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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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涉税服务实务 学习打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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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3 税收策划服务
发票相关代理服务的 1
内容 涉税信息报告事项代 2 理服务 3 税收优惠代理服务 4 证明办理代理服务 5 代理记账服务 6 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 7 务 1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 2 税务行政诉讼代理 涉税培训和税务信息 3 化管理服务
1 涉税会计核算概述
第四章 )
涉税会计核算
货物与劳务税会计核 2
算 3 所得税会计核算
4 其他税种会计核算
5 涉税账务调整
第五章 ) 纳税申报代理服

货物劳务税纳税申报 1
代理 2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 3 其他税种申报代理
1 涉税鉴证业务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
鉴证服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 3
证服务
及行业协会
1 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2 税务 Nhomakorabea理第二章
3 税款征收(缴纳)

税收征收管理 4 税务检查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 5
及法律责任
涉税专业服务的基本 1
程序
2 纳税审核方法概述
第三章
货物劳务纳税审核方
3
) 涉税专业服务程

序与方法
4 所得税纳税审核方法
其他税种纳税审核方 5

6 社会保险费审核方法
时间 第 1-2 天( 第 3-4 天( 第 5-9 天( 第 10-14 天( 第 15-21 天(
第 22-24 天( 第 25-2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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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课程 教材 题库 完成程度
1 涉税专业服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
2
业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2.12.13施行日期2013.01.01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主题类别增值税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见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13日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编号:XXX县(市、区)国税资产重组留抵通知XX号)原纳税人名称原纳税人工商执照登记号原纳税人识别号原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年月新纳税人名称新纳税人工商执照登记号新纳税人识别号新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年月原纳税人最后一次增值税纳税申报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批准注销税务登记时间年月日尚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额经审核,该纳税人在我局注销时,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留抵税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3

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3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考试要求:熟悉代理适用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审核操作要点(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二)纳税人(三)税率(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征税范围——14个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征税环节【例题·单选题】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

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1年12月收取。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0.6098B.0.6115C.1.3598D.2.2615[答疑编号6496080907]『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098(万元)(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依据。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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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1.考情分析
2.内容介绍
3.内容讲解
【考情分析】
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尤其是综合题。

历年分值:20分左右。

【内容介绍】
2013年教材变化
(1)从本章内容看,变化不大,只在营业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中增加了营改增内容;
(2)第六章增加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3)税法Ⅰ增加了营改增的内容。

第一节增值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审核
二、税率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与审核
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与账务处理
六、增值税税收优惠
七、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与审核
八、代理增值税申报操作规范
九、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购及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十一、营改增试点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账务处理。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模拟试卷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经济业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的是( )。

A.厂办公室购置办公用品B.外购钢材用于对外投资C.外购食用油发放给职工D.生产车间新添生产用机床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AD: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B: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知识模块: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2.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轮胎B.卡丁车C.电池D.酒精正确答案:C解析:轮胎、卡丁车、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模块: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3.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5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至门市部,当月该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

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6.6B.6C.5.13D.7.72正确答案:A解析:应纳消费税=77.22÷(1+17%)×10%=6.6(万元)。

知识模块: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4.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将自产的化妆品与某商场进行商品交换,用5箱折价10万元(不合税)化妆品换进劳保用品一批。

已知该化妆品本月最高不含税售价是每箱3万元,平均不合税售价是每箱2.5万元。

则该批化妆品交换商品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2010年)A.0B.3.00C.3.75D.4.50正确答案:D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练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练习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练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一、单项选择题1、按照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A、邮政部门发行报刊B、银行销售金银C、对垃圾处置取得的垃圾处置费收入D、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部门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2、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1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两年的设备,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万元。

A、0.34B、0.40C、0.54D、0.583、对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转让房屋业务审核时,应用纳税申报表与()账进行核对。

A、主营业务收入B、其他业务收入C、营业外收入D、固定资产清理4、2012年3月,某运输企业取得客运收入84万元、补票收入6万元、补收旅客携带品超重运费收入5万元:取得货运收入82万元、装卸费6万元、建设基金12万元;本月发生营运费用56万元。

