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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代理词篇一: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因a(以下简称a)诉B(以下简称B)、d、G借款合同纠纷一案,XXX律师事务所接受a的委托,依法指派XXX律师作为a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的庭审。

现根据本案相关证据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a与B签订的借款合同真实有效,a完全履行了向B放款300万元的合同义务,而B对于收到该借款的事实也予以了明确确认。

1、20XX年9月10日,a与B签订a流借字(20XX年)第870号借款合同,约定B向a借款金额为300万元,月息13‰,逾期罚息26‰,借款期限七个月(从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10日止)。

该借款合同是双方在a住所地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真实有效的合同,且B对该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予以承认。

2、当借款合同与借据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该借款合同第三条款项下,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放款时的借据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作相应调整。

B与a签订该借款合同于20XX年9月10日,但实际放款日为20XX年11月13日,即借款期限起始日应当以借据载明的日期20XX 年11月13日为准。

且还款日期调整为20XX年3月13日,借款期限为四个月。

3、该合同约定借款人B违约时,由B承担贷款人a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本案a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支付的律师费12万元应由B承担。

二、B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仍拖欠a借款300万元本金及利息。

1、20XX年11月12日,B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授权予其法定代表人c 接收a发放的300万元借款。

20XX年11月13日,a根据B的指示将借款300万元转至案外人c名下的XX银行XX支行账户上(卡号为),并由案外人c将该借款转交B。

以支付凭证为依据,且经过庭审核实确认,B已收到上述借款,但B未能按期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2、B在20XX年4月收到a借款到期催收函后承诺当月还款50-100万元,但依旧未能实现其还款承诺,因迟延履行已构成违约。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谨代表原告向贵庭提交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辩词。

本诉讼案件是围绕一份借款合同展开的,在此我将详细陈述我方的观点及证据,以期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

首先,我将廓清本案的事实。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合同条款,被告借款人向原告出借数额巨大的借款,并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双方约定了明确的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然而,被告至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接下来,我将就本案应适用的法律进行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当事人不得以合同内容不明确为由抗辩。

同时,本案涉及到的借款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我方有力的证据显示,原告提供了借款合同正本及其复印件、借条、以及相关的转账记录,证实了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和金额的准确性。

此外,根据手机通信记录以及第三方证人证言,可以证实被告曾多次承认欠款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偿还。

如此丰富的证据材料,明确证明了被告存在欠款事实以及其对此事实的知晓。

基于以上的陈述,我方认为原告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法庭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偿还,并支付滞纳金等违约金。

同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原告还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利息,以保护原告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方的辩解及立场陈述。

我们强烈请求法庭能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依法判决,还原合同的真实意愿,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谢谢法庭!原告代理律师附件:证据目录1. 借款合同正本及其复印件2. 借条及转账记录3. 手机通信记录4. 第三方证人证言。

借款纠纷案代理词

借款纠纷案代理词

借款纠纷案代理词一、引言尊敬的法官、仲裁员,我代表被告在本次借款纠纷案件中进行答辩陈述。

本案涉及的借款纠纷事实复杂、涉及金额较大,但是我将根据事实和法律条文,客观、详实地陈述案件相关情况,希望能够为您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为案件的公正裁决提供必要的依据。

二、案件事实1. 借款背景本案涉及的借款交易始于(时间),原告(借款人)当时向被告(出借人)提出借款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借款合同。

2. 借款合同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出借一定金额的资金,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

3. 借款履行情况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但在某一时段后,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剩余借款金额。

4. 借款纠纷发生出借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出催促还款通知,但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解释称因个人原因无力偿还借款。

由此,产生了本次借款纠纷案件。

三、被告的主要答辩观点1. 借款人责任认定被告认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承诺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但借款人逾期未还,违反了合同约定。

被告在发出催促还款通知后,借款人明确表示无力还款。

因此,被告主张将借款纠纷归责到借款人身上。

2. 异议事由解释被告对于借款人所提出的异议事由进行了解释。

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曾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且合同中也未约定与借款纠纷相关的附加条款。

