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理论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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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经济学分析及探讨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经济学分析及探讨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经济学分析及探讨引言自然垄断行业是指某些行业的市场结构使得一家或少数几家大企业能够以效率较高的方式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且其他竞争者无法在该市场中生存。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性质,中国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促进市场竞争。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的特点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主要包括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和铁路等领域。

这些行业的特点使得少数大型企业能够通过规模经济和技术优势来垄断市场,例如,在电力行业,少数大型电力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建设大型电厂和电网来实现成本优势,而且电力供应必须持续稳定,其他竞争者很难进入该市场。

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必要性虽然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着一些优势,例如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自然垄断行业可能存在低效率和高成本问题,因为没有竞争的压力,垄断企业缺乏动力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其次,垄断企业可能滥用市场力量,例如,通过提高价格获取超额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

因此,改革自然垄断行业是必要且迫切的,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经济学分析自然垄断行业的政府监管在自然垄断行业中,政府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监管机构来监督垄断企业的行为,确保其不滥用市场力量和提供公平合理的价格和服务质量。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垄断企业的行为,以确保其公平竞争和市场透明度。

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竞争尽管自然垄断行业存在一定的市场垄断性质,但政府也可以通过引入竞争来降低市场壁垒。

一种方式是引入竞争性企业,通过竞争来促使垄断企业降低价格和提高质量。

另一种方式是分拆垄断企业,将其分为多个独立的子公司或部门,以增加市场竞争性。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外国企业进入市场,增加市场竞争度。

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价格管制是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一种重要手段。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理论与改革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理论与改革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理论与改革一、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的理论基础对于自然垄断的定义,学术界的看法比较一致,一般认为“所谓自然垄断性,是指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使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数物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概率很高。

我们把这种由于技术理由或特别的经济理由而成立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称为’自然垄断‘或’自然寡头垄断’”。

自然垄断与行为垄断是与微观规制(从广义上看,微观规制是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相联系的垄断。

由于维持垄断可在技术经济上达到更高效率的结构因素,所以要通过参加规制来形成和维持垄断,通过价格规制和其他规制手段来防止垄断下的企业在自由决策时所产生的不良经济后果。

因此,某些特定的产业具有的自然垄断性就成为经济性规制的基本依据。

政府的微观规制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以确保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

自然垄断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

虽然有不少国家在政策上允许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但在垄断条件下,任何组织都有可能丧失追求成本最小化与效益最大化的能力,从而破坏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

经济学家已经指明了垄断带来的四个主要问题,即产量受到限制、管理松懈、不大关心研究与开发以及由寻租行为所产生的利润耗费。

种种理由,使各国在处理自然垄断问题上,大都对自然垄断企业(主要是水、电、煤气等公用企业)的进入、退出、价格、投资等方面进行规制。

政府的显著特性——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性和强制力——使政府在纠正自然垄断上具有某些明显优势。

第一,政府可通过行使征税权和禁止权,限制新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

因为,自然垄断行业只有一个企业生产时才最有效率,新企业进入必然会增加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

第二,政府可通过行使征税权和处罚权,减弱或消除自然垄断行业因竞争不足给消费者带来的或潜在的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强化政府的经济职能。

第三,政府直接行使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等可降低交易成本。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自然垄断产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并没有消除其自然垄断性,伴随着其进程还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改变原有的干预方式,进行一系列配套改革,并重新界定政府规制的边界。

分析了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后规制的需要,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对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后的政府规制的设计和实施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标签: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政府规制1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化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规制失灵、技术和市场条件的变化以及规制理论的发展,放松规制、引入竞争、产权私有已成为世界各国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趋势。

从各国改革实践来看,开放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主要有两种典型办法;拆分垄断厂商和引入产业外竞争厂商。

前者通常将各产业垄断厂商的非垄断性业务剥离并引入竞争,而垄断性业务则仍维持其独家经营。

1998年我国开始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改革,对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采取了分拆的改革思路。

具体办法包括按业务种类的纵向分拆、按地域分布的横向分拆以及横纵双向分拆。

以我国电信改革为例,国务院凭借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的市场准入,1999年原电信总局的纵向分割和2001年原中国电信的横向分割等措施来推动市场开放,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纵观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各行业的情况并不一样。

电信业在最早引入竞争和民营化改革后,产业中竞争格局已经初现;电力产业中,中国电网依然保持国家垄断,但发电市场出现了众多的独立发电公司;铁路和从城市公用事业也开始了政企分开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