2012年3月该企业应纳营业税( )万元。

A、4.17B、5.52C、5.70D、5.85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2年自建统一规格和标准的商品房5栋,工程总成本28000万元。

销售其自建商品房3栋,取得销售收入32000万元;另将其中的1栋作为公司的办公楼、1栋抵顶建筑材料价款;当地规定的建筑业利润率为10%,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万元。

A、3619.24B、2188.42C、2861.69D、2895.406、金融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下列营业税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A、本期营业税=应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率B、本期营业税=(应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营业税率C、本期营业税=(应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营业税率。

《税务代理实务》应试指导

《税务代理实务》应试指导

222013年第4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考试具有考点多、考点分散、题目量大,综合性强、贴近实务的特点。

所以,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8年以来的15年间,《税务代理实务》平均通过率一直比较低。

一、《税务代理实务》课程与考试的特点(一)偏重专业能力的考核《税务代理实务》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有职业判断力、保持职业道德操守,能够解决较为复杂的实务问题。

这种专业能力的考核包括:1.专业知识理解能力要求考生掌握构成注册税务师知识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内容。

2.基本应用能力要求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能够解决基本的实务问题。

3.综合运用能力何以体现这种综合能力呢?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首先,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法、会计、审计的基本知识。

以税法综合运用为主、账务处理与审核为辅。

如:判别税种、确定计税依据、选择税率、是否享受优惠、可否进行税收筹划、账务处理正确与否等。

其次,能够将法定程序、权利与义务与具体业务相结合。

最后,知悉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与基本特点。

2013年考生应当关注的典型行业举例:1.农业生产——农产品的流通——农副产品加工——农副产品的零售2.工业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流通(批发、零售);典型代表:烟、酒、车、金银首饰、软件。

3.房地产业:征地——开发——建筑——销售(自用、出租)(二)涉及知识点多、综合性《税务代理实务》教材共计14章的内容。

除个别章、个别年份外,几乎每一章都有考试题目。

通常,非重点章少的1分,重点章多的20分左右,分值有明显的正态分布特征。

即主要分布于税务管理概述、税务登记代理和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企业涉税会计核算、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中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审核等章节,所占分值约在70分~85分左右。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导论一、税务师概述(一)熟识税务师的效劳范围(二)了解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三)熟识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进展(一)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进展的根本历程(二)了解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三、熟识我国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事宜四、熟识涉税效劳的范围和税务师的执业规章五、熟识涉税效劳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六、了解税务师的职业道德其次章税务治理概述一、税务治理体制(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治理体制(二)熟识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治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二、税收征收治理程序及要求(一)把握税务登记治理、账簿凭证治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二)熟识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根本方法,税务检查的根本形式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熟识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二)把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涉税效劳业务一、了解涉税鉴证的特点,熟识涉税鉴证的种类和遵循原则二、适应涉税效劳业务进展的新变化,熟识涉税鉴证和审核的根本业务流程,了解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商定书的内容,了解涉税鉴证和审核规划,把握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实施的详细内容,了解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工作底稿内容及治理要求,熟识涉税鉴证和审核业务报告。

