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钱买树 违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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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丁某某滥伐林木案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丁某某滥伐林木案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丁某某滥伐林木案【案情简介】2018年3月,被告人丁某某以17000元的价格购买史某家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官塘组的松树、杨树、麻栎树等树木,并约定由丁某某办理采伐证,中途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因申请材料不全和配额限制并未办理下林木采伐许可证。

2018年4月被告人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未办理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将所购买的树木全部砍伐,经鉴定,丁某某无证采伐松树、杨树、麻栎树合计株数1020株,林木蓄积 46.96立方米。

案发后,2019年12月17日,被告人丁某某经电话通知后到滁州市森林公安局南谯分局接受迅问,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办理结果】经审判,被告人丁某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案件评析】被告人虽已合法形式购得涉案林木,取得林木所有权,但在明知自己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砍伐林木1020株,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丁某某犯罪以后经电话通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红豆杉属国家I级保护植物,非法出售构罪!

红豆杉属国家I级保护植物,非法出售构罪!

红⾖杉属国家I级保护植物,⾮法出售构罪!南⽅红⾖杉,优良珍贵树种,为国家⼀级重点保护野⽣植物。

巴东男⼦朱某在⼭中发现被他⼈砍伐的红⾖杉原⽊后运回家并在⽹上叫卖。

殊不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容擅⾃买卖,⼀桩交易还未来得及兑现即被公安机关查获。

近⽇,巴东法院⼀审判决朱某犯⾮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4年10⽉,朱某在巴东县溪丘湾乡⼩地名仙⼥⼭处寻找雕刻材料时,发现⼤量被他⼈砍伐的红⼼杉原⽊,便“顺⼿牵⽺”将27件原⽊运回并存放于家中。

2014年12⽉,朱某以“醉⽣梦死”的⽹名加⼊⼀崖柏拍卖群,并在群⾥发布其捡到的红⼼杉原⽊照⽚,群⾥有⼈称是红⾖杉,可能很值钱。

朱某便在群⾥发布售卖消息,其中⼀个叫“⽼刘”的群成员意欲购买。

朱某便给“⽼刘”发送了红⾖杉原⽊的详细照⽚,并与对⽅谈妥价格。

朱某向其出售⼀段约100余公⽄的红⾖衫原⽊,价格为⼈民币3000元,由“⽼刘”⾃⼰到巴东县溪丘湾乡取货。

2014年12⽉3⽇,朱某发布的红⾖杉照⽚及其与“⽼刘”的聊天记录被恩施州森林公安局⽹络监控发现,并将案件移交巴东县森林公安局处理。

12⽉5⽇,巴东县森林公安局侦查⼈员在朱某家中查获红⾖杉原⽊27件,并予以扣押,后移交给湖北巴东⾦丝猴⾃然保护区。

经检尺,上述红⾖杉原⽊材积共计0.7819⽴⽅⽶,折合活⽴⽊蓄积为1.359⽴⽅⽶,经恩施鑫森野⽣动植物司法鉴定所鉴定,涉案原⽊属南⽅红⾖杉,别名美丽红⾖杉,属于国家I级保护植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法出售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其⾏为构成⾮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朱某与“⽼刘”的交易⾏为因公安机关的查处未果,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的罪⾏,坦⽩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朱某配合公安机关退缴了全部⽊材,亦可酌情对朱某从轻处罚。

朱某虽已构成犯罪,但其认罪、悔罪,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林业违法典型案例

林业违法典型案例

林业违法典型案例
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比如在受保护的自然保护区内,盗伐红木等珍贵树木。

2.非法生产和销售木材:比如未经合法手续,私自生产和销售木材。

3.森林火灾:比如故意纵火导致大面积的森林火灾。

4.非法毁林开垦:比如非法开发商或农民非法毁林开垦土地用于建房或农田。

5.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比如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如虎、豹等。

6.非法捕捞水生物:比如非法使用爆炸物或电鱼等方式捕捞水生物。

7.非法围填海造地:比如非法填海造地,破坏海洋生态系统。

8.非法使用农药和化肥:比如非法使用含有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的农药和化肥,对林木和土壤造成污染。

9.非法狩猎、捕捉野生动物:比如非法狩猎、捕捉和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如穿山甲、麂等。

