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街道办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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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

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

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已经2012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庚茂2012年12月21日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但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促进部门之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互联共享;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应当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并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流动人口管理调查问卷模板

流动人口管理调查问卷模板

尊敬的受访者:您好!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流动人口的管理情况,我们特开展此次调查。

您的宝贵意见将有助于我们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服务。

本问卷采取匿名方式,所有信息仅用于统计分析,请您放心填写。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一、基本信息1. 您的性别:(1)男(2)女2. 您的年龄:(1)18岁以下(2)18-35岁(3)35岁以上3. 您的文化程度:(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中专(4)大专及以上4. 您所在的城市:(1)一线城市(2)二线城市(3)三线城市(4)四线城市及以下5. 您在现居住地居住的时间:(1)1年以下(2)1-3年(3)3-5年(4)5年以上二、流动人口管理政策与服务6. 您是否了解当地流动人口管理政策?(1)非常了解(2)比较了解(3)一般(4)不太了解(5)完全不了解7. 您认为当地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是否合理?(1)非常合理(2)比较合理(3)一般(4)不太合理(5)完全不合理8. 您是否了解当地流动人口服务项目?(1)非常了解(2)比较了解(3)一般(4)不太了解(5)完全不了解9. 您认为当地流动人口服务项目是否完善?(1)非常完善(2)比较完善(3)一般(4)不太完善(5)完全不完善10. 您是否享受过当地流动人口服务?(1)是(2)否11. 您对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的满意度如何?(1)非常满意(2)比较满意(3)一般(4)不太满意(5)非常不满意三、流动人口生活状况12. 您在现居住地的工作性质:(1)全职工作(2)兼职工作(3)创业(4)失业13. 您在现居住地的住房情况:(1)自有住房(2)租赁住房(3)集体宿舍(4)无住房14. 您在现居住地的子女教育情况:(1)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2)子女在外地接受教育(3)子女未接受教育15. 您在现居住地的生活成本:(1)较高(2)一般(3)较低四、意见和建议16. 您认为当地流动人口管理存在哪些问题?(1)政策执行不力(2)服务不到位(3)居住条件差(4)子女教育问题(5)其他17. 您对当地流动人口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2)提高服务质量(3)改善居住条件(4)关注子女教育(5)其他感谢您参与本次调查!祝您生活愉快!【调查问卷结束】。

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方案

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方案

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流动人口的数量众多,他们的来源和去向也不可控,这就给城市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政府需要做好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一、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的目的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生活状况,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和管理。

通过清理摸底工作,政府可以了解流动人口的人数、性别、年龄、职业、家庭状况等基本信息,了解他们的居住条件、经济来源、教育卫生状况等生活状况,为今后的政策制定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二、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的内容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的内容包括:流动人口登记、信息采集和数据整理等环节。

具体如下:1. 流动人口登记。

政府可以在各个入口处设置流动人口登记点,要求流动人口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居住地等信息,并进行登记核查。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网络、短信等途径进行流动人口的登记,方便流动人口操作。

2. 信息采集。

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收集流动人口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居住条件、经济来源以及教育和卫生状况等方面,把这些信息进行统计和整理,建立流动人口的信息库。

3. 数据整理。

政府需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和分析统计,对所得到的数据进行有效利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政策,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和管理。

三、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的意义1. 促进社会稳定。

流动人口是城市社会中的重要群体,通过清理摸底工作,政府可以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生活状况,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服务和帮助,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2.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通过清理摸底工作,政府可以了解到流动人口的流动趋势、居住地和职业分布等信息,可以更好地制定城市规划和管理政策,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 优化城市发展结构。

流动人口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清理摸底工作,政府可以了解流动人口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等信息,可以通过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等方式,优化城市发展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流动人口清查方案

