用原则:教学档案的利用应公开、透明,便于师生查阅。
(2)合理利用原则: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合理利用档案资源。
(3)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教学档案,应严格保密。
6. 教学档案的销毁:教学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五、教学档案的管理要求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
2.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
3.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学校教务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务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务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成果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教务处档案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操作、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教务处档案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教务处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2. 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利用等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4.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鉴定和统计;5. 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6.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有直接责任,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学校教务处及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2. 各类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档案;3. 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设备购置、维修、报废等档案;4.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定进行整理;2.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3. 对档案内容进行简要说明,方便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等;2. 档案柜应按分类、编号顺序摆放,便于查找;3.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经教务处档案管理员批准;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利用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丢失;4.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由教务处档案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2. 鉴定标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3. 鉴定结果报教务处领导审批。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教师发展评价和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是指对教师的业务发展、评价、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监督,以确保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包括个人业务档案、评价档案和发展档案。
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个学院和科室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第二章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管理第五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是对教师个人业务发展状况的记录和归档,用于评价教师的业绩和能力。
第六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评价、职业发展规划等内容。
第七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管理应当规范、细致、有序。
第八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管理由教务处统一为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并进行定期更新和归档。
第九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排序方式进行,以便于查询和使用。
第十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的保管应当严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调取或复制档案材料。
第十一条教师个人离职或退休后,个人业务档案应当转交给教务处进行保管。
第三章教师评价档案管理第十二条教师评价档案是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和管理的档案资料,用于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教师评价档案包括教师的教学评价、科研评价、职务评价、成果评价等内容。
第十四条教师评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教师评价档案的评价工作由学校设立的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六条教师评价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擅自调取或公开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教师评价档案的维护和更新应当定期进行,以确保档案内容的及时准确。
第四章教师发展档案管理第十八条教师发展档案是对教师的职业发展状况和个人成长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教师发展档案包括教师的培训记录、职称晋升、学术研究、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内容。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师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师档案是教师个人基本情况、教学科研、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内容的真实记录,是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定、人事调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教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查询、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负责教师档案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师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师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教师档案时,应全面、系统地收集各类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及时性:档案材料应在第一时间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教师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分类整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二)编号: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装订: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保持档案的整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师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二)安全: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环境: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条教师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查阅档案需经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制档案材料。
(二)借阅: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归还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复制:复制档案材料需经批准,并注明复制目的、用途。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务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教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和实践价值。
它是指规范学校教务档案管理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旨在强化教务档案的保存、归档、查询和利用,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教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教务档案的种类1.个人教务档案:包括学生教务档案和教职工教务档案。
学生教务档案是指每个学生在学校期间所产生的与学业相关的各类档案,包括入学档案、在校档案、毕业档案等。
教职工教务档案是指每位教职工在学校工作期间所产生的与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包括入职档案、在职档案、离职档案等。
2.教学教务档案: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考试成绩等相关档案。
3.考试教务档案:主要包括考试安排、考试试卷、考试成绩等相关档案。
三、教务档案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遵循学校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规范和公正。
2.完整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和准确,不得遗漏或拼凑。
3.保密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4.便利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提供便利的查询和利用服务,方便教务工作的开展。
5.持续性原则:教务档案管理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确保档案的持续保存和管理。
四、教务档案管理的流程1.教务档案的归档(1)学生教务档案:每个学生在入学时需提交一份个人档案,包括入学申请、学籍登记、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学生在学期间,每年会产生各类与学业有关的档案资料,如成绩单、奖惩记录等,这些档案应及时归档,并按照毕业的等级进行整理和归档。
(2)教职工教务档案:每位教职工在入职时需提交一份个人档案,包括入职申请、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教职工在工作期间,每年会产生各类与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如工作记录、评价报告等,这些档案应及时归档,按照离职的等级进行整理和归档。
2.教务档案的保存教务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中,确保档案的完好和安全。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范文档案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
为此,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学校负责,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
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
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护校内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档案工作,包括公文档案、学生档案、教职工档案等。
第三条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各部门、单位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具备保密意识和责任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学校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教案、学生学籍、成绩、考试、招生、毕业等档案。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教务档案的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2. 准确性原则:保证教务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可靠;3. 安全性原则:确保教务档案的保密性和防止丢失、损坏;4. 利用性原则:提高教务档案的利用率,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改教务档案管理制度;2. 确定教务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3. 监督检查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4. 组织开展教务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教务档案管理业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教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教务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收集;2. 及时、全面地收集教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对收集到的教务档案进行鉴别、筛选,剔除无效和重复的档案。
第八条教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整理;2. 对教务档案进行编号、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便于查阅;3. 建立档案目录、索引和检索工具,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教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条件进行存放;2. 定期对教务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安全;3. 严禁擅自拆封、涂改、销毁教务档案。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1. 简介教务档案是指学校对于教师的基本人事、任职、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记录和材料。
教务档案的管理对于相关的人事管理、教务管理、考核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就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学校的相关管理工作提供一定参考。
2. 教务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2.1 目的•统一规范学校教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保证教务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为教务管理、考核和评估提供可靠的人事材料2.2 基本原则•统一设置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尊重教师人事权,保障教师人权•依据实际情况设置管理程序和流程,简化管理流程,提高效率•确保教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3. 教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3.1 教务档案的设置和管理3.1.1 教务档案的设置•在学校设立教务档案库•按照教师任职、考核、培训等有关规定,设置个人教务档案•个人档案一般分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职称、任职、培训和考核等部分3.1.2 教务档案的管理•教育部门和学校均应加强教务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和安全,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每个教师的档案应当建立传统和电子两种形式的设备,档案原件保存在档案库内,原子存续期限不少于25年,电子数据保存期不少于30年。
•学校应定期审核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学校教务档案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情况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功能罚款等处罚措施。
3.2 教务档案中各项内容的管理事项3.2.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部分主要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地区、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婚姻状况、配偶基本情况、子女基本情况等,应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
3.2.2 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部分主要记录教师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等信息,也应包括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2.3 职称职称部分主要包括职称名称、聘用单位、聘用时间、评定机构、职称证书等相关信息,记录应准确无误。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1一、分管领导职责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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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务档案管理包括教师教学业务档案与学生学籍管理两部分。
二、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平时能注意整理、收集和保管教师业务和学校教务工作的有关资料,对时间性较强的资料要主动督促班主任和教师及时上交,每学期末按要求进行分类装订成册。
三、学生学籍册一式两份,每学期末有班主任填写学生学籍册,后交教务档案人员检查,不符合要求填写的由班主任重新填写,下学期开学初将其中一份学籍册交班主任保管,一份由教务档案室保管。
四、及时登记退学、转学学生的有关信息,对转出学生档案要根据档案制度及时寄交给对方学校,对转入的学生档案要及时入册保管。
五、对新生要认真采编和核对有关信息,及时统计报到注册学生数;每学期要认真核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并进行统计。
按班级分发学生证、学分证,成绩单等,按程序及时补办因遗失的学生证、学分证等。
六、认真做好毕业生工作,及时整理和校对每个毕业生相关信息和材料,及时办理毕业证书和相关毕业手续,按班级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办理好移交手续,毕业证书的发放要符合学校相关制度进行。
及时将毕业学生的档案送交各地相关行政部门。
七、教学文件档案和教学资料一般情况不予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须出借,须经教务主任同意。
借用者必须办理出借手续,限定归还日期,所借资料不得出现缺页、污损等。
学生考试成绩和补考成绩查阅,只限于所任班级班主任,其它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查阅。
八、教务档案室系教务处保管资料的重要部门,档案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同时,无关人员一般不得随便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