10.非法伐木和不合规的木材运输:比如未获得合法许可证的情况下,伐木和运输木材。

购树未办采伐证 滥伐林木被判刑

购树未办采伐证  滥伐林木被判刑

购树未办采伐证滥伐林木被判刑虽然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林木,但如果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获得采伐证而擅自砍伐,并且数量较大的,就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近日,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周洪春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家住云南省元谋县老城乡阿郎村村民周洪春与开发商周某某商谈购买其承包的地名叫“三平掌山”和“老屋子平掌山”的桉树林,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开发商周某某将林木所有权以336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周洪春,并约定林木采伐手续由周洪春办理。

2012年6月1日至7日,被告人周洪春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到自己购买的林地砍伐桉树805棵。

经鉴定,被砍伐树木折合原木材积38.715立方米,立木材积(立木蓄积)86.033立方米,且为成片林,属凭证砍伐的范围。

另查明,所采伐的桉树木材已被周洪春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洪春违反国家森林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滥伐林木罪。

鉴于被告人周洪春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并积极主动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主审该案的法官介绍,所谓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虽然与林木户主达成买卖协议并给付金额,但其采伐林木不按法律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属于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依法须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惩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类似于周洪春滥发林木罪的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当事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而滥发林木,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多次虚构苗木款贪腐近千万元

多次虚构苗木款贪腐近千万元
年过八旬的李良庆、王玉容,这些
天特别兴奋。 出身造饼世家,历经七十 年技艺磨砺,被称湖北烘焙业的一代宗 师,像他们这样至今仍活跃于饼界的在 武 汉 几 近 无 人 。 “制 饼 大 师 ”、“拉 糖 皇 后”是业界对两人的褒奖。 经年累月修 炼的手艺得到传承, 是他们最大的欣 慰。 从“武汉老字号”到“湖北老字号”, 从京果、酥糖由过去仅飘香荆楚的地产 品变为国家“金牌糕点”,“扬子江”不断 收获成就,创造湖北烘焙业的奇迹。 众 多糕饼背后, 隐喻着一个真正的中国,
作 为 局 计 财 科 科 长 的 肖 某 ,2009 年5月,单独找到丁某,提出由丁某实 际控制的苗木公司的名义,虚开苗木发 票从园林局套取公款,存放在该公司账 户供自己控制使用, 不得对任何人泄 露。 2009年5月至12月间,肖某分8次指 使丁某虚开发票130万余元,并对其上 司局长徐某谎称此资金系局里的公务 开支套取到该花木公司的公款,获得签 字。 该款实际由肖某和丁某使用。 2010
为此,张某的妹妹还曾提醒她,希 望她多个心眼,现在骗子很多。 近日, 张某向柴某提出, 尽快去办理结婚登 记手续。 被逼无奈, 柴某拿出了身份 证,上面显示是湖北应城人,而他的户 口本却在汉阳区。 这让张某心里始终 不踏实,在同居了40多天后,张某趁着 “柴 某 ” 出 门 之 后 , 让 儿 子 带 着 他 的 身 份证去派出所查证。 怕啥来啥,“柴某” 真的就是一名假警察。
万元。 2008 年 至 2009 年 3 月 , 徐 某 、 肖 某
以武昌区园林局需要公务开支为由,指 使洪山某花木公司虚构苗木购销业务, 多次套取该局公款117万余元, 截至 2009年3月,除87万余元用于该局干部 奖金福利等公务外, 余款30多万元一 直存放在该花木公司账上。 2010年9月 肖 某 调 离 该 局 ,2012 年 徐 某 从 该 局 退 休,这笔钱一直被两人隐瞒,后徐某、肖 某两人取出30万元使用, 该花木公司 负责人丁某和该公司会计各得好处费 1万元。

21年砍树犯法的案例

21年砍树犯法的案例

21年砍树犯法的案例唐某贵自家屋前有一株湖南省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香樟树,树龄100年,编号为43052901875,保护级别为国家二级。

唐某贵认为屋前有棵古树影响风水,欲将其烧死,将堆放在该古树树蔸周围的木屑木渣点燃焚烧该古树,使古树从地面到树干1米左右的部分烧黑,并致树皮碳化,树叶干枯掉落。

经鉴定,该古树毁坏程度达90%。

香樟树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唐某贵认为该古树影响自家风水,就将香樟树烧死的行为是封建迷信,是对环境保护认识的不够深刻。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多多宣传,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老百姓内心。

同时,法院在审理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时要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在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时要从修复性司法的理念去考虑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如何修复,作出大胆探索和实践。