流动人口清查方案

马栏镇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流动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摸清全乡流动人口底数提高流动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彻底解决流动人口漏统问题准确测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投入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良好的基础。结合马栏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满足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多样化需求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流动人口的全面清理清查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 一流动人口综合信息采集、建立台账率达95以上 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三查”率达95以上 三、清理清查对象及时限 一清理清查对象跨县域流动流出30日以上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流动人口为主。 四、工作步骤 马栏镇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乡人民政府成立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统一使用县级提供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表格统一组织专业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面清理登记阶段 组织派出所、计生、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及登记工作。做到“六同六进”即同清理、同登记、同办查证、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进单位进企业、进街进巷、进村进户、拉网式清理清查达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标准。 三总结上报阶段 对所清理清查的流动人口数据进行认真的汇总最后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镇计生办和县人口委。 五、工作要求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顺利进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对于已办理《婚育证明》的育龄人员通知其七日内到计生办查验对于未办理《婚育证明》的限七日内补办《婚育证明》。对拒不办理的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之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在排查中清查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由乡计生办负责处理。各村在排查的基础上整理完善流动人口档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各村、镇直各单位在排查登记、整顿理顺后、要向镇党委、政府写出负责性报告附清理清查登记表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这次清查整顿活动结束、检查验收后对行动迟缓、效果差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药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清查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方案 根据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了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底数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一步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对象。全员流动人口。 二、清查内容 一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情况 1.户籍地清查对象 2.现居住地清查对象 二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建档、《婚育证明》办证和查验、节育措施落实、孕环情监测、奖励优惠待遇落实和从业等情况。 三全员流动人口信息 流出人口的基本信息、家庭户信息。 三、清查方法 一普遍清查与重点清查相结合 以村居、单位、小组为单位全面清查辖区内的流动人口重点排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和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二入户核实与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 逐户走访核对信息流动人口办理与WIS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进行比对补录或修正居住在本辖区的流动人口信息。 三包干负责与联合清查相结合 实行包干负责制各村庄、居委会、单位按照“谁管辖谁清理”的原则清查辖区内的流动人口。 四、清查步骤 一组织动员。各村、居、单位按照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内流动人口特点的清理清查方案组织人员布置清查工作明确清查范围和清查任务。 二深入清查。村、单位自查。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并将包括违法生育在内的个案信息报镇计生办。 三质量复查。镇计生办将组织人员对清查质量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较多的要重新组织清查对遗漏的个案进行补登。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清查重点保证清查质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注重清查实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反馈工作做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处理工作。 流动

流动人口清查简报

流动人口清查简报

流动人口清查简报1.派出所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整治措施的报告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日)。

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流管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落实到位,并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

同时,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居委会、流管站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责任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二)全面清查整治阶段(9月10日至9月底)。

9月10日、17日、24日(20时—24时),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以社区为单位,工作人员由派出所民警、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流管站协管员组成,其余时间由各单位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流管站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重点加强对重点出租屋、重点流动人口的清查整顿,强化信息采集,严格执行流动人口暂住证制度,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进行全面整治,督促责任人加强节日期间的防护,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

本着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结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使出租屋管理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五、清查整顿专项行动的范围和方法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废旧物品收购点,繁华街道地段、集体或个人出租房屋及用人单位,重点要放在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流动人口密集的小旅馆及居民小区的个体出租房屋上。

(一)出租屋的建筑、消防设备、出路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房屋,不准出租。

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必须和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对于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暂住人口必须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从业人员应当申领暂住证,严格遵守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doc

自习
晚 晚自习老师按时到位,大多数班级安静
课堂
上午 星期一:第 2 节课巡查,1601 班第 3 组倒数第 2 个学生趴在桌子上睡觉, 后被另一学生叫醒。1605 班第 3 组最后一位学生睡觉,后被叫醒。 第5节课巡查,情况良好,无睡觉情况。 何舟老师请病假 6 天,由李平峰老师代课
下午 星期二:第 2 节课巡查,1506 班第 2 组最后一位学生睡觉,后被老师叫醒。 1708、1609 班师生互动好 第 6 节,各班情况良好,1506 班第 2 组倒数第 1 位学生在看漫画
5.音、体、美、计情况通报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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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职责任务

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职责任务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

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

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6、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救助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制度1、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有怀孕或生育的,房主应当及时报告所在村(居)委会。

流动人口工作总结精选范文5篇

流动人口工作总结精选范文5篇

流动人口工作总结精选范文5篇工作需要不断的去突破去探索,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工作出色的地方这些都是宝贵的。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流动人口工作总结范文(一)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2012年,根据省、市、县三级的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人大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

同时,我们还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重点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通过采取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计生组业务骨干参加,采取逐村逐户清查的办法,摸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重点,深化措施,确保质量。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每季度清查时,我们抽调计生组干部分别组成数个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办法,按照宣传培训、清理清查、回访复查、建档立案,完善制度五个阶段,对全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人群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摸底建档,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清除管理“空挡”和“死角”,主攻重点管理对象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

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简报

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简报

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简报城关街道办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各村(社区):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时间安排2022年3月5日到2022年5月31日。

三、主要工作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

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2022年3月5日—4月5日)。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

