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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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制定并实施岗位补贴方案。

二、实施目的。

1. 激励教职员工,通过岗位补贴,激励教职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2.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岗位补贴,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3. 促进教职员工的发展,通过岗位补贴,鼓励教职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促进个人和学校共同发展。

三、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四、具体措施。

1. 岗位补贴标准,根据教职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补贴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 绩效考核奖励,根据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奖励,激励教职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专业技能提升奖励,对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教学能力提升等方式提升自身能力的教职员工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奖励,鼓励教职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4. 工作表现奖励,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奖励,激励教职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实施方式。

1. 制定具体的岗位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并向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公示。

2.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

3.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岗位补贴政策宣传,让教职员工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奖励标准。

4. 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岗位补贴的发放程序规范、透明。

六、实施效果评估。

1. 定期对岗位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2. 收集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岗位补贴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七、总结。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教职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个人和学校共同发展。

Xx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

Xx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

Xx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
Xx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聘任相适应的、体现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校内分配原则,健全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津贴分配的目标
建立新的津贴分配模式和运行机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质量,促进学校的总体发展。

二、校内津贴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实行津贴分配的动态管理,将津贴分配与岗位责任、业绩、贡献紧密结合,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倾斜。

(二)突出重点,支持创新,鼓励拔尖。

(三)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统筹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以及工勤人员的工作,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三、校内津贴的种类。

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WORD13页)

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WORD13页)

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本着贯彻落实“人才强校”的战略思想,本办法着力解决上一轮改革中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机制,使之更为科学合理,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学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原则(一) 津贴分配要重实绩、重贡献、重质量,要形成向优秀拔尖人才、优秀团队、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

(二) 继续贯彻在全员岗位聘任的基础上,实行岗位津贴的制度。

要因事设岗,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按工作质量定酬。

将津贴分配与岗位、职责、贡献挂钩,强化岗位,淡化身份,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 合理调整收入差距,实行津贴分配的动态管理。

(四) 学校对岗位津贴分配实行分类分层和宏观管理。

学校将津贴总额核拨到各学院(含体育教育部,下同),各学院再制定分配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教师岗位设置(一)教师岗位设置依据教师编制总量,设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类教师岗位。

(二)教师岗位级别及分布教师岗位分为9级,另设学校特聘岗位(年薪制)。

教授岗7-9级;副教授岗5-6级;讲师岗3-4级;助教岗1-2级。

(三)岗位职数1.全校教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左右,依据条件确定津贴档次。

2.全校副教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6级控制在副教授的30%以内。

3.全校讲师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4级控制在讲师的30%以内。

4.全校助教岗位职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左右,其中2级控制在助教的30%以内。

三、教师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及聘任程序(一)任职资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团结协作,身体健康,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到教书育人。

(二)上岗条件三年年均科研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教学型岗位;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不到上岗条件所规定量的10%的教师,需申报科研型岗位。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一、前言为了激励和奖励在大学校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校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学决定推行校内岗位津贴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使员工真正感受到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尊重和回报。

二、实施方案1. 指导准则(1)岗位设置根据大学内部各项工作分工和具体情况,设立不同的岗位,并规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2)津贴标准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风险系数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津贴标准由相关部门经过调研和比较分析后确定,具有相对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3)津贴发放津贴发放以月为周期,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发放。

员工通过工作签到记录、绩效评定等方式确定其当月应得的岗位津贴数额,并由上级主管审批后发放。

2. 实施步骤(1)岗位纳入制度大学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次制度,对现有的岗位进行重新梳理和核实,确保每个岗位的性质和职责明确,并与相关的薪酬核算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2)津贴标准设定相关部门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强度,制定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并提交给领导审核。

在设定标准过程中应注意公平和合理,并对标准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宣传,以便员工能够理解并接受该标准。

(3)激励机制建立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对那些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并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此举不仅能够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也对提升整体工作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监督与检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包括上报、审核、审批等措施,并对发放的津贴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发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变革与预期通过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预期将会带来以下几个变化和预期:1. 激励员工: 通过岗位津贴的发放,可以明显的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其工作热情和创造性。

2. 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奖励那些表现突出的员工,将会带动整个团队成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制定背景及目的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政策,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是对教职工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所提供的现场工作补贴,体现了学校教职工的认可、鼓励和支持。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是教育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创新创造,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激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积极工作,本校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二、发放标准1、发放对象:本校全职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教职工工作津贴按学期发放,发放标准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分为三档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和800元,发放档次由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以及预算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每学期的第二个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中。