同时,被告强调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赔偿请求被告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并支付与借款纠纷相关的诉讼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四、相关法律依据的引用1. 民法关于借款纠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法》,当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等。

2.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约束交易双方的法律文书,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相应的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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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篇一:借款纠纷案代理词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原告冯君华与被告贺斌、杨晓桃、贺丽丽、张瑞琴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贵院的公开审理,对原告冯君华与被告贺斌于201X年1月18日形成的30万元借款事实已非常清楚,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抵押人贺丽丽、保证人张瑞琴的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作为原告冯君华的委托代理人,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冯君华与被告贺斌之间的债权债务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X年1月18,被告贺斌因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向其提供了30万元借款,被告贺斌出具《借条》一枚,约定借期为5个月,月息1.5万元,到期还本。

该约定真实、合法、有效,即未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也未侵犯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首先,该民间借贷的主体为原告冯君华、被告贺斌,二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自主地从事民事行为,该借贷关系的形成是二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其次,原告与被告贺斌以书面方式达成该协议,在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对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内容形成合议,被法律所允许,受法律保护;再次,该借款事实已实际发生,原告在被贺斌出具《借条》后,已经将该款项交付,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双方书面或口头约定形成的特定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关系一经产生即受法律保护。

因此,原告与被告贺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该笔债务为被告贺斌、杨晓桃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债务偿还义务。

被告贺斌在201X年1月18日向原告出具的《借条》虽然只有其个人签字,但被告杨晓桃对该债务也是明知的,应认定该债务为夫妻间共同债务。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就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庭提出如下代理词。

首先,我们认为原告在起诉之前,未经合理催告,未尽到举证责任。

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原告在放贷之前并未进行合理的催告,要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款。

根据《借款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前有义务催告借款人归还借款。

但原告在本案中并未提供任何相关的证据证明他已经发出了催告通知。

因此,原告未尽到举证责任,导致我们无法判断借款合同是否已经到期。

其次,被告在借款合同到期前已经进行了部分归还。

根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在借款合同到期前已经归还了部分借款。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前已经归还了部分借款,应当视为履行了借款合同的约定,不应被追究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已经归还了一部分借款,因此我们认为被告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的约定。

最后,我们认为原告的索赔金额过高,不符合实际情况。

根据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原告在本案中要求被告支付高额的利息和违约金,但这些要求并未合理且不符合市场实际。

根据市场利率和合同约定的利率,我们认为原告的索赔金额过高,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认为原告未经合理催告,未尽到举证责任;被告已经归还了部分借款;原告的索赔金额过高。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请求贵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特此申请。

代理人:XX律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篇1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并不属于合同协议类别,而是在法庭上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陈述的一种法律文书。

这类文件通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律师根据案情撰写,用以阐明己方的观点、理由和请求。

下面我将提供一个较为详细的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示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本案原告(甲方)的代理人,现就与被告(乙方)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1. 合同签订情况: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借人民币XXXX元,借款期限为X个月,自XXXX 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利息按年利率X%计算。

2. 履行情况:原告已于合同签订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全部借款本金。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至今仍欠款XXXX元未还。

3. 催收情况:原告多次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被告催收欠款,但被告均未给予明确答复或拒绝还款。

二、代理意见1. 合法性分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被告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2. 事实认定:- 有证据表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出借义务,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

- 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借款或存在免除还款责任的情形。

3. 法律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应当承担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责任,并赔偿因逾期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借款纠纷案代理词

借款纠纷案代理词

借款纠纷案代理词
一、案情介绍
本案为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多方债权债务关系,涉案期限较长。

原告为A公司,被告为B公司,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借款合同的解释以及借款股权转让等相关问题。

二、事实及证据
1. 原告A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文本、债权转让协议、相关支付凭证等。

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向被告借款,并确保被告支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