三、了解非涉税鉴定效劳的特点,熟识非涉税鉴定效劳的种类和遵循原则四、熟识非涉税鉴定效劳中有关涉税效劳的根本业务流程,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效劳业务商定书的内容、履约、变更、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效劳规划,把握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效劳业务实施的方法、业务记录和业务报告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一、企业税务登记代理(一)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五证合一的税务登记方法及相关规定,了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根本规程(二)把握代理企业税务登记的操作要点二、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治理制度三、把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操作要点四、了解代理税种认定登记的”根本内容与操作要点第五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一、了解发票种类、适用范围与发票治理权限的划分二、熟识发票领购操作规定以及电子发票治理的有关规定三、熟识发票填开的详细要求和操作要点四、熟识代理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发票的根本内容五、把握代理审查发票的操作要点第六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一、了解代理建账记账的适用范围二、熟识代理建立简易账或复式账的根本要求三、熟识代理建立财务制度的根本内容四、熟识代制记账凭证、代作账务处理、代理编制会计报表的操作标准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企业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一)了解企业涉税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二)熟识各科目核算内容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专栏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核算要点二、工业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熟识工业企业供、产、销环节的业务流程(二)把握各环节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三)熟识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工业企业有关消费税的涉税核算(四)了解其他税费的核算(五)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核算(六)熟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三、熟识商业企业购、销环节的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四、熟识商业企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涉税核算五、把握全面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会计核算第八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一、把握代理纳税审核的根本方法二、了解顺查法和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核对法与查询法、比拟分析法和掌握计算法三、了解代理纳税审查的根本内容四、熟识代理审核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主要内容五、把握不同托付人代理审查的侧重点六、熟识调账根本方法和根本原则七、把握对当期和以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进展调整的方法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一、把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熟识代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笔记小抄考前串讲预测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笔记小抄考前串讲预测

2014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核心精华必考点前言一、2014年教材内容的主要变化提示: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属综合运用性学科,要求考生在熟练掌握税法(Ⅰ)、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学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

有些内容涉及上述几个学科,请考生注意。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了第三章“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2)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①删除了“营改增会计处理”的内容,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修改了相关表述,进项税额抵扣中增加了“汽车、摩托车、游艇”抵扣的内容;②委托加工加价销售的消费税的变化。

③教材122页-128页,(七)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问题。

(3)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①第一节和第二节结合营改增进行了重写;增加了营改增的相关内容,注意税法一的相关变化;②第三节、第四节消费税,增加了委托加工加价销售计算消费税的内容。

③第五节、第六节,按营改增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④删除了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业务的内容(4)第十章“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变化不大,主要是增加了最新政策,尤其要注意税法二的相关变化。

主要增加的:增加[2013]70号文的加计扣除的规定;个人股息红利差异化纳税的规定。

(5)删除了原教材第13章内容(6)第14章“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进行了全面改写新教材的变化第1章:无实质性变化第2章:教材19页,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修改较大。

教材28页,委托代征增加了较多新的规定。

33页,(二)2.变化。

第3章:新增加内容第4章:55页,③变化56页,删除(二)2,税务登记表的内容63页,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有变化(65页认定表也有变化)第5章:71页,7新增删除原教材52-54,运输发票的内容71页,最下面一个自然段,新增72页,三,发票代理印制与领购原则替换原“代理领购发票操作要点”73-74页,第二节发票开具原则大量变化第6章:85页例题增加业务(14),相应后面的答案数字都发生变化第7章:94.95页,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专栏的表述中。

涉税服务实务(32课时)_课程大纲

涉税服务实务(32课时)_课程大纲

《涉税服务实务》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90622B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课总学时:32讲课学时:16实验(上机)学时:16学分:2适用对象:资产评估(注册评估师)、财政学先修课程:中国税制、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一、教学目标(黑体,小四号字)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旨在使学生比较广泛、系统地了解涉税服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涉税服务实务操作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涉税服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目标1:了解涉税服务的概念与特点,了解涉税服务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涉税服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目标2:熟悉涉税服务实务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形式,掌握涉税服务的依法服务、独立公正、合理收费的基本原则。

目标3:熟悉涉税服务的法律地位,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确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程序,掌握在涉税服务关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我国涉税服务的基本内容。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本课程教学以讲授为主,结合运用启发式、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期末测试等方法。

学生学习本课程,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已经学过的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分析涉税服务业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切实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谨、细致、务实的涉税服务中介工作优良作风。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号字)教学课时分配四、教学内容(黑体,小四号字)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务师概述第二节涉税服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涉税服务的范围和规则第五节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第六节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教学重点、难点: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涉税服务的业务范围和规则,教学难点是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11.14•【字号】甘国税函〔2012〕278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规范纳税人涉税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信息,是指各级国税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商业活动和个人的相关信息。