3、发放周期:学校对于工作津贴的发放周期,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在每个学期结束后的下个月进行发放。

三、发放要求1、绩效考评:学校将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进行绩效考评,评定教职工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质量等等因素,综合考虑评定每位教职工发放的工作津贴的档次。

绩效考评将以部门负责人的考评为主,然后由人事部门进行核实评估,最后由校长审批通过。

2、管理要求:教职工工作津贴的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将定期对工作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将工作津贴作为教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和考勤管理。

四、资金来源本校教职工工作津贴的发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的补贴资金,同时也可以借助学校发展基金和企业赞助等方式进行补充。

学校财务部门将对发放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确保发放的资金能够按照规定用于教职工的工作津贴发放,同时也要保证发放的资金能够覆盖所有的教职工,并将工作津贴的发放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中进行管理。

五、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

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
3. 公示与异议处理: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公告 栏上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与异议处理。
4. 发放津贴: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津贴发放至学 生个人银行卡。
津贴发放周期与时间
发放周期
学术表现津贴可按学期或学年发放,体育特长津贴和艺术特长津贴可按学期或 学年发放。
发放时间
一般在学期或学年开始时发放,以激励学生在新的学期或学年开始时继续努力 。同时,可以在特定节日或纪念日,如教师节、校庆等特殊时期,对表现突出 的学生进行额外的津贴奖励。
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学校 师生评价等是评定后勤服务人员工作 绩效津贴的重要指标,根据不同级别 对应不同的分值,以客观、公正地评 定工作绩效。
03
发放方式
工作绩效津贴的发放应遵循“按月考 核,按月发放”的原则,每月根据考 核结果及时发放。
06
CATALOGUE
学校内津贴实施效果评估与调整
实施效果评估方法与指标
科研成果奖励津贴
总结词
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详细描述
学校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发放科研成果奖励津贴 。该津贴旨在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力。
社会服务与学术活动津贴
总结词
根据教师参与社会服务与学术活动的贡献进行奖励,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学术活动。
制定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激励教职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
津贴的定义和作用
津贴是指单位为了奖励员工或调动员工积极性而发放的额外 薪酬或福利。在学校内,津贴可以包括教学津贴、科研津贴 、管理津贴等。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也在增加。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保障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学校决定制定并实施岗位补贴方案。

二、补贴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三、补贴标准。

1. 教师岗位补贴,根据教师的教龄和职称等级,分为不同的补贴标准。

教师的教龄越长、职称等级越高,补贴标准越高。

2. 行政人员岗位补贴,根据行政人员的职务级别和工作年限,分为不同的补贴标准。

职务级别越高、工作年限越长,补贴标准越高。

四、补贴发放。

1. 补贴发放时间,每年度的7月和12月分别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日期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安排。

2. 补贴发放形式,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发放,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性。

五、补贴管理。

1. 补贴申请,教职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补贴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学校人事部门。

2. 补贴审核,学校人事部门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3. 补贴监督,学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补贴发放进行监督,确保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和及时性。

六、补贴评估。

学校将定期对岗位补贴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确保补贴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七、总结。

学校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地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学校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补贴待遇。

同时,学校也将不断完善和调整补贴方案,以更好地满足教职员工的需求,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工作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保证学校教职工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动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拟向教职工发放工作津贴。

二、发放标准1.发放对象: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工勤人员。

2.发放标准:按照学科和职务分别进行发放。

(1)学科类①特长科目教师:证书级别每年发放600元工作津贴,高级证书级别每年发放1000元工作津贴;②优秀科目教师:每年发放600元工作津贴;③骨干科目教师:每年发放1000元工作津贴。

(2)职务类①高级职称教师:每年发放2000元工作津贴;②中级职称教师:每年发放1000元工作津贴;③初级职称教师:每年发放500元工作津贴;④班主任:每年发放600元工作津贴;⑤年级组长:每年发放800元工作津贴;⑥行政类:校级领导每年发放2000元工作津贴,部门负责人每年发放1000元工作津贴。

三、申领方式1.申领方式:教职工需在学校设立的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2.申领时间:每年9月份,具体时间由校方面另行通知。

3.申领人员:参照上述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和工勤人员均可申领。

四、发放方式1.发放时间:每年10月份开始发放,具体时间由校方面另行通知。

2.发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以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教职工工资账户。