2021年9月1日,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城市绿化监察中队巡查发现友谊大道与智和路交会处一棵樟树被砍伐,经查,系武汉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为,未经园林部门许可,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城管执法部门根据洪山区园林局回复的一株干径25厘米的樟树赔偿金额为4600元的认定意见,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赔偿金额3倍罚款,罚款人民币13800元。

2021年4月下旬,被告人李某以2.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县长梁镇某村民的一块山林中的树木,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可采伐的蓄积共计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83.855立方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鉴定,因被告人李某滥伐林木而造成生态损失价值为26962元,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公告期间没有相关权利人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情形下,公诉机关在本案审理期间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林业资源,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生态利益,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生态修复费。

本想侥幸赚一把 结果倒反贴“老本”柳城县一商贩跨县非法采伐樟树被依法逮捕

本想侥幸赚一把 结果倒反贴“老本”柳城县一商贩跨县非法采伐樟树被依法逮捕
物 ,森林 公 安重 拳 出击 ,严 打非 法采伐 樟树 的犯 罪行 为。
价格 将 2 大樟树 买下 。 棵
2 2 月 3日,兴 致勃 勃 的罗某
请 来一 辆 吊车 和 8 个工 人 ,到 古
罗某 非 法 采 伐樟 树 现场 一 角
益 村动 手采 伐樟 树 :锯 树枝 ,挖 树根 周 围 的泥土 ,再 用 吊车把 整 棵樟 树 吊起 来 ,并用 纱 网将 树根 连泥 一起包 好 吊上一辆 大货 车 。 当罗 某等人 正准 备将 樟树用
罗某 分别 以20 0 0元 、 10 元 的 40
目前 ,该樟 树 暂移 植在 融安 县林
业局 大 院内 。
据 了解 ,樟 树属 于 国家二级 保护 植 物 。近年 来 ,一 些不 法分
子 为牟 取暴 利 ,铤 而走 险 ,非法
采伐 、倒 卖 樟树 ,致 使 樟树 数量 逐年 减 少 ,几近 濒危 ,生态 环境 惨 遭 破 坏 。 为 保 护 国 家 珍 贵 植
到沙 子 乡派 出所 审讯 ,罗某 对其
3 1 月 9日,羁 押在 融安 县看
非法 采伐 国家二 级保 护植 物 樟树 的事 实 ,供 认不 讳 。另 一路 ,将 装载 樟树 的货车 押 至融 安县 林业
局处 理 。
守所 的柳 城 县东 泉 镇罗 某 ,因非 法采 伐 国家 重点 保 护植 物— —樟 树 ,经 融安 县人 民检 察 院批 准 予
车运 走 时 ,被接 案赶 来 的融 安县 森林 公 安分 局和 沙子 乡 派 出所 民 警逮 个 正着 。面 对公 安 民警 的查
问,既拿不 出采伐证也拿不出准
运证 的 罗某 无话 可说 。随后 ,公
安 民警 兵分 两路 ,一 路 将罗 某带

出资砍古树 被判三年刑

出资砍古树 被判三年刑
树蓄积 29 7. 方 米。 5立 棠 发 后 .被 告 人 刘 增 杰 因 涉嫌

静; 胆子便大了起来。 在随后的。个多. 2 月时闻里 他们
滥 伐 林 禾 罪 逃 跑 。 在 长 沙 7年 的 逃 亡 生 涯 中 总是 担 惊 受 怕 ,既 不 敢
巍轾盛 捧垢l本、 计速 德镳l 搽 景 ∞ 盘l舔 利 方 获 近l万元。u1底 瓣 绻壤{11 l 两 月 霉嵌i lf燕 I 爿 滴教l■ 富 的黄粱蓑梦≈时’ 机张接刺 氽鬻l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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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的犯罪事实. 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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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采伐 手 续及 税 费 由 买 方 负责 。当月
下 旬 .被 告 人 刘 增 杰 等 4人 在 仅 办理 了 2 0 立 方 米 杉 树 采 伐 指 标 的 情 况 0
下 . 请 劳 力将 所 买 青 山 全部 砍 伐 。经 雇 林 业技 术鉴 定 ,刘 增 杰 等 4人 超 砍 杉
( 军 唐 富忠) 邬
年 。 处罚 金 1 并 . 元。 2万
刘 增 杰 系 东安 县 花桥 镇
白井村 农 民 。 9 9年 5月初 , 涉足 木 19 他 材 生意 , 同刘增样 ( 伙 已判 刑 ) 周 承 炎 、
( 已判 刑) 卿志佐 ( 、 另案 处理) 人 , 等 以
5 、 元 山 价 购 买 了 东安 县 南 桥 镇 马 5万 皇 村 林 场 “ 庙 ” 场 的杉 树 。 双 方 约 龙 山
20 0 6年 4月底 , 年 , 承古树 , 积、 5 材 n. S立方米 , 7 8立方采。 、 唐采、 拳莱( 批捕在遍) 折五木蓄积 . 以 40 元 价 格 购 买 0 0 法院鳋审理认为, 被告人蒋

