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收入之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收入之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销售商品”中所指的“商品”主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或购进的商品,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商品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等,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
企业以商品进行投资、捐赠及自用等,会计上均不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确认的涵义和基本条件确认是指将某个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地入账并列入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
具体到收入,其确认指将某个项目作为收入要素记账,并在利润表上反映。
根据收入要素确认的一般原则,某项目作为收入加以确认,必须符合两项基本条件,即与收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以及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商品收入作为特定的一类收入,其确认首先要符合基本的确认条件,即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以及销售商品收入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
其次,由于收入必须与费用进行配比,因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应符合为赚取收入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项条件。
此外,由于销售商品交易的复杂性,在实践中仅有以上两点还不足以判断销售商品交易是否已经实现。
一般说来,在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中,销售商品是否已经完成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考虑设立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时,要考虑销售商品交易是否真正地完成,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而判断销售商品交易是否已完成的标志是销售方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是否保留有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以及是否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基于以上讨论,会计制度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确认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确认在会计准则中,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确认是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收入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收入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 会计收入的确认原则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经济利益的流入与该收入相联系;(2)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3)收入的实现有很大的可能性。
2. 会计收入的计量原则根据收入计量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收入金额进行计量。
收入的金额等于应收账款的金额,或者已经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
3. 会计收入的确认时间根据收入确认时间原则,企业应在收入实际发生之后立即予以确认。
收入实际发生的时间通常是在商品或劳务交付给顾客,或者企业为顾客提供服务时。
二、收入的确认方法1. 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在销售商品时,企业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约定进行收入确认。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的收入在商品所有权转移给顾客时予以确认。
2. 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对于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企业应当根据提供的劳务的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收入确认。
可以采用产生方法、完工百分比法等进行计算。
3. 出租资产的收入确认出租资产的收入确认通常在租赁期间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确定。
4. 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的收入确认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的确认时间通常是在收到相应的款项或者企业有权要求收到相应款项时予以确认。
三、收入会计记录的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架构和科目设置,记录和报告收入相关的会计凭证。
1. 收入会计凭证的记录在会计凭证中,一般将收入金额记在收入类科目下,并同时记录相应的应收账款。
2. 收入的会计账簿记录企业应当按照科目的设置,在相应的会计账簿上记录和报告收入的金额。
3. 收入的会计报表呈现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呈现收入的金额,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企业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时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其销售活动的结果。
以下是关于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参考内容:1. 转移所有权和风险:根据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一个条件是转移了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风险和回报。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并且客户对其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即可以支配和决定其使用、转让或废弃。
2. 收入金额可计量: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二个条件是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企业需要能够合理估计其销售收入的金额,并且该金额应能够被客户和相关方确认。
例如,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及任何与销售相关的成本、折扣、退款等。
3. 经济利益流入:销售收入确认的第三个条件是企业应能够合理预计与销售相关的经济利益将流入。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能够合理确定销售交易将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并且将有望在将来实现这些经济利益。
例如,企业应对销售交易中得到的现金流入、账款的回收、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和计量。
4. 相关成本和费用可可靠计量:销售收入确认的第四个条件是相关成本和费用可以可靠地计量。
企业需要能够合理估计与销售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并将其分配到适当的会计期间。
这样,企业才能够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时同时考虑销售收入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以准确反映销售活动的真实情况。
5.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销售收入确认的最后一个条件是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企业必须能够合理确定销售活动的结果,并且不存在会导致销售收入金额或确认时间产生重大变化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例如,销售合同中存在争议、客户的支付能力存疑、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等都可能影响销售收入的确认。