2. 被告B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债权转让协议、相关支付凭证及财务报表等。

这些证据表明被告B公司已清偿借款,并没有逾期还款的情况发生。

三、法律分析
1. 鉴于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原告在诉讼请求方面拥有合法权益。

2. 被告提供的证据虽然显示其已清偿借款,但出于对证据真实性的保留,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

四、案件争议焦点
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借款合同的解释:双方对于借款合同的解释存在分歧,原告认为合同包括利息计算方式以及违约赔偿条款,而被告却有不同的解释。

2. 债权转让的真实性:被告声称已将借款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但原告对此提出质疑,要求被告提供转让协议及证据。

五、代理意见
1. 对于借款合同的解释:根据合同的约定,我们认为原告的解释是合理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具有约定支付利息以及违约赔偿条款的内容。

2. 对于债权转让的真实性:我们要求被告提供更完整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声称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方。

六、案件陈述。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原告(借款人)的代理人,就本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及事实概述本案涉及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借款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借取一定金额的资金,并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

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原告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法律适用及责任认定1. 双方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且已经实际履行。

2. 被告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行为。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3. 原告的权利保护:原告作为出借人,其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三、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1. 证据材料:本案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主要观点及理由1.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合理合法,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总结及请求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明确。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利益。

因此,原告要求被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此,我们请求法庭公正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后能够和解,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我代表本案被告(或原告)就借款合同纠纷一事提交如下代理词,望贵庭审慎考虑。

首先,我认为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我所了解的借款
合同纠纷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我认为原告(或被告)所主张的权利并不成立。

据我
了解,借款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在本案中,原告(或被告)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违约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因此其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

其次,我认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

借款合同
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有责任仔细审查和明确合同条款。

然而,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导致后期出
现纠纷。

因此,我认为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签订时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对其造成的
后果负有一定的责任。

最后,我认为本案争议较为复杂,涉及到的法律和事实情况较为繁杂。

根据我对案情
的了解,本案涉及到的合同约定、利息计算、借贷证据等方面均需要深入调查和审理。

我请求法庭合理审慎地对待本案,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以确保案件
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贵庭判决驳回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支持被告
的反诉请求),并请判决双方当事人自行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

代理人:XXX。

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精选3篇

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精选3篇

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原告******的托付作为其托付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仔细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依据,通过今日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晰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中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之事实非常清晰***年***月***日****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的,***年他分两次给我”、“这钱是******的”。

两份证人证言也对此予以印证,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明这样的事实:***年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元钱。

此外,依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年偿还***元,下余***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所涉借款与*****无关,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又交给******,但依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状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白,只是在后来的催要过程中才从被告处得知,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担当任何责任。

假如被告从原告处借得款项后将该款项抛弃,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对此负责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被告与******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爱护款项借出后,原告始终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始终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始终未催要。

由于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只商定原告需要用时被告返还,并没有确定详细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商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依据规定,未商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见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本人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发表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建立的。

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请求,原告出于信任和对被告的援助,同意并出借了约定款项。

然而,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达后,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了双方之间的纠纷。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1. 借款事实: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均有明确的书面证据。

2. 证据确凿:本案涉及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均能够充分证明被告的借款事实以及原告的合法权益。

3. 违约事实:被告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三、法律适用及责任承担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3. 赔偿损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四、代理观点1.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应当得到支持。

4. 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五、请求1.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3.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4.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证据确凿。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新整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词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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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词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原告山东三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邓晓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作为被告邓晓军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开庭审理。

现根据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的情况,并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裁判时参考。

被告方认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一、原被告之间非亲非故,被告只能算是原告的员工,原告无缘无故前后分15次,借款119700给被告,不符合常理。

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被告受原告委派,给工伤员工马苗苗支付医疗费或者受原告委派去从事其他工作,而事后没有销毁借条。