具体包括:(一)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二)发票领购使用信息;(三)纳税人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办法备案相关信息;(四)纳税人申报、税款入库及财务报表信息;(五)纳税人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六)纳税人的各类资格认定备案信息;(七)定期定额纳税人的定额核定信息;(八)纳税人涉税违法违章信息;(九)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十)国税机关从第三方获得的各类涉税信息;(十一)纳税人税控装置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十二)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中,从纳税人处提取、记录的涉税信息和财务指标信息;(十三)其他涉税信息。

第三条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各级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五)有职权查询且用于公务的相关部门查询的信息。

外贸出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详细流程

外贸出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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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经验分享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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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效劳实务涉税效劳相关法律week21〔05.08—05.14〕1财务管理概论至1导论至6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1行政法根本理论week22〔05.15——05.21〕4筹资与股利分配管理7企业涉税会计核算week23〔05.22——05.28〕6营运资金管理7财务分析与评价8代理纳税审查方法week24〔05.29——06.04〕3消费税8财务会计概论week25〔06.05—06.11〕4附加税与烟叶税5资税week26〔06.12—06.18〕6车购税7关税3土地增值税4印花税7契税week27〔06.19—06.25〕1税法根本原理8国际税法5房产税至9耕地占用税11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7物权法律制度week28〔06.26—07.02〕复习:2增值税复习:1企业所得税12至148债权法律制度week29〔07.03—07.09〕复习:3消费税复习:2个人所得税13流动负债复习9货物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week30〔07.10—07.16〕复习:4附加税与烟叶税5资税复习:3土地增值税4印花税7契税14非流动负债复习10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9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week31〔07.17—07.23〕复习:6车购税7关税复习:5房产税至9耕地占用税15所得者权益复习:7企业涉税会计核算8代理纳税审查方法10公司法律制度week32〔07.24—07.30〕复习:1税法根本原理8国际税法复习:1企业所得税复习:1导论至14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11破产法律制度week33〔07.31—08.06〕复习:2增值税复习:2个人所得税17所得税复习:9至10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12刑法根本理论13刑罚week34〔08.07—08.13〕复习:3消费税5资税复习:3土地增值税4印花税7契税18会计调整19财务报告复习:7企业涉税会计核算8代理纳税审查方法14涉税犯罪法律制度week35〔08.14—08.20〕复习:6车购税7关税复习:5房产税6车船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耕地占用税复习:1导论至14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17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学习方法及备考指导小学数学期末复习方案与方法税务师根底阶段复习指导注册税务师考试备考指导2024税务师备考方法税务师考试备考方法202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备考指导税务师备考的好方法注册税务师复习记忆方法。

前言--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前言

前言--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前言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前言前 言内容一、2013年教材内容的主要变化 二、历年试题的简要分析 三、税务代理实务出题的特点 四、2013年命题趋势分析 五、授课方法 六、学习方法一、2013年教材内容的主要变化阅读提示: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属综合运用性学科,要求考生在熟练掌握税法(Ⅰ)、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学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

有些内容涉及上述几个学科,请大家注意。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第六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中增加了“营改征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2)“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中增加了营改增的相关内容,注意税法一的相关变化 (3)“第九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增加了最新政策,尤其要注意税法二的相关变化 (4)“第十章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增加了资源税从价定率的相关内容2012年的简答题(50分)(1)企业所得税中股权投资有关项目免税的确认(4分);(2)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进项税额(含进转)的处理(5分); (3)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与税务行政诉讼问题(5分); (4)租金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7分); (5)是否缴纳印花税、适用的税目及计税依据(7分);(6)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是否恰当,如不服,如何采取措施(7分); (7)销售安装空调的税务处理、发票开具、计税依据和税率(7分);(8)销售资产涉及哪些税种(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计算及账务处理(8分)综合题(20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审核,同时涉及到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012年试题各章分值的基本分布。

营业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9

营业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注册税务师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9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讲义19营业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营业税命题方式:(1)与增值税、所得税构成综合题;(2)特定行业的营业税出简答题;(3)特殊行业的特殊计税依据的规定出单选题、多选题;(4)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出选择题。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一)征税范围1.注意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关系2.注意“境内的含义”(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①离婚财产分割;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③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④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权投资与转让(1)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以有形动产投资,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资产重组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流程(3篇)