综上所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包括转移所有权和风险、收入金额可计量、经济利益流入、相关成本和费用可靠计量以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条件进行销售收入的确认,以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销售活动的结果。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准则对于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有一定的规定,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收入的确认时机、确认的依据以及确认的标准。
首先,会计准则规定了收入的确认时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收入的确认通常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收入的产生和收入的可以可靠计量。
收入的产生可以理解为交易或事项已完成,例如商品已交付给客户或服务已提供给客户。
而收入的可以可靠计量则意味着收入的发生和金额可以被合理计量和核实,例如可以通过合同、发票等文件来支持收入的发生和金额的确认。
其次,会计准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依据。
一般来说,收入的确认是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发生。
对于销售收入来说,通常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发生,或者与客户达成了合同并具备了收款的能力时确认销售收入。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入确认依据:1.合同:收入确认最常见的依据是存在合同。
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需要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通常要包括明确的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价格、交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3.服务完成:对于提供服务的企业来说,收入的确认通常是在服务完成时进行。
服务完成可以通过劳动成果已明显对客户有益或预定服务期满等方式来判断。
4.收款能力:另一个常见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客户具备了收款的能力。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支付能力等因素,以确保收入的确认是可靠的。
最后,会计准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1.收入的发生:收入确认是基于收入的发生,即交易或事项已经完结或发生。
2.收入的可计量性:收入的金额需要可以被合理计量和核实。
一般来说,收入的计量应基于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可计量的报酬。
3.收入的可靠性:收入的确认需要是可靠的,也就是说收入的发生和金额能够被合理计量和核实,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总结起来,会计准则对于销售收入的确认有一些明确的条件和规定。
这些条件包括收入的确认时机、确认的依据以及确认的标准。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知识
第一节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纳税费——应交增值税”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时,应纳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例题】甲公司承建小区景观项目,2016年3月开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3%。
10月31日工程项目完工后与业主一次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税前工程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60万元。
业主同时支付了90%的工程价款,其余部分作为质保金于第二年10月31日支付。
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该笔质保金应该于收到时产生纳税义务。
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收到部分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 1 854应收账款 206贷:工程结算 2 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4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一)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托收承付,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
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已销售商品中包含的减值损失)贷:库存商品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等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借:应收账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教材例14-13】甲公司在20×9年7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20 000元。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
收入确认和计量是企业报告有关收入的一种方法。
它使企业能够
根据协议来收取合理的收入,并有效地实施绩效管理。
以下是收入确
认和计量的步骤:
1.定义收入:首先,企业需要确定收入是指哪些收入,包括直接
销售收入、利息收入、出租收入等。
2.确定计费原则:其次,企业需要明确如何计费,是按总金额收
取或是按每小时收取,还是根据每份产品和服务的数量收取费用。
3.记录收入:企业还需要对应收入进行记录,以便对收入进行更
精确的计量和汇总。
4.检查账单:企业还需要确保所有账单都已经仔细审查,以确保
准确无误。
5.完成收入计量:接下来,企业需要完成收入计量,根据符合财
务报告计量精度的要求,使用适当的计量模型和技术进行准确的计量。
6.准备报告:最后,企业需要准备报告,确定报告范围、报表格
式以及财务报表内容等。
以上就是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
以上步骤完成后,企业就可以
准确地报告和计量收入,并有效地管理绩效。
注会《会计》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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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法
漏洞 :
一
赫瓣棱冀
基本的勾稽关系, 即剔出时间差异的影响, 实际验收入库物资 对应的实际价金额应完全等于实际采购付款金额( 材料采购科 目的借方发生额)但是实际工作中, 。 实际验收入库的物资与采 购员到财务科报销付款的物资总是不一致, 有时间差异的影 响, 也有记账差错和计算错误的影响, 如不及时正确处理, 很 容易造成付款环节的混乱。由于业务量大, 以前我单位把实际 入库额与报销付款额之间的差异全部都看作时间差异的影 响, 在材料采购科 目中一直沉淀下去。通过对账我们发现, 这 样的处理方法, 掩盖了工作失误和财务漏洞:料账组在材料 1 . 明细账的登记中发生记账、 结账错误, 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错 误被掩盖;结算组将材料采购和应付账款金额错记、 2 . 重记、 漏 记, 客户串记。这些错误导致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不准确, 采购 付款发生错误, 购进货物未付款或多付款, 存货不真实等严重
条件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售价格未确定以前不应确认收入。在财务核算中, 有一条重
要的原则即收入与成本相配比原则, 即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 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 假如成本不能可靠 的计量, 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对于收到的价款, 应确认为 项负债。
条件三,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在销售
商品的交易过程中,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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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如何进行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如何进行计量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具体涉及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预收款销售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销售、订货销售、以旧换新销售、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房地产销售、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售后回购、售后租回等不同情况下的收入计量等。