而且被告现在仍持有马苗苗在淄博市第一医院住院所用的一卡通,卡号为:21411801。

二、原告提供的主要证据15张借条,被刻意撕去审批联部分,企图隐瞒证据原貌,断章取义,掩盖事实真相,故不能客观证明案件事实。

原告提供的15张借据,并不是借据的原貌。

其右侧被撕去了其审批联部分。

被撕去的审批联部分,不但能够证明,这些钱款的用途,而且能够证明是经单位哪一级管理层批准的。

因此,审批联最能证明真实地案件事实。

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撕去的审批联部分,我们可以推定:审批联部分能够证明被告是受原告委派,去给受工伤的职工马苗苗支付医疗费或者去从事其他工作;更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三、被告提供的5份证据,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明本案的事实真相。

被告提供的5份证据,可以清晰完整的证明以下事实:被告邓晓军与原告山东三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工作关系。

原告统一印制的专用借条,分为借条部分和审批联两部分。

原告对外支取款项,必需注明用途,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柱本人的签字批准。

被告代表原告为原告员工马苗苗工伤支付过医疗费。

这些事实,正好与原告提供的经变造过的“借条”证据,吻合起来。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请求法庭驳回原告方诉讼请求。

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遵义20xx年11月24日。

一起私贷公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精选范文

一起私贷公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精选范文

一起私贷公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原告XX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开庭前我们认真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通过法庭调查对本案事实有了清楚了解。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案中,被告王XX与原告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关系,由借款申请书、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贷款明细帐等证据予以印证,上述证据资料由被告王XX的印章及签字,一审、二审及本次庭审过程中,被告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予以认可。

上述证据可以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形成有效的借款关系,且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对此原被告均无异议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

二、被告的行为不能构成职务行为,被告与其原单位之间的借款关系与原告无关,被告应当向原告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1、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能确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有主管机关的任命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而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上述资料。

其提供的石龙区法院调取得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该证据超过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期限,其调查主体不合法,未能证实被告王胜甫的任职期限,且未能提供该资料的原件,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原告提供的被告认可的借款申请书以及借款合同上,XX县XX福利焦化厂的法定代表人为被告提供的证人,而不是被告!2、即使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得以确认,其行为也不能构成职务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以其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王XX以个人名义书写借款申请书,且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资料上均以个人名义签字盖章,属于以个人名义借款,从证据资料我们无从看出被告借款时是以XX县XX福利焦化厂的名义进行的。

如果是以XX县XX福利焦化厂的名义进行的,那么原告允许该厂同时在担保人处盖章将成为笑话!即使款项借出后真的用于XX县XX福利焦化厂,也与原告无关,这只能证实被告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应当按挤占挪用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

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案。

下面是由店铺为你带来民间借贷的诉讼代理词。

民间借贷的代理词范文篇一尊敬的审判长: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秋艳接受某来某、某沅某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款人刘某某与出借人杨某某虽然签订了450万元的借款合同,但杨某某实际只交付了100万元,对此刘某某已经用房屋进行了抵偿。

因此,该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作为担保人的上诉人某来某、某沅某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借款的本金数额(一)250万元与本案《借款合同》无关1、250万元是否实际交付?根据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第九条及相关规定,大额资金交付必须提供相关交付凭证,仅凭借据或收条不能证明资金交付的事实。

除了交付100万元(8张承兑汇票)外,出借人杨某某没有提供任何支付凭证证明其实际交付了250万元,其提供的《借条》《收条》均不足以证明其就该250万元完成了交付。

2、250万并非借款。

根据出借人杨某某提供的《证明》(2013年6月10日)“2008年6月份53万船股转入借款...”,该250万元并非借款,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对此250万元应该按照其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3、250万元并非发生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与本案无关。

根据出借人杨某某提供的《证明》(2013年6月10日),该250万元即使实际存在,也是发生在2013年6月10日之前。

(二)第二笔100万元的支付证据不足关于庭审结束后出借人出示的两张承兑汇票(账面金额为50万)疑点重重,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补正的情况下,不应被采信为交付100万的凭证。