但是市场化改革仍存在局限性:第一,分拆没有实现有效竞争。

分拆后行业垄断和歧视的准入政策依然存在,在这些自然垄断部门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第二,改革后厂商产权单一,仍然是政府主导的单边治理。

2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后的政府规制需要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后使政府陷入了私人利益和社会福利取舍的两难困境,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治理。

自然垄断的规制改革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科学构建

自然垄断的规制改革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科学构建

二、国际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的建立了国际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例 如,美国在《谢尔曼法》中明确规定了适用除外的情形,包括国家安全、航空运 输、公用事业等领域。此外,欧盟也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适用除外的情形,如公 共利益、国家安全、金融等行业。
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适用除外制度,是在充分考虑了本国国情和国际环境的基 础上设立的。这些制度的确立,既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也是为了推动本 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一、国际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的理论背景
国际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在特定领域或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实施 垄断行为,不受反垄断法的约束。这一制度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反垄断法在某些 领域可能存在局限性,例如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等方面。在这些领域, 国家可能允许企业实施一定的垄断行为,以保证社会整体利益。
科学构建
科学构建自然垄断规制政策和反垄断法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落实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的 规制政策
在自然垄断行业中,规制政策的制定需要以深入的调研为基础。相关部门应 通过收集和分析行业数据、企业情况等信息,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制政策。这些 规制政策应能够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壁垒,促进市场竞争,同时也要确保行业的 稳定性和服务质量。
4、引入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监 督
为了更好地落实规制改革和反垄断法适用,相关部门应引入社会监督,鼓励 企业和公众参与监管过程。通过建立举报监督机制,企业和公众可以积极反映疑 似违反规制政策和反垄断法规的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结论
自然垄断的规制改革与反垄断法适用是相辅相成的过程。通过科学构建自然 垄断规制政策和反垄断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自然垄断问题,促进市场竞争 和保护消费者利益。这需要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时深入调研,结合行业特性 做出科学的决策;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和完善法律体系;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改革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改革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改革引言自然垄断产业是指由于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或规模经济效应所致,市场竞争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能够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的产业。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包括电力、铁路、电信等领域,这些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垄断产业的特殊性质,政府在其管制上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管制改革的背景、目标和措施,并分析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背景自然垄断产业的管制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管制存在以下问题:1.市场准入壁垒较高:由于技术门槛和资金需求较高,对新进入者的准入条件较为苛刻,导致市场缺乏竞争。

2.价格管制不合理: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进行管制,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效率低下,价格往往不能反映企业的成本和市场需求。

3.市场监管不足: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效率相对较低,监管手段相对单一,难以有效监测和惩罚违规行为。

目标针对上述问题,我国政府开始进行自然垄断产业的管制改革,主要目标包括:1.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降低市场准入壁垒,减少行业垄断,鼓励新进入者的参与,推动自然垄断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2.合理定价: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和市场需求,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强化监管能力:加强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监管的能力和效率,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政策和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政策和措施:市场准入改革推动市场准入改革,降低自然垄断产业的进入壁垒,包括:•放宽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国际投资者参与自然垄断产业的竞争。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新项目的批准和建设。

•加强监管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

定价机制改革改革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价机制,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的成本,包括:•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引入竞争性定价,增加价格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

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

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一、移动通信业的自然垄断性及其弱化在过去的26年里,我国移动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1987年我国产生第一个移动用户到2021年7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11.8523亿,早己位居世界第一。

根据寡头竞争理论,当市场上的少数几家厂商控制着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时,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方面,由于存在市场份额较大而厂商数量缺少的现象,致使厂商之间更容易进行合谋进而控制市场价格以获取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单个厂商价格或产量的变化都可能引起整个市场价格的变化从而影响每个厂商的利润,因此,各个厂商的决策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这也带来了这个行业的垄断性问题。

(一)移动通信业的自然垄断性移动通信业从早期阶段的基础网络建设起就需要巨大的投入,成本的沉没化使市场结构采取垄断形式更符合逻辑,这也是络经济性赋予的,即正外部性。

移动通信行业的运营是以一个纷繁复杂的网络作为支撑的,其所需要的大量基础设施,无论是光纤、铜基电缆等传输介质,还是交换设备,基站等一旦建成即止用于此,很难另做它用,该情形使得这一行业表现出很强的成本沉没化,巨大的进入壁垒为在位企业垄断这个市场提供了条件。

而除此之外,移动通信业的网络经济性、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和成本沉没化等特征,也包涵其他的因素在内,诸如频谱资源的有限性等,从而赋予这个行业在早期的发展阶段极为明显的自然垄断性。