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一)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
确认条件: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但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除外。
(二)预收款销售商品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
这种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
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预收账款)。
(三)委托代销商品实际工作中分为两种情况:1.视同买断方式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2.支付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金额或数量向委托方支付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若安装和检验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在商品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时确认收入(如电梯的销售及安装)。
若安装和检验不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订货销售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记入“预收账款”科目。
(六)以旧换新销售指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
(七)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1.商业折扣:直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做账,不需要考虑商业折扣金额的账务处理。
2.现金折扣:是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0502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收入的确认和计量02、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合同的存在是企业确认客户合同收入的前提,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一经签订,企业即享有从客户取得与转移商品和服务对价的权利,同时负有向客户转移商品和服务的履约义务。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的组合)的承诺以及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构成企业履约义务的是()。
A.甲公司为履行合同而进行的前期客户档案的管理B.乙公司销售商品合同中约定保修期为1年C.丙公司为履行合同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D.丁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对客户进行会籍管理【答案】B【斯尔解析】选项A、C和D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所以不构成履约义务。
3.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随堂例题】甲公司与客户订立一项建造定制资产的合同,该转让资产的承诺是一项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客户已承诺的对价为250万元,但视资产完工的时间,该金额有可能会减少或增加。
具体而言,若资产于2020年3月31日仍未完工,则每推迟一天完成,已承诺的对价将减少1万元,若资产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工,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已承诺的对价将增加1万元。
此外,在资产完工后,将由第三方评估师对资产实施检查并给予评级,如果资产达到特定评级,甲公司有权获得奖励款15万元。
【斯尔解析】甲公司对其预期有权获取的可变对价的每一项要素单独进行估计:①甲公司决定采用期望值法来估计与日计的罚金或奖励相关的可变对价,即在已承诺的250万元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每日1万元。
会计基础-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 称。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
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其他业务收支的含义及内容 ◆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主营业务以外的其
他业务收入和支出。如销售材料、转让无形资产使 用权;出租包装物和固定资产等实现的收入和发生 的支出。 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都属于企业的日常业务,但发 生的其他业务收支应设置专门账户进行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税费记入该账户贷方,实际缴纳 的各种税费记入该账户借方。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 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 未抵扣的税费。
本账户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用以核算增值税的交纳情况
(四)“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1)借:应收票据
280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 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2)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预收账款—正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厂 500 000
(3)借:应收账款—×机车厂
673 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76 000
举 例1
收入的确认计量步骤
收入的确认计量步骤收入的确认计量步骤收入是指企业从客户或其他方面获得的经济利益,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出租或许可使用资产等。
在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下面将详细介绍收入的确认计量步骤。
一、确定合同首先,企业需要确定是否存在合同。
合同是指双方之间存在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其中包括明确规定了交换商品或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如果不存在法律约束力,则不应将其视为合同。
二、确定交换商品或服务第二步是确定交换商品或服务。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确定双方之间实际发生了什么,并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确认收入。
如果没有交换商品或服务,则不应确认收入。
三、确定价格第三步是确定价格。
价格通常在合同中规定,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价格不能明确确定,则需要使用其他方法来估算价格。
四、分配价格第四步是分配价格。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将总价值分配给每个交换物品或服务,并根据每个项目所占比例来确认收入。
五、确认收入最后一步是确认收入。
在确认收入之前,企业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例如退货、折扣、保修等。
如果存在不确定性,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结以上就是收入的确认计量步骤。
这些步骤确保了企业能够正确地识别和确认收入,并根据会计准则进行适当的计量。
这些步骤对于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因此企业应该严格遵守这些步骤。
新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收入是一家企业最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对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和管理层来说,了解企业的收入情况是非常关键的。
因此,会计准则对于如何确认和计量收入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准则,以确保企业能够准确和公正地报告其收入情况。