1、一审法院的两次庭审中,出借人对于前100万交付的8张承兑汇票(即本案各方当事人陈述的第一个100万)都有明确提及,但对于该2张承兑汇票却未有任何提及,陈述模棱两可,笼笼统统一带而过,见庭审笔录:2、从上述庭审笔录还可见其陈述不一,前后矛盾:第一次庭审陈述第二个100万为“汇票及现金”,第二次庭审陈述又只是“汇票”。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5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5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5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作为本案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就本次借款合同纠纷一事,经前期深入研究和充分准备,现提出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借款人)与被告(出借人)于特定日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内容。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主要涉及借款的还款情况、违约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二、代理观点1. 合同效力我方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内容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的意思表示。

2. 借款事实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借款。

我方请求法庭确认原告已履行了借款义务。

3. 违约事实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存在违约行为。

我方请求法庭查明被告的违约事实,并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证据分析我方已就借款事实、违约事实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

请求法庭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三、法律分析1. 合同履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3. 证据规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方严格遵守证据规则,提供真实、合法、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请求法庭依法采信我方证据,并作出公正判决。

四、代理意见1. 判令被告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总结陈述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作出公正判决。

同时,我方也愿意在法庭的调解下,与被告协商解决本案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5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5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5篇第1篇示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借贷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遍。

借款合同作为保障借贷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需要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有些时候一方当事人可能需要寻求法律代理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在法律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高超的辩护能力和沟通技巧。

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时,代理词往往需要运用法律逻辑和条文,结合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辩护建议,助力当事人顺利解决借款合同纠纷问题。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代理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了。

代理词需要仔细研究借款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文字表述清晰明了,避免因为合同条款存在歧义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2. 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

代理词需要根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4. 积极协商解决纠纷。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代理词可以通过积极协商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进入长期的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精力。

5. 坚守职业道德。

代理词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时,需要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为当事人提供客观、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职业的尊严和威严。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在法律服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技能对于解决借款合同纠纷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事人在遇到借款合同纠纷问题时,有必要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代理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结束】第2篇示例: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是指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律师为当事人起草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以概括当事人的诉求、主张及理由,帮助当事人争取自己的权益。

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词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代理词的开头部分通常会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起因及处理经过等。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原告(借款人)的代理人,就本案借款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被告提供了借款,然而被告却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二、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该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及责任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四、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

同时,原告要求被宕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相关证据及事实依据1. 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真实存在,且被告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

2. 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借款。

3. 被告的违约行为及相关证据,如被告未按时还款的银行流水记录等。

4. 原告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证据,如利息计算表等。

六、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对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七、代理意见1. 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2. 认定被告的违约行为,并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3. 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

4.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八、结语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本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我作为被告(或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有幸在法庭上向各位阐述我方观点,并提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某些条款的理解和执行产生了分歧,导致本起纠纷的发生。

二、代理意见1. 合同签订的有效性我方认为,该借款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同成立并生效。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对于合同内容有清晰的认知和理解。

2. 合同履行的争议点针对本案争议点,我方主张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和双方的实际行为进行判断。

对于原告提出的某些观点,我方认为与合同约定不符,且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同时,我方将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合同的解释原则在解释合同过程中,我方将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对于合同中的模糊条款和歧义,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同时,我方将尊重合同的整体内容和目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4. 法律责任与证据在本案中,我方将依法承担举证责任,提供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同时,我方认为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具体案件中,我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和主张。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 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用以支持我方的观点和主张。

四、请求与结论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或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

同时,我方将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严格按照判决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此,我方再次强调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本案纠纷,以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代表原告(借款人)就本次借款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的借款合同是我方当事人与被告(出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出现了违约行为,导致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二、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方当事人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我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而被告却出现了违约行为。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及责任被告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支付利息和本金,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方当事人的损失。

四、原告的权利和诉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我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我方当事人还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

五、证据和法律适用我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将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