花钱买下林木 无证擅伐亦犯罪

花钱买下林木 无证擅伐亦犯罪

花钱买下林木无证擅伐亦犯罪作者:暂无来源:《农家之友》 2015年第4期花钱买下林木无证擅伐亦犯罪问:黄某砍伐自己花重金买下别人种植的林木,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 元。

黄某觉得很“冤”,他的感觉对吗?答:黄某的感觉不对。

黄某违反森林法规第345 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

(黄玲)男子砍林木毁坏他人祖坟被判赔精神损失费问:张某某为砍伐山中林木,用挖掘机开路毁坏他人祖坟,给逝者亲人造成了精神伤害。

被判赔逝者亲人精神损失费。

该判决合适吗?答:法院并无不当。

坟墓作为埋葬遗体或遗骨的特定场所,是后代追忆、祭祀祖先的地方,维护祖坟的完好是公序良俗。

张某某的行为已侵犯死者后人的祭祀权和财产权,也伤害了逝者家人对已故亲人的情感,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

同时,坟墓的构筑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具有一定财产性质。

据此,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逝者家人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 元及重新安葬费5000 元。

(农国宾梁燕)男子砍竹未设警示标志致人伤担责20%问:黄某太路边砍竹未设警示标志,致使戴某驾驶机动车辆操作不规范伤及第三人,请问黄某太和戴某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答:黄某太在斩竹子时并未在作业地点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戴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操作不规范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黄某太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据此,法院认为民事责任应由黄某太、戴某依照2:8 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为宜。

(廖锐琼薛寒非)村民不满征地聚众堵路触刑律问:村民不满征地,且以未补偿为由,聚众堵路,影响施工单位正常生产,被判有期徒刑。

请问法院判决合适吗?答:被告人李某某和方某积极煽动屯内群众并亲自参与堵路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他人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擅自采挖买卖天然生长的沉香树两被告人获罪受罚

擅自采挖买卖天然生长的沉香树两被告人获罪受罚

PEOPLE′S POLITICAL SCENE39法治视角擅自采挖买卖天然生长的沉香树两被告人获罪受罚[案情] 2016年8月初,被告人符某添的表哥让其出售在其老家“祖宗地”灌木丛天然生长的一株沉香树。

符某添找到被告人邢某弟。

邢某弟查看后嫌树木太小而未购买。

符某添将此情况告诉给其表哥后,其表哥也同意不再出售。

2016年11月30日,符某添同意将该沉香树以 300 元价格出售给邢某弟种植。

当天15时许,邢某弟带上同村的郑某弟,带上工具去挖该株沉香树,邢某弟先将沉香树挖倒,又砍掉树枝,并当场将购买树款300元人民币交给符某添。

后邢某弟联系他人将沉香树装上拖拉机时,被该村村长发现并现场制止。

符某添当场将300元还给邢某弟。

过后,邢某弟给符某添200元,让其将沉香树重新种回原处,符某添找人把树重新种回,但该株沉香树没能成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添无视国家森林法律规定,未办理合法手续,擅自出售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土沉香树一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被告人邢某弟无视国家森林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资购买并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土沉香树一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鉴于被告人符某添、邢某弟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且能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可从轻处罚。

两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也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故对被告人符某添、邢某弟可宣告缓刑,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符某添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邢某弟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分析] 在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沉香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将天然生长的沉香树从原生地移到其他地方种植的行为是采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林业站长滥用职权被刑事追究