3.发放标志:工作津贴发放完成之后,学校财务部门会单独开具一张工作津贴的收据。

五、其他事项1.对于因工作调动、学科调整等原因引起发放标准变动的,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工作津贴,并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7.16)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7.16)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试行)二0一三年七月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师范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制度和管理机制,充分体现向教学一线和高层次人才倾斜,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把我校办成合格本科院校,实现学校“三步走”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合理合规。

依照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最大限度的做到公平公正,各院(系、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要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2.以岗定责,量化考核。

岗位和工作量是方案制定的基础,各院(系、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也必须以岗位和工作量为基础。

3.两级管理,分类指导。

学校提出指导性原则和工作量要求,各院(系、部)负责具体分配。

学校明确岗位类别,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4.统筹兼顾,逐步完善。

充分考虑学校目前的具体实际,同时为学校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

三、实施范围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的范围: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四、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一)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实际,我校现有岗位设置为六类:教学科研岗、科研教学岗、教学辅助岗、辅导员岗、党政管理岗、工勤岗。

1.教学科研岗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单位。

2.科研教学岗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

3.教学辅助岗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员级岗。

中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

中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

中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奖金是指国家规定的工资之外,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学校制定规章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发放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校内津贴是指国家规定的津贴之外,根据学校工作岗位的性质、责任、贡献确定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校内资金、津贴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学校收取、创收并按政策可用于奖励发放的计划外资金。

校内奖金与津贴发放的标准与资金总额是不永久确定的。

第四条校内奖金的种类有:(1)课时奖金;(2)出勤活动奖;(3)学期考核奖金;(4)毕业班教学奖金;(5)年度考核奖金等。

第五条校内津贴的种类有:(1)校级领导干部岗位津贴、(2)学校中层干部岗位津贴;(3)班主任、年级组长岗位津贴、(4)教研组组长岗位津贴、(5)备课组长、岗位津贴。

其余需要发放津贴的工作岗位,参照五种岗位津贴标准发放。

第六条享受校内资金和津贴的人员是:凡于学校签定了岗位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第七条校内奖金和津贴发放的原则是:1、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

奖金津贴的发放要有利于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体现奖金、津贴发放的激励作用。

奖金、津贴的发放要依据按劳分配、多烙多得、不劳不得和奖优罚劣的原则,考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3、体现奖金、津贴发放对专业人员等级和职员、工人岗位的差别。

奖金、津贴的发放向教育教学第一线倾斜,向工作多、效率高、成绩突出、责任重大者倾斜。

4、奖金、津贴的发放必须考核。

制定、完善、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和方法。

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课时奖金第八条课时奖金是学校教学人员的主要奖金。

凡签定上岗合同,担任各项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均可按照此规定享受课时奖金。

第九条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人员满工作量75%的,发放本人国家规定的全额工资;超出的课时计发课时奖金;未达到的按照国家规定扣除本人国家规定工资的30%部分。

第十条月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理顺分配关系,按照定岗定责,按劳分配的原则制定邺建高级中学校内教职工月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学校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范例(试行)

学校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范例(试行)

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试行)为了推进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建立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的保证机制,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总体水平的提高。

为此,根据校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校区的财政支付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依据学校现有财力,参照执行哈医大各类人员同级别津贴水平的原则;2、依据满负荷工作、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3、依据各类岗位津贴水平相对平衡、略向教学一线和骨干人员倾斜的原则;4、依据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三、校内岗位津贴的构成校内岗位津贴分为基础津贴和工作任务津贴、专项工作津贴三部分;1、基础津贴根据聘任岗位的类别和级别确定,相对稳定,采取直接到人的发放办法;2、工作任务津贴根据校内各单位实际承担的工作量或确定的岗位数额核定,采取由基层单位依据学校规定负责发放的办法;3、专项工作津贴是促进教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奖励性津贴。

四、校内岗位津贴的标准及发放办法(一)基础津贴1、按照标准工作时计算,每一标准工作时4.00元2、计算基础津贴的公式为:Y=4×A×XY为应发基础津贴额度A为实际工作日内出勤时数x为职务级别系数3、各类系数确定值1)A一实际工作日内出勤时数,每工作日为8小时。