移动通信业自然垄断性也是出于对规模经济性的考虑,在早期阶段庞大的基础网络设施带来的沉没成本,频谱资源的有限性,以及高昂的价格对需求的遏制,使得多家企业提供服务的规模经济性不足以弥补成本。

移动通信业的自然垄断性,随着各种互联互通的进步,技术的变化,以及需求的增长,移动通信市场逐渐扩大,并且为其他企业的进入提供了空间。

(二)自然垄断性的弱化自然垄断性不断弱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市场中其他竞争因素不断增强的过程。

在移动通信业发展的早期阶段,这个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即被自然垄断性特征所赋予,具体表现在少数几家厂商控制着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应用研究

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应用研究

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应用研究一、引言自然垄断行业是指具有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低且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行业,例如电力、水务和天然气等。

这些行业的特点使得市场上只能存在一个主导企业,这也就引出了监管和规制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应用研究。

二、自然垄断行业的特点自然垄断行业存在以下特点:首先,固定成本高。

这些行业需要大量的固定设施和设备,如输电线路、水泵站和管道网络等,这些设施的建设费用高昂。

其次,边际成本低。

一旦建成,这些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成本相对较低。

再次,规模经济效应明显。

主导企业通过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来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从而具有竞争优势。

三、规制理论的基本原理规制理论是研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和规制的理论框架。

其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点:1. 价格监管自然垄断行业主要通过价格监管来保护消费者利益。

监管机构会设定价格上限,以防止主导企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提高价格获取高额利润。

2. 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是实施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职责包括监督垄断企业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监管机构需要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以确保公正和有效的监管。

3. 动态调整规制理论强调监管机构需要根据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情况对规制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如果市场竞争程度增强或技术进步导致固定成本降低,监管机构可以适当放宽规制,提高市场竞争性。

四、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应用1. 定价方法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方法是规制的关键。

常见的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利润率约束法和价格盯住法。

成本加成法是指根据企业的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利润率确定价格。

利润率约束法是监管机构设定最大利润率的上限来限制价格。

价格盯住法则是根据竞争市场价格或价格指数来设定价格。

2. 资本投入决策由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固定成本高昂,资本投入决策对企业和监管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机构可以对新投入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审核和许可,以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

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
影响与效果
价格规制改革对自然垄断产业的生产效率、服务质量、企 业利润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福利 。
研究不足与展望
要点一
研究不足之处
尽管价格规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相关研究仍存在 不足之处,如研究方法单一、缺乏实证分析等。
要点二
未来研究方向
为了进一步深化对价格规制改革的理解,未来研究可以加 强实证分析,探讨不同改革措施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适用 性,并考虑如何平衡企业利益和消费者福利之间的关系。
,既保证了价格的竞争性,又考虑到了产业的自然垄断性质。
02 03
美国的电信和互联网定价机制
美国电信和互联网产业在价格规制方面采取了分区定价和分业务定价的 策略,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业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价格,既保证了公平 性,又考虑到了产业的多样性。
日本的铁路和邮政定价机制
日本铁路和邮政产业在价格规制方面采取了成本加成定价法,即以成本 为基础,加上一定的利润加成来制定价格,既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又 考虑到了产业的公益性。

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义和特性
定义
自然垄断产业是指那些在生产或分配过程中,由于固定设施的投入、沉没成本较大,规模经济性显著 ,一家企业的生产或分配成本比两家及两家以上的企业低很多,从而不应由多家企业进行重复投资和 生产的经济部门。如铁路、电信、电力、自来水等。
特性
自然垄断产业具有固定设施投入大、沉淀成本高,规模经济显著,市场容量有限等特点。这些特点使 得自然垄断产业不宜由多家企业进行重复投资和生产,而应由一家企业进行集中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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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高监管效率:运用 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 提高监管效率,确保监 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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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 制改革的影响评估与 风险防范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与对策自然垄断行业是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单一的企业承担的行业, 这种行业的特点是:产品限量, 价格也多由企业独立决定。

针对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主要思路有:一是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二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三是保证行业发展的健康秩序。

一是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竞争机制是指一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的市场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强行业企业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强化政府在市场竞争中的监督管理执行,防止行业运营者过度垄断和滥用市场优势。

由此可见,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可以确保行业运营者承担压力,形成行业发展的民主合作。

二是维护消费者利益。

自然垄断行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企业往往可以自行设定价格,而消费者只能在固定的价格环境内购买产品,这种现象的结果就是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同时也影响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改革应该注重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利,调整行业价格,增强消费者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