林业站长滥用职权被刑事追究


刘 惟 炳
◆ 洪 江 市 林 检 股
赚钱 , 要合法 , 生意 , 做 要诚信 。但 有些人总是想一些歪门邪道 , 靠
原 洪 江 市 铁 山 乡林 业 站 长 段 明 , 反森 林 法 规 , 自 违 擅 批 准他 人 无 证 采 伐 林 木 , 使 森 林 资 源 遭 受 严 重 破坏 。 致 近 侥幸心理取胜 , 结果不言而喻。 其
里公开张贴。
滥伐林木进监狱
法院审理后认 为。被 告人唐 美菊违反林 区野外用火 规 一 一 一 一 一 定。 失火烧毁林 木损 失严重 , 火有林地面积数量 巨大 , 过 其行 一 为已触犯《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 法》 1 5条之规定构成 失火 第 1 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 民事赔 偿已和受害单 位 达 成协议 , 得到受害单位 的谅解 , 院遂作 出了上述判决。 法
L rAP 3 N OF P I 3 - E OL CYAND AⅥ J L
r 政 法 园 地 ]
失火 毁 林 被判 刑
◆李 锡 政 袁 益 民
绥 宁 县 武 阳 镇 毛 坪 村 村 民唐 美 菊 因 失 火 罪 被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3年 。 2 1 年 3 月 00 1 日1 8 2时 许 , 唐
茅 草 砍 倒 后 ,又 用
职 答应 , 并随程某母女一 同到现场查看 , 以 4 0元的价格 并 3 权 将这株樟树买下。 日上午 , 次 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的情 况下 ,骆某便请人用油锯将所购得的樟树砍伐并断
成 原 木 。经 林 业 技 术 鉴 定 , 砍伐 的树 木 系 香樟 , 国家 所 属
上述 判决 。
发后 ,经鉴定 :火灾过火 有林 地面积 5 . 74公顷 ,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

收购黄栌野生树桩违法案例

收购黄栌野生树桩违法案例

收购黄栌野生树桩违法案例
收购黄栌野生树桩违法案例黄栌是中国最古老的树种之
一,也是我国重要的国宝植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保护。

然而,由于木材需求的增加,黄栌树桩一度成为盗伐的重灾区。

据报道,2018年6月,一起收购黄栌野生树桩的违法案
例发生在湖南省湘潭市。

当时,一家名叫杨某的企业,非法收购了一家当地的林业公司的黄栌野生树桩,共计收购量达到5
万立方米。

警方随后开展了一次严厉的打击行动,将杨某等违法人员全部抓获,并对他们进行刑事拘留。

此案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杨某等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处以罚金元。

这起收购黄栌野生树桩的违法案件,不仅损害了我国的林业资源,也有损于环境保护的正常运行。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和野生树桩的盗伐行为,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我们的环境。

收购黄栌野生树桩的违法行为,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也是对我国森林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因此,我们应该及时发现和查处这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律,使其得到有效遏制,以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和环境。

新彊贩卖二级植邦刑案例

新彊贩卖二级植邦刑案例

新彊贩卖二级植邦刑案例(原创版)目录1.新疆贩卖二级植物案例概述2.二级植物保护的重要性3.贩卖二级植物的危害4.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5.保护二级植物的措施正文【新疆贩卖二级植物案例概述】新疆地区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其中不乏许多珍贵的二级保护植物。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非法采摘、贩卖二级保护植物,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

本文将围绕一起新疆贩卖二级植物案例,探讨保护二级植物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级植物保护的重要性】二级保护植物是指那些在我国分布范围较窄、数量较少、受到严重威胁的植物种类。

这些植物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二级植物,就是保护我们共有的生态环境,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

【贩卖二级植物的危害】非法贩卖二级植物,首先会导致植物种群数量的减少,严重时可能导致植物灭绝。

此外,贩卖行为还会刺激更多的人去采摘、贩卖,形成恶性循环,加大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

从法律角度看,贩卖二级植物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非法采摘、贩卖二级保护植物,将受到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

【保护二级植物的措施】为保护二级植物,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制观念,让更多人了解保护二级植物的重要性;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摘、贩卖二级植物的行为;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二级植物生长环境进行监测和保护;四是开展科学研究,对二级植物进行人工繁殖,增加其种群数量,以确保生态安全。

总之,保护二级植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代种植 (养殖)非法集资的案例

代种植 (养殖)非法集资的案例

代种植(养殖)非法集资的案例
非法集资在农业领域的案例主要涉及代种植和养殖。

代种植是
指某些不法分子以种植农作物或果树等方式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
承诺高额回报,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种植项目,投资者的资金往往被
挪用或用于支付之前投资者的回报,这种行为构成了非法集资。

一个案例是中国某地区发生的代种植非法集资案件。

一些不法
分子以种植某种高价值农作物为幌子,向社会公开宣传该农作物的
高收益和市场需求,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投入资金。

然而,这些不法
分子并没有真正进行种植,而是将投资者的资金挪用用于其他经营
活动或进行高利贷,导致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