A1为执行五周假期工作岗位,全勤l 6 0 0小时;A2为执行四周假期工作岗位,全勤l 6 8 0小时;2)X一职务级别系数专业技术人员X1正高职:1、0 X2副高职:0、8X3中级职:0、6 X4初级职:0、4X5员级职:0、3 X6见习期:0、3党政管理人员Xl校级:1、3 X2副校级:l、1X3副处级:0、9 X4正科级:0、7X5副科级:0、5 X6科员:0、4X7办事员:0、3 X3见习期:0、3工勤人员:Xl高级技师:O、5 X2 技师:0、4X3其他工人:0、34、基础津贴的发放办法1)基础津贴按人发放,每人只能按确定岗位领取一种,同时具有专业技术和党政职务的人员可按照较高标准发放。

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试行)

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试行)

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应的岗位津贴评定指标体系,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岗位津贴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1、岗位津贴的评定重点向学科建设倾斜,向教学科研岗位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及骨干人才,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

2、强化岗位意识,推进岗位聘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做到责岗相符、评岗有据、任岗担压,使学院各项工作管理有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建立公平竞争、津贴与绩效挂钩、体现贡献大小的分配制度。

4、建立以岗位工作量计算为依据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岗位津贴评定机制,岗位津贴的浮动与职责、责任、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考核奖惩紧密挂钩。

二、岗位职责与基本要求(一)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1、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较好地完成至少80%的额定教学工作量。

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主持或主要参加一项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或组织一次本人所担任课程的教学研讨活动。

3、主持承担或以主要骨干参加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其他科技工作,完成课题等年度工作任务。

每年作为第一作者以为单位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主编教材1部(或参编全国统编教材)。

4、独立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或进修生或青年教师,且成绩突出。

5、每年至少作学术报告1次。

(二)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1、承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工作,较好地完成至少80%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开展教学研讨工作,参加一项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实验室建设项目;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编写实验课教材(实验指导书)或主讲本人所任课程的教学研讨活动。

3、参加科研、科技服务及学术交流活动。

每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参编教材1部。

学校津贴实施方案

学校津贴实施方案

学校津贴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支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决定实施一项新的津贴政策。

该政策将旨在帮助学生减轻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生活品质。

以下是学校津贴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对象范围
本次津贴政策将面向全校所有在校学生,不分年级和专业。

二、津贴标准
学校将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较高的津贴额度,以帮助他们应对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2. 家庭经济一般的学生也将获得一定额度的津贴,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三、发放方式
学校将通过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直接发放津贴,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性。

四、使用范围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合理使用津贴资金。

例如,购买学习用品、支付学杂费、改善生活条件等。

五、监督管理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津贴发放和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津贴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杜绝浪费和滥用。

六、政策宣传
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向全体学生宣传津贴政策,让学生们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发放标准,确保政策的公开透明。

七、政策效果评估
学校将定期对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政策细则,
确保政策的科学合理和有效实施。

八、政策落实时间
本次津贴政策将于下个学期开始正式实施,届时学生们可以根据相关流程申请领取津贴。

以上就是学校津贴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学生能够充分理解政策意图,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校内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为深化我院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津贴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院根据绩效管理要求,在2005年制订的《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执行办法》(河职院[2005]55 号文)的基础上,修改补充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内岗位津贴以岗定酬,岗变酬变,分类管理。

根据工作的不同性质与特点进行分配,向教学、科研以及优秀管理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第二条校内岗位津贴从市财政返拨学费的22%、市财政下拨的年终奖以及学院开展社会服务收入中按规定提取可作为工作津贴部分中支出。

岗位津贴标准每年根据办学效益进行调整。

第三条校内岗位津贴总数的75%用于平时工作津贴,25%用于年度奖励,奖励办法另订。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与津贴第四条教学工作量是以量化的形式反映教师完成工作量的情况,包括讲课工作量和讲课相关工作量,计量单位为标准学时。

第五条教师全年额定工作量为432学时,即每周12学时(按每学年36周的累计平均计算)。

第六条未达到每周规定课时的教师,按第七条中考核4档计算课酬。

教学工作量未达规定要求的教师可以到所在系部或相关处室申请兼职,由所在系部或处室考核同意兼职后报人事处核定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第七条教师工作量及课酬的计算:1、讲课课酬:A=∑J·L·M·N·P·R·W式中:A—授课教师的讲课课酬;J—每课时的课酬基数(暂定为16);L注:①表中4档、3档、2档、1档分别为考核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