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进出口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本文将详细介绍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的流程,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申报顺利进行。

二、纳税申报主体1. 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 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4. 其他依法应当纳税的单位和个人。

三、纳税申报内容1. 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消费税;2.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3. 涉税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4. 特定行业、特定项目的专项税收;5. 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税种。

四、纳税申报流程1. 税务登记企业进行进出口贸易前,应先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

2. 办理出口退税备案出口企业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备案手续,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税务登记证、进出口经营权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 申报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应在货物进出口前,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并取得海关放行单。

同时,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出口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申报日期等。

4. 计算应纳税额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进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

进口货物应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应缴纳增值税退(免)税。

5. 申报纳税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申报方式包括:(1)纸质申报:企业将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

(2)电子申报:企业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3)委托申报:企业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申报。

6.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应纳税额。

7. 缴纳税款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应纳税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8. 出具完税凭证税务机关对企业缴纳税款情况进行核实,出具完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3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8月4日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执行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四条税收征管法第五条和本细则所称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纳税人,是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其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经济性质;(四)企业形式、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六)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七)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八)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九)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试卷5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试卷5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试卷5(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析:2.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A.销售货物的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B.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C.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业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D.提供应税服务的其他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解析:解析:选项AC: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选项B: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选项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某食品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熟肉制品。

税务师受托对其进行纳税审查时,发现该厂2015年12月份第318号凭证,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80000(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腊肠80000(成本价) 凭证下附有该厂全体职工签名册。

经核实,为元旦之前以福利形式向职工发放自产腊肠食品。

次月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未含此项,则正确的说法是( )。

(分数:2.00)A.该厂的行为属于正常的集体福利支出,不需作任何调整B.该厂的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按同类产品售价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C.该厂的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按同类产品成本价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D.该厂应按腊肠实际生产成本计算扣减外购原料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解析:解析: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按同类产品售价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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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运费并非仅是涉及进项税抵扣的问题,它还有可能涉及到销项税额的计算问题,比如销售货物的生产企业自己运输所售货物,在货价之外另行收取的运费,一般应作为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支付的运费,则仅可能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如果是收取的运费,则需区分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以确定其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

运费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一,销货方销售货物时,负责运输货物并向购货方收取一定的运输费用,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则运费收入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需要并入销售额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二,运费由销货方支付,其中包括代购货方垫付的一部分,运费发票由货物运输企业全额开给销货方,销货方将运费的7%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同时代垫运费部分应作为收取的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作为进项税只能是支付的且计算抵扣的运费,它既可能是购货方的进项税额,也有可能是销货方的进项税额,具体由哪一方抵扣则取决于运费是由哪一方承担且运输企业的货运发票开具给哪一方的,即遵循“谁承担,谁拿票,谁扣税”的简便原则。

【例题1·单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准予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是()。

(2007年)A.货运发票上注明的手续费B.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C.货运发票上注明的保险费D.货运发票上注明的建设基金【答案】D【解析】准予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题2·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项目中,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包括()。

(2008年) A.运费 B.保险费 C.建设基金D.过磅费E.装卸费【答案】AC【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列的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包括运费和建设基金,其他的保险费、装卸费等其他附加费用一律不准扣除。

【例题3·简答题】甲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2月份发生以下几笔经营业务,计算甲厂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另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相关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2)销售给某商场副食品,并以该厂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向对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注明不含税价款65000元,另开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85元。

(3)销售给某连锁超市速冻食品,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元,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将原发票转交给该超市。

(4)销售给某食品公司副食品,向对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注明不含税价款400000元。

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厂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该食品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厂,甲厂另开普通发票向该食品公司收取该运费。

(5)从某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支付不含税价300000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6)购进自用小汽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在仓库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100元)。