同时,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被告主张权利。

六、法律分析本次借款合同纠纷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请求和结论综上所述,我方当事人的诉求完全合法、合理。

我们请求法庭支持我方当事人的诉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我们呼吁被告尊重法律、尊重合同约定,尽快履行其义务,以免进一步加重其负担和损失。

最后,我们感谢法庭对此案的公正审理,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会保护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按照法律规定,我接受本借款纠纷案件中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在深入了解案情、研究相关证据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案的借款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合同关系,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进而引发本案。

二、原告主张(或被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在此处详细阐述原告或被告的主张,包括借款事实、合同内容、履行情况、违约行为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三、法律分析(一)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借款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具有法律效力。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原告(或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告(或原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三)关于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代理观点(一)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合理的,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被告(或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本案中,原告(或被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应当被法院采纳。

(四)建议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在此处说明其他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项,如调解的可能性、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等。

)六、总结综上所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请求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代理法律依据(在此处列出代理词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和规定。

)最后,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对法庭的公正审理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相信,法庭将会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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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私贷公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原告XX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开庭前我们认真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通过法庭调查对本案事实有了清楚了解。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案中,被告王XX与原告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关系,由借款申请书、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贷款明细帐等证据予以印证,上述证据资料由被告王XX的印章及签字,一审、二审及本次庭审过程中,被告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予以认可。

上述证据可以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形成有效的借款关系,且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对此原被告均无异议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

二、被告的行为不能构成职务行为,被告与其原单位之间的借款关系与原告无关,被告应当向原告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1、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能确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有主管机关的任命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而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上述资料。

其提供的石龙区法院调取得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该证据超过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期限,其调查主体不合法,未能证实被告王胜甫的任职期限,且未能提供该资料的原件,依法不能作
为证据使用。

原告提供的被告认可的借款申请书以及借款合同上,XX县XX福利焦化厂的法定代表人为被告提供的证人,而不是被告!
2、即使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得以确认,其行为也不能构成
职务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以其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王XX以个人名义书写借款申请书,且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
资料上均以个人名义签字盖章,属于以个人名义借款,从证据资料我们无从看出被告借款时是以XX县XX福利焦化厂的名义进行的。

如果是以XX县XX福利焦化厂的名义进行的,那么原告允许该厂同时在担保人处盖章将成为笑话!
即使款项借出后真的用于XX县XX福利焦化厂,也与原告无关,这只能证实被告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应当按挤占挪用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对借款人款项借出后的用途,原告无权过问、无法控制,也不应对此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被告的这一行为,在被告与焦化厂之间形成了借款关系,在这一借款关系中,原告不是当事人,不享有权利也不应承担义务!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假如某借款人在款项借出后用于嫖娼,那么按照被告的逻辑,信用社是不是要向妓女去追要款项?向原告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只能是被告王胜甫,而不可能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被告辩称的利息计入本金重复计算根本就不存在,息转本本身也不违反法律规定,被告不存在法定的免责理由
被告辩称其中两笔借款5300元和13180元为另一借款50000
元孳生的利息,从50000元借据记载来看,其数字并不吻合。

两笔借款均书写有借款申请书,并有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为凭,完完全全是独立的借款法律关系!本案中,被告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利息计入本金重复计算现象!
借贷合同与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合同,借贷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出借人和借用人,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为贷款人和借款人,其区别就在于借款合同的出借方为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的出借方为一般公民和法人。

这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合同的规定中即可看出。

被告提出应适用最高法院关于借贷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属于对司法解释的误解。

诚然,《贷款通则(试行)》中曾经禁止金融机构以贷收息,但2019年新修订的《贷款通则》已经删除了这一规定。

2019年以后,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规章中,再也找不到以贷收息违法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中,法律未禁止的即不违法。

再者,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已明确允许金融机构对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计收复利,即允许把利息计入本金重复计算!
本案中,原告不存在利息计入本金重复计算的行为,即使存在这一行为,也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被告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关系,被告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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