这种代种植的非法
集资案例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造成
了负面影响。

另一个案例是养殖领域的非法集资。

一些不法分子以养殖某种
高价值动物或水产品为名义,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
投入资金。

然而,他们往往没有真正进行养殖,而是将投资者的资
金挪用或用于偿还之前投资者的回报,最终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这些非法集资案例揭示了代种植和养殖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为了防范和打击这些非法集资行为,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加大对代种植和养殖项目的审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投资者在参与代种植和养殖项目时也需要保持理性,审慎对待高额回报的承诺,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收购野生樟树获刑被罚

收购野生樟树获刑被罚

收购野生樟树获刑被罚阳陵【摘要】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被告人邓某、刘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樟树一案进行了判决,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期刊名称】《林业与生态》【年(卷),期】2012(000)010【总页数】1页(P30-30)【关键词】樟树;野生;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人民币;耒阳市【作者】阳陵【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92.23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被告人邓某、刘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樟树一案进行了判决,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11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邓某、刘某与钟某商定一起收购一批樟树,由邓某、钟某两人出资收购樟树,刘某负责出面找关系,并转手贩卖到长沙,所得利润3人平分。

2011年11月,他们3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分别以4000元、2000元的价格从南阳镇高岭村梁某处收购了20株野生樟树。

经鉴定,这些野生樟树系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香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刘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邓某负责管钱管账,刘某负责协调关系,2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被告人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邓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鉴于被告人邓某、刘某均系初犯、偶犯且悔罪态度好,被缴获的野生香樟均被移栽到园艺场,长势良好,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对其2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被告人邓某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被告人刘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律案例分析:三男子贪小利贩卖名贵树头获刑

法律案例分析:三男子贪小利贩卖名贵树头获刑

三男子发现他人砍伐留下的两个红豆杉树头,为贪图小利将其挖起出售他人,终获刑罚又缴罚金,悔不当初。

10月12日,福建漳平法院对该起非法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做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林某、吴某有期徒刑一至两年不等,缓刑一至两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100元。

[案情分析]
法官提醒:非法运输、出售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贵植物将触犯刑法,请广大市民莫要心怀侥幸心理,贪图小利,以免获刑。

[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2008年农历2月份,被告人李某、林某、吴某在林权所有者不知的情况下,到漳平市双洋镇某村将他人砍伐后遗留的两个红豆杉树头挖起,后将两个红豆杉树头卖给福州老板,得款人民币1100元,三被告人各分得36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林某、吴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树头两个,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发后,能自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遂作出以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四修正案第6条)。

非法经营苗木案例

非法经营苗木案例

非法经营苗木案例分析1. 背景非法经营苗木是指在未经合法程序审批和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出售或运输苗木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环境破坏、生态恶化以及植物疫病传播等问题。

在中国,非法经营苗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2. 案例一:非法采伐珍稀树种案例2.1 案例背景在某省某县,存在一种名为“红豆杉”的珍稀树种,由于其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观赏价值,在市场上价格居高不下。

然而,由于红豆杉生长缓慢,数量稀少,因此被列为国家保护植物。

2.2 案例过程一家名为“绿叶苗木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张某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县非法采伐红豆杉,并将其销售给其他地区的药材市场和园林景区。

张某通过贿赂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逃避了监督和执法。

2.3 案例结果由于红豆杉的采伐数量过大,导致该树种在该县几乎绝迹。

同时,由于红豆杉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其非法销售给药材市场和园林景区,也导致了市场上红豆杉价格的进一步飙升。

此案件暴露了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腐败问题严重等方面的问题。

3. 案例二:非法运输入侵植物案例3.1 案例背景在某省某市,有一种名为“外来入侵植物”的植物物种,由于其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在当地生态系统中形成了威胁。

因此,该物种被列为禁止运输和种植的植物。

3.2 案例过程一家名为“绿色园林公司”的企业负责人王某想要在自己的园林工程中使用该外来入侵植物进行装饰。

然而,由于该物种被列为禁止运输和种植的植物,王某无法合法获得该物种的苗木。

于是,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大量的外来入侵植物苗木,并通过贿赂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逃避了监督和执法。