(考核办法见《教师量化考核办法》)②考核不合格,按相应合格档次标准的50%比例发放。

M—专业系数,公共课为1,专业课(含“05方案”中规定的思想政治课程)及中文写作课为1.1;N—大课系数,60人以内为1,170人以上为1.35,60-170人之间为N=1+0.03·(人数-60)/10;P—质量系数,院级精品课主持人为1.1,第一、第二参与人为1.05,第三参与人开始为1;省级精品课主持人为1.3,第一、第二参与人为1.2,第三、第四参与人为1.1,第五参与人开始为1;国家级精品课主持人为1.5,第一、第二参与人为1.3,第三、第四参与人为1.2,第五、第六参与人为1.1,第七参与人开始为1;R—课型系数,已上过一次或多次的课程为1,新开课或开新课为1.1;W—教师完成课时数(每门课的总标准课时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的规定)。

学校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津贴的发放工作,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我校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本次学校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全校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发放标准。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确定不同档次的津贴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享受更高的津贴标准,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保证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发放时间。

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始之初,统一发放学校津贴。

具体的发放时间将由学校财务处和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并提前向全校师生发布通知,以便学生及时领取津贴。

四、发放流程。

学校将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将学校津贴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账户,学生只需携带有效证件和银行卡,前往指定的银行网点即可领取津贴。

五、发放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发放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津贴的发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津贴的发放公平、公正、及时。

六、发放宣传。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学校
津贴的发放政策和流程,提醒学生注意领取时间和相关事项,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领取到应有的津贴。

七、发放效果评估。

学校将定期对学校津贴的发放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学生对津贴政策的满意度和
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发放方案,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相信学校津贴的发放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能够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暂行办法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暂行办法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暂行办法为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校内分配制度和向高层次人才及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及各项事业发展,根据《XXX大学第五轮人事分配制度改调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校内津贴的原则(一)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坚持“津贴与职责、业绩挂钩”的原则;(四)坚持“分层次管理”原则;(五)学校对各单位、部门实施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二、校内津贴体系本轮改调实行以岗位津贴为主的综合性校内津贴制度。

设立岗位津贴、学科建设津贴、奖励津贴和特殊津贴。

岗位津贴主要依据所聘任岗位和完成工作任务的状况发放。

奖励津贴主要奖励有突出成绩和做出较大贡献的教职工。

学科建设津贴发放对象为重点学科(含科研基地)建设责任人。

特殊津贴发放对象为学科(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博士学位获得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岗位津贴级次及标准(一)教学岗岗位津贴教学岗分为教学教研岗和教学科研岗,其岗位津贴也相应分为教学教研岗岗位津贴和教学科研岗岗位津贴,各为九级。

级次及标准见附表。

(二)科研岗岗位津贴科研岗岗位津贴根据岗位设置分为九级,级次及标准见附表。

(三)管理岗岗位津贴管理岗岗位津贴根据岗位设置分为八级,级次及标准见附表。

(四)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辅助服务岗岗位津贴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辅助服务岗岗位津贴根据岗位设置分为七级,级次及标准见附表。

(五)工勤岗岗位津贴工勤岗岗位津贴分为六级,级次及标准见附表。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可根据本文件精神拟定办法,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四、学科建设津贴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含科研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学科最高教学、科研岗岗位津贴标准享受岗位津贴。

五、奖励津贴(一)超定额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津贴超定额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标准按照《XXX大学教师超定额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实施细则》(校发〔2003〕153号)执行;超定额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标准按照《XXX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3〕154号)执行。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根据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更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实现一流学校、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业绩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实施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岗位设置、聘任、考核为运行机制,以工作实绩与效果为激励目标的岗位津贴制度,突出学校教学、科研的主体地位,整体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收入水平,统筹兼顾,和谐发展。

第四条实施范围校本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实验、图书、卫生、档案、出版等单位(部门)。

学校后勤、产业等部门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方案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岗位津贴第五条学校设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种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对象: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校本部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编辑部、校医院、管理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A、B两类,A类岗位包括特一级、特二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B类岗位包括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

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标准如下:2.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023年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

2023年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

2023年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____年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校内津贴是指在学校内部进行发放的一种奖励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在学术、体育、艺术等各个领域中积极参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才能发展。