【答案】(1)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以及支付的400元运费,可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50000×13%+400×7%=6528(元)材料成本=50000×(1-13%)+400×(1-7%)=43872(元)【提示】除了外购免税农产品以外,购进的其他免税货物支付的运费,均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采用送货上门方式销售货物,在货价之外收取的585元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该运费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厂当期销项税额=65000×17%+585÷(1+17%)×17%=11135(元)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65000×17%=11050(元)(3)销售货物为该连锁超市代垫的500元运费,将货票原票转交该连锁超市后,该超市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甲厂来说,该笔运费则属于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可以不并入其销售额征税:甲厂当期销项税额=25000×17%=4250(元)超市当期进项税额=25000×17%+500×7%=4285(元)(4)销售副食品支付运费,运输企业将货运发票直接开具给甲厂,根据“谁承担,谁拿票,谁扣税”的原则,甲厂可抵扣进项税额。

但向该食品公司收取的900元运费属于代垫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厂当期销项税额=400000×17%+900÷(1+17%)×17%=68130.77(元)甲厂当期进项税额=3000×7%=210(元)食品公司当期进项税额=400000×17%=68000(元)(5)购进的检测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支付的600元运费,也可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甲厂当期进项税额=300000×17%+600×7%=51042(元)固定资产原值=300000+600×(1-7%)=300558(元)(6)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随同支付的运费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原值=180000×(1+17%)+1000=211600(元)(7)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发生霉烂变质,属于“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因其为上月购进,进项税额已经抵扣,所以本月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另外,免税农产品和运费的增值税扣除率不同,所以应分别计算转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000-100)÷(1-13%)×13%+100÷(1-7%)×7%=440.86(元)。

当期进项税额=6528+210+51042=57780(元)当期销项税额=11135+4250+68130.77=83515.77(元)进项税额转出=440.86(元)当期应纳税额=83515.77+440.86-57780=26176.63(元)(3)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①免税农产品与低税率及基本税率货物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归纳看初始抵扣时使用的发票类型,二看会计科目金额。

②视同销售行为与进项税额转出在税务处理上有区别,容易混淆。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该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当期不计进项税额;二是进项税额转出。

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外购的;②未发生增值的;③按规定不得抵扣且已抵扣的。

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非一定属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的判别,可以依据以下两个标准:一是该行为是否增值,二是该行为对内还是对外。

具体图示如下: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按原抵扣进项税额作转出:属于免税农产品和运费两种情况的,需要先还原后转出。

第二,利用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免税或非应税收入÷全部收入【例题·简答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产品(适用税率17%)和乙产品(免征增值税)。

2011年2月份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①销售甲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同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元;销售乙产品取得销售额70000元。

②当月外购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款85000元。

③当月本企业一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上述外购货物不含税价款50000元。

④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免税农业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其中福利部门直接领用5000元的购进免税农产品)。

⑤为生产甲、乙产品需要而购进混用机器设备一台,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款3400元。

⑥为乙产品生产专项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款1700元。

⑦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一辆,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0000元、增值税款27200元。

⑧当月取得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抵扣凭证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已申报抵扣。

问题:计算该企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当月应纳增值税,并编制月末相应的会计分录。

【答案】①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85000+(20000-5000)×13%-50000×17%=78450(元)【提示】上述计算过程不应包含混用设备的进项税额,因其可以抵扣,无需分解。

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78450×[70000÷(400000+58500÷1.17+70000)]=10560.58(元)③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78450-10560.58+3400=71289.42(元)④当月销项税额=400000×17%+58500÷(1+17%)×17%=76500(元)⑤当月应纳增值税=76500-71289.42=5210.58(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 210.58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210.58 【解析】根据规定的计算公式,在确定“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时,应不包括外购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的进项税额和专为生产免税产品而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因上述两项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也不包括生产应税产品和免税产品混用的设备,因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需分解;并应剔除不动产在建工程及福利部门领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

外购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该企业生产免税产品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确定,应采用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四)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采用“先征后退”办法,应退税额=外贸企业收购不含增值税货物购进金额×退税率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重点掌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根据不同的生产情况,出口退税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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