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

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有关调查经费下拨的通知

有关调查经费下拨的通知

通知
各街道人口计生办:
今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由于我区调查工作量大、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调动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局领导十分重视,从局计生工作经费中支付调查工作经费11万元给予调查街道(按照入户调查人数进行分配),用于上半年和下半年调查工作所需经费,请各街道对此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于6月11日前将发票(项目: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经费,具体金额见附件)交到区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科,以便快速下拨到位。

附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经费分配表
龙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经费分配表。

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方案(通用14篇)

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方案(通用14篇)

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方案(通用14篇)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方案 1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摸清我镇流动人口情况和变动趋势,强化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应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提高人口数据质量,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加强与泛珠三角地区人口计生部门的协调合作,进一步完善“一盘棋”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活动。

各村要做好专项活动部署,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小组,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根据各村实际,制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工作时间、落实包干责任人。

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组织清理清查队伍开展专项活动。

一是要对辖区内的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流动人口集中住宅区、商铺等重点聚居地的已婚育龄妇女重点人群,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清查活动。

通过清理清查活动,进一步摸清掌握流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信息变动情况。

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全面排查流动人口应查环查孕对象、手术库存和孕产情况,开展查环查孕,落实适宜、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消除政策外生育隐患。

二是要全面摸清掌握外出人口与的全员人口信息和已婚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建立流出人员档案信息,把好外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关,督促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应查对象按时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实行动态追踪。

(二)信息互通,确保双向服务管理职责落实。

各村充分运用全员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互,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常态机制,经常性采集、复核和更新信息。

一是做好信息反馈和接收工作,确保反馈率和接收率均能达到100%。

同时做好出生、“四术”等通报信息的校对和维护以及外籍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和查环查孕信息通报。

二是确保反馈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与村相关企业、卫生医疗机构、派出所等单位合作,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确保每条反馈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提交反馈信息。

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涉恶案件补漏洞补短板的通知》(X扫黑办〔X〕12号),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依法解决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形成健全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结合我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实际,经X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清查摸底。

全面排查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切实澄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全面采集、更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做到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二)重点管控。

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整治,重点整治藏污纳垢、违反规定的出租房屋、用工单位、中小旅店、娱乐场所和非法房屋中介,严格落实房主、业主的管理责任,堵塞工作漏洞,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三)依法严打。

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列管重点人员,及时发现处置脱管、失控人员,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和逃犯,坚决防止发生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事)件。

(四)宣传发动。

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地向群众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强大舆论支持,不断推进我镇扫黑除恶工作。

二、工作重点通过登记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管控措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控制,从中发现查处一批藏匿于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网上逃犯,取缔一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教育处罚一批违规房主。

(一)重点清查区域建筑工地、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地点;新建居民小区等流动人口可能落脚的地方;中小旅馆、劳务市场、废品收购点、歌舞娱乐、洗浴休闲等流动人口容易落脚藏身的场所。

(二)重点清理人员在行动期间辖区派出所网格民警、治安巡防队员及综治协管员要重点清查有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的;无合法身份证明,身份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来源不明或收支不符,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单身独居、租房混住、独院承租、短期承租的;居无定所、频繁更换暂住处所或昼伏夜出、逃避暂住登记,形迹可疑的;租用房屋从事非法收购、加工、制造业、地下宗教、迷信活动或作为违法犯罪嫌疑窝点的;交往人员复杂,有团伙违法犯罪嫌疑的;以及其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动人口。

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个人问卷

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个人问卷

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个人问卷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个人问卷调查目的:•了解2018年流动人口的情况•收集个人相关信息•掌握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居住情况、社会保障等数据调查范围:•全国范围内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婚姻状况:流动人口情况:1. 迁移原因:•就业•学习•跟随家人•其他(请注明):2. 迁徙区域:•省份:•城市:3. 就业情况:•就业状态:–已就业–未就业,寻找工作中–未就业,不寻找工作•职业类型(可多选):–农民工–服务业–制造业–公务员–私营企业–其他(请注明):4. 生活状况:•居住方式:–租房–公务员宿舍–公共住房–自有住房–临时住所–家人、亲友处•居住地区:–城市–农村5. 社会保障:•有无社会保障:–无•社会保障类型(可多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请注明):调查结果的保密和使用:•所有收集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统计分析目的•调查结果将匿名处理,不会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或发送邮件至以下邮箱进行咨询–邮箱地址:希望通过这份问卷调查,能够全面了解2018年流动人口的情况,包括迁移原因、流动范围、就业状况、生活方式以及社会保障情况等。

收集到的数据将有助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改进社会福利体系,以更好地关注和服务流动人口群体的需求。