首先,新的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遵循以下五个步骤:身份确认、合同识别、交货时间确定、交货确认和收款信用风险确定。
这五个步骤是确保企业能够准确确认其收入的关键环节。
身份确认是指企业需要确认其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和交易,并确保交易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识别是指企业需要确定与客户之间的具体合同,并确认合同中所包含的权益和义务。
交货时间的确定是指企业需要确定货物或服务传递给客户的具体时间。
交货确认是指企业需要确认客户对交付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证,并认可所交付的数量和质量。
最后,收款信用风险确定是指企业需要评估客户支付款项的可能性,并考虑相关的信用风险。
其次,新的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计量收入时采用如下方法之一:根据交易价格确定交易所产生的权益;根据已交易商品或服务确定交易所产生的权益;或者根据可变报酬进行估计。
这些方法确保了企业在计量收入时能够公正和准确地反映其所产生的价值。
此外,新的收入准则还要求企业在确认和计量收入时考虑到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进行处理。
例如,如果合同约定了与未来相关的款项或可变报酬,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的计量方法,以反映公司所产生的收入。
总之,新的收入准则对于公司如何确认和计量收入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
按照这些准则,企业可以更加准确和公正地报告其收入情况,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这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并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同时,这些准则还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其收入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和财务绩效。
2020年在职会计硕士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2020年在职会计硕士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
但不包括向第三方代收的款项。
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下列因素:(1)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一种理财费用,是企业为尽快回收资金对顾客提前付款的行为给予一定的优惠。
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3)商业折扣。
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所以,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注意:第一,如果企业售出的商品不符合销售确认的条件,则不能确认为收入。
对于已发出的商品能够通过“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实行核算。
上述科目的期末余额并入“存货”项目反映。
当符合确认收入条件时,从上述科目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第二,对于确认的销售收入又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收入,则应直接按扣除后的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第三,商品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
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1. 引言销售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销售收入的确认及核算制度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及应用,以供参考。
2. 销售收入确认的基本概念销售收入确认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和方法确认销售交易所实现的应收账款,并计入收入、利润等会计科目的过程。
销售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确认时间的确定、交易条件的合理性、收入和费用的匹配原则、同一交易中不同价格的区别处理等原则。
3. 销售收入的核算方法销售收入核算的方法主要有现金收入法、应收账款法和收入确认原则法。
现金收入法是指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收入;应收账款法是指按实际应收账款计入收入;收入确认原则法是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4. 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的应用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应用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合同是确认销售交易及交易条件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评估合同条款,以保证交易条件的合理性。
4.2 收入确认时间的确定企业应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销售交易的实现时间和实际收款时间,以确定收入确认时间。
4.3 应收账款确认企业应按照应收账款法,记录销售应收款项及相关信息,并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实和管理,以确保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4 收入认定和分配企业应按照收入确认原则法,严格按照销售交易的实现时间确认收入,对同一交易中不同价格的区别进行合理处理。
4.5 收入和费用匹配企业应按照收入和费用匹配原则,确定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并对收入和费用进行匹配处理,以确保收入和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5. 结论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收入确认及核算制度,并依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确保收入和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原则、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关键考点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原则、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关键考点一、内容提要本章首先对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作了非常详细地理论及案例解析,继而对合同履约成本作了阐述,并对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作了案例说明。
二、关键考点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2.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的构成、摊销及减值3.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三、历年试题分析四、本章知识点详解【知识点】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知识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原则『解析』假设电脑主机、键盘和鼠标通常都是打包一起出售,没有单独出售的情况,则该合同包含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假设电脑主机、键盘通常都是打包一起出售,鼠标通常是单独出售,则该合同包含两项单项履约义务;假设电脑主机、键盘和鼠标通常都是单独出售,则该合同包含三项单项履约义务;【举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并安装电梯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包含几项履约义务呢?『解析』如果市场上电梯销售和电梯安装都是一起打包提供的,此时电梯销售和电梯安装应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如果市场上存在单独销售电梯和单独提供电梯安装的情形,则电梯销售和电梯安装应作为两项单项履约义务。
【举例】甲公司卖电脑及配件给乙公司,包括电脑主机、键盘和鼠标,合同价 10200 元。
这三种商品的市场单独售价分别为:电脑主机 10000 元,键盘 1000 元,鼠标 600 元。