三是保证行业发展的健康秩序。

行业发展的健康秩序是指行业具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且行业的发展可以获得政府的积极支持,企业以科技进步和市场发展为目标,市场竞争秩序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

行业改革旨在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完善行业的公平市场管理,防止价格操纵和技术垄断,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社会效益,最终达到行业发展健康秩序的た目标。

综上所述,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主要有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保证行业发展的健康秩序。

其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是主要措施,要通过“让市场竞争更加公正公平”的方式,做到改革有序、发展健康、社会公平、保障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推动行业改革的发展。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概述自然垄断是指在某个行业中,由于技术、成本或其他因素的原因,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能够有效地运作,并且能够提供给市场所需的全部产品或服务。

这些企业往往具有严格的市场控制力,并且缺乏竞争力。

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化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

市场化对自然垄断产业的挑战自然垄断产业由于其特殊性质,在市场化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企业具有市场控制力,其往往可以通过垄断定价来实现高额利润。

其次,自然垄断产业的技术门槛较高,新进入者很难进入市场并与现有企业竞争。

此外,自然垄断产业往往需要巨额投资,而且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这也增加了新进入者的风险。

这些挑战使得市场化改革面临着困难。

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尽管市场化改革面临挑战,但其仍然具有必要性。

首先,市场化改革可以增加竞争,促进资源配置的效率。

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化可以吸引新进入者,增加竞争,从而推动企业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其次,市场化改革可以降低行业的政策风险。

当前,自然垄断产业往往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调控,但政府的干预往往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通过市场化改革,可以减少政府对产业的干预,降低政策风险。

最后,市场化改革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自然垄断企业在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竞争压力,为了生存和发展,他们需要不断创新和提升技术。

这将促进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市场化改革的具体举措市场化改革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具体举措,以实现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竞争法律框架,以保护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

其次,应该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监管和调查。

监管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以有效监督企业的行为,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规定。

此外,市场化改革还应该促进市场准入,降低行业的准入门槛,鼓励新进入者进入市场,并与现有企业竞争。

最后,市场化改革应该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披露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浅析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浅析

种, 增 加产 品种 类 也 会 降低 成 本 , 不 只 存 在 管 的 基础 上 发 挥社 会 监 督 的作 用 。 2 0 1 4 年7 直不高, 可 谓 是 负 债经 营 , 那 么为 了提 高铁 规模经济, 即存 在 着 范 围经 济 , 它 的的 出现 月 8 曰, 国 务 院 又提 出 了要 对 自然 垄 断 行 业 路 行业 的 经营 管理 效 率 , 政 府 应该 给予 其积 引起 了对 自然 垄断认 识 的转 变 : 的某 些竞 争类 业务 进 行放 松 , 引入 特许 经营 极 提高 内 部效 率 的诱 因 , 激励 其改 善经 营效
化, 并提 出 了一些 改革 建议 。


他 在这 个领 域 的最 重要 自然垄 断行 业 的发展 现 状 贝 尔获 得者 梯诺 尔 ,
分 析
的 贡 献就 是 系 统 阐述 了如 何 对 一 些 巨头 垄 让 与私 人 时, 政府 人 员应 该 禁止 在这 些领 域
最 初经 济 学 家们 认 为 自然 垄 断的 生产 断 型大 企业 监 管的 行业 进行 管 制; 作 为 发展 担 任 拥有 直 接 经 济 利益 或 是 重 大 间 接利 益 函 数是 呈规 模 报酬 递增 的 , 此 时 由一家 企业 中 国家 , 我 国也 不可 例外 地 对垄 断行 业 进行 的职 位 , 政府 可 以建 立相 应 的监 督 部门 来监 单 独生 产 可 以获得 更大 收 益 , 也 就 是最 初对 了改 革 , 提 出 了许 多措 施 , 制 定 了许 多相 关 督这 些私 有化 的领 域 。 自然 垄 断 的认 识 是 建 立 在规 模 经 济 的基 础 体 制机 制 , 其 中党 的十 七大 报告 就提 出了要 4 . 实施激 励 性规 制 。 最典 型的 可谓 是我 上的, 随 着 研 究 的进 一 步 发 展 , 经 济 学 家们 继 续 对 垄 断 行 业进 行改 革 , 深化改革, 发 挥 国 的铁路 行 业 , 在政 府让 与 其在 铁路 行 业 的 发现 , 现 实 中 每 个 企 业 生 产 的产 品不 只一 竞 争机 制 在 自然 垄 断行 业 的作 用, 在 政 府监 所 有权 之前 以及 之 后 , 该 行业 的 内部效 率 一