本方案旨在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学校内津贴制度,鼓励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内津贴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 激励引导原则:学校内津贴的设立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 多样化原则:学校内津贴的类别应多样化,涵盖学术、体育、艺术等各个领域,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和特长。

4. 转移支付原则:学校内津贴应作为学校资金的一部分,在符合条件的学生间进行转移支付,鼓励学生成为互相激励的群体。

三、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1. 学术类津贴:(1) 学术科研津贴:该津贴针对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论文发表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津贴。

(2) 学术竞赛津贴:该津贴针对在各类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竞赛的级别、个人表现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津贴。

(3) 学术项目津贴:该津贴针对在学校内外开展的学术项目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根据项目的质量、影响力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周期性津贴。

2. 体育类津贴:(1) 校内体育竞赛津贴:该津贴针对在校内体育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比赛项目、表现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津贴。

(2) 校外体育赛事津贴:该津贴针对在校外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比赛级别、个人表现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津贴。

(3) 体育训练津贴:该津贴针对参与学校组织的体育训练、校队训练等有出色表现的学生,根据参与程度、表现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周期性津贴。

3. 艺术类津贴:(1) 艺术竞赛津贴:该津贴针对在校内外艺术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竞赛级别、表现等进行评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津贴。

南师大附中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_津贴的实施方案

南师大附中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_津贴的实施方案

《南师大附中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_津贴的实施方案》
摘要:教师病假每月累计在两天以内(含两天),所缺的课时数,不扣发津贴,事假所缺的课时,每节课按2课时扣发相应的津贴,直到扣完本人当月的津贴为止,教师旷课的,每节课按5课时扣发相应的津贴,直到扣完本人当月的津贴为止
南师大附中学校内津贴实施方案
1、教师病假每月累计在两天以内(含两天),所缺的课时数,不扣发津贴。

从第三天起按所缺的实际课时扣发本人相应的津贴。

事假所缺的课时,每节课按2课时扣发相应的津贴,直到扣完本人当月的津贴为止。

2、职工病假每月累计在两天以内(含两天),不扣发津贴。

从第三天起,每天按本人月津贴的5%扣发本人相应的津贴。

事假每天按本人月津贴的10%扣发本人相应的津贴,直到扣完本人当月的津贴为止。

3、教师旷课的,每节课按5课时扣发相应的津贴,直到扣完本人当月的津贴为止。

4、职工旷工的,每月按本人月津贴的20%扣发本人相应的津贴,直到扣完本人当月的津贴为止。

5、凡有迟到、早退、学校规定必须出席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监考、运动会裁判等工作缺席的,纳入对教职工的考核办法予以一并考虑,并适当扣发相应的津贴。

*校级会议研究决定: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缺席的,每人每次扣除津贴100元;迟到的,每人每次扣除津贴50元。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学校鼓励教职工利用假期时间结婚;在正常工作时间,需要休婚假而由于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照假期加班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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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调整方案

华北电力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调整方案

华北电力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调整方案华电校人〔2007〕16号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实现校内津贴两地统一。

(二)为落实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为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奠定基础。

(三)各类人员校内津贴结构不变,主要对各类系数进行调整,即在《华北电力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华电校人〔2004〕19号文件)基础上调整。

二、调整方案(一)教师岗津贴: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学校每年的财务状况调整,2007年为25元/分。

专任教师岗位津贴分微调如下表:教师岗位津贴分课时津贴:全年教学工作量少于等于700部分,酬金标准为:30元/工作量,(根据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助教岗位系数 1.0,讲师岗位系数1.1,副教授岗位系数1.2,教授岗位系数1.3);全年教学工作量大于700部分,按上述标准折半。

责任教授岗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不变。

(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津贴标准根据学校每年的财务状况调整,2007年仍为50元/分。

岗位津贴分微调后见下表:党政管理部门、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岗位津贴分教辅岗位人员(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分党政管理部门、教学单位、教辅单位的工勤岗位津贴分(三)几点说明:1.管理人员岗中:处级二岗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处职满3年,或任副处职满6年的副处职岗位;处级三岗为不具备处级二岗条件的副处职岗位。

聘在处级二岗主持工作的正处级单位副处长(含保定校区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处长)享受处级一岗岗位津贴。

聘在职员一岗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本科学历人员、工作年限不满二年的硕士研究生享受职员二岗岗位津贴。

2.教辅人员岗(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中:聘在技术四岗担任室(部)主任的人员享受技术三岗岗位津贴。