3.3 案例结果大量外来入侵植物苗木被非法引入该市,并被用于园林工程中。

这些外来入侵植物在当地生态系统中迅速繁殖,并对当地的原生植物造成了严重威胁。

此案件暴露了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腐败问题严重等方面的问题。

4. 案例三:非法销售感染疫病苗木案例4.1 案例背景在某省某市,存在一种名为“杨树白粉病”的疫病,可以导致杨树大面积死亡。

购买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案例

购买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案例

以下是购买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的案例:
2017年1月,被告人陈某在网上看到一种名为“苏铁”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后,在无相关购买凭证和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将7株“苏铁”购买并栽种在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的家中。

同年2月,陈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苏铁”照片,并配文称“集齐九棵‘苏铁’可召唤神龙”。

陈某的好友吴某看到后,表示要购买一株“苏铁”,后陈某向吴某出售了1株“苏铁”,并告知吴某须将钱款转账至陈某前同事危某的银行账户内。

同年3月初,被告人陈某又从他人处购买了4株“苏铁”并转卖给吴某。

被告人陈某、危某、吴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万亩林木交易的黑幕

万亩林木交易的黑幕

万亩林木交易的黑幕
金国清;陈碧瑜
【期刊名称】《人民政坛》
【年(卷),期】2008()8
【摘要】南平市浦城县一国有林场场长等人利用职便,虚增转让交易环节,通过利用林场资金先买进万亩山场再高价转让给林场的手段,侵吞国有林场307.8万元,制造出该县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案。

今年6月16日,南平市中级法院二审终审,以
贪污罪对该林场场长张某辉及其共犯郑某群、廖某旺、周某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0年、8年、6年和5年。

【总页数】2页(P40-41)
【关键词】交易;国有林场;林木;涉案金额;中级法院;有期徒刑;南平市;浦城县
【作者】金国清;陈碧瑜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5.1;F713.36
【相关文献】
1.上海东华环球木材交易市场——上海国际林木业机械展示交易中心价格行情 [J],
2.中国首创,交易所化的木材旗舰——广州交易所集团富林木材交易中心正式揭牌[J], Shawn
3.金钱与学位的交易\r美国史上最大规模高校入学黑幕 [J], 徐缓;谢莲
4.币圈“徐翔”揭秘坐庄黑幕:韭菜不够用了,交易所、私募、项目方互杀 [J], 升妹儿;
5.都江堰:查处二手房交易背后的腐败黑幕 [J], 徐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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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等非法收购、加工和走私红豆杉案

吴某等非法收购、加工和走私红豆杉案

吴某等非法收购、加工和走私红豆杉案案情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案情介绍]云南汉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

公司下设两个企业:丽江汉德玉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汉德公司”)和怒江汉德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怒江汉德公司”)。

汉德公司主要以其下设企业提供的原料生产紫杉醇制品。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2年11月11日作出刑事判决:原审被告单位汉德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原审被告人吴某、李某、齐某、明某犯非法经营罪;原审被告人吴某偷税罪名不成立,原审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案件结果]原审判决认为:被告单位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树皮制品;该公司采取骗取出口许可证和假报品名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非法向国外出售紫杉醇,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经营罪和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

被告人吴某、李某、齐某分别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以非法经营罪和走私珍稀植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明某直接实施了收购行为,属公司非法经营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偷税罪,因被告收入为非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偷税罪名不能成立。

上诉人提出:汉德公司有一切合法经营手续,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购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红豆杉植物制品,没有收购法律禁止的红豆杉植物本身,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没有指控汉德公司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人民法院追加罪名,侵犯了公司的辩护权。

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如下:(1)撤销基层法院判决;(2)上诉单位汉德公司构成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罪和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3)上诉人吴某、李某、齐某构成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罪和走私珍稀植物罪;(4)上诉人明某构成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罪。