自然垄断、竞争与规制——兼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方向

自然垄断、竞争与规制——兼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方向

制, 而如 何 在 规 制 与放 松 规 制 间寻 找 一 个 最优 均 衡 点 , 规 制 理 论 至今 还 没 有很 好 解 决 的 问题 。 是
关键 词 : 自然 垄 断 ; 争 ; 制 竞 规 中 图 分 类 号 : 1 F2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1 0 - 0 4 2 1 ) 20 7 — 4 0 7 4 7 ( 0 0 0 — 0 30
经 济 学 研 究
自然垄断 、 竞争与规制
— —
兼论 我 国 自然 垄 断 行 业 规 制 改 革 的方 向
曾春 燕 胡 跃 红 卿前 龙 。 , ,
( . 东金 融学院 , 1广 广东 广 州 5 0 2 ; . 沙理 工 大学 经 济 与管理 学院 , 南 长 沙 15 12 长 湖 3 北京 大学 城 市 与环境 学 院 , 京 10 7 ) . 北 0 8 1 4 01 ; 1 1 4
第 3 1卷 第 2期
Vo I 1 I 3 ,No 2 .
吉首大学学报( 会科学 版) 社
J u n l fJs o iest ( o il ce csEdt n o r a ih uUnv ri S ca in e io ) o y S i
21 0 0年 3月
M a. 2 O r O1
实 中一 个 企 业 生 产 多 种 产 品 的 情 况 更 为 普 遍 , 就 这
集 中条 件有 关 , 主要是 指 由于 资源 条件 和 分 布集 中 而 无法 竞争 或 不 适 宜竞 争 而形 成 的垄 断 。人 们 对
自然 垄 断 的认 识 最 初 是 基 于 规 模 经 济 而 产 生 的 , 当 某 些 特 定 行 业 由 于 其 生 产 技 术 或 服 务 特 征 而 在 一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

论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后的规制改革一、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义与特征自然垄断产业是指由于其成本特征和生产技术的复杂性,导致只有一家企业可以在市场上以最低成本提供全部服务或产品的产业。

自然垄断产业具有以下特征:市场进入难度大、经济规模大、边际成本随着产量变化不同。

二、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化改革1.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自然垄断产业在政府管理下,往往会出现不当管制和垄断行为,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动力,但如果过度市场化,又会影响社会公平性,因此,需要在市场化改革中进行平衡和规制。

2.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措施通过市场化改革,提高自然垄断产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机构改革:加强监管部门的组织建设和能力提升,保障政府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

(2)财务制度改革:完善自然垄断产业的财务制度,减少监管的成本。

(3)价格制度改革:构建合理的价格机制,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行业竞争政策:对行业进行适度的竞争政策引导,确保自然垄断企业的公平权益。

(5)激励机制改革:引入市场化和激励机制,鼓励自然垄断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1.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企业垄断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2.自然垄断企业职工较多,需要在市场化改革中注意职工权益保护。

3.自然垄断企业忽视公共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需要加强社会责任管理。

四、经济学与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1.中央政府应提供规范的法律政策,保障市场公平竞争;2.正确把握自然垄断产业的本质特征和市场效应,建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3.在市场化过程中保障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采取有力有效的行政监管和法律保护措施;4.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和技术优化,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五、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案例分析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的一家国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运输和加工企业。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改革探讨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改革探讨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改革探讨自然垄断行业是指由于一些特殊的技术、经济和法律因素,导致市场上只有一个或极少数几个企业能够在该领域内存在、运营和提供服务的行业。

如电力、石油、天然气等。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具有特殊性和固有的不完全竞争性,需要政府进行管制,以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消费者利益。

然而,如何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机制,已成为一个备受争议和关注的话题。

首先,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需要在市场准入方面进行调整。

当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较高,限制了其他有实力和潜力的企业进入市场,导致市场竞争程度不足。

因此,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如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性企业等,以增加市场竞争程度,推动自然垄断行业的。

其次,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还需要在监管机构方面进行完善。

当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多由国家发改委等行政机构负责,单一机构难以完全保证监管的公平和透明。

因此,应考虑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提高监管的公平性,确保自然垄断企业遵守规则和政策。

再者,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还需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进行调整。

当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往往由政府设定,存在政府对价格的调节和操控。

然而,政府在价格形成中的干预往往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消费者福利的损失。

因此,应逐步建立起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对价格的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消费者福利。

最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还需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当前,我国对自然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导致垄断企业存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因此,应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建立垄断行为的追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总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机制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大任务。