聘在技术三岗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技术二岗岗位津贴。

3.处级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享受处级二岗岗位津贴;副处级调研员享受处级三岗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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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试行)二0一三年七月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师范学院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制度和管理机制,充分体现向教学一线和高层次人才倾斜,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把我校办成合格本科院校,实现学校“三步走”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合理合规。

依照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最大限度的做到公平公正,各院(系、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要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2.以岗定责,量化考核。

岗位和工作量是方案制定的基础,各院(系、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也必须以岗位和工作量为基础。

3.两级管理,分类指导。

学校提出指导性原则和工作量要求,各院(系、部)负责具体分配。

学校明确岗位类别,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4.统筹兼顾,逐步完善。

充分考虑学校目前的具体实际,同时为学校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

三、实施范围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的范围: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四、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一)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实际,我校现有岗位设置为六类:教学科研岗、科研教学岗、教学辅助岗、辅导员岗、党政管理岗、工勤岗。

1.教学科研岗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单位。

2.科研教学岗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

3.教学辅助岗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员级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除教学、科研之外的专业技术系列。

4.辅导员岗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

5.党政管理岗包括正校级、副校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党政机构及群团组织。

6.工勤岗包括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

(二)岗位工作量标准1.依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量化,按照合格工作量标准进行考核。

工作量核算单位是“分”,教学中的1个标准课时为1分,其他工作量均参考此标准确定。

各岗位合格工作量标准如下:(1)教学科研岗位(单位:分)(2)科研教学岗位(单位:分)(3)教学辅助岗位(单位:分)(4)辅导员岗位工作量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辅导员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试行)。

(5)党政管理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服务质量评价、出勤率。

正校级、副校级校内岗位津贴按正处级校内岗位津贴的1.6、1.4计算。

正处级校内岗位津贴按教学科研岗教授岗位收入平均值的0.9计算。

副处级校内岗位津贴按正处级岗位津贴的0.7计算。

正科级校内岗位津贴按副处级岗位津贴的0.85计算。

副科级校内岗位津贴按正科级校内岗位津贴的0.95计算.科员校内岗位津贴按副科级岗位津贴的0.9计算。

(6)工勤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

工勤岗位技师、高级工校内岗位津贴按党政管理岗正科级岗位津贴的0.95、0.9计算,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校内岗位津贴按高级工校内岗位津贴的0.85、0.8、0.75计算。

2.工作量补助(1)教学、科研单位中,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兼做业务管理工作的“双肩挑”人员,补助教学、科研工作量,具体补助标准为:正处级: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1/2和1/2;科研所长: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1/4和1/4;教学、科研单位及其它业务单位中“双肩挑”人员以及没有计算工作量的其它工作的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制定,从其单位分配经费中支出。

(2)教学、教辅单位中专职党务、共青团干部参照党政管理岗位核算校内岗位津贴标准,纳入所在单位考核。

(3)非教学、科研岗位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承担教学任务(完整讲授一门课程),由兼职单位根据其教学工作量发放教学工作量工资(每周不超过4节,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3.高层次人才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履行岗位职责后按月发放。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经考核完成博士科研工作量后(科研工作量200分)按月发放。

具有博士学位(学历)的教授的补贴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累加。

五、考核办法考核采用两级考核的方式,学校负责对校二级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博士补贴部分的考核,校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1.学校对二级单位的考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校二级单位工作量审核与考核,核算出单位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后,与其所有岗位要求的工作量标准之和进行比较,对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分别进行总量考核,等于或超过为合格,少于为不合格。

超过合格工作量标准者,给予超工作量津贴,不合格者按实际工作量发放。

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下达教学、科研工作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实施办法。

2.学校对博士补贴工作量的考核按照聘用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博士所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减去其科研合格工作量后,若达到博士科研工作量标准,则按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博士补贴。

3.单位对职工的考核各单位在本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本单位职工的具体考核办法。

4.按学年进行考核。

六、校内岗位津贴经费的拨付与结算办法(一)校内岗位津贴的资金来源学校事业收入。

(二)校内岗位津贴经费的分配依据1.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师职称、学生人数等核算的教学工作量总分。

2.根据教师岗位和职称核算的科研工作量总分。

3.根据党政管理岗位合格工作量核算的工作量总分。

4.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确定的年度工作量分值,即元/分。

(三)校内岗位津贴经费指标的下达1.预拨校内岗位津贴经费:(7月份)根据各院(系、部)上学年教学工作量总分、科研工作量总分和教学辅助岗位、辅导员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以及当年确定的分值,以规定的比例预拨当年校内岗位津贴经费。