[基础知识]本案涉及下列知识点:(1)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问题,即上诉人收购、加工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制品,而未收购红豆杉植物本身,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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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惟 炳
◆ 洪 江 市 林 检 股
赚钱 , 要合法 , 生意 , 做 要诚信 。但 有些人总是想一些歪门邪道 , 靠
原 洪 江 市 铁 山 乡林 业 站 长 段 明 , 反森 林 法 规 , 自 违 擅 批 准他 人 无 证 采 伐 林 木 , 使 森 林 资 源 遭 受 严 重 破坏 。 致 近 侥幸心理取胜 , 结果不言而喻。 其
L rAP 3 N OF P I 3 - E OL CYAND AⅥ J L
r 政 法 园 地 ]
失火 毁 林 被判 刑
◆李 锡 政 袁 益 民
绥 宁 县 武 阳 镇 毛 坪 村 村 民唐 美 菊 因 失 火 罪 被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3年 。 2 1 年 3 月 00 1 日1 8 2时 许 , 唐
违 法获 刑 林被 业刑 ◆ 邱 有 元 站事 21 0 0年 4月 1 日, 家住 江 华瑶 族 自治 县 涛 圩 镇 三 6 门寨村的骆某因砍伐一株樟树 , 法院 判处有期 徒刑 1 被 长追 0 个月, 刑 1 , 缓 年 并处 罚 金 1 0 0 0元 。 滥究 该镇邓家寨村近 8 0岁的老太太程 某家想在村后 龙
里公开张贴。
滥伐林木进监狱
法院审理后认 为。被 告人唐 美菊违反林 区野外用火 规 一 一 一 一 一 定。 失火烧毁林 木损 失严重 , 火有林地面积数量 巨大 , 过 其行 一 为已触犯《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 法》 1 5条之规定构成 失火 第 1 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 民事赔 偿已和受害单 位 达 成协议 , 得到受害单位 的谅解 , 院遂作 出了上述判决。 法
上述 判决 。
发后 ,经鉴定 :火灾过火 有林 地面积 5 . 74公顷 ,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
484 1 4 0元 。公 诉 机 关 在 该 案 中提 起 刑 事 附 带 民 事 诉 讼 , 法 院 主 持 调 经
解, 民事 部分达成 了调解协议 , 由唐美菊赔 偿受害单位武 阳镇毛坪 村 民委 员会部分经济损 失外 , 另由唐美菊 写了 1 O份 检讨 书在 毛坪 村村 0
茅 草 砍 倒 后 ,又 用
职 答应 , 并随程某母女一 同到现场查看 , 以 4 0元的价格 并 3 权 将这株樟树买下。 日上午 , 次 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的情 况下 ,骆某便请人用油锯将所购得的樟树砍伐并断
成 原 木 。经 林 业 技 术 鉴 定 , 砍伐 的树 木 系 香樟 , 国家 所 属
20 0 7年 3月 至 6月 ,被告人陈 当生伙同被告人徐运 良在新 宁县 白沙镇三 渡村第一 、 二村 民小组境 内以 1 1 0 2 7 0元 购买了“ 冲里 、 大 大 众 山、 枧杆 山、 各里 山” 四块 青山 , 等 仅在 “ 枧杆 山” 山场 办理 了林 木采 伐许可证 5 - 方米 ,竞砍伐 了 2 74立方米的林木 ,实 际超伐 了 97立 7. 2 74立方米。 1. 在侦查阶段 , 被告人陈 当生知道案情重 大, 伏案潜逃 , 直 到 20 0 9年 8月 8目在永州市花园宾馆被 抓获 归案。 年前 ,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进 行了公 开 审理 , 对被 告人陈 当生滥伐林 木判处有期 徒刑 3年 , 并处罚金 3万 元: 同案犯徐运 良判处有期徒刑 3年 , 缓刑 5年 , 并处罚金 4万元。
情况下 , 又为樊云、 蒋宗亮办理 了部分木材运输证拟将木
材 外运 销 售 。 案 发 后 , 明如 实 供 述 了 犯 罪 事 实 , 罪 态 度 较 好 , 段 认 法 院 遂 对其 从 轻 作 出判 决 。
山“ 上坡岭 ’ 建房 , 而屋地边有一株樟树妨碍施工。 2 0 09
年1 1月 1 7日下 午 , 某 在 其女 儿 的陪 同下 , 到 会 做 家 程 来
出钱 买 树

俱 的骆某 家, 要骆某 买下这株樟树 , 以便建房。骆某当即
美 菊 拿 起 镰 刀 来 到
本村 “ 王芳屋 场” , 先将责任 田坎 上的
打 火 机 点燃 茅草 。 于 天晴 、 大 , 苗 窜 至 山 中 , 由 风 火 引发 了森 林 火 灾 。 案
二级保护树种 。 法院 审理后认为 ,骆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 护的植
物 , 行 为已构成非法采伐 、 坏 国家重点保护植 物罪。 其 毁 但 鉴 于 案 发 后 骆 某 认 罪 态 度 较好 , 悔 过 表 现 , 作 人 民法院刑事追 究。 段 20 0 8年 3月 ,时任洪江市铁 山乡林业站长 的段 明 , 在 收取 木材 经营户樊云 、 宗亮 2 0 0元 费用而未向上 蒋 10 级机 关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擅 自批准两人无
证采伐立木材积 3 83 4 .8立 方米, 后又在无采伐许可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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