『解析』电脑主机分摊的交易价格=10200×10000/(10000+1000+600)键盘分摊的交易价格=10200×1000/(10000+1000+600)鼠标分摊的交易价格=10200×600/(10000+1000+600)(二)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1.合同的概念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可验证的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
2023年新收入准则电商企业销售收入会计核算
2023年新收入准则电商企业销售收入会计核算2023年新的收入准则规定了电商企业的销售收入会计核算,主要涉及收入的确认、计量和分类。
1. 收入的确认新准则明确了收入的确认原则,即当交易发生时,电商企业应该确认收入。
交易发生的标准是:商品和服务已经交付给客户,客户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风险,收款的可能性足够大。
电商企业的销售模式有多种,如直接销售、拍卖、订阅等,因此收入的确认方式也有所不同。
对于直接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可以确认收入的时间为商品或服务交付后。
对于订阅服务等周期性服务,企业应该将收入在服务期内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比例确认。
2. 收入的计量新准则规定了收入的计量原则,即电商企业应该根据销售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计量收入。
销售合同中的价格可能包括固定价格和变动价格(如折扣、退款等)。
电商企业需要在销售合同中准确反映这些价格,并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量收入。
对于一些特殊的销售模式,如拍卖和特价促销,电商企业需要按照交易实现的实际成果计量收入。
如在拍卖中,收入应该是拍卖价减去销售成本;在特价促销中,收入应该是实际售价减去销售成本。
3. 收入的分类新准则规定了收入的分类原则,即电商企业应该将收入按照销售模式进行分类,如直接销售、拍卖、订阅等。
而且,企业应该根据销售合同中所约定的每个单独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将销售收入按照不同的销售产品和销售服务分类。
电商企业同时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其中的销售收入应该按照不同的销售产品和销售服务分类。
例如,某电商企业销售手机并提供手机保修服务,应将手机销售收入和手机保修服务收入分别分类。
总之,新准则对电商企业的销售收入会计核算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企业应该根据实际销售模式和销售合同的约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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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作者:梁艳
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20期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主要包括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及企业发生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作为影响利润指标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受到企业和投资者等众多信息使用者的重视。
下面结合会计案例分析说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本文结合会计案例分析说明在某些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鸿途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生产、设计和安装业务。
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注册会计师在对该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0年5月8日,该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产品委托代销合同。
合同规定,甲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该公司无关。
甲企业代销A电子设备1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以下同)50万元,成本40万元。
至12月31日,该公司向甲企业发出100台A电子设备,收到甲企业寄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已销售40台A电子设备。
该公司在2010年度确认销售100台A电子设备的销售收入,并结转了相应的成本。
根据本例的资料,鸿途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甲企业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得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在本例中,100台电子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企业不再保留与其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且收入与成本都能够可靠计量,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可以确认销售收入。
(2)2010年8月10日,该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乙企业销售B电子设备6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0万元。
B电子设备每台的销售成本为250万元。
该公司已将60台发送乙企业。
乙企业在对该B电子设备进行验收后已如数将货款通过银行汇至该公司。
该公司在2010年度以
每台400万元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销售成本。
B电子设备全部通过乙企业对外销售,不向其他公司销售。
乙企业为鸿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之间的购销商品属于关联方交易。
B电子设备全部通过乙企业对外销售,表明不存在与非关联方之间商品销售,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按账面价值法确认收入。
实际交易价格超过所销售商品账面价值120%的,按销售商品账面价值的120%确认销售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因此,在本案例中,鸿途公司只能按照按每台300万元(250万元×120%)的价格确认B电子设备的销售收入。
(3)2010年9月15日,该公司与丙企业签订销售安装C设备1台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万元。
合同规定,该公司向丙企业销售C设备1台并承担安装调试任务;丙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次日预付价款600万元;C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且经丙企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200万元。
至12月31日,该公司已将C设备运抵丙企业,安装工作尚未开始。
C设备的销售成本为每台500万元。
该公司在2010年度按800万元确认销售C设备的销售收入,并按5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
此例中,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任务,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设备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该设备实物的交付并不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不能确认收入。
只有在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表明与该设备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丙企业,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
(4)2010年12月20日,该公司与W企业签订销售合同。
合同规定,该公司向W企业销售D电子设备5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0万元,成本350万元。
12月22日,该公司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
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司应在2011年9月20日前以每台408万元的价格将D电子设备全部购回。
该公司已于12月25日收到D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10年度已按每台40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
此例中企业的销售方式是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鸿途公司先以400万价格销售电子设备,又通过补充合同约定之后以408万价格回购,回购价格固定且高于原销价,其实质为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