2.预拨校内岗位津贴经费的调整:(12月份)根据各院(系、部)本学年教学工作量总分、科研工作量总分和教学辅助岗位、辅导员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以及当年确定的分值,对已预拨校内津贴经费进行调整。

3.校内津贴经费的决算:(6月份)根据各单位考核总分以及超工作量总分,结合当年确定的分值,对已预拨校内津贴经费进行决算分配。

(四)校内岗位津贴经费的分配办法1.学校依据工作量总分,按分值分配;实行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机制;学校负责对校内二级单位分配,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分配。

2.校内各类单位经费分配(1)承担公共教学任务的教学部门教学工作量津贴:完成各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总量的,学校按其单位教学工作总量津贴总额拨付;未完成各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总量的,学校按其单位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津贴总额拨付。

科研工作量津贴:按照该单位实际完成科研工作总量津贴拨付。

超工作量津贴:按照该部门实际超工作量津贴全额拨付。

(2)科研教学部门教学工作量津贴:完成各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总量的,学校按其各岗位工作量津贴的15%拨付;未完成教学工作总量的,学校按其单位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津贴总额拨付。

科研工作量津贴:按照该单位实际完成科研工作总量津贴的总额拨付。

超工作量津贴:按照该部门实际超工作量津贴全额拨付。

(3)教学院(系)教学工作量津贴:完成各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总量的,学校按其单位教学工作总量津贴的70%拨付;未完成各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总量的,学校按其单位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津贴的70%拨付。

教学工作量津贴30%部分的分配:由学校统一核算,按照学生人数平均拨付到各院(系)。

学院(系)之间交叉授课的学生人数,按授课课时占授课专业学年课时的比例,调整学生人数。

科研工作量津贴:按照该单位实际完成科研工作总量津贴拨付。

超工作量津贴:按照该部门实际超工作量分值,依据院(系)生师比的不同情况进行折算后,计算经费拨付各院(系)。

教学院(系)中的管理、教辅人员津贴:根据本单位岗位津贴整体考核结果和全校教学院(系)教师教学超工作量津贴的人均水平的50%计算拨付。

(4)管理、教辅单位岗位工作量津贴:学校对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聘用岗位的工作量标准拨付。

超工作量津贴:按全校教学院(系),全部专业技术人员超工作量津贴标准的50%计算划拨。

(五)校内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校内津贴根据各类岗位合格工作量分和分值计算,根据上一学年工作总量月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学年考核后,将剩余部分和超工作量部分再进行决算发放。

七、其他有关规定1.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校内岗位津贴按实际在岗月数计算。

2.教职工脱产学习期间的校内岗位津贴按我校《关于教师攻读博(硕)士学位、培训及进修的暂行方案》执行。

3.当年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和调出、调入我校的教职工,按来校和调出、调入的具体时间核算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数额。

4.辞聘、解聘、拒聘、落聘和缓聘人员,从辞聘、解聘、拒聘、落聘和缓聘的下个月起停发校内岗位津贴。

5.职务、职称和岗位发生变化的,从变化的下个月起按新的岗位核算校内岗位津贴。

6.主持工作人员按岗位的正职与副职的平均值计算。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停发其全年岗位工作量津贴,预发部分要扣回到学校(1)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2)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3)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者;(4)弄虚作假,虚报课时或瞒报旷工、旷课者;(5)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者或教学人员旷课达7学时者;(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

8.参照上级有关工资政策和学校劳动纪律规定、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对下列情况人员将部分发放其校内岗位津贴,扣发部分留在所在单位:(1)累计病假超过90天不超过半年者;发放40%的岗位工作量津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放50%的校内岗位津贴:当年受到学校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者;全年事假累计51-60天者;全年病假累计81-90天者;(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放60%的校内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当年受到学校行政警告处分者;全年事假累计41-50天者;全年病假累计71-80天者;全年旷工累计4-6天或教学人员旷课4-6学时者;(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放70%的校内岗位津贴:当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全年事假累计31-40天者:全年病假累计61-70天者;全年旷工累计3天、教学人员旷教2-3学时者;(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放80%校内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20-30天者;病假累计40-60天者;全年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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