需要在市场准入门槛、监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和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调整。

只有通过,才能实现自然垄断行业的有效竞争和科学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的应用

关于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的应用

关于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的应用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一些行业出现了自然垄断现象。

自然垄断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条件,可以使某一企业在行业内长期占据垄断地位,同时在该行业内没有其他企业能够与之抗衡或者进入该行业成本过高。

因此,这些行业需要一定的政府规制,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止垄断的形成。

二、规制理论在自然垄断行业的应用1. 自然垄断的成因及特点实现自然垄断的四个条件包括说服成本、固定成本、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

比如,用于管道运输的石油管道是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的行业。

其固定成本巨大,新的竞争者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建立其管道网络,同时,由于规模经济,企业拥有了成本优势,可以降低成本并实行低价战略,将竞争者踢出市场。

2. 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政府规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止垄断行业的形成。

政府可以对企业进行价格和质量的监管,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竞争。

政府也可以通过技术标准和许可证监管来防止垄断形成。

3. 规制的类型与措施规制的种类一般包括价格规制、输出规制、市场准入规制、结构性规制等几种。

价格规制常通过定价或价格上涨的阻止来限制垄断者的权益。

输出规制则通过将资本限制在某个特定的时期或特定的组织中,来限制垄断者的权益。

市场准入规制通过限制新贸易者的进入,来保护现存的垄断环境。

结构性规制则通过限制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来创建“第二个网络”或“次级市场”的环境。

4.规制的优缺点政府规制虽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止垄断形成,但是也会带来一定的缺陷。

政府规制将削弱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激励成本控制,同时也会增加政府的监管成本和资金成本,政府还面临由于误判、腐败和其他因素带来的失误。

5. 自然垄断的撤销解决自然垄断的问题通常包括两个主要的方法。

第一个方法是通过竞争政策来创造合适的条件,拥有多个强有力的竞争者,最终导致垄断者难以维持市场:第二个方法是通过对垄断者进行结构性干预,使它的技术能力或股权受到限制,从而减少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理论的演化与我国电信业的规制改革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理论的演化与我国电信业的规制改革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理论的演化与我国电信业的规制改革【正文】一、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理论的演化与电信业的特征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基于某些业务领域在一定范围内由一个生产厂家经营全部产品是最有效率的自然情况而产生的垄断。

符合这一特征的产业,其主导业务一般都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需要投资大量的固定资本,经营的平均成本较低,沉淀成本(sunken cost)较大,能对潜在进入者形成强大的进入壁垒,并能产生网络效益或具有资源稀缺性等特征。

这类产业主要包括那些公用事业或基础设施性产业,如电力、电信、铁路、航空、城市管输煤气、供水等产业。

基于自然垄断的特性,不管是传统理论还是现代理论都认为在自然垄断情况下,市场机制本身无法实现生产效率和分配效率,需要政府规制来弥补市场结构的缺陷,但不同的理论对规制有不同的要求。

(一)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传统理论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规制的传统理论是公共利益理论。

该理论认为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任何组织都有可能丧失追求成本最小化与效益最大化的动力,从而破坏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

由于垄断可能带来诸如产量受到限制、管理松懈、不大关心研究与开发以及由寻租行为所产生的利润耗费等问题。

因此,就必须对自然垄断企业(主要指水、电、煤气等公用企业)的进入、退出、价格、投资等方面进行规制,或者由国家直接控制自然垄断产业,因而,对自然垄断厂商进行规制是建立在市场失灵和保护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的。

传统的规制理论认为,自然垄断产业中的业务分为自然垄断性业务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前者主要指固定网络性操作业务,如电信产业中的有线通信业务和铁路运输中的铁轨网络业务等;后者指不具有自然垄断性,比如,供水产业中的水生产和供应是非自然垄断业务。

但是在实践中该理论却认为应该将自然垄断业务与相关非自然垄断业务都包括在自然垄断产业中统一规制。

原因在于:一是属于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网络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密切相关,需要高度协调。