同时,我们承诺所有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只作统计用途,不会泄露给任何人或组织。

调查结果将匿名处理,不会涉及个人的隐私信息。

如果您在填写问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将会及时为您解答。

请拨打上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提供的邮箱地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调查范围的重要性•流动人口是当前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流动性和多样性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了解流动人口的情况,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效依据,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有关开展示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开展示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吉卫教科发〔2017〕21号
66
关于印发《吉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卫医发〔2018〕25号
67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细则》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8〕48号
68
关于印发《吉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卫规划发〔2018〕8号
69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7〕55号
62
关于下发贯彻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补充意见的通知
吉卫医发〔2017〕39号
63
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7〕63号
64
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通知
吉卫审批发〔2017〕6号
65
《吉林省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0〕64号
15
关于印发吉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工作管理规范的通知
吉人口〔2010〕59号
16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管理规范的通知
吉人口〔2010〕60号
17
关于印发《吉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卫发〔2011〕63号
18
关于印发吉林省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细则(试行)》的通知
37
关于印发《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医改办联发〔2014〕2号
38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农民工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相信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收获肯定不少吧,好好地做个梳理并写一份工作总结吧。

那么写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1我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大力整合街道资源,针对街道流动人口多、房屋出租户多,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为建立“简洁、准确、及时、共享”的街道流入人口信息管理新机制,科学管理流动人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克服层层困难,有效开展流入人口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在社会治安严峻的新形势下,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范围、内容等都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街道、社区上下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一是不断完善和强化综治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了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由社区主任、计生信息员和户籍参加的流入人口管理信息员队伍。

形成社区主任亲自抓,民警、治保主任具体抓,其他工作人员与单位领导、企业老板等共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街道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每周都召开碰头会及时通报情况,分析社区治安动态,集体研究对策措施。

二是不断完善和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

根据社区实际,制定了工作目标,对社区治保人员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分工到人。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做好日常工作。

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对工作步骤、程序都作了详细规定。

二、全民动员,落实措施,不断提高参与意识我街道深入贯彻市、区有关政策,积极创建“平安街道”,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及出租房屋管理离不开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街道召集治安责任人、单位相关负责人、门店老板、居民组长、楼栋长开会进行动员部署,上门向单位和居民散发各种相关宣传资料20XX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出墙报、橱窗8期。

集中清理活动通知1

集中清理活动通知1

织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春季服务月”集中宣传清理活动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为切实加强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夯实基础,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双降”和“升位摘帽”的目标,经县人领小组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春季服务月”集中宣传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黔党发【2011】17号文件、毕党发【2012】4号文件精神,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扎实认真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人口问题,为全县经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克卫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太辉为副组长,其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清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克卫(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组长:郭太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赵泽政(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吴文杰(县公安局副局长)刘云军(县工商局局长)谢培非(县财政局副局长)熊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韦满祥(县民政局局长)罗天红 (县卫生局局长)韦刚(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黄海鸣(县能源局局长)周鹏玖(县安监局局长)吴维栋(县国税局局长)朱光华(县地税局局长)黄智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朱华(城关镇党委书记)李玉龙(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口计生局,由赵泽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发奎、肖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人口计生局流管办、稽查队负责具体办公。

组建七个城区清理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对各社区流动人口进行清理登记、查验婚育证明,处理和消化当天清理出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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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街道办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
专项活动的通知
xx街道办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时间安排
18年3月5日到18年5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2.更新、完善村(社区)流动人口卡册信息和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登记册,做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

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18年3月5日—4月5日)。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

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

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完善卡册个案信息(18年4月6日—4月30日)。

将清查到的实有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卡册信息逐人逐项比对,清查出卡册漏登、漏项、错项和地址未详到村 (社区)一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建档、纠错补录;清查出“已返回”或“已离开”人员,及时在卡册上结束流动。

同时,结合清查,重新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管理登记册,坚持进行动态管理。

进一步完善卡册基础信息资料,提高卡册信息准确率。

3、录入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个案信息(18年5月1日-20日)。

街道计生办将对系统中未建档、未登记个案,及时进行建档、登记录入;对清查出的漏项、错项和地址未祥到村(社区)一级人员,及时进行纠错补录;对流入(出)人口已离开(返回)本辖区的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填写日期,结束流动。

要完善提升新增的留守人员的逻辑关系,做到逻辑关系准确,信息录入完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核查,提升质量。

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3、注意逻辑,规范档案。

要理清流出人员与留守人员的关系、流入人口与进城务工人口的区别,分类建立好流动人口“两卡两册”和留守人员管理登记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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