比如长途电话、移动电话和数据通信等电信服务都要依托于本地网,需要各运营商在接入协议等方面密切协调;二是自然垄断产业大都属于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和公用事业部门,其公益性要求这些产业追求公共目标,以较低而稳定的价格和优化的非价格行为提供产品或服务。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现代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自然垄断产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政府和企业需要不断创新 和改革,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消费者需求。
自然垄断产业的重要性
经济基础
自然垄断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产业,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 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民生保障
自然垄断产业提供的服务涉及到 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水、电 、燃气等,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具 有重要作用。
政府规制
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可以 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 利益,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02
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理论
特点
1. 规模经济效应显著;2. 网络经济效 应明显;3. 资本投入大;4. 沉淀成本 高;5. 市场需求稳定。
自然垄断产业的发展历程
起始阶段
自然垄断产业的发展始于工业革命时期,当时由于技术进步和大规模生产的需求,一些产业开始出现规模经济效应和 网络经济效应。
发展阶段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自然垄断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政府开始对自然垄断产业 进行规制,以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汇报人: 2垄断产业概述 • 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理论 • 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政策 • 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效果评价 •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改革与发
展趋势
01
自然垄断产业概述
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自然垄断产业是指因存在规模经济效 应和网络经济效应而由一个或少数几 个企业提供整个市场需求,且新企业 进入该市场领域时将导致社会成本增 加的产业。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国外现状
国外在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如通过立法确定公共利益 目标,设立独立的规制机构,以及制定详细的经济和技术规制等。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效果分析
促进竞争
通过实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可 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率 ,降低成本,增加消费者福利。
防止市场失灵
由于自然垄断产业的特殊性,市 场机制往往不能很好地调节其资 源配置,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
05
结论与展望
总结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经验与不足
经验总结
保护消费者利益: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合理的价格和高额利润的剥削,确保市场价 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维护市场稳定:通过限制市场进入和退出,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避免市场波动对经 济造成的影响。
总结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经验与不足
质量规制
对自然垄断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和规定,保障消费者利益。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经济学分析
01
成本效益分析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需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确定规制的合理性和有效
性。通过比较规制的成本和效益,判断规制是否能带来社会分析
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和潜在竞争者等因素都会影响规制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
汇报人: 2023-12-02
目录
• 自然垄断产业概述 •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理论基础 •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实践经验 • 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改革与创新 • 结论与展望
01
自然垄断产业概述
自然垄断产业的定义
• 自然垄断产业是指具有网络型产业特征,主要提供基础性、公 共性、公益性服务的产业,如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这 些产业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下,呈现出明显的自然垄 断特性。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法律规制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法律规制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法律规制所谓自然垄断,是指满足成本次可加性即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小于两个或更多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的行业被认为是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

自然垄断产业通指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产业,一般是指由国家为适应公众生活而设立的以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渐形成,20世纪末,全球掀起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浪潮,发达国家对一些长期实行国有化和政府管制的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了以市场化和竞争为导向的改革,一些计划经济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引入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亦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和弊端,需要加以规制和改革。

一、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的弊端首先,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着主体资格含混不清的弊病,有些自然垄断行业是行政干预的结果。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难以在短期内建立,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障碍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代替了市场运作。

各种行政机构在部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其行政权力对某些行业或业务实行人为的行政性垄断,从而将一些非自然垄断性行业或自然垄断性行业中的一些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强制划为自然垄断,其目的是通过行政权力获取部门垄断利润,其实质是权力寻租。

其次,存在国家垄断经营的性质。

即国家利用立法等国家权力禁止其他经济主体进入某些行业或经营某些业务,国家在其中身兼所有者和经营者二职,经营效率往往低下。

国家有关部门还借口规模经济效益,授予这些行业或业务以垄断权,人为建立进入壁垒,破坏市场竞争。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这个特点使得行业经营低效率,创新乏力,管理体制缺乏约束力。

这样行业所提供的就会是劣质服务,甚至强制提供服务,使得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再次,现有自然垄断行业中存在大量限制竞争行为。

由于自然垄断企业具有经营独占性及用户的不可选择性,那么其经营者如果过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就完全有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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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分类 号 ]F 0 [ 中 2 3 文献 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0 —14 (0 2 7 O 4 — 3 0 0 5 9 2 o )0 一 O 8 0


自然 垄 断 行 业规 制 的 理 论 基 础
对 于 自然 垄 断 的定 义 ,学 术 界 的看 法 比较 一 致 ,一 般 认 为 “ 谓 自然 垄 断性 ,是 指 由于 存 在 着 资 源 稀 所 缺 性 和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范 围 经 济 效 益 ,使 提 供 单 一 物 品 和 服 务 的企 业 或 联 合 起 来 提 供 多 数 物 品 和服 务 的 企 业 形 成 一 家 公 司 ( 断 )或 极 少 数 企 业 ( 头 垄 断 ) 的概 率 很 高 。 我 们 把 这 种 由 于技 术 理 由或 特 别 的经 济 垄 寡 理 由 而 成 立 的垄 断 或 寡 头 垄 断 ,称 为 ‘ 自然 垄 断 ’或 ‘ 自然 寡 头 垄 断 ” 。 自然 垄 断 与 行 为 垄 断 是 与微 观 规 ’ 制 ( 广 义 上 看 ,微 观 规 制是 政 府 对 微 观 经 济 运 行 的干 预 )相 联 系 的 垄 断 。 从

h s a e a ti p p rh s
e p u d d t e p o l ms o rc c e h n s o e r te e t r g lt n a d h s gv n te rf r s g e t n t x o n e r b e fp a t e wh n C i e e g v mx h i  ̄n x r e u a o , n a ie o m u g s o o s i h e i
四个 主 要 问 题 ,即 产 量 受 到 限 制 、管 理 松 懈 、不 大 关 心 研 究 与 开 发 以 及 由寻 租 行 为 所 产 生 的 利 润 耗 费 。 种 种 理 由 ,使 各 国在 处理 自然 垄 断 问 题 上 ,大 都 对 自然 垄 断 企 业 ( 主要 是 水 、 电 、煤 气 等 公 用 企 业 ) 的 进 入 、退 出 、价 格 、投 资 等 方 面进 行 规 制 。 政 府 的 显 著 特 性— — 对 全 体 社 会 成 员 的普 遍 性 和 强 制力 — —使 政 府 在 纠 正 自然 垄 断 上 具 有 某 些 明显 优 势 。 第 一 ,政 府 可 通 过 行 使 征 税 权 和 禁 止 权 ,限 制 新 企 业 进 入 自然 垄 断 行 业 。 因 为 , 自然 垄 断 行 业 只有 一
费 用 等 方 面 具 有 一 定交 易 费 用 优 势 。
政 府 的微 观 规 制 是 为 了 弥 补 和矫 正 市 场 失 灵 以 确 保 稀 缺 资 源 的有 效 配 置 。 自然 垄 断 就 是 市 场 失 灵 的表
现之 一 。虽然有 不少 国家在政 策上允许 垄断在 一定 程度上存 在 。但 在垄断条件下 ,任 何组织都有可 能丧 失 追 求 成 本 最 小 化 与 效 益 最 大 化 的 能力 ,从 而 破 坏 帕 累 托 最 优 的 资 源 配 置 。经 济 学 家 已 经 指 明 了垄 断带 来 的
由于维持垄 断可在技术 经济上达到更高效 率的结构 因素 ,所 以要 通过参加规 制来形 成和维持垄 断 ,通 过 价 格 规 制 和其 他 规 制 手 段 来 防 止垄 断 下 的企 业 在 自由决 策 时 所 产 生 的 不 良经 济 后 果 。 因此 ,某 些 特 定 的 产 业 具 有 的 自然 垄 断 性 就 成 为 经 济 性 规 制 的基 本依 据 。
2O 年 第 7 02 期
自然 垄 断 行 业 规 制 的 理 论 与 改 革
T e re n fr o g l t n o t r lMo o oy I d sre h o is a d Reo m fRe u ai n Nau a n p l n u t s o i
t i i d o usre h k n fi s nd ti s.
[ 关键词 ] 自然 垄断
理论
政府
规制 改革
Ke y wor ds: Nau a n p l The r tr l mo o o y o y Go e n n Re u a o Re o v r me t g lt n i fr m
吴 崎 右
WU Qi o —yu
( 暨南 大学经 济学 院
广州
5 03 ) 16 2
[ 摘 要 ]本 文从 自然 垄断行 业规制 的理论基 础 出发 ,论述 了我 国政府 在规 制 自然垄 断行 业 的实践 中
遇 到 的 问题 , 并 对 这 一 类行 业 的 改革 提 出 了建 议 。
个企业 生产时才最 有效率 ,新企业进 入必然会增加 生产成 本和市场 风险 。第二 ,政府 可通过行使征税 权和 处 罚 权 ,减 弱 或 消 除 自然 垄 断行 业 因竞 争 不 足 给 消 费 者 带 来 的或 潜 在 的 产 品质 量 、价 格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问
题 ,强 化 政 府 的经 济 职 能 。第 三 ,政 府 直 接 行 使 征 税 权 、禁 止 权 、处 罚 权 等 可 降 低 交 易 成 本 。政 府 在 组 织
Ab tac : r m n lzn he t e ei a u d me as o e ulto n n tr n p l nd sre sr t F o a a y i g t or t lf n a ntl f rg a i n o a u a mo o o y i u ti e h c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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